2023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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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

局办公室:

1、推进食品安全生产加工体系建设

加强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高风险食品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推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加工食品强制检验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产品召回、销毁、退市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巡查回访、强制检验、监督抽查、报告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2、继续加强饮用水、乳制品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饮用安全检查,加强对全旗矿泉水、纯净水、乳制品等质量卫生安全的监督和检测。加快完善食品监督监测制度。开展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推进食品安全标准认证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质量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强制性标准。加工食品上市前实行内外包装标注等形式,注识统一的商品条码,做到上市商品来源可追溯。

4、推进食品安全检测预警体系建设

(1)加强重点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逐步整合全旗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充实、发展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发展政府、高校、社会中介和企业内设检测机构,全面建立企业自检制度,全面加强产品的企业自检自测和监管部门监督监测。

(2)建立重点食品强制性标准的专项检查制度,实施电子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交流和管理,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5、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__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继续抓好全旗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的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广试点行业和品种,推进行业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制度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6、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1)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五进(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及专项政治成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教育,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技能培训,强化依法行政;加强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普及,增强青少年的食品安全意识。

7、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实施,开展综合评价工作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定期组织对__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性评价或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领域进行针对性评价,科学评价全旗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以评价促工作,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8、推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旗创建活动

__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上下联动,积极配合,按照旗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创建工作文件要求,以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_为方向,以努力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为最终目的,全面开展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旗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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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计划2

一、保障目标

以保障我区文化旅游行业食品安全为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涉旅企业、旅游景区及周边等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着力保障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将保障食品安全相关内容加入到每季度开展的业主培训会中,通过食品安全知识宣讲、案例分享等形式,让各场所负责人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主动保障食品安全。二是将保障食品安全相关内容加入到日常市场管理中,通过走进场所宣讲、工作群宣讲等方式将食品安全知识分享到场所、分享到工作人员、分享到消费者。

(二)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每季度定期联合专项执法检查。每季度第一个月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对文旅行业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加强自身管理。重点检查食品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制度、凉菜间“五专”措施、涉旅餐饮企业承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

二是开展常态化食品安全检查。扩大日常检查范围,将星级农家乐及机关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纳入日常检查的。重点项目,通过随机抽查食品、查验进货清单等方式,增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保障措施。

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工作力度,全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督促有关单位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对餐饮提供单位的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应急管理。

切实加强食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好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及移动电话的联络畅通。如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及时报告,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要及时受理和查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3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常山县教育局出台了xx年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与计划。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Du、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六、配有校医的学校,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做到药品管理规范化,确保年内通过“规范药房”的达标验收。

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根据《常山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责任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4

一、培训对象。

(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

(三)全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具体人员如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食品流通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经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4、药品企业(单位)。

(1)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及医院制剂室)关键人员。

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QA全体人员、QC主任。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经营企业关键人员。

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医疗机构关键人员。

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及保管人员等。

6、其它企业(单位)。

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分别参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确定,并参加相应培训班培训。

7、I类食品药品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

二、培训组织及责任分工。

(一)区局负责的培训工作。

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和测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II类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市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等工作。区局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各自专项培训及测试等工作,人事监察科、法规科、办公室配合。

(二)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的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I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药房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工作。区局负责培训师资,并督促指导。

三、培训内容。

1、各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市局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本地实际,合理选择培训内容,其中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2、根据《市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市食品药品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3、根据区文明办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四、完成时间。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于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决定,7月15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培训、测试等工作。

五、培训证书编号规则。

1、培训合格证明编号规则为:。

2、培训证明流水号为四位数,不得出现同号。

3、培训合格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区局统一发放。

六、有关要求。

1、各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制定单项具体培训计划,选配优质师资,认真组织实施。单项具体培训计划于培训开始一周前报区局备案。

2、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时,要按市局有关要求,把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纳入食品药品关键人员培训内容并加以落实。

3、各培训组织单位负责本级培训的通知、签到、师资、出卷、阅卷、监考、成绩统计汇总、制发培训合格证及其台账登记等工作。→←

4、各培训组织单位要做好培训考核测试和测试成绩统计汇总等工作,并将签到表、测试成绩汇总表(包括电子版)、现场图片(包括电子版)等有关培训资料(可复印盖章)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报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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