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书汇聚(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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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计划书【第一篇】

股权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____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持有____%股权。

乙方为甲方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____。

为更好的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甲方以股权激励形式与乙方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对价。

甲方同意,待甲方公司上市后,甲方将其持有上市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作为股权激励。乙方无需支付任何价款。

乙方担任____职务,全面负责____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且在协议生效后需持续在____公司工作5年,全力保证公司每年业务目标的实现,此作为接受股权激励的条件。

二、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享有的股东权。

乙方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乙方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____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乙方有权通过股东会参与____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乙方有权参加____公司的股东会并就会议事项按其股权比例进行表决。

乙方有权按照股权比例分取红利。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____公司持续工作满5年后,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处分已转让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

四、股权变更登记。

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双方应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因甲方原因未能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承诺。

作为股权转让的条件之一,协议签订后,乙方需要持续在____公司工作5年以上,不得自动离职。

协议签订后5年内,乙方不得处分已持有的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

全力保证公司每年业务目标的实现。

乙方应当与____公司签订并遵守《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损害____公司的利益。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所规定的乙方应遵守的内容。

六、特别约定。

乙方违反上述第条承诺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

乙方违反上述第、、条承诺时,____公司有权对乙方进行开除处理,同时甲方除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外,还有权追回乙方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根据股权所收取的一切收益。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按、,双方应在乙方自动离职、被开除之日或乙方未遵守承诺起30日内办妥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未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甲方股东权利的行使。

乙方未按本协议、、条约定及时将上述股权转让给甲方,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本协议签订后,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上述条款中涉及的“5年”,其起始时间均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甲方:

日期:

日期:

员工持股计划书【第二篇】

近年来,员工持股作为一种企业激励手段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纳。员工持股通过鼓励员工购买公司股份,并让他们成为公司的股东,以期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企业效益。个人作为员工持股的参与者之一,我在此分享我对员工持股的一些心得体会。

员工持股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企业来说,员工持股可以有效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激发创新和创造力。员工持股还能够增强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同体意识,对企业的长期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员工来说,持有公司股份代表着对公司利益的分享,是对个人工作的认可和奖励。同时,员工持股还能够增加个人的财富积累,提高经济状况。

第三段:员工持股的挑战与机遇。

虽然员工持股带来了诸多好处,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风险。首先,员工持股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购买公司股份,对于一些经济状况较差的员工来说可能会造成一定的负担。其次,员工持股需要关注股市波动和公司经营状况,不能简单地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持股上。然而,挑战之中也隐藏着机遇。只有在面对挑战时,员工才能真正理解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培养出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股市波动的敏感性,提高自己的财务管理能力。

在我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期间,我深刻感受到员工持股对企业和员工的积极影响。作为股东,我更加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我积极关注股票市场,不断学习投资知识,提高自己的投资水平。同时,我深刻认识到员工持股是一项长期投资,不应该只看眼前的收益,要有耐心,抓住机会长期持有。我也体会到了股市的波动和风险,但只有经历过这些波折,我才能学会理性思考,正确面对风险。员工持股让我更加紧密地与公司相连,为公司的发展和利益而奋斗。

第五段:结论。

员工持股作为一种企业激励和经营手段,对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增强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同体意识,还能够提高个人的财富积累。然而,员工持股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风险,需要员工有良好的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力。作为一个参与者,我深刻感受到了员工持股的积极影响和个人成长。我将继续关注和支持公司的发展,用实际行动回报公司对我的认可和奖励。

员工持股计划书【第三篇】

鉴于甲方对于乙方工作能力、岗位贡献的评估和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方案》)之规定,甲乙双方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购买、持有、行权、变更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的授予。

(一)实体股份。

甲方授予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实体股份股。

(二)虚拟股份。

甲方除授予乙方实体股份之外,同时授予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实体虚拟股份(身股)股。

二、股份的价格。

(一)实体股份。

1、乙方需为所获授的实体股份支付转让对价,根据《股权激励方案》所确定的计算方法,乙方共需为所获授的实体股份支付人民币总计元。

2、乙方所需支付的费用,可在________年至______年分五期支付完毕,历年的缴付比例及金额为:

3、乙方最迟应于每一年度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按照上述约定比例向甲方缴付购买实体股份的费用。

4、购股费用全部缴付完毕,乙方即可向甲方董事会申请启动股份转让程序,完成《股权激励方案》所列示之相关法律手续。

5、乙方可视个人具体情况,选择提前缴清购买实体股份的费用。

(二)虚拟股份。

乙方无需为所获授的虚拟股份支付认购费用。

三、行权条件。

1、乙方需签署业绩(利润)指标承诺书。__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__年之间的每一年度,乙方必须完成其所签署业绩(利润)指标承诺书上列明的经营指标,方可享受当年度利润分红。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高或调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目标。

3、对于乙方在单一年度达成超过利润目标30%以上的情况,甲方将制定专门的一次性奖励方案。

4、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常规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两次。连续两次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分红资格。连续两年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5、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购股费用,方能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不能按期缴付的,视作违约。

四、股权激励的约束。

1、甲方认可乙方具有建立在利润指标达成基础上的分红权和股份增值权;。

2、甲方认可乙方具有参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和调整的表达权和建议权。

4、乙方获授的股权不得擅自转让、赠与、设置抵押、质押。乙方对股权的前述处置行为须经甲方董事会批准。

5、乙方获授的股权,在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前仅参与分红,但不具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6、乙方自行承担其股权收益、交易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五、股权的变更和取消。

(一)股权的变更。

1、调岗。当乙方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因调岗而发生职务变化,股权应遵循“股随岗变”的原则,以与新岗位相匹配。

2、离职。乙方主动离职,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回购时应先冲销尚未缴付完毕的购买股份费用。

3、退休。乙方退休时,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实体股份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4、丧失劳动能力。乙方因生病或其他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全部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的实体股份(银股)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5、死亡。乙方死亡的,虚拟股份取消,其所持实体股份不可继承,应予以一次性全部退出,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二)股权的取消。

乙方发生下述行为的可取消激励对象已经获授的股权:

1、触犯国家法律;。

2、违反职业道德;。

3、泄露公司机密;。

4、违反竞业协议;。

5、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其他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股权的转让。

1、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乙方可以转让所持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

2、收购的价格,以乙方获授股权时的原始价格为基数。获授股权后,第一年内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原始价格1:1回购。两年到三年之间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倍原始价格回购。四到五年之间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倍原始价格回购。五年以上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2倍原始价格回购。

七、股权激励的生效和终止。

(一)股权激励的生效。

1、甲方对乙方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本协议签署日之前的业绩情况,采用回溯方式计算。

(二)股权激励的终止。

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股权激励计划:

(1)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终止的情况;。

(2)经营亏损导致甲方被收购、合并、破产或解散;。

(3)甲方董事会决议提前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因甲方终止股权激励计划而造成乙方的实际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乙方的补偿方案。

八、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董事长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员工持股计划书【第四篇】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下以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三) 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远发展。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标准,并经董事会、监事会确认。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四条 概述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为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领取薪酬的在职员工(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

第五条 参加对象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600人,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其中:

1、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3人,合计认购本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不超过8300万份,合计认购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为%。

2、其他参加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以及骨干员工合计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21700万份,合计认购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比例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以及骨干员工的认缴份额比例具体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认缴份额(万份)合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比例1 董监高认购份额合计(陈奇、高前文、 8300 %张兵、陈夕林、许沭华、廉健、陈伟达、朱立祥、潘治、廖斌、何晏兵、郑建军、邹蓁)

合计 100%

第六条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八条 资金缴纳期

参加对象应根据《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相关约定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自动丧失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

第九条 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文件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对应的股东权利。

参加对象实际缴纳出资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每份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具有同等权益。

第十一条 持有人权利

持有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 按持有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权益;

(二) 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参加持有人会议,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三) 享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持有人义务

持有人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三)按持有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投资的风险;

(四)遵守生效的持有人会议决议;

(五)承担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持有人会议

1、持有人会议的职权

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并按各自所持有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行使表决权。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会议行使如下职权:

(1) 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 审议批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 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决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该等融资,并审议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参与方案。

(4) 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5) 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6) 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

(7) 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办法;

(8)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或者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2、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1)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2)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方案;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离职、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行职务等不适合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情形;或者出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需要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的,应当召开持有人代表会议。

(3) 召开持有人代表会议,会议召集人应提前5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出通知的日期。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5.会议表决所需的会议材料;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3、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每1元出资额认购1计划份额,每1计划份额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

(2) 每项提案应当经过充分讨论及审议后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主持人可以决定逐项表决议案,也可以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经主持人决定,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主持人应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持有人会议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和进行表决的方式、表决意见的寄交方式。

(3) 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额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 持有人会议应当推举两名持有人参加计票和监票,以现场方式召开持有人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后通过(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管理委员会任期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一致。

2、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

(1)候选人征集。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5日向全体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首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为征集并选举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中说明在规定期限内征集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该提名的征集至会议召开前1天截止。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提名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为持有人。经单独或合计持有10%及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签署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函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召集人。

(2)召开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持有人会议按照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会议开始前,召集人应当公布征集到的全部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以及有效提名情况。持有人所持每1计划份额有1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推选二名持有人计票和监票。管理委员会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等额依次确认当选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期限自当选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3、管理委员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全体持有人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 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5) 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得益;

(6) 不得擅自披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的职权

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 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

(4)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 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 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7)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 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9)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权

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

(1)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对表决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

(2)代表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3)管理委员会召开临时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3日以前以当面告知、电话、邮件、传真、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和地点;

2)事由及议题;

3)发出通知的日期。

行一人一票制。

(5)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6)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的规定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名称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开立资金托管等相关账户。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只能由管理委员会使用,不得转托管或转指定。公司及管理委员会不得将专用账户以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十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由如下资产构成: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时认购人投入的现金资产用以认购长信科技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长信科技股票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资金为委托财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三) 资产构成

1、长信科技股票;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第十七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1、在存续期之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可以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持有人之间(或者: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且同意受让的受让人)进行转让。

2、在锁定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进行收益分配。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不进行分配。

第十八条 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

1、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不得主动转让、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2、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经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可以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当日净值或者持有人所持有份额的认购成本价孰低者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持有人(或者: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且同意受让的受让人),由受让人向上述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人员支付转让价款。

离职时,必须先办理持股转让,再办理离职手续。

(5)持有人未经公司或子公司同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持有人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当日。

(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当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经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延长的,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动终止,经持有人代表会议决议同意的,可以提前终止。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做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在经持有人代表会议和董事会通过后相应延长。

第二十一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代表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第二十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情形下将自行终止: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

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 1月 18日

员工持股计划书【第五篇】

一、目的:____________为激发员工积极性,留住好员工,给员工提供创业机会,使员工共同关注企业发展,建立促进企业发展的激励机制。

二、股权设置与持股比例:____________。

________万元,折合股权_______份,每股_______元)。

2.公司让出股,占总股份%(一般为1%~3%),让符合条件的员工参与持股,将公司股东分为原始股东和员工股东。

3.本次股权调整仅为公司内部进行,以自愿入股为原则。股东按股权比例(一股一票、同股同利)享受经营决策权、分红权或其他收益。

三、持股范围:____________。

1、本次股权出让对象为公司内部在职员工,且需满足以条件,不对非本公司人员出让。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作用的员工或管理人员。

2、股权分配:____________。

普通员工可认购1()个股权;。

骨干员工可认购2()个股权;。

管理技术人员可认购3~4()个股权;。

或:____________按工作年限认购,如满1年认购1股,满2年认购两股。

四、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1、员工用现金订购;。

2、企业预借款给员工,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按一定金额返还(或从分红中扣除);。

3、银行贷款(企业可提供优惠利率);。

4、公司奖励捐赠(只有分红权,没有表决权);。

5、公司配股;。

五、股份认购流程:____________。

1、员工向公司原始股东提出认购申请;。

2、依持股方案确认员工个人持股额;。

3、员工缴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

4、缴纳认购款;。

5、公司颁发《员工股权证明书》。

六、股份购回:____________。

1、员工股东全部购股资金未兑清前,其股权由原始股东持有和所有。

2、员工持有股份在职期间不能退股、不转让、不交易、不继承。

3、员工股东离职时,其持有股份由原始股东按当时价格或每股净资产购回,并办理退股手续,不能向其他员工股东或非公司人员转让。

4、员工自动离职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优先赔偿公司损失,余额股权款由原始股东按离开时的当时价格或每股净资产退还。

5、公司奖励捐赠股权的,只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分红,其离职时,享有股权由原始股东自行收回。

七、预留股权:____________。

1、公司在员工持股总额中,应预留一定份额的股权(一般2~3%),以备后续符合相关要求的员工认购股份。

2、预留股权在员工认购前由原始股东持有和享受相关权益。

八、分红:____________。

1、每年2月份,由公司根据上年度的纯利润(总销售额-总成本-税收)的4%()做为红利进行分红,剩余利润部分为支付银行利息、计提股东基本金和增加投资,用于扩大再生产。

2、员工股东在股份认购一年内退股的,按认购当时的银行存款利率计算投资收益,同时退回本金。

3、因经营不善,公司当年度没有营利时,由原始股东按认购股份额的15%()支付给员工股东做为投资收益。

九、员工股东权益:____________。

1、参加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按股权比例进行投票表决;。

2、按其股份取得股利;。

3、监督公司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4、其他依公司章程享有的权益。

备注:____________员工股东由成立员工持股会,代表员工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员工持股计划书【第六篇】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充分调动乙方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甲方和乙方的合作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x公司章程》,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份:指x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虚拟股:指x公司。

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3、分红:指x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4、净利润:指x公司。

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的虚拟股权。

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含税)。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3、协议生效后即可享受当年的分红,不足一年的,按照月份比例计算。

4、乙方所得红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实际发放时直接扣除。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应做好本职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维护和管理好客户或工作人员。

4、乙方应实现甲方年度部门的业绩指标,为甲方项目提供建议、创意、创新。具体业绩指标由甲方乙方双方统一制定。

5、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7、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五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5、6项的约定。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年,于**年**月**日开始,并于**年**月**日届满;。

2、协议期限的续展:本协议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另行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如甲方在协议期限内实现ipo发行,乙方可以按比例将分红权转化成公司股票,甲方也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将授予乙方的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在**年**月**日之前,乙方可以将所持虚拟股权按照**元/股转化成实际股权,但所转化的股权数不得超过其持有虚拟股权数,甲方不得阻挠或者强求乙方进行自愿形式的股权转化。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5、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6、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7、甲方公司解散、注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8、当以下情况发生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执行职务存在过错,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7)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9、协议解除、协议终止当年,乙方不享受本协议约定的分红权权益,已经分配的不予追回。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持股计划书【第七篇】

乙方:_____________。

现任岗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对于乙方工作能力、岗位贡献的评估和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方案》)之规定,甲乙双方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购买、持有、行权、变更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的授予。

(一)实体股份。

甲方授予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实体股份股。

(二)虚拟股份。

甲方除授予乙方实体股份之外,同时授予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实体虚拟股份(身股)股。

二、股份的价格。

(一)实体股份。

1、乙方需为所获授的实体股份支付转让对价,根据《股权激励方案》所确定的计算方法,乙方共需为所获授的实体股份支付人民币总计____元。

2、乙方所需支付的费用,可在20____年至20____年分五期支付完毕,历年的缴付比例及金额为:

3、乙方最迟应于每一年度5月31日之前按照上述约定比例向甲方缴付购买实体股份的费用。

4、购股费用全部缴付完毕,乙方即可向甲方董事会申请启动股份转让程序,完成《股权激励方案》所列示之相关法律手续。

5、乙方可视个人具体情况,选择提前缴清购买实体股份的费用。

(二)虚拟股份。

乙方无需为所获授的虚拟股份支付认购费用。

三、行权条件。

1、乙方需签署业绩(利润)指标承诺书。20____年至20____年之间的每一年度,乙方必须完成其所签署业绩(利润)指标承诺书上列明的经营指标,方可享受当年度利润分红。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高或调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目标。

3、对于乙方在单一年度达成超过利润目标30%以上的情况,甲方将制定专门的一次性奖励方案。

4、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常规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两次。连续两次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分红资格。连续两年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5、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购股费用,方能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不能按期缴付的,视作违约。

四、股权激励的约束。

1、甲方认可乙方具有建立在利润指标达成基础上的分红权和股份增值权;。

2、甲方认可乙方具有参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和调整的表达权和建议权。

4、乙方获授的股权不得擅自转让、赠与、设置抵押、质押。乙方对股权的前述处置行为须经甲方董事会批准。

5、乙方获授的股权,在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前仅参与分红,但不具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6、乙方自行承担其股权收益、交易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五、股权的变更和取消。

(一)股权的变更。

1、调岗。当乙方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因调岗而发生职务变化,股权应遵循"股随岗变"的原则,以与新岗位相匹配。

2、离职。乙方主动离职,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回购时应先冲销尚未缴付完毕的'购买股份费用。

3、退休。乙方退休时,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实体股份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4、丧失劳动能力。乙方因生病或其他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全部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的实体股份(银股)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5、死亡。乙方死亡的,虚拟股份取消,其所持实体股份不可继承,应予以一次性全部退出,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乙方发生下述行为的可取消激励对象已经获授的股权:

1、触犯国家法律;。

2、违反职业道德;。

3、泄露公司机密;。

5、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其他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乙方可以转让所持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

2、收购的价格,以乙方获授股权时的原始价格为基数。获授股权后,第一年内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原始价格1:1回购。两年到三年之间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倍原始价格回购。四到五年之间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倍原始价格回购。五年以上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2倍原始价格回购。

七、股权激励的生效和终止。

(一)股权激励的生效。

1、甲方对乙方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20____年1月1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

2、乙方在20____年1月1日至本协议签署日之前的业绩情况,采用回溯方式计算。

(二)股权激励的终止。

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股权激励计划:

(1)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终止的情况;。

(2)经营亏损导致甲方被收购、合并、破产或解散;。

(3)甲方董事会决议提前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因甲方终止股权激励计划而造成乙方的实际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乙方的补偿方案。

八、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九、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十、争议的解决。

如发生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所在地市级仲裁委员会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满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董事长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持股计划书【第八篇】

本协议由以下转让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

(转让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为一间在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注册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数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载于其注册证书。

2.截止至本协议签署时,乙方受聘于公司担任职务,为经该公司管理层审核确认符合该公司认购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资格的高级职员。

3.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该公司________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

4.本次股份转让是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规定进行的股份转让交易。

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该公司 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以人民币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甲方拟出售的股份连同其附有或应计之所有权利一同转让。

3、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将转让价款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号:

收款单位/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该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份,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份未被任何有权机关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份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份。

2、该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承认该公司章程、组织大纲以及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并且保证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履行职务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股份转让交易的完成。

1、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后3日内通知该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

2、该公司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即该公司将乙方的名称记载于股份登记册时即为本协议股份转让交易之完成。

3、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乙方即成为该公司之职务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有关规定享有该公司职务股股东权利、承担该公司职务股股东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乙方不再担任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关联企业范围由该公司董事会确定)董事或高级职员的,则丧失职务股股东身份,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一章规定购入并持有的职务股(即该公司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应当由甲方强制回购。

第五条、回购价格按照乙方职务终止时公司上月末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甲方应当于乙方职务终止时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股份回购价款。若乙方或其继承人接甲方通知后未及时向甲方受领股份回购价款的,则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可以将股份回购价款提存至该公司,提存期间的利息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股份回购交易的完成。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乙方职务终止时,甲方有权通知该公司董事会,由该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有关规定,于30日内办理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即将甲方姓名作为所回购股份的持有人(股东)记载于股份登记册上。

上述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即为本协议股权回购交易之完成。

(二)乙方及其继承人与甲方之间有关转让价款及其支付的争议不影响该公司及董事会按照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公司董事会仅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作为乙方职务终止事实的确认标准,排除其他一切争议。

第七条、乙方在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终止:

1、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任期届满未连任的;。

2、乙方辞去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的;。

3、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免去乙方所担任的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的;。

4、乙方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离职的;。

5、乙方退休的;。

6、乙方死亡,或者被有权机关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有本条第一款第1项情形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任期届满之日终止。

有本条第一款第2、3项情形之一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相关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终止;若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另有规定的,则以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

有本条第一款第4项情形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双方协议生效之日终止。

有本条第一款第5、6项情形之一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相关法定手续办理之日终止。

第八条、乙方劳动关系终止事实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辞职通知、免职通知、职务终止协议、退休证明及死亡证明、法院判决及裁定书等为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有效组成部分。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一方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应当按照日万分之四向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条、税、费。

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双方对半分摊。

第十一条、修改与放弃。

1、本协议未经甲、乙双方书面一致同意,不得修改。

2、如任何一方并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时,此并不影响该方要求对方履行该条款之权利;如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确有被某一方违反,而对方放弃对其追究时,不应被视作同时放弃追究任何对该条款之继续或以后之违反,或放弃在本协议下之任何权利。

3、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讼争应由地人民法院受理(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裁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起生效。

第十四条、文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副本贰份,交该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用。正本和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缔约双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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