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2024年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综治办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在县委政法委的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平安和谐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24年为更好推动建设平安和谐x,现将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综治工作
(一)提升全乡居民公众安全感
具体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各村每月要求张贴标语、每逢开会必宣传。2.对每次抽查群众反映不好的问题,公安派出所与平安办一起上户了解,并帮助解决问题。3.各村挂片村干部、民警要时刻关注警民联系群,时刻关注舆情,发现问题,村干部、派出所进群警察、网格警进行回应,防止舆情发酵。
(二)保持农村雪亮工程与平安乡村日在线率95%以上
具体措施:1.乡综治办每天调度在线情况,对在线情况进行登记,月底视情况进行通报;2.与电信公司、村(社区)保持紧密联系,发现异常摄像头及时沟通维修。
(三)确保辖区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具体措施:1.加强宣传,增强意识。通过横幅、展板、电子屏、大喇叭等传统形式,向公众普及宣传;2.设置奖励,鼓励举报。设立举报电话,对于举报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提高群众参与反电诈的积极性。3.强化考核,压实责任。把反电诈工作纳入村级绩效考核,严格奖惩,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具体措施:1.强化舆论宣传。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发动,采用召开党员干部群众大会、制作大型宣传栏、发放宣传挂历、张贴标语、设立举报箱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2.加强摸底排查,掌握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日常摸排工作责任制、责任倒查追究制等。
(五)确保辖区稳定
具体措施:1.加强防范。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把集中排查调处与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加强特殊人群管控。以改造人为宗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涉毒、涉邪、精神障碍患者、社矫、安置帮教人员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特殊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做好法律宣传和政策解答,关心关爱他们,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全力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稳定。
(六)创建无毒乡镇
具体措施:1.加强禁毒宣传。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和措施,紧紧抓住广大人民群众、学校教职工,以学生为重点人群,深化宣传层次,切实抓紧抓好禁毒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能力。2.坚持“零容忍”态度。对于惩治新型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对这类犯罪零容忍,坚持厉行禁毒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包括新型毒品犯罪在内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3.压实工作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各村(社区)下户落实签订家庭拒绝毒品承诺书,确保无再曾涉毒人员。
(七)创建无邪乡镇
具体措施:1.加强反邪教宣传。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邪教组织为危害及特征。2.将涉邪教人员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乡、村、网格、家属的“四帮一”管控措施。3.按照一案一专班方案,坚持定期上户开展政策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言语讲解邪教的本质以及邪教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的种种表现,进一步开展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引导群众远离邪教组织。
(八)加强矛盾纠纷调处
具体措施:1、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结合工作分工配合抓的工作制度。坚持每月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重大疑难矛盾问题。综治、信访、司法联动发力,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党员、老同志”的作用,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解决问题到位。2.深入排查摸底。聚焦辖区重点人群,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地毯式集中排查,变“被动调”为“主动调”,变“事后调处”为“源头预防”,全面了解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确保不留死角。3.严格落实回访制度。针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通过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掌握民情民意,关注矛盾化解后事态发展演变情况,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及情绪变化,及时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
(九)做好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具体措施:1.在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充分发挥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充分掌握社情民意,摸排各类心理问题,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向公众提供的心理健康服务。2.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各村(居)充分利用心理服务室定期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3.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党员活动日等活动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充分利用各村(居)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通过多种宣传途径,提高公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
二、信访工作
(一)每月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
具体措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及配套实施细则,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高信访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贯彻国家、省、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乡镇信访工作,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二)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落实接访、约访、下访
具体措施: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领导值班接访制度,结合日常工作开展约访、下访,全流程规范做好初信初访案件办理。
(三)落实交办、提示、督办制度
具体措施:加大对交办至各村居信访案件的跟踪问效,对办理进展缓慢的村居和责任人及时发出提示函和督办函,严格依规办理信访案件,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
(四)健全奖惩考核制度
具体措施:对现有考核奖惩措施进行完善,发挥考核奖惩的激励和杠杆作用,奖优罚劣,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工作动力和激情。
(五)全面提升办理质效
具体措施:从细节入手,认真、规范做好每一个信访案件的全流程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初信初访“四告知一通报”,降低重复信访,遏制越级走访,杜绝非法上访。
三、司法工作
(一)加强普法宣传
具体措施: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署名文章精神,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运用法治宣传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2.是突出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落实民法典普法责任,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3.是突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禁毒意识和宪法意识,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加强法治培训
具体措施:1.针对乡镇、村居干部法律知识缺乏,我所将继续举办基层干部法律法规培训。2.邀请法官、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人士到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提高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治理的法律专业素养。
(三)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管理
具体措施:1.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对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各类排查,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群体的心理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心理矫治,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走访,严防死守,避免矫正对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积极拓宽矫正工作方式,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属地化管理工作的新模式。加强走访,切实发挥村监管干部的作用,密切联系村委会,全方面监控、管理和教育。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过分教条和墨守成规,让矫正对象能够真切的感受到我们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
四、交通工作
(一)乡、村构建一体化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具体措施:实行疏堵结合、群防群治和社会联动的综合治理及建档立制等工作方向。全方位监管监控,以人盯车、车盯车的方式做到道路交通安全优质、畅通、有序地开展。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损失。同时以狠抓、强管、斗硬坚决的工作态度。严打严惩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确保全乡交通安全稳定。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具体措施:利用广播、宣传单、宣传专栏、LED显示屏等方式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集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各村(居)要分别进行以图片展示、宣传单派发等方式,并同步乡交管站牵头进家庭、进村社宣讲。不定期在主干道上等路段和镇村重点路段上以悬挂横幅、粘贴标语实施宣传。
(三)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具体措施:每月定期排查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对一时难于处置的,设置警示标志并形成整治建议,报告乡交管站备案。
(四)加强交通安全劝导
具体措施:安全劝导员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为本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在乡村公路主要路口路段,车流密集地方或村(社区)活动场所配合派出所开展交通安全执法,协助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五)加强公路养护管理。
具体措施: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可与日常巡查同步进行,以群众性养护为主,充分利用公益性岗位护路员,组织实施经常性养护,引导沿线受益群众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开展集中养护。2.抓好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养护队伍素质,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时修复病害,做到路面整洁、路基稳定、桥隧安全、排水畅通、设施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