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计划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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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的方案1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6个班300人,包括自招生295人,信息学后备人才5人(方案另行制定)。

二、报名条件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阳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外地回城阳考生、未在报名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考生不具备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第二组合达C等及以上等级;

3、实验操作(生物)、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等级;

4、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获得过相关重要成果。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以学校为单位到城阳三中报名,报名时需提报的材料:

1、《20xx年城阳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汇总表》电子版(Excel)和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Excel表格电子版需发送到城阳三中邮箱:xxx;

2、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区级及以上,须经初中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主要包括:

(1)学生获得的各级各类综合或单项比赛成果及荣誉;

(2)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研究性学习成果、著作、发表文章、发明创造等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提报材料要求:第1项为学校集中整理提交的材料;第2项要求每位学生在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及姓名,用纸张包好并在纸包装上注明姓名,所有学生相片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第3项材料各初中学校提报时按顺序统一整理,无需装订,每人一个档案袋。

(二)综合素质测试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所提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采取标志性成果评定和笔试方式进行测试。

1、标志性成果评定。工作委员会对学生提供的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进行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2、笔试。考试科目:理科素养(120分钟,总分140分)、文科素养(90分钟,总分100分),命题突出能力立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

(三)资格确认

招生工作委员会按照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的比例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学生名单,若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相同,理科素养成绩高者优先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若理科素养成绩相同,则标志性成果评定等级高者优先获得自主招生资格;标志性成果不低于B等级。

(四)公示

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名单于5月16日(星期一)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意见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五)学业水平考试

考生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即视为已填报我校的自主招生志愿且志愿自动锁定,中考填报志愿时,无需再进行填报。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六)录取

第一组合、第二组合均达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达合格等级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学校根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文件的同分排序原则进行录取。所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资格线”。

入学后学校将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与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理科素养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划定1个理科素养强基班;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与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文科素养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划定1个文科素养强基班。学段结束后,学校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学段期末学分认定考试成绩,按照“有进有出”原则,对自招班学生实行动态管理,解释权归学校。

(七)日程安排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由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建立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保密制度,招生工作委员会与考务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咨询服务

(1)咨询电话:xxx、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x11:30、下午14:00x17:00

(3)网络服务:

招生的方案2

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xx〕10号)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幼升小。全区现有幼儿园大班(含学前班)适龄幼儿2641名(其中城区1689名、农村952名),秋季学期城区七所小学(张小、杨小、杨陵二小、高新小学、高新二小、邰城小学、张分校)一年级现有31个班,学位1395个,学位总量短缺294个。城西、城南、城东南三个区域人口密度大,生源集中,对应的张小、邰小、高新二小3所学校资源所限,开设学位远不能满足实际入学需求。今秋开学城区"幼升小"仍存在大班额现象。

(二)小升初。全区现有小学六年级在校生1981名,初一在校生20xx名。城区及其周边8所小学共有六年级在校毕业生1532人(张小275人、杨小243人、杨陵二小98人、张分校62,高新小学406人、高新二小60人、邰城小学273人,杨村中心115人),城区四所初中(第二中学10个班、第三中学6个班、高新初级中学8个班、西农附中8个班)可设初一学位1600个,学位总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但需要解决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

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一)免试原则。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做到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则。各公办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原则。义务教育段各学校原则上不招收特长生;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国际班"等快慢班;一律实行平行分班教学,严格保障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四)全区统一录取分配原则。区局将统筹考虑校情生情,对新一届初一学生实行统一发文录取。开学稳定后以学校为单位办理新生录取卡,实行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双管理。非杨陵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于8月5日之前在区教育局登记,一并发文分配。

三、免试入学的具体措施

(一)小学新生入学

20xx年秋,我区继续执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规定,各校要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秋季开学报名当天,家长携新生持相关证件(居民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及近3个月物业费发票、务工就业证明)到学区对应小学报到注册。

1、各镇(办)小学招生范围:户籍及居住地在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城区各小学招生办法:

(1)招生顺序(依据区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剩余学生由区局统筹调配至其他学区)

顺序依次为:户籍及监护人房产均在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在本片区内的杨陵户籍适龄儿童;房产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地(以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为准)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学区划分及保障措施

张家岗小学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北(含阳光尚都、科秦山庄),孟杨路以南(不含杜寨村),西农路以西(含路东侧家属区及张家岗村),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不含陵东村)的适龄儿童。

张家岗小学五星分校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南,水厂路以北(含陶瓷厂、棠樾湖居、沁园春、恒大城),邰城路以西,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保障措施:按照"社会投入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家长适当分担"的原则,在城南区域开通一条教育公交专线:南起棠樾湖居,途经恒大城、永安小区、法禧小区,到达张家岗小学五星分校,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

杨陵小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线以北,凤凰路以南,常青路以西(不含鼎盛花园),西农路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杨陵二小(原姚安小学):搬迁至第三初级中学(原姚安中学)南大楼,合并成杨陵区九年制实验学校。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含御景国际、南庄村、下川口新村),凤凰路以南,常青路以东(含鼎盛花园),高速东出口引线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邰北社区拆迁入住户2x6年级插班生)。

(保障措施:在城东区域开通一条教育公交专线:东起下川口新村,途经南庄村、邰北社区、新桥路什字,到达杨陵二小,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

杨凌高新小学: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优先录取农科教人员子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任务(具体招生办法详见高新小学招生简章)。

杨凌高新二小: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就近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含邰北社区、邰南社区、胡家底村、陈小寨村、建子沟村、华电入区企业子弟一年级新生)。

西桥小学: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南,渭河以北,东新路以东,漆水河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千林世纪城小区)。

邰城小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南(含汽车站、火车站、水科所家属区、化建家园、东方明珠小区),朝阳医院以北,邰城路以东,东新路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新生入学

1、各镇办"小升初"招生范围

各镇(办)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和居住地,以镇(办)为单位免试直接升入所在镇(办)初中就读。第四初级中学、第五初级中学启用公寓化寄宿制管理模式,第三初级中学改建为杨陵区九年制实验学校。

2、城区各初级中学招生范围

第二初级中学:户籍在李台街道办、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高干渠路以南、常青路以西、小偃路以东范围内及陇海铁路以南区域(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初级中学:户籍在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常青路以东范围内(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杨凌高新初级中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北、孟杨路以南(不含寨东村、杜寨村)、小偃路以西(含大寨社区)、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继续实行"公办全日制寄宿封闭式管理"办学模式。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在保证农林科大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相关任务。(对后期补录入校就读的起始年级初一新生学校必须建立学籍)。

四、几点要求

(一)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安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要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开,程序规范,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私自扩大招生范围。各民办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之前,要将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区局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严格控制转学。学生不得以择校为目的随意跨片区转学。区内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对于学校私自接收转入的插班学生,区局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和休学期间的学生一律禁止转学。

(三)严格控制辍学。新生无故不报到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学习超过一周的视为辍学。学校发现学生辍学后,应及时联系监护人查明情况,做好劝返工作,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无权劝退或开除学生。

(四)严格控制留级。义务教育段学生一律采用"直升式",除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不允许留级。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于每年8月10日24时自动升级一次。对于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提出休学申请的学生,各学校要严格审查各项休学手续,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局审批。严禁任何学生以休学名义留级;严禁公办初中招收初三补习生。

(五)统筹安排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加物业缴费税务票据、住房租赁合同)、务工就业证明(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直接安排入学。

(六)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安置工作。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各片区学校应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对有入学能力的残疾学生优先安置随班就读;对不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应积极协调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招生的方案3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扬江教〔20xx〕32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结合今年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我校初中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20xx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每一个适格的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国斌

成员:张健吴新华翁海俊周明广 杨建华 严秋明 刘小平 金 中

唐宝泉 张丽娟 蔡其根 李一平 赵治清 殷晓安

下设办公室

主任:翁海俊

三、与时间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中为:

1、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父母具有永久性合法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在区外就读小学、有回本施教区内就学意愿的江都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3、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要求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江都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办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

2、 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政府内4号楼,即原市政府)办理登记、领取派位卡手续,学生凭派位卡到本校报名注册。

3、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来江都(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登记、领取派位卡,学生持派位卡到本校报名。已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登记、领取派位卡手续。

(三)实验初中施教区学生条件

1、要求在实验初中就读的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具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具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内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境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方具有本施教区学生的身份资格,学生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以房产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本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20xx年起,当年5月31日前学生注册江都城区常住户口且学生父母持有本施教区境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方具有本施教区学生的身份资格,否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另行安排入学。

2、确有实际困难需随父母或监护人跨施教区至本校就读的非本施教区应届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子女),必须出具家长申请、单位证明、原施教区初中学校及要求就读初中学校均表示同意的书面意见,经相关镇教办审核,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学籍。

3、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江都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实验初中根据仙女镇及中教科验核发放的“派位卡”予以审核、登记、录取。

(四)招生时间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28日-7月10日。

四、具体进度安排

(一)验核准备过程: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2、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下午三时。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6月24日——25日(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7月1日上午实小、花园)

5、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6月27日)。

6、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7日—6月28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6月28日—7月10日):

证薄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6月30日龙川小学

(2)、7月1日上午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2日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

(4)、有房无户口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7月3日

(5)、进城务工子女报名登记录取时间:7月4日-6日

报名要求及材料:提供用工合同、住房协议、原施教区中学和本校校长共同签字的同意证明并报中教科。

(6)、外来务工子女材料审核、发放通知书时间:7月7日—8日

验核材料: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实验初中招生将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实行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择优录取”,不以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二)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约50人左右。实验初中分班工作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负责。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坚持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努力实行小班化教育。招生结束后学校将本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8月29日在学校大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20xx年6月10日

招生的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实际,广泛宣传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转变观念,理性选择学校,促进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宣传、联络、协调和督查四个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2、中职学校要成立中职招生工作组,由校长任组长,三所中职招生驻点人员任联络员。各生源学校也要成立领导组,校长任组长,中层干部、班主任、授课教师为成员。工作组职责是组织召开学生及学生家长会,组织职业教育宣讲团成员进村入户宣传,组织招送职业学校的新生入学,确保县中职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三、招生对象

1、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3、普通高中分流学生。

4、其它符合招生条件的生源。

四、招生计划

中职计划具体落实情况根据我县实际普高线下生源数另行下发文件

五、工作安排

(1)5月上旬,分七个片组织召开中职招生动员会。

(2)5月下旬,组织召开20xx年中职招生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3)6月10日至8月10日,县教育局成立七个中职招生督查组,对20xx年全县中职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6至9月每月10日、20日、30日为中职招生进度阶段性旬报节点,中职学校和生源学校填好《中招招生情况旬报表》报教育局职成教股

(5)8月底各校按要求,将普高线下学生分班填写毕业生去向登记表,班主任和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上报教育局职成教股。(表格见附件三)。

六、方法措施

(一)强化招生宣传

1、制作《县职业学校集团招生简章短片》(供县电视台播放和宣讲分团宣传)。

2、中职学校提供的招生宣传材料,面向全县各初中九年级毕业生和家长,宣讲国家支持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及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果,宣讲我县职业学校的发展状况、办学优势和取得的主要成果,并播放《县职业学校集团招生简章短片》。

3、中职学校要选派优秀骨干教师赴各生源校开展驻点联络工作,积极与生源校中职招生工作组联系,搞好招生服务工作。

4、各生源学校校园内必须有丰富多彩的宣传专栏,结合职教内容九年级每班出一期黑板报强化宣传,并将本校宣传情况以新闻报道形式上传教育局网站,要求图文并茂。

5、生源学校要配合中职招生驻点联络员召开毕业学生和家长座谈会。

各校要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和实施步骤,切实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专人抓好落实。

(二)严把“四关”

⑴计划关。基教股、职成教股和招生办三股室共同商定我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党组会通过后实施。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规模、师资力量和配套硬件设施等方面具体客观核定并确定招生计划。计划数确定后,民办学校不得超额招生。普通高中、中职招生均应在计划内运作。教育局各股室要形成合力,加强对民办学校和县域外各类学校无序招生行为进行监管打击。

⑵入籍关。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做好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生分类入籍问题处置。严格按照市下达的指标数进行入籍,杜绝不符合条件学生入普高籍。职成教股要做好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⑶流动关。招生办要向职成教股和基教股提供毕业生报名册和相关信息,特别是今年普高线以下生源信息,这些学生去向关乎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职成教股要将这些学生一一分解到校、任务到人。各生源校要将无序流动或不正常流动情况监管到每一位学生。

⑷责任关。对20xx年中职招生中的学校、教师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或人为运作造成学生大面积不填志愿,甚至不知去向的学校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和班主任等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学校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

(三)重点调度

⑴县教育局成立七个中职招生督查组。按县乡镇片区划分,组长由教育局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局股室负责人和中职学校正副校长担任,成员由中职学校招生驻点人员、初中毕业班班主任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四)

⑵6月中旬开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中职招生调度会,各校汇报招生进度,交流中职招生经验等。

⑶生源学校校长、中职学校校长为中职招生第一责任人,必须全方位履行职责。

(四)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中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各生源学校不得参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组织运作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违反中职招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查处,特别是严禁班主任、教师等违规私自安排域外招生人员进班宣传、暗箱操作、吃拿回扣等。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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