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年度恢复治理工作计划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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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环境整治方案【第一篇】
我市的地质环境整治工作始于。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江苏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保护入手,创造条件逐步开展地质环境整治工作。
近期我们先后到九里区、经济开发区、贾汪区、新沂市等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结合原来掌握的资料和当前工作实际,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市地质环境现状
从开始,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露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城市规划区及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本查清全市地质环境现状。
1、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地质灾害种类有岩溶地面塌陷、采空地面塌陷和崩塌滑坡灾害等。岩溶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城区地面建筑密集区,受地质构造和地下水过量开采影响;采空地面塌陷分布于煤矿、石膏矿、铁矿区,由于地下矿产资源开采引发;崩塌滑坡分布在低山丘陵区,因开山采石和道路切坡引起岩体边坡失稳。据调查,全市各类地灾隐患点、危险点129处。
在自然因素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双重影响下,来我市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23起,其中地面塌16陷起、崩塌滑坡7起,没有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0万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引发大量矿山环境问题。全市采煤塌陷地面积达32万亩,煤矿、铁矿开采、加工、洗选过程中形成的废水、废气、废渣(煤矸石、粉煤灰、煤尘、煤泥等)占用土地、污染环境。长期以来的有山就开,导致全市大大小小的山头上分布有939个采石宕口,山体原有地形地貌和林木植被遭到破坏。特别是在城市规划区、自然风景区、铁路、高速公路及国道两侧,实行禁采后遗留下来的废弃采石宕口,对环境景观影响较大。
二、地质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
1、完成地质环境专项规划编制。《市城市规划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以此指导地质环境整治工作。
2、基本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制度。一是《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保证金收缴范围、标准、程序和时限要求,将缴纳保证金作为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前置条件,规定了新办矿山企业不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未缴或拖欠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年检等管理措施。截至底全市累计收缴保证金1055万元。二是制定《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部、省财政补助经费项目的支持重点、申报程序、项目监督和资金管理等要求,为废弃矿山治理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发出“关于加强露采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强化矿山环境管理。实行新设开山采石采矿权的矿山环境保护审查,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禁止在完整山体和林木植被覆盖较好的山体新设采矿权,避免产生新的矿山环境问题。督促在采矿山增强矿山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矿山环境保护承诺和恢复治理义务,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
3、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取得进展。几年来我市共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项目9个、经费2150万元。其中:新沂市马陵山关闭矿山治理项目已经完成,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竣工验收;铜山县皇姑窝、新沂市陆庄一期废弃矿山治理已经完成,等待验收;铁矿集团西马山采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0%;九里山襄王路口、贾汪大吴虎山口治理项目正在施工;新沂陆庄二期、铜山大刀山、九里区大孤山治理项目即将启动。
在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带动下,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也开始投资废弃矿山治理。两山口废弃矿山治理被列为48项城建重点工程之一,亚美房地产公司投资200多万元进行边坡治理和场地平整绿化,由于治理效果不明显,市财政又投资850万元对两山口废弃矿山进行治理,采用台阶式挂网喷播技术,治理岩石边坡约万平方米,有效地改善了新老城区结合部的山体景观。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也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开展了铜山县三堡洞山、睢宁乔山和汉画像石馆新馆后侧边坡治理等废弃矿山整治试点。“陡峭悬崖下建起小学校”经媒体报道后,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205万元,委托香港东阳绿化有限公司采用台阶式挂网植生技术、鱼鳞坑植生技术,对铁刹山4200㎡的岩石边坡进行 综合整治,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美化小区环境。
4、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治理。贾汪区东大洼耐火粘土坑塘渗水危及韩桥煤矿井下安全,为此贾汪区会同矿务集团投资113万元进行防渗治理。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投资400多万元对办公教学楼后侧的洞山西坡进行爆破削坡,清理危岩5600m2;利用山势建成攀岩场地。鼓楼区实施天齐南路拓宽改造工程,有效消除山体崩塌隐患。
5、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开始启动。九里湖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全面推进,九里区完成投资亿元,建成了800亩东南湖和1700亩西湖,水景景观区初见规模。贾汪区投资5100万元实施小南湖扩建工程,因地制宜地整治采煤塌陷地,建设生态景观公园。社会资金投入近万元,对市区三环西路西侧、废黄侧的亩采煤塌陷地进行综合治理,初步建成桃花源休闲旅游度假村。
三、存在问题
1、历史欠帐多,整治任务重。一是全市禁采区(带)内有废弃采石宕口464个,岩石面积约200万m2、废弃地面积约670万m2。二是据初步调查,常年积水、不适宜复垦的采煤塌陷地约万亩需要进行生态修复。
2、治理资金需求量大,经费筹措难,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初步估算,464个废弃采石宕口治理约需经费8亿元;常年积水的万亩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整治约需经费20亿元。
地质环境治理注重的是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投入大,见效慢或经济效益不明显,因而社会公众参与度低,投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积极性不高。仅仅依靠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经费,远远解决不了我市的地质环境历史欠帐。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一项特殊政策,对煤炭企业税前按吨煤20元提取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用于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整治,迟迟不能落到实处。
3、露采宕口整治技术难度大,地方承诺的配套资金不到位。我市城市周边山体主要由石灰岩、白云岩等岩石组成,由于上覆土层较薄或岩石直接,在山体上植树绿化本身就较为困难,而在高差大、坡度陡的废弃露采宕口边坡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其难度更大。南方大多采用的喷播复绿技术,在我市的气候条件下很难全面推广;九里山襄王路项目和铜山县皇姑窝项目,虽然设计为刻槽台阶式复绿,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难度大、成本高。由于各县(市、区)地方财力有限,近几年争取的部、省补助项目,申报立项时承诺的地方配套资金基本没有落实到位,因而就只有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补助经费进行招标和施工,造成了工程施工进度慢、效果差。
4、治理责任制度和补偿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矿权人不惜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获取经济利益,重开采、轻保护、不治理的现象还是大量存在。开山采石企业以采矿权有偿取得、负担过重等种种理由为借口,想方设法不缴或少缴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护金,即使足额缴纳了保证金,也不愿意履行恢复治理的义务,因为治理的投资额远远大于所缴的保证金数额。而对于煤矿、铁矿、石膏矿等地下开采的矿山而言,尚未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四、建议
1、进一步加强露采矿山采矿权设置管理。一是按照《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加强山体资源保护,划定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在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在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外要实行限制性开采。二是对允许开采的山体,要集中设置采矿权,直至这一山体全部开采完毕,不得开采地面标高以下部分。三是采矿权要设置到山体顶部,推动自上而下的分水平台阶式开采;不要设置到山体一侧,禁止斜坡式、一墙式开采。四是在现有基础上,继续促进开山采石企业规模化经营,发展大企业,既可实行类似于中联的台阶开采,又可保证经济建设的资源需求,同时还可避免产生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2、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欠帐,各级政府将付出巨大的代价来进行整治,而目前在建和生产的矿山企业能否规范作业,成为是否会产生新帐的问题关键。而当前,大多采石矿山不按照已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仍是斜坡式、一墙式开采,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留下新的采石宕口和高陡边坡,或存在隐患,或影响景观。在石膏矿山,也不同程度的地存在违反开发利用方案现象,有的甚至引发地面塌陷。
因此,要切实加强对采石矿山的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不留新的环境欠账。
3、建立矿山环境保护诚信准入制度。对没有履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或不缴、少缴、拒缴保证金的矿山企业,列入矿山环境保护诚信档案黑名单,采取不予其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不受理其新的采矿权申请等管理措施;对黑名单矿山的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单位和个人,限制其进入采矿权市场参加竞买的资格。
4、开展“绿色矿山”创建试点。督促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推广台阶式、机械化开采,推广无尾矿、清洁生产,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相协调,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建立“绿色矿山”激励机制,对列为“绿色矿山”创建的在采矿山,可由企业提出整治方案,由收取保证金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其整治经费可从该矿山上缴的保证金中按整治面积比例进行返还。矿山最终闭坑时必须完成矿山环境治理。
5、进一步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足额收缴保证金。开展保证金收缴情况清查,依法限期追缴。拒绝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年检、注销采矿许可证。
6、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筹集。在加大政府投入基础上,完善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广泛吸纳包括外资在内的商业投资。一是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尤其是老矿山的生态环境问题,考虑其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矿山企业所获得的利润绝大部分都已上缴国家,因此,其治理应以国家投资为主;同样,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且责任主体缺失的废弃矿山,其环境治理也只能以国家投资为主。治理资金可采取市、县(市、区)财政共同出资,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补助经费支持。二是矿山治理后可作为建设用地的国有矿山废弃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其土地出让后的净收益可部分或全部用于其它矿山的治理;整治后转为农用地的,经验收合格,可以进行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并从土地复垦资金中安排一定费用作为治理专项资金。三是根据治理规划,对残留山丘和高陡岩质边坡可实施修复式整治,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取得余量资源收益可作为矿山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四是按照“谁投资、谁治理、谁收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凡经政府批准治理立项的单位或个人,优先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减免与治理工程相关的税费。五是按照《江苏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足额收取保证金、专门用于矿山环境的整治,不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挪作他用。对不予返还的保证金,统筹用于急需治理的矿山。
矿山环境整治方案【第二篇】
在20*年全市废弃矿山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的监管主体责任,增强全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狠抓隐患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全面掌握全市废弃矿山治理现状,正确认识监管主体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努力构建和谐人居环境。
三、工作内容
全市所有废弃矿山均需按照封井封硐和设立警示牌技术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0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四、工作机构
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专门成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市府办)
*(市国土局)
成员:*(市国土局)
*(市财政局)
*(市经贸局)
*(市安监局)
*(市环保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彭仕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要从建设“平安*”、“生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废弃矿山封井封硐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对隐患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要充分发挥村级班子的作用,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
矿山年度恢复治理工作计划【第三篇】
为防范和减少非煤矿山事故,决定在全县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10年县非煤井工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有效扭转我县非煤井工矿山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现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管理,严格执法,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深化非煤井工矿山安全整治,确保全县非煤井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不突破。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采空区管理。要建立矿区范围内的采空区挡案,禁止人员进入采空区采矿,严禁擅自回采保安矿柱。要聘请中介机构对采空区进行会诊。要大力完善视频监控系统,要在规定的地点和位置按要求安装探头,并根据生产环境的变化及时增设探头,要建立健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制订非正常情况处置程序和应急预案,要配备足够的维护、值班和技术人员,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同时应当根据矿井实际配备足够的备件,保证监控系统不间断运行。
(二)规范开采方式。要严格执行采掘技术计划,确保“三量”平衡。要按规定编制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严禁无设计施工,不按设计施工或私自变更设计施工,要在年内消灭“以掘代采,独头掘进”的前进式回采方法。要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每个生产水平、每个采区都必须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三)加强顶板管理。要执行出渣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票制度,每班作业前,必须由班长和安全员共同进行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作业面作业。在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必须进行支护。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和安全出口每月至少检查1次,采矿巷道应每班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巷道的顶板有分段管理责任人并有文件。要强力推行机械出渣。现有矿井凡能达到机械作业高度下限的作业面必须一律实行机械装矿出渣;新建矿井掘进井巷时必须实行机械装渣作业,有条件的可实行机械掘进,严格控制作业面人数。
(四)完善通风系统。所有地下矿山都必须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要建立制度,规定主风机不开人员不下井,局扇不开,人员不上掘进工作面,采场形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得回采。对于自然风压较大的矿井,只有当风质、风量、风速经检测达到要求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才允许暂时用自然通风替代机械通风。要坚持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做好记录。
(五)防范井下水害。要安排技术人员或聘请中介机构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小矿井、老空区、现有生产区中的积水层、含水层、岩溶带等,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要加强超前探水,对接近水体的地带或遇到断层、破碎带、采空区等可能与水体有联系的地带,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编制探水设计,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六)规范安全管理
1、严把进人关。凡录用到井下作业新工人,须严把“三关”,一是“考察关”,在录用前对招收对象的年龄、文化、身体、家庭等情况进行细致调查摸底;二是“培训关”,要按照要求进行培训并报镇安办取得培训合格证;三是“实习关”,新工人须由矿方明确指定的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
2、落实日常检查。要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旬要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每年、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县、镇安监机构报送书面统计分析材料,统计分析材料须由企业业主签字。
3、加强对工程队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工程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引导各工程队依法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大力加强班组组织、制度、业务建设,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提高班组自我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各非煤井工矿山要按照专项整治验收标准(附后)迅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要逐项整改到位,县安监局将于2010年11月组织专班逐矿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为合格,凡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从检查验收之日起停产整改至达标合格止。
矿山环境整治方案【第四篇】
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本好转,并保持经常;通过对违法采矿出现反弹苗头地区的集中治理,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中存在突出问题,使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安排
这次集中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查自纠为主,市政府全程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全市专项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动员部署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针对本辖区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问题,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组织,落实整顿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物质保障。
第二阶段:集中查处治理阶段。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本辖区内所有矿山、矿点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对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迅速遏制各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反弹势头。月日前各县(市)区要将所查处的违法案件登记造册,报市整顿办备案。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集中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集中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市集中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委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二)强化督导效果。这次集中治理整顿要把督导检查贯穿始终。集中治理整顿期间,市整顿办成立四个督导检查派驻各重点县(市)区,对集中治理整顿工作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督导组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集中治理整顿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徇私情,不受干扰,保证治理整顿取得实实在成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采矿行为要依法处理,该取缔的取缔,该没收的没收,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治理整顿任务完不成、典型案件查处不到位的县(市)区,督导组不得撤回,直至省、市验收合格。
(三)严格责任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整顿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对重大案件查处和治理整顿不力的市整顿办将挂牌督办;对有案不查和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和责任人的责任;集中治理整顿期间,市国土资源局将暂停受理土地、矿产审批事项。集中治理整顿结束后,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将继续暂停受理土地、矿产审批事项。各级政府要认真清理机关干部插手、参与非法采矿的违法违纪行为,凡是党政干部参与非法采矿的一律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认真清理与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地方政策,特别是要重点清理那些以签订合作、合伙、承包合同等形式开发荒山为名,实施非法采矿的违法行为。
四、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力进行集中治理整顿。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责任,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认清形势,以集中治理整顿为契机,立即对本辖区各类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和拉网式排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抓住重点,认真组织专题研究,精心安排部署,迅速开展集中治理整顿工作。集中整顿重点区域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对这次集中治理整顿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整顿工作第一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迅速解决本地存在突出问题。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实现工作无缝隙连接。集中治理整顿中,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大治理整顿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和非法采矿案件查处工作;安监、煤监部门负责查处危害矿山生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纠正违规采矿立项;监察部门负责追究各级干部参与非法采矿和整顿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公安部门负责火工器材的管理和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环保部门负责查处非法采矿中的破坏环境的行为;水利部门负责查处非法采矿中的水土流失责任;林业部门负责查处非法采矿中的乱砍滥伐树木破坏耕地行为。
各县(市)区要重点抓好乡(镇)村两级,必须把责任明确到书面上,层层签定治理整顿目标责任书,摸底清查要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矿、矿不漏坑,逐矿点进行登记造册;对各矿点的整治要做到坚持整顿标准、坚持依法办事、坚持透明公开、坚持一视同仁、坚持一查到底,既要遏制私采滥挖,又要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既要治矿,又要治人,既要治标、又要治本,从源头上消除私采乱挖存在环境和条件。
矿山年度恢复治理工作计划【第五篇】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露天采石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县安监局会议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问题
(1)开采布局不合理,未形成台阶开采,存在一定危岩、险石,甚至有伞岩。
(2)技术资料不完善,无爆破设计的相关资料、无采场工程平面图和剖面图、无防排水系统图。
(3)职工安全、职业卫生防范意识较差:爆炸物品现场使用管理不规范,岩上作业未认真佩戴安全绳,清理悬石、浮石不及时,安全帽和防尘口罩未认真佩戴。
(4)安全现场管理不到位:现场管理人员有脱岗现象,有对违章行为不纠正、不处罚的现象。
(5)安全责任不明细,安全制度不够完善。
(6)安全措施不到位:对爆炸物品的使用记录未实行跟踪检查,石粉新线的各安全防护设施未完善,防排洪设施未完善,避炮场所不规范,对危险源的监测未坚持和做记录。
(7)安全氛围不强劲。
二、整改目标
通过本次隐患整改,改善落后安全生产条件,建立长效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省安监局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三、整改思路
以《通知》精神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小型露天矿开采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作为依据,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相关的管理制度,以及各级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等软件资料,加大安全投入,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和规程作业形成台阶式开采布局,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职工安全培训,加强现场管理,严格奖惩制度,最终达到如期验收合格和安全生产的目的。
四、整改方案
1、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
(1)、明确公司法人代表,公司总经理,矿长,安全员,各工种的作业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相关人进行学习并上墙。在3月10日前完成,负责人:唐剑
(2)、建立建全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活动月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在3月20日前完成,并组织职工进行考试,负责人:王明。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的强劲氛围。
结合百日安全活动,书写横幅安全标语三幅,做安全生产板报一期,设置采矿标志牌一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书写安全岩报一幅。3月25日前完成,负责人:王明。
3、严格按照开采方案进行台阶式开采。
(1)、转运场内盖山泥,保持场地内各运输通道和安全撤离通道及排水通道畅通无阻。责任人:周大大。此项在3月10日前完成
(2)、坚持顶部打眼放炮,实行台阶式开采,台阶宽度大于4米,台阶高度小于6米,边坡角小于60度,作业人:张前、周明,监督人:周大大。在3月25日前完成。
4、加强现场管理
(1)矿山安全员跟班检查,监督各岗位人员的违章行为并上限处罚,检查工作点的安全状况,监督整改进度,每天总结,三天汇报。责任人:周玉乾
(2)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控,炮工必须每日对岩石顶部和边坡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监督人:周大大
(3)机台操作工人作业时佩带好安全帽、口罩。监督人:安全员。
(4)矿山管理员坚持每日巡查两次,并作好记录,公司安委会每周巡查三次,并作好记录。监督人:张华
5、清理和补充完善地质图、矿山布置图、采场平面图、剖面图、爆破设计相关资料等技术资料。负责人:王明。3月25日前完成。
6、组织职工培训。由安委会牵头,组织职工进行培训(或以会代培),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小型露天矿开采操作规程》、《民爆物品管理条例》以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3月10日以前完成。负责人:唐剑。
7、规范炮工作业行为,实行定时放炮制度,加强放炮警戒管理,严格领退制度。监督人:周大大。
8、完善石粉新线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和完善各电器设备的接地、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责任人:小刚。3月25日前完成。
9、做好各设备检查和维修记录。责任人:小刚;监督人:王强。从3月1日起开始执行。
10、规范矿区工作环景,清理和保持好各工作场所的卫生。责任人,各岗位工;监督人:周大大
五、保障措施
1、成立机构,公司成立矿山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张华(公司总经理、安委会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并协调、落实整改资金;副组长:唐剑(矿长、安委会付主任)负责本次整改的具体工作。成员:王明、王强、周大大、小刚、张前、周明、兴元。下设办公室,由王明任办公室主任。
2、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各安全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责任追究。
3、加强巡回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加倍处罚。
4、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公司抽调专职人员现场督查,挖机、铲车加班作业,加快整改进度。
5、严格奖惩制度,凡是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给予200元的经济处罚,由该项的作业人和监督人按责承担,对按时完成的项目给予200元的奖励 ,其中对开采布局项,若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给予2000元的奖励。
六、相关要求
1、各责任人必须报以对公司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清醒的认识本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不可抗拒性,认真研究,制定计划,按部就班,按时保质完成自己的项目。
2、铲车和挖机严格服从工作安排,一切以整改和生产为目的,确保生产、整改两不误。
3、由付组长牵头,每周进行一次汇总小结,并书面汇报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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