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民族宗教工作计划优选样例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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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计划优选【第一篇】
2016年是我党成立9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其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两会会议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在破解制约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推动民族宗教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上取得新成绩;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上取得新成效,狠抓各领域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根据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认真分析解当前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关系的突出问题。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风俗习惯,为本村的团结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到党和政府对人们群众的关怀。
教人员的关系。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为少数民族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以民族团结为契机,继续上门为困难少数民族家庭排忧解难。不断把各民族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
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民族政策的温暖,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优越性,共同发展社会经济,造富于人类,奔向小康而努力奋斗。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
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自身建设。使**村真正的成为党外人士之家、团结之家、民主之家、交友之家、建言之家。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优选【第二篇】
(1)扎实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加大向上协调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民族资金支持民族乡、民族聚居村寨建设。用于支持全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大对民族地区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实施好民族资金和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2)抓好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扎实推进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落实好《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息烽县工作方案》《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息烽县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以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载体,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到2021年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要求。
2.进一步维护我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2021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着力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宗教和顺,为绿色美丽、和谐稳定的剑河做出贡献。
2021年我们深入贯彻学习2021年2月3日至5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视察时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积极推动新时代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21年,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和《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积极深入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做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6次以上,及时处置民族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一)以规划引领为起点,释放政策活力。
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发展政策,走符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山区经济发展路子。2021年,积极找到民族资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壮大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增收,推进民族团结。2021年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0万元以上,继续发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文化传承、带动发展、促进增收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全域范围精品内涵提升。
(二)继续实施好“双培”,激发内生潜力。
借力省民宗委“双培”工作培训,继续抓好2021年我县存在汉语言障碍的村寨培训工作,力争完成1个主体存在汉语言障碍的村寨开班培训,2个广播培训班,解决偏远贫困村寨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交流困难问题,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民族村寨自我发展内生力。
(一)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增强“免疫力”,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主动抢占互联网宣传阵地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发挥县乡村三级协管员作用,坚决抵御各类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
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2019年11月1日新修订),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假僧假道规范行政执法力度;每月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举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一期以上,培训人数60人(次)以上。
(三)全员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继续深入开展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信教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一)党风廉政建设。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干部职工的年终绩效考评,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4次,每月与班子开展谈心谈话1次以上,班子成员与干部谈心谈话2次以上。加强全局干部的宣传教育,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意识。同时,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抓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业务,给人民群众带来方便。
(二)扫黑除恶工作。
继续配合抓好扫黑除恶的宣传教育,不定时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排查,确保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信访维稳工作。
继续配合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开展民族纠纷矛盾排查,深入对宗教界人士开展宣传教育,跟踪其思想动态,确保不出现上访事件和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着力加快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进我市“一中心两枢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1、推进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
2、筹备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
积极筹备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推动出台《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文件。
围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城市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宗教基础工作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做好新常态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4、继续做好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
抓好武陵山片区联络员服务工作、信息综合报送工作、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深化工作、民族政策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片区规划带动扶贫开发工作、片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5、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对少数民族重大资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重大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举办1期民族地区电商培训班;强化招商引资措施,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加强对民贸民品工作的检查与管理,做好民贸企业认定工作,扶持民贸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良好效益;积极申报市本级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企业。
6、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筹备举办邵阳市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建立市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基地,打造一些传统的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的优势项目;指导相关县开展重大民族节庆活动和文化活动;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事业,认真做好高校招生“两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争取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医疗补助费、群众困难补助费标准。
7、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督促《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邵市发〔2016〕15号)文件的落实。
指导新宁县黄金、麻林2个瑶族乡开展明年成立60周年乡庆筹备工作;充分发挥市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推动市民委委员单位与民族乡开展对口联系工作,为民族乡多办实事、好事。
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六进”活动,着重推进民族团结创建“进校园”活动;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指导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搞好创建工作,做好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西湖社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做好散居资金的申报与项目的检查、验收、监管工作;加强清真“三食”管理。
8、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
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争取定期研究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争取做好市民委委员单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配备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族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选送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进行学习培训,重视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的人才培养工作。
开展民族宗教普法工作,大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培训班,加大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网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应对重大网络民族宗教舆情。
10、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
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做好佛道教工作。坚决查处寺庙被承包经营、乱设功德箱的现象,防止发生新的投资、承包、经营寺观现象,冻结新建审批。以“去极端化”为重点,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指导伊斯兰教界开展新“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加强对清真寺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和引导,遏制和纠正“去中国化”倾向,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以“去福音化”为重点,做好基督教工作。加强基督教人才的培养,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以纳入管理为重点,做好民间信仰工作。加强对我市民间信仰问题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探索分类管理的方式方法,审批登记发证一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11、规范管理宗教事务。
指导市、县爱国宗教团体健全组织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宗教团体履行职能的考核,促进宗教团体建设水平上台阶。继续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探索场所管理的有效方法;继续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帐户等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搞好宗教活动场所基础数据库的统一核对,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换发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促进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指导佛道教的讲经交流活动、伊斯兰教的解经工作、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把重点放到推进中国化上来,重视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12、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进一步做好来邵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各项事务;进一步细化来邵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
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切实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
13、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完善委机关各项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上下班工作秩序,严格考勤,加强“四型”机关建设。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增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四个”意识贯穿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之中。
2、加大贯彻执行力度。“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已部署,关键在于贯彻执行。因此,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安排,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落实。
3、突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是基础性工作。通过突出抓好民族宗教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为全面完成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夯实坚定的基础。
一是化解一批疑难涉稳问题,确保民族领域政治稳定。进一步做好湾丘基地应安置滞留人员的劝返和处置工作,协助湾丘乡加强凉山籍(除会东籍)和省外滞留湾丘基地人员联络和劝返力度。结合凉山自发搬迁贫困户民族特色、文化传承、生活习惯等元素,参与指导室内家具、生活必需品配备及房屋风貌提升,确保6月底前全面配齐,实现盖好房子建好家。配合扶贫开发局做好凉山籍自发搬迁非贫困人口相关工作,提请省市解决户籍落实问题。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为民族地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强与乡镇联系,做好民族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族地区群众健康安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易风易俗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在民族地区培育文明、健康、科学的社会新风尚。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活动,提升少数民族生活质量。开展新时代城市社区少数民族工作创新试点,创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方式方法,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印发《关于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共享、共居的社会环境。三是拟定下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市、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家咨询会议,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影响力。邀请国家和省市民委领导和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米易,结合实际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咨询论证会,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理论保障。四是审定各类创建工作指标,根据国家级测评指标体系调整布局和深格打造创建全国示范县示范单位,重点打造一批质量和层次都比较高的示范点,丰富示范点内涵,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增强知晓率、影响力、带动力。积极申报米易县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增加全县示范点覆盖率。认真落实全省示范县2个(40万元)示范奖励项目。五是按照“文化+旅游”发展思路,举办一批民族文化活动,推进民族地区三产新突破。大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挖掘、宣传和传承工作,创作一批民族文化作品,至少创作并推介3—4首少数民族歌舞节目,建好2支以上民族文化展示展演队伍,在重大节庆赛会期间开展少数民族歌舞展演,展示我县民族团结成果和丰富的民族文化;精心制作火把节活动方案,高规格举办火把节晚会、少数民族选美比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展、少数民族体育比赛等民族文化活动。六是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培养。完善县、乡、村、组、户5级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人才台账,充分掌握少数民族优秀干部情况;出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措施,形成一整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积极与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协调配合,分批次组织县级机关、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赴高校系统培训学习民族知识和工作技能;继续组织好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到县级机关上挂锻炼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包括非法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所有场所全面关闭,一切宗教活动和聚会全面停止,所有场所除采购人员外,严禁人员进出,购买必要生活物资必须固定专人,确保2万信教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二是落实中央和省市督查、通报的宗教工作及宗教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问题整改。每月月初制定单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人、时间节点,月底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整改乱建小庙治理、部分乡镇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全面拆除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积极运用2019年度宗教巡察工作成果,定期和随机开展宗教工作督查,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三是完成伊斯兰教协会第三届换届工作。拟定工作方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理事长、副理事长。调整充实伊斯兰教协会班子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县伊斯兰教协会在新的解经工作和对宗教活动场所教务指导中的作用,提高伊斯兰教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宗教团体主动,不断提升宗教团体和清真寺自养能力。四是完成田坝清真寺二期、大水沟清真寺维修改造工程。督促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确保维修改造工程按质按量完成。推进道教道观建设各项筹备工作。五是着力开展“安全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化方向”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围绕三项创建工作,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宗教界人士教育培养教育,提升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通过召开现场会,互观互检现场观摩,开展安全知识技能、民主管理培训。落实工作经费,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激励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创建,争当先进,通过检查验收。每月汇总推进情况,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重点督导抓实灵佛寺民主规范管理、善牧堂及老教堂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强化宗教教职人员、场所管理组织履职情况、作用发挥的督导检查、考核管理,发挥考核激励、提醒约谈、过错诫勉、解除教职等手段作用。指导天主教界开展好《自立革新宣言》发表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强化独立自主办教。六是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对全县11个乡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99个村(社区)负责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员全覆盖开展培训,学习贯彻《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要点》和《全省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推动各级宗教工作干部敢管宗教、愿管宗教、会管宗教,努力做到“四了解”“三提高”(了解宗教政策、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工作职责、了解宗教知识,提高工作主动性、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高处理宗教问题水平)。组织各教派解读教规教义教风、人才队伍建设等机理知识。深入推进宗教工作“六个纳入”,加大对县乡村组宗教工作专题督查督导力度,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社会力量“四位一体”宗教治理长效机制。组织乡、村、组联络员,到各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相关工作、解决问题不少于3次。积极推进宗教工作融入大数据中心,实现大宗教工作格局。建立各宗教活动场所问题清单和诉求清单,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逐一化解。
一是抓好民族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按照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要求,规范民族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下达、公示、实施、验收和移交管护等程序,确保项目全程公开,强化民族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二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培训考察。组织项目乡镇分管两资的领导、工作人员和项目所在村两委人员,邀请市两资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结合绩效评价要求,举办2期全县两项资金管理培训班,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求进行系统性培训,切实加强内业资料管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其他县区考察学习,切实提升米易县两项资金管理能力。三是完善好民族资金项目库。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动态更新民族地区民族资金项目库,使项目库及时更新完善。在前期完成省级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完成省市级民族资金项目申报。认真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完成县级民族资金项目方案并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及时安排资金和启动项目;积极与财政、两办协调,开展研判调研,制定县级民族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四是扎实开展好民族资金项目日常检查。按照《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民族资金管理要求,加强民族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并报县两资办备案,在责任单位自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梳理近来年实施的省市县三级项目,核查项目实施、验收、质量、档案和资金拨付、报账等工作环节,力争2年基本完成每个项目资金的管理,且绩效评价为优秀。按规定科学管理民族资金项目,有序推动民族宗教各项事务管理工作。五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四川省两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好2019年以来的省、市、县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查漏补缺,随时做好省市核查工作准备。六是认真选题,积极思考,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明确民族地区发展优势和不足,研究民族资金在解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建议。拟定新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0年我乡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平与发展”三大主题,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为有效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借机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确保我乡的社会政治稳定,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目的。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在新时期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不断提升统战宗教系统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的重要论述相结合,进一步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二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反分裂国家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把政策法规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明确新时期统战工作思路和重点,提高运用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县三干会会议精神与“十一五”规划各项奋斗目标相结合,正确、积极引导宗教界,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一五”规划上来,努力为打造平安乡镇、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服务。
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宗教工作是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和“宗教无小事”的思想不动摇,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工作方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为提高学习的效果,每次培训完都要印发试卷,对宗教人士,寺管会组成员的学习掌握情况进行测试,把握学习重点,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做到培训工作有制度、有考勤、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记录。三是乡宗教干事要经常召集宗教人士进行座谈,通过座谈把党的政策和事政要闻及时宣传到宗教人士中。
(三)认真落实“寺院社会化管理工作”,形成良好机制。坚持把落实好“两项制度”作为检验民族干部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举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坚决制止零散朝觐活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党的有组织、有计划朝觐政策的优越性和参与零散朝觐的诸多危害性、非法性,使“沙特政府已决定不在第三国为我国公民办理朝觐签证”的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信教群众抵制零散朝觐的自觉性,及早打消私朝的念头。要按照地区、县“严防死守”和“劝在基层”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制止零散朝觐组织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已办理护照的穆斯林群众,特别是有零散朝觐迹象的人员的监控力度,确保零散朝觐人员不出村(组)、不出社区,从源头上堵住零散朝觐,进一步巩固零散朝觐“零”控制。
理的各项制度;每个宗教场所必须有“四证”(场所登记证、宗教人士两证《资格证》《普法证》、土地证、房产证);宗教场所、宗教人士及宗教活动的管理要有序进行;寺院必须有四项记录本(宗教活动记录本、会议学习记录本、议事记录本、好人好事等基本),并且做到内容详实,档案规范。各寺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手续上报修建、维修或重建宗教活动场所手续,并能严格把关、无超资金、超面积情况发生。无未经批准手续修建、重建现象。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消防工作。
(六)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做好民族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参与开展好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的系列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进一步增进各民族大团结,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入耳入脑入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阿瓦提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落实工作,进一步解决少数民族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三是加大宣传和清真饮食业市场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清真饮食业市场。四是积极开展慰问和送温暖活动。在重大节庆期间开展慰问活动,让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三、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统战干部队伍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统战宗教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前瞻性,把不稳定的苗头和隐患解决在当地和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执政为民的意识,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各族各界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倾听他们的呼声,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总之,要通过抓队伍的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上有一个较大的转变,不断适应新时期新阶段统战工作的要求。为我乡的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广泛凝聚共识。
一是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民族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机构改革,进一步充实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是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细化街道、社区具体任务和责任。召开全区民宗工作专题部署会,制定《2020年天心区民族宗教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严格考评机制。
三是强化培训。将民族宗教法规、政策、理论纳入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培训,纳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以区、街两级为主体,开展各类民族宗教政策培训。
(二)践行初心使命,全力防控疫情。
我区宗教场所第一时间响应党和政府号召,率先在全市落实“两个暂停”。研判疫情形势,调整防控部署,持续抓实各项常态化防控举措,确保疫情防控无漏洞。充分考虑宗教活动场所、少数民族门店长期关停的实际困难,全面走访慰问场所、门店,指导少数民族门店复工复产,积极协调受疫情影响的少数民族门店企业减租免租、低息贷款。各族群众、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作为,克服自身困难筹集抗疫善款56万余元。
(三)推动创新实干,聚力为民服务。
1.浓厚创建氛围。以高校、社区、寺庙和机关为主阵地,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铺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浓厚创建氛围。
2.树立先进典型。立足实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开创新局面。我区玉泉寺、白沙井社区分获湖南省、长沙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成果丰硕。
3.占据工作主动。举办首期“天心区少数民族同胞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宣讲暨国语培训班”,开展天心区首届少数民族文明诚信规范经营示范店、民族团结好邻居暨优秀民宗干部评选表彰等活动,鼓励来长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在城市“留得住、过得好、有发展”。
4.强化民生服务。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全区开展新一轮少数民族数据摸底,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充分发挥天心区少数民族服务站作用,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意见,妥善处理涉少数民族急难愁盼问题。
(四)聚焦和谐稳定,着力攻坚克难。
1.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开展“五进五好”。全面推进十九大精神、国旗国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策法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能起作用的宗教教职员队伍。属地玉泉寺荣获湖南省“五进五好”优秀场所,清真寺海勇荣获“五进五好”优秀个人。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推动“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到实处。属地玉泉寺获评长沙市平安建设红旗单位,城南堂获评长沙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一是奏响民族团结进步之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侧重打造“三个典型”,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二是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水平。将建党100周年与“五进五好”主题活动有机结合,举办法规政策培训班,提升基层民宗工作治理能力。指导各场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三是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强化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定期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排查,及时处理矛盾纠纷,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坚决制止非法,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
一是推进社区民族工作进程。20xx年,全市社区民族工作以建设团结和谐民族大家庭为目标,立足实际,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载体,突出重点、创造亮点,按照保持一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两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培育三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规划,促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有针对性地举办一期社区民族工作专题培训班,推进县区和镇(街道办)和社区进一步深化对社区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普及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加强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各民族间的团结和谐,创新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二是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各县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社区创建经验学习交流,使示范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三是丰富社区民族工作载体。积极协调各方,主动地为示范社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示范社区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各自载体作用进一步加大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有奖竞赛。加强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和谐相处。广泛宣传、推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加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慰问帮扶工作。扶持少数民族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六、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社区统战干部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将少数民族反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在册,并报请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帮助解决,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解决的应及时说明情况。
七、处理突发事件制度。
社区要按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及时处理本地区由于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事件,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动态,配合有关部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在社区内予以解决。
八、双向服务制度。
社区确立,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理念,实行五个心须服务。一是落实民族政策,必须服务;二是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全力提供帮助支持;三是家有下岗失业的,优先介绍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四是居家养老全力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家政服务,由社区爱心服务社提供优惠服务。积极引导、鼓励少数民族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2021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宗教场所进国旗、进宪法和法律法规、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四进”活动,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支持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培养。发挥宗教优秀传统文化在促进“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民心相通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宗教法治建设。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引导信教群众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推动各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治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督,严格审批大型宗教活动并完善安保措施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职责,多措并举确保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安全有序。
三、巩固深化宗教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推进未完全解决的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完成整改。重点纠正“三化”倾向,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推进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治理工作。继续支持爱国天主教开展工作,继续推动天主教房产遗留问题解决。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深化基督教非法组织治理,防范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四、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护信教群众的合理宗教活动需求,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公共环境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着力加快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进我市“一中心两枢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1、推进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
2、筹备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
积极筹备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推动出台《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文件。
围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城市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宗教基础工作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做好新常态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4、继续做好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
抓好武陵山片区联络员服务工作、信息综合报送工作、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深化工作、民族政策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片区规划带动扶贫开发工作、片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5、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对少数民族重大资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重大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举办1期民族地区电商培训班;强化招商引资措施,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加强对民贸民品工作的检查与管理,做好民贸企业认定工作,扶持民贸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良好效益;积极申报市本级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企业。
6、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筹备举办邵阳市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建立市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基地,打造一些传统的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的优势项目;指导相关县开展重大民族节庆活动和文化活动;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事业,认真做好高校招生“两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争取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医疗补助费、群众困难补助费标准。
7、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督促《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邵市发〔2016〕15号)文件的落实。
指导新宁县黄金、麻林2个瑶族乡开展明年成立60周年乡庆筹备工作;充分发挥市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推动市民委委员单位与民族乡开展对口联系工作,为民族乡多办实事、好事。
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六进”活动,着重推进民族团结创建“进校园”活动;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指导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搞好创建工作,做好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西湖社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做好散居资金的申报与项目的检查、验收、监管工作;加强清真“三食”管理。
8、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
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争取定期研究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争取做好市民委委员单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配备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族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选送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进行学习培训,重视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的人才培养工作。
开展民族宗教普法工作,大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培训班,加大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网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应对重大网络民族宗教舆情。
10、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
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做好佛道教工作。坚决查处寺庙被承包经营、乱设功德箱的现象,防止发生新的投资、承包、经营寺观现象,冻结新建审批。以“去极端化”为重点,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指导伊斯兰教界开展新“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加强对清真寺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和引导,遏制和纠正“去中国化”倾向,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以“去福音化”为重点,做好基督教工作。加强基督教人才的培养,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以纳入管理为重点,做好民间信仰工作。加强对我市民间信仰问题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探索分类管理的方式方法,审批登记发证一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11、规范管理宗教事务。
指导市、县爱国宗教团体健全组织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宗教团体履行职能的考核,促进宗教团体建设水平上台阶。继续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探索场所管理的有效方法;继续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帐户等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搞好宗教活动场所基础数据库的统一核对,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换发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促进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指导佛道教的讲经交流活动、伊斯兰教的解经工作、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把重点放到推进中国化上来,重视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12、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进一步做好来邵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各项事务;进一步细化来邵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
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切实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
13、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完善委机关各项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上下班工作秩序,严格考勤,加强“四型”机关建设。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增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四个”意识贯穿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之中。
2、加大贯彻执行力度。“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已部署,关键在于贯彻执行。因此,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安排,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落实。
3、突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是基础性工作。通过突出抓好民族宗教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为全面完成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夯实坚定的基础。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优选【第三篇】
1.抓好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区镇合一后的实际情况,组织民宗干部开展培训、交流、知识测试和开展研讨,着力提升民宗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车改规定和自律要求。
2.抓好少数民族群众事务代理工作。继续做好民宗干部代理群众事务工作,进一步扩大代理内容和范围,树立牢固的为民服务思想,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提高办事协调能力,督促基层民宗助理做好少数民族群众事务代理工作,坚持上下联动,提高代理质量。
加大生产投入,开挖新产品,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积极开展以企引资。三是做好项目服务和房屋征收工作。积极做好项目服务工作,主动深入企业,帮助企业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认真组织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宣传政策,遵守拆迁规定,不违规操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按序时进度完成拆迁任务。
4.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是充实完善县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时加强沟通,掌握实情,确保预案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发挥镇村两级责任制的作用,充分发挥其作用,认真履职,保证本地区不发生突发事情。三是加强调研信息预警,及时果断处置突发事情,发现问题,靠前指挥,果断决策,及时处置,加强沟通和协调,防止事态扩大,缩小影响,确保突发事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继续争创“双无”目标。
5.民宗信息工作在全市争一保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队伍,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及时向基层通报民族宗教工作信息报送要点,完善奖励激励机制,使信息工作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优选【第四篇】
1.做好宗教场所“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将联合司法局在宗教场所开展普法活动,制定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采取办板报、组织学法讨论、法律知识测试、印发法律知识读本、送法律下乡和法律知识进场所等方式进行宣传活动,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策划好法制热线的宣传内容。
2.开展“双创”工作有突破。一是“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有新突破。要严格落实寺庙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在深化创建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提升创建效果上下功夫。在今年创建评比的基础上,对没有达到和谐寺观教堂标准的场所要加大指导力度,采取结对帮带,强势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的创建工作有新突破。平安场所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坚持常抓不懈,从点滴入手抓安全,加大投入,落实制度,严格考核,强化隐患督查和整改,确保宗教场所全年无大小事故。
3.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培训和交流,提高教职人员的法制观念、爱国情感、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加强宗教团体管理班子建设,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提高宗教界人士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努力培养更多的“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骨干人才队伍。
4.努力挖掘与弘扬宗教文化。要加大佛教文化的挖掘和研讨,采取形式多样宣传宗教文化,开展宗教文化在打好七大战役中的内涵、作用和时代精神的研讨,把宗教文化的精髓与打好七大战役内容有机的结合,服务于七大战役。
5.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一是不断创新社会佛道教经忏人员管理方法。将对条件成熟的区镇内的佛教经忏人员集中组织起来,以寺庙为平台,实行统一学习教育、统一管理手段、统一佛事价格、统一组织实施,主动与_门协调,使佛教社会经忏人员管理逐步规范。二是坚决取缔乱建的乡村小庙。对不符合规定,违反法律法规乱建的小庙坚决予以拆除。密切关注企业老板以建祖堂的名义乱建小庙的行为。三是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取缔力度。规范基-督教家庭聚会点的管理。
6.加快宗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加快宗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于七大战役,为广大信徒提高良好的环境,提高场所服务品味,对外树立良好的形象。一是加快推进圆通寺万缘宝塔主体工程的建设力度,力争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二是做好护国寺藏经楼开工建设工作;三是做好大公镇三圣寺奠基开工建设;四是完成观音寺、如来寺祖师塔和纪念堂的建设工程;五是做好城隍庙恢复重建的前期准备工作;六是做好白龙寺西厢房和景观大桥的建设。
7.抓好重大宗教活动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一季度在大公镇举行三圣寺恢复重建的奠基工作;二季度组织本德、成一两位老和尚的追思法会;三季度做好少数民族联谊会换届工作,探索区镇建立少数民族联谊会,加强对少民族扶贫工作的领导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四季度做好圆通寺万缘宝塔主体工程完工庆典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做好城隍异地恢复重建的开工奠基工作。年内组织召开海安籍在外道教界代表人士联谊会,邀请热心家乡事业的道教界人士回乡建言献策。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优选【第五篇】
2020年,百色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参政议政。
(一)围绕中心,扎实开展政治协商。
依照《百色市政协2020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本委今年承担常委会安排的“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界别协商任务。为做好课题调研及协商工作,本委制定了详细的协商调研方案,常委会成立了由黄建平副主席担任组长的专题调研组,邀请本委相关委员及专家学者参与调研协商活动,在协商调研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思广益,注重实效。从7月上旬至8月中旬,调研组先后到本市平果市、田东县、靖西市、凌云县、乐业县、右江区等县(市、区)开展调研活动,深入项目现场实地考察,听取相关部门介绍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进行研究探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对我市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专程赴区内来宾、贵港等市及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进行专题考察,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的创新做法和先进工作经验。8月下旬,调研组认真组织起草《百色市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研报告》,向相关委员和专家学者征求修改意见建议。8月27日,市政协组织召开界别协商会议,听取相关职能部门作情况介绍,调研组通报外出学习考察和在本市开展调研的情况,并就调研报告作了详细说明,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沟通,达成共识。会后,调研组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题调研报告,呈报市委作决策参考,得到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彭晓春“转相关部门借鉴”的批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智宇批示“请检察院将报告所列问题分别对应部门列明并初步对接,提出具体解决路径,我再召集开一个协调会”。
年内,本委还配合提案委开展“落实民族政策,助推协同发展”界别协商工作。常委会成立了由市政协韦晓东副主席担任组长的专题调研组,于5月至9月间先后在市内及区内外开展专题调研及学习考察活动。通过市内实地走访询问、现场听取介绍及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我市在落实民族政策,助推协同发展方面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赴区内的河池市、柳州市、南宁市及区外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攀枝花市等地考察和学习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落实民族政策助推协同发展专题调研报告》,探索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为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各项创建工作,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民族团结和谐、边境安宁稳固建言献策。
(二)聚焦热点,努力推进民主监督。
一是以提案督办为抓手,履行监督职责。依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今年本委领衔督办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第63号提案《关于加大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力度的建议》。11月下旬,本委制定了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方案,按照“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工作到位,注重实效、委员满意”的原则,在承办单位办结并书面答复之后,组织邀请提案委员及承办单位深入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实地召开提案督办座谈会,由提案人对提案事项及原由作说明,承办单位就提案办理及问题处理情况作介绍和答复,面对面交流沟通、充分协商、达成共识,提案委员对该提案的办理过程表示满意。年内,专委会还协助做好分管副主席领衔督办的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第129号重点提案《关于在易地扶贫安置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提案》的联络服务工作,确保督办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落实特约监督员制度。积极组织专委会委员和界别委员担任执法部门工作监督员,及时掌握社会法制建设情况,对执法、司法活动进行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服务大局,积极建言参政议政。
今年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期间,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委员共提出提案15件;本委向大会提出的《关于在易地扶贫安置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提案》被列为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重点提案,得到承办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办理,在草拟《百色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中,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易地扶贫安置点作为创建活动“十进”亮点工作之一,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并下发实施。
7月中旬,受自治区政协委托,本委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重大问题专题协同调研活动,邀请市民宗委、发改委、沿边管委会、发展研究中心等市直部门和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凌云县等少数民族聚居县、靖西市、德保县、那坡县等边境县共同开展调研工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分析,起草上报《百色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协同调研报告》,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我市的调研任务。
(四)深化学习,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夯实履职基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开展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工作的理论根基。二是积极服务委员履职。为界别委员开展“五个一”履职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坚持走访委员制度,了解委员履职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建议。三是切实加强联谊沟通。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民宗委等部门的联络沟通,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出问题;做好区内外政协到我市考察学习的接待陪同和联谊交流工作。四是增进机关团结协作。积极参与“领导班子建设巩固提升年”、“书香政协?香飘红城”及机关党建等工作,加强与市政协各委室的团结协作,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会议服务和机关管理工作,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百色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特别是工作创新不足、深入基层了解反映社情民意不够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
(一)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密切联系专委实际,以先进的思想引领工作。
(二)继续围绕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等工作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政治协商活动,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常委会协商课题。
(三)继续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推进法制建设、维护民族团结、改善社会民生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扎实做好重点提案督办工作。
(四)继续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五)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专委会履职水平。组织专委会成员及界别委员参加培训学习及调研考察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撰写提案,自觉履职。
(六)继续积极配合市政协办公室及其他专委会做好机关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优选【第六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省、市、区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注重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学习成效,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新突破。一是突出“同心”引领,在结合上下功夫。把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放到年内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之中,全面考虑、统筹安排,把党委、政府工作作为民族宗教工作大局去调研、探讨,为大局服上务、服好务。二是突出经济作用,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民族宗教调研工作为抓手,真正把工作中的弱项、空白找出来,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逐一确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集中解决影响工作的突出问题。三是突出文化效益,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开展有内容、有声势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突出和谐氛围,不断规范民族宗教工作行为。明确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良性循环。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优选【第七篇】
我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引导民族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为更好的开展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2.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有工作总结;3.镇党委、政府设一名党委委员兼武装部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配备1名工作人员任民族宗教工作专干。文武镇辖区6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设立1名民族关系协调员。
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1.制定民族宗教法制建设规划,运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利用宪法日、民族团结月(周日、民族节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开展至少2次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2.认真贯彻落实了《》,围绕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保护、民族理论研究等六项工程做好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工作。
三、民族经济繁荣发展。
按时按质按量实施好2018年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做好项目前、中、后期档案管理工作并按要求报送项目相关材料。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辖区内的2个民族宗教活动场所。与2个基督教堂签订2018目标管理责任书。
3.针对已经形成的涉及宗教活动审批、宗教场所管理、财务会计、治安消防管理、文物保护管理五个方面的宗教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的实行,提高制度影响力及运行效率。
4.重视宗教场所安全教育及管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宗教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政策宣传教育。
五、责任目标管理。
1.将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辖区内的6个村(社区)。并与6个村(社区)分别签订了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责任书。
2.每个月按上级要求上报1篇民族宗教工作信息。
六、民族关系协调。
2.根据我镇制定的涉及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性事件和问题隐患。
积极的配合县民宗局完成全县性民族团结稳定、民族经济发展、宗教和顺等专题调研工作,按时上报我镇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少数民族统计系统数据的填报工作。
九、民族成份更改。
严格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登记,做好辖区内民族成份登记有关政策解答。
十、民族文化繁荣。
1.配合县民宗局完成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实施工作,按上级要求开展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摸底排查并上报了相关数据。
2.在新农村建设中注重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确保不发生破坏事件、行为。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优选【第八篇】
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高举团结、发展、奋进的旗帜,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团结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拓宽工作思路,紧扣我镇实际,继续发挥资源优势,争取人心,凝聚力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省、市、区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注重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学习成效,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新突破。一是突出“同心”引领,在结合上下功夫。把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放到年内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之中,全面考虑、统筹安排,把党委、政府工作作为民族宗教工作大局去调研、探讨,为大局服上务、服好务。二是突出经济作用,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民族宗教调研工作为抓手,真正把工作中的弱项、空白找出来,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逐一确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集中解决影响工作的突出问题。三是突出文化效益,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开展有内容、有声势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突出和谐氛围,不断规范民族宗教工作行为。明确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良性循环。
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树立党员正确的民族宗教意识,以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进一步坚持完善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向他们通报历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情况,并请党派成员列席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会议,使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得到具体落实。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调研工作,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围绕工作中心,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调研,对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确立民族宗教工作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的宗旨,更好地宣传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等在商务系统发挥作用情况,及时报道工作动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全面总结回顾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所取得的新成绩,夯实基础,创新水平,扩大社会影响;三是不断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加大学习力度,通过教育培训、开展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集中做好信息上报工作,重点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及时反映民族宗教人士的思想动态和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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