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民生民政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遵循“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 紧紧围绕“东进南扩、产城融合,四区联动、全域振兴”战略布局,履职尽责、闻令而动、敢打硬战、奋力拼博,全力推进全市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上半年,全市共筹集民生保障资金亿元,惠及困难群众30万人次。
(一)坚决打赢民政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
1.全力做好特殊群体关心关爱。认真贯彻落实鄂防指发〔2020〕22号、66号、9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困难对象精准足额及时发放常规救助金、临时救助金、一次性生活补贴、物价补贴、高龄生活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资金。
2.着力做好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坚决落实国家、省、市防控措施,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等民政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全封闭、24小时带班值守等制度,落实早晚体温检测、环境清洁消毒、分餐送餐、食品留样、生活物资“无接触”配送等防控措施;殡葬管理所暂停殡仪服务中心悼念、告别、送灵等相关服务,组建专业服务队伍,开展应急处置演练,配置专用设备,开通专用通道,科学依法防控。组织工作人员春节、清明期间代为群众祭扫和实施首次网络祭扫,较好保障疫情期间群众基本需求。
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市慈善总会筹集抗疫资金4500余万元;市建筑业协会消费扶贫万元;市招投标协会、市女企业家协会等社会组织会员单位捐款捐物,为贫困村、贫困群众开展了“送口罩到村”“送菜到社区”“送服务到家中”等志愿服务。印发《关于依法有序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参与新冠肺炎防控的通知》,动员引导全市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3万人次,服务时长累计约100多万小时,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资金和服务支撑。
(二)全力织密基本民生保障网
1.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690元/月和526元/月;城(乡)特困人员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供养对象救助供养标准分别调整为每月1380元(936元)、1480元(1036元)、2203元(1990元)。
2.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全面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疫情期间暂缓除死亡人员外的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动态退出,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11户485人,农村特困供养救助对象39人。认真摸排国家、省、市反馈的未纳入救助范围的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整户无劳动力户等4类重点对象信息2010条,重点对象1911人,将其中228人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目前,全市在册城乡低保对象2918户5295人、9364户21141人,在册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264户15595人;在册城乡特困供养对象79人、1565人,在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44人。低保对象中生活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及重病患者1244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重病、重残对象享受“单人保”政策596人。
3.精准实施临时救助。凡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通过发放现金或生活物资等方式实施临时救助1960人次,发放资金238万元。
4.推进改革创新示范引领。落实省厅试点任务,出台印发《潜江市社会救助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实施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建设。
(三)全面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1.全面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出台《潜江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创新实施方案(试行)》,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和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印发《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动态排查。认真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社会散居孤儿、机构供养标准调整到1380元/月、2208元/月;推动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4名孤儿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标准实施“孤儿助学”项目。
2.加快推进为老服务工作。一是投入资金262万元,大力推动2个城市老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个贫困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及2020年第一批31个村(居)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二是及时更新留守老人信息台账。完善定期探访制度,指导村干部和关爱联系人为留守老人开展上门服务8000余人次,指导各村腾挪房间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为留守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舒适安全的活动场所。三是落实全省养老机构质量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和局《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养老机构安全情况、非法集资和“保健”市场进行检查、排查、预防、整治。四是实施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建设,为全市13所农村福利院安装空调289台。
3.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积极作用。实施“慈善医疗众筹”项目,为困难群众开展医疗个人求助提供互联网互助筹募服务;实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继续在每个村社建立众筹募捐服务平台;实施“慈善扶幼”工程,以“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项目为依托,募集资金20万元,救助困境儿童100名;实施“慈善助学”工程,开办“慈善阳光班”,资助100名特困特优生完成学业。
(四)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1.全力推进社区建设。一是印发《关于下拨2019年农村社区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拨付“以奖代补”资金170万元。二是实施城镇社区提质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实行“一社区一对策”推进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三是将南荷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纳入中央投资项目库。四是顺利完成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城乡社区建设调研工作,推动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面落实。
2.强化城乡社区治理。指导各村(居)委会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和村(居)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开展“温暖社区行,健康大派送”活动。
3.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深化“一网通办”,充分运用《湖北政务服务网》实行网上登记、网上年检,受理、办结行政许可申请50件,拟对22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章程和行政许可决定书表述内容,养老机构、乡镇商会、宗教场所登记纳入社会组织改革内容,全市社会组织发展健康有序。
4.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聚焦“三留守”人员关爱、困境人员帮扶、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公共安全事件等重点领域,广泛征集申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2个;推进“爱满荆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1个,社会工作室2个;大力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应用,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达万人,完成新成立市直部门志愿服务支队注册工作14个,升级区镇处志愿服务支队23个,新增志愿服务大队57个,发布志愿服务项目800余个、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时长32万小时。
(五)深化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改革
1.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及时更新数据,核准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数据17875条。严格落实疫情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政策,两补资金做到按月公示、逐月发放。
2.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实施“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疫情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各项政策规定,成立街面巡查工作专班,加大巡查和救助力度,做到及时救助,安全送返。
3.全力做好婚姻殡葬服务。发布《关于疫情期间恢复预约办理婚姻登记的公告》,服务大厅安装智能热成像人体测温仪,实行提前预约,分批分时段登记。殡葬服务场所简化服务流程,严格落实“五专”要求,全力做好善后工作;稳步推进市殡仪服务中心、龙湾殡仪馆改扩建工作,积极推进油田陵园移交;继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为330名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万元。
(六)着力提升区划地名管理质量。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平安边界年检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潜江市地名志》终审、《潜江市地名录》初审等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和地名文化名录体系建设创新项目;三是推进地名标志设置和道路命名工作。四是做好竹根滩镇、泽口街道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七)着力推进民政重点项目建设
1.推进民政事业园建设。民政事业园计划投资亿元,分二期建设。一期项目预计总投资18280万元,占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39600㎡,现已完成土地交付、立项批复、市规委会审议、可研批复、初步设计、(一期)项目设计、项目清表、围栏、定界沟、施工用电、地质勘探、施工图纸审查、项目预算、财评等工作。
2.推动社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计划筹资亿元,分三年对全市未达标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制定了《城镇社区服务场所提质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城乡社区建设和治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指挥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区服务场所提质改造项目指挥部。
3.推动城乡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城市公益性生态公墓项目计划投资万元。公墓建成后,可满足城区万个旧坟搬迁和园林、泰丰、杨市、总口园区40年的安葬需求。现已完成地上附着物补偿、项目立项、可研、项目用地红线图、定界图、项目环评、能评、土方回填造价预算等工作。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和市委督查室重点督办事项,出台《三年行动计划》,突出试点先行,采取花园式设计,今年拟推进的97个行政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已有76个村完成初步选址及报建工作。
4.推动殡葬服务设施提档升级。一是市殡仪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拟投资约500万元,规划建筑面积㎡。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潜江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二是龙湾殡仪馆改扩建项目。拟投资1600万元,对龙湾殡仪馆改建扩建,目前处在规划阶段。三是江汉油田殡仪馆建设项目。为满足油田居民办丧需求,拟投资2000万元,新建油田殡仪服务中心。目前,正在办理土地征用等手续。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工作。一是持续做好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强化对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和纳入,消除兜底保障盲区,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二是加强特困供养政策落实。继续推进“平安工程”、“冬暖工程”建设。三是完善临时救助工作。推进对在册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风险评估达到3级的严重精神障碍者和尿毒症、白血病、癌症、心脏病患者等重点困难对象的救助。四是完善家庭居民经济状况核对,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度。
(二)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一是推进儿童福利工作。召开全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加大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帮扶救助力度,开展“明天计划与爱同行”和“孤儿康复医疗明天计划”项目,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行动,对困境儿童开展摸底、评估、帮扶。二是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成31个示范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开展社区“幸福食堂”试点,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三是继续实施慈善项目。实施“慈善助残”工程,资助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康复、特校学生生活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救急难”。实施“慈善安老”工程,以资助城乡福利院内部设施添置为依托,提高五保对象生活质量。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捐赠活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救急难”诉求。
(三)社会事务工作。一是残疾人救助工作。探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低保同步发放机制、重度残疾人数据与护理补贴对象数据比对机制,努力做到对象精准、应补尽补、发放及时。二是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市镇两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和“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三是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殡葬服务”,推进殡葬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一是按照“一社区一对策”措施,加快推进城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二是全面完成规范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三是选择部分村(社区)探索开展社区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持续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开展社区公益创投培训、市级公益创投大赛。四是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大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力度,集中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构建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大格局。五是广泛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围绕困难群众精准帮扶、“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社区治理创新、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五)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完成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工作。二是做好“一请示三报告二图纸”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工作。三是推进地名文化名录体系建设创新项目和平安边界年检工作。
(六)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一是加强政策创制。待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出台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定落实意见,为党和政府的德政善举落到实处提供坚强保障。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一网通办”深度,积极完成市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电子证照”等各项清单任务对接工作。三是推动项目创新。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直属公墓公益化改革、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等重点改革创新项目。四是科学编制“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工作。
(七)全力推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全力推动民政事业园建设。落实市委副书记金茂清同志调研民政事业园座谈会精神,争取市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完成相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二是全力推动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认真落实城乡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推进会议精神,按要求全面整改、全力推进。全力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报建、设计审核工作。推动召开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现场推进会。三是全力推动城乡社区建设。认真落实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市人大调研社区工作座谈会要求,全力推动城乡社区建设要求,查漏补缺,对表整改,补齐短板,做好省人大调研社区建设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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