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材料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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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抓手,全面开展渭河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认真组织环保执法检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管理,切实解决影响渭河水环境质量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和健全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确保“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和渭河出境水质稳定达标。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照市政府“2012年底前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达标排放和正常运行”的总体要求,高新区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9月底前进水调试。千阳、陇县要加快改造进度,确保在年底前达标排放。各县区要加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使市区收集率达到85%以上,县级达到75%以上。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依法、足额征收,各县区要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费用。加强污水处理费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县区要按处理达标水量给付污水处理费,提高污水处理达标率。各污水处理厂要健全化验、检查制度,规范运行生产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组织开展造纸、果汁、化工、皂素等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摸清行业污染现状,集中整治,提高行业治污水平,推进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由县区政府牵头,组织发展计划、环保、监察、安监、供电等部门联合执法,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不留后患。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实行限产限排,切实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对超过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要采取总量控制措施,督促企业新建或扩建治理设施,努力削减排污总量,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三)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工业园区整治要以“规范工业园区生产,实施集中分类治污”为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影响水环境的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强化部门联动为手段,对各工业园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相应档案,对无污染处理设施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快从严处理。
(四)开展沿渭排污口调查,分类整治。各县区要组织水利、环保、城建等部门,全面排查辖区沿渭排污口和污水排放状况,依据污水来源实行分类整治,对非法设立的排污口要依法取缔。对规模化养殖废水和养殖小区废水集中治理,解决废水直排渭河的问题。
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工作,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减少生活污水排污口。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杜绝偷排现象,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建设沿渭村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1年6月底前,要建成陈仓区阳平镇、眉县马家镇、常兴镇和扶风绛帐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中常兴镇、绛帐镇可与工业园区合并建设,切实解决生活污水对地表水体的污染问题。对污染严重的渭河支流,由县区政府综合整治,确保支流达到水功能区要求。
三、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9月15日前)。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调查辖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工业污染源排放、沿渭排污口分布、渭河支流污染等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环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于9月15日前报市渭河治理领导小组。市环保局要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专项检查,确定市级挂牌督办案件。
(二)集中整治(9月16日至10月20日)。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确保环保百日行动取得明显实效。
(三)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底)。各县区要认真总结环保百日行动的成效与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措施,提交《环保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0月底前报送市渭河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上将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全市环保百日行动由市政府渭河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全面负责辖区环保百日行动工作,要确定相应组织机构,积极开展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通力合作,并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对列入淘汰、关闭名录的企业或生产线依法关闭;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城市建设部门要做好污水管网建设和维护工作;污水处理厂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二)实行挂牌督办,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检查出的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和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被挂牌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监管要求、未完成挂牌督办任务的处理措施,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达到查处一家、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综合整治,加强责任追究。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市上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行动不力、问题突出、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说明情况,重新部署开展工作。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市级财政转移支付挂钩。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擅自停运等问题实行“区域限批”,对严重影响污染减排及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县区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
根据《XX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照检查重点内容,XXXXX镇党委、政府立即组织部署,组织我镇四个片区领导,对全镇水污染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深入开展自查工作,树立问题,查找原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XX镇域XX河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XX河横穿XXXXX镇境域,河道西沿210国道,始于十里铺村,终于营田村,全长。十里铺村、鲍家沟村、张家硷村、康家圪塔村、霍家坪村均有小支流汇入,但小支流基本干涸。
(二)主要污染源
XX河的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染和近年来的高速建设污染,沿河工业企业较少。上游段有污水处理厂,XX河水质基本正常;中游以下主要有生活污水排放,以及河岸水土流失,造成水质浑浊;下游营田段有采石场2处,均已停止运营。
(三)水污染防治情况
制定了引用水安全保障制度,严禁在引用水源地进行养殖、生产等有污染性活动。制定了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组织,对突发事件无法应对的及时上报水务局。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河长的水污染管理组织,不定期对水污染防治情况进村、进河督查,并在党委会研究预案、水污染防治措施;在各村设立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层层夯实责任,并将水污染防治作为各村年终考评重要内容;叫停石材加工厂2处,关闭搬迁养殖场2处;2018年、2019年我镇实施河道清理项目2次;十里铺村左岸由于高速建设弃土倾倒,导致河道变窄,河道排洪能力下降,县政府下拨160万护岸工程资金,目前工程基本竣工。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民饮用水管理松懈。历年来,对于群众饮用水源的环境管理力度不够,尤其存在养殖的村子,没有进行过仔细排查,严格管控,导致部分饮用水源周边卫生环境差。
二是污水处理条件差。XXXXX镇域沿河村民均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以直排的方式排入XX河,数量小,但仍然使XX河水质下降。
三是河道清理力度小。由于资金问题,我镇每年对于河道清理距离短,面积小。
三、存在问题原因
(一)我镇财力不足,XX河治理保护修复、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资金来源尚未明确、规划无法实施。
(二)全镇居民污处理系统尚未建成,沿河居民污水无法处理。
(三)宣传力度小,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单薄,不能正确认识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
四、改进方案
(一)坚持创新模式,解决资金问题。积极运用“政府+社会资金合作”的投融资和运用模式,补齐项目资金短板,做好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积极整合各类资金,共同推进污水处理。例如将乡村振兴建设资金、环境整治资金等集中起来使用,结合水污染整治行动,发挥资金综合使用效益。
(二)结合水污染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及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契机,多渠道争取更多资金,综合实施XX河水体治理、截污纳管、河道整治、岸边修复等工程,使XXXXX段XX河水质得到提升,生态得到进一步修复,实现XXXXX镇XX河“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愿景。
(三)加强水环境资源的保护组织建设,争取成立综合督查队伍和机构,加大查办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确保水环境安全。夯实村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责任,层层夯实责任,切实做到镇村两级同部署、同管理、同行动的局面。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中国水日”、“世界水日”、“河长制”宣传等节点,通过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手段广泛宣传群众爱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创造良好工作氛围。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3
这次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总结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研究部署落实国务院批复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刚才,山东、辽宁、河北、江苏四省环保局(厅)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辖区内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以来,国务院将“三河三湖”作为国家治理的重点流域、“*”期间又增加了松花江流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今年又首次批准了《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起,总理连续三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继续搞好“三河三湖”、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国家确定的重点流域范围不断扩大,总面积已占我国国土面积的40%左右,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向流域水污染全面开战的坚定决心。自去年至今年5月,国务院陆续批复了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滇池、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2010年)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从治污项目、环境准入、饮水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证,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总体思路的必然要求。进入“*”时期,我们确定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把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气五条”、“水六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针对“*”期间重点流域治理项目不落实、资金不到位、进展不顺利等突出问题,我们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中,将治污项目与资金安排挂钩,为国家向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资金倾斜奠定了基础。同时,突出了群众饮水安全保障和跨界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改善水质为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必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
(二)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保障国家水环境安全的迫切需要。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在国民经济和国家环境安全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我国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洪涝灾害频繁三个方面。其中水污染造成的灾害范围影响大、历时长,但其危害往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才表现出来,容易使人对其失去警觉,而且水污染会加重水资源的短缺。我国水污染现象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始显现,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了当前水污染严重的局面,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平均每2天就发生1起,环境污染投诉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使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治理和保护,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必将更好地维护国家水环境安全。
(三)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污染减排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根本性措施,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去年污染减排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出现了“拐点”,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污染减排任务仅完成了3%左右,特别是水污染物减排任务仅完成了%,在剩下不到三年的时间还要完成%的任务,因此实现水污染物减排目标的任务更加艰巨。同时,随着政府换届,各地加快发展的热情高涨,在利益驱动和投资冲动下,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关闭企业死灰复燃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各流域水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力度,确保重点流域水污染物减排任务按期完成,实现水质目标,必将促进各地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四)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有效途径。针对一些地区长期积累、集中暴发的水污染问题,我们先后召开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借鉴我国历史上安邦兴国的重要经验,给予水环境人文关怀,提出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政策措施。今年1月,总书记视察安徽时明确指出,要重点搞好淮河、巢湖流域环境整治,让江河湖泊得以休养生息、恢复生机。实施休养生息,就是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就是要促进环境基础设施的大发展,坚决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就是要尊重自然规律,用人文关怀治水治污,唤起群众珍爱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伟大觉醒。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将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治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分区保护、生态修复等作为主要任务,并通过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科技支撑、严格考核等措施来保障任务的落实,必将推动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
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与节能减排工作统筹考虑,采取各种综合整治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三河三湖”、松花江水污染治理,抓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黄河小浪底库区及上游的水污染治理,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重点流域水质总体有所改善。*年,全国地表水759个国控断面Ⅰ―Ⅲ类断面比例为%,劣Ⅴ类断面比例为%,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为毫克/升,比*年降低7%。其中,长江、黄河等七大水系国控断面Ⅰ―Ⅲ类断面比例为%。与上年相比,七大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提高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2个百分点。
二是地方政府环保责任得到加强。重点流域地区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把责任书的完成情况纳入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河北省在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市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列出了14个考核断面水质超标倍数与扣缴财政资金的数额,最高可扣缴300万元。
三是环境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各省(区、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环评原则和程序,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有效控制新增污染。山东省要求建设项目环评的审批要按照“先算、后审、再批”的程序进行操作,先算是指在项目受理之前要先算清新建项目是否会影响当地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后审是指在确定建设项目不会影响减排任务完成之后,对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再批是指对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再进行审批。
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以来,各地不断完善经济政策,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BOT方式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大力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河南省累计投入资金亿元,建成133座污水处理厂和104座垃圾处理场,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
五是地方环保法规标准更趋完善。为规范辖区内重点流域治污工作,许多地方出台了相应的法规,建立健全了地方环保法规体系,给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江苏、安徽和云南省分别制(修)订了太湖、巢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滇池保护条例。部分省份还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出台了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了对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
六是重点流域地区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各省(区、市)加强环境监管,借《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批准实施的东风,健全流域水环境监控体系,建设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网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山东省目前流域内329家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25个重点河流断面全部建成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了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提高了对污染源的监控能力。
七是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省(区、市)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严肃查处重点流域地区的违法排污行为。辽宁省上半年,关闭万吨以下的制浆造纸企业和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200多家,年减排万吨。江苏省连续五年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的专项行动,共出动了60多万人次,检查污染源20万多厂次,取缔关闭900多家,停产600多家,罚款2750多家,限期治理1200多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重点流域一些地方的水污染已经影响到人民群众的饮水用水安全。最近,总理在审计署上报的《“三河三湖”流域内6城市地表饮用水源污染严重》信息上作出了重要批示,根据我们开展的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结果来看,这6个城市(嘉兴、聊城、北京、大同、石家庄、蚌埠)的饮用水源地确实都存在水质超标的问题,有的城市还没有备用水源。
二是地方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到位。近年来,个别地区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仍呈快速增长的趋势,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都很低,导致重点流域内的水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三是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展缓慢。由于地方财力不足、认识不到位或污水处理费征收困难等原因,造成重点流域有些地方水污染防治规划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规划要求的综合治理、生态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进展缓慢,影响了规划目标的实现。
四是违法超标排污问题仍很突出。一些企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长期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前不久,在松花江、太湖等部分重点流域的暗查中,仍然查出了不少比较严重的违法排污行为。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当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大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越来越多;不合理的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现象仍然突出;秸秆得不到合理利用,在河道内腐烂进入水体,进一步增加了水体中的污染负荷。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流域水质改善的一个重要障碍。
六是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难度大。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小城镇的人口急剧增加,小城镇生活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些重点流域建设的小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由于工艺的选择没有结合小城镇的实际,导致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资成本高、运行费用高、管理要求高,不适应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运行费用低、管理简单的要求。
三、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时期。目前国务院已批准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任务十分明确,我们要坚定信心,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这里,我再强调几点要求。
第一,密切协作,落实责任,加大考核评估力度。
流域水污染防治需要上下游各省(区、市)通力合作、联防联控,主要责任在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目前河北、河南、江苏等省份已经在部分重点流域开展了跨市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和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政策试点,其他省份也要确定重点,尽快开展跨市界水质目标考核和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政策的试点工作,真正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职责落实到位。今年我部将继续对重点流域的国家考核目标进行考核。
第二,加大投入,科学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治污项目。
治污项目的实施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保障,要促进度、重质量、保运行。重点抓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环保验收工作,抓好对污水处理厂的脱氮除磷工艺改造;狠抓重点排污单位的深度治理工程建设,确保治污目标落到实处。要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其他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工作,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监察力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益。国家将逐步加大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努力筹措资金,增加政府投入,同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保护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要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把标准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地方配套资金和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的地区,中央不安排补助资金。
第三,积极组织,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环境意识。
为切实提高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落实领导责任制,我部将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年中央组织部委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研究班计划〉的通知》(组通字〔*〕7号)的要求,做好对松花江、辽河、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黄河流域各地党政领导干部的环保培训工作。今年5月、7月和8月,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松辽流域、黄河流域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培训班已经举办。我们计划于今年10月,还将举办水环境管理专题研究班,培训对象是相关流域地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国家水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节能减排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
此外,还要广泛深入的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深入研究,大胆创新,加快水体污染防治科技支撑研究。
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委研究制订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实施方案》,并于*年12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水专项将重点围绕“三河、三湖、一江(松花江)、一库(三峡水库)”,集中攻克一批节能减排迫切需要解决的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按照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水专项实施任务与国家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和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有机衔接,与地方治污工作密切结合,切实抓好水专项的组织实施。*年,将以太湖、滇池等富营养化严重的湖泊为重点,研究制订太湖、滇池流域水污染治理与富营养化综合控制技术及示范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实施。根据《全国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与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继续开展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对各重点湖库进行生态安全总体评估,制定各湖泊水库生态安全保障综合方案,为我国湖泊水库环境管理、水污染防治与富营养化控制提供技术支撑。
第五,调整结构,多措并举,推进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
督促重点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造纸、酿造、印染、制革、医药、选矿以及各类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重点流域各省(区、市)要制订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同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协同财政部在江苏省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初始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利用市场机制激励企业污染减排。
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以点促面,推动全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考虑城市水污染防治的特点,落实重点城市的水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加强对重点城市总量分配、总量管理的技术培训与交流。审点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并逐步将各城市的水污染防治规划纳入信息系统。跟踪重点城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年度进展,开展对重点流域内年废水排放量1亿吨以上的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评估。
第六,严格管理,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必须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从全流域的范围治理水污染,上下游协同作战,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才能切实解决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各省(区、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及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要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做好各流域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防止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村镇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水源地周边生态农业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进一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保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面开展流域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查,定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建立城市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形成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4
华北平原地下水现状:我们还有多少干净水?
水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质量,地下水污染已成为大众和媒体关注的热点。山东潍坊地下水偷排的传言春节前已是沸沸扬扬,到3月下旬,百度“山东潍坊地下水”几个字仍有关于潍坊地下水污染的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的最新报道。其实,大众和媒体对“山东潍坊地下水”的热切关注已是醉翁之意远远不局限于潍坊了。因为,被污染的水远不限于某一个地方。
中国水资源总量的1/3是地下水,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专家在2012年国际地下水论坛的发言中提到,全国有90%的地下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据新华网报道,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2~7年的连续监测资料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
2011年出台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中指出:全国近20%的城市集中式地下水水源水质劣于Ⅲ类。部分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超标因子除常规化学指标外,甚至出现了致癌、致畸、致突变污染指标。
中国对地下水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20世纪80年代初的“六五”期间,我国设立了若干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其中第38项便是“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评价”。 2006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在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的资助下,首次在华北平原开展系统的地下水调查。2009年,该项目地下水污染调查结果发现,所有采样点中,不用任何处理直接可以饮用的地下水占36%,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地下水占24%,另有39%的地下水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
2012年、2011年、2009年,以上三个时间给出了不同的地下水状况。其中,距离现在最近的,中国地质调查局专家在2012年国际地下水论坛中提到的“全国有90%的地下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应该最接近于目前全国地下水的状况。那么,华北平原的地下水究竟还有多少是安全的呢?
《方案》:两年内建成监测网
《方案》提出两个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加强华北平原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到2020年,全面监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科学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方案》根据地下水系统特征,将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划分为30个相对独立的污染防治单元,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二是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分类防治超标的地下水饮用水源。三是强化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加强地表水污染防控,加大对重点污染源废水排放和堆放场地污染物渗漏等防治力度,积极推进重金属、有机物和氨氮、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等污染较严重区域的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投融资机制和经济政策,加大相关科技研发力度,强化企业和地方防治责任,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地下水污染防治:预防为主
环保部负责人向媒体介绍说,《方案》的原则为“预防为主、协同控制,分区防治、突出重点,加强监控、循序渐进”。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中分析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有城市垃圾、工业废物以及农药化肥等几个方面。
《规划》中说,近年来,我国城市急剧扩张,导致城市污水排放量大幅增加,2009 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72%,部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严重污染地下水。
2009 年全国2 亿多吨工业固体废物未得到有效综合利用或处置,铬渣和锰渣堆放场渗漏污染地下水事件时有发生;石油化工行业勘探、开采及生产等活动显著影响地下水水质,加油站渗漏污染地下水问题日益显现;部分工业企业通过渗井、渗坑和裂隙排放、倾倒工业废水,造成地下水污染;部分地下水工程设施及活动止水措施不完善,导致地表污水直接污染含水层以及不同含水层之间交叉污染。
我国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及农药用量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 倍和3 倍,大量化肥和农药通过土壤渗透等方式污染地下水;部分地区长期利用污水灌溉,对农田及地下水环境构成危害,农业区地下水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超标和有机污染日益严重。
《规划》中说,部分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甚至检测出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由于地下水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治理和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一旦受到污染,所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破坏往往难以逆转。
《方案》正是针对地下水的这种污染情况强调:加强监控,预防为主。
《方案》:将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示范
2011年10月,环保部、国土资源部与水利部联合《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首次对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被称为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第一部纲领性文件,被誉为我国水污染防治史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地下水这一战略资源的污染防治工作,正式、高层次地纳入国家层面的决策。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提出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标:到2015 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全面启动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逐步整治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土壤,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有所改善,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到2020 年,全面监控典型地下水污染源,有效控制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土壤,科学开展地下水修复工作,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建成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是对《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贯彻落实,是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之一,将切实推动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全面展开。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方案》对华北平原各地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对保障这一地区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将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示范。
公众:建议严惩制污企业,渴望参与水污染防控
全国人大、政协会议期间,有媒体就地下水污染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副主委、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潘碧灵,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文一波。
认为,环境破坏的违法成本低是企业在环保问题上频频“有恃无恐”的最主要原因。他说,“如果违法成本只有20万,企业为什么不违法?像日本、欧美那种‘最严格的环保政策’,实际就是企业一旦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就把企业告到破产为止。但是目前我们的法律没有严格到这个份儿上。”
潘碧灵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我国原来《水污染防治法》最高处罚20万,修改过后最高处罚也只有100万,但是有些污染造成的影响则是几千万乃至数十亿。”
、文一波还认为,政府要通过调整税收来引导企业重视环保。
人们普遍认为环保成本高也是企业逃避责任的原因之一。但是,文一波说:“其实企业解决污染问题不需要花很多钱,但是现在之所以成本高是因为很多钱浪费掉了。一个公司要建污水处理厂,但是占地比较大,这个污水处理厂要交很多土地税和房产税,投资的百分之十几交税了。政策没能起到引导的作用。”
称,政府可以减去一部分企业需要交的所得税。这样使整个税制比较平衡,既不增加企业负担,也可以通过增加环境税引导企业更加重视环境问题。认为税收是调整行为的办法之一。
水,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存质量,作为公众也有强烈的参与意识。 “中国水危机独立调查”的发起人邓飞建议,环保部应鼓励民间组织和民众参与到地下水污染防控的工作中。
水,是每一个人必需的消费品,因此,公众有强烈的知情愿望。公众建议地下水污染监测数据,不能只作内部决策参考,而应毫无保留地向公众公开。哪怕数据不全面,只要有,就及时,建一个监测站,就一个监测站的数据,满足公众的信息渴求。
国家:让人民呼吸洁净的空气,饮用安全的水,食用放心食品
《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中提出:未来10年将投资亿元用于地下水治污。亿元,这一数字足以见证国家治理地下水污染的决心。
国务院总理在总理见面会上说:要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就包括在发展中要让人民呼吸洁净的空气,饮用安全的水,食用放心食品。对于水污染、土地污染的状况,要摸清底数,进行坚决的整治。绿水青山贫穷落后不行,但殷实富裕环境恶化也不行。我们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推动科学发展。一是不能再欠新账,包括提高环保的门槛;二是加快还旧账,包括淘汰落后产能等。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取人民并不满意的增长,不论是污染的状况、食品问题,还是治理和处置的效果,都要公开、透明,让公众、媒体能够充分、有效地加以监督,这也是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来硬化企业和政府的责任,也可以增强人们自身的防护意识。
党的十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