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大全(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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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大全【第一篇】

第一条为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依法理财水于,强化节约意识,根据有党政机关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受,结合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统一管理原则。局属财政金额预算管理单位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

(二)“逐级”审批原则。从严控制,紧缩支出,严格审批权限,努力堵塞漏洞。

(三)保证原则。在开源节流的前提下,保证机关整体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科学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争取资金,保障工作运转;。

(二)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实现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管好国有资产,防止流失:

(五)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建立缝全内部核查制度,防止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坚持预算审批制度,贯彻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的原则,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规章制度。

(一)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需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二)接待程序。各承办科室(单位)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三)接待标准。

住宿标准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及水果等。

用餐标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就餐标准人均80元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出行标准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不得在机场、车站、高速路口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参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实行单独管理,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六条、差旅费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主管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差旅费核算内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已由会议主办单位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一)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县级及县级以下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为: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和飞机经济舱。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二)住宿费。工作人员应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含理选择住宿宾馆。出差住宿费实行规定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超出规定等级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住宿费规定等级报销标准为: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限额标准每人每天200元,其余人员住宿标准间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一线城市:京、沪、律,渝四个直辖币知深圳、珠海以及沿海发达地区省会城市的住宿费标准另行掌握)。实际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币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到漯河市属县出差每人每天20元;市外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

(四)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学习等费用报销,必须有领导指示的文件或通知为附件,电话、口头通知应有分管领导签批为附件,方可审核、报销。差旅费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出差人员凭发票、消费交易凭条等手续进衍报销,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否则将不予报销。

第七条每项支出先由分管领导签字,再报局长审批:10000元以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管理和发放,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否则,不予报销。遵循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购买前,由物品管理人员,造预算、列清单,主管领导审批后、有办公室采购发放。

第九条实行固定资产备案制度。单位增加固疋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格800元以上),或者减少(出售、拆除、报废、毁损、丢失)、变更(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无偿转让、置换、使用机构变更、管理人员变动)、注销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报固定资产变动表。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编制预算,局长审批。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政府采购,由局纪检监察室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固定资产购买后应及时登记入帐,机关所有固定资产,不论是机关购买,或是上级业务部门配发,所有权一律属于市xx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上级业务部门配发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报局办公室登记八帐,不得私自占有。

第十一条机关房屋、道路、水、电的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

第十二条鼓励各科室自己动手编辑文件材料,之后交局文印市统一排版打印。对于复印、传真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统一在局文印室打印,未经办公室同意在外部打印、复印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看望病号、慰问老干部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四条局机关公文和信函的邮寄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禁止私人信件公费邮寄。

第十五条机关人员就医按市医保政策执行,不再报销医药费、治疗费等就医费用。

第三章收费备案制度。

第十六条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收取的应该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事业收费、基金,以及应缴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收费,单位在执行收费前,填写《收费备案监督表》,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审核其收费依据、收费许可、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期限等,符合规定的,局纪检书记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检查内容:

(一)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三)“四费”支出公开情况。

第十八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对拒绝或规避监督、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xx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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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大全【第二篇】

摘要:近几年,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相关研究人员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之间的衔接作用给予了高度关注,对其内在联系也进行了集中的分析和项目处理。本文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简要分析,并集中对衔接过程存在的问题和优化策略展开了讨论,以供参考。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关系;问题;对策。

在研究两者关系的过程中,首先要对两者的基本内容予以分析。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主要指的是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对财务项目进行处理以及监督执行的专业会计项目,不仅要对预算实际应用过程进行资金分析,也要对财政周转资金予以审核和分析。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则会细化分为行政单位会计以及事业单位会计,是不同行政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等基础性团体监督和审核单位预算执行等业务活动的基本项目,也被划分在预算会计行业内部。尽管两者的归属关系并不相同,且影响力也有所差异,但是,其会计报表的种类以及相关主要项目较为相似。行政事业单位预算项目的主体是履行不同责任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而财政中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当地政府以及其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这就使得两者存在必然的联系和区别[1]。第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都涉及财政资金项目,只是核算资金的整体结构形式有所差异,前者要对同级财政预算的年度分配结构以及资金在本单位职能运行过程中的损耗因资产负债形成予以分析,并有效判定结余过程。后者则要对政府预算的年度资金框架予以分析,其中涉及预算收入、基金收入以及预算外资金收入等环节。第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之间存在互补因素,会计的核算对象有着较为密切的资金继承关系,相互依存不能割裂分析。

尽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在实际衔接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2]。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管理部门种类较多,核算过程中会存在一些非财政资金的运行情况,整体经济分类支出科目本身存在复杂性特征,尽管已经推进了电子记账的方式,依旧只是对手工记账结构的模拟,缺乏实效性。加之总预算会计和部门预算会计之间无论是科目还是业务流程存在差异性,就会导致不同程度上的套帐核算,由于技术层面无法形成有效的衔接和系统化管理,使得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结构中财政资金使用信息成为主导,而公众对财政信息的.了解程度也只能停留在职能部门的分配阶段,无法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辨认。

为了全面优化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衔接过程,除了要整合具体的管理流程外,也要对汇总分析项目、制度应用结构予以统筹处理,完善衔接效果,实现财政管理工作的全面优化。第一,统一报表和汇总分析水平。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整合两者的会计信息。在差异化会计核算制度中,财政资金的实际归集过程和使用过程都会存在连续性,财政总预算会计的项目支出就是部门预算会计的经费管理,而部门预算会计需要核查后的资金支出项目归属于财政中预算分配体系中的经济项目[3]。基于此,部门预算会计要对资金的应用机制和使用路径予以系统化核算和详细分析,着重核查部门行政运行工作以及事业活动开展工作等,并对具体支出项目予以详细阐释,保证不同政府能对资金使用明细和效率有清晰的认知。也正是基于此,行政事业单位要结合具体情况确立统一的会计核算系统,借助计算机软件能对数据展开全面分析和披露,从而维护整体分析水平,有效建立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的连接关系。第二,在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同时,应用网络体系和运行机制,将差异性行政事业单位作为终端,将财政总会计部门作为中央信息处理机制,确保预算执行结构能落实到不同的财政业务科室,建立有效企业统一的核算预算控制系统。在系统中,国库是唯一的银行账户,会计系统能得到有效的统筹处理,保证核算系统的完整程度,真正落实系统归集处理方式,在高效分析以及数据整合的过程中,提升政府预算执行的能力,也能有效完善政府的财政收支的透明度,以保证相关操作和财务核算过程能接受公众的监督。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衔接关系的研究中,不仅要对其核算重点予以分析,也要对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读,找准核算关键点,在提升部门执行水平的基础上,践行政府业务公开的控制机制,在完善监督的同时,确保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两者的有效衔接。

参考文献:

[3]林艳青.国库集中支付下中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研究[d].长沙理工大学,2014.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大全【第三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指通过年度收支计划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和项目编制并进行财政规划,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务算管理。在当前经济形势日益高涨的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认识到传统财务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财务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出现的新变化,并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和方法去使财务预算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相适应、与外部经济环境相协调,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运转和发展。

(一)财务预算管理意识薄弱、认识落后。

经济的发展给各个行业和领域带来突破性的进步和新的发展契机,而行政事业单位因其性质的特殊性,并未能实现与时俱进,尤其是财务预算管理依然沿用以往的管理理念,这种落后的管理意识严重制约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系统的建设。财务预算管理意识薄弱使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力度不足,执行环节受阻,执行人员积极性不高,各部门在执行预算过程中也几乎是流于形式,实际性的操作欠缺。无论是行政事业单位高层,还是具体预算执行部门人员,财务预算管理意识欠缺,工作懒散、管理散漫,直接导致预算编制和执行无法正常开展,管理制度得不到质的更新。

(二)财务预算管理者素质不高、难以胜任新环境下的预算管理。

财务预算管理者作为财务预算管理的主要主导力量,决定着财务预算管理的质量高低。财务管理者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直接影响到财政预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而在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队伍中预算管理者的素质普遍较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素质人才欠缺,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编制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编制混乱现象严重。根据调查发现,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财务管理者在《会计法》和《预算法》方面的专业知识水平偏低,职业能力和道德素养差异较大,财务预算得不到统一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甚至造成资金流失等情况。

(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不完善。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未能实现与时俱进,制度体系不完善,导致预算编制缺乏可靠性,社会基础服务设施项目的建设得不到预算编制的准确引导。预算编制作为财政预算管理的主要工作,决定了预算管理是否成功、具体项目是否能顺利进行,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到预算执行的难度和效果。

(四)财务预算管理缺乏严格的监督体系。

财务预算管理之所以出现混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严格的管理监督。无论是预算编制过程,还是预算执行过程,都缺乏有效的监管。预算编制过程虚报预算信息、露报预算信息等现象严重;预算执行过程中,部门逃避责任,随意处理,预算执行流于形式。松散的监督机制难以保证财务预算的制定合理和执行效率。

财务预算管理计划是由各个部门财务预算计划组成,要想保证财务预算的编制、制定、执行、考核有条不絮的开展,必须依靠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可以明确财务预算管理目标,部门协作又能保证预算管理方向的合理性,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具体执行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完善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能确保单位财务管理的合法性,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提高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规范性。

财务预算制度的严密性和规范性能有效保证财务预算的编制效果、预算执行的监督效果和预算的执行效果,对预算管理起到强力的规范作用。在财务预算的管理中可实施奖惩机制,通过利益协调和约束,提高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扼制散漫思维,防止预算编制和执行出现较大失误。

(三)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财务预算是社会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的预算,而社会服务建设项目的预算开支是属于国有资产的一部分,所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才能保证国有资产切实的得到利用,真正服务于社会。

首先,必须让行政事业单位全体明确财务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提高干部的重视程度;其次是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性,促进部门合作,使各部门积极配合财务预算管理,保证编制信息准确、预算执行有力;此外,通过预算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使每个工作者参与到财务预算管理中来,提高预算管理的效率。

(二)组建先进的财务预算管理队伍。

先进管理队伍的建设主要包含两方面,一是人才的培养,二是团队制度的建设。在人才培养上,要特别注意业务素养和道德素质,可通过马哲理论和党性教育,以及时政教育,加强工作者的思想建设,通过《会计法》、《预算法》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者的业务素养。

(三)完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制度的规范性和完备性是强化财务预算管理的根本。预算管理制度应包含预算管理的整个流程,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要求和预算考核标准,三个环节的具体规范和要求必须在预算管理制度中体现,而且需要将三者的关系融合和协调,保证管理过程中三个环节的有效衔接。同时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还需具有全局性和操控性,无论是部门之间沟通和合作的促进,还是项目实施中的指导和监控,财务预算管理都必须有严格、详细的规定。

(四)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监督体系。

财务预算监督体系是财务预算制度外的另一层保障,是财务预算制度能否具有控制力、财务预算能否有效开展的强大约束。建立监督体系需从两方面入手:监督机制的制定,即制定与预算管理制度相匹配的监督制度,细化监督范围,把监督项目落实到具体的环节和具体的点上;监督队伍的建设和具体监督执行,可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独立于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之外,对预算的编制到执行考核的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及时纠正预算编制错误、修正预算执行方向,保证预算管理合理有效。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大全【第四篇】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对策编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已经是当前我国一项非常迫切的重要任务,必须从多方面入手,认真加以切实解决。

1.建立现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记制度。

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现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现金收款登记簿,用于记录创收活动中收到的现金。现金收款登记簿应记载收款日期、金额、合同号、收款人、交款人等详细事项;开据的现金收款单还应有收款人和交款人签字。设置支票使用登记簿,记载使用(或作废)支票的日期、号码、金额、使用人等详细信息。上述两类登记簿应做为会计档案保管。

定期对事业单位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清理前账面明细和挂账时间、已清理数额、清理后账面明细)报到财务计划部门。事业单位往来款项原则上不应跨年度,严禁单位将公款借给个人私用,个人借款办公事原则上不应跨月份,严禁个人借没有支出的大额现金(借多少还多少,或只使用一小部分),借款单应注明具体用途,实际使用用途与借款单列示的用途应相符。

事业单位要加强创收收入(包括科技服务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等)合同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从事创收活动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应当连续编号。在取得收入时,合同金额、发票金额与收到款项必须一致方可入账,若shi三者不一致,必须由有关人员书面写出原因,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入账。对已签定了合同或协议,并且服务对象将服务款一次性付清后,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服务项目终止,需要给服务对象退款的,要写书面说明,并及时修订合同,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退款。合同要按编号整理、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

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应加强材料采购、验收、存储、发货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内部控制制度。

(1)采购环节。材料的采购程序参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执行,并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有关材料采购合同应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2)验收环节。由独立于采购人员、材料保管人员的验收人员对采购的材料进行验收入库,并签发材料入库单。采购人员凭审批手续齐全的发票和经单位负责人签批的材料入库单并到财务部门核销相关支出,财务部门对有关原始凭证与采购合同核对一致后予以核销,并按规格、型号等登记材料明细账。

(3)存储环节。材料保管人员应每月一次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并将库存材料盘点表与财务部门材料明细账核对。核对不一致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

(4)发货环节。根据与服务对象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及施工图纸等资料,应编制材料出库单送财务部门审核,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后,财务部门核销相应材料明细账;材料保管人员根据审核和签批后的出库单发货。未经财务部门审核和单位负责人签批,材料保管人员不得发货。

对库存材料至少应在编制年度决算前进行全面清查,并据以编制“库存材料盘点报告表”,要详细列材料、物品的账面数、实存数、盘亏盘盈的数量和金额以及盘亏盘盈的原因,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在报销固定资产采购费用时,必须提供审批手续齐全的发票、按审批权限签订的采购合同、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的验收单,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其中,属于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要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属于变更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需提供采购方式变更的批件。对于已购入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要在列支采购费用的同时,记入固定资产账,绝不能等到年底入账。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资产清查制度,在年底前组成由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参加的资产清查小组,着重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发现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漏记的固定资产要立刻补记,确保单位全部固定资产均已入账。

总之,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实现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大全【第五篇】

与企业相比较,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市场经济活动复杂程度较低,但由于其管理人员应对风险的经验不足和法律风险意识不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亟待加强。

专业责任。财会人员属于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就是要按会计法规和工作程序及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处理经济业务,形成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以利于对外公开和管理决策。如果提供的会计信息虚假,或经济活动业务的会计处理严重违规,或因不履行管理监控职责,造成单位财经混乱、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对造假和过失负有责任的财务主管人员、其他责任人员需要因此承担失职责任。即便提供的虚假失真会计信息和有关业务处理,有审计部门审计或有关领导人员审批,对造假和过失负有责任的财务主管人员、其他会计人员想以审计责任或领导责任来推卸会计责任,这也是走不通的。

民事责任。行政事业单位在与其他市场主体开展经济活动时,也可能会涉及到投资或融资等经济业务,如果出现与《预算法》《合同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的财务管理不当行为,单位及相关行为责任人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对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提供给管理决策者、被投资企业和其他相关主体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是法律法规明确的责任义务。如果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不实出资、虚假的业务合同或错误财务信息,给本单位或合作单位、投资企业或债权人等造成损失的,可能会面临民事侵权责任法律诉讼。如果财务工作人员责任重大,可能会被单位解聘开除,承担经济赔偿处罚、刑事诉讼等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财务管理不当行为,如主观恶意不大,情节相对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需承担的责任形式一般为行政责任。如《会计法》对需承担行政责任的财务管理不当行为就有相当详细的规定,这些不当行为主要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丟失等。刑事责任。这是最严重的处罚形式。

财务管理不当行为如主观恶意较大、情节较为严重、对社会的危害也比较大并造成严重损失,就可能受到刑事惩罚,刑事责任主要散见于《刑法》《预算法》《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严重的财务管理不当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主要有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罪、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罪、偷逃税款缴纳罪等,而涉及的刑罚有管制、拘役、罚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

应采取法律责任风险防范策略。

就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优化财务管理流程,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是防范法律责任风险的根本途径。就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而言,笔者建议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要树立依法管财理财和风险防范意识。就财务管理人员而言,坚守岗位是职责,勇于说“不”是智慧,而证据保护是关键。财务会计是一份“良心和肚子”难以平衡的职业,面对领导提出的不合法或不合规的要求时,财务管理人员应铭记岗位职责,要善于、勇于说“不”。如忘记职责、顺从领导指示,可能会因此葬送自己的职业生涯,受到法律制裁。同时,如受“胁迫”而不得不开展财务管理不当行为,财务管理人员一定要有证据保护意识,尽量保留收集可以佐证“被迫”而为的证据,可以保留人证、物证,也可以录音录像,否则没有证据,一旦被查处,自己因为属于直接责任人就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要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依规理财的财务环境。财务管理工作是专业工作,正因为有一定的专业性,其有优势也有劣势。优势在于相对独立性和专业知识要求,劣势在于专业性使其与外界沟通缺乏一定的共同“语言”,而其工作开展又必须与领导和其他管理人员保持经常的沟通交流,使其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对单位资产、人才的保护和事业发展可持续有重要作用。这就需要财务人员扬长避短,开展创新,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财务管理的理念方法,加强对单位领导和其他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知识和法规的教育培训,争取和调动更多财务管理工作的积极因素,营造全员守法理财的氛围。当然,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应放在重中之重,因为只有财务人员真正认识到依法依规理财的重要性,并提高自觉性,才能主动作为带动与影响其他人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三要完善并强化单位的内部控制机制。应结合单位的业务实际,将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信息管理有机融合,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明确部门与岗位的责任,依托信息化手段增强内部控制流程的可控性和效率性。重点是要将内部控制的岗位不相容原则以及有关财务管理法规有机融合到具体岗位责任之中。如业务的批准职务与具体执行职务相分离;业务的执行职务与其检查职务相分离;财产物资的保管职务与相关业务的批准职务相分离;出纳职务与会计职务相分离;办理采购或销售业务的职务与办理结算业务的职务相分离;银行结算票据保管的职务与办理结算的印鉴保管职务相分离等。

四要建立基于顶层设计且简约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树立“制度为王”的管理理念,聘请真正了解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特点的财务专家和法律顾问,定期对单位的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开展全面排查,定期分析评价单位的财务状况,找寻影响单位发展的最主要不利因素与风险,组织全员参与风险排查和防范制度建设。这不仅能提高制度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更使制度法规建设与执行成为全员的自觉行动,提高制度法规的操作性和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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