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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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第一篇】
2021年,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我县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县科技局认真开展了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
我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凝聚科技人员智慧服务科学发展和改革为宗旨,以推进县域科技创新工作为抓手,以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科技人才支撑力为重点,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通过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活动,开展一系列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科技进村入户活动,营造有利于乡土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增强群众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县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邀请有关中介组织来我县开展科技项目申报指导,解读国家、省市各级科技发展政策,介绍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宣传科技创新知识、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申报程序和要求等,着力提高我县科技人才的科技意识和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增强科技创新基础支撑能力;巩固提升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年内新培育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众创空间1个,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8家(含复审5家)。依托现有高新技术企业,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的高科技项目,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链。
四是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指导企业申报争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争取省市各类科技励资金,激发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研发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第二篇】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精选8篇】”,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新时期深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提出了五个方面工作任务、18项具体举措,推进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改革措施,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为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提出了从发展战略高度重视深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优化面向产业工人的社会公共服务、健全产业工人权益保障制度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并提出18项具体举措。
《实施方案》突出把产业工人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深圳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范畴,把产业工人中的高技能人才放到与其他各类人才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打基础、管长远的产业工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同时也明确提出要结合我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创新引进高技能人才政策。
《实施方案》突出建立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针对当前深圳产业工人队伍技能形成与提升方面存在的企业对培训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不够高、政府主导的技能认证难以覆盖大量工种等问题,方案提出强化对产业工人教育和培训的统筹、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健全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深化拓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及创新引进高技能人才政策等具体举措。
《实施方案》突出优化面向产业工人的社会公共服务。针对深圳产业工人在入户、公共服务、技能补贴等方面存在的重学历轻技能等问题,方案提出加强民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持续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完善优质医疗服务体系,为产业工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举措。
《实施方案》突出产业工人权益保障。根据调研,深圳产业工人发展权利的核心诉求主要集中在如何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薪资待遇获得合理增长,如何在城市中有效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和技能提升等两方面。对此,方案提出切实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推动产业工人实现劳有厚得、努力保障产业工人发展权利等三大举措,其中在劳有厚得方面,提出要推动建立产业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机制,落实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为全面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圳成立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工会工作的市委领导任组长,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市长、市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同志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改革,破解制约我镇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难题,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确定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实践探索创新与改革,紧盯困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制约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长期以来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难点问题,确保我镇在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中再上新台阶。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我镇社会救助发展实际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际需求,按照社会救助功能特点和制度定位,因地制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符合本地实际、满足发展要求的改革工作新路子。
坚持重点突破。切实解决我镇社会救助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体制、机制、体系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救助热点难点问题,以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契机,着力在“点”上求突破,带动“面”上改革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区域社会救助发展,使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形成整体合力。
(三)总体目标。
让社会救助更加精准。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对象标准化认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实现程序规范、对象精准、数据精确、管理有效、群众满意的阳光救助、廉洁救助。
让社会救助更加及时。不断创新救助措施和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拓展窗口服务功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减少审核审批层级,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和关怀,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让社会救助更加暖心。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充分体现低保及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功能;全面建立低保及社会救助标准随物价上涨而自然增长的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暖身更暖心。
(一)优化社会救助流程。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流程为:对象申请、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批(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反馈乡镇人民政府,提高社会救助审批精准程度。
(二)简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以高效便捷为目标,探索进一步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的办法措施,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确认权下放到乡镇;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完善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进一步强化常年固定公示公开工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核查小组和群众对申请对象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无异议的可不再开展民主评议。
(三)简化社会救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取消可通过社会救助系统及其他数据库查询相关信息材料,探索推行只需提交“一证一书”(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新模式。
(四)探索人户分离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结合户籍制度改革,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户籍在本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将户籍迁移到居住地后,再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迁移的,通过社会救助系统查询未享受低保的,可向经常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凡生活困难的家庭,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应对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等内容真实、详尽负责,无虚假、隐瞒行为,并积极配合低保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核实。对采取虚报、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低保对象和不诚信申报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及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的申请对象,纳入全省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失信惩戒。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失信惩戒,参照执行。
(六)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对困难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收入、刚性支出和家庭财产状况等情况,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创新任务。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0年1-3月)。根据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成立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试点实施方案。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试点目标,明确试点内容,细化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分工。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3-4月)。及时召开全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会,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10月)。按照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稳步扎实推进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四)评估总结阶段(2020年11-12月)。采取多种方式对试点进展、受益人群、资金投入、救助效率、救助效果等进行监测,并及时提交中期评估报告。试点结束后,对照试点方案,对主要做法逐项做出说明,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纪委监委、镇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具体负责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全面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镇人民政府职责。镇人民政府为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申请的受理、经济核查、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及日常管理、档案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长期公示等。负责在审批新增和出保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并录入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负责按规定对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的复查复核。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救助信访处理及民政领域违纪违规行为查处。负责汇总数据及向县民政局报送相关正式文件及纸质资料等。
村民委员会职责。协助镇人民政府主动做好社会救助发现、报告及审核审批相关工作。
镇纪委监委负责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作风巡查及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加强宣传。各村民委员会要通过召开群众会议、散发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将社会救助政策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办理程序、社会救助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情况讲细、讲实,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要加强对镇村组干部廉政纪律教育,加大对入户走访核查、信息公示等的检查力度。要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层层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试点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敢于举报在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自觉维护自身利益。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镇、村两级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标准量化确定机制、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社会救助金核算办法、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等,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
市委市政府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方案》提出,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五大改革举措,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方案》提出,积极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强化和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加强法治教育,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理念方式,突出对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通过对产业工人典型的选树和大力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社会氛围;依托城市基层党建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会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工作方法,创新面向产业工人的工会工作。
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方案》指出,要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院校教育模式,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市级竞赛、行业竞赛和区域竞赛为主体,市内竞赛与省内竞赛、国内竞赛、国际竞赛相衔接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机制,推进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认真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做好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衔接;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按照“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分配原则,引导企业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培育和引进更多高技能人才,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切实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方案》规定,要完善产业工人权益源头维护机制,定期开展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监察和视察,强化产业工人维权法律保障;完善产业工人民主政治权益保障机制;完善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安排。
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方案》要求,要建立健全结构清晰、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基础数据库;积极探索“互联网+产业工人素质提升”新模式,将促进产业工人终身学习纳入城乡信息化建设,优化网上学习环境,打造网络学习平台;打造面向产业工人的新媒体矩阵,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做好面向产业工人的网络宣传工作。
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制度保障。《方案》指出,通过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员转换通道,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丰富就业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功能,加强职业指导,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不断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加大扶持产业工人创新创效力度,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完善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支持政策;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职业教育投入,进一步加大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和资金监管力度;落实完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加大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投入的政策措施,建立社会多元投入机制。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特别是党的以来,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要求就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出总体思路和系统方案,为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17年2月6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改革举措,厘清了为什么改、怎么改、通过什么途径、达到什么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改革方案》强调,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好地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改革方案》围绕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25条改革举措,涉及产业工人思想引领、技能提升、作用发挥、支撑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确保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地见效,《改革方案》就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构建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格局,有力有序推进改革,做好改革宣传工作和加强对改革实施的督促检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门进行谋划和部署,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工人阶级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释放了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强烈信号,对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脱贫攻坚、同步小康以及社会经济多元化发展的新形势下,为切实扎实落实社会救助“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工作要求,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民办函〔2018〕111号)、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方案》(黔民办函〔2018〕89号)精神,按照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安市民发〔2018〕186号)工作部署,为切实推动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发展,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方案”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民政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务院、省、市、区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实际,着眼8+1社会救助框架体系,重点从八个方面对如何抓好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机制等工作,明确了原则和方向,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方案”提出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结合;着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努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的总体目标。是遵循《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顺应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现状发展的必然方式;是切实解决社会救助多头管理、服务形式固定和僵化问题有效途径;是让困难群众及时有效得到相应救助的措施改革。改革立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初心设置目标,有利于推动社会救助向纵深发展。
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和区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强化“方案”实施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的建立,为在系统推进、齐抓共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救助基础环节事有人管、责有人担、规范运营;实现通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优化社会救助服务困难群众的工作目标。
“方案”立足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要求和工作实际,提出“精准化、标准化、综合化、信息化、法治化”要求。针对救助对象认定程序促进对象精准、完善按标施保环节规范要求、整合政策资源化解多头管理、精准数据服务服从于大数据格局以及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动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等方面,明确了根本遵循。
一是明确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四个机制”建设任务。强调从基层入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同时,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统筹职责。在此框架下,通过改革措施实施,不断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协调机制、个案会商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二是强调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自我监察。严格执行《贵州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黔委厅字〔2012〕71号)规定,按照“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划分方式,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开展“回头看”,通过夯实基础,杜绝不良现象发生。
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促进对象认定精准。在不断规范业务管理的基础上,主要明确通过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增强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及人员、出证机构责任意识,探索建立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约束机制和骗保等行为惩戒机制,建立社会救助失信人员“黑名单”。
“方案”从六个大方面和9个具体工作环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职责。明确在新的形势下,着眼救助为民勇于创新、敢于担当。通过具体措施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做实、做细、做好基础工作。
一是打造“15分钟服务圈”。主要通过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职责来实现。
二是注重通过常规促进长效。坚持实行城市低保月动态、农村低保季动态、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等社会救助适时常态化,以及每月15日至20日传送动态电子信息、每月25日前上报经审核纸质资料的管理模式,夯实及时有效救助工作基础。
三是通过强化基层工作力量、建立信息员队伍、主动发现、加强公开并畅通监督渠道、使用“维度”核实经济收入、融入大数据“人脸识别”、助推户籍改革、创新公办养老机构管理等9项措施,补供给侧短板,促进供需无缝对接。
四是瞄准困难群众困难点,扩展救助范围。对症下药把实物救助、精神慰藉、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健康护理等纳入社会救助工作范围。
五是坚持示范引路。区内明确示范点,集中精力指导督促,实现示范引领,共同发展工作目标。
六是创新服务机制、强化社会参与,通过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质量。
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行责任单位工作目标量化管理,由区民政局牵头社会救助8+1体系中区有关部门设定量化指标印发落实。具体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结合试点工作实际,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巩固试点工作成果,促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健康有序科学发展。
“方案”明确了宣传发动、调研、实施、总结验收和成果运用五个阶段步骤,特别在实施阶段按月明确了具体任务和措施,体现了科学设置、分部实施、推广成果、促进发展的工作流程。
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指导调度和切实宣传引导等方面,就责任落实、方案推进和群众参与等工作内容,提出要求。
同时,此项工作作为省市既定的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了支持和关注,并呈报跟踪备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救助制度,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自治区民政厅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从四个方面做了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困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制约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开展试点,探索破解方法,通过试点有效解决问题。
坚持因地制宜。从当地社会救助发展实际和困难群众需求出发,大胆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改革办法。
坚持重点突破。选取本地区社会救助工作最需要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聚合政策资源,聚焦重点,力求有所突破。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区域社会救助发展,使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形成整体合力。
(三)试点目标。
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为我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提供经验。
(一)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标准量化确定机制、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社会救助金核算办法、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开展非物质类社会救助服务等。
(二)强化社会救助资源统筹。通过统筹部门资源,着力解决“急难”个案;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完善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形成救助合力。
(三)优化社会救助流程。以高效便捷为目标,进一步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的办法措施;建立“一门受理-综合评估”制度。
(四)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数据库,开发运用社会救助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汇聚各部门社会救助信息。
(五)创新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探索解决基层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解决骗保问题的有效办法等。
(一)确定试点。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以旗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试点时间为期一年。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确定呼和浩特新城区等15个旗县(市、区)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地区。
(二)制定方案。各试点单位根据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制定试点方案。
(三)组织实施。各试点单位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试点要求,迅速开展工作,确保试点有序推进。盟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评估总结。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试点进展、受益人群、资金投入、救助效率、救助效果等进行监测。试点结束后,要对照试点方案、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主要做法逐项作出说明,形成试点工作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和工作力量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部门配合。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涉及部门多,要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协同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试点工作合力。
(三)鼓励探索创新。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不断锐意进取、担当作为。
(四)坚持统筹推进。各级民政部门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与2018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相结合,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积极申报创新实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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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第三篇】
10月22日,鄂州市2021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要求,各产改小组成员单位要聚焦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升年”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为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支撑,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鄂州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夯实打牢党执政兴国的群众基础。把凝聚产业工人爱党爱国、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作为推进产改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上下真功、谋创新、求实效。
着力把更多优秀产业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市委组织部创新工作思路,对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实行计划单列,突出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重点任务。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必修课,抓好示范培训、分类培训,创新微信、微博、微视等“智慧教育”新模式,2021年,集中培训产业工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370余人。
着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市委宣传部持续放大引领优势,组织动员主流媒体和文艺工作者,创新开展宣传报道和艺术创作,推出了一批在全市产业工人中产生广泛影响、引发强烈共鸣的宣传专栏和文艺作品。其中,讲述劳动人民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挥洒汗水,表现新时代城市建设者伟大风采的广场舞《凤凰飞旋》,获全省第四届群众广场舞展演一等奖。
着力发挥工会群众工作优势、切实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突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工会干部带头讲、劳模工匠分享讲、深入企业点单讲相结合文章,用产业工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职工故事、劳模故事、工会故事。各地各单位工会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载体,通过职工大讲堂、劳模工匠宣讲团、演讲征文比赛、职工文艺汇演等多种有效形式和途径,汇聚起产业工人队伍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的共同意志。
我市牢牢把握推进产改的目标基点,充分发挥广大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作用,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式、完善载体,激发建功立业热情,释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着力融入发展大局,擦亮品牌载体。市总工会联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单位,紧扣“武鄂同城、城乡融合”发展定位和“一核两极多点支撑”发展格局,聚焦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劳动和技能竞赛,创新冠军晋级赛、明星员工赛、班组达人秀等赛制,提升赛事吸引力和职工参与度,竞赛范围向非公企业、新产业新业态延伸。截至目前,全市参赛单位230家,覆盖一线职工5万人次,掀起了产业工人凝心聚力促发展、立足本职作贡献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着力职工创新创造,激发热情活力。市人社局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鼓励外出能人返乡创业,新增返乡创业人员606人,带动就业1831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发放贷款5508万元,扶持创业283人。市总工会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精心打造枫树线业等15家职工(劳模、工匠)示范创新工作室,大力开展“我为建设美丽鄂州作贡献”“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成果征集活动,启动全市首届“工友杯”职工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等活动,组队参加第四届职工创业创新大赛、“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汽车维修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等,有效引导广大产业工人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唱响“咱们工人有力量”的时代最强音。
坚持多方协同、多措并举、多维推进,聚焦产改重点内容,加快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着力提升产业工人技术技能素质,打造有本领会创新的劳动者大军。
着力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市人社局高质量实施以工代训、岗位技能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项目,全面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今年落实专项资金2014万元,对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进行补贴,完成补贴性技能培训万人次;市教育局大力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组织中职学校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为广大产业工人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术技能等级、增强寻岗就业能力提供了有效支持。
着力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市人社局深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改革,组织认定湖北航空技术学校等12家社会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0批次,评定优秀技能人才1666名,其中中级工1457名、高级工209名。不断探索创新产业工人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畅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贯通通道,在全省率先制定《鄂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双贯通专业对应目录(试行)》,组织市政工程公司106名机械类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职称类技能类评价贯通工作,66人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着力打造技术技能平台。市总工会整合泽林农民工大市场资源,联合鄂东职校特种设备操作培训中心,举办3期泽林农民工叉车培训班,免费培训农民工102人次;授牌5家市级“产业工人培训示范基地”,集“短期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集中培训与研学养智”融合发展为一体,为广大产业工人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能搭建多元化成长平台;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开展“鄂州工匠”选树和“荆楚工匠”培育活动,激励广大产业工人钻研技术、争当工匠,展现我市产业工人的时代风采。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实现产业工人全面发展,让产业工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全市上下坚持把改善产业工人民生、提升产业工人福祉、保障产业工人权益摆在重要位置,在加大产业工人维权服务力度上下真功、见真效。
着力强化切实维权。受疫情影响,今年就业及薪资分配领域矛盾较往年相比有所增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推行“法院+工会”诉调对接维权机制,发挥“高原信访工作室”一站式调处平台作用,创新“驻点+流动”“预约+上门”多样化调解模式。1至10月,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52起,调解成功率超过50%,为职工争取经济补偿1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产业工人劳动权益。
着力做实暖心服务。市总工会积极推进产业工人与贫困地区群众同步迈入全面小康,建立完善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常态化帮扶机制,制定帮扶流程、优化程序,形成困难职工无纸化建档、“一网通办”帮扶新模式,市总工会权益部部长马祥来获评“全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持续唱响帮扶“四季歌”,开展多层次、保重点、广覆盖的春节“送温暖”活动,筹集慰问款物500余万元,慰问困难职工、劳模和一线职工(农民工)万人次;筹资万元开展“暖心三送”关爱留鄂过年外地务工人员专项行动,对92家重点企业、在建项目的3870名外地务工人员进行慰问;“送清凉、送健康”活动惠及14300名一线职工,“金秋助学”活动帮助118名困难职工子女圆梦大学;大力推进新一轮武汉城市圈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新增参保职工万人,给付互助金70余万元;持续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活动,今年筹集专项补助资金296万元,拉动我市农副产品消费1252万元,更好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着力突出重点帮扶。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和公安、民政、住建等部门通力协作,从就业推介、户籍管理、收入保障、住房供给、社区服务、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切入,常态化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积极创造平等就业环境,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推动农民工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同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当前,产业工人队伍发生深刻变化,“80后”“90后”、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把广大新兴产业工人和农民工有效组织起来,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内容。
着力聚焦农民工群体。针对新就业形态群体不断壮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加速向城市转移的发展趋势,市总工会持续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集中行动和百人以上企业建会专项行动,指导食品安全行业、房产中介、物流行业、社工组织和邮政快递行业成立工会联合会;以临空经济区为重点,推行“区企联动、一站入会”工作模式,为机场项目参建农民工开辟入会“绿色通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新兴产业工人和农民工入会率。
着力聚焦新生代就业群体。我市把新生代职工作为重要储备力量,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职业院校发展工作,紧跟产业变革和市场需求,优先发展适应航空物流、电子商务、生物医药、金刚石、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截至10月,我市中职学校与23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培养1100人,19个校内、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初具规模,为培育更多知行结合、工学合一的应用型青年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第四篇】
扎实推进“首席服务员”联系企业(商会)制度、“一联三帮”服务制、民营经济“两个行动”和“万人助万企”活动,下面是众鑫文档网网友给分享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精选8篇】”,希望大家喜欢。
今年以来,我县聚焦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目标,以“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依托,持续优化服务效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强化涉企制度保障,努力打造**县“金牌”营商环境新标识。
一、用好服务“加减法”,打造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积极探索实行“三个一”运行模式。完善“一次性告知”,主动对接跟踪项目进度,提供全流程业务指导服务。2022年以来,梳理公布跨省通办事项10项,全省通办事项800余项,税务窗口无差别“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入省、市先进行列,企业权益保护指标全省优秀。
二是聚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模式,政务服务效能稳步提升。目前,2091项业务全部实现网上通办,‘豫正贷’app注册企业1400多家,社保缴费等近千项业务均实现‘掌上办’,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录入发布率、事项要素完整度、网上可办率均实现100%。
三是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布局,完善自助服务终端功能,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推行“5+x”工作日模式,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错峰和延时服务。开展“餐叙会”“我为老年人献一策”等活动,为公众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同时,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网办业务进行全程监督,利用“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等方式,对业务办理人员的窗口服务态度和服务能力进行考评。
二、当好企业“店小二”,打造近悦远来的市场环境。
一是突出一个“放”字,添活力、增动能。
全面实施企业开办“1110”模式,严格落实56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广“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容缺受理”等改革。至目前,共向社会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382项;先后组织农商行、邮政银行开展“万人助万企集中办理企业资金需求现场会”,为森驰、恒基冶材等67家企业解决授信亿元,有效盘活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池春水”。
二是抓好一个“管”字,促公平、强秩序。
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跨部门协同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进而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
三是落实一个“服”字,破难题、提质量。
扎实推进“首席服务员”联系企业(商会)制度、“一联三帮”服务制、民营经济“两个行动”和“万人助万企”活动,倾听企业经营诉求、破解发展难题,做好服务企业“金牌店小二”。目前,共有745名市、县、乡镇街道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联我县企业882家,收集整理问题906个,已解决905个,正在解决1个,问题办结率%。
四是实现一个“效”字,优流程、增效能。
大力推行“六个一”和“四个办”服务,降低企业开办门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11类工程建设项目由53个工作日压缩到31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项目、一般住宅类项目全流程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4个工作日、22个工作日。
三、拉紧制度“标尺线”,打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围绕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以公平公正高效为着力点,打造企业家干事创业最优环境。一年来,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家,4家企业稳居全省民企百强,5家企业进入全省制造业百强,28家企业进入全市星级企业行列。
一是落实执行流程。
对涉及营商环境案件从立案开始,制作《优化营商环境案件流程节点管控图》,当天立案,当天流转,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实现了网上涉企案件立案率100%。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
充分发挥司法确认对诉前调解的支持和保障作用,以更灵活、更经济的方式推动涉企纠纷及时解决。当前,涉企诉前保全金额超5000万元,诉前调处涉企纠纷900余件。依法制定县乡两级权责清单,取消行政职权27项,调整新列入行政职权269项,保留行政职权3177项。
三是提供法律服务,健全诉调对接机制。
今年邀请19个调解组146名调解员协助化解常见涉企纠纷,截至目前,受理执行合同类案件630件、办结618件,结案率%。同步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和“**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法律顾问体系,在线解答各类疑难问题,被誉为“**模式”。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第五篇】
10月22日,鄂州市20xx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要求,各产改小组成员单位要聚焦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升年”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为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支撑,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思想引领铸魂,让产改动力活力不断迸发。
鄂州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夯实打牢党执政兴国的群众基础。把凝聚产业工人爱党爱国、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作为推进产改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上下真功、谋创新、求实效。
着力把更多优秀产业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市委组织部创新工作思路,对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实行计划单列,突出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重点任务。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必修课,抓好示范培训、分类培训,创新微信、微博、微视等“智慧教育”新模式,20xx年,集中培训产业工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370余人。
着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市委宣传部持续放大引领优势,组织动员主流媒体和文艺工作者,创新开展宣传报道和艺术创作,推出了一批在全市产业工人中产生广泛影响、引发强烈共鸣的宣传专栏和文艺作品。其中,讲述劳动人民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挥洒汗水,表现新时代城市建设者伟大风采的广场舞《凤凰飞旋》,获全省第四届群众广场舞展演一等奖。
着力发挥工会群众工作优势、切实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突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工会干部带头讲、劳模工匠分享讲、深入企业点单讲相结合文章,用产业工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职工故事、劳模故事、工会故事。各地各单位工会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载体,通过职工大讲堂、劳模工匠宣讲团、演讲征文比赛、职工文艺汇演等多种有效形式和途径,汇聚起产业工人队伍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的共同意志。
服务大局建功,让劳动者奏响时代强音。
我市牢牢把握推进产改的目标基点,充分发挥广大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作用,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式、完善载体,激发建功立业热情,释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着力融入发展大局,擦亮品牌载体。市总工会联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单位,紧扣“武鄂同城、城乡融合”发展定位和“一核两极多点支撑”发展格局,聚焦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劳动和技能竞赛,创新冠军晋级赛、明星员工赛、班组达人秀等赛制,提升赛事吸引力和职工参与度,竞赛范围向非公企业、新产业新业态延伸。截至目前,全市参赛单位230家,覆盖一线职工5万人次,掀起了产业工人凝心聚力促发展、立足本职作贡献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着力职工创新创造,激发热情活力。市人社局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鼓励外出能人返乡创业,新增返乡创业人员606人,带动就业1831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发放贷款5508万元,扶持创业283人。市总工会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精心打造枫树线业等15家职工(劳模、工匠)示范创新工作室,大力开展“我为建设美丽鄂州作贡献”“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成果征集活动,启动全市首届“工友杯”职工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等活动,组队参加第四届职工创业创新大赛、“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汽车维修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等,有效引导广大产业工人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唱响“咱们工人有力量”的时代最强音。
素质提升攻坚,让产业工人更好成长成才。
坚持多方协同、多措并举、多维推进,聚焦产改重点内容,加快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着力提升产业工人技术技能素质,打造有本领会创新的劳动者大军。
着力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市人社局高质量实施以工代训、岗位技能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项目,全面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今年落实专项资金2014万元,对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进行补贴,完成补贴性技能培训万人次;市教育局大力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组织中职学校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为广大产业工人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术技能等级、增强寻岗就业能力提供了有效支持。
着力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市人社局深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改革,组织认定湖北航空技术学校等12家社会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0批次,评定优秀技能人才1666名,其中中级工1457名、高级工209名。不断探索创新产业工人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畅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贯通通道,在全省率先制定《鄂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双贯通专业对应目录(试行)》,组织市政工程公司106名机械类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职称类技能类评价贯通工作,66人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着力打造技术技能平台。市总工会整合泽林农民工大市场资源,联合鄂东职校特种设备操作培训中心,举办3期泽林农民工叉车培训班,免费培训农民工102人次;授牌5家市级“产业工人培训示范基地”,集“短期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集中培训与研学养智”融合发展为一体,为广大产业工人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能搭建多元化成长平台;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开展“鄂州工匠”选树和“荆楚工匠”培育活动,激励广大产业工人钻研技术、争当工匠,展现我市产业工人的时代风采。
维权服务有力,让产业工人福祉全面提升。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实现产业工人全面发展,让产业工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全市上下坚持把改善产业工人民生、提升产业工人福祉、保障产业工人权益摆在重要位置,在加大产业工人维权服务力度上下真功、见真效。
着力强化切实维权。受疫情影响,今年就业及薪资分配领域矛盾较往年相比有所增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推行“法院+工会”诉调对接维权机制,发挥“高原信访工作室”一站式调处平台作用,创新“驻点+流动”“预约+上门”多样化调解模式。1至10月,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52起,调解成功率超过50%,为职工争取经济补偿1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产业工人劳动权益。
着力做实暖心服务。市总工会积极推进产业工人与贫困地区群众同步迈入全面小康,建立完善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常态化帮扶机制,制定帮扶流程、优化程序,形成困难职工无纸化建档、“一网通办”帮扶新模式,市总工会权益部部长马祥来获评“全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持续唱响帮扶“四季歌”,开展多层次、保重点、广覆盖的春节“送温暖”活动,筹集慰问款物500余万元,慰问困难职工、劳模和一线职工(农民工)万人次;筹资万元开展“暖心三送”关爱留鄂过年外地务工人员专项行动,对92家重点企业、在建项目的3870名外地务工人员进行慰问;“送清凉、送健康”活动惠及14300名一线职工,“金秋助学”活动帮助118名困难职工子女圆梦大学;大力推进新一轮武汉城市圈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新增参保职工万人,给付互助金70余万元;持续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活动,今年筹集专项补助资金296万元,拉动我市农副产品消费1252万元,更好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着力突出重点帮扶。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和公安、民政、住建等部门通力协作,从就业推介、户籍管理、收入保障、住房供给、社区服务、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切入,常态化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积极创造平等就业环境,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推动农民工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同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壮大队伍赋能,让产改之路持续走深走实。
当前,产业工人队伍发生深刻变化,“80后”“90后”、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把广大新兴产业工人和农民工有效组织起来,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内容。
着力聚焦农民工群体。针对新就业形态群体不断壮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加速向城市转移的发展趋势,市总工会持续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集中行动和百人以上企业建会专项行动,指导食品安全行业、房产中介、物流行业、社工组织和邮政快递行业成立工会联合会;以临空经济区为重点,推行“区企联动、一站入会”工作模式,为机场项目参建农民工开辟入会“绿色通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新兴产业工人和农民工入会率。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第六篇】
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总工会**任副组长,33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县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和《**县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单位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改革的具体步骤、落实时限和各部门的职能职责。
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各部门协同推动作用,加大组织统筹力度,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以思想政治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权益维护和队伍壮大为重点,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扎实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化年”行动和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推进改革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涉改各部门按照《**县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单位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在抓好已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的同时,制定出台更多含金量高、保障有力、现实管用、产业工人叫好的制度、政策和措施,真正让产业工人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得到提升,企业职工薪酬、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第七篇】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和《县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我会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主线,抢抓残疾人优惠政策叠加机遇,持续突破瓶颈制约,着力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残疾人工作领域创业创新,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确保残疾人工作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实效,我会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面深化改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领导。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将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目标、新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并尽快梳理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形成了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开展重点服务。认真组织实施“七彩梦行动计划”、“残疾人彩票公益金”项目,使14名残疾儿童得到了科学高效的康复训练,并开展残疾儿童家长培训5场(次),培训家长60人(次),家长满意率达100%。同时,建立了内容详实、格式规范的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档案,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点从辅助器具发放转移到了康复机构管理上,实现康复工作治标更治本。
开展专业服务。充分挖掘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的专业康复资源,在全市开设了首个残疾人心理咨询室、治疗室,实现残疾人康复工作各领域同步协调发展。
开展信息服务。针对残疾人行动不便的问题,利用网络、电子设备等现代化信息工具,为残疾人提供网上办事、政策咨询、康复讲座、预防保健、档案管理、社区交流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扩大残疾朋友的接触面,为其更好地融入社会提供专属平台。
将更新观念放在首位,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引导,促使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转变陈旧的就业观,努力营造残疾人个个想创业、敢创业、争创业,积极为社会作贡献的积极氛围。
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在广泛开展畜禽养殖、设施农业等实用技术培训的基础上,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风潮,借力“互联网+”实施残疾人网络创业培训项目,组织有一定计算机操作基础,愿意接受网络创业培训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成员,开展网络创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新的平台。
在全县残疾人工作会议上,积极争取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对全县残疾人创业创新标兵进行了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残疾人创业创新的激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残联出台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均提出将残疾人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内容。因此,我会在政府购买残疾人公共服务方面也做了一些尝试,今年我县的脑瘫儿童康复项目就是省残联通过购买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服务来实施的。经过这半年的运行,我们发现通过政策撬动、示范带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社会化工作方法可以为残疾人提供更充分、更优质、更规范的服务。即将建成的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也将采取公助民办的形式运行,即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就交由民间组织负责管理,县残联履行监管职责。
近年来,我会始终将项目建设作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力抓手,以服务项目化、项目多样化的实践,使项目建设渗透和惠及残疾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年上半年实施的集善工程助残系列项目中,我县残疾人获赠电动轮椅35辆、普通轮椅100辆、儿童轮椅15辆、服装25000件、助听器60台。近期,又争取到价值600万元的拉夏贝尔服装捐赠项目,捐赠物资已到位。与此同时,今年向上争取的xx0万元的财政专项资金也已全部到位。至目前,今年上半年我会已累计争取到1275万元的项目。
尽管残疾人工作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并表现为三个不适应:一是认识不适应新形势。个别镇和一些单位对残疾人工作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认识不清,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性、任务的艰巨性把握不准;二是观念不适应新思路。个别单位思想不解放,观念不更新,在全面落实残疾人法规政策时存在不到位和打折扣的现象;三是队伍不适应新任务。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学历层次偏低,专业化程度不高,难以为残疾人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内容。
在残疾人集中托养、无障碍设施改造等项目实施中,探索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推动优化服务流程,培育购买承接主体,放大政府投入和残联项目的带动示范效应,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深入开展“双联”行动和基层党组织帮扶贫困残疾人工作,积极争取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项目,多渠道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将各部门提供的各项保障和服务同每个残疾人实现充分对接,整合社会各界的帮扶资源,培育残疾人致富带头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和“阳光助残创业示范基地”,重点扶持培养50名残疾人创业创新标兵,辐射带动更多的残疾人通过多种经营脱贫致富,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目标。
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年审程序、明确征收主体、加大征缴力度,积极督导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不断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结合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建立全县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信息库,并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法律服务等多层次、一站式服务,全年完成残疾人技能培训450人(次)。
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专业康复机构和医疗单位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村卫生室为补充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整合建立镇、村(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点,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为城乡残疾人提供综合性的康复服务。
继续以“强基育人”工程为抓手,落实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选配管理工作规范,突出抓好镇残联理事长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发挥,鼓励、支持社区专职委员、三分之一的村残协专职委员参加中残联举办的专职委员网络在线培训班,全面提升专职委员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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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第八篇】
一是借助信用“红黑榜”公布应缴未缴、应建未建的单位,必要时采取强制执行的法律手段,促进其按规定缴存;积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列入了人社局统一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格式文本条款;三是推进了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探索缴存帐户扣划功能,实现“不见面缴存”,提高缴存工作效率。
2、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完善公积金贷款政策。
完善了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性需求和改善性住房,禁止三次购房贷款;优化贷款流程,简化贷款材料,缩短办理周期;加强项目审查,落实集体决策,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科学统筹安排资金,保障资金安全。
密切关注公积金贷款受理变化趋势,妥善做好债务管理,对关键债务指标适时干预,确保资金有序运行,控制流动性风险;在规范缴存行为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委托收款(缴存)模式;对照20**年市审计局制发的《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存在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规范内部业务管理。
4、完善业务基础设施,加快信息化建设。
完善缴存职工个人信息录入,做好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的前期准备工作;完善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网上办理机制及通道,实施业务数据异地容灾备份,保障数据安全存放,稳妥推进“互联网+”政务;配合省住建厅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实现对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实时监督。
5、强化服务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优化业务流程,制定业务清单,从20**年年底起,制定了《市公积金中心推行“不见面审批”或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取消部分提取业务的纸质证明材料(公积金贷款首次提取、纯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提取申请免填单等便民举措,进一步做到审批更简、服务更优,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完善了内部考评机制、开展岗位练兵、推出服务明星和先进典型等途径,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今年6月起,已开通互联网+住房公积金业务,缴存职工可以足不出户,在线办理相关业务。
1、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加大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激发职工的维权意识和唤醒企业的重视与责任,扩大制度影响力;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流程及实务,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强制执行的司法合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将更多群众纳入建缴,增加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量。
2、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围绕我市经济大局,完善房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合理配置资源,探索拓宽使用范围,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效能,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保障首次购房,支持改善性购房,禁止三次贷款购房,发挥政策功能推动住房回归“居住”属性,同时逐步削减债务规模,消化存量借款,存贷率逐步回归正常比值,保持资金使用率稳定可控,预计到20**年,彻底消除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
3、构建管理体系,保障工作有序运行。
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根据新的工作要求梳理风险点、预警机制并落实相应的流程制度,明确各类风险管理的责任部门,建立风险管理的持续与改进机制,保证风险控制的有效落实;建立科学的分析决策体系,从机构、职责、制度方面完善业务管理决策体系,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科学、执行有序、效果明显。
4、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集中互联,完善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工作全面发展。加快推进与市政大数据平台的接入,实现与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业务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