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方案下载(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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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方案下载【第一篇】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学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本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必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人事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建立。

1、领导小组:

2、职责:

校长:全面督促、检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组织领导考核领导小组开展对教师的学年度考核工作。

办公室:记录教师出勤情况,汇总行政值班记录情况。

教务处教研室:检查、记录教师教学常规、成绩统计;对教育教学事故按一次一表作好记录。

工会:参加并监督考核工作。

教师代表:参加考核,反馈教师信息。

1、考核对象:任教的教师、见习教师。

2、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学年相结合;考核指标为德、勤、能、绩。

3、考核程序:自下而上,教研组考评与学校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教研组严格对照《教师业务考评细则》推选出优秀教师,学校考核组在此基础上,根据《学年度考核方案》全面综合考评出优秀教师。

4、学年度考核总评=思想政治(等级)+工作态度(等级)+教育教学业务素质分。最终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考核结果“德、勤、能、绩”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教师聘用、晋职、评优、岗位选择、待聘、解聘的依据。

6、考核的学年度时间为每学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教代会代表测评;工勤人员由人事局进行年度考评,教代会代表测评。

(一)思想政治(德):

考核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关心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关爱学生,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凡受上级任何部门处分、通报批评,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者,学校纪律处分,不参与评优,并视情节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凡属下列行为认定为教育教学事故。

1、教职人员在校内排斥差生,体罚、辱骂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2、教职人员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泄露考试内容。

3、命题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在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造成严重后果;考试监考过程中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或不作为而造成秩序混乱、后果严重(中考高考会考出现差错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考试阅卷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

(二)工作态度(勤):

考核要求:

(1)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热心公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出勤:遵守劳动纪律,不误课,全学年出勤率高,无旷工无事假现象。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旷课2节视为旷工一天,早读、晚督修缺席四次视为旷工一天;校会,教研活动缺席四次;事假超过一周、病假产假超过一个月,不参与评优;经学校批评教育仍无改变造成严重后果,可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注: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或停课视为旷课;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旷课。以上数量认定按学年累积)。

(三)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能)。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绩)。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年度考核方案下载【第二篇】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升考核工作质量,进一步调动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制定20xx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局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从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文字等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从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考核。

(4)绩:指工作业绩。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工作质量、业绩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标准:事业人员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为客观公正地进行此次考核,特成立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被考核人依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情况,填写《沁水县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通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无记名打分评选和单位考核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同时对考核人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对于在集中考核评分中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单位进行公示;对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人员在单位进行通报或批评教育。

4、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和申诉。

1、新参加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并写出书面情况。

3、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受降级、撤职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年度考核方案下载【第三篇】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根据上级有关“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规定和要求,为加强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教师年度业务考核工作,我校成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志强。

副组长:陈祥田英陈义勇。

成员:李学惠学俭宋诗忠赵美玲。

根据《教师法》,考核工作实行“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坚持群众认可,注重工作实绩。反对形式主义,杜绝拉帮结派,考核工作在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廉:是指廉洁从教方面的表现。

以教职员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的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教方面具有模范作用;在本校工作满一学年及以上。学习强国截至20xx年12月总积分排名在学校排名前三分之二范围内(前名)。按照规定占在编公办教师人数的15%来上报原则,确定我校优秀名额(x)人。

2、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教。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教,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教,且情形较为严重。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对教职工年度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德、廉占15%,能占20%,绩占40%,勤占15%,证件加分占10%)。将全校教职工分成若干个大组,每组人数×15%,根据“四舍五入法”,确定每组优秀人数;根据组内排名确定最终优秀名单。

(一)德、廉(15分)。

1、具体办法按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2、扣分项目:凡是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教师师德减6分,受到县级教育部门及县级其他部门通报批评处理师德减10分,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师德为0分。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理决定的教师年度考核直接一票否,本年度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自我约束,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二)能(20分)。

一学年业务检查赋分。

(三)绩(40分)。

1、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质量检测。每个学期中间视情况而定,可进行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活动。每学期量化积分中“绩”的分数以期末成绩为主(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结果仅供参考)。

2、上下学年两次期末成绩结果求和取平均分。

3、具体办法按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四)勤(15分)。

1、每学期以100分计算(迟到、早退一次扣分,正常上班未签到或未签退,扣1分/次;请假以节为单位,一天按六节计算,病假每节扣分,事假每节扣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会一次扣2分。),上下两学期求和/2得出平均分*15%。

(五)本年度证件加分(10分)。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上交当年的书面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表》。

2、被考核教师总结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接受群众民主评议,按照标准填写出考核表内容,由学校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确定考核等次后,对拟评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在本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

4、本校的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县人社局。

5、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年度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对于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填写好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及一份书面材料,并将其存入本人档案。

注:晋级当年不再参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选。

年度考核方案下载【第四篇】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20xx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高教编制职工、卫生编制职工及自主招聘职工(含外出进修、读书、下乡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在医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具体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以各党支部为考核工作组对所在科室(部门)所有在岗人员进行考核,党支部书记担任考核小组组长,未定科室的轮转护士由护理部考核,支部书记、教研室负责人、科室(部门)负责人由院领导考核。

(一)牙体牙髓科党支部考核组,组长:梁文红。

(二)牙周科党支部考核组,组长:何权敏。

(三)口腔正畸科党支部考核组(正畸一组、正畸二组)组长:张疆弢。

(四)病房党支部考核组(口腔颌面外科、麻醉科),组长:满城。

(五)儿童牙科与综合科党支部考核组(预防与儿童口腔科、综合科、特需诊室、仁怀门诊、舒适门诊),组长:张春雨。

(六)修复科与种植科党支部考核组,组长:杨晓红。

(七)医技党支部考核组(药剂科、放射科、病理科、检验科、供应室),组长:刘敏。

(八)行政党支部考核组(含学生科、口腔解解剖生理教研室、口腔医学实验中心),组长:童冬梅。

(九)轮转护士考核组,组长:石兴莲。

(十)支部书记、教研室负责人、科室(部门)负责人考核组,组长:陈周。

(一)坚持政治标准第一原则。注重对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核评价,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工作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情况作为首要考核内容;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作为考核的必查内容;注重从精神状态、作风状况考察政治素质,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中的表现;对政治不过关的,实行一票否决。各科室、各部门在考核中积极发挥作用,严把政治关,按规定对不合格者或存在问题的人员严肃处理。

(二)实现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统一。年度考核工作要紧紧围绕思想政治表现、岗位职责、任务和要求开展。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平时考核的重点是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完成所聘岗位的职责和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和出勤等情况。年度考核则要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评价,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全年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在考核小组内进行述职,填写《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民主评议。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各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和量化测评,评议结果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档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提出考核档次初步意见。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在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由各考核组组长写出评语,提出推荐优秀人员名单。20xx年新参加工作人员不定考核档次,不参与评优。

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考核工作组推荐的优秀人员进行考核和审查,提出初步考核档次建议。

凡当年荣获省部级劳模称号的,直接确定为“优秀”档次,不占本科室(部门)指标。

(四)考核拟定档次确定。初步考核档次意见经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后,对考核评为“优秀”档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五)考核结果反馈。各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经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一)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

(二)作为正常晋升工资及兑现年度绩效工资待遇的依据。

(三)作为岗位聘用、调整、续聘、解聘、培训的依据。

(四)作为岗位职务等级晋升的依据。

当年获得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工作人员给予1500元奖励,自20xx年起连续三年获得优秀档次的工作人员给予3000元奖励。

各科室、部门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时组织考核,于1月26日之前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人事科陈翔灏处。

年度考核方案下载【第五篇】

为了做好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评优方案。

(一)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秘书:

本方案适用我院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之外的所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全面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其中下列人员予以区别对待: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如学习或培训时间超过1年,依据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培训时间不足1年,参考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4.部队转业(退伍)的人员,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5.挂职锻炼人员,如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如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注:处级领导干部、院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的年度优秀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1.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组建年度考评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评优具体工作。

2.被考核对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和“优秀教师”,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4.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评比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次条件。

“优秀”等次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按着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优秀”等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本(专)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学校或本院的原因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现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辱骂或体罚学生、违反教育部规定非法收取学生钱物等行为。

4.未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任何教学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学环节出现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

5.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未达到2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条件。

未达到上述“优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条件。

1.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1次ii级或2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级、2次ii级或3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如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年度评比为“优秀教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按规定完成所教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答疑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10,课后答疑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20(上述数据取整数)。

4.各类教学巡查所任教班级,情况正常。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应到学生人数的10%(批准提前就业、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除外;未及时出示有效请假证明,视为无故缺席)。

5.学校督导团随机听课,评价不得低于70分。

6.评建办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不得有明显差错。

7.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参评教师的后50%。

8.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量化评分,不得2项得分均为0分。

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分为考勤和师德师风2个部分,占30分)、教学工作(分为教学工作量、任教课程门数、能力提升和教学竞赛4个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5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

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会议,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现象,计满分10分。否则,按下列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分/次,6-10分钟扣分/次,11-15分钟扣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或缺席处理。

2)请病假扣分/天,请事假扣1分/天,请假天按1天的50%扣分。

3)无故旷缺扣5分/次。

2.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乐教爱教,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计基本分12分。

2)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事前在学校宣传部备案)。国家级加8分/项,省(部)级加6分/项,市(厅)级加4分/项,校级加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上年度“优岗”、“优秀教师”荣誉,不参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圆满完成折算后的正常教学工作量,未因主观原因给学院和学校造成损失和影响,计基本分15分。超额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课时1分的标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因主观原因未满正常工作量,按每5课时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经批准外出学习或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计入正常教学课时计算(管理工作不满10个月,按月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课程组长/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人:30课时;

党/团/工兼职书记/主席:30课时,兼职委员/组长:15课时;

其他兼职:15课时。

(2)学术讲座按10课时/场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主持的讲座,平均分享课时。

(3)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按10课时/项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指导的项目,平均分享课时。

2.任教课程门数(5分):以1学期1门为基数,计1分。每超过1门课程加1分。课程门数确定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编号为依据,代课的课程课时数不少于30/门。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业/行业锻炼,计分/月;获双师型教师证书、晋升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计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教学竞赛(10分):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比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等级奖励,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多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团体参赛,每个指导教师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00%计分;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或共同完成单个学生参赛,按相应等级分值平均计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教学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获奖,但证书上未署名,计分标准如下:贡献较大,(如演讲稿撰写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贡献次之者(如演讲稿修改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5%。

(4)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非党政部门举办教学竞赛参加或获奖,按相应等级分值的25%计分。

(5)指导学生参赛需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培训方案和课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1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3.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学科研究、教学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项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和教研项目(不含“挑战杯”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立项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结题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

(2)主持人计相应级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级别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未成功,但在学校对本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计2分/项。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按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为准)计分。计分标准为:每1万元计4分(小于1万元计2分)。主持人和参与人的计分方法同纵向项目。

4.成果奖。

成果奖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由校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以上奖项若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奖励等级依次顺降一级。

(2)以上奖项若未划分等级,视为三等奖予以计分。

(3)社会公认的重要专项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决定计分。

(4)获得多项奖励的同一成果,其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等级分值的15%、10%、8%、7%。

5.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

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其计分标准如下:

注:合作专利和新品种、软件著作,主持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三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计相应类别分值的16%、14%、10%。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从20xx年度开始执行。

年度考核方案下载【第六篇】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学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本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必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人事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建立。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2、职责:

校长:全面督促、检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组织领导考核领导小组开展对教师的学年度考核工作。

办公室:记录教师出勤情况,汇总行政值班记录情况。

教务处教研室:检查、记录教师教学常规、成绩统计;对教育教学事故按一次一表作好记录。

工会:参加并监督考核工作。

教师代表:参加考核,反馈教师信息。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任教的教师、见习教师。

2、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学年相结合;考核指标为德、勤、能、绩。

3、考核程序:自下而上,教研组考评与学校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教研组严格对照《教师业务考评细则》推选出优秀教师,学校考核组在此基础上,根据《学年度考核方案》全面综合考评出优秀教师。

4、学年度考核总评=思想政治(等级)+工作态度(等级)+教育教学业务素质分。最终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考核结果“德、勤、能、绩”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教师聘用、晋职、评优、岗位选择、待聘、解聘的依据。

6、考核的学年度时间为每学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教代会代表测评;工勤人员由人事局进行年度考评,教代会代表测评。

(一)思想政治(德):

考核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关心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关爱学生,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凡受上级任何部门处分、通报批评,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者,学校纪律处分,不参与评优,并视情节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凡属下列行为认定为教育教学事故。

1、教职人员在校内排斥差生,体罚、辱骂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2、教职人员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泄露考试内容。

3、命题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在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造成严重后果;考试监考过程中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或不作为而造成秩序混乱、后果严重(中考高考会考出现差错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考试阅卷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

(二)工作态度(勤):

考核要求:

(1)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热心公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出勤:遵守劳动纪律,不误课,全学年出勤率高,无旷工无事假现象。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旷课2节视为旷工一天,早读、晚督修缺席四次视为旷工一天;校会,教研活动缺席四次;事假超过一周、病假产假超过一个月,不参与评优;经学校批评教育仍无改变造成严重后果,可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注: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或停课视为旷课;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旷课。以上数量认定按学年累积)。

(三)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能)。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绩)。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年度考核方案下载【第七篇】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2)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8)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1、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一)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一5人为宜。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2、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6、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九、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各镇、县直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制定教师考核的实施细则。各镇中小学报镇教委审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审定。

本方案从二00三学年度起实施,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博兴县教育局。

二0xx年七月八日。

年度考核方案下载【第八篇】

为正确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不断提高全校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组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健吴新华翁海俊周明广杨建华刘小平严秋明。

成员:蔡其根金中郭飞唐宝泉刘胜姚爱萍李立松。

吴莉莉李卉赵治清顾霞光姚凯刘德俊朱凌。

朱志美樊宏斌程剑汤宝兴向忠秋马恩泉。

翁海俊语文组周明广数学组刘小平行政后勤组。

吴新华英语组张健理化生组。

杨建华体艺微劳组严秋明政史地组。

全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借入人员在我校考核,考核结果及时报工资所在单位,由工资所在单位统计上报,如被评为优秀等次,占用我校优秀指标。)。

2月2日(周一):

3、召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公示“师德优秀”、“年度优秀”人员名单。

2月3日(周二):

1、全体员工按教研组上交《年度考核登记表》给分管领导;

2、分管领导综合被考核人的履职、实绩、总结、测评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小组审核考核评语及考核意见。

2月4日(周三):

1、被考核人签名,校长审阅、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2、汇总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年度考核方案下载【第九篇】

2、绩效管理体系概述。

3、绩效管理的目的。

4、绩效合同包括哪三部分内容。

5、什么是kpi(关键业绩指标)。

6、态度和能力指标应不应该考核。

7、应该考核过程指标还是结果指标。

9、平衡计分卡简析。

二、如何提取指标。

1、提取指标的两种方法自上而下的分解自下而上的提炼。

2、绩效指标提取的基本原则smart原则信息完善原则。

3、绩效指标多少个合适4、绩效指标的动态调整。

三、如何设定目标。

1、目标制定的误区。

2、制定目标的影响因素。

3、目标订不准怎么办?

4、没有历史数据怎么办?

5、如何让下属主动把目标定的最合适。

6、长周期的目标如何分解到短周期。

7、设定目标的原则――smart原则案例:如何确定北京各4s店的销售目标练习:目标制定的原则:smart(案例练习)。

8、目标考核的计分方式。

四、如何设定绩效指标的权重。

五、绩效评价。

2、谁来进行绩效评价测试:您属于哪一类辅导风格。

六、绩效沟通。

1、计划阶段的绩效沟通视频:诸葛亮如何做绩效面谈。

2、辅导阶段。

3、考核阶段的绩效沟通。

4、绩效问题分析与改进――组织改进、领导改进、员工改进;视频:绩效辅导的重要性。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绩效管理与其他人力资源的关系。

2、绩效结果如何应用。

3、绩效申诉。

4、绩效管理流程附表:绩效管理表格。

年度考核方案下载【第十篇】

是以考核为工具促进公司总体目标的.达成。

1、通过考核建立一个平台,使得工作中每个人的付出得到有效的评价。让工作积极努力、责任心强、勇于承担责任的人员能够得到表扬和认可,建立“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2、通过考核使每个人明确公司的目标和要求,方向一致,提高效率,从而有效的达成公司的目标。

1、20xx年月度绩效考核将采取“全员考核”即人人头上有指标,人人头上有考核。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由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各中心负责人结合计划考核办进行,各中心(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由总经理结合计划考核办进行。

公司内各中心、项目部(组)、子公司负责人在计划考核办的协助下,需要建立本中心内部员工的考核记录,根据公司提供的考核表格进行评分,并与被考核人员进行绩效沟通,将考核成绩传至计划考核办审核。

2、月度绩效比例由原来的10%调整为20%。

3、调整了考核的范围,公司范围内的各中心和项目组(项目部、子公司)全部纳入考核范围。

营销中心、物业公司负责人自3月份起纳入公司整体考核范围内。

营销中心、物业公司负责人考核方案按照公司整体考核方案执行。

月度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中心负责人、部门经理月度绩效考核工作进度占40分,工作效果占60分。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工作进度占60分,工作效果占40分。集体活动取得名次的,被公司通报表扬的、违反公司制度的,按照考核表格中的详细办法进行加减分。(详见考核表)。

(1)工作进度考核包括: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差异率、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工作效果考核包括:上月工作完成效果、下月工作计划制定的相关情况等。

计划考核办根据中心负责人、部门经理、员工考核成绩确定月度绩效发放比例;95分(含)以上的发放全部绩效工资,95分以下的按照得分发放相应比例的考核工资。

1、月度计划自4月份起逐级分开上报。即中心(项目、子公司)的月度工作计划报计划考核办,部门经理月度计划报中心负责人,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上报部门经理。资金计划上报按照财务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附件:月度计划表)。

2、月度绩效面谈初步定于每月3-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中心需要提前做准备。

3、绩效面谈要求:

(1)各中心负责人紧密围绕月度工作计划的工作完成效果进行重点分析。分析上月完成效果比较好工作的经验总结,未完成工作的自我剖析和总结,以及下一步改进的方向是什么及改进的工作计划是什么。部门经理可以就具体的问题进行补充。

(2)、根据年度工作大纲和目标计划,阐述本月份工作思路和行动计划,对比工作大纲,工作是提前还是错后,工作的目标、行动计划、检测点、支撑点是什么,需要什么部门在什么时间支持什么工作。

(3)由总经理对该部门的计划进行指导总结并确定月度重点工作,提出改进的方向和意见,并对各中心负责人的工作效果评分。

(4)中心负责人需在绩效面谈会后1个工作日内将部门经理和员工的考核成绩传计划考核办,并在每月的10日之内与本中心部门经理、部门经理与本部门员工进行绩效沟通完毕,告知其评分以及对其不足方面的期望。

(1)试用期员工不参加考核,即不兑现月度考核工资。

(2)在公司范围内发生岗位调动的,在调入部门工作满16天(含16天)的,绩效发放以调入部门的成绩为依据。

(3)公司招录的特殊人员(如没有明确试用期人员),出勤满30天的可兑现月度绩效。

(4)由其它实体调入的员工且没有试用期的,出勤满30天的可兑现月度绩效。

(5)在当月发生离职的员工,不兑现月度绩效。

(6)计划考核办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及公司要求及时对考核方案和考核项目进行调整。

(7)本考核办法自xx年3月份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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