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计划(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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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一篇】

2004年是“协会组织建设年”,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召开了镇计生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并分责任区成立了五个计生协分会,由责任区主任兼任分会会长。与此同时,我们还对部分村计生协的班子进行了调整,在各村民小组成立了协会小组,选举了组长,确定了职责。通过换届和调整,镇村协会的组织结构更加优化,全镇47个常务副会长中,有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8人,其它37名均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担任。组织网络健全。

二、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不断提高协会的工作水平

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21世纪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必由之路。镇村协会充分发挥来自群众,回归群众的优势,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村民自治为核心,自觉担负起我镇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重任。在这项工作中,镇计生协重点落实了“四抓”。

1、抓认识,准确定位。镇计生协组织广大理事、会员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理事赴蛇形山、梓门桥等计生协工作起步早的地方参观学习,实地观摩他们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工作情况,不断深化广大理事、会员对参与村民自治工作的认识。通过学习、参观、讨论,我们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社会工程,计生协作为计生战线上的群众组织,会员众多,分布面广,有着广泛的社会优势,广大计生协会会员必将成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力军。

2、抓试点,积累经验。2003年初,镇党委政府在确立争创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目标时,将着眼点放在了如何发挥计生协的作用,抓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上,并确定了新檀村为村民自治试点村。镇村计生协通力合作,推选热心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老支书王君贤同志任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选举了有代表性、有较好议事决策能力的理事会;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能发挥作用的会员队伍,使之形成网络,建立联系户制度,即理事联系小组、小组联系会员、会员联系育龄群众。“管自己、教子女、帮亲友、带四邻”,实现“协会建在村上,活动搞在组上,责任落实到理事会员身上,作用体现在群众的行为上”的村民自治格局。并对不能发挥作用的会员进行劝退,优化了会员结构。村上还投资1800多元购置了办公桌椅桌椅,装修了会员之家,为会员群众开展活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中,村协会积极参与,多次召开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协会一班人逐家逐户登门征求意见,对村民自治章程中的条款进行了认真修改,最终制定出台了适合本村实际的《自治章程》。广大会员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和监督节育措施的落实、奖惩和优先优惠政策的兑现,村计生协会的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会员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会员们说:“过去是要我入会,现在是我要入会”。通过在新檀村抓试点,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证明了协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唱主角的定位是正确的,经验是值得推广的。

3、抓整体,全面推进。新檀村计生协在村民自治工作中初见成效,镇计生协及时总结了其经验和做法,并于2004年3月份,在新檀村召开了全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现场会。会上,新檀村协会会长详细介绍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与会人员参观了村协会活动室、村服务室及各种资料等。镇计生协充分肯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取得的经验,要求在全镇逐步推广。会后,各责任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别确定了自己工作基础比较好,群众觉悟比较高,村“两委”班子和协会组织比较健全的村进行试点,继续扩大村民自治试点村的比重。2004年末,我们对全镇试点村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进一步总结经验,并召开了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专题会议,要求责任区整体推进,全面铺开。

4、抓管理,增强活力。在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进程中,镇计生协坚持以人为本,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协会的联系户制度,重点推介了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模式,即按照《章程》的规定,由村民委员会与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变原来的行政管理为合同管理。在协议书文本的制订上,理事、会员积极参与,明确了育龄夫妇的权利和义务;在协议书的签订上,理事、会员积极带头,消除了群众的抵触情绪;在协议书的签订过程中,广大理事、会员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有力地推动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据统计,全镇41个村已有37个与农户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签订率在80%以上。自治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使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与监督权,对政府产生了信任感,计生协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锻炼和提升。

三、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职能作用,不断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

计划生育协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其主要职能是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发动会员开展互帮互助,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我镇计生协充分发挥人多,面广,线宽的优势,在计划生育领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启动“关爱女孩行动”。

2、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计划生育模范户”评比活动

2004年初,镇计生协向全镇发出公开评选“好婆婆、好媳妇、计划生育模范户”的倡议,各村计生协积极响应,共推荐了30多名候选人家庭。镇协会组织专门班子,逐村逐户进行筛选,最后评选出公益村王冬英、永忠村曾国华、双桥村熊满娥家庭上报县计生协,并对熊满娥一家模范落实基本国策的典型事迹摄制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镇差转台滚动播放。

3、协调各部门对计生困难家庭进行重点扶助

4、督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法定社会经济政策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二篇】

今年以来,__市计生协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__市计生协会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我市实际,认真落实好省、__市有关会议精神,积极配合计生行政部门,紧紧围绕我市今年人口与计生责任目标的完成,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协会的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五大职能作用,坚持从服务的“广度、深度、形式”上下功夫,积极开展“三联创”、“幸福工程”、生育关怀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扎实推进协会自身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各镇乡(街道)计生协会秘书长召开了学习中央“十七大”精神讨论会,集中学习、讨论“十七大”精神,并要求各镇乡(街道)要组织召开会议学习“十七大”精神,把“十七大”精神传达贯彻到各村(居)协会理事、中心户(组长)和协会会员,并要求加强学习和全面领会会议精神;二是认真开展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统一协会骨干及广大会员的思想认识。中央《决定》颁布后,我市各级计生协会积极组织广大协会骨干和会员认真学习中央《决定》,市计生协会就组织三场专题学习会,市计生协会名誉会长、副会长、各位常务理事、各镇乡(街道)计生协会秘书长、企业计生协会和行业计生协会秘书长共100多人参加了学习和讨论。各镇乡(街道)、村(居)计生协会也都把学习宣传《决定》作为今年协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市“全面开展《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活动”,举办各种学习会、培训班,多形式多渠道的向广大协会会员进行宣传,通过学习和宣传,提高协会工作人员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强协会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完成镇乡(街道)、村(居)两级计生协会换届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换届结束后,我们督促各镇乡(街道)党委、政府抓好计生协会换届工作,要求配齐配强镇乡(街道)、村两级协会班子,选配工作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担任协会会长和协会秘书长,推选热心负责有一定文化素质的人员担任协会小组长,同时,努力提高我市村(居)计生协会会长工资补贴(专职会长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兼职会长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为协会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目前全市各镇乡(街道)、各村(居)已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四是加强协会队伍的业务培训。今年市计生协共举办三期业务培训班,对镇乡(街道)秘书长进行“三联创”、“三优”工作和生育关怀等业务培训,各镇乡(街道)也都相应举办各种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及协会各方面工作,切实提高了协会队伍的业务水平。五是积极改善市计生协办公条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市委、市政府给市计生协会提供新的办公场所,改善了办公条件,目前新办公楼已在修缮之中。

二、加大力度,全面推进“三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

今年是实施“三联创”活动的第二年,我市在去年开展“三联创”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__市下发的“关于开展‘三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并按照我市制定的细化目标要求,加快步伐,积极推进“三联创”活动在全市全面扎实的开展。经过开展争创活动,今年我市4个镇乡(街道)计生协会3月19日下午,__市计生协会组织名誉会长、副会长召开“三联创”工作评估验收讨论会,围绕“三联创”的评估验收方法和内容进行深入探讨,确定了我市“三联创”工作评估验收办法,3月20日至4月4日,市计生协组织名誉会长、副会长、协会干部分组分批到全市18个镇乡(街道)计生协会对“三联创”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评估检查采取必检、随机抽查方法和看资料、座谈、入户谈等方式对经过镇乡自查创先已达标的镇乡(街道)计生协会进行必检,必检镇乡(街道)检查的两个一流村(居)和两个合格村(居)计生协会,其余镇乡(街道)抽查一流村(居)、合格村(居)计生协会各1个。经过认真检查评估,目前我市达到创先的镇乡(街道)协会有4个,达标的一流村(居)计生协会58个,合格村(居)计生协会161个;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计生协会“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长计生协[20__]5号文件),要求镇乡(街道)按照严格对照评先的条件推荐上报我市“双十佳”会长、小组长人选;提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提高我市村(居)计生协会会长工资补贴,即专职会长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兼职会长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

三、认真开展“幸福工程”和“小额贴息贷款”的帮扶工作

20__年我市“幸福工程”工作坚持以“治穷”为先导,”“三治”齐抓并举的工作思路,积极运作“幸福工程”资金、扩大帮扶面、抓好“三治”并举,努力提高“幸福工程”实效。一是积极运作“幸福工程”资金,不断扩大帮扶面。我市充分利用募集到的100多万元“幸福工程”资金,积极发展“幸福工程”项目,扩大覆盖面,创新项目模式,今年共投入

万元“幸福工程”帮扶款发展了第三、四批共152个“幸福工程”项目,受助贫困母亲152户,惠及545人,项目涉及运输、种植、养殖、经商、投资办厂等各领域,项目运营模式为个人资金直接到人、参与股份制企业分红、致富带头人+计生户等等。第三批90个“幸福工程”项目目前发展良好,第四批62“幸福工程”项目万元“幸福工程”帮扶款已全部发放到户。二是以“幸福工程”宣传月为平台,开展系列宣传服务活动。我市在为“幸福工程”贫困母亲提供资金扶持的同时,还注重于治穷先治病、注重于提供技术支持,做到“三治”并举,竭力提高贫困母亲自我脱贫的能力,今年“母亲节”期间我市以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订下发了《__市“幸福工程”宣传日暨“母亲节”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服务活动方案》(长计生领办[20__]2号),在全市开展贫困母亲妇科病免费普查普治、“幸福工程”农业科技知识讲座、为贫困母亲设立免费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等一系列宣传服务活动。活动期间,共投入4万多元,为44位被查出患有不同程度的妇科病,进行了各项检查和治疗,为87户“幸福工程”项目户贫困母亲举办两场马铃薯栽培技术知识讲座,同时发放各种知识的宣传单20__多份,还为群众提供各种法律等知识的咨询,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做好“小额贴息贷款”的帮扶工作。为使“小额贴息贷款”工作落到实处,去年按照__市部署,我们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全面摸底,严格把关,落实了394户“小额贴息贷款”户,今年已把394户的贴息款万元全部下拨到乡镇,并兑现到户。20__年发展65户小额贴息贷款户,提供贴息贷款万元,贴息金额达万元。

四、积极推进“三优”和“生育关怀行动”工作

优生、优育、优教是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三优”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以计生协会组织网络为平台,动员和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参与“三优”工作。3月9日上午,市计生协会牵头组织市人口计生局、计生服务站、妇联、教育局、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__街道等部门在__街道河下街开展__市“优生、优育、优教”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发放宣传单27种17000多份、避孕药具7500盒、展示各类展板32面,宣传咨询人数达3000多人,普及“三优”知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目前我市婚前检查率已达100%,优生检测率也在逐步提高。同时开展“优生、优育、优教”工作调研,积极筹备建立爱心幼儿园“优生、优育、优教”早期教育基地。

积极推动“生育关怀行动”。首先是在全市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通过广播、标语、宣传单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生育关怀行动”的意义、目的和任务,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为“生育关怀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其次是出台文件。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生育关怀行动”工作,并以市计生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__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意见》(长计生领[20__]11号),明确了我市“生育关怀行动”的主要目标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全市各镇乡(街道)也应相应成立“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三是筹措资金按照我市制订的《关于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今年“生育关怀行动”的工作目标和实际情况,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生育关怀行动”投入第一期“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100万元(其中由市财政投入50万元)。同时,古槐、潭头等部分镇乡也积极筹措“生育关怀行动”,还动员一些企业人士积极为“生育关怀行动”捐款,建立“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四是摸清底子,逐步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市计生协会制作相关表格下发各镇乡(街道),对全市的“生育关怀”对象进行摸底分类,同时制订措施,有针对性的分期分批进行关怀救助。今年我们在玉田、古槐、松下、罗联四个“生育关怀行动”试点乡镇为二女户、农村独生子女户、纳入民政低保的计生困难户开展育龄妇女妇科病免费普查普治活动,对190多名患有妇科病育龄妇女进行治疗和跟踪治疗。同时,还积极开展特困计生家庭紧急救助活动,如鹤上镇有个二女户女儿考上大学,却因为家庭困难无法上学;潭头镇一个独生子女户家庭丈夫因病去世,女儿又突发心脏病急需治疗,家庭生活一下陷入困境;对这些特殊家庭我们都从生育关怀的角度及时给予帮扶,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三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居)级民主自治建设,建立、健全“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依法建制度、群众作主人”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新机制,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居)实际,制定本村(居)《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全体村(居)民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建设“少生优生、富裕文明、健康幸福”的新家庭。

第三条:本《章程》是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规范,凡户籍在本村的村民及居住在本村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均应自觉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村(居)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全村(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员由村(居)“两委”提名,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为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本村(居)的计划生育工作受镇街以上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并按时完成上级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村(居)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村(居)计生协)在村(居)党支部的领导和村委会的指导下,依据《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管理本村(居)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理事会具体负责本《章程》的实施工作,承担本村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由“两委”提名,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居)计生协秘书长由村(居)计生专干兼任,会员小组由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居)计生协秘书长负责村(居)计划生育日常工作,村(居)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协助村(居)计生协秘书长开展工作。

第七条:村(居)建立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监督小组,其成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村(居)民在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中的权利:

(一)有权参与村居委会《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公约》、《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协议书》以及有关制度的制度和修改。

(二)有依法生育的权利。鼓励村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例》规定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无生育能力的,符合《收养法》和《条例》规定,可以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三)有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四)有接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的权利。

(五)有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六)有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审议本村(居)有关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监督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推选本村(居)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

(七)有享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本村(居)规定的各项优待和奖励的权利。

(八)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有不受侵害的权利。

(九)对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请求法律给予援助的权利。

(十)可以自愿加入计划生育协会。

(十一)享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村民在计划生育中的义务有:

(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自觉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和本《章程》。

(二)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必须依法进行结婚登记。不得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不得违反《收养法》的规定非法收养孩子。

(三)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四)有接受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教育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指导的义务。不得近亲结婚。育龄夫妻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生育疾病的,禁止生育;已经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

(五)有及时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接受孕情、环情检查的义务。不得违反政策怀孕,发现后必须落实补救措施。

(六)流动人口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的义务。不得无证外出,外出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必须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和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得隐瞒结婚、怀孕、生育情况。

(七)有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不得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阻碍育龄夫妻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不得虐待歧视女孩或生育女孩的妇女;不得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不得容留、包庇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不得仿造、骗取计划生育证明;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

(八)有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违反政策生育者,应当按《条例》规定接受社会抚养费征收;扰乱计划生育管理秩序、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房屋若租(借)给外来人口暂住时,应认真配合村(居)计生部门做好外来人口的计生管理,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验《婚育证明》,接受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及上级计生部门的管理。

(十)享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若干制度

第十条:学习教育制度。

(一)村(居)人口学校每季举办一次育龄群众培训班。讲授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基本知识,结合传授时事政治、政策法规知识和村民需要的实用农业科学技术知识。

(二)村民小组经常组织会员、育龄群众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三)村级要利用墙报、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民主议事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计生工作例会。镇驻村(居)干部、联片领导、村(居)党支部委员、村(居)人口计生办工作人员、村会计参加例会,必要时可扩大至育龄妇女小组长参加例会,汇报小结当月全村人口计生工作情况,汇报全村结婚、怀孕、出生、四项手术、三查、全过程管理、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其它人口计生数据情况,并按变更情况及时调整有关档案。研究解决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布置下季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管理服务制度。

(一)建人口计生工作台帐。对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外来人员、享受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信息录取入机(电脑)。对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接受免费避孕药具等计生资料建档入册,并做到每月进行变更调整完善。

(二)村(居)委会应及时为新婚夫妇或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出具有关证明或申办《生育证》,为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协会小组长对本组育龄妇女每月上门访视一次,积极配合镇街计生服务人员对产后、术后对象及时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做到生、孕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掌握到人。生育者在产后10天内应向协会小组长主动申报生育情况,杜绝出生漏报现象的发生。

(四)配合镇街计生服务站按规定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对患妇科育龄妇女和不孕症夫妇,提供防病治病知识和不孕症诊治联系服务。

(五)积极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在计划生育家庭户中树立“少生快富”示范户,搞好计划生育结对帮扶,尽力为他们提供致富项目、信息、技术、资金、销售等服务,帮助计划生育户勤劳致富奔小康。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下列内容:

(一)奖励扶助政策及对象名单;

(二)再生育政策、生育情况;

(三)违法生育生育人员及处理情况;

(四)帮扶对象及项目情况;

(五)镇街、村(居)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咨询举报电话、举报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协议制度。村(居)委会与育龄村民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镇街政府、村(居)委会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

第十五条:评比表彰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先进计划生育协会小组、优秀协会会员和优秀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等。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六条:村(居)委每年从可支配资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计划生育经费,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人员进行奖励。

(一)对独生子女因意外亡故、致残其父母不再生育或领养的,其丧失劳动力后的养老问题,按照上级规定给予照顾。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三)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而自愿终生只生一孩的家庭户,享受区给予1500元奖励金;

(四)村(居)委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就业信息,优先解决就业问题。

(五)0-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镇政府及村委员会承担,承担比例根据各村的情况,由镇政府与村委员会协商确定。

(六)农村独生子女特困(低保家庭)户的独生子女上学免交课本费,资金由镇计划生育事业费和民政救济各付50%。

(七)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给予产妇产后营养费补助100元,由镇街计划生育事业费支付。

(八)贫困(家庭人平均收入1000元以下)独生子女考上国家重点大学奖励1000元,普通大学奖励500元,经费由区计划生育事业费支付。

(九)镇人民政府审批农村建房时,“自治”独生子女家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审批。

(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有利于“自治”独生子女家庭优惠政策。

(十一)农村“自治”计划生育户改厕时每户补助100元。

第十七条: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要进行严厉处罚。

(一)凡享受第十六条所述优惠政策后,违反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应退还所享受的一切优惠奖励。

(二)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村(居)民,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章程》处理,取消其他优先优惠措施,不得参与村各类先进评比。

(三)对非法收养、弃婴及婴儿出生后去向不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侵犯人身安全的,责令当事人写出检讨,赔偿一切损失;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居)民,不享受奖励扶助扶贫贷款、子女入学、就业等优惠政策。不得评为文明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村(居)委员会。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四篇】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五届三次全国理事会于2002年12月1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制定出了2003年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基层协会的"组织建设要有新发展,服务水平要有新提高,工作机制要有新突破,真抓实干的作风要有新体现"的具体要求,这为基层协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因此,抓好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工作,对充分发挥协会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将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按照《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关于县以下基层协会每三年为一届的要求,根据我县基层计生协会组织的现状,现就村级计生协会整建及镇级计生协会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动作,切实抓好基层协会整建和换届选举工作

整建好组织是做好计生协会工作的基础。1989年和1990年我县分别成立了县及乡镇、村三级计生协会组织,时隔14年,由于撤乡并镇、村组合并,且未进行过换届和整建工作,因此,镇、村两级计生协会要在2003年7月底前将基层协会组织恢复整建到位。

(一)整建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1、发展会员。发展村计生协会会员的对象是:本村知名人士、老党员、离退休回村的老干部(老职工)、老模范、老长辈、致富能手、育龄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应占本村会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全村会员总数应占本村总人口的5%—10%.以上范围内的人员须有本人自愿并填写"会员申请表",经半数以上的理事同意(可召开理事会,也可逐个征求意见),即可成为本村协会会员,并发给会员证。

2、确立协会领导候选人。村级计生协会组织领导可设理事会理事(若干)、秘书长、副会长(1-2名)、会长、名誉会长。

(1)理事。一般为10-12人。其人员组成主要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计生专职副主任、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小学负责人、村医务室负责人、各村民小组负责人、"五老"代表、致富能手代表等组成。以上候选人,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选举。

(2)秘书长。一般由村计生专职副主任担任,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3)副会长。1-2名,可由村支部、村委会副职干部担任。

(4)会长。可由村支书担任,也可由村委主任担任。

(5)名誉会长。可由村支书担任,也可推选一名本村有较高威望的老长辈担任。

秘书长、副会长、会长须经理事会会议选举。

3、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次,原曾经召开过县不是合并村,以原届次为基数递增会议届次数;已合并的村,如更换村名称,则以第一次为届次;如未更换村名称,则以合并后的村名称为准,以原届次为基数递增会议届次数。

(1)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主要有:总结上一届计生协会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本年度及本届工作任务,修改制定章程,选举本届组织领导成员,选举出席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等。

(2)会员代表大会的议程:主要有:致开幕词、工作报告、通过章程、对确立的候选人进行选举、选举出席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领导讲话、致闭幕词等。

(3)选举组织领导办法。采取等额选举,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选举理事会理事,由到会的会员代表对被选举人进行选举,选举人对被选举人可以赞成,可以反对,也可以弃权。被选举人获得造成的,必须超过实到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宣布。

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由理事会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采取等额选举。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宣布。

选举出席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村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采取等额选举。

(二)镇级计划生育协会换届选举

1、在本镇所辖行政村均已换届和建立计生协会组织的基础上,发展镇直各有关单位人员为镇计生协会会员,并适时召开全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2、确立协会领导候选人。镇级计生协会组织领导可设理事会理事(若干)、常务理事(若干)、秘书长、副会长(1-2名)、会长、名誉会长等。

(1)理事会理事。镇级计生协会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其人员主要由镇党政领导,组织、宣传、统战、纪检(委员或干事),计生助理,科技干部,计生服务站、共青团、妇联、公安、民政、财政、卫生院、工商、司法、中小学、文化、广播电视、金融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各一人,各村协会会长一人,"五老"及有专业技术特长、致富能手、热心于计生工作的代表3-5名组成。以上候选人,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选举。

(2)常务理事。镇级计生协会常务理事若干名。除拟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外,镇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文化、共青团、妇联、计生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本镇中"五老"、有专业技术、致富能手、热心于计生工作的代表参加,人数不宜过多。以上候选人,须经理会会议正式选举。

(3)秘书长。可由镇计生助理兼任,也可由计生站从事协会工作的人员担任。如计生助理兼任秘书长,可考虑聘任一名计生站从事协会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秘书长。

(4)副会长。1-2名,可由镇党委、政府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担任。

(5)会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或人大主席担任。

(6)名誉会长。可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推选一名有威望、工作热情较高、热心于计生工作的离退休老干部担任。

2、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次,原曾经召开过的且不是合并镇,以原届次为基数递增会议届次数;已合并的镇,如更换镇名称,则以第一次为届次(如塔山、城西);如未更换镇名称,则以合并后的镇为准,以原届次为基数递增届次数(如柘汪、海头等)。

(1)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及规模。拟定的镇计生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镇及各村协会会员代表若干名。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规模按五万人口100个名额计算,每增强一万人口增加10个名额;不足五万人口的镇按100个名称计算。各镇应根据各村人口多少将代表名额分配至各村。镇直机关的代表名额数由各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会议任务。主要有:总结上一届协会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本年度及本届工作任务,个性制定章程,选举本届协会理事及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出席县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等。代表名额届时由县计生协会按会员比例提前分配至各镇。

(3)会议议程。主要有:致开幕词、工作报告、个性并通过章程、选举理事会成员及组织领导、选举出席县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表彰先进会员及先进基层协会、领导讲话、致闭幕词等。

(4)选举组织领导办法。采取等额选举,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被选举人可以赞成,可以反对,也可以弃权。被选举人获得赞成,必须超过实到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

选举本届协会理事会的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采取等额选举。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宣布。

选举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采取等额选举。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宣布。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由常务理事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等额选举。由主席团公布选举结果。

选举出席县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采取等额选举,选举结果报县计生协会备案。各镇选出的代表应体现群众性、广泛性和先进性,各级协会会员干部、育龄群众会员、"五老"会员、致富能手、知名人士等都应有一定的比例。

二、完善措施,建立健全协会活动制度

各镇要按照"协会建到村上,活动落实到组上,作用体现在育龄群众身上"的要求,建立一套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基层协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协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1、建立会员小组。每个村计生协会应设立若干个会员小组,每个小组一般有10名会员组成。会员小组设组长一名,也可设副组长一名,正、副组长由本小组会员推选产生,报村委会或村协会备案。会员小组应经常开展活动,每月一般不少于一次。

2、建立会员联系户。按照居住相邻、自愿结合的原则,每名会员联系1-3名育龄群众家庭。在日常生活、生产中,联系户和被联系户互通信息、交流思想,并帮助被联系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建立各项活动制度。规章制度是基层计生协会章程的具体化。各镇计生协会要结合村级协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理事会制度、会员小组活动制度、会员联系户制度、会员入会制度、宣传学习制度、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制度、评比奖励制度等。

4、抓好阵地建设。各镇要积极支持各级协会按照自己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要帮助解决办公用房、会员活动场所及办公设备,为协会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镇要挂计生协会牌于(长条状,白底红字,名称为:赣榆县××镇计划生育协会),刻印并启用协会公章;至少要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门的办公室。村级可设会员之家活动室,也可一室多用,资料橱、协会工作手册、宣传资料等要配备到位,协会章程及协会组织领导名单要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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