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计划大全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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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计划【第一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xxx义务教育法》,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学业,保证每一位儿童少年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利,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教育局工作要求,现为进一步做好我村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村委会要进一步增强xxx控辍保学xxx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村主任是所辖区域“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个小队长是所在“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分解细化“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目标责任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凡是义务教育辍学率超标的村、学校,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限期予以整改,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各小队长每年3月和9月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保学活动月”活动,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管理机制,要实行控辍保学“四包”目标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人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加大宣传,增强意识,创造良好的控辍保学环境。

要通过多种形式,如广播、电视、宣传栏、标语等,利用印发资料、召开会议等,加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家长各自的法律责任,让群众了解义务教育的概念和意义、了解中小学学生辍学的危害。

四、强化措施,依法控辍,扎实抓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1.建立学龄人口台帐。每年八月份,乡镇政府应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提供0-17周岁人口的户口册和外来人口流动情况数据,计生部门提供本辖区内新增出生未申报户口的人员名册,每学期初报送小学、初中基础数据。

2.规范组织入学程序。一是通知入学。根据“3-17周岁学龄人口花名册”,依法通知须进入小学或初中学习的教育对象,并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二是造册建档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学生入学注册后,取得相应的学籍,学校要登记造册,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3.切实做好寒暑假控辍工作。寒暑假期间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变数很大的一段时间,是辍学的高发时段。必须充分认识到寒暑假期间“控辍保学”工作的严峻形势,想方设法,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变被动为主动,切实把“保学控辍”工作作为当前义务教育一项紧急的任务布置好、落实好。

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计划【第二篇】

(一)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县教体局直接责任和相关部门协同责任。各乡镇(街道)在2月3日前制定乡镇人民政府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和村委会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建立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挂钩行政村(社区)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双线四级”目标管理,实行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村包组、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教师包人的“包保”责任制,层层压实乡镇第一书记、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村两委、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学校干部教师责任,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控辍保学工作稳步推进。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控辍保学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要把卡户适龄子女、残疾人子女、留守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确保特殊群体学生返校入学,组织镇村组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积极参与劝返,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帮扶和思想复杂学生教育引导力度,确保学生思想稳定、安心上学。在资助救助方面对特殊群体学生给予特殊照顾,采取优先安排入校寄宿、学困帮辅、生活救助等措施,帮助有困难的学生返校入学,完成学业。

二、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控辍保学良好氛围。

(一)1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制定义务教育宣传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做到“墙上有标语、报纸有图文、电视有音像、广播有声音、手机有信息”,让“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违法”家喻户晓、让“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成为全社会共识,让全社会形成积极支持控辍保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辍学学生及其监护人返乡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组织镇、村(社区)、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开展控辍保学宣传劝返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适龄学生早婚、辍学打工等现象的针对性宣传教育,提升学生和家长的思想认识和法制观念。对无法落实去向的辍学学生做到进村、入户、到人摸排,综合运用宣传、动员、说服、引导、敦促、批评、教育等群众工作方法进行劝返。

(三)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学校组织镇村组干部、学校教师,致家长一封公开信,通过宣传教育,使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提升学生和家长的思想认识和法制观念,防止二次辍学和新增辍学。

(四)2月10日前,春节结束后,在劳务人员外出务工重要时段,各乡镇(街道)、司法部门要组织力量,负责到车站、劳务公司等重点场所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跟随亲友外出务工而辍学。

三、规范招生程序,依法保障适儿教育权利。

(一)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残疾人子女、留守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群体。

(二)2月16日前,各乡镇(街道)将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因病因残、早婚早孕适龄适龄失辍学人员造册上报县残疾儿童少年及早婚早孕适龄失辍学生教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相关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学习能力评估并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并适时把安置意见反馈给乡镇(街道)。

(三)各乡镇(街道)在2月29日前和8月31日前,在反复核查、“一个不少”的基础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向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复学)通知书。入学(复学)通知书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印制,由乡镇(街道)填写加盖印章后适时送达适龄儿童少年和劝返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并在适当及明显位置告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以及不履行法定义务须承担的法定责任。

(四)在招生入学、复学、保学工作中,乡镇(街道)及各职能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和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两纳入、同城同教”、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全覆盖”、贫困家庭子女“应保尽保”等工作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权利。

(五)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提前统筹好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保障工作。开学后10日内,学校要及时对学生注册报到入学情况进行清点,精准掌握学生返校报到情况,特别是劝返复学安置学生返校情况。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及时统计,在3月15日、9月15日分别向县教育体育局和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对未到校注册就读的,列出清单,及时查清去向。对随进城务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外出就学的,及时对接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就学手续。对转学的,应按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完善转学手续。对上学期间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无故未入校就学的学生或去向不明的学生,应建档造册,分别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和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安排派出所、村(居)委会进行查找,查清去向和就读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工作台账。非户籍学生流失辍学的,向县教育体育局报告后,由县教育体育局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并将学生电子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其户籍所在地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四、建立预警机制,掌握动态信息遏制新增辍学。

(一)各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继续执行“国网学籍学生一日一点名”统计上报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各乡镇(街道)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控辍保学劝返进度周报制度。

(二)建立预警机制,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要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时常保持家、校信息互通,随时关注学生动向,对有辍学苗头的应及时报告,坚决遏制新增辍学。

五、多方核实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台账整改和资源需求配置工作。

(一)4月20日前,针对20年末全县台账数据a类还存在归类不精准、“四步法”实施欠缺、劝返力度不够及送教上门不到位等问题,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以户籍、居住证人口为基本依据,全面排查区域内6至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失学、辍学情况,及家庭经济、家长工作等情况,做到不漏户、不漏人。

(二)4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将区域内本年秋季学期应入学、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分布区域、资助需求等情况,报县教育体育局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在5月30日前,县人民政府根据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复学、保学工作需求,按照“需要多少、保障多少,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配置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制定招生入学、复学、保学工作计划,并督促乡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六、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四步法”执行力度。

(一)每月20至25日,乡镇(街道)根据辍学学生工作台账,按照“应返尽返”的要求,认真研究和分析学生的失学辍学原因,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做好劝返复学和预防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乡镇(街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正的,由乡镇(街道)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对到期仍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有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招用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少年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364号)的要求责令其退回,并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做好有关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入学、复学、保学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各乡镇(街道)综治委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和市场监管、公安、文化等部门负责依照法律法规,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

(五)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卫生健康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协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七、坚持多措并举,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留得住、学得好。

(一)严格校点撤并程序。县教育体育局科学制定全县学校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确保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或条件成熟可撤并学校的,必须严格履行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街道)的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恢复的应重新规划,按程序予以恢复,避免由于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交通不便等原因造成上学困难而辍学。

(二)不断完善“一校一案”。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一校一案”和“一生一策”,将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村级学校校长、班主任、教师,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真正做到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情况清、底数明、档案齐。做到“人人有交待、个个都清楚”。

(三)用心做好劝返安置。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坚持提质控辍、以情保学、资助保学、送教上门,实施联控联保的同时,按照“免费食宿、集中安置、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失辍学学生辍学时间长短、文化知识基础差异上分类安置劝返学生。对身体残疾、早婚早孕而辍学的学生,具备学习条件的,严格按照规定实施送教上门。

(四)精准落实资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云南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统筹各类政策,确保没有一名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八、加强督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严格督导考核。县委县政府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作为对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在3月、6月、9月、12月,将对各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重点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组织领导、控辍保学及工作措施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把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脱贫攻坚、教育扶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和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责任督学每月对挂牌督导学校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当地乡镇(街道)和县教育体育局报告。

(二)严肃责任追究。建立控辍保学工作“一月一通报”制度,对辍学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学校进行通报,并对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予以约谈或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被问责的责任人取消其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晋职晋级资格。对连续二次被通报,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对在工作中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侥幸应付、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计划【第三篇】

“控辍保学”是“普九”工作中的根本工作任务,“不让一个孩子失学”是我校“控辍保学”工作的奋斗目标,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校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活动安排,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坚定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坚持依法控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落实“以质控辍、以德控辍、以资控辍”的具体措施,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

为加大治理辍学工作力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普九”质量和水平,巩固“普九”成果,我校特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的指导思想。

二、明确工作目标:

我国实施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根本目标就是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并受完九年义务教育。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是培养未来社会合格公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控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计划与措施》,每位领导成员和班主任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并与其考核相联系。

组长:

副组长:

委员:

(二)建章立制,实行全员管理。

制止辍学工作必须天天讲,天天抓,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巩固率,我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凡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学生辍学的,坚决给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我校在过程管理中,要严格按计划实施,按制度落实,包年级领导,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制止辍学工作碰头会,每个教师对重点生每月家访一次,包级部领导每月检查一次帮“重点生”记录。以此加大过程管理力度,提高我校在校学生的巩固率。

(三)强化措施,实行全方位管理。

为提高我校学生的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我校要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认真落实素质教育中所规定的课程计划,做到开足开齐,把“兴趣”还给学生。本学年,我校进一步加强了音、体、美、自然、电脑等课程的管理与监督,对学生进行心灵疏导,切实提高学生积极性,培养全面发展。

第二,教学中做到因材施教。我校将按“降低门槛,拔高门框”的总体思路,并以课堂教学为切入点,实行异步教学,加强学困生的对接辅导,进行分类指导,让学生尝到学习的兴趣。

第三,关注留守儿童,严格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努力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乐学,杜绝了因厌学产生的辍学现象,同时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定期家访制度,给予留守儿童长期关爱和温暖,全面提高了该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学校组织教师深入调查了解学困生和贫困生的情况,对学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打破辍学念头;对贫困生给予减免杂费、书本费等物质帮助,同时在节日期间对贫困生家访慰问,让他们感到学校的温暖。

第五,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月”活动,认真宣传执行《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有关规定,杜绝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农、务工、经商行为的发生。

第六,经常召开全体教师、学生参加的动员大会,摸清“动摇生”、“家困生”、“学困生”底数,分类登记造册,继续实行“全员班主任制”,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为了准确掌握辍学情况,学校要求各班辍学上报不过夜,各班学习委员每天都要向学校汇报人员情况,学校也随时检查、量化评比。

第七,学校严格禁止有偿辅导、乱搭车收费、乱订资料、乱给学生加班加点上课辅导等既增加学生经济负担,又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

第八,学校要求全体班主任,在控辍保学工作中,一定要坚持正面宣传教育,工作中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思想,通过与家长、学生谈心、开座谈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达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保证所有学生都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意义,进一步树立起“对学生辍学未采取必要措施是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观念;定期组织家长会,使家长明白“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的道理;组织学生学习法律知识,使广大少年儿童树立起“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自我约束意识。

第九,采取多种形式,想方设法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动员辍学学生返校。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寄宿学生,除免收费用外还将享受每学期生活费补助。

第十,开展“四留住”活动。即提高教师师德修养,用高尚师德留住学生;丰富校园文化,让多彩校园留住学生;深化课堂改革,让轻松课堂留住学生;加强班级建设,让温馨班级留住学生。

第十一,建立学生辍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凡属“控辍保学”工作不到位、入学率不达标和有辍学学生的班级,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保障学生的学习权力。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放任自流,造成学生辍学的;或由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等造成学生辍学的责任教师,除了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外,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对因工作不力而达不到控辍目标任务的学校,学校还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总之,学校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密切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系,让社会、家庭更了解了学校,让学校更了解了学生,为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素质的全面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以后顺利地开展各项教学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创建“无辍学校”,实现“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

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计划【第四篇】

各中小学:

根据__市教育局3月8日《关于加强__市疫情防控期间和新学期“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及3月16日《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的补充通知》、__市《关于加强__市疫情防控期间和新学期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我镇疫情防控期间和新学期开学后的“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强化责任,明确职责。

1、校长亲自主抓学校控辍保学相关工作,根据市、局相关要求统筹安排学校控辍保学的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要落实包保,各位班主任要加强具体指导和检查督办,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各班班主任认真落实好有关控辍保学的有关工作,加大对本班相关学生走访、家访力度,摸清底数,加大关爱力度,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落实任务,加大力度。

针对目前形势以及新学期延迟开学的实际情况,控辍保学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正式复学后,可能会出现新的辍学,原有已劝返的对象也有可能出现反弹,新形势下的“控辍保学”工作需要做得更细致,更精准,更有针对性。为此,各中小学要未雨绸缪,主动作为,做好潜在失学辍学对象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主要从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因疫情致贫致困家庭学生、因疫情或网络教学等因素导致厌学倾向加重的学生、复工复产后可能跟随父母外出打工的学生、其它特殊情况的学生等多个层面加强排查,建立台账,确定名单,加强对潜在失学辍学倾向学生的提前干预,做好关爱帮扶工作,防止发生新的失学辍学和已劝返辍学学生的反弹。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控辍保学工作是重中之重,在疫情防控期间和新学期开学后各中小学要对本校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底数要清,知道本校建档立卡学生人数,所分布的班级,各班所做的相关工作;班主任要特别关注这类学生的实际情况(包括家庭情况、学习状况等),积极通过电话、走访等多种途径进行家访,特别是对去年秋季劝返入学的相关学生在防疫期间进行一次电话家访,了解相关学生的健康状况、学习状况、家庭情况,取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相关工作丝毫不能放松。

2、强化重点学生群体的跟踪管理。

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以及低保家庭的学生、有厌学心理的学生,对这四类学生,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密切关注,通过各种途径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对这四类学生各班班主任要加大摸排力度,要做到底数清,原因明,特别是疫情结束复工复产跟随父母外出务工的学生。

3、加大义务教育法规政策宣传,深入人心。

班主任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义务教育法规政策宣传,针对重点对象和特殊群体,通过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加强关爱帮扶,防止失学辍学。

4、强化责任包保,建好工作台账。

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人,要做到底数清、责任明、工作措施力度大,做到工作有实效,工作台账明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及新学期开学后的控辍保学的相关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5、实时跟进,一周一报。

为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和新学期开学后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的精准落实,实时跟进掌握相关情况,在原“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基础上,从3月16日起将实行“控辍保学”工作周报制度,上报疫情防控期间和新学期开学后“控辍保学”相关工作动态情况(简报式反映本周工作举措、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下周工作计划等),实行一周一报(每周四上午11:00之前),每周五上午11点前中心学校向局上报相关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动态,周报制度结束时间以后续中心学校通知为准。

6、督促落实,加强考核。

受疫情防控影响,学生居家学习,常规“控辍保学”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各校不能因此而麻痹大意,越是特殊时期,越要强化工作落实。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向好,复产复工复学等工作将陆续恢复正常,中心学校要加大对所有学校、班级“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并将结果纳入校长工作考核。学校复学后,中心学校将就“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专门的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四、相关工作安排。

1、摸清底数。各中小学要督促班主任于周四前摸清本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因疫情致贫致困家庭学生、因疫情或网络教学等因素导致厌学倾向加重的学生、复工复产后可能跟随父母外出打工的学生、其它特殊情况的学生(填好附表),了解并掌握这些学生的相关详细情况。

2、及时跟进,做好防辍学的相关工作。各中小学要根据实际情况督促相关班主任进行家访工作,对于存在辍学意向的学生群体,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做好工作台账,加大力度,防止辍学。

3、加强反馈,及时沟通。各中小学对本校班主任在控辍保学工作所做的工作要及时总结,以简报式反映本校本周控辍保学工作举措、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下周工作计划等),实行一周一报(每周四上午11:00之前)上报至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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