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作计划范文大全(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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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详细的建筑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施工流程,提高工程质量与安全性,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目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建筑工作计划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建筑工作计划范文大全【第一篇】

文章简介:20xx年是国家的开局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年庆典的关键建设年,“建筑安全生产总结和计划”安全工作计划。全区基本建设投资高速增长,为了做好20xx年全区建筑安全工作,我们在今年三月末召开了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会议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表彰了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布置了20xx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所确定的工作目标…20xx年是国家的开局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年庆典的关键建设年。全区基本建设投资高速增长,为了做好20xx年全区建筑安全工作,我们在今年三月末召开了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会议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表彰了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布置了20xx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上半年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为了协调全厅安全生产工作,将原建设厅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改为建设厅厅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了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制定了厅安委会工作规则,明确了安委会及安委会成员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了年度工作目标,并向各盟市进行了目标分解,印发了《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年度目标所考核的工作内容。  3、为了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结合“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在春季未开工之际,对12个盟市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共培训考核3000多人次,工作计划《“建筑安全生产总结和计划”安全工作计划》。  4、为了规范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受建设厅委托组织技术人员对20xx年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进行了修编,充实、完善了原来的管理资料。建设厅发文要求从今年6月1日以后在全区建筑施工现场使用该套管理资料,在使用前由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料员进行了培训,共计培训3400多人。  5、为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依据部里的有关文件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文件,制定颁发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细则》、《**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试行办法》,这些文件的制定实施必将推动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提高。  6、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结合自治区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整治目标、实施步骤,提出了工作要求,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按照部里确定的20xx年和2XX0年工作目标,我厅对目标进行了逐年分解,以便进行推进和考核。以上两个文件各盟市正在贯彻执行当中。  通过以上的工作,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呈平稳状态,上半年未发生死亡三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截止6月30日我区共发生6起重大安全死亡事故,死亡7人,重伤1人。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5月24日全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下半年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从7月中旬至8月底开展全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大检查,检查内容既涉及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也涉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情况。同时对创建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验评。  2、9月至XX月对部分事故高发地区进行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帮助和督促当地主管部门分析事故高发原因,查找工作漏洞,提出改进意见。  3、11-12月针对目前工程监理人员不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的情况,组织举办建筑安全生产监理培训班,对全区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工程总监和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4、针对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对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完整,缺乏实用性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  5、对施工企业进行年度安全质量达标考核,对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综合考评,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6、报请自治区政府对全区20xx-20xx年3年来建筑施工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建设厅  二○XX年八月二十日

建筑工作计划范文大全【第二篇】

一、明确工作目标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初步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产业能力。  (二)实施范围  1.自20xx年3月15日起,新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和新立项政府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政府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钢结构建筑。  2.自20xx年3月15日起,通过招拍挂文件设定相关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3.新建工业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年,在上述实施范围内的以下新建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  ——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  ——技术条件特殊,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需经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论证后报市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同意)。  二、严格实施标准  装配式建筑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标准,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不低于50%。  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预制率应符合以下标准:高度在60米(含)以下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40%,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20%。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及装配率计算说明附后。  三、做好项目落实  各区、各部门要强化建设各环节的监督与指导,确保项目实施规模和实施标准符合上述要求。  (一)确保土地供应。各区政府要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在每年区建设用地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中设置提示性用语,提出装配式建筑的实施面积和实施标准。国土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将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规划文件或选址意见书作为附件。(各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委)  (二)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发展改革部门在立项阶段对项目单位的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装配式建筑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市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规划设计文件审查。规划部门在设计方案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进行形式审查,审查设计方案是否落实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对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项目。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审查机构对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和深化规划审批文件要求的情况进行审查,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审查通过。(市规划国土委)  (四)做好施工和验收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施工图审查结论办理施工许可、施工登记,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进行竣工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四、推进工程总承包  落实2个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试点,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规则,制定与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相关管理制度。培育3家以上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  五、强化技术支撑  (一)完善标准体系。完善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体系,开展装配式装修工程技术规程、装配式建筑评价两项地方标准的编制,形成标准草案。上半年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标准水平,形成一批适合本市装配式发展需求的企业标准和施工工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质监局)  (二)提升设计水平。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强化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要求,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设计专篇深度应达到规定要求。鼓励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咨询,政府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推动技术集成创新,重点支持装配化建造技术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改造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支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转化。(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四)推广应用信息模型(BIM)技术。积极推广BIM技术应用,开展试点示范,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政府装配式建筑项目应率先采用BIM技术进行勘察、设计、生产、施工和运行管理。(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五)发挥智库作用。建立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参与本市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政策制定,开展课题研究和示范项目评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六、加快产业布局  (一)合理布局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研究制定预制构件企业发展政策,在京津冀地区合理布局生产产能,形成120万立方米的产能。(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打造钢结构建筑研发、生产示范基地。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整合钢构件、内外墙板、楼板、一体化装修材料等上下游部品部件生产,培育钢结构生产企业,形成25万吨的产能。(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提升产品配套能力。积极鼓励设备制造企业研发部品部件生产装备机具和装配式施工专用机具。推进钢筋套筒、灌浆料、密封材料等材料的国产化、规模化生产。推进装配式装修产品开发和生产。(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七、推动绿色发展  (一)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学校、医院、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广轻钢结构在低层建筑和农民住宅中的应用。推广钢结构立体车库应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二)推广建筑全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鼓励装配式装修,提倡干法施工,减少现场湿作业。积极推广整体厨卫、同层排水、轻质隔墙板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加快智能产品和智慧家居的应用。支持其它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推广绿色建材。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夹心保温复合墙体、叠合楼板、预制楼梯以及成品钢筋,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应用。鼓励在道路硬化、工地临时性设施等配套设施中使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建材和部品部件。(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八、开展试点示范  (一)建立技术目录。发布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技术目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打造示范工程。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评价,示范工程应技术先进、品质优良、环境友好、健康宜居,对非政府示范工程项目予以财政奖励。(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三)推动示范区建设。建设1-2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区,示范区在发展目标、支持政策、项目实施和机制建设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推荐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九、加快队伍建设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培训基地,编制培训教材,制定装配式建筑岗位标准和要求,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继续教育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开展10次以上专业技术讲座和交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十、保障质量安全  (一)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定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制定针对装配式建筑的分段验收方案,对全装修成品交房项目实施主体与装修分界验收。加强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建立部品部件质量验收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实施装配式建筑部品认定和目录管理,对主要承重构件和具有重要使用功能的部品部件进行驻厂监造。研究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生产企业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  (二)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启动涵盖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大数据平台工作,实现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定期开展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部品部件质量、施工连接质量、各方主体责任主体履行责任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加强对各级建设行政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质量监督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十一、明确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要求,组织开展设计、施工、监理和采购等工程建设活动,在工程竣工阶段,组织对装配式建筑的预制率和装配率进行符合性核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开展设计,对涉及预制率或装配率变更的设计变更或者工程洽商,应提请建设单位重新组织专家论证或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施工单位应针对装配式建筑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针对装配式建筑的特点编制监理规划和专项监理细则,加强对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质量监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十二、落实政策支持  (一)面积计算和面积奖励。上半年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计算建筑面积方法和面积奖励办法的制定。(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财政奖励。制定财政奖励政策。(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三)信贷支持。研究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信贷支持的措施。(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四)产业支持政策。完成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  (五)评优评奖。在绿色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等评优评奖中增加装配式建筑内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六)房屋预售。上半年制定针对装配式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管理的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十三、加强监督考核  (一)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属地管理。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密切协作配合,加大支持力度。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区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信息通报。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统计管理。各区、各部门应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政策制定、项目落实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库等工作推进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发布本市装配式建筑工作动态和推进情况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年度考核。将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列入重点考核督查项目,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建筑工作计划范文大全【第三篇】

1.协助系主任完成全系日常教学组织工作。围绕创建“示范校”重心工作,探索人才培养的模式,实行“一法双证一单”制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即“一法”项目教学法,即以施工工序为教学项目在实训、实践场结业岗位完成全部施工过程的实践教学,并配合精品教材建设和电子课件出版  以及建设部的建筑施工体系科研课题的研究,确保项目教学法实施;“双证”学历证和岗位证相结合;“一单”用人单位定单制。本着认识论原则,实践——认识——实践、实训——能力形成。  2.推进重点专业建设。  1工作计划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发展,结合建设部科研课题(二年完成工作计划,加强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完成精品教材建设,完善实训基地建设。  2工作计划水利工程施工专业,是学院涉农专业,根据专业方向,深入教学改革及教材建设(教材比较陈旧工作计划,争取在二年内形成全新的教育模式。  3.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实现产学研究结合的更好效果,发挥系的优势,加强专业之间的配合,从对农民户、农村、乡、镇入手,从规划、节水、节能、环保、污水处理等方面完成一个独立的.项目。  4.开发新专业。经过调研,计划07年申报并开始招生,吸收德国职业经验,完成专业建设,系里已参加两次有关专业培训。

建筑工作计划范文大全【第四篇】

为加强对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单位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方针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的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业主、监理及公司各项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安全工作目标  本标段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于千分之一,实现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我部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使安全目标责任层层细化与量化,落实到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班组、重要岗位及特殊岗位个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保证人、财、物的投入,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三、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1、及时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理有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安全管理重点,根据人员调动,调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积极主动的迎接各项上级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各项安全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改进,创新创誉。  2、加强我部安全人员的配备,加强专业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安全人员业务能力,以提高整体安全人员素质。  3、我部安全员的配备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坚决执行事故隐患整改领导负责制。实行逐级管理,施工现场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由我部分管领导负责,限期整改落实。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安全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综合评比,奖罚分明,促进安全工作。对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安全体系正常运行。  2、重视安全培训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竞赛、观看安全影片、安全谜语竞猜等活动,丰富安全工作,更好的达到安全宣传的效果。  3、加强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的检查管理,定期分批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到有关单位进行上岗证培训,严禁无证上岗。  4、广泛利用施工安全简报、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各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宣传、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资料的形式存档。  5、对工地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教育形式应多种多样,切实可行,并作好教育记录,经考试合格者后方准上岗作业,教育率应达100%。  6、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安全管理的法制观念,提高认识水平和业务水平。  7、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赴外地参观,实地借鉴安全管理到位的工地,学习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的有益经验和管理理念。  五、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奖罚  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巡检相结合的方式和随机抽查的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隐患整改及跟踪反馈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应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复检或两次检查不合格的  将按我部及业主有关文件执行处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强制停工整改直至合格。  凡在本项目安全检查中被下发整改指令书不按期整改或检查不合格的,将给予相关工队3000-5000元罚款;被指令停工整改的,将给予相关工队给予10000元以上的罚款,并责令如期整改后按规定处罚有关人员;被上级检查罚款通报的,加倍处罚。  六、强化项目管理、制定达标计划  结合单位及项目实际,制定达标计划,在组织机构上落实好人员,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严格奖罚。  1、按照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要求,搞好文明施工,争创文明工地,严格组织施工管理,创标准化施工现场,为当地居民创造和保持一个清洁适宜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  2、施工现场要挂有文明施工标牌、条幅,使施工现场安排做到布局合理,材料定位堆置,机具进出场有序,设备要集中堆放,特别是有危险的物品,实行专人专项保管。  3、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本工程沿线附近建筑物,地上或地下的管线设施、栅栏、道路、水渠、树木、果林免遭损坏。  4、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派专人看管,保护现场并尽快上报建设方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5、对影响社会交通及周围居民出行地段设立显著的施工告示牌、爆闪灯和围栏等,施工道路经常洒水,避免粉尘污染。  七、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监督管理  1、实行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准入制度。凡进入我合同段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包括安全帽、五芯电缆、铁壳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合格产品。  2、做好设备的管理、验收、定期检查保养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小型机械设备应实行进场验收并按规定办理“准用证”制度,  禁止使用不合格机械,并养成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的习惯,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修,防止机械伤害、人员伤亡。  八、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筑施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较高的风险,事故发生频率相对较高,影响面也较大,因此,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组织是单位内部专门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独立结构,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就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在施工现场设立应急救援办公室。  主任:  成员:  2、机构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使用、保管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人员伤亡事故的处理;  (4)负责施工现场突发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等的处理;  (5)负责施工现场发生火灾、跑水、触电、雷击、漏气、建筑物塌陷等事件的处理;  (6)负责其他重大安全隐患或其他安全、稳定事件的处理。  3、工作预案  (1)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突发重大事项:  (2)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包括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协调:  (3)现场事故评估:  (4)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救援行动的执行:

建筑工作计划范文大全【第五篇】

20xx年县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为主线,结合企业资质改革和就位,培育龙头企业,进一步提升我县建筑业核心竞争力;以规范从业行为为重点,以建立健全信用体系为手段,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建筑业总分包体系,逐步形成企业规模配置合理,各类型专业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广为抓手,结合墙改、散装等工作,着力发展节能、绿色、环保建筑材料;持续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推进混凝土搅拌企业规范化建设和生产运营;继续强化清欠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我县建筑(建材)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理清思路,把握方向,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研判国家宏观政策。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向民资开放,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管廊建设,城镇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等,都为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国家的宏观政策,对市场的走向将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我们要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早谋划,早定位,有的放矢,特别要加强对工程建设PPP模式的研判,为企业发展谋得先机。二是做大做强总承包企业。要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梳理摸底我县建筑企业资质现状和发展能力,选择2-3家基础实力较强、发展空间较大的企业,引导企业集团化发展,提升技术、管理能力,增强竞争力。真正把“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升级”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三是加快专业化发展。20xx年1月1日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在企业人员、资产和专业分包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变动。其中,专业分包充分考虑了各专业板块之间的关系以及行业现状,划分更加合理。专业承包资质由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旨在形成不同业务领域差异化发展的新格局。以此为参照,企业必须根据市场、自身实力和行业整体发展现状,确定自己的目标市场和业务领域。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摆脱传统观念,变“做大做强”为“做精做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求生存。四是构建和谐的建筑劳务关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是行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筑施工企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求。要突出较大型企业的依托和引领,推动劳务组织专业化与附属化。专业劳务企业要承担起凝聚和稳定劳务人员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落实建筑施工企业的培训主体责任,做好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工作,加快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和新型产业工人,逐步形成稳定的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行技术工人“先培训、后上岗”及“持证上岗”制度。  二、强化措施,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加强对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差别化”管理,认真落实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综合执法制度。切实加强外地进企业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企业有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基本信息登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记不良行为记录,予以信用扣分,列入我县建筑市场“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我县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活动。认真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和资质监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新资质换证工作,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县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监管和自律相互促进作用  逐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平台,争取与省“监管通”等管理系统实现有效衔接,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运用信用管理平台,开展信用管理与评价。积极引导我县建筑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通过行业自律公约规定,督促会员单位合法、诚信经营;完善诚信激励褒奖、失信打击惩戒的信用管理机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评价、报送发布制度。加强信息管理队伍建设,确保及时采集、审核、发布各类不良信用行为和良好信用行为信息。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加强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动机制,将信用信息应用、信用评价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环节挂钩。通过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布我县建筑市场失信者“黑名单”,实行联动惩戒,营造建筑市场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信用意识,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氛围。  四、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以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以提高建筑部品预制装配率为转型方式,以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部件生产工业化、现场施工装配化和建筑管理信息化为发展方式,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的发展路径,从政策制度、体制机制、标准规范、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技术进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有效推进我县建筑产业现代化。力争到20xx年末,全县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建筑面积力争累计达到2万平方米,县城区当年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比例达到5%以上。  五、着力强化建筑节能工作,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标准  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在县城新老城区、现代产业园区和有条件的乡镇,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中,试点执行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强全县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库及监测平台建设,推行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制度。推进绿色照明,采用高科技节能产品和节能管理模式,降低能耗。凡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及单体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相关部门要根据绿色建筑推广工作计划安排,在年度招拍挂土地总面积中,确定不少于20%的房地产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建造,并在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等要求。组织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行动,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六、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是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衔接,形成制度合力,构建工程造价全过程监管链。二是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项目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搭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完善企业和专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征集、审核、发布工作,有序推进信用评价工作。  七、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墙改、散装工作  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广等工作,着力发展节能、绿色、环保建筑材料;配套和完善地产品推广应用激励政策,进一步加快我县地产新型建材产品市场推广应用步伐,提高地产品在我县建筑工程上的使用率。  八、深入开展搅拌站扬尘污染治理,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持续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推进混凝土搅拌企业规范化建设和生产运营;重点监督企业现有控尘设备维护和更新,生产作业过程中骨料堆场及输送系统封闭措施等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一些商砼站存在的扬尘防治设施薄弱和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强力推进搅拌楼整体封装工作。  九、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一是加强工程资金落实的监管。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否则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二是严格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协助人社部门做好农民工资支付保证金征收工作。三是对未按期完成清欠任务及发生新欠的单位,采取限制措施,与有关部门联动不准许参加招投标,问题严重的,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其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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