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样例【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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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第一篇】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督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监管力量和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现编制xx县安监局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强化监管执法,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强化职业卫生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全县日常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县安监局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达到100%,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行政许可在规定期限的办结率达到100%;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率达到100%。

县安监局机关编制11人,实际43人(在岗),20xx年实际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人员为32人(包括8名局领导),占在册人数的100%。具体配置情况见《附件1》。

(一) 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为8000个工作日。

(二) 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752个工作日。

(三) 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非执法工作日为2662个工作日。

(四) 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为2586工作日,实际执法检查为1630工作日按闭环执法检查和复查,20xx年,需要加班674个工作日,才可以保证监管执法计划的全面完成。

以上工作日的具体测算情况见《附件3》。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负责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民爆、冶金等工贸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20xx年纳入监管执法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98家(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2),根据《xx市企业安全生产分级评价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我局监管企业安全标准化一级0家、二级8家、三级50家,未进行(达到)安全标准评定三级的41家。按编制办法中“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1次,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至少覆盖1次”以及暂行办法中“对二级以上的企业每年检查一次、三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不达三级的企业提高执法检查频次”监管规定,结合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除上级规定外,对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了细化。

1、对监管的煤矿生产、建设企业现场执法检查5次,停工停建企业检查2次。

责任科室:安全科、巡查组、行业管理科、规划科

2、对监管的非煤矿山生产、建设企业、尾矿库现场执法检查4次,对停工停产企业检查2次。

责任科室:非煤科

3、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4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现场执法检查2次。

责任科室:危化科

4、对监管的冶金、民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4次,对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八大行业现场执法检查2次。

责任科室:综合科

5、对监管的煤炭经营企业现场执法检查4次。

责任科室:票证科

6、对监管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民爆企业执法检查1次。

责任科室:执法科

执法检查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执法检查重点为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9项,以及国发〔20xx〕23号、国发〔20xx〕40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执法检查要求:

(1)对列入计划执法的单位由局各科室、队负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负责检查和复查工作;

(2)各科室、队要将全年监管执法计划按月进行分解,按月排定检查单;

(3)执法检查通过审查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参与监管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亮证执法。执法检查应当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或《询问笔录》,并由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或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4)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按期复查并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

(5)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6)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随时进行检查。

我局负责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事项有:

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权限内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资质审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改建扩建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初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换发;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等企业重大危险源备案;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冶金、建筑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重大危险源核销。

责任科室:相关业务科室

1、组织乡、镇(区)安监站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

2、组织全县煤矿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培(复)训、换证申报工作;组织对一般从业人员按行业分类分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3、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举办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4、组织局机关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培训申报工作。

责任科室:驻企安检员管理科、培训中心、办公室、执法科、相关科室配合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作、重点决策和部署,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

2、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等重大活动;

3、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针对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对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安、消防、建筑、交通、住建、质监、教育、农机等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5、履行县政府安委办职能,在年中和年底组成考核组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安委办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1、指导和协调组织对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各类伤亡事故进行救援,年内组织1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责任科室:应急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2、对20xx年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由县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法定成员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责任科室:执法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对监管的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 配备、维护和保养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责任科室:应急中心

2、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科室:职业卫生科

3、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科室:执法科

4、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责任科室:培训中心

5、对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科室:各职能科室按行业分类开展检查

(三)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受理、核查和案件移送工作

1、对接到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按照相关程序,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对重大案件和领导批示的案件要专题报告;

2、对现场执法检查和案件举报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不属于安监部门的执法范围,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要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责任科室:执法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统计上报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报工作

1、完成专项整治行动中安全生产隐患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2、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五)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

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限,完成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

责任科室:相关业务科室

(六)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科室:相关科室

1、依法严格行政许可。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简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搞好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协助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完善行政审批手续。

2、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在年初“两节”、高温期间、汛期期间、重大节假日前后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煤矿、煤炭经营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达100%,并相应增加检查次数。

3、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通过加强执法检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和治理期限“三落实”,隐患整改率达100%。

4、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群众举报要及时进行查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按期答复率达100%。

5、对拒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依法采取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一律采取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个别整改无望的,要坚决采取关闭措施;对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科室,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实施处罚,严肃责任追究,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7、继续认真做好委托执法,积极探索委托执法新思路、新模式,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8、围绕省、市、县工作重点和阶段性专项督查工作部署,及时安排、调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服务好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一把手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局各科室应严格按照经县政府批准的监管执法计划执行。年底,对各监管科室执行监管执法计划情况以及案件办理情况实施全面考核,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规范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按照“不越权、不替代、不交叉”的要求,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监督指导乡镇(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强化服务意识。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通过公正执法、合理执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质态,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0xx年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监部门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安全事故0发生,在年终检查考核中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20xx年我们要继续认真扎实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市委、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安全事故、责任事故、重大特大事故为零,确保死亡人数为零。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一岗双责”,严格监管,突出重点排除隐患,完善制度抓落实,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1、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二级机构和监管商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与奖罚措施。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本季工作,讨论部署安排下季工作,以及相关事宜。每月对监管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

2、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各监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位。各二级机构和监管商贸企业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该月报表》、《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台账》《重大危险源记录台账》等一系列台账报表的上报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报告,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员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此项法律的内涵,并依法指导和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局安全领导小组计划每年组织两次学习,上半年五月份一次,下半年十月份一次;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聘请市消防队、公安局等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授课。

4、以“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抓好监管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加大节假日对监管单位的检查力度,务必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5、认真落实责任追究,严格各项考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整立改;凡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坚决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重大,我校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扎实做好校园安全、综治等各项工作。

学校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安全发展学校”等四合一安全创建活动,做好教委办安全平评定工作,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

以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上下楼梯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和学生心理安全为重点,遵循“积极预防、科学管理、全员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牢固树立“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重在规范制度管理,严在良好行为养成,贵在督促检查到位,实在隐患整治彻底”的工作思路,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健全安全工作各项制度,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消除安全隐患,为全校师生创建良好的文明育人环境和校园安全环境,促进学校安全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

(一)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1.健全落实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并继续推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集体外出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应急救援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管理无疏漏、无盲区,使安全工作规范有序。

2.健全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与考核制度。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履行各自岗位本职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同时承担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都要抓,人人都要管”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1.切实把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必须按要求开设安全教育课,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寻找身边安全隐患”等主题活动,对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知识教育,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教育。切实抓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防灾减灾日”、“安全教育月”、 “‘ 119’消防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每天一分钟”、节假日放假前半小时”安全警示教育。不断创新安全教育方法,寻求安全教育载体,拓宽安全教育工作思路,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3.健全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深化演练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师生应急演练。

一月份:

1、做好20xx年“元旦”“ 春节”干部值班保卫工作

2、发放“寒假告家长的一封信”

3、班主任做好寒假安全教育工作

4、安排春节值班保卫工作

5、与教职工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月份:

1、加强警卫巡查力度

2、校领导安全自查

3、、开学安全教育及安全自查,“学生安全责任书”

三月份:

1、班主任常规安全教育

2、校园安全检查

3、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相关活动

4、小结第一季度安全工作

四月份:

1、道路交通、饮食安全教育

2、学生实践课期间的安全教育

3、安全隐患自查

五月份:

1、“五一”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2、“防灾减灾”相关活动

3、安排安全月相关工作

4、防溺水及饮食相关内容的教育

六月份:

1、“安全生产月“相活动

2、第二季度安全工作小结

3、20xx年上半年安全工作总结

4、暑假安全教育

七月份:

1、加强警卫巡查力度

2、学生暑期安全教育

八月份:

1、加强警卫巡查力度

2、暑期领导安全工作自查

九月份:

1、开学首次安全检查,集中安全教育

2、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3、第三季度安全教育小结

十月份:

1、国庆长假安全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

十一月份:

1、“‘119’消防安全教育日”相关活动

2、防火、防煤烟、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十二月份:

1、冬季交通安全教育

2、第四季度安全工作小结

3、全年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第二篇】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抓好全县20xx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全县实际,特制订《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突出隐患治理、强化联合执法和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力实现“双下降、双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州政府控范围内)工作目标,为全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监督检查范围

监察重点和范围:86户非煤矿山、9座尾矿库、32户危险化学品、2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462户零售企业、6户冶金行业、1户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和领域的现场监察。

(二)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任务

1.监管行业计划(见附表1-4)

2.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对元旦、“两会”、春节、州庆、“五·一”、国庆和汛期、年末岁初等重要时段的检查、督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1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及监督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4.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的上报备案情况。

xx.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18.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县安委成员单位落实“管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理”“三个必须”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法

采取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查阅安全资料台帐、查看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现场等方式进行。

(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

非煤矿山: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继续加强对重点乡镇、重点矿区的安全监管,落实地下矿山防水、防火、防坍塌、防冒顶事故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继续巩固非煤露天矿山(采石场)、尾矿库的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全面推进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切实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4号)要求,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进行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实现我县20xx年关闭矿山4户的任务。

危险化学品:重点加强对化工生产、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单位(气库)等剧毒化学品使用、储存单位的日常监管,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改,防止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烟花爆竹: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安监、公安、交通、质监、工商等部门要联合执法,从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监管。

职业安全: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地下矿山和非煤露天矿山危险性较大设备检测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加大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推进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工作。

此外,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危险路点(段)的排查和治理、消防安全、旅游安全、电力等行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治。

(六)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推进“科技兴安”,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全面推进加油站“han”阻隔防护技术改造任务。要求煤矿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建立完善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继续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加大对重大隐患动态监控,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类监控制度。

(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所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继续巩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成效,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一是突出宣传教育工作。以3月综治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电影、标语、宣传板画、黑板报、宣传车、知识竞赛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年内组织企业负责人培训360人、安全管理人员110人、从业人员培训1800人。年内实现管理人员持证率达到95%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企业复工复产前深入企业开展安全培训1次、“六月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企业培训1次。

(九)落实重大隐患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除认真指导企业按照整改方案、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切实落实整改外,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重大隐患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类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检查验收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实效。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落实,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为我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如下:

要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促进水利事业良好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以一把手为核心的长效运行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水利安全工作长治久安。

(一)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狠抓水利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一岗双责”领导责任体系,真正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能。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重点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工作措施、解决突出安全问题,针对安全生产状况及工作重点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在主汛期、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小组成员要全面部署、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体系,形成上下联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根据水利系统各项工作任务及特点,20xx年重点抓好三大安全建设。

(一)充分准备、严阵以待,切实抓好防汛安全。防汛工作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近年来气象走势分析,极端异常天气易发频发,防汛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责任十分重大。认真全面组织汛前检查,重点检查水闸、排涝站、水库、防洪防汛物资储备、在建工程等情况,并采取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对险工隐患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做好水闸、排涝站设备的检修维护和调试运转,确保汛期正常运行;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责任单位要按照下达储备的任务要求,在汛前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保障抢险应急所需。

(二)规范行为、加强监管,切实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水利工程建设面广量大,涉及水闸改扩建、农村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任务艰巨,安全监管责任重大。1、严格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及廉政监管制度,严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及承包行为关,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2、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监管;3、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执行,监理单位必须将安全监理作为现场监理管理工作的重点,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凡达不到安全施工要求的一律不得施工,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3、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确保施工运行安全。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对各类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治理违反实力工程建设程序、水利建设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在建项目。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大非措施,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三)强化应急管理。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强化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各负其职、定期督查,切实抓好单位安全管理。 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制度。局安办督促局基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加强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确保单位各项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突发情况下防范处置能力。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强化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严格执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定,全面履行安全主体职责。

1、强化安全教育,提升安全素质。组织抓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2、强化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不断加强对工程重点领域、敏感部位和薄弱区域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结合重要时段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确保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

3、严格事故追究和行政问责。要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事前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打击非法违法不力、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彻底的、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问责。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第四篇】

20××年,我局的工作思路是:夯实基础建长效机制,狠抓落实保总体稳定。

--亿元gdp各类安全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比同期下降7%以上;

--各类安全事故(不含道路交通)期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5%;

--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8%以上;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道路交通)期数同比下降50%以上,并遏止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3人以上的工矿商贸事故。

(一)继续推行每年两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3月底到4月初开始,全市总动员,争取排查一批、公布一批、整改一批、验收一批事故隐患,借势吹响安全号角,造出安全声势,净化安全环境。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矿山的治理工作。××年矿山安全的管理目标是:总量下降30%左右,达标率提高50%以上。一是结合今年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已取证的矿山企业实施动态的分类监管制度,继续按照矿山标准化的要求,对一些够条件的矿山进行达标验收。今年矿山达标企业争取达到30家以上。淘汰一些安全条件差,改造无望的矿山企业。逐步解决我市非煤矿山“多、小、散、险”的局面。力求使我市矿山数量逐年减少,办矿门槛逐年提高,开矿的安全条件逐年好转。二是加大查处非法采矿的力度。对重点矿区仍采用“扫荡式”的办法,堵住非法的,管住合法的。对矿山开采(乱开滥挖)集中的区域一律实行先关闭后整合的治理路子。××年的工作中心是做好大泽山到期矿山的闭矿工作。地下矿山定期巡检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在全市逐步完善重点监控对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数据库。(全市40家骨干企业、矿山、危化品、使用液氯液氨企业)

(四)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理顺镇处安全管理机构职能。上半年举办两期安监管理人员培训班。出台镇处安监办工作指南(操作手册),拟在全市组建11-16支安监支队,同时制定行政执法委托实施办法。

(五)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改变安全生产目标年底一次性考核的办法,对签定目标责任书的镇处、园区、和市直部门实施季度量化考核制。内容包括:

1、时间内安全生产事故;

2、本区域内非法采矿、非法制作烟花爆竹、非法加油站的清理和整顿情况;

3、安监局下达的监控任务(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

4、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市安监局委托执法情况。季度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对发生重大事故、责任不落实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由安监局向市委、市纪委进行报告。

(六)建立安全评价制度和安全达标制度。在全市矿山、危化品、规模以上企业实行安全评价和达标制度。一是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以上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和定期检查,对高危行业须达标的必须进行达标检查,改善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达标计划是:从06年开始,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铺开,三年基本达标)二是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逐步使安全生产置于法律的、行政的、市场的、全社会的防控体系当中。

(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在危化品和矿山企业都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起动机制。全市所有地下矿山必须完备与龙口救护中心的救援协议。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在救援中心指导下的小型演练。(主要是;冒顶塌方施救、炮烟中毒施救、透水施救和从业人员的逃生自救的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第五篇】

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我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本执法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防范和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一单四制”,强化源头管控和系统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织密安全生产防控网,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实施“一核三区、协调发展”战略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20xx年,我乡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烟花爆竹、交通安全、公共消防、建筑施工工地、电站企业等行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车主以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维持我乡良好的安全生产状况。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计划执法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2、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4、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5、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科学合理地具体设计并严格规范现场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正确。

(二)规范记录与完善案卷。要严格执法程序,切实规范监督检查记录,充分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1、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基础资料、台账;三查交通运输、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一)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

乡安监站在编在岗人数为2人,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2人。

(二)烟花爆竹专卖店1家。

(三)计划检查次数

全年计划执法检查120次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行业等其他监管行业。

(四)行业综合监管8家电站,1家建筑施工地和2家农村团寨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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