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记忆深处的母爱【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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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记忆深处的母爱【第一篇】

那天,阳光柔和地抚摸大地,清风拂拭过我的脸庞,树木在风的摆弄下沙沙作响。

还记得当时的我紧咬了嘴唇,还记得当时的我艰难地呼吸,还记得当时濒临放弃的我由于她的一句话而坚持到底。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小妮子。

“嗒嗒嗒,“我踏着空气中炙热的水汽,又跑起了步。这个时节总是异常湿热,仿佛要把每个人都逼出汗似的。于是,只要用一小力,一呼吸就觉得热呼呼,头发里直冒着汗。脖子里的汗犹如一条小溪在奔腾,汗如雨下,但我们在坚持。

知了在树上叫,同学们在操场上大声地喘着气,”嗒嗒嗒“一声声沉重声踏在地上,一圈一圈……我的脸已经发红,头晕乎乎的,手前后摆动着,脚大步地迈向终点。

后进行比赛,经过了漫长而又紧张的等待后终于轮到我了。

听到这声,心里感觉踏实多了,调好心态开始比赛。

裁判员一声令下,同学们像下山的猛虎似得冲出了起跑线,我也不甘落后,奋力追赶,此时,我的余光里有个黑影一直跟着我,直到终点才停下。

小妮子跑了过来,问我:”怎么样,还行嘛?“”还行。”我气喘吁吁地答道。我转眼看向她,她全身湿透,头发也已经湿了,脸红得跟个苹果似的,气喘吁吁。

谢谢你,小妮子,虽然这件事你不曾跟我说过,但我知道,你一直在,一直陪着我,度过欢笑和忧愁。

你为我做的事我永远不会忘,我会将它们留在记忆的最深处好好保存。

留在记忆深处的母爱【第二篇】

我想忘记那个时间;忘记那个地点;忘记那个惨痛的事件;忘记它。可它那硕大的身躯;棕黄的皮肤;有神的大眼,始终在我的记忆最深处的那个地方,深深地刻进了我的脑海。

它是一条金毛犬,初到我家时才一个多月,身上毛茸茸的,它总爱把自己缩成一团,好像很怕我们。因为它身上的毛是黄色的,所以我给它起了一个简单又清脆的名字:小黄。

后来它越长越大,以至于别的狗看见它都避而远之。我们觉得小黄这个名字不太符合他的体型,就给它改名叫:大黄。

我每天都带它出去遛弯,可就那天,我再也见不到它了。

我和往常一样带它出去遛弯。在过马路时,走到一半,我看见了对面有我最爱吃的棉花糖,不禁口水直流,目不转睛的盯着,忘记了还要过马路。这是,一辆奔驰车横冲直撞的冲了过来,而我的视线没有离开过棉花糖,旁边的大黄奋力的咆哮,不知哪来的力气把我撞倒了一旁。不明情况的我愣了一下,顿时火冒三丈,回头准备找大黄算账。一回头,看到了一场血腥的画面。它的血染红了它黄色的皮毛,他努力地喘息着。我忍住了泪水,飞一般的抱起它跑向宠物医院,可它终究没挺过去,在我的怀里死去了。

之后几天,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心里想着的都是大黄,想着我们一起玩耍的日子,泪水直流。

以后,我无论去哪,都带着大黄的照片。

一年后,我考上好初中,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仰望天空,似乎看到了大黄,它在向我招手,我相信它在天上也会为我感到骄傲的。

留在记忆深处的母爱【第三篇】

有一颗心时刻牵挂;有一种爱沁人心脾;有一种情深似大海。这就是母爱。

初春早晨的阳光就是灿烂,把这个对被窝如初恋的我也给唤醒了。“赶紧起床,要不然迟到了!”妈妈在外头喊着,好烦!

“等等,出门要把外套穿上,春天最容易感冒了的,知道吗?”我没趣的应了一声,“老太婆”又开始唠叨了,真烦!

洗簌完后,便赶忙去上学了。今天是英语早读,使我这个对英语颇感兴趣的小子读劲十足。上午的课上得很快,也许是因为天气的缘故吧,不久就到了放学时间。天空中乌云密布,看样子要下雨了。

不一会儿,下课铃声响了。比那流行音乐还要悦耳,比那经典音乐更国粹,比那摇滚乐更令人激动,班上同学一窝蜂地冲出教室。

望着那瓢泼似的大雨,听见“哗啦啦”的雨声拍打着地面,溅起一支支“利剑”,我傻了:“早晨没带伞,这可怎么回家呀?”我向四处望了望。看见那些冒雨来接孩子的家长,心中万分焦急。

“看着别人干嘛?我来接你回家。”一个熟悉的声音附和着甜美的微笑在我耳边响起,只见她撑起雨伞,正向我走来。此刻的我,犹如黑暗中寻到光明一样,跟随母亲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老天像是故意捉弄人似的。刮起了一阵狂风,那雨更加肆虐了,简直让人寸步难行。妈妈右手撑着伞,左手将我紧紧搂住,生怕我受到什么伤害似的。“风太大,我把伞往你那边挪点吧。”当时的我还太小,没听懂妈妈的意思。

母亲,您为我撑起的一片蓝天,您把爱装在出门前的一声声叮咛里;您把爱织进千针万线的毛衣里;您把爱写在一年四季的牵挂里。母爱永远留在我的记忆深处,我要用自己的一生来回报妈妈的爱!

留在记忆深处的母爱【第四篇】

在写作之前,我重点进行了命题作文审题训练。重点是训练“同步审视法”和“添加因素法”,题目较长时可以采用前者,题目较短时可以采用后者。

在训练“同步审视法”时,我举的例子就是这个作文题目。本以为学生可以写得不错,可批阅完后才发现,达到良好层面连一半也不到。

主要问题集中在没有突出“那一幕”。有的学生写几幕;有的学生铺垫较多,写到“那一幕”时却止笔;有的学生则写成了“那件事”或“那句话”。

星期天时布置的摘抄内容是和“父爱母爱”有关的文章,我便打算利用学生的摘抄让学生加深对“那一幕”的认识。

上课后,我让学生拿出自己的摘抄本,找出最让自己感动的“那一幕”。5分钟后,我让学生上黑板概括写出,然后根据学生所写内容,让学生读自己摘抄的让自己感动的“细节”。从学生朗读的片断来分析,学生还是把握住所摘抄文章的“那一幕”。

既然可以把握,那为什么在自己的作文中没有突出“那一幕”呢?可能是学生缺少观察和体味,实在找不出“留在记忆深处的那一幕”,于是只好信马由缰,随意而写。

为了让学生挖掘自己的素材,我让学生听阎伟文所唱的《母亲》,要求学生重点品味“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你爱吃的(那)三鲜馅,有人(她)给你包;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你身在(那)他乡中,有人在牵挂;你回到(那)家里面,有人沏热茶;你躺在(那)病床上,有人她掉眼泪;你露出(那)笑容时,有人乐开花。”

没想到歌曲放完,竟然有一位女生小心的啜泣,或许是这首歌曲让她想起母亲对自己的关爱。我没有打扰这位女生,让她的感情肆意地流淌吧。我把目光转身陷入沉思的几位学生身上,3分钟后,我开始提问。学生纷纷举出父母关爱自己的镜头和感受。

学生谈的很动感,我听得也非常受感动。孩子毕竟是孩子,父母对他们的关爱,他们是记在心中。只是缺少感情的触发,有时便沉淀在心灵的深处。作为教师,要把触动学生心灵中最柔软的地方,让他们的感情迸发出来,自然素材就有了。

留在记忆深处的母爱【第五篇】

推开尘封的记忆大门,伴随着潺潺流水,拂过精彩的回忆。一个个画面都历历在目,一声声话语都犹如在耳。其中,那颗糖印在了我心上。

我特别爱吃糖,只要有我的地方肯定有糖。上小学三年级时,那个懵懂无知的我认识了糖的另外意义。

当我抬起那只灌了铅似的脚,准备踏出校外时的一刹。一双稚嫩的熟悉的手轻轻的拍在我的肩上,一声声急促的呼吸,打破了这份悲伤。我毫无思索地扭过头,顺着灵巧的手往上看,一条整洁的红领巾,一张樱桃小嘴,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红色框的眼镜。是她!她朝我展开了一朵宝贵的友谊之花,把它挂在脸上,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耀眼。我也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只见,她将那只小手徐徐放下,伸进了口袋似乎在摸索着什么。她开口了:“你去了另外一个学校,要好好的努力,我们要一起竞争。还有,记得时常跟我们联系,多交些好朋友。”她从口袋里掏出了一颗糖,放在我手心上:“每天都要开开心心哦!”那一刹,她的温度从我指尖,闪过了我的心。此刻,我的手是沉旬旬的,我把它紧紧地握住,像是一块金子,生怕被别人拿了、掉了。说完她就走了,看着她一步一步的跑着,我的心像打翻了五味杂瓶一样。

那一天,那些话,那颗糖,给了我单调的人生上了无限色彩。成为了我尘封记忆中最亮的那颗星,永远不停地闪耀着。

留在记忆深处的母爱【第六篇】

母亲总爱同我诉说她的童年,在描述中,她那时是一个勤快、勇敢的少女,而你是一个好强、严厉的母亲。儿时,我并不懂得,只觉得母亲对你这样的凶、这样的坏。后来,长大了的我才明白,母亲和你都只不过是不懂得如何去表达爱的人,你们在争吵中伤害对方,心中却又止不住去关爱对方。母亲曾在你在别的子女那儿吃了闭门羹后,将你接来家里,边埋怨边做饭给你吃;也曾在你生病住院后不断无助地问我“怎么办才好”,仿佛天要塌了一样。

已逝去的人不会再有什么知觉,无论痛苦还是欢欣。但生者的道路还没有走完,仍会一次又一次因似曾相识的人或事,而忆起那逝去的人和再也无法弥补的过往。这对生者来说是多么大的惩罚啊!

时至今日,我仍记得你离开那天,母亲因崩溃而号啕大哭的模样,那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展示出脆弱的一面。这是母亲再一次失去至亲,甚至来不及让她学会怎样温柔地去表达对你的爱,你就用离去烙下了句点。

很久之后,母亲有时仍会发呆,等回过神来,她问我知不知道她的害怕,害怕失去。我只会回答:“我知道的。”

我知道的,母亲她很想念你。想念,总是让人感到揪心的疼痛。母亲在未来的旅程中会无法停止地想念着你,不住地在记忆深处找寻着你。我知道,母亲她有着深深的悔恨。母亲后悔没能在你还在世的时候好好对待你,没能说出她对你的爱。这悔恨将缠绕母亲终生。

母亲微博上的一句话,我一直都记得,她说,最好的时光都是被辜负的。的确,我们留也留不住的流年,像奔流的江河,甚至来不及道别,我们就已经走散在风中。那么,好好把握当下吧,趁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说出对彼此的爱,为未来留一些美好的回忆,好让我们在又一次孤身一人的旅程中不至于过分悲伤。

留在记忆深处的母爱【第七篇】

2009年的暑假,我看了许多电视剧。其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电视剧《亮剑》。

剑!哪怕最后倒在了对手的刀下……这就是亮剑精神。这是我看了《亮剑》之后,最念念不忘的一句话,也正是《亮剑》的精髓!这句话,将陪伴我一生!

有一回,我和爸爸下象棋,最后我被打得只剩下两炮一車可以“出国”,我本想用“双炮将”的,但又转念一想:爸爸可是象棋高手,“双炮将”这个方法就是他教我的,我使用“双炮将”,他肯定会发觉的。

于是,我开始实现我的“阴谋诡计”,我先把車杀到了爸爸的将军那里,大喊一声:“将军!”爸爸笑笑,把士移了下来,却发现,自己的“将”的对面,有两个炮正虎视眈眈地望着他的将,他一下子愣住了,许久,又摸着我的头,说道:“我输了,作为奖励,我带你去吃肯德基!”我开心地笑了,这可多亏了亮剑精神啊!

亮出自己的剑,亮出自己的剑!2009年已经过去,但亮剑精神在我心中永存!

留在记忆深处的母爱【第八篇】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是东晋著名诗人陶渊明的《饮酒》诗里的著名句子,从中,他把自己对菊的爱表现地淋漓精致,他在世人面前展示了一个爱菊的隐士形象。但与其说他爱菊,不如说他便是一枝高傲不羁、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秋菊。

菊的志——。

秋是一个万花凋零,万物萧瑟的季节。菊的盛开无疑拯救了这个死气沉沉的节气。我想菊的志是使秋有一点儿活气,想济秋吧!陶渊明是菊啊!他的志是想大济苍生。他少年时有着“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的大志,所以在孝武帝太原十八年,他做了江州祭酒,但当时门阀制度森严,他出身庶族,受到了他人的轻视,于是他辞了官。但他的志未尽,在安帝隆四年,他到荆州投入恒玄门下做了属吏。但他实在看不惯恒玄想篡夺东晋政权这一说法,于是他又一次辞官。菊可是能生活在大凛寒风中的,他的志怎么能如此轻易就放弃呢?元兴三年他离家投入刘裕幕下任镇军参军。于义熙元年又转入建威将军、江州刺史刘敬宣部任建威参军。同年秋,经陶逵介绍他任彭泽县令。陶渊明十三年的仕官生活,自辞彭泽县令结束。这十三年,是他为实现“大济苍生”的理想抱负而不断尝试,不断失望,又不断崛起的十三年。菊有志,秋太寒,力量过于单薄,如何才救得了这秋?菊思索着,最后赋了一首《归去来兮辞》。

菊的傲——。

任彭泽县令八十一天后,陶渊明碰到了浔阳郡督邮,属吏说:“当束带迎之。”他叹道:“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何乡里小儿。”于是授印离职。这就是菊的傲了。偏不与繁花一同盛开在杂华的春季,宁愿生长在漫野杂草之中,它傲,傲自己不攀炎附势,傲自己的品性高雅,傲自己安贫乐贱。陶渊明本性淳朴,他爱自己,追丘山,最厌恶的便是名利,这在《五柳先生传》和《归去来兮辞》中都能体现。但,田园的生活不是那么容易的。虽他于妻子共同劳动,共同付出辛劳的汗水,但他的生活依旧困难。特别是在晚年,他不得不靠朋友周济来维持生活。在义熙丰年,曾有一老农清晨叩门,带酒与他同饮,劝他出仕,但他却一句“且共欢此饮,吾驾不可回。”拒绝了老农的劝告。他辞官归隐二十二年不肯出仕,一直过着贫困的田园生活。怎一个“傲”字了得。

菊志,志在天下,菊傲,傲于其身。

陶渊明这只菊怎能让人忘怀,秋固寒,菊依旧。这便是留在我记忆深处的那支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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