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例【精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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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学校纪委书记宋双伟带领纪委监察处人员,于10月8日至10月30日,到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等单位,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和党务院务公开情况、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等,开展调研督导。调研督导采取听介绍、座谈、查阅工作台账、会议记录、资料等形式。调研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情况。
调研所到单位都能较好地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坚持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能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活动。为严肃学习纪律,音乐与舞蹈学院专门出台《音乐与舞蹈学院教职工会议制度》,每次会议和学习,当天考勤,当天通报。体育学院把读书活动加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增加读书体会分享环节。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6月组织党员干部37人,赴全国文明村保康尧治河村,开展特殊的“主题党日”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受到吃苦耐劳、艰苦创业、奋勇争先精神的生动教育。音乐与舞蹈学院7月底组织全院教职工到革命圣地井冈山,开展为期5天的“理想信念”教育培训,进一步坚定广大教职工的理想信念,提升学院的凝聚力向心力。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调研所到单位都能认真学习学校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并根据学校《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党委书记普遍能够做到坚持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带头讲党课,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体育学院党委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党员大会上,分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签订责任状,压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计算机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等单位将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下压到党支部年度工作中。
调研所到单位能结合干部换届和单位内部中层调整实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等单位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通知》,全面深入查找单位内部的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人,研究并实施进一步强化防控的举措。计算机工程学院实行科研、教学平台项目仪器设备配置专家组会审、集体决策制度,加强风险防控。
三、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和党务院务公开情况。
调研所到单位均能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1-2次党政联席会议。能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机械工程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能够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征求多方意见,会议准备较为充分。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每次党政联席会议后,及时将会议纪要上网公布,让干部员工清楚地知道公司领导班子在思考什么,决定了哪些重要问题。
调研所到单位均较为重视党务院院务公开工作,涉及办学方向、师资队伍建设、教职工利益分配、干部任免、职称评审、评优评模等事项能通过工作简报、党务院院务公开栏、教职工qq群、微信群等方式向广大教职工公开公布,接受师生监督。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召开首届教代会,讨论通过《集团公司报告》、《职工分配方案》,《工会经费收支办法》等,实现政务公开,维护职工民主权益。
四、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结合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各单位对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显增强。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院长张弢带头为教职工作“廉洁从教的内容和要求”的专题报告;扎实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每月选树党员先锋,发挥先进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建立师生互动交流制度,搭建师生互动交流平台,促进师生交流沟通。外国语学院开展调查研究,分年级、班级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师师德师风方面的反映,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学生反映问题集中的教师,党委书记直接对其进行约谈,并在教师大会上通报。音乐与舞蹈学院开展了以院训“以乐教和,德艺双馨”为主题的讨论和征文活动。体育学院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办法》等,强化教师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实施以入学导航、学业导航、学风导航、职业导航为主要内容的“大学生成长导航工程”,建立责任制,组织骨干教师对学生进行全方位教育、帮扶和引导。机械工程学院通过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坠楼等典型案例,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广大教师严守“红七条”底线。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举办专题培训班,对骨干队伍进行服务礼仪、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管理、合同法等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
调研所到单位存在的问题:有的单位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入,学用结合学思践悟不够,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本单位工作还需要下大力气下大功夫;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还不够经常,学习形式较为单一,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掌握得还不够好;有的单位领导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主动抓、抓落实不够,存在应付的倾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不够,下压方式还较为单一,有的党员干部责任担当还不够;有的单位廉政风险点查找还不够全面不够准确,有的单位风险防控责任人还不明确,有的单位加强风险防控的举措还不够实在有力;二级单位抓学生的党风廉政教育力度不够,对涉及学生利益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和议题确立谋划不够,有的议题讨论不够充分,有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有的会议决策执行情况没能得到较好的反映;党务院务公开尚没规范化制度化,公开的内容和时限还不够明确,公开的方式还较简单,公开的程序还不规范,对公开工作的监督还不到位;师德师风教育开展还不深入,师德师风建设举措还不有力,师德师风先进典型挖掘和选树不够等。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调研组与相关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认真讨论,并对调研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校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风险防控举措;要建立健全党务院务公开制度,保障广大师生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调动师生工作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真正做到“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培育和弘扬“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躬耕苦读,鞠躬尽瘁”的大学精神,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和优质的服务水平把“让学生享有更好的教育”理念落到实处。
最新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二篇】
为深入推进《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县直机关实际,特制定如下2020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实用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例【精编10篇】”,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结合我x实际,制定本清单。
作为全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领导班子对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党委班子成员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县委年度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事关全县重大事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中央、省委和市委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坚定理想信念。
4.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打牢理想信念根基。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每年向县委专题报告。
6.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7.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四)科学选用干部。
8.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9.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任前考察工作,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1.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发挥作用有效途径,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2.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经常队伍素质能力。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
1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群众意见直通车、联系点、帮扶点等群众工作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5.组织制定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狠抓制度执行,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作风建设松劲松懈和反弹回潮,确保“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作风在我办事处落地生根。
(七)建设廉洁政治。
1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与评议”“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等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17.领导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听取汇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8.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9.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察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
2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党组织会议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2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
(九)加强组织领导。
2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3.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24.每年对村党组织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十)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6.及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完善制度审核备案办法,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7.严格落实和执行党建各项制度,健全考评机制、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4.管党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以及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等制度。
7.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接受和纪工委、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0.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开展履职履责谈话不少于2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1.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主持班子廉政学习不少于4次、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2.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并支持纪工委对下级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查处。
13.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办案。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村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行情况。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日常监管。
9.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10.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1次,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11.指导分管部门、分包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四)坚持以身作则。
1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上级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和强化校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应急管理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时处处事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高等教育和应急管理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找准目标定位,明确努力方向,要经常与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指示要求对标对表,制定过硬措施,细化工作计划,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学校事业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部党组决策部署和部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及时、如实向部党组报告;学校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部党组请示报告。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校外兼职等重要情况,有关干部任免及时向部党组或有关司局报批或报备。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党章、严格尊崇党章,从严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牢记政治使命,严守政治纪律,防范和杜绝“七个有之”。加强对党章执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着力推进思想武装。
5.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学习计划,列出专题、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办学实际,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升服务应急管理事业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好“华科大讲堂”、支部工作app、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实现党员干部学习活动全覆盖。
6.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注重发挥课堂育人主渠道作用,着力推进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转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教书育人全过程,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以实际行动实现人生理想。有针对性做好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旗帜鲜明批评错误观点和思潮。
7.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究和辨析引导,加强课堂教学、教材编写、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网站、报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
(三)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坚决整顿、严肃问责。
9.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力度,充分运用好诫勉、函询、组织处理等手段,发挥好监督、提醒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分析各处室和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措施。
10.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干部队伍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严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党组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一切工作到支部落到实处。坚持以创新激发活力,积极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形势、学校工作新要求、党员干部学习工作生活新需求,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喜闻乐见的组织活动。综合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现代传播技术,把党建工作渗透、融合到各项工作中,切实增强党的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四)深化作风建设。
12.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制定校党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学校具体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针对学校“四风”方面的隐患和问题,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盯紧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13.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查摆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支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线索的监督执纪工作,对各单位、各级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五)狠抓纪律监督。
14.有针对性的开展纪律教育。坚持以案释纪、以案明纪,通过举办廉政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深入剖析高等学校、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15.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通过严管体现厚爱。
16.强化监督问责。主动接受上级巡视监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诬告、造谣等行为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7.从严惩治腐败。聚焦线索反映集中、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紧盯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安排、招标投标、科研经费等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防腐败问题发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师生利益的腐败案件。
18.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学校党委工作要点,为全校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思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职能部门关于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每季度向部机关党委反馈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
19.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学校纪委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重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
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组织领导落实校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加强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经常与校纪委书记就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
(二)抓好督促落实。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导。对党委常委会议决定落实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工作机制。
(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各处室、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处室、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其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
(四)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动各级领导干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持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在积极参与并落实校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落实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向校党委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听取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二)强化工作指导。坚决贯彻执行校党委工作部署,积极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落实校党委常委会议决定情况汇报,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层层压实责任。
(三)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处室、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抓好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发现在班子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四)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监督。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各二级党组织要根据本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严字当头,带头履行责任,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各股(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度。
3.讨论和决定局党支部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全年度。
4.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审计工作,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年研究制定包括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在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作出具体部署。每年签定责任书,每半年至少专题分析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交办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5.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头发扬民主、维护团结,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模范遵守各项规定。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6.认真学习和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干部任前网上廉政考试,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和任前廉政谈话,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全年度7.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干部考核机制,与审计工作同步推进。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8.督促局党支部严格落实述责述廉、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12月底。
9.支持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工作,协助纪检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对局机关内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等造成负面影响的重大问题,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局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10.科学编制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抓好计划执行落实。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各股(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度。
11.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报告。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股。
完成时限:每季第三个月20日前。
1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推动县市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重点做好信访登记、受理告知、实体办理、答复反馈等工作。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13.强化对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程,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措施,注重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6月、12月底。
14.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研究并听取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12次,督促局党支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责任单位:局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15.重视精神文明和群团、统战工作,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坚持把党建带群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推动群团工作落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党外人士,有针对性地抓好统战工作。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16.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一)共性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强化理论武装,始终不渝地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负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党组的集体领导和决策,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落实每年至少为局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每年与党组书记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4.支持查纠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对分管单位存在问题督办不少于2次,积极支持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开展各项工作。
5.抓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落实。
(1)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带领党组落实对局机关各项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局班子成员、股(室)、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
(2)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与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并及时督促检查。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状况,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把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具体内容。
(3)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坚持“五抓五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全体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审计、机关财务管理等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并落实防控措施。
(4)始终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的重大问题,带头把好宣传文化阵地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5)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和教育制度,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督促下属党总支、党支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督促各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6)把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有机结合,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7)严肃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政治文化建设。
(8)加强对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活动。
2.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少芳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投资经贸审计股、审理法制股、基建投资审计中心、计算机辅助审计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和监督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中心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4)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受理对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相关工作。
(6)领导局机关工会按规定开展好各项工作。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乡镇审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4)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督促财政金融审计股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6)督促财政金融股抓好扶贫领域“1+x”专项督查工作,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5)组织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确保政令畅通。
(6)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根据《朝阳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镇年度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分析一次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村支部书记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
4.组织召开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采取明察暗访、平时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各村党支部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6.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9.健全完善深化主体责任落实的明责机制,实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夯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建立记实机制,实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确保可督可查,推动工作做实做细。
(二)选好用好干部。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朝阳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坚持政治庸懒散奢及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事约谈、界面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14.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放下方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15.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16.认真履行党委廉政承诺。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7.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8.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9.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重要问题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20.深化党务、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简政放权、实施党组织职权清单、建立党内监督制度,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链接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得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头,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祝好违纪查出和责任追究。
22.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3.全力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4.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
25.加强村级及镇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负面影响时间核问题及时化解,追究先关责任,及时例会剖析反思,查找原因,做出整改,建章立制,消除影响。
(一)亲自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各级纪委关于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学习传达、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对全镇从严治党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搞好任务分解、督办落实和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镇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抓好领导落实、推进督查、专项工作请示与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和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具体明确意见。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对重要问题研究分析,案件查办、考核评价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重点环节,亲自督促,对落实不力等问题明确指出、坚决纠正。
4.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及时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及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对班子成员及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事实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廉洁从政、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了解和把握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对班子成员、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至少谈话一次并适当记录,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对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大力支持镇纪委工作。
最新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三篇】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xx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0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淑玲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吴少义副主任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最新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不折不扣落实总省行党委关于中央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分行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责任清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总省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扭住责任制“牛鼻子”,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分行“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分行党委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分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的督办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金融领域决策部署在分行落地见效。
(二)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向省分行党委书面报告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年末在党委班子述责述廉中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进一步突出政治过硬的要求,把好政治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重视培养和选拔80、90后年轻干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重视做好人才工作,制定实施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储备中长期人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完善机制,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全行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1次,每年组织开展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向省分行党委上报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点强化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同时把上述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和内部检查、风险、案防等各类监督的重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约谈等制度,每年开展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七)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总省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钉钉子精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严格落实省分行关于持续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的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基层网点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困难和问题,指导各经营网点一行一策,走好特色发展之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抓好家风家教。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的态度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组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机制,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召开全行警示教育大会,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九)严肃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和省分行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传导,全面整改,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经常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做到“四个融入”,把中央巡视和省分行党委巡察反馈问题与审计、监管等内外部检查指出问题一体整改、集成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
(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领导、组织、推进全行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的监督,对重要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十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加强对全行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省分行党委交办的任务。
(十二)狠抓责任落实,每年年初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总省行党委工作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会议,听取党委委员就分管条线、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加强对全行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十三)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十四)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责任,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十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定期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
(十六)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对支行与部门总体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十七)对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总省行党委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
党委书记应带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履行自身责任清单。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总省行党委工作要求,加强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组织领导,推动全行基层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部署在分行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并抓好巡视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纠正。每年至少1次听取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每季度同分片联系单位“一把手”至少开展1次廉政监督谈话。
(三)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头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五)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纠正;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六)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带头建立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每年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注重听取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讲党课1次。
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自身责任清单。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总省行和分行党委部署和分管工作,研究具体贯彻措施,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见效。
(二)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好责任落实,对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和部门巡视巡察整改责任,督促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每年听取分管领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每半年至少1次向分行党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
(三)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片联系单位党组织书记的监督,每季度同分管领域、分片联系单位“一把手”至少开展1次廉政监督谈话;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四)严格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至少1次为党员干部讲党课。
(五)加强对分管领域和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调查研究,每年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最新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五篇】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最新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六篇】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最新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七篇】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镇(街道、园区)党(工)委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主业主责,党(工)委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每年年初要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开展。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2.严格政治和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教育引导党员讲纪律守规矩,时刻保持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从严处理。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工)委书记带头讲党课。严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利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坚持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下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保持经常性的谈心交心。
3.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制定乡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党委中心组每月1次学习制度。创新教育载体,经常性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参加调训、在线学习、机关学习等学习活动。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规定,加强党员和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加大考查考核力度。
4.严格规范基层干部选拔任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准干部。严格执行镇(街道、园区)管干部的选拔任用职务职数、资格条件及程序规定。经常对镇(街道、园区)干部队伍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准确判断干部队伍现状,科学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注重培养基层优秀年轻干部、镇村级后备干部。
5.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深入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宗旨意识和作风养成教育,弘扬优良传统,宣传先进典型,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盐城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强化谈话提醒、教育帮助、督查问责力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议培训、经费管理等规定,深入开展奢侈浪费、庸懒散拖、虚假浮夸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6.严格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健全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实施“分类助进工程”,每年按照不低于10%的标准,循环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镇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进一步选好管好用好带头人。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利用“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等有效载体,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强化镇(街道、园区)、村(居)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7.严格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挂钩联系服务工作,定期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交流、访贫问苦活动,了解熟悉基层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向群众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镇(街道、园区)领导干部每人至少结对联系1个村(居)、1个困难家庭、1个重点企业、1个产业项目,定期到联系点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落实镇(街道、园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制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听取和解决群众诉求,建立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和问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防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现象。
8.严格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两个责任”,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和纪(工)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形成考核办法。完善镇(街道、园区)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健全问题线索协调会商机制和移送机制,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要及时听取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城中村改造、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危害农村生态、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和农村社会治理过程中侵犯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加强信访、电话、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三员一网”干部监督体系建设,构建全方位、广覆盖、渗透式的监督体系,切实防止党员干部党性失规、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9.严格干部考核问责。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镇(街道、园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和双向考评的重要内容,考核方案、考核结果要及时公开。每年底,召开干部考核大会,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接受质询和测评。综合运用考核结果,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问责处理的重要依据。对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法治观念弱、个人形象差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约谈诫勉,对作风霸道、决策失误、用人失察、为官不为的从严追究责任;对领导班子成员受到问责追究、一年内工作人员多人受到问责追究、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问题频发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实施“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
最新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八篇】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作的部署和要求,依据工作分工,履行职责范围内全面从治党工作重要领导责任,帮助党组书记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常常讨论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状况,指导讨论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指导催促分管部门对党风廉政等方面发觉的问题,实行措施予以整改。
4.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殊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准时把握主体责任落实状况和党员干部廉政状况,提出具体要求。
5.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催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示、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准时向局党组报告。
6.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査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7.主动参与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比检查,深入开展批判和自我批判,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8.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方法。
9.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最新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九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实用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例【精编10篇】”,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八)认真落实《中国******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编辑,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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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研究xx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最新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十篇】
为深入贯彻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意见》,更加坚定地扛起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抓深入、抓具体、抓到位,不断提升市人防办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中共无锡市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中共无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人防办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更好担负起时代重任,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人防办一贯到底、高效落地。
3.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推动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整体谋划、同步部署、一体推进、统筹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融入人防建设发展各方面。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制约和短板弱项等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4.根据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组及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5.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前谋划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分层分类举办培训,创新培训载体方式,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全覆盖。
6.开展党员干部政治忠诚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7.健全完善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监督的若干举措,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检查人防党员干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情况。加强对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组织生活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研读和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辅导读本。
9.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并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10.围绕迎接和宣传党的二十大,开展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感受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用辉煌成就鼓舞人心、激发干劲。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组织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盛会,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2.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规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13.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以及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
14.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及时发现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5.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健全人防办基层组织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干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在职党员“三报到三服务”活动。
16.压紧压实党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研究制定党组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年底组织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推动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
(六)加强作风建设。
17.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无锡市严禁违规吃喝的规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等制度规定,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防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18.精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突出加强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治理,全面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
19.强化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挂钩制度、联系点制度等。
(七)加强纪律建设。
20.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
21.与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检查。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常开展廉政履职谈心谈话。
(八)加强制度建设。
22.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坚持源头治本,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
23.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好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
(九)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4.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25.坚持反腐败首先从政治上看,坚决防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坚决惩处,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
(十)做好统战和群团工作。
26.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加强对人防办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
27.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人防办群团工作的领导,以党建带群建“五强五提升”行动等为抓手,动员、组织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决完成党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1.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对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任务亲抓落实。
2.坚定不移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严守纪律规矩情况的教育监督管理,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3.定期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指出问题不足、分析研判原因、提出具体要求,督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落细落地。
4.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阶段性特征,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5.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发挥“领头雁”作用,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至少讲授专题党课一次。
6.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解决市民群众的咨询投诉,主动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7.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
8.监督指导综合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梳理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防控制度、机制和措施,对行政管理、干部人事工作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9.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10.自觉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员群众监督。
11.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重视家庭家教家风教育,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本分做人、干净做事。
(一)共性责任清单。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工作责任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就跟进到哪里。定期分析研判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提升工作质效。
2.统筹兼顾分管具体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员群众来信来访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3.加强对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纠正。对分管部门单位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组织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报告,并组织或支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4.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阶段性特征,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5.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至少讲授专题党课一次。
6.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解决市民群众的咨询投诉,主动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7.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8.自觉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员群众监督,敢于动真碰硬,对“一把手”提出意见建议。
9.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重视家庭家教家风教育,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本分做人、干净做事。
(二)个性责任清单。
党组成员、副主任-:监督指导法规和宣传教育处、人防执法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全市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执法工作。负责梳理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防控制度、机制和措施,对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场所建设、物资采购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主任-:监督指导指挥和通信处、指挥所管理处、通信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指挥与通信工作,确保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法规和政策,严禁搞权钱交易。负责梳理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和措施,对指挥通信工作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主任-:监督指导工程处、人防质监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市级自建人防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法规和政策,严禁在工程建设中搞权钱交易。负责梳理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防控制度、机制和措施,对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中出现的不挡担、不作为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主任-:监督指导财务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清查管理工作。负责梳理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防控制度、机制和措施,对落实财务制度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主任-:监督指导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梳理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防控制度、机制和措施,对党员教育管理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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