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打卡管理通知【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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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打卡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厉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公司统一支配,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换休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进行换休。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换休。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工作人员需在管理部登记补卡证明并有主管签字。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状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遗忘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状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根据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根据迟处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根据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或办理补卡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担当。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缘由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依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担当。

十、部门员工因下列状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补卡登记向办公室办理补卡登记。未准时办理补卡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担当: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部门经理有上述状况者,由总经理签批补卡登记,并由本人负责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

公司员工或部门经理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遗忘打卡的.,可根据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有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担当。

十四、对个人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公司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严厉工作纪律,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消失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消失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吵的,或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赐予通报批判,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十七、员工相互之间不得代打卡,如若发觉代打卡现象,根据公司规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进行惩罚。

十八、考勤卡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话,准时向管理部申请新卡,并支付制卡费用。

考勤打卡管理规定 考勤打卡制度管理规定优秀9【第二篇】

上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罚款20元。

单月内迟到累计满3次按旷工一次处理;上班迟到或早退30分钟,罚款50元。

单月内迟到累计满3次按旷工一次处理;上班迟到或早退60分钟(含)以上,按旷工一次处理(旷工一次扣除个人2天基本工资)。

发生迟到时,员工应按实际到岗时间进行指纹打卡,迟到不打卡者,视为旷工一次。

所有迟到情况一律不许用存休冲抵。

公司保留对经常性迟到早退的员工,或因迟到早退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辞退的。权利。

上班以后不得私自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打卡次数:一日四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中午下班打卡一次,下午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提前告知办公室,说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告知,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告知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

下班后要及时到办公室登记签字。

所有上下班未打卡员工,在主管经理证明其按时上班的情况下,必须在2天内告知办公室补考勤,否则一次罚款20元。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2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2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扣除其所未发工资。

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旷工扣款规定: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二倍扣款。

凡旷工连续二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各员工如要离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公司在员工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允许离职。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当班工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00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到***,下午**时到**时。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与会议的必需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准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缘由,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消失迟到、早退***次以上(含***次)或缺勤、旷工**次以上(含**次),将赐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如连续二个月消失类似状况或当年累计消失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赐予除名处理。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特制定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其它状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务必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状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状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执行时间:本制度执行时间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订调整,以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企业考勤管理制度通知_企业员工考勤打卡制度【第五篇】

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依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项考勤制度。下面网友为大家整理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 考勤方式及对象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 加班管理

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因公差旅期间。

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加班工资计算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 他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项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项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实习生、兼职的各类人员根据双方签署劳务或实习协议另行规定。

三、考勤规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统一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2、公司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长8个小时,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对于研发部门实行弹性工作制,其上班时间08:30—09:00,下班时间:17:30—18:00)。

3、实行弹性工作制以人力资源部审批为准;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5、公司在办公地点安装了考勤打卡装置,所有正式员工(公司领导除外)一律要求通过考勤机执行考勤。

6、驻外人员接受当地考勤安排;

7、销售人员在公司办公同样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过《员工外出登记表》进行登记。

8、员工上班后忘记带考勤卡,须到人资部填写《忘记带卡登记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记,同时必须由公司前台作为证明人签字。

9、员工次月5日之前应及时处理上月所有考勤异常信息,经直接主管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

10、正常考勤人员在规定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弹性工作制9:00点以后到公司算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迟到与早退均按“次”为计算单位。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应提前取得上级主管批准并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的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1、迟到早退的处理:(1)员工每月有3次(含)以内善意迟到或早退机会,超过3次后每次扣除当月绩效***元;(2)2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3次善意迟到或早退),或当年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7次(含),公司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12、因恶劣天气和交通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集体迟到由人资部统一向公司申请免考勤,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生效。

13、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部门经理应提前填写《加班任务单》经上级主管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支付加班工资。

14、(请根据需要补充)

四、休假规定

1、请假规定

员工请事假通过书面的《请假申请单》按照请假单规定流程审批,审批通过后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带薪年假规定

(3)员工事假可以带薪年假抵消;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7)员工因个人没有申请休带薪年假的当年年假视为自愿放弃;

(9)当年没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节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视同自愿放弃休假权。

3、病假规定

(1)病假以半天为单位请假,2天以内(含)部门经理审批;

(5)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4、婚假规定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休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连续计算。

5、产假规定

(4)女员工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享有1小时的喂奶时间,该时间必须按时使用不能合并使用。多胞胎哺乳时间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钟。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产假但是没有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待遇。

6、丧假规定

(1)员工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可请丧假。

(2)员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请丧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请丧假3天。

(3)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须一次休完,否则作废,丧假请假过程中休息日及节假日均计算在内。

7、工伤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负伤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人力资源部。

(2)工伤假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证明;

(3)工伤假其它事宜按国家《企业职工工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办理。

8、事假规定

(2)员工没有剩余可休年假抵消的,这种事假则不发工资;

9、旷工规定

(1)旷工定义:员工没有来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时间办私事的、出差未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工作期间擅自离岗的、未办理完毕请假续假手续(以取得请假批准回执为准)缺勤的、未正式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玩失踪的、申请休假的理由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提供休假证明)而已休假的。

(2)旷工期间扣发双倍工资;

(3)连续旷工超过2天(含2天),或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公司可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管理责任

1、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每月结束后及时统计员工考勤信息,形成《月度考勤统计表》报给薪酬主管核算当月薪酬。

2、员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其上级主管经理。

3、上级主管经理要按时处理员工考勤异常信息并对审批结果负责,凡是与员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严重违纪给予开除处理。

六、违纪处理

3、部门经理没有及时处理员工考勤异常信息: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处理之后开始计次,按照次数计算,第一次没处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绩效工资部分彻底扣除。

(提示:上述逐级加重的措施可防止不重视考勤的现象)

一、时间工作

二、刷卡制度

1、公司执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

2、刷卡次数:一日两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在工作时间如有外出公干或请假,离岗和到岗时也应刷卡。

3、刷卡时间:刷卡时间为上班到岗和下岗离岗时间:凌晨5:00之前为前一天的考勤记录,凌晨5:00之为当天的考勤记录。

4、忘刷卡:一个月内,忘刷卡在4次之内,属个人责任的(不包括系统故障),填写《异常刷卡反馈单》后,不扣工资;从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资。

忘带卡等:当出现忘带卡、工卡丢失、刷卡无效或工卡在办理中等情况时,上下班必须在安全岗登记上下班时间。新时代、科技大厦上班的员工在各部门秘书处登记。应以上情况而补刷卡记录的每月不应超过8次,超过8次的仍按忘刷卡处理。工卡丢失应在4个工作日内到卡证科补办新工卡。

6、代刷卡:不允许员工之间代刷卡。凡有代刷卡行为,一经发现,双方按旷工1天处理。

三、弹性工作制

1.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主要是考虑到研发性质的员工的工作习惯,确保应加班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证随后工作正常展开。弹性工作制员工可享受的弹性时间长短应视前一天的加班情况而定,具体由部门制定操作细则。

2.弹性工作制申请:应工作性质需要,部分员工无须严格按上下班时间打卡,由部门提出弹性工作制人员名单,经干部处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总裁(或指定授权人)审批。

于44小时,平均每周刷卡累计时间不少于55小时(包括中午、晚上就餐及午休时间,弹性b班为52小时)。

4.欠工时:若平均每周累计时间少于55小时(弹性b班为52小时),则按每天应工作8小时对应刷卡两次来折算忘刷卡次数,并按每次忘刷卡扣半天工资处理。

5.技术管理干部原则上必须按正常工作时间上班,特殊情况需事先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备案考勤科,方可适时延时到岗。

6.一般开发人员要求在9:00~18:00必须在岗(弹性b班为10:00~18:30)。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如因工作需要而离开岗位的,应在部门考勤员处登记。

7.弹性制工作人员外出公干、请假时,须提前填写相应的申请单据。

四、免刷卡工作制

1. 免刷卡工作制申请:公司高层领导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委员会批准,可享受免刷卡。

2. 免刷卡:实行免刷卡工作制的员工每天上下班无需刷卡。

3. 如有请假等情况,免刷卡人员须自觉填报相应的单据送交人力资源管理部。

五、手工考勤制度

1.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刷卡(如办事处人员),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一级部门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总裁(或指定授权人)审批备案。

2.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考勤员对其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初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递交手工考勤报表。

3.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人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请、销假制度。

考勤打卡管理规定 考勤打卡制度管理规定(9篇)【第六篇】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统筹安排。

(1)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一天应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将按公司迟到或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填写出门单或请假单。集体外出需附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时须至门卫处登记时间。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写《因公漏打卡注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无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经查明属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课归,离开公司时需亲自打卡。

(7)考勤卡遗失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课,办理补领手续。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至人事行政课,领取下月的员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时,交当月本部门的考勤卡及汇总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课归档。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第七篇】

考勤制度是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才能保证各项工作协调一致,组织严密,工作高效。为此,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二、考勤要求。

全体在职员工必须参加每日考勤,并由考勤负责人将考勤结果记录在《考勤表》,企业根据考勤表记录发放工资,违反考勤制度,按本制度奖惩规定,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

前厅考勤由前厅经理负责;厨房考勤由厨师长负责。

前厅考勤要求:(企要将根据季节作适当调整)。

上午考勤时间:前厅全体员工上午9:00考勤。

下午考勤时间:前厅全体员工下午4:30考勤。

厨房考勤要求:上午考勤时间:9:00考勤,下午考勤时间:4:30考勤。

凡点名开始时,尚未到达视为迟到;未经领导批准(没签出门条)视为早退。

三、请假制度。

前厅经理负责前厅全体员工的请销假。

厨师长负责厨房全体员工的请销假。

请假要求及批准:

1、事假。必须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求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复岗时间,本人签名并注明请假时间。经上级批准后,方能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同旷工。事假复岗应向批准人销假。

和医药费单据。

3、正常公休假。本人提前向上一级领导递交公休假书面申请,按领导制定的公休假排班表安排的时间休假。

四、请假批准权限。

1、一般员工病事假1天以内,由分管主管批准;

2、一般员工病事假超过1天,3天以内,由前厅员工由经理批准;厨房员工由厨师长批准;员工病事假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前厅主管病事假,由前厅经理批准;厨房主管病事假,由厨师长批准;

4、前厅经理、行政总厨、厨师长病事假直接由总经理批准,休假前指定代理人,代行岗位职责。

5、事假连续30天以上,劝其离职。

五、违规惩罚规定。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者,处以以下罚款: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处以5元罚款;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处以10元罚款;

3、迟到、早退1个小时以内,处以20元罚款;

4、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视为旷工半天。旷工半天,扣除本人半天工资标准的3倍;

5、病假扣除当日工资,事假扣除本人当日工资标准的2倍;

6、无故旷工1天,扣除本人1天工资标准的3倍;

7、旷工累计3次以上,除正常罚款外,公司有权进行劝退或开除处理。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请遵照执行!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第八篇】

按公司制定的作业时间标准执行。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迟到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

3)旷工。

a)凡旷工半天者扣发一天半基本工资;旷工一天者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b)连续旷工两天;全年旷工六天者作自动离职,公司给予除名。

4)留职察看期间,只发50%岗位工资。

5)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连续3次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打卡时必须出示本人工号牌;未出示工号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

2)酒店部门二次签到考勤制度,部门二次签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员工的迟到、早退以部门二次考勤为准。

3)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二次签到记录),每月3日以前报人事部。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4)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50元,连续三次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上下班忘记打卡,由经理证明签字有效;但每月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者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7)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8)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9)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特别嘉奖一次。

第三条请假办法。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生效,请假申请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无重大事项以电话请假属无效。

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员工正当请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结婚”、“亲属丧亡”等,应予以准假;员工请假理由的正当与否具体由各部门负责人灵活掌握。

4)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5)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6)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7)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报不属实情形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申请表,并报人事部备案。

2)所有请假人员请假期满须到人事部消假。

3、各种假期。

1)事假。

a)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半年累计以6天为限。

b)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c)事假待遇规定:事假扣除当天岗位基本工资;若超过半年累计6天时间,每天将扣除两天岗位基本工资;由人事部进行具体核算。

d)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病假。

a)员工请病假,一律应出具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病假单、医药发票须及时交部门审核。

b)单次病假不得超过6天;否则以事假论处。

3)婚假。

a)员工在酒店工作可享受婚假。

b)员工本人结婚,须提供结婚证书等有效证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经人事部及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c)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员工(男28周岁,女25周岁)可享受婚假7天。

d)员工婚假属有薪假。

4)丧假。

a)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获批准3天带薪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获批准1天带薪丧假。

b)员工休丧假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

c)员工请丧假属有薪假,必须出具相关证明交人事部核实方为有效。

5)工伤假。

a)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伤假享受带薪休假。

b)凡在工作时间内因违反安全条例和操作规程自我造成伤病,按病假待遇处理。

6)请假逾期。

1)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须行续假或虽行续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2)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a)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免职或解雇。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7)放行条的使用。

a)员工临时离馆在两小时以内可使用放行条,不需填写请假单;超过两小时则需填写请假单。

b)员工非正常下班时间离馆需凭部门负责人签批的放行条或者凭请假单交人事部后由人事部负责人所开据的放行条方可到后岗门卫处予以放行。

c)员工无论以任何形式带物品离馆均需部门负责人或总经办签批的放行条后岗门卫方可放行。

d)个人日常用品不需开据放行条。

e)个人因特殊原因带物品进公司一律由后岗门卫代为保管并作登记,不得带入营业区内。

f)因紧急特殊原因或深夜下班人员可从大门离店,其他情形任何人不得从大门岗离店;从大门岗离店人员须经车场岗保安检查随身携带物品后方可离店,带非个人日常用品外之物品一律要求出据放行条方可放行。

8)离职办理。

a)需离职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申请呈交部门负责人。

b)期满经审核同意离职者由部门经理签署可到人事部领取正式离职表填写,由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c)离职人员在财务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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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打卡管理制度【第九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支付;属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或工作人员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的年休假,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参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第十篇】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00划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职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负责,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科室、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

干部、职工或部门负责人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领导或局分管领导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或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干部、职工个人考勤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办公室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房管局干部职工工作考勤和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房管局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干部职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行政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本局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局机关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记适用本制度。

房地产交易中心、泰昌物业公司的考勤登记由本部门负责,参照本制度执行。两个部门的考勤汇总表于次月2日以前报局办公室审核。

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的考勤登记由本部门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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