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大全【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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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大全【第一篇】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用电事故,努力创建平安校园,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极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师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
第四条 师生合理使用电器时,应自觉做到:
1、 各类电器应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且处于安全使用期限内。
第六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以及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第八条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常规管理和督查
1、 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及相关部门应将学生安全用电行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学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畴,采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同时要重视学生安全员、寝室长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3、 各楼栋宿舍管-理-员、学生安全员、寝室长,应对违规电器认真检查,一旦发现,立即报告辅导员(班主任);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及相关部门和辅导员(班主任)应根据宿舍管-理-员、学生安全员和寝室长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违规电器的行为。
第九条 学生违规使用电器的处罚
1、 凡违反本规定第二、四条者初次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条 在宿舍内发现禁止性电器设备,无论正在使用与否,无论新旧、好坏,一律没收。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预防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发触电或火灾等事故。
第二条 宿舍发生供电线路故障时,须及时报有关维修部门进行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三条 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3c”认证)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违章物品予以收缴销毁。
第四条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空调、电热水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取暖器、洗衣机等大功率电器。
第五条 除学校配备的电器外,学生宿舍区可使用的功率600瓦以下的电器包括:台灯、充电器、收放机、电脑、电风扇、电吹风(其中电吹风的功率可为1000瓦以下,要求具备自动断电功能)。以上电器均须从正规渠道购买且为通过“3c”认证的合格产品。其它电器未经特别批准,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违章物品予以收缴。
第六条 为预防触电事故发生,严禁在卫生间内使用电吹风等电器。
第七条 为预防火灾性,任何学生不得将用电设备(手机充电器、台灯、笔记本电脑等)、电源插座等放在易燃物上(蚊帐、棉被、床单、纸质物品等)。
第八条 第五条规定允许使用的电器中,功率大于300瓦的,须以寝室为单位,于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签署《学生宿舍电器安全使用承诺书》。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擅自使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九条 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违反者除承担修复费用外,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条 养成人离关灯、关电源的好习惯,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须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宿舍断电后,须关掉所有用电设备开关。
第十一条 因安全用电意识淡薄或用电不当而造成事故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大全【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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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企业建设宗旨。保障项目部工作生活秩序,针对营地办公及宿舍用电特制定以下制度:
2.办公室、会议室灯光照明由各使用人员管理,走廊、楼道里的灯要随手关闭。
3.各办公室电脑、空调、电扇、饮水机等一切电器设备应在下班时确保关闭。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及电器设备长期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4.使用空调必须按统一规定执行,如发现下班后未关闭空调设备,对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各处罚100元。
5.办公室及宿舍严禁私拉乱接,安装大功率电器设备,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6.各部门及宿舍使用电源必须采用有可靠绝缘开关的插线板,严禁使用裸线连接电源,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办公室及宿舍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严禁私自带电检修。
8.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综合部会同物资部每月组织1~2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9.各用电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者,按照公司处罚条例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大全【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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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学生宿舍属于公共住宿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利益,使用大功率电器极易引起电线超负荷,造成电流增加,电线发热,绝缘层老化加速,当温度在大于250℃时,绝缘层会发生自燃,并与电线分离,造成短路而发生火灾事故。其次,学生宿舍供电线路,配电设施较为薄弱,客观上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
2.为什么不能乱拉乱接电线?
一是不懂电工专业知识的人,在乱接电线中因错误接线容易造成事故,或连接不牢固形成接触电阻过大而引发火灾事故。二是导线的设计容量是有限的,乱接电线造成接入过多的负荷,容易因超负荷而造成火灾。三是乱接乱拉电线,容易与被褥、蚊帐、床铺、书本衣物等物品混杂,而发生漏电或触电。
学生宿舍违规用电行为主要有:1使用未经批准的大功率电器和不安全电器:如电热杯、电炉、热得快、电烤火炉、电热水壶、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毯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和安全系数较低的电加热器具。2使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电器、“三无”产品或无“3c”认证标志的电器产品。3不正确、不安全用电和使用电器。如乱接临时电源线路、乱动配电设施、照明灯具、拔插电源接口靠近可燃物(如蚊帐、枕头、被褥等)、电器长期呈通电状态、继续使用老化或故障电器等等。
4.学生宿舍失火原因有哪些?
学生宿舍失火原因主要有:1不注意用电安全,在宿舍乱拉私接电线,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电器、不安全电器、不达标电器,致使电线过载变热起火。2将电脑、充电器、接线板等放在枕头下或被褥中,用纸罩或衣物遮盖台灯灯具,使用电器长时间不断电等导致火灾。3在宿舍擅自使用煤炉、液化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引发火灾。4在床上、在宿舍及卫生间等吸烟,乱丢烟头,焚烧杂物,玩火种引发火灾。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大全【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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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宿舍内保存、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电饭锅、拉直板等违章电器。
2、不在无人或者休息时使用充电设备。
离开宿舍前,要关掉本人电脑、充电器等电源开关和室内照明开关。
3、不私拉电线,乱接插座。
不得私自拆改配电盘上所有器件,保险丝烧断时,严紧使用其它金属物代替。发生用电故障,要立即切断电源,并请专业人员修理,不得自行处置。
4、不购买三无产品。
购买电器产品时务必认准安全标志、出厂证明和检验合格证。
二、灭火常识。
1、发现有火灾发生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2、及时联系辅导员或者宿管阿姨,不要慌神,保证自身安全。
3、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4、救火时不要贸然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三、灭火器使用方法。
1、使用前,先把灭火器摇动数次,使瓶内干粉松散。
2、拔下保险销,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喷射。
3、在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
4、灭火后注意观察防止复燃。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大全【第五篇】
1、严禁在宿舍内抽烟、点蜡,以免引发火灾。
2、宿舍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现金要加密存入银行。
3、严禁乱摸、乱动灭火器、供水阀门等消防设施。
4、严禁乱接电源、插充电器、损坏插座及电源开关。
5、严禁在阴阳台上探身喊话、观景、乱扔杂物、泼倒污水,严禁在阴阳台外晒晾衣物。
6、不上网吧、不逃夜。
7、隔断玻璃门要轻推轻拉,当心玻璃。
8、双休日及节假日回家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
9、严禁乱窜宿舍、乱窜楼层、结伙滋事、在宿舍内打打闹闹、玩危险游戏。
10、值日生全面负责宿舍安全,离开宿舍时,必须锁好门窗,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责任。
11、严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12、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或学校报告。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大全【第六篇】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工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职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供电设施。
2、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职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负连带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住宿职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住宿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将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大全【第七篇】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1、用电管理由总务处负总责,学校电管员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要和各有关处室签订用电安全责任书。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4、教导处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教师和家属,罚款200元。教师或家属不得私自乱拉乱扯,不得偷电,违者罚款200元。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教研组、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各部门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大全【第八篇】
宿舍安全用电很重要,安全用电可以给我们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带来好处。如果不注重安全用电规范,可能就会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哦,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宿舍的安全用电。下面是网友给大家分享的“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大全【实用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买质量合格的电器
用电安全与电器的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使用一个质量不过关的电器,用电安全的首要条件就不具备了。
所以,在购买电器的时候,检查一下它是否有无破损、线路严重弯折等等,这是大致的检查一下,当然还可以在购买的时候试用一下,看是否良好。
不乱拉、接电线
宿舍用电,难免需要拉接电线,一个插孔总是不能满足我们的,所以一般都会再接线,那么在接线的时候,要注意一下,布线接头的连接要合理,连接要可靠。
尽量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当然,大功率的电器,可能我们难免会用到,但是我们应该注意的是,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一不小心,就可能造成漏电、火灾等等。所以为了人身安全,尽量不要使用,或者不要通水使用多个大功率的电器。
不随意更换原有线路布置
不要随意的去更换原有的线路布置,不要去强行拉扯布置于墙内的电线,特别是注意一些调皮的孩子,不要让他们捣蛋、破坏,不然会导致触电、漏电的危险。
合理布置与易燃物的距离
将干燥的`、易燃的物品放置到合适的位置,不要离插座太近,不要离线路密集的地方太近等等,不然造成火灾。
比如,在床上玩电脑的时候,如果将插头放置在床单上面,就要注意插线的问题了,不要因为没有插踏实,使得插头一部分裸露,这样可能漏电甚至火灾,这个时候,尽量的将插座放置在床外或将铺盖抱远点。
避免置于潮湿位置
线路连接、电器搁置、电线布置的时候,都应注意到地方是否潮湿,它们所处的地方应该保持干燥,潮湿了,就可能导致漏电,同时还会给我们用电带来麻烦,比如由于供电不稳定导致电器损坏。
养成断电好习惯
当我们不使用电器的时候,尽量的将与它关联的电线插头拔掉;如果长时间不用此电器,更应该拔掉;如果长时间不在宿舍用电,最好将宿舍电源闸掉。如此一来,还可以节约用电哦。
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电器、线路
检查一下电路、电器是否有损坏,线路是否有破坏,能够给我们的安全用电带来保障。
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还能够帮助我们及时的发现问题所在,避免损失。
学会触电急救措施
学会触电时候的急救措施,可以为增强我们对人身的保护。
比如当发生触电的情况,可以及时的将触电者脱离危险。
雷雨天气合理用电
遇到了雷雨天气的时候,就要注意用电了,虽然现在的保护措施很强,但还是小心为妙。如果使用不当,就会损坏电器,造成一定范围的停电。
安装保护线
安装保护线,有助于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当发生漏电的时候,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不仅保护电器,而且保护可以我们的安全。
第一条 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宿舍发生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有关维修部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三条 严禁在宿舍内、走廊和卫生间等宿舍区内私自拉接电源。
第四条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炉和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热器具(功率在750w以下的电吹风和饮水机除外)。
第五条 床边的固定式插座仅供电风扇使用,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六条 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第七条 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第八条 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九条 违反第四、五条规定,违章用电设备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予以收存保管,5日内由违者本人写出检讨,领回物品并妥善处置,不得再次在宿舍内使用;超时未领回的物品将按无主物处理。
违反第六条规定,违章用电设备将予以收缴销毁。
违反第四、五、六条规定,对初犯者给予通报批评,对屡犯者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违反第七条规定者,承担修复费用,并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者,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若同一宿舍在一学期内三次违反本规定,而无人承认使用或拥有上述禁用电热器具的,取消该宿舍集体及所有成员个人该学年的校内一切评先资格。
第十二条 凡违反本规定应受校纪处分者,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出意见,保卫处拟文,相关部门会签后,按照有关学校规定发文处理。
一、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及开关等;
二、 不准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三、 不准开长明灯;
四、 不准将插座放置于潮湿部位使用用电器;
五、 不准将电线缠在铁床上;
六、 不准长住员工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等功率较 大的用电器;
七、 不准在电线上悬挂衣物;
八、 不准用湿手使用电器、开关等;
九、 不准将发热源靠近易燃物品;
十、 不准在使用用电器时离开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