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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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X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X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及X号、X号、X号等文件规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整体提升教师队伍道德素养为目标,建立健全X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我校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打造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体,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导师,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用考核汇聚正能量。

(二)民主性原则。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三)导向性原则。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将教师引导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上,引导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上。

(四)实效性原则。激励为主,引导为要,注重实效。通过考核引导全体教职工明规矩、知敬畏,重信誉、讲信用,守初心、强担当,努力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推动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四、考核部门及考核形式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以工会为主,党政办、教学工作处、教师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共同参与,每学期末各部门根据分工将相关数据汇总后提交工会,由工会根据相关规定核算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成绩,并建立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档案。

五、考核信息来源

相关部门日常记录、日常检查结果、网络投诉(民意通)、媒体曝光、12345服务热线、家校通电话投诉、来信来访等群众反映或自行发现的线索。

六、考核内容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策略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勤于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按年度修满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七、考核项目及分值

(一)民主评议40分。

1、教学人员:其中学生(家长)评议20分、教师评议20分。

2、行政后勤人员:同事评议40分。

(二)师德师风专项考核60分。

八、考核办法

(一)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二)组织评议

学校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

1、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用打分小程序进行评议打分。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工作小组随机抽取所任教班级中的一个班进行评议。

2、教师评议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采用打分小程序匿名打分评议。

3、行政后勤人员:组织全体人员对照师德规范及市教体局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相关内容,采用打分小程序匿名打分评议。

(三)师德师风专项考核

1、爱国守法

①不讲政治、说话随意、传播不当言论者,视情节轻重减

2-5分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依法依规交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②师德专项培训学习时,拒不签订师德方面的各项责任书、承诺书者,培训学习不认真,视频学习不遵守纪律被抓拍曝光者每人每次扣3分(教师工作处记录汇总)

③自觉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无故旷勤者,一次扣5分。(党政办考勤纪录汇总)

④在师德考核教师评议中不讲规矩、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5分。

2、爱岗敬业

①不备课上课、私自调课、擅自停课的每节扣1分。上课迟到或上课后随便离开课堂每次扣1分(因学校安排应急急事除外);空堂每次扣5分。(教学工作处记录汇总)

②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网购、玩游戏、浏览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或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家务,每次扣2分。(校值日巡查纪录汇总)

③学校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5分。(党政办考勤记录汇总)

3、关爱学生

①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每发现一次扣2-5分不等。(教学工作处记录汇总)

②布置惩罚性作业的,被投诉反映者,视情节严重每次扣2-5分。(教学工作处记录汇总)

(四)教书育人

①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或对学生有误导的言论,每次扣5分。(教学工作处记录汇总)

②备课应付,课堂低效,家长反映强烈,对学校造成影响的扣5分。(教学工作处记录汇总)

③作业、试卷批改不认真、不及时,出现知识性错误未及时更正而引起家长投诉的每次扣5分。(教学工作处记录汇总)

(五)为人师表

①衣冠不整,不修边幅,影响教师形象而被投诉者,每次扣2分。(教学工作处记录汇总)

②校内吸烟、酒后上课的每次扣5分,被上级监察纪检部门发现的,依法依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教学工作处记录汇总)

③擅离职守,迟拖空堂,在课堂上接打手机、破坏教学秩序,每次扣2分。(教学工作处记录汇总)

④行为武断,妄议教育,形成信访舆情的,视情节轻重扣2-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党政办记录汇总)

⑤办公室卫生检查时,地面有垃圾、灰尘,门窗、桌面、电脑有灰尘,物品摆放杂乱,不及时倾倒垃圾,每次扣本办公室人员每人1分。(学生工作处提供)

6、勤于学习

①无故不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学习的扣5分。(党政办记录汇总)

②不按时参加教师远程研修学习的,不按时完成教师远校程研修学习任务的每人每次扣5分。(教学工作处提供)

③学习强国学习出现0分,一次扣5分;每天未满30分,一次扣2分。(党务办公室提供)

7、加分项

①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安排的教师师德培训心得、师德论文、演讲稿件、上级师德检查安排的内容等,每人每次加0.5分。(教师工作处记录汇总)

②参加学校优秀教师报告会、演讲活动的,每人每次加2分。(教师工作处记录汇总)

③参加市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比赛获得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获得更高级别的,在相应等次上递加1分。(教师工作处记录汇总)

九、考核等次

(一)考核每学期综评一次,学期末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记入教职工师德考核档案。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公式为:个人师德得分除以个人师德最高得分乘100为个人师德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每个等次的人数,根据教育局对学校考核结果决定,市教育局学年末公布对我校的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后,我校教职工师德考核优秀人数相应确定。学校将优秀名额,按在岗人数比例分配,按学年(两学期)师德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优秀人员。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学校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师德“优秀”等次比例为30%;确定为良好等次时,师德“优秀”等次比例为25%;确定为合格等次时,师德“优秀”等次比例为20%;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时,师德“优秀”等次比例为10%。当参加师德考核的教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下列优先顺序确定:

1、职业道德专项考核成绩高的;

2、考勤得分高的;

3、民主评议得分高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

1、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当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

2、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社会好评,并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或认可的。

对有《X市教体系统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所列十种情形之一的行为,一经查实,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者,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不讲政治,说话随意,传播不当言论;

2、衣冠不整,不修边幅,影响教师形象;

3、打骂学生,惩戒过度,导致不良影响;

4、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获取不当利益;

5、备课应付,课堂低效,家长反映强烈;

6、擅离职守,迟拖空堂,破坏教学秩序;

7、私自办班,违规辅导,违背办学规范;

8、校内吸烟,酒后入校,违反相关规定;

9、敷衍塞责,失职失责,造成安全隐患;

10、行为武断,妄议教育,形成信访舆情。

十、教师师德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本方案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成绩按学校量化考核方案计入教职工量化总成绩。(满分折合4分)

(二)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当年度年度考核方可定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上教师诚信黑名单,当年不得职务晋升、评聘职称等,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解聘,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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