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例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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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

1.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供热安全事故主要风险如下:

供热热水管道爆裂:因室外气温较低或因管道质量问题造成供热热水管道破裂,泄漏的热水烫伤行人、损坏市民其他财物,造成大面积停止供暖。

2.应急组织与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

热力公司成立公司安全小组,履行供热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职责,热力公司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专工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班组长及保管。

热力公司安全小组应履行的应急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贯彻落实有关供热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的法规和规定;

指挥、协调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在热力公司安全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安全小组成员应按照其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分别完成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牵头负责《热力公司供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

负责《供热管道爆裂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牵头做好供热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

牵头做好供热事故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协助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完成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热力公司供热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对《热力公司供热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负责督促做好供热事故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负责监督管理供热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指导落实工作现场防范措施。

负责组织供热事故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针对典型场所发生的供热突发事件,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为供热事故的处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协助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完成供热事故的应急指挥;

监督做好供热事故应急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

热力公司正职是本部门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热力公司发生Ⅰ级响应级别供热事故由公司应急指挥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热力公司发生Ⅱ级响应级别供热事故时,由经理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在发生火灾事故后,应急指挥领导成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供热情况和现场人员力量下达任务,坚持“迅速、果断、科学、冷静”的原则,灵活处置现场情况。

根据事故情况立即按预案规定程序,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部门报警求助。

负责逐级向上级报告事故及处理进展情况。

应急状态消除,宣告应急行动结束。

专业应急工作组

根据供热事故的工作需要,成立应急操作处理组、检修专业应急组、供热应急组、安全救护组、物资保障组、通讯保障组、现场保卫组、物资疏散组。

各专业应急组职责

应急操作处理组

及时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火灾事故情况,及时通知专业应急组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根据设备具体事故状况,及时主动采取对事故设备、场所的隔离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当有发生危及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可能情况时,应及时警告并疏散现场工作人员。

根据供热事故现场情况,协助指挥部开展其他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协助现场保卫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封锁和保护工作。

协助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工作。

检修专业应急组职责:

按照检修维护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按照专业要求和特点进行供热分隔或其他技术隔离措施。

解决或提供供热现场技术问题

供热事故后进行现场恢复生产,参与事故分析和调查。

安全救护组:负责供热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和救援医疗器材的保障供给。

物资保障组:负责抢险救援物资、设施的准备、供应及运输工作。

通信保障组:负责供热现场与后勤部门或市有关协作、支援单位联系。

现场保卫组:负责供热事故现场外围实施警戒和交通管制及疏散,引导外来支援队伍。

人员疏散组职责:

了解供热事故上需要抢救的人员数量、地点等,确定抢救人员行动的通道、方法、器材、所需要的力量,并具体组织抢救。

采取必要的方法稳定供热事故所造成的人员的情绪,防止出现围困人员因心理紧张可能引起的。危险性行为。

3.应急处置程序

信息报告与处置

信息报告与通知

为有效的应对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内特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

值班电话:0537-3196516;

值班地点:公司办公室;

值班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轮流值班。

一旦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公司负责人,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开展自救。

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记录报告时间、对方姓名、双方主要交流内容。

信息上报

主值接到事故报告信息后,应立即对供热事故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确认事故报告信息的所有内容,在确认事故信息的情况下,迅速下达应急处理命令,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对事故情况加以控制,并迅速报告安全小组办公室、公司事故管理部门,公司事故管理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见第二十四、二十五条)对应急响应级别进行确认。

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1小时内向陵城镇安监站、市安监局及市政府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4.供热事故处置措施

响应分级

按《热力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有关内容执行。

具体条款摘录如下:

第二十三条热力公司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响应(公司级)、Ⅱ级响应(部门级)。

第二十四条I级响应是指热力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1)因设备、系统故障或人为因素等各类原因引起造成主要供热设备比当时负荷值降低50%以上,影响负荷供应连续时间超过120分钟。

(2)故障引起设备设施破坏,造成停炉。

(3)因燃料供应短缺、供水不足等原因预期造成主设备非计划停运时。

(4)因风暴、雷雨天气、寒潮、冰雹等自然灾害,已经或预期对整个热力公司的安全生产、经济运行造成较大影响的。

(5)其他生产事故(人身重伤害、人员误操作、设备损坏)预期为厂《安全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6)超出热力公司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公司组织应急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第二十五条Ⅱ级响应是指热力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1)因设备、系统故障或人为因素等各类原因引起造成主要供热设备比当时负荷值降低20%以上,影响负荷供应连续时间超过60分钟。

(2)故障引起设备设施破坏,对主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因燃料供应短缺、供水不足等原因预期造成机组限负荷运行或影响对外供热连续时间超过60分钟时。

(4)其他生产事故(人身轻伤害、人员误操作、设备损坏)预期为厂《安全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二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5)超出热力公司班组(或项目部)的应急处置能力,需要部门(或下属单位)领导组织应急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供热事故处置程序:

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安全事故级别,及时向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受影响的热用户通报供热安全事故情况。

成立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部门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或实施应急救助,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现场应急处理负责人应全面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报告。

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根据发生供热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事态监测与评估

对供热事故发展态势及影响程度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将各阶段事态监测和初步评估的结果,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为整体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或抢修过程中必须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安全监测是否做到万无一失。

抢险

本预案的首要任务是抢救在供热安全事故中受伤人员,使受伤、受困人员及时脱离事故现场并进行救助,其次,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阻止事故势态进一步扩大,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抢修。具体的抢险工作由现场应急队伍负责,具体方案的采用要在保证抢险人员安全的基础上进行。

供热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供热热水管道爆裂:发现供热热水管道爆裂,迅速关闭该管段控制阀门,检查有无人员被热水烫伤,通知部门领导。

警戒与治安

有关部门在事故抢修现场应建立警戒区,抢修区域外周围3m应设置警戒线或安全围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抢修区域,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生产现场检修围栏内为紧急疏散区,受伤人员要疏散到检修区域以外。检修区域以外的周围区域为管制区域,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事故现场,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能入内,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因供热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公司有关部门应对紧急情况的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线路、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安置。

医疗与卫生

对在供热安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应采取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或转送医院进行治疗,应急人员要及时提供受伤人员的受伤情况,医疗人员必须了解相关伤害的救治特点。

急救和诊断应注意的事项

紧急救护要争分夺秒,就地抢救,动作迅速,方法正确。

要认真观察伤员全身情况,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用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

在现场紧急救护的同时,应与医疗机构取得联系,请求给予救治的指导与帮助。在医务人员未到达前或未送达医疗单位前,不应放弃现场救治。

现场救护人员,在将伤员移交医疗单位时,必须将有关伤员的情况向医生做情况通报。

急救要点

受伤者立即脱离致害物,脱离供热安全事故现场。

皮肤烫伤的伤员应立即将患者衣服除去,尽快清洁创面,并用清洁或已经消毒的纱布保护好创面,避免伤面感染。

骨折(特别是脊柱骨折)时,在没有正确地固定的情况下,除止血外包扎,应尽量少动伤员,避免加重损伤。

颅脑外伤,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畅通,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请勿随便给伤员饮食,以免呕吐物误入气管。

置伤员于空气清新、安全清洁的环境中。

防止伤员休克,特别要保护伤员心脏、肝、脑、肺、肾等重要器官的功能。

现场恢复

应急部门在供热安全事故抢险结束后,对参与供热安全事故抢险的人员进行清点,使用的抢险物质与装备安排专人进行清点和回收。

应急结束

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批准,由现场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工作,使得企业财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各系统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主管生产负责人对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车间、检验中心、仓储库房、设备动力部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六、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保养,及时维修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卫生标准,落实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

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强管理,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电气、线路、能源供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配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及相关保护用具。

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山草香·》育工作。

十三、生产各部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处理一般安全问题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产各部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证产品质量。

关于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20__]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20__]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区)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可以现有的药品监督网络为基础调整充实),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建议等。

第十四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确认后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启动命令。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4个小时向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局同时将情况报告省局。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保持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所有人员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有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二套预案:发生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命令,派出督导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8小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都要服从统一调度,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由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势态。

7、其它应对措施。

第三套预案:发生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畅通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及时调度并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2、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每24小时向市局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都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4、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6、联系新闻媒体或通过网站,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7、其它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启动第一套预案由省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二套预案由市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三套预案由县级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一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省政府。启动第二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第三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县(区)政府。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县局须在2小时内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市局须在2小时内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告,并在2日内将初步总结报告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或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应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对表现突出并做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关于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确保我院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和财产损失,保障病人及职工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闻讯而动、反应及时的原则,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各项防汛工作制度,保证医疗救援及时以及医院内部安全。

二、 组织机构和责任

(一)机构设置

成立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秦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孟召乾、魏庄民担任,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崔士岭担任。

(二)人员准备

汛情发生后,全院职工都是抢险队员,在各级领导组织带领下,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充分发挥自己的抢险救灾作用,医院在适时可以进行培训和演练工作,以提高抢险救灾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物资准备

总务科应针对防涝抢险的特点,准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一旦发生重大水浸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处理,应急抢救救灾物资

要结合实际储备,并建立应急情况下救灾物资采购和调运制度。

三、紧急预案

(一)预案启动条件

我院内部区域积水,地下室已进水,排水系统启动后,未引起地下室内设备的运行,病人或职工的`生活和出行造成一定影响,主干道交通基本顺畅。

(二)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灾情发生后,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各防汛抢险队、院内防汛抢险小组下达救灾指示,并根据灾情程序,采取一些应急措施等。

(三)应急措施

1、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后直接命令防汛抢救队到现场救援,各队员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同时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立即组织人员营救受灾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灾害区域的病人及职工人员。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救援队伍要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不得拖延、推诿救援工作。

2、若水势继续增长,防汛抢救队要及时用河袋封堵地下室通道,防止地下室设备被淹,影响工作。

3、上述措施失败,雨水继续进入地下室,抽水设备发挥不了功能,应及时关闭地下室设备的运行,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积极向外界请求援助。

4、灾情发生后要特别注意各楼一层防汛情况,职工可以临时向同楼道的上层迁移,办公区域可以直接向楼上转移病人及家属、各种贵重器械及药品若水势继续增大要重点保护配电室一楼的防护,防止全院停电。

5、若院内水势过大,排涝受阴,防汛抢险队可以破墙外泄积水,也可以临时挖掘沟渠排涝,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防止任何团体、个人阻挠。

四、其他事宜

(一)加强防汛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汛情指挥命令迅速传递。值班人员要做到不随意离岗、脱岗、漏岗,值班电话要做好记录,发现情况要及时向当天带班领导请示。凡是因值班问题导致汛情指挥命令未能贯彻落实,造成重大责任事件的,要严肃追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医院严格按照市卫生局要求,加强防汛值班与领导带班工作,确保安全度汛。防汛领导带班与医院总值班领导带班一致。

(二)保卫科应提高警惕,严防救灾期间失资,或坏人破坏与捣乱,对不法行为给予严力打击。

(三)做好防汛救灾医疗保障工作。医务科积极安排,精心组织,抽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组成防汛救护队,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医疗器械、救护车辆,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在防汛救灾工作中的医疗救护水平。同时,按照我院制定的值班安排,落实值班责任制。

(四)开展单位内部安全自查工作。后勤科、保卫科、设备科、药剂科、检验科、住院处等部门以内部防汛为重点,开展对本院安全自查工作。重点对配电室、电线电路、危旧房屋、排水系统、重点部位(仓库、放射源、毒麻及生化物品等)、消防器材、紧急疏散通道等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确保医院安全度汛。

(五)全院职工要提高认识,必须无条件服务于抢险预案,服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对不服从命令、玩忽职守者将追究其责任,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用场地,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关于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院院务公开工作,维护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和人民满意的医院,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通过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树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医院形象。

二、组织领导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加强监督的工作格局,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院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院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

组 长:陈少仕

组 员:张永杰 蔡 敏 杨 华

下设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

主 任:魏有忠

成 员:桂 红 何小飞 陈永香 符学新 李丽花

杨美明 周 伟 冯建明 符 颖 张泽南

唐 志 秦 扬 陈光裕 甘玉莲

三、基本原则

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规范、完整统一、真实有效、及时准确的原则,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能够对外公开可以对外公开的都要对外公开。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作为院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方便服务对象,让人民群众和职工满意。

(二)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实行院务公开,推进依法行医、依法履行职责,在正确行使职责过程中,依法管理,按法定程序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三)坚持廉洁高效的原则。通过合理确定院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期限和结果等,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防止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坚持注重实效和民主监督的原则。通过实行院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

四、公开内容(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医院资质公开。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医院等级、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等。

2、医院布局公开。门诊、病区各科室位置格局;科室标牌;路标引导指示牌;“绿色通道”指示牌;院内交通指示牌等。

3、工作人员公开。专家专栏(姓名、职称、专业特长、门诊时间介绍;本院职工、进修生、实习生佩带不同标识胸牌上岗。

4、服务规范公开。包括医德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准则、就医流程、服务规范、便民窗口、便民措施等。

5、收费项目公开。包括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批准文号;常用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量单位、价格、生产厂家;实行政府定价的,标明最高价格及实际执行价格。

6、医疗信息公开。向社会定期公布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单病种收费情况。

7、行风建设公开。包括行风建设的主要规定、服务承诺;患者投诉信箱、投诉电话、投诉邮箱等。

8、其他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

(二)向患者公开事项

1、医院服务公开。包括医院门急诊服务流程;住院服务流程;就诊时间安排;医保、农合病人住院流程;各种惠民医疗政策、咨询服务、预约服务等。

2、病人告知公开。包括患者的病情告知,贵重药品(自费药品)使用告知,大型检查项目告知,医患道德责任书告知,医患沟通告知等。

3、服务收费公开。包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住院病人一日清单,病人出院总费用明细清单等。

(三)向职工公开的`事项

1、“三重一大”的公开。即医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包括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基建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依据、参与和决策结果等。

2、财务管理公开。包括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医疗收入、药品收支、专项资金补助,其他收入;财务支出;成本核算;医疗、教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3、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凡工程建设项目(含大型修缮)都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行招投标。公开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造价、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和决算以及审计等。

4、集中招标采购的公开。公开药品、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后勤物质等集中招标采购的有关情况。

5、职工奖惩公开。包括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职工及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等。

6、人事管理工作的公开。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各科室定编定岗、岗位标准;各类卫生人员的考核录(聘)用,晋级晋职、工作变动;派出国内外进修学习;职称评审以及大中专毕业生接收的办法、任职条件和推荐人选;领导干部任职、各类先进评选等。

7、职工权益事项的公开。包括职工工资调整、奖金、福利分配方案;住房调整、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新进职工招聘录用情况。

8、领导干部重要事项的公开。述职报告、公务接待、车辆使用、经济责任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等情况。

9、应急方案的公开。包括信息系统、收费系统等。

10、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信息的公开。

五、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实行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要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小组)的作用,保证日常民主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建立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医患沟通会、社会监督员会议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情况。

(三)设立院务公开栏(分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部分),配合运用院报、网站、院务公开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公开内容。

(四)设立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查询收费,畅通院务公开渠道。

(五)领导班子成员向院职工公开述职并接受评议。

(六)建立公示制度。干部聘任、职称评聘、毕业生录用、评先评优等应进行全程公示。

六、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一)严格院务公开的时限,凡是需要公开的内容应及时适时公开。

(二)实行院务公开责任制。院务公开内容涉及到的职能科室为该项院务公开的承办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院务公开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工作落实。对拒不履行院务公开责任的,在院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应按规定责令整改,引起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及时总结推广院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对认真实行院务公开,并取得较好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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