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具体实施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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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监察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区委七届三次全会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规范机关行为,提速工作过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工作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全区经济的率先发展,根据建设局党委确定的开展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六次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促进城建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基本原则:坚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原则。抓住关键问题,明确主攻方向,以点的突破带动面上工作发展;坚持依法实施、规范运行原则。
工作目标:一是规范机关行为。职责不清、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等现象得到有效改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提高办事效率。办事环节简化明了,一些“中梗阻”问题行到有效解决。三是增强服务意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和耍特权、吃拿卡要的行为得到有效改善。四是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广大机关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五是改进工作作风。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得到正确贯彻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基本消除。六是提高机关工作质量,群众的满意程度明显提升。
二、对象和范围
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科室及其工作人员。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四、时间和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7月31日)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9月30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各单位针对自查、征求意见中查找出的问题,及时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制度汇编,向服务对象和社会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考核评议,总结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单位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方案,并负责考核。单位对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要认真总结,提出深化机关行政效能监察的设想;组织召开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五、几点要求
单位在开展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程中,要把制度的建设和落实贯穿始终。要针对机关行政效能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漏洞,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以岗位责任制度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服务制来明确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度来推进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度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度来评价工作实绩,以纠错追究制度来严肃工作纪律,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
抓正反面典型。一是抓正面典型。单位要认真总结在开展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程中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好经验、好做法,注意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对爱岗敬业、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勤政方面的典型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充分利用宣传阵地进行大力地宣传和推广,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抓反面典型。依据省、市、区机关行政效能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加大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工作制度,影响机关行政效能的不作为、乱作为、作为不当等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影响机关行政效能的违规违纪案件要公开曝光。用机关行政效能监察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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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监察实施方案2
从整体的权力运行角度,我们应当明确,监督制约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保障权力正确运行的辅手段。重塑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从表面上看是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职权划分、权力资源配置的一个表现形式,但实质上涉及到检察权再行合理配置重新设计其运行轨迹的大问题。这里涉及到检察权的性质、功能及检察权的基础等许多大的理论问题。因此,加强对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的改革,某种程度上就是运用新的价值理念去重新审视改造现行的检察管理体制,从而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确保检察权更为理性的运行。检察机关内部无论是监督层面还是制约层面的措施,都必须按照有利于保障案件质量、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进行设置,针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现有缺陷、改进模式以及价值目标的认识,重塑一个各层面监督机制与制约机制相互衔接、整体运作的系统。
一、以各业务部门互相监督为主导,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动态监督
1.以立案监督为重点,加强刑检部门对自侦部门的监督。明确立案监督的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解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79条1的操作性问题。自侦案件立案后,公诉部门应当通过共同研究案情、提前介入,立足于庭审需要,引导反贪、渎检部门的侦查工作,使侦查监督贯穿于整个案件的侦查全过程,转变事后被动监督为事前、事中主动监督。
2.以协调配合为重点,加强公诉部门与侦查监督部门的相互制约。侦监部门应当及时将批捕及侦查建议等情况告知公诉部门,以便于公诉部门熟悉案情,便于对刑事案件特别是自侦案件的不间断监督,提高公诉效率,同时及时排解错误逮捕或遗漏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解决两部门各自为阵、监督紧密性缺失的问题。
3.严格复议、复查、刑事理赔与办案分离原则,加强申诉复查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制约。复议申请和申诉或者刑事赔偿案件由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受理和复议、复查,解决一个部门既办案又复议、复查的自我监督程式化问题。
4.严格实行受案与立案相分离制度,加强举报中心与自侦部门的相互监督制约。
二、以综合管理部门为主导,加强对办理案件质量的静态监督
1.改革和规范办案流程管理,加强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和检察统计报表系统的填报,充分运用局域网的科技优势,及时掌握案件的办理情况,包括案件在各业务部门流转的情况以及各阶段的办案时限等,实行对案件不间断的连续管理,使案件管理由经验的直线运作方式向综合的系统运作方式转变。
2.构建案件评估考核机制,以对照复核法律文书为主要手段,实行随机调取、抽样检查、动态监督,对反贪、渎检、侦查监督、公诉等业务部门的办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从实体、程序、权益保障、综合治理、社会效果等多方面进行案件质量综合评估。
3.推行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会前初步审查,发挥专职委员“程序过滤”、“实体智囊”的参谋咨询作用,减少和杜绝由于承办人一家之言可能产生的误差。建立检察委员会决定执行监督反馈制度,及时掌握业务部门执行决定的时间、内容、结果,了解决定的执行情况和后效。
4.建立调研介入、调研联动和争议问题处理机制,扩大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参与检察业务的幅度和深度,积极跟踪、介入重点案件及重大业务活动,以加强调查研究为渠道,对办案程序、定性、处理有争议的疑难案件、疑难情况、疑难问题共同攻关及研究解决。
三、以业务决策机构为主导,加强对执法办案领导者的行为监督
1.积极开展检察委员会改革,完善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检察长决定和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案件、事项的范
围,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参谋咨询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检察长的监督制约。以竞争为核心,建构委员的动态管理机制,优化检委会成员结构,适当将高素质非领导职务的检察官纳入检委会。以规范化、程序化为核心,建立委员回避制度、列席委员制度,建构合理的议事断案程序,实现检委会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和外部可监督。
2.加强院级领导之间的监督制约,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交叉分管业务、政工、纪检和案件综合管理部门工作,发挥检察长办公会、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的作用,在强调业务工作上监督的同时,发扬党内民主,落实党内监督。
3.深化主诉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廓清不同职责部门实行主诉办检察官责任制的区别,合理确定和明确办案中职权分配与责任承担的范围,理顺主诉办检察官与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以及部门负责人之间的关系,改善业务领导机制和管理机制,保障主诉办检察官独立行使执法权。
4.完善阻止检察机关内部人员之间相互过问案件、打探案件办理结果、干预案件审理的制度。在请示、汇报、备案等情形之外,检察长及其他检察委员会委员过问非自己主管部门办理的案件,应当通过案件综合管理部门或者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由专职人员出面协调相关部门。一般干警、主诉办检察官、部门负责人无权对非涉及自身正在办理案件的案件进行任何形式的过问和打探。综合部门人员若因工作要求需了解正在办理中案件的详情的,应当经该部门主管检察长及部门负责人同意,必要时需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
四、以政工纪检部门为主导,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的个体监督
1.推行案前教育、案中检查、案后总结三级责任监督措施。针对办案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办案人员公正执法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依据举报中心或者其他业务部门、案件综合管理部门反馈的信息线索,重点检查办案人员有无、违反办案程序、违反办案纪律的情况。重大案件或者关注案件办结后,案件承办组就办案过程、程序的遵守和社会效果、办案纪律、经验教训等进行书面总结,以此为依据作出个案奖惩和评议。
2.构建立体纵向的综合目标量化考核机制,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将部门考核与检察人员个体考核结合起来,将素质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正确区分办案疏漏与违法违纪,通过目标管理与量化考核的调控作用和激励作用,增强各监督环节的工作自觉性、积极性和效能最大化。
3.建立各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廉政的监督。对反贪、渎检、民行等部门的自侦自办案件,实行监督、回访、反馈制度,收集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等对办案人员执法执纪的意见和建议,并如实反馈处理情况。举报中心、各业务部门反映、发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对于执法办案中的一般轻微违法违纪苗头,应及时查询提醒告诫。
五、以提高整体有效性为目标,设置专门业务督察机构
设置专门性业务督察机构的目的不仅仅局限于增强监督的权威性,而应当立足于提升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整体的有效性,进一步丰富其功能:
1.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履行相互制约职责,强化相互制约的刚性,确保内部形成实质性的制衡网络。业务督察机构在职能部门相互制约的关系中应当起到中枢协调和督促的作用。部门之间产生争议的案件应当移送业务督察机构进行审查,由业务督察机构提出协调处理意见,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从而避免部门之间提出监督纠正意见时由于衡量标准不统一导致的推诱现象;在明确各职能部门实施相互制约的具体职责范围基础上,由业务督察机构督促职责的履行,对应当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部门追究责任,从客观上强化各职能部门实施相互制约的刚性。
2.辅助决策机构实施个案审查。业务督察机构对提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的案件进行实体审查,能够有效地避免承办人员证据判断的主观倾向对决策机构形成误导,同时通过提出多种选择性参考意见,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从实践中保障案件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需要出发,业务督察机构还应进一步强化对复杂敏感案件的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力度。各级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域特点,确定几类容易产生社会影响的复杂敏感案件,由业务督察机构采取派员列席部门案件讨论会等方式进行事中监督并实施结论跟踪,力求最大限度保障案件质量,避免因案件的不当处理产生不良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防患于未然。
3.对执法状况的发展态势提出预警。长期以来,检察机关缺乏一整套对执法活动和办案质量的宏观预警机制和自我调适、纠正机制,以致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和部门常常在办案质量问题积累到相当程度才警觉,才采取补救性措施,往往已是事过境迁、“亡羊补牢”。为此,应当赋予业务督察机构对执法活动和办案质量的动态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宏观预警机制,确保检察机关对自身执法状况调整控制的主动性和准确性。
4.实现案件质量监督与人员惩戒、人员考核的衔接。业务督察机构在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过程中发现办案人员主观上可能存在过错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执法活动的,应将对案件的审查情况与责任判断意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启动惩处调查程序。这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业务督察机构的监督效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克服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滞后的缺陷,避免执法活动产生或扩大其不良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而对于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业务督察机构应当进行评估,并移交政工部门作为对办案人员实施考核的依据。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实施“对接长珠闽、建设新于都”的发展战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树立起“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理念。构建诚信服务品牌,推进“满意医院”的创建,促进医院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建设和谐平安于都,共创富民兴县大业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服务态度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在全院职工中基本普及,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
(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简化服务流程,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基本消除医院“三长一短”(挂号、收费、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现象;加强门诊力量,安排高年资医师应诊,提高诊断水平,减少复诊次数;要进一步健全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急重症病人抢救快捷有效,及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尊重病人对医疗服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完善病人选医生制度,门诊大厅明示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常用药品的收费标准,住院费用实行“一日一清单”制,方便病人就医和查询医疗费用,有效遏制滥检查、乱收费、收“红包”、拿回扣等不正之风;按规定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三)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服务质量监控组织和措施健全,各种医疗质量指标力争优于上级规定,无医疗责任事故和重大技术事故发生。
(四)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院内各种标识齐全、美观,服务环境整洁、安静、温馨,各个工作环节管理有序,按规定要求进行绿化。
三、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6年3月18日—4月17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县卫生局印发的《县卫生局2006年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出我院优化发展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领导机构。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优化发展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略
3、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召开好全院职工动员大会,学习传达市、县今年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院优化发展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夯实思想基础。
4、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院报和院内局域网等形式,广泛宣传优化发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按照县卫生局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要求,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广泛的学习教育和讨论。要求各科室建立学习讨论记录本,广泛征集职工对优化发展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写出阶段性活动总结,报院优化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6年4月18日--10月31日)
1、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优化发展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优化办公室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干事日程,使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硬化,并分解到科室和岗位,落实到人头,与个人绩效挂钩、奖优惩劣。
2、深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培训。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重温同志的《纪念白求恩》,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总书记的“八荣八耻”观,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有的放矢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人们的职业道德素质,强化卫生工作宗旨观念,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要认真开展“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作风培训,不断规范人们的服务行为,养成良好作风,提高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按优化发展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设立效能监察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受理职工和群众投诉和举报。
4、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和优化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的督促检查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科室和个人,要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人们吸取教训,引以为鉴。
5、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是今年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对工作搞得好的,要通报表彰、奖励;工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搞不正之风的“害群之马”,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第三阶段总结迎检(2006年11月1日---12月31日)
1、开展总结自评。11月中旬各科室要对本科室全年的优化发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交医院优化办。医院将全院自评情况报县局优化办。
2、迎接检查和测评。各科室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对自评中没有达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要确保市、县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机构检查合格,否则,要追究责任科室及当事人的责任。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卫生系统被县委、县政府列为全县10个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和重点督办单位之一,全院职工要充分认识优化发展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对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树立卫生人员的良好形象等方面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以今年的优化发展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为契机,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创“群众满意医院”和“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联系我院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院务公开公示制等规章制度,确保优化发展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医院成立的优化发展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和组织优化发展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各科室要根据医院制订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圆满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优化发展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医院决定,要将各科室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医院效能监察工作的情况与年终考评挂起钩来,作为年终科室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4
根据XX公司**年效能监察计划总体安排,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XX单位,围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具体监察方案策划如下:
一、监察对象
本次效能监察对象是XX单位(部门)“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的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
二、效能监察目的
通过对X“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的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全过程效能监察,健全、完善与改进公司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制度;促进公司上下、各业务部门严格遵循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实现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支出管理目标和最终绩效管理目标,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能。
三、效能监察总体思路
本次效能监察在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总体领导下,在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中,深入XX单位,上下密切配合,按效能监察工作流程、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模型”方法,对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效能监察,对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起到良好的保证和促进作用,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对业务管理的再管理、再监督作用。
四、计划实施时间
立项时间:20**年5月25日,终结时间:20**年9月30日。
五、监察抽样覆盖时间范围
20**年1月1日——20**年8月30日。
六、监察依据
1、XXX公司现行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制度规定、办法、工作实施细则。
2、XXXX公司制定的考核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绩效的管理目标责任书。
3、效能监察体系文件,其中作业指导书按体系文件《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作业指导书》
4、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要求等
七、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
1、监察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现有管理制度建设的充分性,即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看制度措施、办法是否健全。检查内容包括:业务决策、执行、监督的岗位与职责设置、业务管理目标、业务过程标准、业务廉洁标准、业务过程相关岗位设置与岗位能力要求、业务风险评审与管理、业务执行制度规定、执行全过程的各环节、业务权限设置、业务复核、业务过程记录标准格式、业务检查监督、非相容岗位规定、业务记录档案管理要求、业务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公司对业务行为和业务制度的内部监督与纠偏、奖励、处罚标准等方面,分析是否在公司现有制度中均有以上方面的制度规定。
2、监察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管理过程的符合性,即抽取活动记录样本,看活动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检查内容是:抽取一定数量的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管理过程样本,检查实际执行过程是否符合企业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过程现有制度各项要求,分析判断活动过程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的符合程度。
3、监察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结果有效性,即根据公司预算控制目标,看公司是否有效控制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支出,实现预算管理目标。检查内容为: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实际支出和工作效果是否有效实现企业预期的预算目标和管理目标,分析认证管理结果实际达到业务绩效管理目标的有效程度。
4、监察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流程制度设计的适宜性,即看管理流程制度设计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总体要求,是否责任、标准明确等。检查内容是:企业现有制度规定的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流程七个方面,包括(1)XXXX业务流程的管理目标;(2)XXXX业务执行过程的工作步骤;(3)每个步骤的责任部门与责任岗位;(4)每个步骤的工作内容;(5)每个步骤的工作记录;(6)每个步骤的工作标准(工作时效标准、工作内容完成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7)每个步骤的工作方法(工作依据、组织方式、业务方法技巧)等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总体要求,是否合理适宜,合理适宜的要求包括:内控、清楚、简洁、直观、可操作、管用。
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具体详见《“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
八、监察人员要求及原则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由XXXXX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效能监察工作分管领导、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分管领导、该业务涉及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成员由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涉及部门主管和监察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3、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的直接经办人员回避。
4、坚持实事求是、证据支撑原则。
5、效能监察工作小组人员在进行工作前,必须经过效能监察“四性检查(测试)与评价模型”方法专门培训。
九、组织机构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若干)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若干)
十、小组分工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效能监察领导工作、定期听取效能监察进展情况,并设你监察建议、决定与报告。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编写和执行效能监察方案,编写建议、决定与监察报告。
十一、抽样与方法
本次效能监察样本获得均采用统计抽样方法,测试方法主要采用询问法与审阅法相结合,按照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方法进行。
十二、其他要求说明
十三、附件
1、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
2、效能监察文件依据采集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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