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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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方案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对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年底前,集中力量将全县辖区内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所在地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县委和县政府承担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组织领导责任,县政府承担接收责任,企业承担移交责任。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协调联动,优化工作流程,精简移交环节和手续,完善服务功能,做好移交工作。

2.整体移交,属地管理。按企业退休人员的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进行移交,由社管委分解到相关社区开展管理服务。户口所在地与常年居住地不一致的,尽量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县外户籍的退休人员移交到企业所在地社区。

3.以人为本,平稳过渡。相关部门及企业要加强联络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服务保障,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及合法权益,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增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管理服务功能。各社区要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多渠道、多方式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台账和数据库,通过发放联系卡和建立通信群等方式,畅通与企业退休人员联系联络渠道。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党建、文体娱乐、政策宣传、社会公益等活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推进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项目实施,做好对特困、高龄、鳏寡、重病、残疾退休人员走访慰问、社会救助。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和退休人员重症慢性病申报等工作。协助亡故退休人员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组织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建立、健康体检、慢性病防治和大病人员的跟踪随访工作,协助开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等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等。

(二)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关系交接。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时,要整理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做好调查摸底、档案整理、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积极与县人社局开展对接,确保按期签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县人社局负责核实所接管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按社区分解落实退休人员接收任务,确保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职能接收到位。对整体移交后新退休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由企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所在地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移交组织关系前,国有企业党组织应督促党员交清应交党费。社区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开展党的组织活动。鼓励采取党建共建、活动联办、场所共用等多种形式,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与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对接。

(四)人事档案实行属地集中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人社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前,由国有企业对档案进行规范整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移交。档案移交后,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新形成或变更的档案材料,由负责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社区按照规定移交人社部门。

(五)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有效衔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要按时足额支付。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属地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企业要和医保部门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六)分类处理统筹外费用。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国有企业要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根据退休人员实有人数逐年计提,由企业按现有方式发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计提或支付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七)妥善安置企业管理服务人员。为保证退休人员移交后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档,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时,人社部门应根据接收退休人员数量,与国有企业协商确定接收一定数量的企业退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移交到地方的退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待遇享受接收地社区工作人员同等待遇,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国有企业妥善安置,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实行内部退养、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实施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位于社区或职工家属区的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资产,经国有企业审核批准后,无偿划转给社区。位于企业厂区或办公区的资产,退休人员移交后,社区办公场所、活动场所难以满足需要的,可采取过渡期的办法,由社区与企业协商,签订协议,由社区无偿使用,社区服务场所及设备设施完备后解除协议。国有企业没有专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或提供新建所需资金。多元股东的国有企业应当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股东所有者权益。划转后的资产由社区负责管理维护并向社会开放,继续用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优先开展养老服务项目。资产划转涉及测绘、过户等工作由接收方具体组织,移交方配合,费用由企业承担,证照、图纸等相关资料一并移交。国有企业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的,可在考核时予以适当考虑。

三、分工安排

(一)城市社区管委会。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日常工作中,加强远离城市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管理职能建设。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做好经费保障,提高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服务工作。

(二)县直有关部门。县财政局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争取并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县人社局负责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解释,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及调整,根据社区提供的认证结果进行养老金停发补发,做好亡故退休人员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发放工作。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负责指导做好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衔接,推进社区治理,推动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配合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国有企业。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统筹外费用。加强与社区的协调沟通,协助做好退休人员的慰问、殡葬服务等工作。企业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移交地方管理的退休人员继续按原渠道享受。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其退休后工伤保险待遇仍由原企业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企业退休人员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原企业向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涉及企业退休人员与企业利益纠纷及相关等事项,由企业负责解决。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0年5月15日前)

集中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各国有企业制定的方案报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底前)

签订移交协议,完成退休人员管理关系、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管理服务人员移交、资产划转等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9月底前)

对全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市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抓好政策对接和工作衔接,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做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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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方案2

企业档案管理知识管理

一、何为知识管理

知识管理是管理科学更深一个层次的理念及思想的延伸,知识管理的发展主要是依靠人们的知识资源的高度重视和深入了解。一般情况下大众把知识管理范围划分为两种:第一是隐性知识,第二是显性知识。显性知识又称明晰知识、外显知识是指“能明确表达的知识”,即人们可以通过人际交流、书籍、期刊杂志、软件和数据库等方式获取,能表明其含义的。在行动中所蕴含的未被表述的知识,称为隐性知识。知识管理是指组织的管理者通过对组织内外部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获取、存储、传递和应用活动进行管理和利用,以达到提高组织创造价值的能力。

知识管理其实是一种管理理念,它必须与实际的企业管理相结合才用其生命力。笔者认为,相对于企业而言,知识管理是指企业以信息化的手段来管理企业的各类智力资本,使之与企业其他资本相结合,为企业各项业务发展服务,推动企业整体向前发展。

二、知识管理与档案管理的关系

档案记录着人类在历史社会活动中的全过程的事实、数据、知识、经验、教训等,是知识的一种表现形态,具有存储信息的知识功能。档案管理是通过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开发利用,实现档案留存历史,服务当下的价值。通过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是有效传递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有效途径。

档案管理与知识管理的关系,有学者认为,知识管理是现代档案管理工作的新阶段,也有人认为知识管理是档案开发利用阶段的一个组成部分,笔者认为知识管理是档案管理新的发展方向,是组织档案开发利用的一次升华。对于档案来说大致经历了以下两次革命,第一次为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穑月七日档案法令》,标志着档案由封闭走向开放,素有“档案人权宣言”之称;档案的第二次革命是基于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档案管理手段的进步,解放了档案工作人员,有计算机和软件代替了原来繁杂的人工操作。笔者认为档案管理的第三次革命,将是以知识管理为发展方向的档案管理变革,知识管理将唤醒沉睡的海量档案信息资源,将带来社会、组织对档案的极大重视。

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知识管理是工作的手段,档案管理是工作的内容,而档案是企业的资本、资源,通过知识管理的方式来管理企业的档案资源并配置优化。

三、企业档案知识管理的开展需要哪些基础工作

可以说,到目前为止,知识管理还是一个概念化的管理理念,在档案管理中应用知识管理的模式更是一个创新大胆的尝试。因为建立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就意味着对旧的管理模式及其组织结构的否定。知识管理之于旧的管理体系,是推到重建,还是逐步优化,并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企业的档案管理在向知识管理过渡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企业档案管理要发展成知识管理,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档案知识管理要建立在档案信息化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可以说档案信息化是档案知识管理的基础。档案知识管理要建立在海量的档案信息资源的可获取、可挖掘、可传播、可理解的基础上,在传统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开展档案知识管理,效率低、质量差。对传统的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开发档案系统与其他各业务系统接口,收集电子文件,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开展数据集成、数据存储、数据分析、语义处理与可视化数据挖掘问题,研究深层次知识挖掘的方法和技术。

第二,企业档案知识管理要建立在新型的人与档案之间的关系上。要建立档案知识管理,需要档案充分的融入企业的各项工作中,让企业员工在工作中能随时随地的能查阅到档案,并能确保在工作中形成的显性和隐性的知识能通过档案的形式进行保管和分享。

在信息技术尚未广泛运用在企业日常管理之前,档案管理位于整个企业线性管理的未端,与其他企业运营模块之间是一种单程的点对点关系。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信息系统中企业运营和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息化成为企业管理和运营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档案作为信息,也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智力资本。这种变化不但给档案利用模式带来了根本性的变革,也对档案管理者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三,企业档案知识管理要建立在新的档案管理体制。在目前的企业档案管理体制中,由企业的的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全企业的档案,需要同时负责收、管、存、用等各个业务环节,而企业的档案负责人人数基本都是很少,在应付基本的档案管理工作已经显得捉襟见肘,更别提开展档案知识管理。要企业通过增加档案工作人员来满足档案知识管理,估计也很少有企业有如此的先进之名。企业档案管理体制的变革,开展档案管理的社会化,打破以往专职档案员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发展成为企业全员参与,企业档案管理和档案信息资源和档案知识开发中。甚至是开展企业档案知识管理外包,由专门的信息资源和知识管理公司负责企业档案知识开发和提供利用工作。

第四,应作好用户需求分析,根据需要,建立符合企业发展规划的知识管理体系。不同的企业对知识管理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同一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是不一样的。企业的档案管理在向知识管理过渡中,实事求是的分析企业实际的需求和发展现状,以及企业本身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并梳理各业务在档案利用中的具体需求,结合企业业务和原有档案管理模块,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企业自身发展为牵引,建立符合企业长远发展档案知识管理系统。参考文献:

[1]任越,知识管理中档案价值的重新发现[M],档案学通讯,2012(05).

[2]张晓娟,我国档案馆运用知识管理的案例研究――以武汉市城建档案馆为例[M],档案学研究,2010(04).

[3]贾玲,知识管理不能取代档案管理――再论档案管理与知识管理的关系[M],档案学研究,2015(04).

[4]冷雪,近十年我国档案学与图书馆学领域知识管理研究的计量分析[M],档案学研究,2013(12).

企业管理方案3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路街道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街道综治办、、华出所、工商所、劳务所、城管监察分队、人口办等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区推进办,负责督促协调、情况信息、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对大中型企业基础排摸;2、建立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做好大中型企业周边地区图像监控设施建设;4、大中型企业周边突出治安问题综合整治;5、来沪人员管理;6、不安定因素的预防处置。

三、工作职责

1、对大中型企业基础排摸工作由分局治安支队提供各类数据交地区派出所,由所在地派出所统一汇总后交街道综治办备案。

2、每季度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分局治安支队、地区派出所负责通报一季度治安情况。并对下一步防范工作提出建议,其它职能部门对各自工作需要各单位配合或者大中型企业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实际困难予以沟通和解答。

4、对大中型企业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工作,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地区派出所负责治安问题整治方案,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力争大中型企业周边“三无场所”(无证废品收购站点、无证劳务中介、无证发廊)取缔率达到90%。

5、加强对来沪人员管理,街道人口办对各单位来沪人员总人数1000人以上为重点,组织社区综合协管员每月一次集中进大中型企业开展人口信息采集登记、临时居住证办理等工作,为方便企业员工办证,对有办公条件的大中型企业集中设立居住证办证受理点,力争大中型企业外来员工信息采集率、办证率达到90%以上。同时,按照区人口办的要求,街道人口办负责对开发区内大中型企业来沪人员开展人口信息采集登记、临时居住证等发证工作。

6、不安定因素的预防处置工作,主要由分局治安支队、地区派出所、企业保卫处(科)建立企业内部不安定因素排摸机制,通过每季度联系会议对辖区内大中型企业不安定因素开展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已发生的不安定因素,确保不形成热点问题。

四、工作措施

分局治安支队和地区派出所:负责配合处置大中型企业不安定因素,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和企业正常办公秩序;根据不同类型大中型企业的防范工作要求,由治安支队、各派出所落实分类管理,督促各大中型企业拨出专门款项,完善相关内部保卫机构,加强企业内部以“四防”为主的安全防范建设,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提升企业自身防范能力;组织力量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案件开展侦破案件工作;加强大中型企业周边的治安防范工作和对废旧行业等易销赃场所的管理。

综治办:负责此项工作的牵头协调等工作,确保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人口办:负责来沪人员信息采集、发证登记等相关工作,力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城管部门:负责加强对中大型企业周边乱设摊、黑广告等行为的取缔整治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加强对中大型企业周边无证废品收购(站)点等行业场所的取缔处罚工作。

劳务所:负责加强对大中型企业规范用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办:负责加强对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工作是本地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平安”,服务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发挥专门工作班子组织协调作用,落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

2、以块为主,密切协作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做好相互间的协作配合和资源共享,切实形成治安管理工作合力。要以加强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工作为契机,根据辖区内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落实必要的资金和人员,加强技防、人防建设,努力使辖区内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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