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隐患排查督导方案模板(通用10篇)
专项隐患排查督导方案旨在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识别和整改隐患,确保生产环境安全,提升整体安全防范能力。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专项隐患排查督导方案模板(通用10篇)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专项隐患排查督导方案【第一篇】
(一)排查整治共性内容。
1、各村委、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柳政发〔20xx〕7号文件情况。
2、各村委、乡直各机关、各企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情况;对辖区内进入工商注册登记名录的所有企业,逐一落实具体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台账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五个全覆盖”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制定防范措施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按照新修订的《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组织全面开展风险点排查和评估,做好风险等级确定工作情况;严格落实“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广泛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
(3)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汽车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城市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4)严把客运船舶市场准入,加强重点水域客运安全监管,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情况;
(5)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
(9)开展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情况。
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2)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4)对检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整改情况。
3、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
(1)露天采石场集中整治方案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开采作业、爆破作业、排放渣土和汛期安全管理情况;
(3)地下矿山通风、顶板、提升、防治水、采空区和汛期安全管理情况;
(4)尾矿库防排洪系统、坝坡比、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上库道路、库上值班室、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库区警示标识标志、应急救援和土壤污染防治、汛期安全管理等情况。
4、建筑施工和市政运营:
(2)对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或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进行整治;
(3)切实抓好城镇燃气和市政运营安全整治情况。
5、特种设备:以人员密集场所、人们广泛使用以及盛装输送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集中开展电梯、油气管道、锅炉、气瓶、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治理情况。
6、冶金工矿:
(1)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情况;
(2)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治理情况;
(3)工矿企业内部配套的危化装置专家会诊检查情况;
(4)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安全条件现场确认等制度执行情况;
(5)熔融金属吊运专项治理情况。
7、消防安全:
(3)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严格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8、民爆:
(1)民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情况;
(2)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情况;
(4)安全距离不足企业搬迁推进、隐患整改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6)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使用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情况;
(7)严密排查私制、私存、私用爆炸物品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
9、水利:
(1)各类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2)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料准备情况;
(3)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没与完善情况;
(4)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
10、电力: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
(2)落实企业生产现场的领导责任情况;
(3)生产现场安全督导检查情况;
(4)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情况;
(6)电力企业应急管理情况;
(7)电力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情况;
(8)完善电力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11、农机:
(1)农业机械证照申领情况,规范牌证核发措施和落实情况;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年度检验情况,驾驶员参加审验和安全学习情况;
(4)农机监理人员、工作经费投入及装备建设情况。
12、油气管网: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情况;
(2)管网建设符合有关安全规划和符合安全标准情况;
(5)管道企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13、国土资源:
(1)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情况;
(2)查处超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情况;
(3)落实关闭矿(井)标准,关实关死,杜绝盗采资源行为情况;
(4)严厉打击违法挖沙采石,开展砂石粘土专项整治情况;
(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政府主体责任、部门联控联防责任落实情况;
(6)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和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各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检查内容,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各村委、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要参照专项行动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内容,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专项隐患排查督导方案【第二篇】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专项隐患排查督导方案【第三篇】
在20xx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辖区各村、各行业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全镇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好转和到20xx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专项隐患排查督导方案【第四篇】
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包括我乡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建筑施工和市政运营、特种设备、冶金工矿、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民爆、水利、国土资源、电力、农机、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
具体分工如下:
1、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冶金工矿、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等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乡安监站负责牵头组织。
2、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乡交警中队、乡交通站负责牵头组织。
3、民爆物品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乡派出所、乡安监站按各自职责负责牵头组织。
4、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乡派出所、乡文化站负责牵头组织。
5、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乡水利站负责牵头组织。
6、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乡农技站负责牵头组织。
7、电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乡电管站负责牵头组织。
8、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未取得土地使用许可非法建设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乡国土所负责牵头组织。
9、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明确的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实施。
专项隐患排查督导方案【第五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委书记孙志刚、省长谌贻琴等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20xx年7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交安委〔20xx〕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统筹安排《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1号)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突出行业重点领域,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可靠安全保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为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厅“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安全监督处,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百日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督促、收集整理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20xx年8月20日至11月28日。
(一)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牵头单位:省道运局,责任单位:厅运输处、厅安监处)。
1.加强长途客运班线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800公里以上的)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推动安全隐患大、不能提供连续服务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退出市场;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含属地接驳点运行及其接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省际旅游包车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以及与旅行社等协作开展旅客行李物品安检情况。
2.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全面排查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聚集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做好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
3.加强城市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城市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江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百日行动”结束后,新增车辆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率达到100%,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率达到100%。重点检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运营安全风险数据库和隐患排查手册制定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大客流、关键设施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止隐患升级、风险失控。
(二)水路运输。(牵头单位:省地方海事局,责任单位:厅航务处、厅安监处)。
4.加强水路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航运企业、客运码头运营及船舶技术状况、船员实操能力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内河及两岸水路客运经营者经营资质,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遵守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要求等情况,按规定严格登船车辆、旅客安检查危和身份实名查验,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的行为;加大客船安全、消防、救生设备安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及违反航行和停泊规定的行为,整治船舶超载、配员不足、船员疲劳驾驶等问题。
5.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装卸、洗舱等作业及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危化品申报、船员持证、污染物防治,以及内河危化品禁运目录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及排放危险化学品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国内水路运输“挂靠”经营和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等违法行为。
6.加强航道和通航建筑物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航道通航尺度维护、通航水域导助航标志配备及通航秩序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桥区航道维护、桥涵警示标志及航标设置,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运行安全管理,以及大型船舶通过桥梁和水上安全监管情况,严厉查处桥区、坝区等重点水域船舶不按规定航路航行、违章追越等航行行为。
(三)公路路网运营。(牵头单位:省高管局、省公路局,责任单位:厅安监处、厅建管处)。
7.加强在役桥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国省干道和县乡道穿越城镇成为交通要道的桥隧风险隐患排查率达到100%,存在重大风险的应立即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短时不能消除的,应配合公安部门强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8.加强农村公路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百日行动”结束后,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累计完成4000公里。重点排查治理路面宽度不达标、缺少标识标线、路面病害及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工程。
9.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
(四)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牵头单位:省交通质监局,责任单位:厅建管处、厅安监处)。
10.加强公路工程施工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工程施工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高地应力或软弱围岩、滑坡体、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等工程地质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施工技术交底和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情况;桥梁、隧道、高边坡、深基坑、临边临水、交叉施工等作业和龙门吊、架桥机等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雨季施工现场作业、生活驻地设置等情况。
(五)防灾减灾。(牵头单位:厅建管处,责任单位:厅安监处、厅属各有关单位)。
11.加强极端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程项目防抗暴雨、冰冻、浓雾(霾)、突风、洪水、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极端自然灾害安全风险隐患。协同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灾害预报预警和灾害风险评估,严格落实交通管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应果断采取措施,停止运输或生产经营作业。按规定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积极开展应急工作视频调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百日行动”领导机构,认真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行动“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将“百日行动”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安〔20xx〕6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1号)的有关安排部署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七项行动及各领域已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与国庆70周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相结合,加强行业内部以及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工作力度。要系统梳理、深入分析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各地区、各单位要在9月1日前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台账,制定有效防范和治理措施,并同步建立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实现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并计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四)严格督办考核。各地要加强“百日行动”的跟踪督办,掌握“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厅将结合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
(五)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单位于8月25日前将“百日行动”方案、每月29日前将“百日行动”进展情况报厅安委办。
专项隐患排查督导方案【第六篇】
为全面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确保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到位,使行动取得有效成果。我镇按照“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工作方针,在全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专项隐患排查督导方案【第七篇】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村、各单位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内容、任务、方式、重点、措施和要求,依照本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镇安监办和镇直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村、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落实“一岗双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二)落实责任,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镇安监办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村委会主任、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分类组织,分级负责,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坟台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关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安监办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进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安监办及主管单位报告。
(三)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村、镇直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并落实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统计和报送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在每月1日前将上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上报镇安监办,以便分析、汇兑后,上报县安监局。
专项隐患排查督导方案【第八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排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有排查分队人员,各村,居委会安全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爱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情下达,互相沟通。对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解决问题入手,认真研究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治责任。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牵头及配合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企业内部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逐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全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安委会的排查整治时间安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切实将我办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xxxx年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
专项隐患排查督导方案【第九篇】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村、各行业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2、道路交通等行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集镇基础设施等;
3、农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5、锅炉、压力容器、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事故的村及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镇直各单位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专项隐患排查督导方案【第十篇】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城管队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对剧毒危化品的整治;巡防队、企服中心、辖区各部门配合。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辖区各部门配合。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设备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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