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水停电的应急预案范例【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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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停水停电的应急预案【第一篇】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电力在国民经济生产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全省发用电增速提高至两位数增长,电网和电源建设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电网进入特高压时代,电压等级不断升高,大容量高参数发电机组不断增多,电力系统安全运行面临更大风险,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将对社会造成巨大的影响和损失,新的发展形势对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和高效应急处置提出更高要求。同时,自20__年以来,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国家先后颁布或修订实施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有必要对我省20__年出台的《安徽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以满足国家文件和当前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要求。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安徽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预案》)。新《预案》结合我省电力行业发展实际,依据国家最新颁布实施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预案,在总结近年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__年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新《预案》的名称修订为《安徽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对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组织体系、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方面做了修订,并将相对独立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和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调整为两个附件。修订后的新《预案》内容更加完整,工作原则更加明确,组织指挥体系更加优化,职责分工更加明晰,应急响应机制更加健全,预案的衔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和附件8个方面内容。
(一)总则
明确了《应急预案》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强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员参与、科学应对”的原则。严格执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电力安全事故分级标准,依据减供负荷、供电用户停电两个指标,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把大面积停电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省政府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下设安徽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省电力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定并向省电力应急办公室报送1名联络员名单,负责信息沟通、业务协调、指令传达等工作。《应急预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强调“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省级组织指挥机构,加强调度指挥系统建设,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三)预防、监测与预警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抓好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工作。要求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所管辖的水电站大坝运行等情况的监测,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范围和程度。规范了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工作,明确了信息报告与通报的实施主体、职责分工与程序,强调了事发地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能源局派出机构等信息报告工作流程和工作界面,强调了信息处理的原则、要求和主要情形。
(四)应急响应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4个等级:
Ⅰ级应急响应。发生或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省电力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应急专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会商评估发展趋势,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发布应急响应命令,组成现场工作组,并由其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国务院及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汇报情况,视情况发展提出支援请求。必要时,在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应对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发生或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省电力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应急专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会商评估发展趋势,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发布应急响应命令,组成现场工作组,并由其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国务院及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汇报情况。
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事发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电力应急指挥部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发布应急响应命令,组成现场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省电力应急指挥部派人赶赴现场协助指挥、处置。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现场指挥机构组织各工作组按照抢修电网恢复运行、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信息发布、组织事态评估等响应措施开展处置工作。
(五)后期处置
将后期处置工作分为处置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四部分。规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明确了处置评估的主体,做好相关评估报告上报工作。同时,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六)保障措施
《应急预案》从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通信、交通和运输保障、技术保障、应急电源保障、医疗卫生保障、资金保障等七个方面明确了保障要求,细化了保障措施。
(七)附则
主要内容包括预案管理、名词术语、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
(八)附件
包括三个附件:安徽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安徽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安徽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危害程度分析。
物业停水停电的应急预案【第二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引起的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并需市政府组织指挥处置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恢复供电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本预案中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电力生产因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引起连锁反应,造成金华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加强电力安全管理。
2、统一领导。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履行各自职责,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分工负责。根据“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电网企业依据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确保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采取措施保证发电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后发生次生灾害。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采取必要手段阻止事故范围扩大,防止电力系统发生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所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的恢复,提高全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对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和重要用户优先恢复供电,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机构与职责
成立金华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分管电力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必要时由市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金华电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电力工作副秘书长、市经委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贸易粮食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电信金华分公司、移动金华分公司、联通金华分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应急救援、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2、协调有关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
3、研究和部署重大应急决策;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Ⅰ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决定请示启动省级预案,必要时提请省政府领导组织协调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提请省电力公司予以支援。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金华电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指令。
2、及时掌握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3、负责下情上报和上情下达。
4、组织制订、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职责:
金华电业局:牵头制定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专家库及救援抢险装备资源数据库;成立电力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范围,保证电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建立完善应急状态下征集调用工作机制;指导重要电力用户负责做好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工作和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之后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等。
市经委:负责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有关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会同金华电业局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中有关化工、矿山等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
市交通局:负责抢险救援、必要生活资料等应急运输保障。
市贸易粮食局:负责有关应急物资和居民生活资料的。供给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应急气象服务。
市委宣传部:负责对外信息发布以及新闻审查和发布。
电信金华分公司、移动金华分公司、联通金华分公司: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通讯保障,做好大面积停电后的自保供电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灭火救援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应急处置体系。
(二)电力调度机构、重要用户职责
1、电力调度机构职责
金华电业局电力调度所(地调)和各县(市)调度所(县调)是金华电网事故处理的调度中心,统一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电力调度机构的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调度命令,调度电网事故处理;
(2)启动调度事故处理预案,控制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
(3)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金华电业局应急指挥机构汇报。
2、重要用户职责
负责本单位的应急保安电源配备、事故抢险等应急处理。
三、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Ⅰ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一)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金华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含);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金华市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含);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造成金华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含),并且造成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省网供电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金华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含),并且对金华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含),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二)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含),3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金华市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含),50%以下;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造成金华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含),40%以下;
4、因省网供电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金华电网拉限负荷达40%以上(含)。
四、应急响应
(一)Ⅰ级停电事件响应
1、事件报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金华电业局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政府,并请示启动本预案。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省政府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2、事件通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将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
(2)发生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敏感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3、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金华电业局要尽快启动《金华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停电事件性质,相应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黑启动应急预案》、《事故拉限电方案》等应急分预案,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特别紧急情况下,金华电力调度中心应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离事故区,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主网安全和非事故区电网正常供电。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供电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各发电厂应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应急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特别是停电后容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铁路(火车站)、矿井、医院、金融机构、通讯中心、新闻媒体、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企业等单位,应迅速启动保安电源。各类人员聚集场所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金华电业局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修复电力设施,恢复电力供应。
市公安局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等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
市交通局要保障物资运输道路畅通,视情修筑应急道路。
市委宣传部要加强舆论引导。
市消防支队要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市贸易粮食局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供应,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4、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解除Ⅰ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含),金华市区负荷恢复90%以上(含);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二)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由金华电业局请示市政府,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
金华电业局及各电力企业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制定覆盖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部门应急预案;加快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强化电网结构;加强电网分析和仿真机演练;及时制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事故紧急拉限电方案,为电网事故处理提供有效手段;积极指导电力重要用户制定应急抢险的保电措施并予以落实。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并落实应对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限制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的生产恢复措施;要经常性地组织有针对性的联合处置事故演习,定期组织应急抢修、停电抢修演练。
(二)装备保障
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抢修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三)人员保障
金华电业局及电力企业要加强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救援抢险过程中,严格按照电力工作安全规定做好人身安全防护。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
金华电业局及电力企业要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在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处置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指导电力重要用户加强安全教育。
(二)培训
金华电业局及电力企业要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三)演习
金华电业局每年牵头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七、信息发布
市委宣传部负责对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采取适当方式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八、后期处置
(一)事故调查
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由市政府会同省电力公司,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要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要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指挥机构协调,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等。
(二)改进措施
1、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后,金华电业局及电力企业要及时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电力运行方案及电力应急预案。
2、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情况、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的变化,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金华电业局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物业停水停电的应急预案【第三篇】
为了应对医院可能出现的供水事故,避免和减少供水事故发生,并在发生事故后能迅速有效的控制和处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缩小由事故造成的停水范围,保证全院范围的正常用水。在保证出现影响供水的事故时,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别处理”的原则,实施有效快捷的抢险抢修和处置,尽快恢复正常供水状态,确保医院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院内由于市区供水故障或计划停水及院内供水管网出现故障导致供水事故时的应急抢险抢修。
二、应急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大面积停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修队。
1、医院大面积停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周建国
副组长:安元林
组员:周祯全、程庆华、焦明忠、姜旭鸣、倪天楠。
职责:
(1)、做好日常安全供水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大面积停水事故发生。
(2)、发生大面积停水事故时,及时做好停水事故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水。
(3)、根据大面积停水事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5)、必要时请求外力援助。
(6)、领导小组组长是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的。第一责任人。成员单位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大面积停水事故时的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2、应急抢修队联系电话焦明忠队长:焦明忠
队员:姜旭鸣
职责: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实施启动二次供水,并对相应区域水压进行适当调整,停止热水供应和非医疗、生活用水;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消防等部门发出求援请求,事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三、应急程序
(一)、临床科室应急程序
1、接到停水通知后,做好停水准备。告诉患者停水时间并节约用水;给患者备好使用水和饮用水。
2、发生突然停水时,要与总务科联系(、),说明停水情况,水工班须及时查询原因。
(二)、后勤部门应急程序
1、计划性停水应急程序
(1)、后勤部门在接到供水公司通知停水的电话或以其它形式的停水通知时,必须问清楚停水的时间,停多长时间及停水原因,做好记录。
(2)、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通知院办、洗衣房、血液透析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大用水重点科室及部门负责人,说明停水的原因,具体停水时间,停多长时间,并做好二次供水的准备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由总务科以书面形式或办公系统向各部门发出通知。
(4)、如时间紧急,应在接到供水公司的通知后,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向各部门发出通知。重要科室要跟科主任、护士长讲清停、送水的时间,并制定好停、送水计划。
(5)、紧急停水时,我院备有60T蓄水池,通过二次供水可以起到应急效果。如果长时间停水应适当调整阀门减小水压,并实行定时供水。
2、临时性停水应急程序
(1)、出现临时性停水时,应立即电话询问供水公司,问明停水原因及停水时间的长短。
(2)、通知应急小组组长或总值班,说明情况。
(3)、如停水时间较短(20分钟之内),可通过二次供水可以起到应急效果。
(4)、如停水时间较长,应立即准备启动应急预案。
(5)、医院内部原因停水时,要查明停水原因,及时抢修,在最短时间内消除故障,恢复供水。
四、应急保障
1、应急小组成员应随时保证通讯联系方式畅通。
2、日常做好供水管路、阀门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使之都能知晓应急供水、布局及操作流程。
4、水维修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证与各科室的联系,做好24小时随叫随到。
5、60T二次供水水池平常要处于灌满状态。
物业停水停电的应急预案【第四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快速、高效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甘肃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平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凉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应对工作。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外力破坏和电力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市级及县(市、区)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保障重点、依靠科技,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家相关派出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2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件严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电力生产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含我市在内的全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
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气候影响等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含我市在内全省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全省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西北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重大(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含我市在内全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6%以上、40%以下。
平凉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或所辖两个以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同时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气候影响等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含我市在内全省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较大(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平凉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发电厂或者330千伏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20%并且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或者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10%并且持续时间1小时以上。
发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超过行业标准规定的大修时间两周,并导致电网减供负荷达到条规定。
一般(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平凉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差异网●(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发电厂或者330千伏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5%以上10%以下并且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
发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超过行业标准规定的小修时间两周,并导致电网减供负荷达到条规定。
3组织体系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平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
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
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担任副总指挥。
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事件发生所在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
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
市工信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平凉军分区、武警平凉支队、平凉火车站、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公司等单位和企业为成员单位,Ⅰ、Ⅱ、Ⅲ级响应主要领导为成员,Ⅳ级响应分管领导为成员。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在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领导下,统一指挥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和社会救援等各项应急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各相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当发生Ⅰ、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省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执行应急指令;当发生Ⅲ、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Ⅲ、Ⅳ级应急响应;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Ⅲ、Ⅳ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Ⅲ、Ⅳ级停电事件状态;及时向省、市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及时掌握各发、供电单位的事故信息,并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职责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处置、事故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发生跨平凉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支援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协调和支持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兼任。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市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起草、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研判、核实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并对事件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后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市政府及市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省工信厅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发布。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及分组
1.职责:
市工信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排和落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物资储备、调运等计划;负责协调确保大面积停电工作的通讯畅通;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组织抢险、应急物资的调运和现场供应;负责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指导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市能源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设备设施修复建设项目计划安排,争取应急抢险救援、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牵头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市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严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积极参加社会抢险救援,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及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和卫星综合定位基准服务,提供停电区域地图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空间定位技术、移动端导航和电子地图服务,提供各类遥感和无人机影像监测数据等服务。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涉事城市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水情、旱情的监测预警工作,提供相关信息。
市林草局:依法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植物的行为进行监管,负责指导事故区域内树木处置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参与电力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受事件影响群众实施基本生活救助,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等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开展事发地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加强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止传染病情的发展和蔓延。
市文旅局:负责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并督查全市广播电视设备维护、技术保障和安全播出。
市地震局:负责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开展现场震害调查与评估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
平凉军分区:协调当地驻军部队和民兵配合参加因大面积停电造成的灾难抢险工作,必要时配合公安、武警维持社会安全稳定。
武警平凉支队:负责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工作,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平凉火车站: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的铁路紧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列车的调度与指挥工作,负责电力机车的供电安全、监测运行和应急准备工作,防止发生列车突发停运事件。
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电网事故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及时启动本企业应急处置预案,全力负责电网供电恢复抢修工作,恢复电力供应。负责事故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抢险物资的储备。
华能平凉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公司:负责发电机组的恢复运行,保证发电燃料充足,协助做好电力恢复供应工作。
2.分组: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需要,成立电力恢复、新闻宣传、综合保障、社会稳控四个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分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电力恢复组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平凉军分区、平凉火车站、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公司等组成,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负责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期间设备设施的运输、抢修、恢复、应急和协调处理;负责气象、地质等方面的预警监测;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负责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电网受损和电力恢复情况。
(2)新闻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平凉市供电公司等组成,视情增加其他部门。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平凉火车站、平凉供电公司等组成,视情增加其他部门和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公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社会稳控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均派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与处置联动体系。
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立即进行核实,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对初判为Ⅰ、Ⅱ、Ⅲ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立即按程序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宣布进入或解除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按程序立即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现场指挥机构与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或上级要求,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机构职责: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响应措施开展电网恢复、保障民生、维护稳定、舆情处置等工作,向市、县级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电力企业
各电力企业(包括电网、发电企业等)要成立应对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在各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及时抢修恢复电网和发电机组运行。
重要电力用户
做好生产调整、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方式的保
安工作。
信息联络员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沟通、业务协调、指令传达等工作,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告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专家组
市、县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地震、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4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监测和风险分析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工作贯穿电网规划、建设、运维等各个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预防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带来的危害及其负面影响。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工信、能源监管、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报预测和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提高灾害预测和突发事件预警处置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道路、桥梁、市政等建设工地的监管,依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杜绝因外力破坏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
预警
预警分级
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预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种,分别对应平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中的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期间,大面积停电预警级别调整按照“谁发布、谁调整”的原则处理。
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工信局、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当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工信局及时组织有关电力企业和专家进行会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预警,必要时通报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市人民政府。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准备。
受影响区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
应立即向市工信局或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报告,在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同时报告上级集团总部。
市工信局或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对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市工信局立即报告市政府,同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立即按程序向省政府报告。对初判为一般和较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当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由国家层面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对Ⅲ级事件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Ⅳ级事件应急响应由受影响区域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
事件报告
(1)Ⅰ、Ⅱ级事件报告:
发生Ⅰ、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并影响或波及到我市时,按照省应急指挥部要求,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涉及到我市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预案,并将有关情况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Ⅲ级事件报告:
发生Ⅲ级大面积停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对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启动本级预案,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应急总指挥部和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在省电力主管、监管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Ⅳ级事件报告:
发生Ⅳ级大面积停事件时,相关县(市、区)应急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相关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在市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按照相应事件启动级别,各相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相关领导带队,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视情况就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提出援助请求。
(5)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Ⅳ级)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6)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事件通告
(1)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和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进行通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揭露谣言、澄清事实,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响应措施
电网抢修恢复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按照各级应急指挥部部署,市内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通信枢纽、节点、基站及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和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各发电企业要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水、汽、油、热供应等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维护社会稳定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涉及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铁路、城市交通设施、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加强信息发布报送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应急指挥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各级应急指挥部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1)信息发布和报送内容:大面积停电的时间、地点、基本经过、影响范围、已造成后果、初步原因和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2)信息报送时间: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事发地电力企业要立即向当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同时上报本企业上级管理部门;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在接报后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报后1小时内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并报送市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通报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组织事态评估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市级层面应对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初判发生一般或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各相关部门、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现场督促指导受影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应对工作;
(2)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根据需要请求市应急指挥部提供应对和技术支持;
(3)积极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现场工作组
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现场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受影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坚决贯彻落实;
(2)迅速赶赴现场,详细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并根据事件现场应对处置工作需要,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集应急救援队伍、技术力量、物资、装备和资金等;
(3)对跨市级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市应急指挥部或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予以协调处置;
(4)现场组织、协调、指导受影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5)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6)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工作;
(7)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市应急指挥部
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按程序及时向市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发生发展情况,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必要时请求市政府、省应急指挥部予以协调处置;
(3)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4)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5)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市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
响应终止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停电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隐患基本消除,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6后期处置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根据事件等级,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积极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事件调查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市发改委(市能源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市政府汇报,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7应急保障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市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确保应急装备始终处在正常使用的状态。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加强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人才、技术、装备支持等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力行业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和监测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不断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资金保障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8宣传、培训和演习
宣传
市工信局、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进行处置,不断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的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对全体员工的事故防范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应协调组织开展1次中心城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应协调组织开展1次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9附则
预案管理
市工信局负责本预案的评估与修订工作,按规定上报市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较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电网安全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演练和救援中发现需做重大调整的;
(6)应急预案制订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名词术语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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