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党支部引领,推动合作社发展,增强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生产能力,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和示范效应,助推乡村振兴和村集体增收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主线,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在全镇进一步挖掘"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潜力。通过努力,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明显提升、农民群众收入明显增加、农民群众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村党支部组织力明显增强,"四个明显"目标,努力形成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又实现村级资产保值增值,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为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支持。
二、目标任务
1.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明显提升。在2020年健全完善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实现合作社全部规范运行,确保全镇37个农村党支部辖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及以上;2021年,每个社区培树一个合作社示范社,到2021年底,6个试点社所在村集体经济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借鉴优秀经验,试点村传帮带全镇其他村全面确定发展路径,到2023年,其它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2.农民群众收入明显增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农民群众成为最大受益者,可以从合作社中获得土地流转收入、分红收入、务工收入,大幅度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村党支部组织力明显增强。村党支部通过领办创办合作社,建立与农民群众的经济联结纽带,将党员群众凝聚起来,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增强村集体向心力。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1.明断组织架构。由党支部领办,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社。完善党支部领办集体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合作社理事长原则上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如其党内职务终止,经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进行改选。
2.完善运行机制。合作社采取村集体独立自主经营、村集体与企业合作经营、对外承包经营、统购包销等模式,从事生产经营。结合泉源实际,积极引进和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采取企对多社的"1+N"方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3.加大扶持力度。镇党委政府整合财政扶持、土地利用、供销合作、金融支持、税收优惠、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扶持、就业扶持等各方面资源,加大对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的扶持力度。鼓励探索以村集体出资、村干部垫资、吸收社员资金、上级扶持资金,引入第三方投资、企业担保融资等单一或组合方式筹措资金,对确有困难的,给予一定启动资金。财政支持的各类项目,优先支持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实施。
(二)激活农村生产要素
1.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合。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财产权等农村各类产权测量、评估、确认,以及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成果运用。
2.推进合股联营利益联结。鼓励群众以土地、资金、劳动力、地上附着物等入股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并为具备劳动能力的村民在合作社提供就业岗位。探索"联社+分社"模式,与其他村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进行合股联营,多形式、多业态拓展合作经营范围。支持产业相近或关联合作社在自愿基础上出资设立联合社,建立健全股权分红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合作社之间形成相互配合、紧密协作、共同发展的合股联营利益共同体。合理设定合作社、村级集体、农户之间利益分成和股价比例,建立完善合作社、村级集体、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按股分红"利益联结机制。
3.推动村级经济组织多业态发展。支持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立足市场需求,深化专业分工,在合作社内部积极组建特色农业生产队、运输队、建筑队、妇女创业队、劳务队等专业组织,引导群众结合自身实际自愿加入,成为合作社下属专业组织员工,推动合作社多业态发展。支持合作社承建和参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项目,支持合作社及社员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等业务。
(三)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1.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突出镇级主导作用,以村为单位,5年为周期,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对资源禀赋、扶持政策等进行有效整合,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化实现形式,深入挖掘村级集体资源资产潜力,采取强村帮弱村、大村带小村、跨村联合、异地产业扶贫项目等方式,开发培育特色产业,发展产业融合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指导村级细化子方案,形成具体的年度推进计划。
2.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激励机制。把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比重纳入对我镇特色指标考核,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干部任期目标,对发展集体经济成效突出的村干部子以表彰、奖励,探索建立村干部经济待遇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绩效挂钩制度。对年度村集体经营收益增量达5万元以上的村,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可按不高于年集体经营性纯收入的5%和经菅性纯收入新增部分10%的资金,直接对合作社理事长和村干部进行"双重奖励",也可转化作为合作社中个人股份。
四、实施要求
(一)强化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的培训和交流。镇党委从2021年3月份开始,每半年组织一次村之间的相互观摩评比,现场看进展、看成效,对没有行动或行动较差的党支部约谈提醒,对进展较快、成效较好的党支部通报表扬,给予相应政策倾斜扶持。
(二)规范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运行和发展。2月底前各村按程序将换届新上任的村党支部书记选为合作社理事长;并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项目,对需要做哪些工作、做到什么程度、由谁负责,逐个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节点,把任务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分解到月,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的联系包保和指导。实施领导定点联系,由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各村由包保领导负责;每月由党委书记牵头,召开"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月度工作例会,党委书记每月至少到联系村实地指导一次。组织、农业等有关部门要靠上包帮指导,帮助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镇党委把"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纳入乡村振兴的总体规划,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全域提升的重要抓手,在规划、产业、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统筹力度,形成推进合力。研究制定推进方案和具体措施,抓好工作指导、调度和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引导其规范健康发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把党支部领办创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作为对村党支部书记和党员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农村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熟练掌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办合作社等方面政策法规。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观摩学习等形式,引导示范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宣传好办社宗旨、运营模式及入社农户的权利、义务,引导农民群众算好入社前后的对比账,提高入社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强化风险防控。镇农业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各村合作社制定组织章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制度,明确成员责任、权利和义务;积极发挥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监督职能,对财务、利益分配机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村集体要与合作社签订利润收益分配协议书,规范村集体与合作社"资产、资源、资金"的合作、归属、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各方合法收益。镇党委将切实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和查处侵占集体资产行为;对确定的增收项目要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党支部领办创办合作社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以及1万元以上的重大支出等,需报镇进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审批、备案。加强审计监督,强化财务收支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及村干部、合作社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防止侵占、挪用、截留集体资产资源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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