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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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朱解镇《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立即开展生产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二、隐患排查范围
公司各部门、车间在用设备
三、隐患排查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设备的;
2、超过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6、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四、排查重点
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结合生产设备使用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检查气瓶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气瓶是否粘贴充装标签和安全警示标签,废弃气瓶是否妥善处理;已到报废期的气瓶是否依规得到处理。
除以上检查重点外,要对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检查工作采取搪塞、拖延不配合的单位,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五、排查方法
1、班组自查与车间检查相结合。要通过现场督促等方式,告知检查内容,请车间先行自查,车间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领导到位,尽职尽责,对隐患排查负责,要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并将排查出的较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予以建档、登记,上报备案。
2、排查隐患与整改相结合。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即时记录,即时责令整改,责令其限时整改。车间要写出责改计划,明确责改时间、责任人和责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公司将增加检查频次,使其确保安全。对存在严重隐患且难以整改的,要依法停止使用;对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复查和验收的,坚决不准启用和作业。
六、排查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对生产设备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要围绕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设备开展检查。要把隐患放在心里,抓在手上,做到隐患一日不清除,一日不放心,不放手。
3、要对屡教不改的车间依法从重处罚。这次安全隐患排查要以教育为主,以整改为主,以消除隐患为主;对屡教不改、屡改屡犯的人员要依法从重处罚。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第二篇】
为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保护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xx]195号)及诏政办[20xx]12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乡抓好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
本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对象是我乡在建重点项目,包括:公路交通设施、水运交通设施、重要电力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路交通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包括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乡重点项目为:县道店湖公路,隐患排查工作由陈锡文副书记牵头,会同交管站、水管站、建设所及公子店、丁寮作业区、湖内村组织实施。
(二)农村基础设施。乡重点项目为:田朴村海堤水毁修复工程、院前田朴海堤第五期强化加固工程、寻寮片区渠道和溢洪道修建和改造工程。隐患排查工作由张海潮委员、沈金平副乡长牵头,乡水管站、院前村、田朴村、丁寮水库管理处配合。
二、排查主要内容
(一)在建重大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重大基础设施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验收;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要求取证的行业)。
(二)重大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
(三)重大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
(四)使用中的重大基础设施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帐、档案、数据等)是否健全。
(五)重大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理的需要。
三、实施步骤
本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要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我乡具体情况,制定我乡重点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方案,并抄送县安办和县项目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牵头领导、单位和村(区)要按照乡政府的工作方案和本部门、本地的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将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在10月21日前报乡政府办,乡政府将于10月24日左右召开会议听取乡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情况汇报。
(三)抽查复查阶段:各牵头领导、单位和村(区)要按照工作进度,认真组织督查和抽查。复查、抽查情况于11月12日前报乡政府办。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重点跟踪督促,确保落实。
(四)建章立制阶段:认真治理已排查出来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档案资料,严格安全技术规程与标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行监控、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乡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可行的排查工作具体方案。搞好宣传发动,抓好实施,切实将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好抓实。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村(区)、乡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乡政府的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乡重点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乡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乡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隐患排查工作顺利进行。村(区)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配合工作,乡直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和参建企业及运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落实主体责任。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各村(区)、乡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突出工作重点、相互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隐患排查和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加强协调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各牵头领导、部门和各村(区)要根据隐患排查工作的阶段要求,切实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确保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和参建企业采取措施,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组织技术安全方面评审,根据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各种有效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防止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重大基础设施维护资金保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重大基础设施维护所需资金。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隐患分级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要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物资,为重大基础设施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和妥善处理,提供有效保障。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第三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属地监管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是全市各地区、各重点行业领域,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军工民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地质灾害、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金属冶炼、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监管薄弱的重点地区;突出检查问题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企业,突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一)非煤矿山。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抓好长期停用和废弃尾矿库及头顶库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加大对采空区、塌陷区监测巡查力度,做好防洪、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防洪应急措施,严防淹井、垮坝等事故。查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化要求,组织开展专家会诊式隐患排查,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矿井提升运输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敲帮问顶制度;采掘施工的矿井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转包、违法违规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是否落实露天矿边坡管理等措施和技术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岩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依法落实配套资金推进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建设;是否依法依规落实整顿关闭、停产复工验收;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由市安煤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要继续推动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情况,严格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消除重大隐患。要盯牢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减少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的独栋厂房作业场所作业人员。严控检修、维修等重点作业环节,实行企业动火作业管理提档升级,关键部位的动火作业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批,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现场监控,保证检测检验到位、应急装备到位以及救援人员监护到位。
责任单位:由市安煤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等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分工配合。
(三)军工民爆。要重点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民爆作业企业、易制爆危化品企业的安全检查。以坚决防止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为目标,以购买、运输、生产、储存、保管、使用、报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为重点,以重大危险源及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管理情况为主要整治内容,查是否使用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生产系统生产包装炸药和在地面站混制成品炸药等行为。建设现场是否存在混装炸药生产系统、混装炸药、非法购销混装车及配套设备、非法购销硝酸铵的行为;是否存在超许可品种、数量、期限(无证)生产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存在“四超”和“三违”行为。
责任单位:由市经信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别做好相关排查整治工作。
(四)建筑施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设备、临时用电、现场材料等巡查登记工作情况;检查脚手架、基坑支护、起重吊装、安全防护等建筑施工设施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检查工人宿舍、食堂、办公室等是否制定用电、用火、防冻、防滑、防爆、防中毒等安全措施;检查原材料储备存放和消防安全工作;企业开工时,检查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技术交底和现场监控的落实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依法落实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市交通局、水务局、人防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交通运输。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校车、包车客运和危化品运输为重点,强化客货运驾驶从业人员资格审验等源头治理。查是否存在违法办证、审证等行为;查是否落实防雾、防风、防低温等应急救援准备工作;长途客运企业是否严格落实4小时休息制度和凌晨2点至5点停运或接驳运输制度;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是否按照要求配备协管队伍,并实现管控率和覆盖面的落实;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存在“四非”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临时占道封闭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公路、涵洞、桥梁等专业化养护及路面病害处置是否符合要求,灯光、照明、限速和逃生指示标识等安全设施是否配套齐全。严肃查处“包而不管”、“挂而不管”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等运输企业,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非法营运、非法超限、违法占道、涉牌涉证、货运超载等违章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市交警大队按职责配合。
(六)城镇燃气。要突出城市老旧小区、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单位,持续深化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城镇燃气经营单位落实入户检查、宣传教育责任,严厉打击未经检测充装、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一要查清燃气气源厂、储罐的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情况;二要查清燃气老旧管网长度、走向、埋深、使用年限、管材类型、老化程度;三要查清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管网点位、长度、占压形式;四要查清城镇燃气管网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是否有难以发现隐患的隐蔽工程;五要查清燃气老旧管网和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管网治理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六要查清室内燃气管道穿越情况,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情况,燃气灶、燃气表、燃气热水器安装情况,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情况。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七)消防。要集中开展全市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组织力量对商场、市场、车站、文体场所、宗教场所、养老院、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学校、医院、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等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切实落实责任,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逐家排查隐患、逐项整治问题,逐个登记在案。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
责任单位:市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市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局、财政局、供销联社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配合。
(八)人员密集场所。针对商场、火车站、学校、医院、大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消除一批影响安全的火灾、踩踏隐患和问题,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及踩踏事件。要严落实群众性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市文体局、教育局、卫计局、外经局、供销联社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九)地质灾害。根据汛期特点,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查找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监测、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等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和建议,将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地质灾害防灾体系,复核专业技术单位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报告。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牌、单点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十)冶金建材。建立健全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煤气防护机构,保证每班至少配备两名作业人员。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保证装置完好有效。检维修作业要制定严谨的方案,在安全措施确认后方可实施作业。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要携带便携式报警仪。带煤气作业时,要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高温熔融金属作业要严防起重吊运设备发生事故,严防金属遇水爆炸。
责任单位:市安煤局。
(十一)特种设备。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监督检验;是否进行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检查小型企业和作坊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是否存在违法制造、安装、使用的行为;常压锅炉是否存在承压使用行为,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存在非法改造行为;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是否超范围充装或充装超检验周期、超使用寿命气瓶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是否按规定对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破坏性处理;是否存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超安全状况等级使用、未经检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电梯使用单位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检验超过有效期、未办理注册使用登记证情况。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同时,农业、林业、旅游、气象、油气管道、邮政快递、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8月底,分三个阶段。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各级行业和专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市、县两级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检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7月15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在此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这次专项行动任务,制定排查整治计划,要求本地区、本系统监管企业、场所、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并于xx月xx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和整治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25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排查整治方案对所监管重点企业、场所、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及问题台帐,实行即查即改,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落实责任到人,集中整改治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市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对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市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清单》和《安全生产“五个一批”统计表》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巩固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8月26日-8月31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核查。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于8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为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市安委会成立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由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煤局,具体负责此次督查的信息调度、情况汇总、总结通报、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人,精心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扎实开展好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突出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责任到岗、失职追责。
(三)务求整治实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对各部门和各地区年度目标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或在排查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进行严肃问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并实施联合惩戒;对整治效果明显、工作力度大的地区、部门要通过适当形式进行推广经验,多措并举,促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严格督导检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的检查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地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报市安委办备案,并跟踪督查督办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轻车简从,求真务实,严守工作纪律。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工作信息可随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区、各部门好的做法、工作成果予以通报。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第四篇】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的各项工作,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公司所属的项目部实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项目部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排查资料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状况;
2.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状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执行状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状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状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状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状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状况,个性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状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状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状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状况;
10.对项目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状况等。
四、职责分工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对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如下:
(一)颜景波组长为该项工作第一职责人,对该项工作全面负责。同时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落实状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状况;事故报告、处理状况。
(二)高玉岩主要负责项目部的'安全检查状况;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状况;对作业过程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状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状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状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状况;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状况。
(三)刘忠锋主要负责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状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状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状况。
(四)工作小组成员既要职责分工,各自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团结协作。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项目部立即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专门会议,按文件要求实施意见,制订项目部实施方案。针对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细化任务,分清职责,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全面动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各项目部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要把自查整改贯穿于整治全过程,结合项目工作要求和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资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自查整改阶段分三个重要时点,一是项目部以建立事故排查基础台帐为该项工作主要任务,自查自纠,重点整改安全通病。二是以“平安工地”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生产、安全工作双达标。三是切实做好项目扫尾工作,确保项目全过程无事故。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项目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工作状况及项目部自身工作状况,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
六、实施方式
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统筹领导、明确职责,自查自纠为主、上级督促为辅,全员发动,奖优罚劣”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统筹领导、明确职责。项目部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筹领导,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组织发动,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为主、上级督促为辅。项目部要明确“自查自纠为主、检查督促为辅”的指导思想,针对本方案确定的各时点的重点检查资料,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从检查、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措施、复查验收等各方面完善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按照明确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三)全员发动,奖优罚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仅仅是隐患排查小组的工作,更要发动全体参与人员,发挥全体参与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事半功倍地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项目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工作状况及项目部自身工作状况,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在此项工作中敷衍塞责的人员予以处罚。
七、工作要求
项目部要认真贯彻“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工作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项目部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制,全面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要成立项目部隐患排查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机制,用心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签订职责书的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二)切实强化事故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隐患治理计划,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职责人、整改措施,确保在短时间内隐患整治到位。项目部要定期(每旬一次)组织督查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完毕才能复工。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职责。
(三)建立隐患管理信息台帐。项目部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项目部每月23日前报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提高基础管理水平。
(四)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项目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杜绝产生新的隐患,增强事故防范潜力。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强化隐患的检查、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措施、复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构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项目部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标语以及民工学校、三级安全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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