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扫 清明祭扫活动方案(案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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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祭扫倡议书【第一篇】
一年一度清明节即将来临,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为了更好宣扬烈士崇高革命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继承发扬革命优秀传统,激励全社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全市人民的爱国热情和建设美好家园的干劲激-情,进一步把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从学精神、抓宣传、祭陵墓、重活动、促实践等多角度广泛开展革命烈士纪念活动。
一是结合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学习新时期革命烈士精神,将金华籍的先烈事迹和革命精神具体化、时代化。
二是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画)等多种方式,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为主线,着力宣扬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中的中流砥柱作用,大力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和革命先烈崇高精神。
三是有组织按秩序祭扫烈士陵墓,同时,结合重温入党誓词、向党旗宣誓等形式深化仪式教育效果。
四是开展走访帮扶烈士家属和参观驻军部队军史馆等活动,深化教育效果,用活动来吸引人,感化人,教育人。
五是结合“三严三实”要求,立足本职岗位为社会做好事,为群众办实事,把弘扬烈士精神转化为具体行动。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清明祭扫倡议书【第二篇】
广大市民朋友们:
日前,市文明办、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联合下发“文明祭扫·生态清明”倡议书。
一、倡导绿色殡葬,过“生态清明”。
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尚,更新传统的骨灰安葬观念,大力倡导生态殡葬、绿色殡葬,积极采取集中生态节地安葬方式,不乱埋乱葬,不修大墓、豪华墓,禁止售卖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倡导低碳祭祀,过“文明清明”。
摈弃祭扫陋习,倡导用鲜花代替焚香烧纸、抛撒冥币、鸣放鞭炮,不使用绢花等不易降解材料祭祀,用文明健康祭扫方式缅怀故人。
三、倡导节俭祭祀,过“开明清明”。
弘扬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观念,传承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祭祀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盲目攀比,不用超规格殡葬用品,让文明节俭、移风易俗新风尚成为治丧活动主流。
四、倡导安全祭祀,过“平安清明”。
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峰祭扫,提倡选择公共交通系统出行,驾车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增强安全意识,严禁抛撒纸钱或在城镇道路、社区楼院等公共场所和山场、林区等禁火区域烧纸、焚烧遗物祭品、燃放鞭炮,严防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广大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摈弃殡葬旧习、推行祭扫新风,用文明、环保、安全的祭祀方式,让“清明雨,绿色风,生态葬、文明祭”成为xx祭祀的新风尚、文明城市的新形象。
倡议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祭扫倡议书【第三篇】
亲爱的'同学们:
"燕子来时春社,梨花落后清明",每年清明节,人们总是以各种形式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悼念先人、寄托哀思。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展示凤景小学大学区学生的文明素质,更好地继承继承先烈遗志,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在此向全体大学区同学发出行动倡议:
一、爱护环境,过一个文明的清明节。积极树立生态环保的理念,倡导通过植树、种草、献花和诗赋、写祭文、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来寄托哀思,共同保护清洁卫生、绿色生态的自然环境,还清洁明净于清明节。积极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3—6年级的同学在信息技术课中由任课老师指导完成。登陆"中国文明网",参观纪念馆,学习英雄先烈们的英勇事迹,为先烈献花,留言,寄托少先队员深深哀思。1—2年级的同学有条件的可以在家由父母指导完成。
二、尊重传统,过一个文化的清明节。传统节日中渗透着重要的礼仪文化精髓。参加清明节扫墓、祭祖、踏青等活动中,要品读中华孝道、仁义等经典,了解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三、合理安排,过一个平安的清明节。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错峰祭扫,避免人流车流拥堵。做到遵守交通秩序、主动礼让、文明礼貌。积极确立安全和谐的意识,倡导平安出行、文明祭扫,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不违规用火,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一个平安有序的节日环境。
"清明寒食好,春园百卉开"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争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在活动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在参与中了解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增强文化自豪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倡议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清明节祭扫方案【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指导,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宣传引导、优质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认真宣传贯彻《意见》精神,围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的主题,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建立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协调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推动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规范化、祭扫方式多样化、祭扫行为文明化,大力倡导殡葬新风尚,确保群众文明祭扫,安全祭扫,努力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过一个文明祥和的平安清明节。
三、工作目标
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平安、和谐、文明、有序,提倡健康环保的祭扫方式。树立殡葬新观念,新风尚,增强群众自觉进行殡葬改革、改变不良祭祀陋习的积极性。
四、工作重点
(一)确保祭扫安全。
确保群众祭扫安全是清明节工作的核心内容。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殡葬服务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意识。特别是万水泉镇、万泉公司和共青公墓要积极联合区公安、消防、交警、工商、城管、林业等部门提前做出规划,对公墓道路交通、停车场、骨灰堂等处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各单位要制定祭扫接待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区公安、城管、交管、消防、公用事业管理处等部门在祭扫高峰期间要加大对区内各主要路口、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祭祀行为的巡查管理力度,引导群众在安全地点进行祭祀,防止火灾发生,引导绿色祭扫,净化社会生活环境。
(二)强化服务保障。
充分认识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在推动殡葬改革、特别是做好清明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行风建设月”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实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以清明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机制,主动向社会宣传殡葬改革和惠民的内容和要求,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努力提高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三)倡导文明祭扫。
清明节是加强文明祭扫宣传引导的有利时机。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推广小墓穴、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葬法,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新风尚。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等文明健康文明的现代葬扫新方式,减少因燃放鞭炮、焚香烧纸而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办量,各单位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所接受。
(四)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果。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舆论关注度高、殡葬服务接待场所人流量大的有利时机,通过展板、宣传栏、宣传资料、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在节约土地、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移风易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行殡葬惠民新政策、新做法、新经验。各殡葬服务场所要帮助群众正确区分基本服务项目与选择服务项目、殡仪馆服务与市场中介组织代理服务之间的差别,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明白消费,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通畅。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殡葬用品检查力度。
今年清明节期间,区社会事务局在共青公墓设立群众祭扫观察点。在观察点向区社会事务局报送情况的同时,镇、各街道办事处也要主动报送辖区内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以便及时总结新经验、好做法。同时,从3月31日-4月4日由社会事务局协调公安、工商、城管等各执法部门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我区的殡葬用品市场进行一次大排查,对无营业执照的商铺坚决取缔,对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全部没收并给予处罚,占道经营的进一步规范,严厉打击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1、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共青公墓对本辖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和组织行风建设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各自相应的安全保障应急方案并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月15日前各街镇、殡葬服务场所将清明期间“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报送区社会事务局。
2.今年全市在各个旗县区都设有观察点,我区今年的观察点为共青公墓,要指派专人按时报送观察点数据,并于3月31日前将观察点数据报送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连同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一并报区社会事务局1812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4月10日)
1、各相关单位要全力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合理安排人员警力,确保群众文明祭扫的交通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人员祭扫,祭扫安全有序。
2、主动联系主要媒体宣传清明节工作,实时发布清明节工作安排和各观察点群众祭扫信息,为群众祭扫提供便利服务。利用展板、宣传栏、电视广播等对“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的主题进行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方式,倡导殡葬改革新观念,让厚养薄葬观念深入人心,让文明祭扫方式深入人心。
3、自4月3日起至4月7日,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信息上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及时报告区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事务局(民政)。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4、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资讯,并对相应情况进行通报。4月5日至7日,各观察点按要求上报群众祭扫情况日报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
(三)总结阶段(4月8日-15日)
及时对清明节工作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进行总结,并及时将工作总结上报区社会事务局,以便及时汇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各单位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各部门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街道、村(居)委会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群众祭祀的管理引导工作,消除祭扫场所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万水泉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共青公墓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共青公墓要完善各项安全设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的准备工作,并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维护群众殡葬权益。
(三)做好祭扫监测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清明节期间群众开展祭扫活动情况,把握祭扫活动特点,观察点数据报送员务必在4月5日-7日按时报送《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有效。各街镇应主动报送本地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