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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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资源配置、技术支持、培训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与生态保护。下面是可爱的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农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最新4篇优秀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第一篇】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农业部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县农业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由县农业局管理的、使用政府性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国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农业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农业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县农业局长对局属农业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项目建设单位的法人代表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县农业局产业发展科作为项目管理职能科室,负责局属农业项目的规划布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小型项目或者田间试验类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开工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对项目建https:///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作出初步说明。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经县农业局统一行文,由产业发展科向上级申报。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可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编写申报材料,经县农业局专家组审定后,向产业发展科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备案,再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申报。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论、项目背景、市场供求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地点选择与资源条:件分析、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期限与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环境评价、效益与新增能力、招标方案、结论与建议等。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编写。

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审批意见,以及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均应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九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条:县农业局系统各单位(包括机关各科室、县农技中心各专业站、局属各二级单位,本制度统称为局各单位)均有争取项目的义务和职责。局各单位应加强与业务线上各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资。鼓励局各单位积极与外单位开展联合项目,但必须经长批准,并报产业发展科备案,接受局里的监督指导和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审批程序,必须获得农业部或省级主管部门相应的批复文件。同时在实施前,还要办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程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和土地使用审批等手续。

第十二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五制”,即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竣工验收等制度。同时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十三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仪器、设备、材料的采购要按照农业部等法律法规进行招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确需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必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低于本条:第二款(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十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六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必须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第一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暂停下达项目投资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文件,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各项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由财务审计科负责,实行分项目单独作帐、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对项目资金设立专户专账,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所有开支均应遵循“先申请、后审批、再支出”的程序,严格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二十二条: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局党委明确一名局领导组织项目实施,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负责人为项目责任人,并设置一名项目联络员。严格落实“一个项目一名责任人和联络员,一个月一次工作进度交流例会”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主动积极加强与产业发展科的沟通联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互动、灵活、高效。同时,产业发展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每个项目的联络员必须全面掌握项目情况,每月22日前向产业发展科书面或者电话报告项目投入和进度等最新情况,再由产业发展科汇总后,于当月月底向局长汇报全局的项目进展情况。

第二十五条: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自行组织自查,接受县农业局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督查和项目验收,而且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实施单位必须向产业发展科报告验收结果,并提交一份完整的验收材料存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由产业发展科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接受部、省、市、县相关部门的工作督查和项目验收。

第二十六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向产业发展科提请对项目单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再由县农业局统一行文,向上级申请对项目进行正式验收。

第二十七条:为了确保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一次性通过验收,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分工协作。产业发展科负责协调联络上级相关部门,编制项目验收材料汇编,汇总整理项目档案资料等;财务审计科负责获得相关单位的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文件、项目资金审计报告,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整理归集项目资金使用票据、账目等;现场监督单位负责协调施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施工阶段的所有施工和监理资料,安排布置验收观摩现场等。

第二十八条: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n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自行管理档案。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从申报到竣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所产生的文件、材料、资料等,都必须归口产业发展科统一管理。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后,再由产业发展科将项目的所有档案资料移交给局办公室,按资料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存入档案室。

第二十九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档案资料包括:。

申报立项阶段:关于申报项目或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合同、可研报告文本及批复文件,项目初步设计委托编制合同、初步设计文本及批复文件,项目施工图设计委托编制合同、施工图文本及批复文件,下达投资计划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意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文件等。

招标投标阶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县发改局对招标方案的批复文件,招标公告纸质版与网站版,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版与网站版,中标通知书,资格预审文件,中标单位投标书,中标单位技术标书,公证书等。

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或申请政府采购的文件及批复),工程规划许可批复文件,土地使用审批文件,开工报告,开工通知书,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结算书,工程监理资料,工程竣工图,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仪器设备试运行报告等。

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文件,项目固定资产移交手续,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项目资金审计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其他有关审批、调整、检验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等。

第三十条:县农业局办公室负责统筹项目宣传报道。局各单位应认真n好项目的包装工作,策划设计宣传方案,努力提高项目的知名度,为全局争取荣誉,也为以后争取更多的项目打好基础。

第三十一条:对通过了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应积极组织对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项目合作单位或个人,尽最大努力使项目最终能够实施。对正在实施或已建设完成的项目,应组织好对外宣传材料,利用各种相关场合、各种媒介对外宣传,扩大影响。

第三十二条:应积极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项目的运作情况,努力争取项目资金等支持。

第三十三条:项目宣传中必须严格财务开支制度,控制各种宣传费用,做到以最少的开支达到最大的宣传效果。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所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包括种植业项目,以及农业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态环保、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等项目。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产业发展科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修订和解释。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第二篇】

1、文本:按照标准a4纸(210×297)进行纵向左侧装订(专业装订)。

2、字体和字型(1)封面主标题:

第一行:“××年度第×批国家(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三号宋体,居中;。

第二行“×××××项目实施方案”为二号黑体,居中。其他内容为三号楷体,靠下。

(2)章、节标题分别采用小二号和三号黑体;(3)正文为四号仿宋体,采用单倍行间距。

3、项目实施方案不必以文件方式进行上报请示,但是,必须在实施方案后,附相关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核、审查意见(参见附表)。

4、项目实施方案的送审和提交,须附电子文件。

5、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

6、附件1、附件2为表格,标题和内容分别采用三号黑体和四号仿宋体。

××年度第×批国家(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公章):项目承担单位(公章):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

编制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第一章项目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区进行实地踏查、复核,界定项目区的范围,对项目实际建设位置、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支出预算、工期等指标和批准的投资计划、设计及预算进行核实。

项目总概况。

通过项目现场踏查、复核,简述项目基本情况,明确提出复核结论,填写《项目实施基本情况表》(表1—1)。

表1—1。

填表说明:请在相应表格内填写“相符”或“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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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任务及执行预算。

项目承担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实施计划与初步设计中建设任务不相符内容予以明确,填写《项目建设任务统计表》(表1—2)。

执行预算是指承担单位对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达计划文件确定的预算总额按照项目资金构成进行分解。填写《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表1—3),并对预算分解情况、预算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说明,解释分解方式和依据。

、调整情况。

如有调整应说明调整的原因、依据和过程。

表1—2。

×××项目建设任务基本情况表。

填表说明:1、经过详细核实后,请在前两行相应处填写数据;最后一行填写“相符”或“不相符”。

2、项目全部工程内容及设备购置均应填入此表;。

3、此表格式限制随意调整,确需调整时应作相应说明,如涉及“养殖水面”等表中没有的工程,可填写在最后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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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

填表说明:1、预算分解:指项目承担单位对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达计划文件确定的预算。

总额按照项目资金构成进行分解的执行预算。

2、申报预算:按照项目预算书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第二章项目组织设置。

项目领导机构。

叙述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和组建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作职责。

项目监督、管理机构。

叙述项目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作职责。要明确上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对项目及工程实行无条件的检查和监督权力。

技术指导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应成立技术指导机构(如各种小组),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和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加强技术指导。

第三章项目管理制度的建设。

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

建立严格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法人职。

责等。

项目法人(原则上是项目承担单位)对具体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负责承担,并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对项目策划、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承担投资风险。

建立项目公告制度。

针对项目基本情况公告、权属调整方案公告、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监督检查结果公告、项目竣工公告等建立项目公告制度。

明确公告的内容、期限、方式和范围等。

建立项目招投标制度。

依据有关规定,建立项目招投标制度。确定招标范围(全部招标或部分招标)、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标段划分、招标估算金额等。明确招标的组织、招标文件、招投、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一系列具体要求。确定项目领导机构对项目招投标监管职责、监督方式和监管内容。

建立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工程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依据监理有关规定,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建立严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明确委托监理的方式、监理单位资质要求,确定监理的主要工作。

内容、合同义务等。

建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按照《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须根据委托事项签订合同,完善合同手续和监督机制,合理划分各方权、责、利。使责任、义务清楚,便于履行、操作和监督检查。

在合同中必须有质量条款,明确质量责任及通过控制所需实现的质量目标,不符合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工程结算时要扣除一定幅度的价款。

合同中要明确按照项目进度分期分批次拨付项目资金。将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施工单位(承包者),明确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工序质量和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直接负责。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工序质量、质量目标、质量职责及质量监控措施等。

建立项目管理工作制度。

制定明确的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汇报制度、检查制度和勤政廉洁制度等内容。

第四章实施管理工作计划。

按照工作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后期管护等四个阶段,根据经批准的项目建设工期,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气候、农时等因素,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次序,编制详细的工作进度计划和横道图。跨年度项目要明确分年度计划和本年度分月计划,并制定合理的保障措施。

第五章权属管理方案。

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必须本着“既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土地权利,避免发生土地权属争议,促进稳定”的宗旨,结合项目区具体情况,制定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方案。

权属调整预案。

项目区内土地权属调整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的确认和项目完成后土地权属调整实施两部分。

土地权属现状确认。

包括项目区内主要土地权属类型(将土地面积按权属类别分解到具体的权属单位)、土地权属确权定界及界址点埋设情况、土地权属纠纷及调处情况、土地登记和发证工作开展情况等。

土地权属调整实施。

叙述权属调整的原则、依据、程序和具体实施措施等。

权属调整协议。

涉及相关权利人之间的权属调整必须签订协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后,要按照经批准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公平、合理地分配土地权益,并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

第六章项目监督管理。

项目监督包括项目领导机构的监督、承担单位的监督、施工单位的监督、监理单位的监督、社会公众和新闻监督等,简述监督的相应内容及形式。

在施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与支出预算和初步设计。

工程质量监督。

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简述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督的内容。

资金使用管理。

针对项目资金请拨付、财务监督检查、竣工决算编制、稽核等工作内容,提出具体监管方式。

项目检查。

按照项目实施半年进展情况报告、日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三种类型,确定检查组织形成、工作程序、检查内容、检查技术方法、检查结果处理措施等。确定项目管理者对质量实行无条件的检查和监督权力。

中间验收。

确定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阶段工程验收的`程序、验收内容和验收成果,明确验收组织、人员安排、成果(工程)接收条件等。

方案中明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有勘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签署是否同意验收意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第七章项目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

案、文件资料档案验收、工程后期管护等具体工作安排。

项目终结。

明确项目终结应具备的条件。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第三篇】

(一)成立机构,加强管理。由市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科信等部门组成三亚市20xx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由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审计,再由项目资金管理单位按进度拨付各实施单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第四篇】

根据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20xx年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院)20xx年开展教学和决策咨询工作的需要,经校(院)委会议研究讨论,制定20xx年科研课题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科研课题为重点,紧密联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省委、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特别要围绕孙政才书记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影响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节点问题,以及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发展的实践,集中组织力量,奋力克难攻坚,努力推出一批有特色、有份量、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教学服务,为省委、政府决策服务。

二、课题分类。

今年的科研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其中,重大课题4项,重点课题10项(课题指南附后)。一般课题10项,青年课题5项,可根据学科建设和省委政府的发展战略,自拟课题题目。

三、申报办法。

1、重大课题的选题由校(院)委会研究确定,并在相关研究领域的校委成员、相关教研部门的学科带头人中指定课题主持人。重大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4名,由课题负责人在校内教研人员中选定。

2、正在承担两项课题或一项校级课题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可申报。

3、同一研究内容的课题可以在不同级别、类别中申报,最后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被立项的课题。

4、青年课题只限19**年12月以后出生的教研人员申报。此年龄段的教研人员也可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5、申报课题人员要按照已有规定的要求填写申报书(申报书请登录校园网站载或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707室下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并于4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以备评审。

四、评审方式。

1、重大课题立项,不参加评审。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的评审,在校监察室的监督下严格按我校(院)有关课题管理规定进行规范操作。

2、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由同学科专家(正高职称)评审组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双向隐名评审。每组评审专家人数不低于5名。

3、评审后落选的重点课题,可根据申报条件和个人志愿直接进入一般课题或青年课题的评审。

五、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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