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工作方案整理4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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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工作方案 5

2.《"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9

3.《2022-2023"粤造粤强粤贸全球"广货促消费联合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粤造越稳"全产业链提质增量"粤拓越远"对接国内国际市场 14

4.《XX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341"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17

5.《大龙开发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2

年秋冬季全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4

街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31

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 35

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重大灾害应急工作方案 41

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46

县2022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66

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实施方案 69

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77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81

镇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89

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92

组共建工作实施方案 101

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方案 117

19.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 122

20.出台司法保障"五个大起底"行动工作方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34

21.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2022年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136

22.创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 142

23.大同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方案 152

24.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162

25.关于全街道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68

26.广西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173

27.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决战四季度工作方案 175

28.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印发建立气象科技体制改革新模式 182

29.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85

3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作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187

31.晋中市外事办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 189

32.临汾市进一步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193

33.娄底市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方案 199

3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禁塑工作方案 211

35.南阳市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2022年冬季暨2023年春季园林绿化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214

36.屈原管理区优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和行业管理工作方案 217

37.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224

38.省能源局发布《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 229

39.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 231

40.市纪委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37

41.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 239

42.我市出台工作方案常态化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243

43.云南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245

44.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 251

45.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 257

"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持续强化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全面推进"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群策群力、联防联控,深入开展"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活动,连点成片、连片成面,推动全市疫情尽快实现清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创建标准

(一)零新增。辖区内连续5日无新增感染者。

(二)严管控。辖区内密切接触者已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均已转移至集中隔离场所。

(三)秩序好。人员排查、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清洁消毒、垃圾处置、宣传引导、服务保障、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辖区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良好。

三、创建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成熟即报、即报即评、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

(一)申报。对照创建标准,"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由社区开展创建自评,填写创建申报表(见附件)。申报个数不限。

(二)审核。"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由乡镇(街道)负责,在收到申报表2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查验,出具推荐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的,及时告知原因,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报。

(三)评定。"无疫小区"由乡镇(街道)评定,"无疫社区"由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负责评定。在收到书面申报材料1日内,出具评定意见。"无疫小区"报区县备案,"无疫社区"报市社区防控组备案。

(四)发布。评定后,由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五)取消。"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实行动态管理,当社区、小区新增1例(含)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或者出现阻扰防疫人员工作、抗拒核酸检测、逃避转移隔离、隐满接触史、造谣传谣等较严重情形,取消"无疫社区、无疫小区"资格。

四、防控措施

"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原则上按低风险区管理,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居民可在辖区内活动,但人不出区。

(二)现有的商场、理发店等生活保障场所可逐步恢复运营。

(三)尽量少聚集,麻将、坝坝舞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密闭空间娱乐场所暂不开放。

(四)居民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凭出行条外出购物。

(五)滞留人员可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开。

(六)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入区。

(七)每3天开展一轮核酸检测。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工作由市社区防控组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他专项组加强工作指导,各区县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广泛发动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展板、喇叭广播等形式,发布"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倡议书,积极发动辖区群众广泛参与创建,引导群众加强自我防护,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接种新冠疫苗,主动报告个人涉疫事项,主动协助小区、社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守护共同的"健康家园"。

(三)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态化督查,加强工作指导,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创建标准的,立即取消认定,并由属地负责督促整改。

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开展"无疫乡镇(街道)"创建。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高风险区清零后的区县停止"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转入常态化防控。

《"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期间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取得的进展和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明确了"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重点安排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管理、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和能力建设等工作任务。《方案》既是"十四五"期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领域的专项规划方案,为未来几年的工作指明了目标、思路、举措和重点任务,也是环评与排污许可领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顶层政策文件的实施方案。《方案》与《环境影响评价"十二五"规划》(环发〔2011〕152号)、《"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95号)一脉相承,体现了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延续性,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亮点突出

《方案》以"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为主线,在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放管服"改革、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等方面亮点突出。

一是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与"十三五"期间环评改革以取消环评机构资质等多项行政许可、以"放"为主要特征所不同,"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更加重视体制机制改革,侧重精细化管理和实施的可操作性,持续释放改革的制度红利。例如对于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管理的试点,明确在产业园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平台上探索实践,既能防止随意无序简化,又能提高联动管理的效能。对于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两类建设项目,《方案》提出探索形成差异化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对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影响类项目,开展深度衔接改革试点,深化自主验收和后评价管理改革。

二是有力支持"双碳"目标。为切实履行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承诺,我国作出了"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重大宣示,并陆续发布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顶层政策文件。《方案》提出,建立"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评管理台账、支持各地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推进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相关数据统一采集等举措,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中的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作用凸显。此外,《方案》还提出组织开展减污降碳生态环境分区协同管控试点,探索构建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在产业园区层面推进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等工作,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三是着力加强监管执法。《方案》对"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各领域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执法督察等要求,包括将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排污许可证作为固定污染源日常执法监管的主要依据;通过"互联网监管"的手段,对产业园区、流域、港口等领域规划环评开展抽查、核查,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抽查;通过环评文件复核等方式,持续打击弄虚作假等严重质量问题。加强重点领域和全过程的监管执法,既为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提供保障,也为环评与排污许可相关制度有效性的充分发挥奠定基础。

四是积极谋划新领域业务。为应对"十四五"期间可能出现的新任务,《方案》进行了提前谋划和部署。例如,我国宣布将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为此,《方案》提出研究制定风电、光伏、地热等行业和项目环评管理政策及要求,避免在鸟类等野生动物重要生境和迁徙通道布局,推动非化石能源规划和项目绿色发展。对于共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多个建设项目,《方案》提出支持"绿岛"项目建设,做好相关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环评服务。对于我国在境外投资建设的项目,《方案》提出加强对境外项目环境风险及环评管理工作的指导服务,推动提高境外项目环境可持续性,为我国对外投资和"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供支持。

二、加强《方案》宣介和实施

《方案》是指导"十四五"期间全国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应用实施过程中,应考虑到实际管理工作集中在市县级,但市县级的管理和技术能力较弱的现状。部、省两级可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指导帮扶,各地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学习《方案》相关内容,将《方案》实施与日常管理和技术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改革方向不偏、"放管服"并重、重点任务顺利推进。

一是深入做好宣传解读。加强对《方案》的解读、宣讲和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针对基层管理和技术队伍的指导培训。在审批管理中,要将负责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的各地各级综合行政审批部门,纳入宣讲和培训的对象中。考虑到省以下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权限的调整,在培训中,部、省可以联合以来,加大对市县相关人员的宣讲培训力度,总体来说,地市级侧重审批管理,县区级侧重监管执法。

二是有序推进改革试点。《方案》中设定的多项改革措施,特别是涉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等方面的试点,总体是要在管理能力较完善、配套措施较成熟的区域有序开展,比如北京、上海、深圳等试点城市,同时要同步加强和创新监管方式。对于管理能力和技术基础较弱的地区,要避免以改革为名放而不管。

三是不断强化技术支撑。《方案》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关键技术、"污染源排放-环境质量目标-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的系统响应关系研究,以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监测、执法等系统数据联通,作为支撑《方案》实施的技术和信息化保障。在加强技术支撑的过程中,既要重视模型方法的开发,也要同步配套实践案例,特别是要让一线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看明白、用起来、管的好。

《2022-2023"粤造粤强粤贸全球"广货促消费联合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粤造越稳"全产业链提质增量"粤拓越远"对接国内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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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商务厅印发《2022-2023"粤造粤强粤贸全球"广货促消费联合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助力广东制造开拓全球市场。

《工作方案》提出,2022年11月-2023年5月,广东省将实施"2+3+N"活动,即以广州、深圳为区域核心,以汽车、家电、消费电子等为重点产业,制定N个子行动方案。广东省将开展系列产销对接活动,全力打造内外贸、产供销、上下游高效对接、相互带动的产销对接大平台,实现政策互通、空间互联、成果共创、消费共享,提振市场信心,激活消费潜力,促进广东省经济稳步增长。

按照方案,为全产业链提质增量,广东将开展"'链'接全国,粤造越稳"主题活动。针对汽车产业,组织本省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新能源电池企业等在省内外分别开展产业链配套对接交流活动,建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机制。针对智能家电及消费电子产业,举办2023年世界超高清视频(4K/8K)产业发展大会以及电器应用场景开发大赛,家电、家居、手机等产业链对接系列活动,广泛交流展示创新技术与产品,促进供需双方深度对接。针对其他产业,广东举办科技〔In〕时尚产业数字创新峰会,无纺布行业交流会等活动,推动轻工业数字化与新可持续发展、消费升级与产业转型、时尚与科技展开对话。

针对汽车产业,组织小鹏汽车、宁德时代等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和肇庆市汽车零部件企业深入对接合作,召开2022湾区汽车T9峰会暨国际汽车生态大会,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企业的生产能力及创新能力。针对消费电子产业,组织VIVO等消费电子龙头企业宣讲品牌发展历程,促进品牌提升,拓展消费市场。

最近几个月,在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等地,越来越多的广东企业正在走出国门参展。按照方案,广东开展"'展'贸全球,粤拓越远"活动,依托粤贸全球、粤贸全国等活动,支持各地政府、各组展机构、行业协会自主办展促进消费,组织企业通过"代参展"、包机、抱团等形式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有效对接国际国内市场需求,促进"粤品"国际国内市场越来越宽广。

针对纺织服装产业,我省将举办深圳时装周及订货会、第二届潮汕·国际纺织服装博览会、广东服装供应链对接系列活动及中国(深圳)国际品牌内衣展等纺织服装产业展览展会,进一步扩大区域品牌影响力。针对食品产业,落实"预制菜十条",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食品及配料博览会暨首届中国国际预制菜产业博览会、首届国际(深圳)预制菜博览会暨食品产业发展高层论坛,提升广东食品产业影响力和竞争力。针对皮革皮具产业,举办鞋类、皮革箱包、手袋及皮具工业设备等各类皮革皮具展会,拓展广东皮革皮具产业市场。

电商企业集聚优势是广东省的一大优势。借助这一优势,广东推出"'网'通天下,粤惠越爱"活动。依托国内省内电商企业、行业组织,组织电商企业、优质生产商参与广东汽车、摩托车及配件全球贸易活动周、广货全国行等,举办"国货崛起与数字化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系列活动",打造"佛山优品馆"等全省统一的线上展销活动,实现"线上+线下""到店+到家"双向融合。

聚焦年末、新年等黄金消费节点,推出"'节'汇优品,粤购越有"活动。围绕汽车、手机、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广东省组织开展2022广州国际时尚产业大会暨2022广州时尚消费节、2022鹏城品牌严选畅购活动等系列惠民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大商圈、商贸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做到周周有促销、月月有活动、季季有品牌,引导生产企业让利惠民、适时发放商超专项消费券,促进节日消费提质增效。

《XX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341"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根据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217"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传〔2022〕9号)《阜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341"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出台《XX乡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我乡在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居环境办公室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联动其他各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详细的规划,并制定出配套方案。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建设2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完成20个美丽宜居庄台环境整治。查短板、补弱项,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质量水平,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取得实效。

四、主要内容

(一)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

1.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易腐垃圾就地就近堆肥(沤肥)还田,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生活垃圾收运至县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可回收垃圾纳入供销回收利用体系。

2.改厕治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推动中心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推进。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整村、村镇一体化处理。普及卫生户厕建设,选择适宜改厕模式,鼓励进院入室,切实提高改厕质量。鼓励就地就近就农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雨污分流。

3.供水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水量、水质满足相关标准和生活需求。

4.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鼓励开展美丽庭院、清洁农家创建,加强房前屋后整治提升,有序放置农业生产生活用具,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实现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5.道路畅通。通村通组、村内主次干道等车行道路基本实现硬化全覆盖,因地制宜选择乡土材质,进行村庄巷道建设和入户道路改造建设。

6.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村内河塘沟渠水系畅通、水清岸绿。

7.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电商物流等配套设施,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建设。

8.公共环境整治提升。梳理规范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各种线路杆线,通过拆除或妥善处理村庄无功能建筑,整治利用闲置地块,打造村民共管共享公共活动空间,加强农村小集市整治改造。推进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微景观"等,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和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改善村庄环境,提升村容村貌。

9.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本地的现代农业产业,鼓励发展特色手工业、加工业,加强服务业,发展旅游业、康养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规模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吸引更多的人才、资本进乡入村。

10.长效管护机制。积极推进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管护模式,制定管用实用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村庄管护,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激励、有监督的长效管护机制,切实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二)美丽宜居庄台环境整治

选择规划保留人口规模较大的庄台开展美丽宜居自然村环境整治,在"五清一改"的基础上,开展"三大革命",通过铲一铲、补一补、清一清、整一整、修一修等开展乡村微整形,做到路肩清晰、空间隔离、巷道通透、田土平整。经济基础或群众基础较好的村庄,也可做到"六件小事",即宅间道,充分利用乡土建材,硬化村庄主干道和宅间道路;生态塘,清理村庄沟河塘渠,确保水质清洁、无漂浮物、有生态护坡;绿化树,通过高中低、乔灌草、经济树种、观赏树种、常绿与落叶相结合,形成高密度、低空间的绿化模式;五小园,即建设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药园;照明灯,道路广场边安装简单实用的节能路灯;小节点,建设好村庄微景观,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村民休闲健身场所、活动广场。形成长效管护机制,通过财政补贴、农户适当付费等办法,建立村庄环境保洁、厕所长效管护等机制,实现常态长效、长治久美。

五、主要特点

(一)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分析我乡农村人居环境安现阶段存在的根本性问题,针对性提出立足当前治标,着眼长远治本的工作措施。

(二)强化研判重大举措。始终把改善目前农村人居环境现状摆在突出位置,从根本上消除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工作机制。

(三)注重提升工作效能。强化乡政府对村、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体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提升工作效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乡风文明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农村社会事业等工作的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相应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积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乡风文明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积极投身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发展。

(三)发挥示范引领。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扎实开展典型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此项工作严格按照《XX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341"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由乡政府制定工作方案,以会议的形式通知各部门、行政村,并要求其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

《大龙开发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区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开发区党工委同意,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初,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

二、工作目标

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网站,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战略部署和任务举措上来,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奋力谱写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三、宣讲重点

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

聚焦到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重大成就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上;

聚焦到把握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上;

聚焦到中国式现代化在理论和实践的创新突破上;

聚焦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

聚焦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信赖的领导集体上;

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上。

四、宣讲主体和方式

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讲;

开发区宣讲团集中讲;

理论宣传二人讲;

融媒体平台创新讲。

2022年秋冬季全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XX同志在党的二十大会议期间参加XX省代表团讨论时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党中央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师生关心的问题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着力点和出发点,着力整治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有效遏制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发生,改善全区校园安全工作形势,按照《XX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关于印发<2022年秋冬季全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XX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2022年第四季度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为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突出重点、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多方参与、职责清?晰、措施具体、综合施治"的工作思路,深入分析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整治威胁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风险隐患,实现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内容?

(一)交通安全整治。一是使用校车的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到使用许可手续齐全,校车驾驶员资质合格,对驾驶员进行入职审查,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完善校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线路行驶;二是加强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和提示,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拼装车、报废车,发现校园周边有超载和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三是完善校园内交通标识,规范学校教师车辆停放区域;四是交通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坚决打击涉校涉生的超员、超速、非法营运等非法行为,完善冬季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等方面工作。

(二)校园周边治安防范。一是按要求建立"1+N"护学岗机制,落实护学岗人员和责任,制定工作制度,配备必要"护学岗"执勤所需物资,做到上放学时段学校大门"三见警";二是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路面减速线、振动带、减速板等安全设施;三是结合实际完成学校大门防冲撞拒马、水泥墩、升降柱等防撞装置建设;四是配齐学校警务室"八小件",保安员持证持械着规范保安服上岗,规范使用"十种"表册,"五项"制度规范上墙,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六步聚"管理;五是完善法治副校长聘任手续,在校门醒目位置悬挂法治副校长岗位工作牌,派出单位是否及时安排法治副校长与学校积极对接并到学校开展工作;六是排查校园周边"五类"高危人员,并建立排查台账;七是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开展非法出版物排查,开展反邪教教育、扫黄打非等工作;八是落实校园命案风险防控措施,开展教职工婚恋矛盾、邻里纠纷、家校矛盾等排查化解,落实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障碍患者防范措施;九是一键式报警器安装到位并能正常使用,校园监控重点部位图像储存时间是否达到90天,其他部位是否达到30天。

(三)预防性侵害专项整治。一是制定防性侵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性侵"八个一"要求;二是学校哨兵女教师、班级生活女教师、班级信息员(一般为女学生)设置齐全,明确哨兵女教师、班级生活女教师工作职责,能够正常履职;三是哨兵女教师对全校教职工开展二级培训,每月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防性侵文件会议精神;四是对临聘教职员工实行全员入职审查。

(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一是组织教职工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学校建立健全预防校园欺凌体系和处置机制,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信息员等,广泛开展校园欺凌霸凌线索排查。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学校要开展老化、裸露电线排查整改,使用电器功率要与线路、开关、插座匹配;二是每学期聘请专业人员对用电用气情况排查一次,线路要进行穿管保护;三是学校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消防栓系统、疏散指示标志、消防逃生示意图,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校舍有双通道;四是液化气罐不与炉具在同一房间且距离5米以上;五是学校使用燃气(液化气)加工间,要安装报警装置,管道、闸阀要完好。

(六)食品安全隐患整治。一是学校食堂"三证"齐全,"六防"措施到位,"四区"洁净;二是严格把控食材采购、存储、清洗、加工、分餐、留样关口,卫生消毒、晨检等环节到位,各类表册填写规范;三是学校有饮水检测合格报告,学生饮用水安全达标;四是学校食堂"6T"和"色标"管理规范;五是要突出冬季特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饭菜温度,坚决杜绝给学生提供冷饭冷菜现象发;六是属地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和治理。

(七)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隐患整治。一是制定实验室危化药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落实双人双锁保管,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管理;二是有电梯、高压密闭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维修检查,购齐保险。

(八)心理健康问题整治。一是健全和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排查、干预工作机制,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XX教通〔2022〕14号)《水城区教育系统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疏导与心理危机干预制度》(水教字〔2021〕147号)文件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素养;二是学校要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三是对抑郁症学生建立台账,落实包保、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四是每月至少要上一节心理健康课;五是建立留守儿童、离异家庭学生建立台账并落实关心关爱工作;六是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动员家长将其转介到专业的医疗机构或心理援助机构进行干预或治疗,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事故(事件);七是加强学生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柔性管理学生手机,避免因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而导致发生意外事故;八是学校心理咨询室能正常为师生服务。?

(九)自建房和地质灾害整治。一是按照《水城区教育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校园安全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校舍安排隐患排查,规范收集相关资料存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鉴定,停止使用C、D级危房。全面开展学生托管和租住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将存在的隐患问题报告给属地党委政府治理;二是要加大对地处地质灾害受胁区域学校监测和巡查,发现险情要第一时间组织撤离;三是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扎实开展避险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11月24日前)。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要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工作,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2022年11月30日前)。要对照九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排查,建立完善"三张清单"(即:风险隐患问题清单、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实行边查边改。

(三)集中整治(2022年12月25日前)。要加强对整治专项行动的调度,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督促问题较多、工作滞后的学校加快整改进度,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12月31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分析共性和突出问题,善于总结经验,强化区域协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让学校安全工作从规范化向精细化推进,提高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要成立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积极分析隐患背后所隐藏的根源问题,既要消除隐患,排除风险,又要找到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根除病源。对现有的工作制度、机制进行修订,确保管用、可操作、能够发挥作用。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

(三)深入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组长单位将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各学校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部署不力、推进迟缓、隐患排查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对相关学校进行全区通报,问题纳入负面清单,作为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成员单位年终平安建设考核扣分依据。本次督查工作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具体督查时间由联络员确定,督查组成员要按时参与督查工作,各督查组于12月26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局校安办),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区委平安办并通报至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派出参与调度督查人员产生的车旅费回原单位据实报销,检查组车辆保障由区教育局统一负责调配。

XX街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策公开服务质效,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加强街道政务诚信建设,根据《天津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天津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和《2022年东丽区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和东丽区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街道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东丽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必须严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坚决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发挥信息技术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和群众沟通渠道。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勤政高效。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举措,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四是坚持守信践诺。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严格贯彻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公务人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作为。建立健全街道守信践诺机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要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诚信表率。

五是坚持失信惩戒。加大对公务人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工作人员在行政过程中懒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正、公平、交易违约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主要任务

1.认真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信用承诺标准,优化信用承诺流程,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公众号向社会公开。

2.加大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街域内居民群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3.加强政府采购方面诚信建设,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政务信息和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4.加强招商引资方面政务诚信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避免恶性竞争。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依法依规做出的政策承诺,以及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除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的,不得毁约。符合改变条款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5.将信用建设纳入人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职业道德培训,突出信念、忠诚、责任、纪律、诚信、廉洁等内容,培养公务人员高尚品行人格、健康精神追求、良好职责操守,提升公务人员信用意识。

6.加大对公务人员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曝光力度,依规取消其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公务人员的考核、使用、奖惩,要将其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公务人员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7.做好诚信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诚信街道、诚信社区、诚信执法等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弘扬诚信文化,广泛宣传街道、社区诚实守信先进典型,大力鞭挞失信行为,不断提升信用意识,培育信用文化,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提高诚信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主动担负起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职责,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推动落实诚信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诚信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紧密结合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促进诚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追责。紧紧围绕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目标任务,强化监督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

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切实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知晓率和认知度,提高人民群众参保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效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成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医保各项惠民政策,以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为重点,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宣传,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主题

此次宣传工作的主题为"全民医保、健康万家",力争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宣传,畅通全区城乡居民"亲民、便民"的参保缴费通道,营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惠民、利民"的浓厚社会宣传氛围,并通过集中宣传,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人人知晓、户户明白、人人受益。

三、宣传内容

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2〕53号)、张掖市医疗保障局、张掖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张掖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张医保发〔2022〕33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广泛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义、目的、好处,宣讲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政策,激发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

四、宣传任务

(一)定点医疗机构任务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宣传特色,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宣传融入医院文化建设当中,采取一系列宣传措施,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宣传到位。一是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宣传咨询台,制作和摆放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宣传资料和展板,由医保经办人员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二是要下乡、进村、入户进行流动宣传,通过设置宣传点、开展义诊、家庭医生签约走访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向广大城乡居民讲清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三是医院全体医护人员都要做医保政策的宣传员,针对前往就诊的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政策宣传;四是要悬挂宣传条幅,三级公立医院不少于4条,二级公立医院不少于3条,一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不少于2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1条。五是定点诊所要及时了解掌握就诊居民的参保缴费情况,尤其是老人和儿童群体,积极开展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六是定点药店要抓住居民流动量大的优势打造宣传阵地,开展参保动员,做好政策宣传,坚持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抓同落实。七是结合本级医院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制作宣传折页、宣传漫画,通过医院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政策宣传。

(二)各乡镇、街道任务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各乡镇、街道(社区)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充分利用辖区政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乡村大喇叭、制作墙体宣传广告、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宣讲工作。二是开展入户宣传。要深入村社、楼院,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宣传材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做到每户"一页、一折、一视频",让慢特病政策入户进家;结合乡村振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深入推进关爱服务行动,以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为重点,面对面向他们宣传,并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相关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宣传到户;社区网格员要在各小区楼院张贴通知,详细解释今年的医保缴费政策的变化,缴费时限,同时,对留守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还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上门服务开展医保政策宣讲,对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采取现金缴费或其他代缴方式,解决参保实际困难;三是利用集会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利用赶集、农闲期间文体活动、党员冬训等有利时机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四是针对重点对象宣传。切实发挥乡、村、街道、社区两级基层组织作用,对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特别是对特困人员、孤儿(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重点加大参保动员工作,确保参保率达到100%。

(三)医保部门宣传任务

一是通过"一页、一折、一视频"的方式,以浅显易懂的语言、简单易记的形式,深入细致的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的方式及步骤,以小视频、动漫等形式制作出来,让参保居民对参保方式及流程一目了然,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进一步方便居民参保缴费。二是举办一期参保政策培训班。精心准备课件,组织各乡镇、街道(社会)医保经办人员开展一次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围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流程、政策宣传、注意事项等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力争把全区医保专干各个打造为医保政策的宣传员;三是通过医保微信公众平台,充分发挥新型媒体互动性强、网民参与度高、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定期发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使城乡居民可以随时通过文字、语音等方式了解医保政策,获取医保信息。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要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这项民心工程。

2.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作用,压实参保征缴责任,积极开展进村入户服务和参保缴费动员工作。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落实宣传任务,营造宣传氛围,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使群众全面了解医保政策和参保意义,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各级医保经办人员要主动参与宣传和讲解,确保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在重点完成规定宣传任务的基础上,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加大经费、人力投入力度,使宣传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意保存活动的文字记载和图像资料,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监督,确保效果。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成效,区医疗保障局将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及政策宣传工作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在全区范围内提出表扬,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底考核范围。

XX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重大灾害应急工作方案

为做好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构建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按照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有关要求,细化《XX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中重大灾害应急工作组的分组分工,进一步强化防指统一组织指挥效能,进一步提高应对极端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架构

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精干高效的原则,在区防指下设综合文秘组、监测预报预警组、风险防控组、宣传和舆情引导组、抢险救灾组等5个应急工作组。

二、分组设置及职责分工

(一)综合文秘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当启动Ⅱ级及Ⅰ级应急响应时,视情提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协调区委办、区府办等相关单位人员进驻。

负责收集汇总各工作组防御应对动态信息;负责综合文稿、简报信息、汇报材料等起草,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防指领导、市防指汇报等工作。

(二)监测预报预警组

组长单位:区气象局、区农水局

成员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

区气象局负责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重要天气形势的分析预测。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水局、区综合执法局分别负责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和洪水、城市内涝等监测预报预警,并开展综合分析评估,提出防御建议,为区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发布全区雨情、水情、工情、汛情和综合预警。

(三)风险防控组

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水局、区综合执法局等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统筹协调和应急响应期间安全生产领域度汛工作。做好区防指指令起草;组织开展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风险会商研判;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做好风险提示和管控;统筹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防汛防台紧急状况下危化品生产企业、高温熔融企业、工矿企业等"停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环节的安全度汛措施。

区农水局负责小流域山洪和山塘水库河网风险防控。组织实施水工程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做好水利工程抢险和堰塞湖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指导做好水利在建工地等"停工"工作;指导各相关镇街加强山塘水库、堤防等巡查和预警,及时组织动员转移小流域山洪、病险水库、屋顶山塘受影响人员。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镇街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巡查和预警;指导镇街及时组织动员转移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受影响人员。

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局负责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风险防控。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协调市政公用领域防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城市(镇街)排水防涝、供水危机防御和应急处置;监督指导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下行式立交桥、建筑物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指导做好城市低洼易涝区域"停业"工作;指导做好供水和供气恢复工作;牵头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指导镇街及时组织动员转移低洼易涝区受影响人员。区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危房、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全区建筑工地按照防汛防台规定做好"停工"管理;指导镇街及时组织动员转移老旧房、在建工地等受影响人员。

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负责交通运输风险防控。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公路、水路设施度汛安全;指导水毁公路和航道设施的修复,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指导做好交通在建工地等"停工"工作;指导做好公路、轨道交通"停运"工作;负责区管内河交通管制,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做好防汛防台期间道路交通管控工作,指导协调灾区、抢险救援现场道路交通管控和疏导;协助镇街转移、救援危险区域滞留人员。

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统筹指导各镇街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业、停工、停运等"五停"工作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督查指导镇街按"八张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

(四)宣传和舆情引导组

组长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广旅游局等

负责统筹新闻、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负责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新闻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防汛防台新闻发布工作和相关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组织协调群众防灾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

(五)抢险救灾组

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滨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成员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水局、XX供电分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等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统筹组织调配各类救援力量、专家,指导镇街制定抢险方案和组织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筹措、下拨抢险救灾补助资金;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镇街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和应急供应;组织协调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援等工作;指导镇街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进驻要求。区防指启动Ⅲ级响应时,相关工作组视情启动进驻;区防指启动Ⅱ级及Ⅰ级响应时,各应急工作组全部进驻,集中办公。

(二)人员要求。区防指启动响应时,各单位进驻人员按规定执行,其他人员视情进驻。各成员单位要选派熟悉情况的业务和技术干部进驻,成员单位涉及多个应急工作组的,按相应的工作组职责分别派员进驻,确有需要的,可同时兼任其他组成员。

(三)值班值守。区防指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实行区防指副指挥长轮班值守制度,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

(四)纪律要求。进驻人员应坚守岗位,24小时在岗履职,服从应急工作组安排,不得擅自离岗。确需换人的,需经应急工作组长同意。

(五)保障要求。区防指办要为集中进驻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落实办公场地、后勤服务等方面的保障。

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奋斗目标,依据生态环境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修订)》《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6年)》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紧抓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碳达峰、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我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夯实生态经济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生活品质,弘扬生态文化魅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XX。

(二)工作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强化源头管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硬约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问题导向,以人为本。以解决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积极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服务方便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环境满意度。

改革创新,完善机制。深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三线一单"、河(湖)长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

党政统筹,社会参与。发挥党委、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多部门、多地区的合作和协调配合。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全民共建共享。

立足市情,彰显特色。结合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等,按照区域中心城市发展定位,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先进制造业、文化旅游业等,提升生态产业增加值比重,推动建立现代经济体系。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实施重点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经济质量效益实现新突破,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能源结构和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改善,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相协调的高质量发展体系更加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稳步推进,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美丽XX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XX年XX月底前,完成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技术自查评估,申请省生态环境厅现场核查并进行预审,为迎接生态环境部技术评估打好基础。20XX年XX月前,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迎接生态环境部复核。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1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创建动员大会。科学编制具有自身特色的《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6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专家论证,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颁布实施。制定印发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职责,广泛宣传发动,构建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创建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建设提高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6月)。各责任单位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验收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可达性分析,强化调度考核,补齐差距短板,实现各项指标全面达标。按照创建工作时序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和申报工作。

第三阶段:核查验收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按程序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技术评估申请,抓好省级预审交办问题整改落实,通过省级预审后上报生态环境部,全力保障生态环境部现场核查验收,确保如期高质量通过国家考核。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2026年12月)。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并逐年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更新档案资料、报送年度工作进展,迎接生态环境部复核。

四、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根据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情况,编制印发《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6年)》,指导全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和时序安排,细化分解任务清单,狠抓规划落实落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规划》涉及所有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以下所有工作任务均需各县区党委、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调整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市、县(区)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扎实抓好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职责牵头

3.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推进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差别化考核,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县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党政实绩考核评分标准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所占比例不低于20%。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4.河长制。加快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5.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加强政府、企业、公众沟通和协商,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法依规做好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工作,畅通公众了解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信息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到2023年底,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保持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6.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各级各部门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专项规划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7.环境空气质量。完善网格化监管网络,扎实推进减污降碳,强化源头治理,全面开展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和社会面源深度整治。加快推进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全面控制、臭氧污染,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改善,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8.水环境质量。全面实施"全域治理、全河(湖)达标"行动,大幅提升地表水优良比例。重点抓好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排污口整治与监管,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到2023年底,全市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无劣V类断面,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

(三)生态系统保护

9.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持续保持全市生物多样性优势和生物丰度指数,巩固提升植被覆盖指数和水网密度指数,全力降低土地胁迫指数和污染负荷指数,促进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不断提高环境质量指数。到2023年底,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不低于57。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10.林草覆盖率。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依法开展林地、绿地、湿地同建,科学抓好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农田林网建设。加大乡镇、村庄绿化力度,持续推进绿化示范村和森林城市建设,合理布局城镇和开发区周边开敞式绿色生态空间。到2023年底,全市林草覆盖率稳定在41%以上。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11.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依法保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乱捕乱采和破坏,全面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实现野生生物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加大对全市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管理力度,防止外来物种对我市生态系统的结构完整与功能发挥产生实质性影响。到2023年底,全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不低于95%,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不降低。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小陇山林业管护中心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1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持续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严格落实涉危产危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逐步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式监管体系。从严打击非法转运、倾倒、填埋、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全覆盖,不发生危险废物偷埋偷放污染事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1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推进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污染场地联合监管机制。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修复方案审查,加强修复过程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名录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治理修复方案,委托有专业能力单位进行风险管控效果、治理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14.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严格环境执法监管,落实污染源"双随机"抽查机制,全力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筑牢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安全底线。实施环境风险源全过程管理,完善环境风险防范资源调配体系和环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调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实现全市无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无重大跨界污染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

(五)空间格局优化

15.自然生态空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全面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坚持统筹协调、分级落实、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建立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定期监测评估和动态完善机制,促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可持续发展的高品质国土空间格局,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小陇山林业管护中心

16.加强河湖岸线保护。按照河湖保护规划明确的水域岸线功能分区及管控要求,全面建立分区管理制度,保护区、保留区从严管控,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高效利用。加大涉河项目监管力度,落实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对涉河审批项目开展全覆盖、全过程闭环监督检查。完成上级河湖岸线保护管控目标。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加强节能管理,大幅度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到2023年底,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1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推进企业节水改造,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市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到2023年底,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完成省上规定的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

19.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认真执行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严禁向淘汰类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工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执行各类开发园区新建项目供地条件,提高工业用地的投入产出率。到2023年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不低于%。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积极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依托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加快建设一批"零碳"园区和工厂,探索"零碳"发展模式,实现全市碳排放强度达到省定管控目标要求。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经开区管委会

21.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面开展,组织开展绿色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实施绿色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清洁生产型工厂企业。到2023年底,全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比率保持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产业循环发展

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提高幅度。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为重点,推动"无废城市"理念深入贯彻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促进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满足需求。全力打造好地方"无废特色",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八)人居环境改善

2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监管,重点防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严厉打击威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提高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供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强水质安全监测。到2023年底,全市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比例保持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24.城镇污水处理率。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雨污分流,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全力提升污水管网建设和小区污水收集水平。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做到园区企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重视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不断提高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到2023年底,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经开区管委会

2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严格落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优先治理渭河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区域、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鼓励城镇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对其他村庄可选择就地建设集中处理或小型分散处理设施等不同方式,实现对农村生活污水的科学有效处理。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4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

2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置系统,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逐步提高垃圾分类收集水平。对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扩建、改造,逐步淘汰规模偏小、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优化配置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立健全覆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的分类体系。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提高可回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将回收网络的建设推向社会化和市场化,并加强对过程的监督管理,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向减量化、资源化发展。到2023年底,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5%。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27.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集转运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提高可回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将回收网络的建设推向社会化和市场化,并加强对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到2023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不低于80%。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畜牧兽医局

28.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市绿廊和绿色步道系统建设,有机串联公园绿地、湖泊湿地和居民小区,着力建设城在园中、园在城中的公园城市。以绿化工程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城镇公共绿地建设。到2023年底,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人。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29.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居住建筑、其他公共机构建筑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积极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到2023年底,全市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67%。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30.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积极推进"公交都市"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的覆盖率、准点率以及有效通达性,鼓励市民乘用公共交通出行。增加公交线路和班车线路的规划建设,加大其覆盖面积和覆盖人口,分期完成公交体系建设。通过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和政策引导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公众私家车使用强度。提高公交供给能力和运营速度,推广电子站牌、移动支付等,改善公众出行体验。到2023年底,全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低于50%。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

31.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生活垃圾处理原则,建立全过程、全链条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及标准,鼓励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推动可降解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和应用。切实加强监管,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32.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建立绿色消费体系,规范绿色产品设计、生产,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回收,大幅减少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大力宣传和引导市民在消费行为中注重节约、节能和环保,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崇尚自然,注重环保,实现可持续消费。鼓励公众优先购买节水节电环保产品。到2023年底,全市通过认证的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不低于50%,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达100%,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逐步下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联社、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

33.政府绿色采购比例。党政机关带头开展反浪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在节能、节水等方面率先垂范,严格落实节能节水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有关规定。加大政府采购绿色产品工作力度,政府办公设备和用材采购优先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办公用品。到2023年底,全市政府采购绿色、循环和低碳的产品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达到95%。

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十)生态文明知识普及

34.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重视拓展利用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分年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课程列入必修课,逐步实现网络培训内容全覆盖。到2023年底,全市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组织部门认可的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辅导报告、网络培训等活动的人数比例达100%。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委党校、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

35.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推动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介,通过生态公益宣传、生态教育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加强生态环保意识教育、普及生态科学知识,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和消费理念,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到2023年底,全市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不低于8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

36.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多渠道拓宽公众参与途径,通过开展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商场、绿色展馆、绿色餐馆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及创造绿色家园的信心和决心。加强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全民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设立生态文明奖项,对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对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化建议并产生一定效益的公众给予奖励。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实行环境有奖举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推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高。到2023年底,全市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均不低于8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创建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手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党委和政府两个"一把手"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创建工作议事机制和联络员会议制度,从绿色发展、生态安全的战略大局出发,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坚持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统筹起来,协同推进,通过示范创建促进攻坚战任务完成,通过攻坚战的集中攻坚为示范创建打牢基础。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对照《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任务和责任分工表》,把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创建年度工作方案和措施,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创建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举措到位,全力抓好创建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三)加大投入力度。市、县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投入,研究制定有关生态示范市创建的财政政策,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多方联动、合力推进的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投入模式,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地域间生态与经济的科学发展。深化"以奖促建"政策,合理保障生态示范创建资金投入。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突破瓶颈短板。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主动抢抓机遇,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积极谋划争取项目,有效整合项目资金,全面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污染减排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综合效益。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相对薄弱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有针对性地统筹制定方案,强力推动实施,弥补工作欠账。

(五)营造创建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定期通报反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和巩固提升情况;及时准确地公开环境质量状况、重点监管对象信息、重点环境问题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创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加大对创建亮点和特色的宣传力度,普及生态文明知识,组织社会动员,着力形成人人参与、全社会动员的良好创建氛围和局面。

(六)做好迎检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所承担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认真做好年度创建资料报送和档案整理工作,形成创建工作年度档案资料,确保每项指标的完成有计划安排、有数据支撑、有材料佐证,接受国家生态环境部抽查和复核。

XX县2022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有保障全覆盖,现就全县教育系统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施策、多点发力、持续推进,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二、工作措施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计入目标考核分值。2022年满分分值为50分,从2023年起,满分分值为100分。计分方法为:满分分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得分。

(二)调整初级中学教学质量考核分值计算办法。从2022年开始,除被认定为不具备学习条件、送教上门和我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含唐集中学、龙亢中学、双桥中学教学点)春季招生的学生外,其他所有初三在籍学生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算为零分,计入该校教学质量考核分值。

(三)不得为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办理义务教育完成证书。从2022年开始,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不得为其办理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对于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合格的学生,可由所在学校组织补考,考试合格后,办理义务教育完成证书。

(四)调整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计算办法。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作为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计算的重要依据,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均要考虑报考率。具体计算方法另行制定。

(五)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学区(学校)和相关人员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小学阶段任何一个年级出现一例辍学,经调查,所在学区(学校)存在失职行为的,学区(学校)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学区(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并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初中阶段,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不足95%的,学区(学校)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学区(学校)主要领导当年不得评优评先。2019年-2024年,农村初中从七年级开始至九年级毕业连续三年担任班主任,所带班级中间无辍学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100%的班主任,县教育体育局直接授予县级优秀班主任称号。从2023年开始,担任九年级班主任,所带班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不足95%的,该班班主任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并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报考率超过98%的,学校要优先予以考虑。

(六)将控辍保学工作与进城遴选挂钩。从2022年开始,小学阶段,出现辍学情况的班主任,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进城遴选。初中阶段,担任九年级的班主任,所带班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低于90%的,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进城遴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超过98%的,给与加3分奖励。

(七)及时做好不能到校就读学生的评估认定工作。对不具备学习条件、延缓入学、送教上门不能到校就读的学生,各学区、各学校要根据家长意愿,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提出评估认定申请。

(八)做好因"情况特殊确实不适宜在学校就读且难以劝返学生"的认定工作。经学校劝学三次以上,村(社区)劝学三次以上,乡(镇)劝学一次以上,在县教育体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返校执行令"后,仍不能劝返的学生,认定为"情况特殊确实不适宜在学校就读且难以劝返的学生",不再追究包保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保障

各乡(镇)学区管委会、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要切实提高对义务教育阶段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动抓,班子成员分工配合,全体老师齐心合力,力争到2024年实现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XX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底线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全市"优化干部作风年"为契机,坚持党建统揽,注重统筹兼顾,突出常治长效,完善机制保障,从全县县直机关选派千名干部下沉到乡镇基层网格,充实红"祁"岗哨力量,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森林防灭火、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社会治理行动(以下简称"四大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稳定为目标,以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为抓手,依托红"祁"岗哨这一阵地,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社会治理"四大行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防范化解基层安全风险隐患,全力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九届七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祁东力量。

二、主要任务

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四大行动"集中攻坚,切实消除基层风险隐患,补齐短板弱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从根本上提升基层底线工作水平。整合县安委会、县森防指、县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县信访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统筹建立"四大行动"高效有力的指挥体系,常态化推进重点工作,有效防控重大风险,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不发生到市以上集体访、赴省进京越级上访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事件,不发生输入性疫情。

三、工作措施

(一)选派干部下乡入村进驻网格

按照"统一指挥、分块运行、上下结合、务求实效"原则,从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派千名干部下沉一线,全县367个村(社区)每村安排3名选派干部,支援村(社区)网格开展"四大行动"。按照政治意识强、工作作风实、身体素质好的标准进行选派,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并由一名派出单位班子成员带队。选派干部一经确定,须立即到指定乡镇(街道、管理处)报到,根据乡镇(街道、管理处)安排进驻村(社区)网格,参与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对突发的险情、灾情,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工作。下基层期限暂定2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今后逢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别防护期,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按照本次联点网格部署及时下沉到联点网格,配合协助做好有关重点或应急工作。下基层期间,选派干部原则上实行脱岗支援基层工作,做到一天一走访、一天一巡林、一天一值守、一天一宣传、一天一排查。

(二)配合推进"四大行动"

1.配合开展森林防灭火大宣传、大管护行动。参与开展"敲门行动""叫醒服务",督促村组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组织全体村民召开村组大会,开展防灭火警示教育和宣讲典型案例,督促每个村民承诺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会同村组干部、网格员和党员巡林督导、扑灭火情,配合乡镇、村组干部和辅警从严管控烧荒积肥农事用火、上山祭祀等,从严管控野外火源。督促护林员全勤在岗,加大巡山护林频次和密度,从早从快发现和处置火险火情。参与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开展防火道、林下可燃物清理。参与村"两委"值班值守,发生森林火灾应迅速响应,集中力量迅速扑灭,防止小火酿成大火。配合镇村干部对林区及周边居民区、重要设施等高风险点,分类制定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整治和保护方案。

2.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大防范、大管控行动。参与交通卡口值守,严格按照"一扫二看三查四验"要求,逐车逐人查验入祁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外省入祁人员落地即查、落地即检、分类管控,对中高风险入祁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落实"落地双检""无接触式货物交接"等闭环管理防控措施。配合做好入祁报备,深入村(社区)、楼栋、小区宣传疫情防控,为外省返祁人员解释好疫情防控政策。协助做好网格内在外工作、经商、求学等人员摸排工作,劝导非必要不返祁,确需返祁的提前报备并落实三天两检。参与村(社区)排查"三人组",协助做好上级推送信息排查,分类精准管控风险人员。上门查看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是否落实核酸检测、单人单间、足不出户等措施。参与社会面常态防控,督促网格单元各类主体在进出口张贴"场所码",督促市场主体安排专人值守。协助做好游泳馆、健身馆、歌舞厅、网吧等密闭性场所,以及宾馆、酒店、建筑工地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配合管好聚集性活动,对辖区内大型会展、展销促销、庆典庆祝、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进行劝导,确需举办的,督促减少人员数量,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参与全民疫苗接种工作,逐家逐户宣传接种新冠疫苗的重要性,就接种人群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应注意事项等进行科普宣传,动员网格内居民主动登记、接种疫苗。参与城区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布置、宣传动员、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参与突发情况下的流调溯源、信息排查、隔离转运、核酸检测、村(社区)防控、秩序维护等应急处置工作。

3.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参与高层建筑、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加强水利、电力、商贸、仓储物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和及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按照"五全一常态"要求,组织村组干部排查联点网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情况,协助整治无证生产经营、无证上岗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基层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配合开展社会治理大走访、大化解行动。协助开展大走访行动,定期走访村组居民,全面走访信访老户、重点信访对象以及老党员、退役军人和村干部代表,宣讲政策、释疑解惑。逐组逐户对出境务工人员摸底排查,协助镇村加大对滞留境外人员及其家属的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反诈打跨"百千万工程"宣传活动,宣传防诈、反诈知识及常见的诈骗手段和典型案例,参与推广反诈APP,指导村民加强"两卡"管理和开启来电预警功能。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教育,配合开展"护校安园""平安"清查、重点场所清查等工作,及时做好正面宣传、舆情引导。组织开展"屋场恳谈会+禁毒"、禁毒工作"敲门行动",参与普及毒品预防教育,协助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和涉毒风险隐患、群众反映突出的涉毒重点问题的排查化解,督促村民签订承诺书。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协助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对能够解决的诉求应当及时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诉求及时报乡镇统筹处置。指导村(社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预防工作机制。协助开展信访人员失控核查稳控工作。加大舆论引导力度,有效疏导和控制负面舆情。通过屋场恳谈会、群众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开展信访政策宣讲,引导信访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配合做好综治民调工作,参与发放公开信、宣讲民调工作"四知四会",发动群众参加省民调抽查,会同村干部上门指导村民完成《调查问卷》。

(三)健全机制突出实效

建立健全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调度、督查、考评。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下基层"四大行动"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工作措施,督促选派干部一项一项工作抓落实,一个一个时间节点抓推进,确保"四大行动"取得实效。实行驻点式联点,选派干部由所在单位呈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定人定点、脱岗联点,做到人员下沉到一线、责任落实到一线、宣传教育到一线、隐患排除到一线、管控防护到一线、统筹调度到一线,进一步优化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行固定式结对,由若干个县直机关单位进行结对乡镇(街道、管理处),对口支援乡镇(街道、管理处)应急处突、底线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实行融合式推进,选派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依托红"祁"岗哨,推动建立"一核引领、五化支撑"工作机制,切实建强基层党组织堡垒,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干部下基层是党委、政府抓工作的重要方法,是紧密联系基层群众、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锤炼干部能力作风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市委优化干部作风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全县上下要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看待干部联点工作,把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关键举措,坚持"沉到底、干得实、帮到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扎实推动联点网格各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XX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指挥部(具体名单见附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预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建立高效集成的指挥调度体系,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落实"四大行动"指挥部的调度指挥,坚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四大行动"走深走实。

(三)注重工作统筹。选派干部在下基层期间,接受乡镇(街道、管理处)党(工)委的领导和安排,在各自责任网格内配合做好相关重点工作和底线工作,做到在岗在位在状态。统筹整合驻村干部、第一书记、选派干部、包村乡镇干部"四支力量",保证每天至少2名干部在村,每人每周轮休时间不超过2天,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返岗。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将选派干部与镇村两级干部、联村警长统筹安排、一体考虑,原则上每名选派干部都有镇村干部同驻网格开展工作,确保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四)严格作风纪律。选派干部下沉基层期间,必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选派工作纪律要求,认真执行市委优化干部作风"九树九戒"措施,以良好精神状态、过硬作风开展"四大行动"。选派干部交通、伙食、住宿(县城区除外)经费由派出单位予以保障,不得增加乡镇(街道、管理处)和村(社区)任何负担。派出单位实行"AB岗"轮岗制度,选派干部工作业务由轮岗人员负责,保证单位正常业务开展。

(五)加强督促检查。将选派干部联点网格工作情况列入督查考核重点内容,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动各项责任措施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组织部门、纪委监委负责对权限内党员干部履责不力情况进行组织处理、追责问责,以责任倒逼推动工作到位。

XX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各项工作。根据《广德市农村地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广交安联〔2022〕1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力量开展辖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规范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行为,坚决防止发生涉及学生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乡长任元培任组长,涉及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农村建设管理办、宣传办、派出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亭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小学、幼儿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喻子俊任办公室主任,周远程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打击非法运载学生上放学的"黑校车";查处电动自行车及三、四轮车违规载人(一车3人及以上)、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车辆逆向行驶、乱穿公路;车辆乱停放、乱掉头;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摊点,学校上放学交通混乱等问题。

四、整治举措

1.强化宣传。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在全乡重要道路沿线张贴道路安全宣传标语,在各村(社区)设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宣传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课堂教育,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长微信群、"大喇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面营造保障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围绕整治重点,根据辖区所有学校周边交通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排查消除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和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校外非法营运车辆。加大涉及学校干线超载货运车辆违法查处,取缔校园周边骑路就市、占道经营等行为。增强护学岗人员队伍,引导接送车辆有序停放,及时查纠不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3.巩固提升。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开展会议调度,及时总结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五、单位职责

(一)学校: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明确细化校园周边安全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突出问题,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措施。加强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落实值日教师制度,上放学期间督促学生及家长规范交通行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责任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工作落到实处。

(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要求校车运营企业落实行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驾驶人安全驾驶知识培训。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道路安全隐患报乡工作领导组牵头组织综合整治,制定整治措施,限期整改。

(三)宣传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文明交通行为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内容,营造全社会都共同关注并维护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的氛围。

(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亭中队:负责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排查校园周边货运汽车等营运车辆对师生出行有无交通安全隐患,对校车运行线路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取缔校园周边占道经营、骑路就市、流动摊贩、乱牵乱挂、乱堆乱放等影响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协助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六)村(社区):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协助、参与乡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隐患整改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坚决把学生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全面筑牢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围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目标,各部门、村(社区)、学校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强化加强部门联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构建共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确保涉校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文明执法。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和车辆,必须严格依法给予处置。同时强化文明执法,充分考虑学生和家长的特殊性,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处罚为辅、教育为主,切实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XX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的工作安排,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持续、健康、长效的林业发展机制,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森林法》,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核心,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切实保护好新回龙的绿水青山,为助力东源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奋力当好"示范区""排头兵"建设的主力军提供高质量的生态屏障和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严守生态红线,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管辖区域内林区的安全稳定。

坚持严格考核、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目标要求

--到2021年底,建立完成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建设,初步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初步建立"林长制"考核办法、"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林长制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建设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构建以党政领导为核心、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到2025年,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建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的现代林业治理体系,构建起我镇高质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实现"绿美新回龙"的建设目标。

--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效果愈发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持续增进,实现山青林茂景美、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依照上级指示,经镇委、镇政府决定,分别成立镇级林长制和村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1.镇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第一林长:XX(党委书记)

林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林长:XX(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XX(人大主席)

XX(党委副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

XX(党委副书记)

XX(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XX(党委委员、副镇长)

XX(组织委员)

XX(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XX(纪委书记)

XX(人大副主席)

XX(副镇长)

XX(副镇长)

2.村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村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村支书担任林长,村两委担任副林长。

新回龙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回龙镇林业工作站,由赖伟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林长制工作,由林业站许帆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林长办日常工作事务。

(二)工作职责

林长职责。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奖惩,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或计划,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等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保护管理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监督管理,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镇级林长每月对责任区域巡查一次,村级林长每周对责任区域巡查一次。

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村级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整理汇总。

林长会议职责。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制定林长制的总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落实监督情况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强化森林、湿地用途管制。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促进野生动植物种群可持续发展。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确保全镇生态公益林面积相对稳定,完善生态公益林区域差异化补偿机制,推进公益林信息化管理和法治化建设。科学制定实施新回龙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各项规划,筑牢生态屏障、守护绿水青山。

(二)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坚持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桉树林改造相结合,推动实施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工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森林抚育,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提高优质木材储备和供给能力。加快推进桉树林整治,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筑牢生态屏障。

(三)强化森林资源灾害预防治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管理、火源管控、信息技术、经费保障、监督考核等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保护林业生态安全。

(四)创新森林管护机制。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整合农业水务服务中心、林业站等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基层监管员队伍,构建村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森林资源管护模式。充分调动林地、林木经营者的积极性,明确其管护责任。

(五)创新推进"智慧林长"建设。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成果以及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集资源管护、科学决策、责任制考核于一体的高效共享"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全镇林业信息化系统互联、数据互通,实现林长"一网通管"。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宣传、监督林长履职、全民参与治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公众的引导,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激励性的监督举报机制。

(六)强化依法治林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制定林业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营造依法治林良好氛围。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各类破坏林业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进度安排,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成立镇级和村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镇级及村级年度支出计划,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研究落实关于林长制生态建设的各项部署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工作协调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工作约谈制度,约见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倒逼责任落实;健全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严格督导考核。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和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奖优罚劣,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四)夯实支撑保障。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资金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确保生态、林业建设等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探索森林保险和林业信贷业务。强化林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护队伍和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夯实林长制实施的基层基础。积极培育林业科技实体,加强林业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加强林地土壤污染防治,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水平。

(五)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镇居民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

XX镇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镇平安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群众认可度、满意度和安全感,突出"平安建设人人有责,社会平安人人共享"这一主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评选137个"平安家庭",3个"平安村(社区)"。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上旬-8月上旬)

各村(社区)要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支书为组长的班子,充分利用屋场恳谈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层层召开动员大会。

(二)深入推进(8月中旬-8月底)

1、开展以下平安建设工作:①坚决与盗抢、黑恶势力、吸毒贩毒、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卖淫嫖娼、青少年违法犯罪、电信诈骗、参与邪教组织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资料,配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②防备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③清理整顿网吧,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力度;④各村(社区)成立义务治安巡防队伍,开展治安联防巡逻。⑤发挥法律明白人和湾村明白人的作用,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科技进村、进校园活动;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⑦改善各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做到有办公场所、有人员、有台账、有硬件设施、有工作经费。

2、积极组织各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①以组为单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形成共同遵守的村规民约;②开展法律知识进家庭、进单位讲座,提高党员干部群众、职工的法律意识;③组织各种活动促进家庭之间、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④组织青少年开展"讲文明、懂礼貌、树新风"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培养新一代四有新人;⑤教育各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防范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发挥各级网格长、网络员、党员、组干部的作用,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⑥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火灾、溺水、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等事故发生。⑦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增强村民的保洁意识,培养村民良好的生活习惯,为推动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三)民主评议(9上旬-9月底)

1、平安家庭评选在9月25日前完成。评选流程:宣传发动→以组为单位推荐平安家庭名单→以村(社区)为单位将推荐名单并在村(社区)内公示→村召开党员组长、群众代表会议民主投票→确定平安家庭名单报镇批准授牌并发放奖品。

2、平安组评选在9月25日前完成。评选流程:宣传发动→全体村(社区)干部测评→在镇公示→表彰。

3、平安村(社区)、单位评选在9月30日前完成。评选流程:宣传发动→全体领导小组测评→在镇公示→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把平安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平安建设工作达到预期效果。被评为平安家庭发放平安家庭门牌和奖品,被评为平安村(社区)奖励600元并发放奖牌。

XX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要点

(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具体如下:

1.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涉及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的事项,要建立并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依法公开财政财务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虚假信息和不规范问题,通过人大公报向社会公开审计和审计整改情况,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审计发现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镇审计部门牵头落实)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镇村镇建设管理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4.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镇村镇建设管理所、镇财政所分别牵头落实)

5.推进预决算公开。推进镇级使用财政资金的村(社区)和单位预决算公开,明确各村(社区)和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和单位预决算,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表、专项转移支付分镇县市表等作为基本格式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运行经费等情况,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实际扩大资金公开范围,镇、村(社区)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镇财政所牵头落实)

6.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与市级、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镇宣传部门牵头落实)

7.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于11月底前基本完成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并集中展示、动态更新。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动态调整和及时公开工作,公开清理规范后的镇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公开目录清单并动态更新。(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8.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9.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全面梳理、公开政务事项目录,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加大办事平台整合力度,完善网上办事数据流交换平台,推进全镇政务服务网建设。(镇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推进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镇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10.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11.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重点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相关政策公开,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镇财政所牵头落实)

12.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以及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情况,定期披露企业经济运行主要情况。督促国有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信用公示暂行条例》,在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企业商用秘密的前提下,主动公开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镇财政所牵头落实)

13.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各村(社区)要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贫困村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镇扶贫办、民政办牵头落实)

14.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基本数据发布工作,主要包括城乡低保人数、保障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特困供养人数、资金支出;临时救助人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县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镇民政办牵头落实)

15.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的宣传工作,深入企业和社区宣传稳岗补贴、补保补贴等政策。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创业就业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招聘信息与市、县平台联网、共享。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镇人社服务中心、镇中心校分别牵头落实)

16.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信息公开,制发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严格实施"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公开补助资金分配信息,以及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实施年度绩效评价等结果信息。(镇村镇建设管理所牵头落实)

1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加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管网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县内主要河流水质达标情况。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18.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信息公开,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内容。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镇中心校牵头落实)

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落实好《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15〕12号)的各项要求。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加大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企业的查处公开力度。(镇卫生院、镇食药监所分别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监督抽检、专项抽检、应急抽检、风险抽检等抽检计划、进展、结论、汇总分析、风险解读等信息,汇总公布不合格产品处理及涉及生产经营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和典型案件信息,有针对性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镇食药监所牵头落实)

(二)扎实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原则,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同步制定宣传解读工作方案,不断提高解读质量和水平。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在提交报批文件的同时出台详细准确的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并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各媒体渠道广泛发布。政策解读要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切实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镇党政办牵头落实)

(三)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及时借助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村(社区)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新闻发言人",要迅速上报、快速反应。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镇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各部门具体落实)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程序,公布受理的事项目录、申请程序、办理时限等。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对涉及多个村(社区)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镇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各部门具体落实)。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班子成员分管该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并对外公布,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门制度,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要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二)不断深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健全投入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各方面保障。要建设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的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的作用,使公开的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使公开的各项服务更便民利民。

(三)严格台账责任运用,加强监督考核。结合我镇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镇党政办将对各村(社区)、单位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抽查和督办,对重点责任部门和重点领域的公开进行跟踪督办。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XX组共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推动更多行政村经营性集体收入迈入"10万+"行列,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的通知》《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及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XX范围内开展村组共建工作。现结合我XX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核心,以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为基础,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1+N"制度体系为重点,持续深化改革,强化队伍、资金、平台保障,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运行架构,实现管理制度化、运行规范化、监督数字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

(一)短期目标任务。至2022年12月底实现组账村管XX代理、整合"三资"监管部门。至2022年12月底实现全XX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相对薄弱村全面转化。

(二)中期目标任务。在全XX范围内展开"拼图式"清产核资,开辟形成集体经济增长新路径,在2023年底完成对全XX清产核资、组账村管XX代理、整合"三资"监管部门等工作。

(三)远期目标任务。建立村组共建良好发展的运行机制,推动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产权明晰化、监督多元化、运行阳光化、管理信息化,实现集体经济有新增长,"三资"底数清、账目明、收益好,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

自2022年9月开始,我XX坚持边推进边整改、边总结边完善,及时解决村组共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推动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迈入10万+。

(一)动员部署(9月中旬)

1.宣传发动。制定XX组共建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议,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村组共建工作专班。各村成立以村两委干部、小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及离职村干部等为成员的村组共建工作小组,做好组织动员、政策宣传、公示核实、组织实施等工作。

2.制定方案。各村按照《麻陂XX农村重大事项"4+2"全程纪实工作法》流程,制定村组共建暨"三资"清理实施工作方案,在充分征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的意见后,报XX财经事务中心备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并监督方案的制定及工作的实施。

(二)开展工作(9月中旬至12月底)

1.开展"三资"清理。在各村陆续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分为调查核实、集中清理、公示确认三个阶段。调查核实阶段由XX农业农村办负责开展"拼图式"清产核资,形成农村集体资源"鱼鳞图"。集中清理阶段由各村清理小组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提级管理,逐笔销号。公示确认阶段由各村将调查核实情况分类形成明细表和地图,在村公示栏、微信群、三资平台等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清查结果确认上报。

2.加强"三资"管理。在坚持组级集体资产"四权"不变的前提下,开展组账村管XX代理,组账经村集体民主议事程序后签订委托协议,委托纳入村级管理核算,组账由XX"三资"监管部门(财经事务中心)代记。整合"三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农村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农村产权交易等工作。

3.建立集体经济新增长点。XX政府负责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取适合自身发展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在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全XX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相对薄弱村(鸡笼山村、宝溪村)全面转化。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拼图式"清产核资

通过查阅合同、账面、入户走访等形式,对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等进行全面筛查,制定详细的清理措施,提级管理,形成明细表和地图,逐笔销号,并公示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认,确保清理到位。引入农村数字云图系统,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印章管理,引入智能印章柜系统,提高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化水平。(责任部门:财经事务中心;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办、财管所、各村)

1.明确清理范围。(1)资产资源。资产类:村集体(含自然村、队组)所有的账内、账外资产全部纳入清查范围,并进行登记。固定资产的清查,要按照用途、类别进行清查核实;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申报处置。货币资金清查,要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对于不相符的要查明原因,发现白条抵库要详细列明每笔支出的内容、金额、发生时间及未入账原因。资源类:对未确权到户的村集体耕地、建设性用地、山林、四荒地、水面等资源详细登记面积、空间位置、权属和经营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重点查清被私占、乱占、无偿使用的集体资源。(2)债权债务。在2021年债权债务清理基础上,对村集体账内账外、债权债务进一步清查核实,建立债权债务台账。重点对农户(单位)欠村集体承包(租赁)费、村集体欠农户(单位)的各种押金及项目工程款进行全面清查,并建立台账。(3)经济合同。对除集体土地依法承包给家庭经营合同以外的所有书面和口头经济合同进行清查核实。按照合同名称、承包(租赁)人、承包(租赁)期限、承包(租赁)金、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履约情况、是否招投标等内容进行清查,建立健全村级经济合同管理台账。重点清查口头合同、程序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期限过长、价格显失公平、随意转包变更、违规变更用途、拖欠承包费(租金)等问题合同。

2.严格分类处置。(1)针对清理的资产资源。对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或调整账目;长期借出或未按规定手续租赁承包的,要清理回收或补办手续;对侵占、私占、无偿使用集体资产资源的,村集体要依法收回,按程序重新发包租赁,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已经建设完成投入使用但因各种原因未确权的资产,由XX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界定、移交,一时难以界定或移交的,要制定明确的管理使用办法;对白条抵库,要查明原因、时间、背景以及发生时的财务管理规定,并进行处理。(2)针对清理的债权债务。对已确认的农村债权债务,按照具体分类,制定详细的清收化解方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清收、偿还;对年代久远、欠款人无法确定或已死亡没有法定继承人等特殊情况,可履行民主程序后核销;对低保户、贫困户等特殊人群,由村集体统一研究后可以实行减免,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报XX清理工作专班审批同意后实行。(3)针对清理的问题合同。要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整改完善问题合同。对承包租赁费过低、显失公平、严重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通过协商进行适当调整,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对长期欠缴承包租赁费的,要依法催缴,拒不缴纳的,除应继续追缴外,依法解除合同并重新发包租赁;对合同承包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的,要双方协商、通过修改租赁期限或者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合同进行规范;对合同条款缺失、含糊不清、表述不确切的,采取签订补充协议、修订完善有关条款或重新签订合同等方式进行规范;对双方认可且实际正常履行权利义务的口头协议,按照规范合同文本签订书面合同;对不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资产资源用途的,予以纠正;承包租赁方拒不配合纠正的,村两委可依法解除合同并收回,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其他违法及侵害集体利益的合同,通过司法渠道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在规范合同工作完成后,以村为单位建立经济合同登记簿,监督合同履行。

3.扎实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制定出台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监管服务机构,分类处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山塘、水库)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林产品所有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设备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资源使用权以及农村集体所有房屋和场地出租、农村集体所有房屋出售等事项,明确应进入县交易中心交易的范围和规模。明确交易方式和程序,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竞价应当作为主要交易方式,对公开招标程序、邀请招标程序、协议转让程序、拍卖程序、挂牌程序予以明确。对禁止交易情形、中止交易情形、终止交易情形、交易结果无效情形等予以明确。

(二)实行组账村管XX代理

在坚持组级集体资产"四权"不变的前提下,现有各村民小组银行基本账户不变,各村实行组账村管XX代理,组账经村集体民主议事程序后签订委托协议,委托纳入村级管理核算。(责任部门:财经事务中心;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办、财管所、各村)

1.组账纳入村级账内核算。村民小组账目经村集体民主议事程序,委托村委管理核算,组账由XX"三资"监管部门代记,保留村小组银行基本账户,执行统一的农村"三资"相关管理制度。村设组账报账员(原则上由村报账员兼任),负责报账、日常财务统计;应收应付款明细账、资产资源台账的登记等。

2.支出实行村审批XX审核。村民小组所发生的小额支出(数额标准经村民主议事程序讨论决定),经手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并在原始凭证上注明用途和签名,经本组理财小组审查、组长同意、村监会审核、村书记审签后,报账员方可办理支付。大额款项(由XX确定标准)支出,经手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并附村民小组户主会议记录,经本组理财小组审查、组长同意、村监会审核、村书记审签后,由村报账员报XX"三资"监管部门办理审核支付。原则上组级财务实行按月报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票据不合规、手续不完备或审核程序不到位的收支凭证由XX"三资"监管部门给予退回。

3.资产资源委托村统一管理。村民小组的资产、资源由村统一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凡属村民小组的资产和资源的处置(交易)要严格按照民主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行。处置(交易)方案须提交村民小组户主会议讨论并形成决议,经公示后,由村统一组织招投标,涉及的村民小组负责监督。合同经XX审查后,以村经济联合社名义签订,收益归村民小组所有。处置(交易)方案、户主会议讨论形成的决议、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报告、XX在经济合同正式签订前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经济合同原件、补充协议原件、经济合同公示结果等资料报XX"三资"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4.财务收支实行统一公开。村民小组财务收支账目由XX"三资"监管部门统一制作,村、组审核。每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村监会将村民小组收支账目在本组醒目的地方(村公开栏,微信群、手机APP等)公开,内容必须逐笔逐项明细公布并拍照留存,接受村民监督。

5.规范村民小组收益分配。组内收益和土地征用费分配,经村提取公益公积金后,由村民小组提供户主会会商通过的分配方案,经村级组织审核,报XX审查备案。经公示后,按财务审批程序,由XX"三资"监管部门按分配方案转账给农户,原则上收益(土地征用费)到账后当年分配完毕,最迟不超过六个月。

(三)实施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迈步倍增计划

各村根据实际,因地制宜,选取适合自身发展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如"飞地抱团"模式、"国企带动"模式、物业租赁模式、土地流转模式、工业园区带动模式、旅游带动模式、村企合作模式、职业农民经理人模式等),开辟集体经济增长新方式、新路径,选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立集体经济新增长点,做大集体经济"蛋糕",提升农村集体经济自我积累能力,大幅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责任部门:党建工作办;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办、财管所、财经事务中心、党群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组、驻XX帮XX扶村工作队)

1.鼓励"飞地抱团",壮大集体资产规模。区位条件差、存量资产少、发展空间受到限制的集体经济薄弱地区整合各级政策扶持资金与集体经济组织闲置资金,由XX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筹,通过凡征必建、货币置换、物业置换或分享租金收益等方式,跨区域在工业园区、智能装备产业园区等XX中心区、产业重点发展区集中投建或购置产业用房和经营性物业,为村集体增加固定资产,壮大集体资产规模,确保稳定收益。

2.实施"村企带动",拉动经济薄弱村发展。发挥麻陂XX洪湖村香蔬果合作社、润华农牧专业合作社等优质龙头企业、合作社作用,与全XX相关经济薄弱村开展加油站、充电站、村级优势产业、工程等项目联建联营,探索"企业+合作社"发展路径,创新开展集体经济一体化推进模式,即企业与经济薄弱村携手发展,实现帮扶集体经济薄弱村进入"10万+"的发展目标。

3.扶持物业经济发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符合规划和建设要求的建设用地,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允许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依法进行改造,加大村级集体留置用地开发力度。利用村级留用地和征地拆迁款因地制宜发展标准厂房、民工公寓、仓储物流设施、三产经营用房、二三产业市场等村级物业项目。

4.鼓励村集体主导土地流转。实行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流转土地,流转期限三年以上,村集体统一发包,并向流入方收取适量的流转服务费及基础设施维护费,增加村服务性收入。对新增连片流转土地、流转费收取率高的村集体进行补助。

5.加快发展现代新型农业。围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依托资源优势,发展现代农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村级组织在符合产业规划和准入导向的前提下,通过委托流转或股份合作等形式推进土地流转,引入现代农业发展项目。鼓励村级组织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业全产业链综合配套服务。鼓励村级组织围绕主导特色产业,购置农业设施大棚、粮食烘干、仓储等农业设施,增加农业经营性收入。鼓励村级组织依托农业综合开发、低丘缓坡地开发、低产田改造等项目,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基础设施使用有偿服务,增加租赁性收入。

6.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经济。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鼓励村级组织利用特色资源优势,发展休闲旅游产业,走"生态兴村""文化兴村""旅游兴村"等新型发展路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村级组织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依托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明,积极发展乡村旅游项目、民宿经济。鼓励特色村挖掘当地农耕文化、民俗文化,以旧修旧、以旧修故,将文化保护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规划打造"创意村落",增加旅游收入。

7.加快培育农村电商新业态。结合"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以淘宝村、电子商务专业村创建为载体,鼓励以村级组织为主体,联合社会资本、供销社等各类主体建设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和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搭建"一村一品一店"村级电商服务点,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探索开发产业型、文化型、休闲型等农村电商发展模式,促进农村电商产业集聚,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8.推进低效用地腾退转型。全力推动村级组织对低效使用的土地、厂房、仓库等存量集体用地实施腾退,有效解决村级经营性资产"低小散"问题。引导鼓励村级组织转型改造,支持村级组织兴建农贸市场、商铺店面等城乡一体新社区配套设施。加强腾退后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确保腾退村收入保持稳定、资产不断优化。适应新型城XX化发展方向,探索村级组织入股经营城市资产的路子,增加物业性收入。

9.挖掘土地开发潜力空间。结合村庄规划布点优化,全力推进农房有序集聚,推动农村集体宅基地置换盘活,为村级集体经济腾出发展空间。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潜力调查,按照"谁实施、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指导有条件的村级组织在做好项目资金测算、意愿调查和立项规划等基础上,组织或参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盘活用地指标,将土地整治的一次性收入和集体存量资产转化为村级集体经济的稳定性收入。

10.增强公共服务承接能力。发挥村级组织统一服务功能,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提供专项、配套、监管等服务,扩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空间。鼓励村级组织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创办农业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主体。鼓励村级组织围绕粮油生产,建立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鼓励村级组织建立农业科技信息、农村环境整治、道路绿化养护、河道保洁、为农便民服务等领域的专业化服务队伍,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方式,承接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加强对村级经营性服务组织的培训和指导,为农村公益事业提供便捷、高效、全方位的服务,增加服务性收入。

11.盘活经营农村集体资产。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经营权、资产、资金等按照保底分红等方式参股经营。依托工业园区产业集聚优势,支持村级组织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老校舍、仓库等各类集体资产,搞活存量资产发包和租赁经营。

12.扶持产业项目建设。统筹安排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发展现代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精品民宿等特色产业,建设美丽经济,允许村集体通过指标折抵入股、保底分红加二次分配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建设或服务配套设施项目,优先在现代农业产业项目立项支持,除优先享受产业项目补助外,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给予村集体补助。

13.支持土地开发保护。支持村集体盘活集体存量土地资源,优先申报土地开发、建设用地复垦、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等土地整治项目,年度激励政策重点向村集体倾斜,同时逐步提高村集体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补偿标准。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村组共建新格局

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把加强"三资"管理、开展村组共建工作与党组织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把党组织在各项工程中的表现情况作为党组织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XX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包村包组工作,采取"挂图作战"等有效措施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对农村工作,尤其是对集体经济的领导作用。(责任部门:党建工作办;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办、财管所、财经事务中心)

1.整合"三资"监管部门。"三资"监管部门设在农业农村办,明确分工,主要负责农村资产资源管理、资金管理、产权交易等工作;在班子分工中明确由一个分管领导统筹负责"三资"管理工作,使"三资"工作统筹运作、统一管理、规范服务。

2.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小组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小组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把更多的优秀小组长吸收入党,逐步实现党员村民小组长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探索推行小组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对农村工作,尤其是对集体经济的领导作用。完善党组织对小组集体经济事项的领导机制。对于设立党支部的小组,可推行农村重大事项"4+2"全程纪实工作法,加强小组党支部对"三资"管理、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等重要工作的领导;对于未设立党支部的小组,探索小组和小组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村级党组织领导机制、通过小组干部或小组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会议提议、村级党组织审议、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议等程序进行讨论决策。

3.实施集体经济发展"一把手工程"。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XX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包村包组工作,逐村建立村级资源库、项目库,逐村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确立发展目标、落实发展项目,采取"挂图作战"等有效措施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大力培育和弘扬集体主义精神,激发村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人翁意识,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村强民富打下牢固精神根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村组共建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XX党委书记任组长,由XX党委副书记、XX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委、党建办、农业农村办、财管所、财经事务中心、自然资源所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村组共建办),办公室设在财经事务中心(原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定期汇总分析"三资"管理情况,研究制定完善集中清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推行组账村管XX代理、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票据规范管理、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规范村级报账员管理、规范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规范村级小微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等"三资"管理制度,破解整改"三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三资"检查考核等。各XX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村组共建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细则,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XX村组共建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培训。XX纪委监委、党建办、财管所、财经事务中心、农业农村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指导、服务等工作。XX要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体监督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村级党组织负责人是本村集体"三资"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村"三资"管理负总责;经济合作社社监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是村集体"三资"管理日常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三资"管理监督负总责。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对每一项具体工作出台实施细则,确保试点工作展得开、落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XX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建立相关台账。县村组共建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抽查,督促各XX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形成"XX一月一自查,县级一季一抽查"的长效监管机制。对问题较多、重点整改的村,实行跟踪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加大考核力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列入XX政府对各村、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各XX要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村干部考核奖励、评先评优挂钩。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通过巡察、审计、检查、信访、举报受理中发现、查实违反村级财务和"三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方案

按照XX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安排,根据《中共府谷县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及《XX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如下督导工作方案。

一、督导时间

此次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至今年年底集中开展,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之后常态化开展,原则上至少开展5次督导检查工作。

二、督导内容

督导工作主要聚焦"四比四争当"活动这一抓手,重点督导以下八个方面内容。

1.安排部署情况。

(1)看是否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

(2)看是否是否认真制定重点任务具体实施方案、相互配合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3)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具体抓手、工作原则、推进思路、工作任务、总体目标是否切合实际,切实可行,问题导向是否鲜明,规定动作是否安排到位,自选动作是否有特色。

(4)看宣传引导工作到不到位,大力营造转作风、树形象、重实干的浓厚氛围。

2.学习教育情况。

(1)是否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对学习教育的基本任务、重点内容、具体标准、预期效果等是否有明确设定。

(2)党员干部是否认真落实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效果,是否把个人学习与党组织要求、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达到以学提能、以学促干、以知促行。

3.查改问题情况。

(1)看是否通过自己找、相互提、组织查、领导点、群众评相结合的方式,找准找实在学习贯彻、工作推动、破解难题、工作标准、具体执行、日常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2)看是否建立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夯实了工作责任。

(3)看是否扎实做好整改,任务是否清楚、活动开展了没有,是否建立"发现问题一整改落实一情况反馈一总结评估"的闭环机制,整改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

4.专项治理情况。

(1)看机关效能方面是否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运转流程,提髙服务水平。

(2)看营商环境方面是否牢固树立"围着企业转、跟着项目跑"的服务理念,实现管理向服务转变、被动向主动转变。

(3)看重点民生领域方面是否解决教育领域、医疗领域、食品安全、交通出行、住房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长期存在的问题,切实推动民生领域问题整改。

(4)看安全环保领域方面是否抓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综治项目整治、水土流失治理、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筑牢安全环保防线。

(5)看历史遗留问题方面是否全面梳理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实行一项问题、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扎实做好问题排查化解。

5.考核评价情况。

看是否坚持以工作实绩作为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标尺,注重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高质量项目建设、风险防范化解、文明城市创建等重大任务中查实绩、看作风。

6.鼓励激励情况。

(1)看在加大典型选树力度方面,是否注重从基层一线、重点工作落实、急难险重任务发现,多角度进行考察了解。

(2)看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方面是否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心理疏导,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7.惩戒问责情况。

(1)看是否综合运用信访举报、群众反映、开设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举报服务热线等方式掌握干部作风表现情况。

(2)看是否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运用提醒、问责等手段,综合考虑考核、研判等情况,依纪依规做出处理。

(3)看是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8.建章立制情况。

看是否健全作风问题发现和解决、干部作风评议、良好作风养成等制度体系,是否严格执行制度。

三、督导方式

1.随机抽查。釆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各村组和各机关站所开展督导工作。

2.明察暗访。围绕各村组和各机关站所整改台账,通过实地走访和网络舆情等真查实访干部作风建设成效。

3.查阅资料。查看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记录,查看工作开展等情况。

4.参加会议。督导检查组提前做好对接工作,全体成员要有针对性地参加单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有关会议。

5.严肃问责。对专项行动中敷衍应付的人和事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移交有关单位。

6.及时报告。督导检查组围绕督查内容落实情况形成督查情况报告,及时汇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主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为镇党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决策提供建议。

7.工作总结。每次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导检查组要形成总体工作总结,上报镇党委。

四、督导要求

1.切实提高站位。此次督查是贯彻省委、市委、县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和落实县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是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切实提髙督查工作质效的有益探索。

2.认真履职尽责。督查小组要认真做好统筹调度、督查路线规划和人员分工;要结合督导内容,明确实地督导侧重点和问题焦点,掌握督导的关键环节和发现问题的具体细节,确保高质高效。

3.坚持问题导向。从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具体问题入手,做好资料收集、数据统计工作,对收集掌握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核实,通过零距离接触相关人和事,准确掌握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4.突出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对象提出差异性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防止"一锅煮"、"一刀切"。

5.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用实际行动转作风、树形象。督导结束后,要及时梳理、汇总相关督导情况,围绕督导内容形成工作报告。

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

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机制

(一)建设老旧小区信息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梳理完善全市老旧小区基础信息,将"十四五"期间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按照产权性质、改造需求等情况分类落图,加强市区统筹、部门协同,实现信息共享、政策集成、业务联动,逐步形成涵盖老旧小区治理、改造、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平台。

(二)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综合治理。坚持"先治理、后改造",明确老旧小区内违法建设、地桩地锁、开墙打洞、群租房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等综合治理标准。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影响改造工程的应在改造前拆除。通过"自拆、帮拆、劝拆"等形式,拆除影响改造工程的外窗护栏,保障节能改造工程质量。全面拆除地桩地锁,治理开墙打洞和地下空间违规使用,对群租房进行动态清零。

(三)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管理。全面开展老旧小区体检,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力争在2022年底前将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全部纳入改造项目储备库。各区结合体检结果、本区财力、群众工作情况和居民诉求等实际,对储备项目分批申报列入改造实施计划,并动态调整。加快推进危旧楼改建和简易楼腾退项目,每年按照不低于基础类改造总量20%的标准推进抗震、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加大力度推进改造周期短、当年能见效的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公共区域市政专业管线改造、适老化改造等单项改造项目,支持实施环境整治项目。合理安排实施计划和施工工期,减少雨季施工、冬期施工。

(四)创新以改建方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制。可将老旧小区中危旧楼房集中连片、危旧楼房与平房交织,以及部分建设年代较早、建设标准不高,虽可通过加固方式改造但居民改建意愿强烈的项目纳入改建范围,实施改建带改造、解危带改造。建立居民出资、政府支持、产权单位履责、社会资本参与的资金共担模式。改建项目应当不增加户数,可以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适度改善居住条件,可以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由区政府统筹用于补充社区配套短板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

(五)分类细化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和标准。按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标准和技术导则,明确13项基础类改造内容,将楼本体节能改造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区内供水、排水、供气等老旧管线改造作为重点优先列入改造菜单,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砍伐老树,守住现状绿化率不得降低等底线要求;细化11项完善类改造内容,将居民需求强烈的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加装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消防设施等作为重点优先列入改造菜单,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自行车棚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明晰12项提升类改造指引,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利用拆违腾退的空地和低效空间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补建养老、托育、体育、社区食堂、卫生防疫、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

二、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多方参与机制

(六)建立政府统筹协调机制。各区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统筹,有关部门分工落实,街道(乡镇)具体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七)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坚持党建引领,推广通州区"六组一队"、石景山区"三问于民"、大兴区"由一传百"等经验做法,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深入做好群众工作。鼓励改造项目相关各方成立临时党支部和工作组,建立多方参与、沟通顺畅的全过程协商共治机制。在街道(乡镇)、社区统一组织下,充分发动居民、党员干部、志愿者等,开展好意见征集、宣传动员、秩序引导、矛盾调处、文明施工、质量监督等工作,协调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等相关单位与居民做好沟通协商。拓宽征集民意渠道,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安居北京"公众号、北京业主决策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获取意见建议、回应居民诉求。

(八)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鼓励市、区属国有企业通过"平台+专业企业"模式统筹社会资本参与、存量资源利用、规模化改造、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物业,推动"治理+改造+运营"一体化实施。各区可将街区、社区内老旧小区打捆实施,推动项目"由小变大、由散变整",由老旧小区改造向街区更新转变;推动项目"投资+工程总承包+运营"一体化招标,实现全链条实施;推动以"物业+"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改造运营低效空间和存量设施,同步提升运营水平和物业服务水平。各区要完善引入社会资本风险评估机制,规范退出程序。

(九)完善责任规划师、建筑师参与机制。加强责任规划师培训,指导责任规划师深度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细化责任规划师提供项目规划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公众参与、全程跟踪和服务项目实施、参与项目验收等全流程工作指南,完善责任规划师在改造项目生成和方案审查等节点出具意见的制度。健全改造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确保改造项目设计品质。

(十)健全落实产权单位改造责任的政策措施。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动落实产权单位在动员业主参与改造、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承担自有产权专业管线改造费用以及归集补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方面的责任。压实市、区属国有企业产权人责任,加快推动所属老旧小区改造,研究将其实施改造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企业成本的可行性。研究支持产权单位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后退出小区管理的相关政策。研究出台支持鼓励产权单位将自有房屋设施改建为便民服务设施或作为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有关措施。制定支持产权单位使用房改售房款或依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的相关政策。

三、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

(十一)健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管控机制。围绕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设计方案,制定相应施工图审查和责任规划师出具意见的具体办法,明确改造要求,强化设计管理。健全专项验收工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时,要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设计方案进行专项验收,不通过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十二)积极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养老服务营收实行单独核算。鼓励社会资本以"物业+养老"服务的方式参与,提供物业服务,开展定制养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搭建平台,吸引专业企业参与加装电梯、增补养老服务设施等工作,同步实施室内适老化改造。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予以支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智慧居家社区服务,建设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精准对接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需求,丰富服务形式,创新产品供给。

(十三)着力破解老楼加装电梯难题。绘制全市老楼加装电梯地图,向社会公开,并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加装电梯诉求办理督导机制,完善项目启动工作流程。出台利益平衡指引,指导居民依法协商,促进达成共识。支持各区搭建加装电梯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不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楼栋,鼓励安装爬楼代步设备等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鼓励租赁企业搭建平台,探索采取以租换租的方式解决老年人上下楼问题。

四、推动各类市政专业管线只改一次、各类改造一次到位

(十四)统筹同步实施各类市政专业管线改造。积极申请国家层面对市政专业管线改造的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市政专业管线改造支持力度。创新老旧小区红线内市政专业管线改造施工总承包模式,优化红线外市政专业管线改造审批流程,实现管线改造与综合整治同步实施。管线改造移交后,水电气热等市政服务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特别是推动排水企业管理服务进小区,实现管理服务入楼入户。制定老楼加装电梯管线改移成本控制措施,统筹老旧小区管线改造和加装电梯管线改移,优化施工方案,降低改移费用。明确专业公司改造责任,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保证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鼓励由一家通信公司统筹负责改造项目内的架空线规整(入地),与公共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同设计、同实施、同验收。

(十五)细化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措施。完善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申请制,利用好协商议事平台,充分开展民主协商,引导居民达成共识。细化施工方案,充分考虑居民正常生活需求,明确临时供水、排水措施,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提前公示改造计划,避免因居民新装修房屋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明确改造申请截止时间,充分预留居民协商和申请时间。明确政府支持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的标准,支持业主出资同步进行个性化装修改造。

(十六)推动各类改造一次到位。利用大数据平台实现与老旧小区相关的市政专业管线、道路、绿化、"海绵城市"、"雪亮工程"等各类改造信息共享,统筹用好各类改造资金、资源,实现以块统条,推进一张图作业、一本账管理,力争一次改到位。

五、优化规划建设管理措施

(十七)完善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进一步梳理老旧小区及周边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产权的存量配套设施,建设便民服务设施。加强存量配套设施用途管控,推进将已挪作他用的配套设施恢复原规划用途,或按照居民实际需要使用,优先配建卫生防疫、养老和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设施。探索存量资源统筹利用利益补偿机制,鼓励存量资源授权经营使用,加强授权经营使用期内的用途管控和使用监管。

(十八)创新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全市设立老旧小区新建改建配套设施规划指标"流量池",对于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公共安全设施改造、危旧楼房成套化改造的,增加的建筑规模计入各区建筑管控规模,可由各区单独备案统计,进行全区统筹。创新规划管理措施,允许土地性质兼容和建筑功能混合。可利用现状使用的车棚、门房以及闲置的锅炉房、煤棚(场)等房屋设施,改建便民服务设施,依据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意见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出台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指引,制定楼本体、公共空间、配套设施等改造内容设计标准,提升改造项目设计质量。

(十九)压减规划建设审批时限。加快调整新建、改扩建配套设施规划审批,属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范围的,按规定简化审批流程。不涉及新建、改建的政府投资改造项目,力争将审批手续压缩到100天内。研究优化施工许可审批流程。优化招标公示程序,完善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在责任规划师团队确定规划设计方案后,由招标人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区总责任规划师和街道责任规划师对设计方案出具意见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区发展改革部门项目审批、财政部门财政评审效率。

(二十)健全工程组织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统筹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绿色施工、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状况测评。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指引和标准化图集。对于无需办理施工许可的单项改造和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由属地相关部门按职责进行质量安全监管。支持各区将技术服务、察访核验和其他辅助性事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承担,加强工程组织实施和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实施主体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鼓励实施主体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二十一)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鼓励科技创新,创建智慧工地。对居民诉求集中的屋面防水、外墙保温、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等涉及的建筑材料、施工工艺问题,采取"揭榜挂帅"方式,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创新研究。支持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破解技术难题,提高改造效率。

(二十二)改革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后,街道(乡镇)应牵头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和参建单位,对改造效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不改变使用功能的改造工程,应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鼓励整体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确有困难的,可按不低于建成时的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验收备案。外窗更换、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等老旧小区专有部分完工后,邀请住户参与分户验收。对于因住户不同意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内墙加固、外窗更换、管线改造等工程不能全部完成的,由实施主体获得住户签字、提交书面说明并依法完成设计变更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依据验收结果办理备案手续。

(二十三)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鼓励各区通过第三方机构,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开工前审计、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加快办理工程结算,将事后审查与事前、事中监督并举,强化全方位审计监督。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依据、标准、指标指数等,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严格监管补助资金使用。

六、创新财税、金融和住房公积金支持措施

(二十四)提高政府资金使用绩效。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研究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完善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机制,对改造推进快、居民满意度高的区,适度早拨付。研究通过合理打包改造项目,将配套设施收费、存量资产收益、服务设施运营收益等作为还款来源,发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

(二十五)加大金融、税收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争取政策性银行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创新商业银行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信贷途径,鼓励以设施经营权和物业服务协议作为质押获得贷款,以经营收入和物业费作为还款来源。进一步推进税费减免政策落地,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引入社会资本贷款贴息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贴息率不超过2%、最长不超过5年的贷款贴息支持。

(二十六)明确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的操作办法。允许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楼本体改造、加装电梯、危旧楼改建和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支持居民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危旧楼改建,明确提取和贷款操作流程。

七、持续推进建立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二十七)持续推进业委会(物管会)组建。依托住宅小区基础数据库和物业管理系统,对未组建业委会(物管会)的老旧小区实行挂账督导、动态销账,2022年底前力争实现改造范围内的老旧小区业委会(物管会)全覆盖。出台业委会(物管会)指导规则,引导业委会(物管会)在老旧小区治理、改造和后期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十八)完善通过"先买后补"方式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工作机制。制定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意见,完善政府资金支持引导和有序退出机制,推动分类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合理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实现规模效益。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付费方式和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各区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投诉处理和日常检查等情况,结合居民物业服务缴费率对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激励制度,并实施分类监管。

(二十九)开展物业服务"信托制"试点。在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试行物业服务信托制,由小区全体业主作为委托人,将物业费、公共收益等作为共有基金委托给业委会管理,实施开放式预算并接受业主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支出全部从基金账户中支取,由物业公司提供公开透明、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三十)健全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政策制度。推动在业主做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承诺后,再将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围。落实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应筹集金额30%的,小区公共收益的50%以上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研究不动产交易环节须补建、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措施,提高业主补建、续筹主动性。市、区属国有企业为售后公房原产权单位的,研究将其补建专项维修资金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审计监督的相关办法。研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引入专项维修资金保险机制。

八、完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三十一)健全分区分类考核机制。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程度、资金筹措使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引入社会资本、居民满意度等方面,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考核机制,细化任务目标,优化评分标准。加强对市有关部门出台改革措施及落地情况的督查考评。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承担老旧小区运营及物业管理的业绩考核及奖励办法,促进和鼓励其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三十二)完善央产老旧小区改造"双纳入"工作机制。完善中央有关部门和北京市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健全中央单位与市、区、街道(乡镇)多层次对接联络机制,做好支持配合与服务保障。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部委下属事业单位、央企、本市等多类产权混合的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措施,明确不同产权性质住宅改造资金申请、拨付和统筹实施的具体办法。建立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项推进机制,充分利用首规委办平台,进一步摸清核心区央产老旧小区底数,制定改造计划,定期协调调度,加快推进实施。

出台司法保障"五个大起底"行动工作方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开展"五个大起底"行动的统一部署,切实保障全市"五个大起底"行动顺利开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司法保障"五个大起底"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分类处置精准有力,定期调度确保实效。

一是要求限时办结。对梳理出的未结案件明确责任人和督办领导、设定完成时限,确保"五个大起底"相关案件得到高效妥善处理;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对"五个大起底"行动开始后进入诉讼程序的相关案件,按照优先办理、特事特办的原则,快立快审快执;三是聚焦重点案件。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对债权债务复杂、难以协调的案件,选派专业能力强的法官承办。对开发建设单位主体灭失的,在债权债务等资产明晰的前提下,依法拍卖"半拉子"工程项目资产,并将拍卖所得资金用于处置该项目已发生的债务;四是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作用。对债权债务复杂、难以协调接盘的"半拉子"工程项目,纳入诉前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妥善解决;五是加强司法救助。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费用时,对涉及"五个大起底"相关案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六是建立通报督办机制。每月统计"五个大起底"未结案件情况,对超期未结案件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抄送市中院派驻纪检组,督促承办法院、承办庭室、承办法官尽快办结;七是树立靠前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法院诉源治理、法治宣传等职能,主动服务"五个大起底"行动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提供诉前调解、多元解纷、义务普法等司法服务,确保相关单位在推进工作时不走弯路、依法办理。

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2022年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楚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市消防委办〔2022〕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系统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中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组织,科室全员参与,积极动员企业力量,抓实抓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方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副局长

XX副局长

成员:XX办公室主任

XX工业经济运行科负责人

XX产业发展科负责人

XX中小企业服务科负责人

XX科技创新科科长

XX信息化推进科科长

XX科技发展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小企业服务科(局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钱开富担任,成员由XX、XX、XX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整理等工作。各科室、各企业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任务分工

各科室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中小企业服务科(局安办):负责机关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部署和督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把控民爆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全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消防安全工作,具体包括局机关消防器材监管,做好机关火灾防控及消防安全工作。

产业发展科、工业经济运行科、科技创新科、科技发展科:负责督促园区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防控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区域消防安全,切实落实防控措施,杜绝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其他科室及人员,按照"三进"企业职责分工,做好所联系企业消防安全防控工作责任落实。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至2022年10月25日)。局安办调整充实消防安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别下发到科室,并组织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0月26日至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突出11类重点场所和11类风险,对重点企业、突出风险,逐类场所和风险进行排查,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机关和企业消防安全。

(三)总结阶段(两会结束后10日)。总结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强化消防责任落实

1.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对机关、工信系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评估,切实找准机关和企业"最不放心、最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关键部位,夯实措施,严格检查监测,强化整治,消除隐患。

2.落实科室主体责任。局消防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科室按照责任分工,重点做好园区、重点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针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关键部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督促重点企业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管理及应急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等制度的细化和落实,做到日常巡查到位、隐患整改及时、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初起火灾扑救有力。

(二)强化消防安全工作

1.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局消防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产业发展科、工业经济运行科重点负责机关和企业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二十大、元旦、"两会"期间集中排查整改隐患,督促机关及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检测,确保电缆井强(弱)电线路等设施设备无短路、老化、过载、漏电等问题。

2.加强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严格落实国家《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标准,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熟练应急处置程序。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设置和维护管理达到规范化要求,提高消防控制室在预防和及时发现火灾、扑救初期火灾方面的管理监控效能。

3.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组织有关科室联合开展检查,危化品企业、民爆企业和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三)强化宣传提升素质

1.开展系统宣传培训。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消防百日攻坚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宣传进园区,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对机关及重点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积极对接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机关消防安全、火灾防控教育培训,或通过以会代训方式,组织工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火灾防控教育培训。

2.抓好重要节点宣传。二十大、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固化年末岁初消防检查,坚持火灾防控专项工作与日常消防工作相结合,落实消防重点工作与抓好消防基础工作相结合,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指导、督促工作,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组织集中约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局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企业进行指导帮扶。

(三)紧密结合实际。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各科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整体工作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基础上,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机关、企业消防安全防控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消除一批隐患。

创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战略部署,率先在全国建立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监委秘书处关于支持以联盟形式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的复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进绿色低碳国际互认合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强化碳足迹标识认证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区域协同创新,促进大湾区协作和资源共享,实现碳足迹数据产业化应用,培育壮大绿色发展的新动力。

系统推进。坚持把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搭建大湾区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包括信息交互、绿色诊断、合格评定、教育培训、宣传推广、应用采信等综合性技术服务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基础与纽带作用,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开放合作。坚持以实现国际互认为目标,立足产业特点和绿色贸易需要,拓展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建设,深化大湾区合作交流,实现碳足迹标准、认证、标识在大湾区协同落地,促进国际接轨互认。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建成大湾区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完成100类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配套技术文件、排放因子数据集及核算模型,600个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带动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国际贸易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碳足迹标识广泛应用,绿色消费供给大幅提高,大湾区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实现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与国际接轨互认,为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2023年,初步构建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初步建立排放因子数据集和核算模型。完成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设计,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产品目录规划,收集国际贸易需要的产品和主要消费品碳排放因子基础数据,完成100个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应用示范,对示范产品进行碳足迹数据核算和披露。

2024年,完善形成全国领先的创新型碳足迹排放因子数据集和核算模型,完善碳足迹标识认证服务大湾区优势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运行机制。完成200个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应用示范,鼓励企业不断降低产品碳排放,逐步实现碳足迹标识产品在绿色生产、绿色贸易、绿色消费场景应用,初步建立适应产业发展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运行机制。

2025年,探索碳足迹数据分级,实现碳足迹数据产业化应用,引领和推动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国际贸易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完成300个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应用示范,鼓励企业不断实施"碳减排",参与自愿减排交易、碳普惠等,最终实现"碳中和",基本建成规则流程清晰、应用场景丰富、系统完善的大湾区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高效能组织管理机制

开展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设计,突出制度引领协调作用,加强大湾区区域政策衔接,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委员会,明确职能和运行机制,推进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对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

1.成立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香港品质保证局等有关单位成立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碳足迹项目的总体谋划、统筹推进,组织指导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2.成立碳足迹创新技术委员会。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下设的碳足迹创新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具体负责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的推进与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市检测院)

3.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研究推进对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包括碳足迹标识认证的组织管理、标识管理、监督管理、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进行规范,保障碳足迹标识在大湾区不同区域协同落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各有关单位)

(二)构建统一的标准认证体系

与国际标准对接,完善碳足迹标准体系,制定认证实施规则,加强碳足迹服务技术保障,统一碳足迹标识,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基础能力,强化对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

4.制定碳足迹技术标准。搭建大湾区碳足迹标准体系框架,包括碳足迹通用技术标准、不同类型产品碳足迹技术标准、数据质量评价技术标准;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鼓励企业、行业协会、高校、技术机构等主动申报制修订技术领先、市场成熟度高的标准,增加碳足迹标准的市场供给。(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

5.制定碳足迹标识认证实施规则。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结合大湾区产业发展和产品特色,供应链覆盖面,活动数据丰富程度,排放因子质量等级等因素,科学划定碳足迹评价系统边界和评价原则,形成碳足迹标识认证过程、方法、步骤的实施规则文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各有关单位)

(三)打造综合型数据服务基础

建立碳足迹基础数据集和核算模型,搭建大湾区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信息交互、绿色诊断、合格评定、教育培训、宣传推广、应用采信等绿色低碳一站式综合性服务,打造"绿色低碳+",创新碳足迹数据产业化应用。

6.建立碳足迹基础数据集。打造国内权威的、科学的、准确的碳足迹排放因子数据集,满足出口企业国际贸易碳足迹标识要求,以及绿色消费产品碳足迹标识要求。按照产品类别,收集、计算、整理配套排放因子基础数据集,对数据质量进行科学评价确认,引入碳计量溯源服务体系,通过样本测量、动态跟踪、线上系统等手段进行计量、监测、统计,由技术机构开展线上线下核查,保证碳足迹数据可追溯,保证数据质量和认可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

7.搭建碳足迹核算模型。建立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供应链环境下的碳足迹核算模型,包括原材料获取、制造、分销、使用和回收处置各阶段。根据产品特点,识别生命周期碳排放重点关键环节,明确不同产品的系统边界及计算原则,保证碳足迹计算的科学性、统一性和透明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

8.推动碳足迹数据产业化应用。收集、积累和分析碳足迹数据,提供产业低碳水平参考指数,以碳足迹数据为驱动和依据,开展信息交互、绿色诊断、合格评定、教育培训、宣传推广等一站式综合技术服务,助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提升绿色低碳管理水平,推动碳足迹数据共享和应用,实现碳足迹数据产业化、商业化和市场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各有关单位)

(四)开展重点产业示范工程

结合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外向型产业,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创造新需求,培育新模式,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应用,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支撑。

9.绿色低碳产业示范。选择充储能设施设备、能源电子、光伏光热等绿色低碳战略性

新兴产业的重点产品开展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形成绿色低碳核心竞争力,实现"产业绿色低碳化,绿色低碳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10.民生保障产业示范。选择绿色属性突出、消费量大的民生产品开展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与消费场景充分互动,增加绿色消费产品供给,使消费者"有迹可循",提升绿色消费意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11.外向型产业示范。选择在国际绿色低碳贸易壁垒冲击大、大湾区产业链完整的出口产品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辐射产业及上下游供应链的低碳发展,应对绿色低碳技术贸易壁垒,增强国际贸易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12.供应链减碳示范。通过碳足迹标识认证,分析供应链减碳关键点,带动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包装、绿色物流、绿色回收与循环利用,推动绿色产业链与绿色供应链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13.头部企业率先示范。发挥行业头部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树立标杆典型,以点带面,辐射产业及上下游供应链,形成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示范案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推进融合性多场景协同采信

加强碳足迹与绿色采购、绿色建筑、碳普惠、绿色消费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和采信应用研究,促进绿色低碳多场景采信。

14.推进绿色采购场景采信。深入贯彻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大型商超、电商采销碳足迹标识认证产品,畅通碳足迹标识认证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15.推进绿色建筑场景采信。鼓励新建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公共设施引入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的产品和材料,鼓励保障性住房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生态园区等政府投资工程率先应用,推动建筑领域低碳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工务署、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6.推进绿色生活场景采信。贯通深圳碳普惠体系,支持在公众生活消费等碳普惠场景中引入碳足迹标识产品,鼓励公众购买和使用碳足迹标识产品,推动绿色生活消费方式加快形成。(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实现国际化多边合作互认

对接国际高标准,提升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的国际化水平,保持国际贸易竞争力。

17.实现碳足迹标识认证湾区互认。在大湾区范围内,推动碳足迹标识认证共建共治,实现标识互通互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18.实现碳足迹标识认证国际互认。加强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展碳足迹标识多边和双边互认,推动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国际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强化系统谋划和稳步推进,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出台符合实际的配套政策,加强政策协调和衔接,实现跨区域协作,打好政策组合拳,落实方案的目标和任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二)强化部门联动

加强部门间联动合作与资源共享,推动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成为基础性绿色低碳制度,实现碳足迹标识认证在绿色采购、绿色制造、绿色金融、绿色建筑、碳普惠、绿色消费等领域的应用与采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局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工务署、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落实资金支持

做好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建设基础设施的资金保障工作,分年度纳入主管部门资金预算,支持解决基础共性问题,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功能,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增强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服务产业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注重品牌推广

做好碳足迹政策解读和绿色低碳宣传教育,推广碳足迹优秀案例,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香港国际化窗口优势,传播绿色低碳理念,推广大湾区碳足迹品牌,引导公众参与,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新风尚,不断提升大湾区碳足迹标识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大同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靠省市对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各项工作要求,帮助企业办实事,当好企业服务员,用心用情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三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经济支撑,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9·26"贺信精神,以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诉求为抓手,保企业、抓发展、促增长,全面构建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强力推进的长效化企业包联工作格局。

(一)包联企业"全覆盖"。把包联服务范围扩大至区域内所有企业,采取全域化网格式包联,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聚焦企业发展问题诉求,紧盯问题,解决"最后一公里",确保企业问题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包联对象"常联系"。驰而不息提能力转作风,通过联系服务企业,锻炼工作队伍,切实倾听企业心声,反映企业诉求,减轻企业负担,服务企业发展,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包联领导"真帮忙"。将破除发展障碍、促进高质量发展作为开展包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各项惠企政策,通过积极主动为企业送服务、送政策、增信心,实现企业发展、产业振兴。

(四)包联成果"见实效"。聚焦企业问题想办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包联企业工作模式和方式方法,分类施策,快速帮助包联企业解决难点问题,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见到新成效。

二、包联服务范围

对区域内的企业进行全覆盖包联服务,对产业有支撑、对财税有贡献、对就业有拉动的企业均纳入重点服务范围。

实行"7+1"全覆盖包联。对全区规上企业、临规企业、批零住餐、建筑业、服务业、平台企业、外贸企业7类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进行全面跟踪和全方位服务,确保全区所有企业包联全覆盖。

实行领导干部精准包联。原则上每名区级领导包联所联系的乡镇(街道)企业不少于20户;乡镇(街道)参照区级方案,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包联清单,每名科级干部包联辖区企业不少于30户,原则上不重复包联区级领导包联企业。

三、包联服务机制

1.三级领导包联机制。市、区、乡镇(街道)逐级明确领导包联任务。市级领导包联企业中,包含10户大同企业。其中,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艳茹包联大庆浩宇食品有限公司、大庆养可滋乳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市委常委副市长吕建国包联大庆博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笨嘴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黑龙江鼎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顺亨庆客隆商贸有限公司、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5家企业;市政协副主席赵福军包联大庆油化地毯有限公司、黑龙江庆洲中药材有限公司、大庆老窖酒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区级领导原则上每位包联企业20户以上,涵盖管辖范围内各行业重点企业,原则上不重复包联市领导包联企业;乡镇(街道)级领导每位包联企业30户以上,涵盖管辖范围内各行业有成长性企业,原则上不重复包联市区领导包联企业。对未纳入三级领导干部包联体系的企业,各乡镇(街道)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动态甄别管辖范围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中小微企业,实行网格化全覆盖包联。

2.专班推进机制。建立大同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同时作为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开展全区领导干部包联工作。每位区领导组建一个包联工作专班,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名区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工作机制。区领导负责指导部署工作专班开展包联企业工作;责任部门由区发改、区开发区等22个区直部门按照市区对应、领导分工、行业管理等原则确定;工作专班由责任部门、区领导联络员、区对口部门构成,组长为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专班联系人为区直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区领导联络员;工作机制包括诉求直达、台账管理等8项基本工作制度,原则上包联工作专班每季度对包联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走访,每月对接一次企业、组织一次集中会办研究解决企业问题诉求,向牵头区领导和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报送一次工作台账和包联工作开展、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的月度报告(包含市领导包联企业的专班还需向对应的市级责任部门报送)。乡镇(街道)级领导干部包联工作参照执行。

3.督导考评机制。为加强领导包联工作推进力度,提高企业诉求问题解决成效。建立督导落实和考核评价体系。由区级包联综合协调机构(设在区发改局)督导推进各包联工作专班和乡镇(街道)开展领导包联工作,每半年对包联工作专班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包联工作开展一次考核评价。由包联工作专班督导推进承办单位解决企业问题诉求,根据承办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对问题承办涉及到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一次考核考评,考评结果经各包联工作专班汇总至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后形成承办单位最终考核评价。

四、包联责任分工

明确包联领导、综合协调机构、包联工作组、承办单位四方责任。

1.包联领导。包联领导负责专业指导和部署包联企业工作,加强与包联对象沟通联系,牵头开展调研走访、现场办公和集中会办,及时协调解决包联对象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导问题办结销号。包联领导分管部门按照包联领导要求参与协调联系企业工作,协助做好对接联系工作,及时受理、转办、解决企业问题诉求。

2.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强化工作力量,统筹做好综合协调、承办落实等相关工作任务;定期汇总报告各工作组进展成效,梳理企业的共性问题和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组织集中会办,必要时报请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或常务会议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予以解决;对包联工作专班和承办单位进行督导推进,制定考核评价体系,开展考核评价。

3.包联工作专班。作为协调推进的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联系沟通包联企业、梳理问题诉求、研究解决方案,做好跟进落实;推进现场办公、集中协调会办、通报报告等工作;落实包联领导作出的各项具体安排,持续推进直至问题诉求最终解决。

4.问题诉求承办单位。要成立专门推进小组,及时承办工作专班转办的事项,认真组织核实、办理、反馈等工作,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推进制度

1.建立诉求直达制度。(1)受理方式。利用走访调研、电话信件、电子邮箱、微信等多种受理方式,确保第一时间获得包联企业提出的问题诉求、意见建议,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包联领导,落实相关转办要求。(2)受理范围。包括政策咨询类、问题反馈类、建议意见类等。企业反映涉法涉诉、矛盾调解等类别事项酌情受理,按照现行法规政策途径予以处理。对企业反映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诉求可不予受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审慎研究,但需要向企业解释清楚。

2.建立台账管理制度。(1)各包联工作专班要建立企业服务卡和问题诉求解决工作台账,第一时间将企业运行情况及企业从各渠道提出的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纳入台账。及时记录责任单位处理问题的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进展,对已办结问题诉求经征询包联企业认可、包联领导同意后办结一个销号一个。(2)包联工作专班要对企业问题诉求类别进行研判,按照资金融资、上市挂牌、政策享受、人才用工、市场开拓、协作配套、物流运输、生产成本、要素保障、营商环境、其他等11项类别,进行精准分类。(3)负有落实责任的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问题承接办理工作台账,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办结时限和标准等。(4)各包联工作组每月18日前将最新的工作台账报送至综合协调机构进行汇总更新。

3.建立转办协调制度。(1)各包联工作组加强对企业问题诉求的精准研判,需由区级层面解决的及时转交区委区政府办理,需由相关部门解决的及时转交办理。(2)负有落实责任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问题处理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对承办企业问题诉求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限时推进办理。(3)对经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推动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提请包联领导协调推进解决。

4.建立集中会办制度。(1)落实集中会办职责:负有承办责任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企业反映问题诉求的解决措施,原则上应于1周内解决,短期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并及时报包联工作组。包联领导每月组织1次集中会办,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对于经包联领导集中会办后仍无法解决的问题提请区级党委政府集中会办。提级开展集中会办,经区级党委政府调度会办仍无法解决、需要提级办理的问题,提请上级党委政府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视情况进行转办或集中会办。(2)会办事项范围: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公开公平公正、不干预微观经济市场经济原则,集中会办以下事项,多数企业反映的难以解决的共性问题诉求;需要对上争取、难度较大的企业问题诉求;需要省、市级层面进行创新解决的企业问题诉求,包括提出对现有政策改进完善、省市层面工作需要改革创新等诉求;跨行政区域、地方难以独立协调解决的企业问题诉求;虽属企业个性化问题诉求但有重大影响的。

5.建立定期调研制度。包联领导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调研对接活动,根据情况开展现场办公或组织集中会办解决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登记建账持续跟进解决。

6.建立沟通反馈制度。(1)各承办单位及时将问题诉求解决情况反馈给包联工作组。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会同包联企业、相关方面共同研究落实推进计划,并按时向包联工作组反馈问题解决进展情况。(2)各包联工作组要与包联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对已解决的问题征询包联企业认可后履行销号程序,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诉求要每周跟进并向企业反馈进展情况。(3)经包联领导及各方面共同努力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集中会办、汇总上报进行推进,并将结果及时反馈企业。

7.建立总结报告制度。(1)各级各相关部门及时总结承办工作进展和成效,于每月16日前报相关领导包联工作组。(2)各包联工作组梳理总结每月领导包联工作、包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反映问题诉求、采取的工作措施、问题解决成效和工作评价等情况,定期向包联领导报告,并于每月18日前报送至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3)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汇总情况后,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包联企业工作报告区委区政府。

8.建立动态调剂制度。立足包联工作连续稳定,原则上按领导岗位包联企业,不因职务变动、工作调整而变动包联企业;对确需调换包联企业的,由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同级党委政府同意后及时调剂,并做好各方信息对称。

六、督导落实体系

建立受理、转办、落实、反馈、销号闭环督导机制,推动问题及时解决。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开展:

1.定期报告。各包联工作组按期向本级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提供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2.半年通报。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每半年通报一次包联工作进展和成效。通报内容:一是定性指标,主要包括处理问题及时率、问题办结率和企业满意率;二是定量指标,主要包括包联企业升规入统、产值增长、利润增长等情况。

3.工作提示。各领导包联工作组可就相关工作向负有落实责任的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发出提示函;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可视工作情况向本级领导包联工作组发出提示函,推动工作及时落实。

4.督导推进。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不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督导推进各包联工作组相关事项落实。

七、开展考核评价

为强化区、乡镇(街道)领导包联企业工作质效,由综合协调机构对乡镇(街道)包联企业工作情况、包联企业责任单位运行情况、包联企业问题解决情况三个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年底对乡镇(街道)考核范围。乡镇(街道)包联企业工作重点考核建立健全包联工作机制、实施包联企业全覆盖、解决包联企业问题诉求等情况;包联企业工作组运行重点考核定期调研、转办协调、集中会办、总结报告制度落实及企业问题诉求解决等情况;包联企业问题解决重点考核负有承办责任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解决企业问题及时率、办结率、满意率等情况。

八、工作保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或领导组织,把包联企业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全力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率先垂范,按照全面落实"四个体系"要求,带头研究建立健全分工负责、问题解决、考核考评、督导问责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专题研究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推进包联工作走深走实。

2.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强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发挥各方力量协同开展包联企业工作。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督促推动区领导包联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开展包联工作;区领导包联工作组负责推动各承办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企业问题诉求办理工作。区、乡镇(街道),逐级明确包联任务,确保全区所有企业包联全覆盖,形成全区上下齐力帮企业、合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3.保障顺畅开展。各级各部门要选派精干力量投入包联企业工作,保障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包联工作组、承办单位协调高效运转。要确保每户企业至少有1名联络员,第一时间收集企业问题诉求,及时转办处理,帮助企业解难纾困。深入开展培训活动,让包联干部了解惠企政策、用好政策、送政策上门,进一步提高包联工作质效。

4.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包联企业工作宣传,营造全区上下抓包联、帮企业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在工作实践中注重细化创新,注意梳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发掘一批工作典型,形成工作经验在全区推广。对在包联企业工作中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五个牢牢把握",以"大学习、大宣讲、大宣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专项活动为抓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更好推动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自治区部署"五个大起底"行动实现新突破,持续推动我市"五大行动计划"取得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坚持远近结合、统筹推进。结合党的二十大确定的近期、中期、长期目标任务,分清轻重缓急,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狠抓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多办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统筹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

--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领学、带头研究、带头宣传、带头贯彻、带头落实,充分调动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坚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用活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学习典型、宣传典型、贯彻典型,推动形成浓厚热烈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教育党员干部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找思路、找方法、找对策、找答案、找落点,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重点任务

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宣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专项活动,突出活动主题,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工作要求,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一)持续入脑入心,集中开展"大学习"活动。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载体,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学习研究讨论的核心内容,突出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大力开展有组织、多层次、分阶段、全方位、系统化的集中学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坚持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办法,从整体到局部、再从局部到整体进行反复揣摩,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提升学习成效,做到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由先学一步的关键少数扩展辐射到普遍学习的绝大多数,真正实现书记领学全覆盖、党员学习全覆盖、群众参学全覆盖。

(二)创新形式内容,集中开展"大宣讲"活动。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全市党的二十大专题宣讲团开展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与宣讲团成员对接,组织机关全员参与,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

(三)聚焦凝心聚力,集中开展"大宣传"活动。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大意义,宣传新时代十年来的伟大变革,宣传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宣传全社会对党的二十大的热烈反响和积极评价,宣传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积极反映党员干部群众学习贯彻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深入挖掘先进、形成示范引领、激励互促共学,全力以赴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和热烈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坚持全面覆盖,集中开展"大培训"活动。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筹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专题课程,认真组织机关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线上答题活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专题培训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五)理论联系实际,集中开展"大调研"活动。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集中精力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找对接政策、找思路方法、找推进措施,围绕事关呼伦贝尔未来发展的全局性、关键性、前瞻性工作,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

(六)紧盯目标任务,集中开展"大落实"活动。机关各部门要精细部署,建立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市委具体部署,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一件事情一件事情落实,结合常态化开展"转观念、强作风、优环境、重落实、树形象"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重实干、谋实事、出实招、务实功、求实效的导向,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焕发出的信念热情,转化为实际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党组书记

XX局长

副组长: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文件归档等工作,办公室设立在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张庚担任。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统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机关党委、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将学习大会报告同学习大会系列讲话和相关文件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起来,制定重要决策、开展重要工作都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前提,始终做到对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绝对忠诚、绝对看齐、绝对负责。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强化人员配备,成立工作专班。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引领、明确时间节点,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对象提出要求,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及市委的具体要求,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做好整体谋划、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杜绝出现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坚决杜绝空喊口号、流于形式。

(四)着力强化督促检查。机关党委要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既督学习情况,又督落实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关于全街道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省、市、区《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街道党委、办事处统一部署,在街道开展集中行动,明确目标任务,把握进度安排,从严从实做好社会救助领域排查整治,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审计指出和日常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查找问题产生原因,加快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二、重点任务

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一)认真梳理、全面整改审计部门反馈审计问题

对审计反馈的社会救助方面问题进行逐一查核,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采取针对性措施,逐项逐条认真整改。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做到审计指出的每个问题都能核查清楚、严肃处理、整改到位。

(二)排查整治因享未享社会救助问题

1、全面排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坚决纠正符合条件人员因享未享救助待遇问题。

2、加强对重病、重残、一户多残等特殊人群的关注,及时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协助提交救助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3、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共享,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信息尤其是新认定的对象信息及时推送医疗保障部门,促请医疗保障部门及时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医疗救助待遇。

4、属于其他专项救助政策落实问题的,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三)排查整治违规享受社会救助问题

1、全面排查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社会救助问题,重点排查收入财产超标享受救助;死亡、服刑人员享受救助;"政策保"、"关系保"等问题。

2、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信息共享比对,及时推送数据,对省厅反馈的存疑信息一一核实,对经确认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稳妥清退。

3、强化低保家庭就业年龄段和高校毕业阶段对象走访排查和信息比对。

4、加强"政策保"问题排查,坚决纠正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将特定群体纳入低保问题。

5、对2021年以来村(居)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

(四)排查整治重复纳入社会救助和保障问题

紧盯特困人员重复纳入低保、特困人员重复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等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通过金民工程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信息更新,健全完善并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救助对象信息比对,按规定追缴多发的救助金,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排查整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查找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重点排查社会救助资金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坚决杜绝地方政府挪用侵占救助资金行为,严肃处理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社会救助资金问题。

三、方法步骤

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街道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细化方案(8月6日前完成)

各村(居)要召开专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培训学习,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工作目标。8月8日前,请将工作方案报送街道民政办。

(二)深入排查,不漏一人(8月20日前完成)

各村(居)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包保责任,逐组逐户、见人见面开展排查。确保不发生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对象死亡、服刑后仍享受救助保障;高校毕业就业后仍享受兜底保障;"政策保"、"关系保";救助对象重复享受待遇等问题。可结合此次专项排查一并启动低保、特困人员年检工作。充分运用好此次专项排查整治成果,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强化推进低收入人口的认定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自主申请,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8月22日前,请将各项排查统计表报送街道民政办。

(三)全面整改,建章立制(8月30日前完成)

各村(居)要结合审计指出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坚持边排查梳理、边救助帮扶、边整治落实,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深入查找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的政策制度、体制机制漏洞等深层次原因。落细落实《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江苏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各类社会救助政策文件,强化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健全主动发现、动态管理、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长效机制,强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的制度支撑。8月31日前,请将排查整改工作报告报送街道民政办。

四、组织领导

各村(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排查整治。结合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要坚持稳妥推进,注意方式方法,坚持分类施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做深做细群众工作。要坚持真抓真改,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一阵风、走过场,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把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广西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11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获悉,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广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广西计划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广西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针对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方案》提出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和强化农药使用管理等多项举措。其中,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落实国家抗菌药物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广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与耐药监测评价,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

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对国家发布的重点行业及广西特色行业(如化工、制浆造纸、汽车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等)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化学物质基本信息开展调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

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开展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将多环芳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环境损害鉴定与管控关键技术研发等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推动创建新污染物研究领域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决战四季度工作方案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全力克服新一轮疫情对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对标对表全年目标任务,全力以赴决战四季度,尽最大努力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遭受的损失补回来,力争最好结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全年目标任务,以及近期省委省人民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扎实推进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稳住经济一系列决策部署,用足用好国家新出台的一揽子自然资源政策举措,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做好稳经济促发展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做好国土空间支撑

1.加大汇报对接力度,争取国家尽快审查通过我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力争在11月上旬获国家书面同意启用,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组织报批提供依据。

2.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工作要求,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根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抓紧深化完善贵州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按程序完成专家论证、征求自然资源部意见、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呈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同时,指导贵阳市同步深化完善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争取与省级总体规划同步上报国务院审批。

3.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规划成果采用"一图一表一说明"简易表达,让老百姓看得懂、可执行。

(二)全力做好土地要素保障

4.梳理形成四季度新开工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清单,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发展用地需求,精准服务重点产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提前介入指导做好新能源电池及材料、酱香白酒等重点工业产业,以及水利、交通等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建设用地报批。

5.对我省申请并纳入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放清单的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倒排工期,主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即到即办、限时办结,以超常规方式快捷高效依法依规办理用地、规划等手续。

6.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确保年初下达的万亩补充耕地任务在年底前全部竣工;督导各地抓紧推进历史项目问题整改,在年底前完成12万亩欠账任务整改工程竣工。

7.加大耕地占补平衡统筹落实力度,补充耕地指标向省级及以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倾斜,市(州)内调剂补充仍无法落实的,通过市县相互拆借、省内调剂周转或申请国家统筹落实。建立省级补充耕地指标周转机制,从省级库中划出一定指标应急周转,保障急需报批的省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由市(州)政府申请借用并作出归还承诺,兑现承诺期限不超过1年,到期未兑现承诺的,省厅将直接从市(州)及辖区县级指标库中扣还。对国家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放项目,指导各地用好国家占补平衡承诺政策。

8.督导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快实施2022年度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项目;督促市县加快推进2020年度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项目实施验收,完成2019年度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并在10月底前报请省人民政府致函自然资源部核定确认,为争取国家拨付剩余30%的调剂资金创造条件。

9.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和混合用地改革试点,9个市(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开发区、新区)完成"招商用地地图"建设并上线运行,促进政府精准招商、企业精准选地和土地高效配置,不断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和精准度。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年度任务,处置率分别达到25%和15%。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管理,进一步明晰履约责任,强化项目开竣工、投入产出强度等约定及违约的刚性约束。指导市、县规范划拨土地收入管理,配合做好土地出让收入欠缴情况摸清排查,促进应收尽收。

(三)全力做好矿产资源保障

10.实施新一轮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强化督促检查,加快推进今年安排的铝多金属、磷、铝、锰等7个矿种共31个找矿项目,抓紧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年内形成一批找矿成果。完成全省重点矿产资源大精查,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大普查。

11.结合找矿成果,研究提出铝多金属、煤、磷、铝、锰、萤石等矿业权出让计划,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力争年底前出让一批矿业权。

12.有序推进省属地勘单位改革,抓紧修改完善贵州省省属地勘单位重组改革总体方案,按程序报送省人民政府研究。指导省地矿局、省有色和核工业地质局、省煤田地质局做好社会风险研判、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工作。

13.重点督导盘江、乌江集团等矿业权人加快煤层气、页岩气勘查开发,推动增储上产。配合省有关部门优布局调结构推动煤炭产业战略性调整,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电煤供应。

(四)全力推进重大工程实施

14.推进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完成2022年度的7个子项目,同步推进其余17个子项目实施;推进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完成2022年度治理任务;完成3000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出台我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的实施意见。

15.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11月上旬,推动出台我省衔接房地产相关政策助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试点方案,并指导有关市县抓好落实;11月中旬,完成贵州省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区人员避险搬迁规划编制,并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研究。

16.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和承诺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时完成项目施工、决算、验收和移交。2022年省级新安排的30个避险搬迁项目和30个工程治理项目,在年底前全部启动实施。

17.加快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建成贵州省北斗卫星导航基准站异地数据备份中心并投入使用,完成全省1:10000基础测绘地理产品91幅生产。

(五)全力做好行政审批服务

18.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节地论证以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等需要开展实地踏勘论证的合并开展。评审一般采取会议审查方式,对规模较小、技术较为简单的可采取函审等方式进行。

19.用好"企业找政策、政策找企业"机制,11月上旬在厅门户网站新设"兴黔地通"专栏并发布使用,印制简洁明了、务实管用的自然资源政策简本,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确保各项自然资源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精准直达。

20.推进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全程网办。全面实现市场主体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常态化办结。全面落实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扎实推动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加快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成果汇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履职尽责,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着力推动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决战任务有序推进。同时,认真谋划2023年重点工作。

(二)强化工作作风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要真抓实干,主动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切实纾困解难。对各地需要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强化协同推进

切实履行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职责,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信、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协同配合。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协调责任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共同推进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配合,协同推动相关任务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统筹调度

建立督促调度机制,由厅办公室纳入重点督办调度台账,11月每半月调度一次,12月每周调度一次,及时分析研判推进情况,对重点工作推进困难、目标任务推进缓慢的,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确保四季度重点任务按期全面完成。

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印发建立气象科技体制改革新模式

11月18日,《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方案》聚焦气象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气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核心--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从改革思路、基本原则、重点改革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一盘棋"统筹考虑,分步实施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气科院")与8个专业气象科研院所(以下简称"专业院所")的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建立中国气象局党组领导、职能司指导和气科院统筹下的一体化学科布局、研发分工、团队建设和考核管理体制,最终形成"六个一"的科研院所组织架构、加快六大类科技创新资源的系统配置、树立"三评机制"的新导向、实现《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三个科技首要"的"6633模式",强有力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

自2002年中央级科研机构改革试点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气科院、8个专业院所以及相关新型研发机构组成的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体系,气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水平、科研基础条件、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面向新阶段气象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以及新型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目标,《方案》梳理了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亟待破解的五方面问题,紧盯关键环节,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中国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毕宝贵表示,此次院所改革工作以问题导向、使命引领、统筹资源、协同创新、稳步推进为基本原则,要彻底解决制约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创新发展和功能发挥的关键问题,着力开展科技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大力提升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创新整体效能,为气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方案》明确重塑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创新体系、推进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优化国家级科研院所学科布局、壮大气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科研业务融合互动等五方面重点任务。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司长熊绍员表示,将进一步强化气科院的"龙头"作用和8个专业院所的"国家队"定位,建立气科院对专业院所"四个统一"的体制机制,即统一的学科与研发布局、统一的项目与任务分工、统一的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规划、统一的目标考核与激励举措。同时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推进省级气象科研所改革,完善"1+8+N"的科研院所创新体系,提升全国气象科技引领支撑能力和水平。

近期,中国气象局正积极推进专业院所改革试点,加强推进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重组工作,实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度,强化成果评价的"业务转化"导向,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其中,中国气象局于9月27日发文成立青藏高原气象研究院;北京城市气象研究院和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沙漠气象研究所的改革试点工作也已同步启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印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部署外汇局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在外汇领域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工作方案指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牢牢把握"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明确的"九个深刻领会"和"七个聚焦"要求,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工作方案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准确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对经济金融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提出的目标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到做好今年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和推进今后外汇管理改革发展之中。要始终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的外汇市场,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扎实做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各项工作。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外汇局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不断增强外汇局系统党员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方案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广泛开展学习宣讲活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布置,明确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着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创新形式载体,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专题培训、宣讲辅导、交流座谈等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表率,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外汇局系统全面贯彻、全面落实。(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作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指出,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既是促进有效投资、稳就业保民生、拉动县域消费、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有效手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

《工作方案》提出4方面12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围绕政府投资项目,聚焦七大建设领域。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围绕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七大建设领域,推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相关部门明确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充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国家层面列出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分领域形成年度项目清单。地方同步建立本地区适用以工代赈的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以县域为主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重点工程项目可研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文件等要件中,以适当形式体现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压紧压实项目建设环节各方责任,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围绕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等加强监管和检查。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加强投入支持和总结评估。坚持中央统筹、省部协同、市县抓落实。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提高到30%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安排专项资金,统筹相关领域财政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晋中市外事办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

市外事办机关党支部、老干部支部:

为全面落实市直工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晋中的要求,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精准把握当前我市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锚定"清廉"这个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推进正风肃纪,着力建设廉洁文化,突出清廉主题、干部主体、制度主线,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为加快晋中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将清廉要素深度融入机关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更强,清廉机关氛围更浓,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机关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贯通,清廉成为外事办的基本底色,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形成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领会精神。要高度重视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西行动方案》、市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晋中的实施方案》和清廉晋中工作专班、市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切实将清廉机关创建的有关要求学深悟透,切实在落实市委安排部署上走在前、作表率。

(二)建立工作机制。4月初成立办清廉机关建设的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谋划,为我办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制定实施方案。5月中旬,结合市直工委有关要求,制定《晋中市外事办创建清廉机关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深化创建内容,细化创建措施,及时报市直工委备案。

(四)推进创建活动。5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要求,找问题、查不足、补短板,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五)研究解决问题。我办清廉机关工作专班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班工作会议及相关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市直工委有关要求和全面建设清廉晋中工作专班有关安排部署;研究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思路,推动阶段性任务落地落细。

(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自4月中旬起,围绕清廉机关建设推进情况等工作动态以及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工作亮点等,及时向市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好贯彻落实,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办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给予工作指导,加大督促督查力度,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创建不到位、不尽责的,及进提醒、限期整改,推动创建任务落实到位。

(二)细化责任落实。办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机关党总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机关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党组抓好相关工作。其他科室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按照"一机关一方案"要求,并结合机关全年廉情分析工作安排,不断推动建设创建工作具体化、务实化、特色化,明确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工作举措,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办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要加大建设清廉机关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信息、简报、门户网站、学习强国、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推广推进建设创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清廉机关建设有心理认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动作用,带头增强标杆意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参与活动,推动形成清廉机关建设的浓厚氛围。

临汾市进一步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服务的重要门类之一,对促进社会化就业、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等5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22〕66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优化人才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有效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搭建服务对接平台等举措,以促就业为根本,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围绕"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全力打造"临汾技工"品牌,以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为目标,打造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格局;紧紧围绕"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人才优先、高端引领的原则,以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力量为抓手,进一步形成人力资源新发展动能。

二、目标任务

实现公共服务有效保障、经营性服务发展壮大、服务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能力显著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稳步提升。到2025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100家左右,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力争建成1个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从业人员达到300人左右。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规模化、品牌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提高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持续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秩序,建立行业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促进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政策与就业、人才、培训等政策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建设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培育新增长点,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为实现充分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

(二)促进行业全面发展。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适应市场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大对基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市县人力资源市场场地设施配套完善、功能满足需求、方便服务群众,更好发展人力资源市场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探索新兴业态,开发服务产品,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供给水平。促进内外交流、开放合作,拓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开放格局,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我市经营发展,鼓励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积极开拓国内外业务。

(三)鼓励培育骨干企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全链条产业服务。引导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找准定位,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形成一批知名企业和著名品牌。积极引进一批省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先进理念、项目、技术、标准和经营模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和互联网深度融合,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建设我市人力资源信息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四)发挥产业园集聚效能。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其中运营良好且作用发挥突出的给予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产业园运营管理,探索符合市场规律、适应发展需要、运转灵活高效的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在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内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推动产业园搭建科研成果转化和人才交流对接平台,举办专场招聘活动。

(五)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健全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良好制度环境,不断提升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水平。以加强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为重点,着力解决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中的保障缺失和不足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提升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城乡间、区域间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大公共资源向基层、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充实公共就业服务内容,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流程和服务要点,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就业指导专家等志愿者团队,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公共就业服务。

(七)统一城乡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人才自主选择、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的新体制,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有序流动。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流动机会,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激发流动动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流动均衡。

四、政策支持

(八)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被认定为省级和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结合产业园促进就业数量每年给予省级最高60万元、国家级最高8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和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吸纳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就业见习岗位,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补贴。支持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九)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相关标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为应对疫情采取风控管理措施的县(市、区)的中小微人力资源服务企业,2022年4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出现亏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保险费政策。

(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外商投资者可以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我市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人力资源服务业。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上市、发行集合信托以及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资。

(十一)加强人才保障。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支持企业、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培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支持有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高校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我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智库,加强战略性、理论性、基础性研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助推行业发展、促进行业自律作用。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科学谋划,落实投入政策,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任务落实。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我市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

娄底市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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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2〕23号),促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和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更好助力"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实施,更好造福全市人民,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建设"大平台支撑、大系统共治、大数据赋能、大服务惠民"的数字政府,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全面摸清市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底数,完成系统清理整合,完善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基本实现系统横向联通、纵向贯通,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的按需共享、有序开放、安全应用。围绕政务服务、政府治理、决策运行,打造一批技术先进、部门协同、群众满意的创新优秀应用。

到2025年,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取得重要进展,数字政府建设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比例均达100%;"一件事一次办"高频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掌上可办率达90%;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示范应用场景达到200个,跨部门协同示范应用场景达到200个;政务协同办公平台覆盖率达100%;基础数据库信息项汇聚率达100%,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95%以上。

到2035年,与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成集约高效的基础底座

1.升级全市政务"一张网"

(1)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按需扩容电子政务外网,规范各级各部门互联网接入管理,市县两级分别实现互联网统一出口。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全面推进机关、国企、事业单位按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非涉密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加快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市电子政务外网迁移,确需保留的非涉密业务专网,要做好改造,实现与电子政务外网对接互通,全面消除信息孤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设全市政务云

(1)加快推进政务云向新型混合云演进。已建云上娄底大数据中心"政务云"与省政务云网络直连。稳步推进市政务信创云建设。积极打造以私有云、公有云等互为补充的新型政务混合云。(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机要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动业务系统迁移上云。推进已建非涉密业务系统迁移上云,逐步撤并各级各部门现有机房和IT资产,实现系统迁移"应上尽上"。新建、改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依托市政务云集约化部署。(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打造全市政务数据"总枢纽"

(1)优化升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施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升级改造,健全政务数据目录统一管理、数据资源统一发布、数据供需统一对接、数据资源统一治理、数据传输统一监测、数据应用统一推广等功能,全面支持多源异构数据多方式无障碍共享,满足市直部门、县市区数据共享需求。(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及主题库。建设完善市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和宏观经济、营商环境、生态环境等各类主题库、专题库。压实各大基础数据库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责任,保证非涉密数据的全量汇聚以及数据的鲜活度和准确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快社会数据汇聚。有序汇聚医疗、教育、水电气等社会数据,实现社会数据的"统采共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以及公用企事业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数据资源高效利用

1.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普查和系统联通。全面摸清搞准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和政务信息系统底数,形成全量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构建政务数据资源图谱,在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上统一发布,动态管理。清理整合市直部门"僵尸"系统,加快推进内部系统的互联,通过与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省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联通,实现与国家部委系统、省级系统的纵向贯通。(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按照"应归尽归"的原则,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量政务数据向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归集。市直各部门之间非涉密数据通道逐步取消,非涉密政务数据集中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进行共享。建立数据回流机制,及时申请省级数据批量动态回流。(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开展政务数据治理。按照"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原则,明确政务数据采集、更新、维护责任。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统一、合理的政务数据标准。各级部门承担数据一级治理职责,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开展部门数据源头治理,负责本部门数据资源的采集、清洗、更新、维护;市政务数据管理机构承担数据二级治理职责,负责数据治理的监督管理,以及归集至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实现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与国家、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互联互通。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公共数据开放清单,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数据资源有序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

(三)打造协同创新的业务应用体系

1.创新政务服务应用建设

(1)推进全流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巩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效,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精细化、便捷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受理、流转、审批、发证、归档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更多高频事项"不见面审批"。完善"跨域通办"服务应用,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全省跨区域办理。建设适老化智慧应用,打造特殊群体服务专栏,推进部分服务"上门办""帮代办",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实现企业群众办事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24小时"不打烊"自助政务服务区,推进自助终端进社区、商圈、银行等场所,实现政务服务与水、电、气服务网点等社会渠道融合,打通服务"最后一百米"。(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打造政务服务超级移动端。整合各级各部门移动政务服务资源,依托全省统一政务服务移动端,实现办理事项和服务应用多渠道的同源发布、统一管理,确保高频事项"掌上可办"。创新政务服务移动端办事"扫码亮证""一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配合建设"湘商通"涉企服务平台。及时响应,配合建设并推广集"惠企政策、便企审批、利企服务、政企互动"为一体的"湘商通"服务平台,汇集市场主体各类数据,建立营商环境全景图,提供数据、政策、政务、商务、法律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推动12345热线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移动端的互联互通,优化闭环工作流程,推动智能客服应用,设置营商环境"政企通"专席,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升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省市两级信息资源库的深度对接,促进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同源、服务同根。完善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千企千网""千人千面"的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创新政府决策运行应用建设

(1)配合建设"湘政通"协同办公平台。及时响应,配合建设并推广"湘政通"业务应用,拓展移动办公应用,推进政府运行一体协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配合建设省政府治理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及业务系统,整合汇聚全市政务和社会信息资源接入省政府治理指挥调度平台,建设跨部门、跨层级联动的综合性指挥平台,实现"一屏全面感知市情、一键辅助指挥调度"。配合建设具备数据分权分域管理、消息定向精准推送、一站式管理决策的"湘智策"领导决策服务应用,打造移动驾驶舱,实现领导"随时看数、随行指挥、随即决策"。(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配合建设"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动态监测应用。配合建立营商环境、跨境贸易、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发展等各领域监测指标和综合评价模型,应用智能化分析和系统性评价,为市委市政府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提供强力支撑。(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创新政府治理应用建设

配合建设公共服务"一卡通一码通"。建立集身份认证、待遇支付、资金结算等功能于一体的"一卡通一码通"信息平台,全面推广在社会保障、交通出行、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应用,提高服务效能,方便居民办事,实现"一卡/码通行、畅享所有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打造一批创新应用案例

建立全市数字政府创新应用项目库,定期开展优秀案例的评选和评估,鼓励各级各部门围绕政务服务、政府治理、决策运行,统筹利用公共支撑平台和数据共享总枢纽,开展本地本部门特色应用创新建设,形成一批新技术应用场景、跨部门协同应用场景等创新优秀案例。(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1.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合规性检查。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前置审查制度,未经网络安全审查不得进行项目立项、财政评审、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加大对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信息安全工程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及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安全保护措施未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的处罚。建设完善市级安全管理运营中心、安全大数据平台和安全能力服务平台,支撑全市数字政府安全一体化管理和运营。(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安全技术能力建设。强化安全软硬件基础资源建设,持续推进信创产品部署应用。加强终端安全管控,强化数据和应用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稳步推进异地备份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零信任等新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升安全服务水平。落实省数字政府安全服务目录、清单和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提升安全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1.完善数字政府管理运营架构。按照"统一领导、强化统筹、集约高效、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原则,构建系统完备、科学合理、整体协同、安全可控的数字政府建设管理运营架构,完善相关运行机制,明确和强化相关部门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数据管理职能职责。(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统筹项目和资金管理。采取以"年度项目计划安排为主、临时个别项目申报为辅"的方式,实现年度集中申报、联合前置审查、集中立项,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整合市本级各类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资金,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市级统筹,推进省市县共建共享,避免重复投资。(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全面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及时掌握各单位政务信息化建设整体情况和重点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确保各项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市审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县乡两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强化统筹规划,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整合各方资源,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数字政府建设领导机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个牵头单位(科室),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步骤,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人才支撑,提升数字素养。加快引进和培养人才,聘请各方面专家组建专家库,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

(三)强化资金保障,统筹项目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统筹管理力度,完善财政资金分级投入机制,做好项目经费保障。完善多元投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优先培育和支持一批高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项目。

(四)强化督查评估,促进健康发展。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建立常态化考核和督查评估机制,开展常态化审计监督,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树立正确评估导向,重点分析和考核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方面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促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健全公众参与渠道,以惠民效果和群众评价检验数字政府建设成效。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禁塑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在本局范围内通过"禁塑"消除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体健康。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禁塑"要求的总体目标,我局禁止购买、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制品和餐具的危害性,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性,为生态环境局创造有利氛围。

三、领导机构

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和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认副组长、各科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禁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承担日常监管和综合协调,王琛、萧河同志任专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任务分工

结合我局"禁塑"要求,以及相关责任科室工作,现将任务分工如下:

(一)由执法支队负责动态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各项监管手段,加强聚乳酸制品生产企业监管,风险监控、执法等手段的衔接机制,加大各类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聚乳酸制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由局办公室负责监管机关食堂在日常采购中的塑料制品采购,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餐具的检査、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按照"四个一批"处理方式,即发现一批、警告一批、处罚一批、督导一批,保证我局"禁塑"要求的顺利实施。

(三)由局办公室负责在日常采购办公用品时,做到不购买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刀、水杯、饮料杯、厚度小于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子、含塑料微珠等产品。

五、宣传教育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禁塑"知识培训,在我局形成良好的"禁塑"氛围;充分利用各种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微媒体、院落宣传栏和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使广干部职工和院内业主充分了解"禁塑"知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和自觉禁塑意识,促进转变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六、工作措施

(一)禁止使用下列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

(二)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袋类,包括购物袋、日用塑料袋、纸塑复合袋等商品包装袋和用于盛装垃圾的塑料袋;

(三)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包括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等。

(四)组织开展禁止生产、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公众增强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意识,使用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纸制品、布制品等替代品,积极参与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防治活动,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五)办公室严格把好办公物品申购和领用关。领用办公用品实行领用签字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能发放。

(六)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水笔芯、圆珠笔芯、胶水、墨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

(七)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

七、考评机制

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要加强"禁塑"工作的监督检查,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并积极进行整改,将"禁塑"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中,领导小组将不定期采取现场查看、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部门"禁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凡对在此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的科室和个人年底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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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2022年冬季暨2023年春季园林绿化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绿色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底色,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11月7日,南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阳市中心城区2022年冬季暨2023年春季园林绿化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面提升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品质,积极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造整洁优美、品质高端的城市环境,让绿色成为南阳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靓丽底色。

《方案》的印发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绿满宛城、生态南阳"为建设目标,紧紧围绕"增绿量、提品质、添色彩、精管理"工作任务,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讲究实效"的建设原则,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切实提高绿化品质和生态质量,打造结构完善、环境宜居、景观优美的城市生态体系,促进南阳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健康持续发展。

《方案》要求,要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生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需要为引领,坚持高标准规划设计引领高质量绿地建设,通过规划建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强力推进公园游园、道路绿化和小微绿地建设,大幅增加城市绿地面积,进一步优化绿地布局。市中心城区要新建综合公园9个,续建、提升综合公园8个,绿化提升道路76条,建设口袋公园85处,创建省级园林单位(小区)30个,各区辖区内65%以上单位(小区)要达到市级园林单位(小区)标准。

公园游园建设提升。重点做好春旭公园、十里庙遗址公园、环保公园、淯水公园、泰山公园等9个综合公园的建设工作;续建、提升申伯公园、百里奚公园、南阳人民公园、溧河公园、天泓苑公园等8个公园;卧龙区、宛城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鸭河工区分别新建口袋公园13个、5个、19个、11个、15个、22个。

道路绿化提升。按照道路绿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今冬明春完成仲景大道、车站路、新华路、校场路、范蠡路、温泉路等76条道路绿化提升,严格对照《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做好道路行道树补植和更换工作,增加观花植物和乔灌木种植比例,建设节约型绿地。

无围墙城市建设。结合城市更新提质行动,在片区开发、城中村拆迁等工作中,按照无围墙城市设计及建设导则,统筹推进无围墙城市建设工作。参照市民服务中心周边设计、建设标准,做到应拆尽拆、应绿尽绿、应透尽透、应通尽通,全面提升已建成单位无围墙建设标准。

垂直绿化建设。对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对具备实施垂直绿化条件的公建单位开展摸排,能实施垂直绿化的全部实施。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种植藤本、耐旱植物,提升城市立体绿化率,提高城市俯视美化度。具备垂直绿化条件的公厕,全部实施垂直绿化。

居民楼院绿化。结合园林单位(小区)创建工作,抓好居住区配套绿地建设,卧龙区、宛城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各创建6个省级园林单位(小区),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鸭河工区各创建3个省级园林单位(小区);各区辖区内65%以上单位(小区)达到市级园林单位(小区)标准。

城市外围绿化。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充分利用现有环境条件,抓好城乡接合部,环城高速、南水北调干渠两侧,国道、省道、县乡道等城市出入口,坡地、荒裸地、空闲地的绿化美化,高标准打造生态廊道,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在全市深入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大提质活动,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职责,加强技术培训,细处着眼,实处着手,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实做细,全面提升园林绿化科学化、常态化、精细化建设管理水平。

屈原管理区优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和行业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全面提升我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屈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驱动支撑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在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服务'三区一中心'建设中走在前列、多作贡献"要求,以"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为基本定位,聚焦高速、移动、安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我区信息通信发展不优的问题,深入推进信息通信业与各行各业融合应用,为城市高效率运行、人民高品质生活、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高速光网、4G/5G移动网络、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为重点,开展光网、无线网络提升行动,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应用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改造,使我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力争主要通信发展指标进入岳阳前列。

三、工作举措

(一)统筹规划。

1.统筹规划部署。区科工局、铁塔公司、基础电信企业和广电网络要按照"规划先行、需求引领"的原则集约利用现行基站站址、路灯杆、监控杆等公用设施,提前储备5G站址资源,制定详细的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应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安排用地,保障建设需要。(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文旅广电局、区自然资源局、中国铁塔岳阳公司、基础电信企业)

2.加强规划衔接。统筹考虑城乡规划,将通信基础设施相关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并在相关城市建设工程中严格遵照实施。将科工局纳入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自然资源局在编制审批各类法定城乡规划过程中,如涉及通信铁塔站址及通信管道、机房、综合管廊等配套设施,应当征求科工局意见。(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科工局、区文旅广电局、农科园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基础电信企业)

(二)科学建设。

3.实施环评备案。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电磁辐射防护等标准。铁塔、基站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应在环保部门提交基站建设项目登记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4.严格预留验审。新建住宅项目和城市更新开发建设应为通信基础设施预留建设空间和用电容量。工程建设和设计等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国家《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湖南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和《湖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将通信管线、配线设施、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所需的电信间、设备间、机房、电源、管道和顶部空间等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线、桥架等线缆通道,纳入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相关工程费用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区科工局要做好通信设施备案受理,负责做好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业楼宇通信设施备案受理工作,审核备案材料,核实光纤到户标准落实情况,明确备案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参照区科工局备案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对光纤到户通信设施验收和备案,验收确认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建设与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标准相符后方可接入公用电信网,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未按要求备案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城管局、区科工局、区文旅广电局)

5.推进资源共享。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以及公路、桥梁、公路客运站、市政绿化区、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区域,其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免费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场地、空间等资源。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现有住宅区、商务办公楼宇等非公共资源类场所,在不影响原有功能前提下,通信业务经营者依据发改部门确定的标准支付机房等设施使用的相关费用,引导社会资源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通行便利。本着"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秉承"宏微结合、室内外协调"的思路,推进路灯杆、公安监控杆、城管监控杆、交通信号杆、交通指示牌、公交站台、电力塔、广告牌等各类杆塔资源的双向开放共享,多杆合一,实现社会资源的集约利用,有效降低通信业务经营者和相关行业单位的建设、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改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国资服务中心,区公共机构、设施、区域所属单位及相应区直部门,中国铁塔岳阳公司、基础电信企业)

(三)规范管理。

6.加强市容管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城市市容管理有关规定,具备条件的通信线缆全部入地,入地管网租赁费用由基础电信企业、区城管局、管网产权人共同商定。影响城市容貌的通信杆线等设施,由城管部门与产权人、管理人共同制定迁改方案,及时改造或迁移,废弃通信基础设施及时拆除。施工过程中损坏建筑物、绿地、道路的,由建设施工单位恢复原状或者修复;不能恢复原状或修复的,应给予补偿或协商处理。涉嫌违法、违章的在建通信基础设施,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调查、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产权单位按处理意见在限期内完成改动、拆除或迁移等工作,所需费用由产权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7.妥善拆除改迁。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改动、拆除或者迁移在用通信基础设施的,经与通信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沟通后,以不降低原有通信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标准,由通信基础设施产权单位和提出迁改的单位共同制定迁改方案,经相关部门同意,对独立用地的通信基础设施落实改迁用地,并按"先建后拆"或保障通信信号通畅的原则组织拆建,所需费用由提出改动、拆除或者迁移需求方承担,老旧小区改造、棚改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对擅自破坏在用通信基础设施的行为,由相关部门调查问责,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乡镇街道、铁塔公司、基础电信企业)

8.维护公平经营。加强对设施运营管理的监督检查,通信业务经营者与相关开发人、产权人和管理人不得签订限制其他通信业务经营者公平进入的排他性协议,商住楼宇、小区相关开发人、管理人不得以已签订排他性协议等方式阻碍、限制其他通信业务经营者进入,保证各家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和使用,确保用户自主选择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服务。严禁向电信运营企业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工局、基础电信企业)

(四)优化环境。

9.简化手续办理。科学提出新建通信铁塔、基站、通信线缆,光缆交接箱、独立用地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手续办理规范和具体收费标准,明确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及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建设通信基础设施需要征收土地(林地),房层或者使用水域的,由区拆迁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并按规定支付相应补偿费用。通信杆、桅、塔、管道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需办理征地手续的,由建设单位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确定用地事宜。(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乡镇街道)

10.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广泛宣传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在带动产业发展、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大力开展基站电磁辐射和通信基础设施保护知识科普活动,消除公众对基站辐射的误解,为通信网络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科工局、铁塔公司、基础电信企业、各乡镇街道)

11.加强设施保护。严格执行《湖南省通信条例》,依法惩处破坏信息基础设施、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妨碍应急通信保障及通信设施抢修救险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科工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优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管委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农科园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各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科工局,由周静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解决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支持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基站选址、管线敷设、拆迁补建等事宜,有效提升本辖区通信基础设施的覆盖广度、深度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违规设置基站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电信运营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建立基站设置行为信用档案,并依法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合。加强对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犯罪行为。

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二十大前后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关于印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应急函〔2022〕333号)要求,结合近期重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2年9月15日至10月30日

二、督导检查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一处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产煤县(区)和华荣能源攀枝花中心开展督导检查,并分别延伸检查至少1个产煤乡(镇)和1处煤矿(人员名单附后);各产煤县(区)负责对辖区内煤矿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华荣能源攀枝花中心要参照督导检查的工作安排,以防风险、保安全为核心对所属煤矿开展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县(区)在检查时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时至少安排2名专家参与。

三、督查重点

(一)地方政府层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情况;推进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全生产"二十条"、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四十二条"、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三十四条"硬措施落实情况。

2.召开政府常务会及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突出、共性和深层次问题,推动产业安全高效发展情况;整改落实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的监察意见,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情况;将煤矿安全纳入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以及"县包矿"制度执行情况。《煤矿安全阶段性任务》和《两书一函》要求的落实情况;煤矿安全工作专班运行情况。

3.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对长期停产停建、一停四不停和关闭煤矿开展巡查情况,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情况。

4.贯彻落实8月15日省政府电煤保供会议情况;落实保供安全责任,制定《煤炭安全保供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措施,对增产保供煤矿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情况;擅自将淘汰退出煤矿和长期停工停产煤矿等列入保供名单违规扩大增产保供煤矿范围、违规核增煤矿生产能力、违规下达超能力生产任务等情况。

(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层面。

1.煤矿安全"强监管、控风险、保安全"攻坚行动和"迎盛会、保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2."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对高风险煤矿、停产停建整改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煤矿、整合技改煤矿、待关闭煤矿明确驻矿盯守或者安全巡查人员及其岗位职责,对驻矿盯守、安全巡查人员履职能力进行监督考核情况;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矿外包工程专项整治"回头看"、采掘接续紧张煤矿落实限产停产管控措施情况;远程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3.聚焦防范重特大事故,制定具体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对重大风险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重大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跟踪整改销号,对突出问题制定攻坚措施。

4.依法查处群众举报的瞒报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超限报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推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督查、巡查和、省"体检式"检查反馈问题及工作建议的整改情况。

6.推进煤矿防治水"八项改造工程"、机电运输"六项改造工程"、皮带运输"三项改造工程"情况。

(三)煤矿企业层面。

1."强监管、控风险、保安全"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2.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矿长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情况;"五职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灾害严重矿井的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管理能力,员工具备相关安全技能情况;"学法规、强管理、抓落实"和"反三违"活动开展情况。

3.上级公司对所属煤矿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煤矿对照全省煤矿安全检查清单版开展自查自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风险研判及管控措施制定落实、重大灾害防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汛期安全防范及应急值守情况。

4.开展瓦斯、水害、自然发火、煤尘爆炸危险性等灾害等级确定,灾害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瓦斯抽采管理,制定"抽采工程化、过程视频化、施工标准化、计量精准化"等措施,保障钻孔施工质量和抽采效果,严格抽采达标评判,实现"抽采达标"情况;建立瓦斯超限处置和分级追查制度,严格执行"两停一撤六查"(即停产、停电、撤人,查明制度体系是否健全、责任是否压实、抽采是否达标、通风系统是否可靠、设备维护是否合格、现场管理是否到位)情况;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实现"三区管理"情况。

5.建立健全地质构造预测预报工作体系,实施过构造带、破碎带、应力集中区超前治理、加强支护等措施情况;严格落实爆破动火等作业制度措施情况;提升运输设备按规定定期检验,严禁超负荷、带病运转或者超期服役情况。

6.安全监测、视频监控、人员定位等系统建设、数据联网及系统使用情况;煤矿"电子封条"建设情况;"863改造工程"完成情况。

7.承担煤炭保供任务的煤矿与上级公司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及落实情况,上级公司派出工作组盯守情况,煤矿上级公司是否对保供煤矿变相下达超能力生产任务指标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华荣能源攀枝花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对照内容理准备印证资料,并做好配合工作。市安办负责督导检查的日常协调工作,及时汇总并通报督导检查情况。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坚持"有检查必执法"的要求,对煤矿企业检查发现的所有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查处,该停的必须停,该罚的必须罚,该移送的必须移送。各煤矿组织召开专题会,分析督导检查发现所有问题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报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后实施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闭环整改。

(三)严格工作纪律。督导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轻车从简。

(四)巩固督导成效。各产煤县(区)在督导检查结束后要对检查情况进行及时分析、总结,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在10月30日前分别报市应急管理局和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监察执法1处。

省能源局发布《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

安排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规模1000万千瓦,奖励规模146万千瓦

11月21日,省能源局发布了《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指出,综合考虑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外送电量、电网消纳能力、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目标等因素,安排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规模1000万千瓦,奖励规模146万千瓦。

《工作方案》就行业发展引导提出,鼓励基地化规模化发展项目;鼓励煤电和新能源项目联营发展项目;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开发建设项目。鼓励国有企业拿出10%-15%(但不限于)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鼓励风电光伏项目与风电光伏等相关装备制造业协同发展;鼓励风光储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同场、"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林光互补"等融合发展项目;鼓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重点帮扶县、太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项目。

《工作方案》要求申报项目土地必须符合国家对风电、光伏发电用地政策,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基本农田等禁止建设区域,并落实用地情况,明确项目用地性质、有光伏方阵土地租赁协议等。

申报项目中的光伏项目应于2023年9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风电项目应于2024年6月底全容量并网。

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重点老区苏区高质量发展,参照《新时代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充分发挥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职能作用,统筹多方力量,强化产业、科技、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导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红色资源,共同推动重点老区苏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实施组团结对支援。采取组团式、多对一方式推进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工作期限为2022年至2030年。重点老区苏区每个县(市、区)均由省直机关、国有企业、中央驻粤机构组合而成的帮扶集团进行对口支援。排名首位的单位为牵头负责单位,其他单位及机构为对口支援成员单位。对口支援单位与受援地具体结对安排如下:

1.原中央苏区13个县(市、区)的结对安排。

由省委组织部、广东粤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口支援XX市。

由省应急管理厅、广东恒健投资控股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对口支援XX县。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对口支援XX县。

由省生态环境厅、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省农垦总局对口支援XX县。

由省商务厅、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对口支援XX区。

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对口支援XX区。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对口支援XX市。

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对口支援XX县。

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对口支援XX县。

由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对口支援XX县。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对口支援XX县。

由省自然资源厅、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税务局对口支援XX县。

由省财政厅、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对口支援XX县。

2.海陆丰革命老区11个县(市、区)的结对安排。

由省委统战部、省交通集团、中远海运(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对口支援XX区。

由省水利厅、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广东电力公司对口支援XX区。

由省教育厅、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广东分公司对口支援XX县。

由省国资委、广东广播电视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对口支援XX县。

由省司法厅、省出版集团公司、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口支援XX城区。

由省交通运输厅、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对口支援XX市。

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盐业集团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口支援XX县。

由省卫生健康委、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对口支援XX县。

由省科技厅、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对口支援XX市。

由省民政厅、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对口支援XX县。

由省委宣传部、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对口支援XX县。

(二)选派干部挂职支援。选派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到重点老区苏区挂职。省直机关选派县处级副职干部挂任当地政府领导职务,一般参加同级党委常委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机构选派中层管理人员、科级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挂任当地有关单位职务。选派的挂职干部,参与分管省直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协调联系省直单位定点帮扶驻镇帮镇扶村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协助分管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有序梯度转移等相关工作,以及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任务。每一批干部挂职时间原则上为3年,相关待遇保障参照省驻镇帮镇扶村标准落实。支持结对关系外的省直机关、国有企业、中央驻粤机构等选派干部挂职,与其他挂职锻炼机制在重点老区苏区叠加形成合力。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对口支援单位要会同受援地,明确工作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扎实推进落实对口支援各项工作任务,健全领导有力、联系紧密、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对口支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赴受援地衔接工作、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受援地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挂职干部考核管理和待遇落实,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树立干得好用得好的导向。干部挂职期间不占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职数。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对口支援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加入帮扶集团共同参与对口支援,动员鼓励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其他社会团体和单位积极参与对口支援。

(二)落实重点任务。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针对重点老区苏区所需所缺、所盼所想,各对口支援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优势,充分考虑受援地比较优势和发展需要,以资源协调、政策支持、人才培训、营商环境营造、产业和创新平台建设等为重点,通过选派干部挂职、鼓励双向挂职交流等方式,科学编制并推动落实对口支援实施方案。要提升对口支援综合效益,坚持将对口支援资金、项目的80%以上向基层倾斜、向保障民生倾斜。要聚焦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支持受援地培训一批专业技术人才,推广一批改革创新举措,实施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行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能力,切实增强受援地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督促评估。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及时跟踪对口支援工作进展,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工作成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市纪委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XX日报讯(XX日报社全媒体记者XX)近日,市纪委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部署。《方案》指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担当作为、求真务实,为加快建设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方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要通过纪委常委会专题解读学、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学、党支部集体研讨深入学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要通过领导下沉讲、专题党课讲、邀请专家讲等方式,增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度理解。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广泛社会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强化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在南充落地见效。要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严的基调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持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具体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抓、带头学,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发挥好表率作用。要创新宣传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总结推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好经验好做法。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宣传二十大,从严治党强基层"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调研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及早谋划明年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地落实。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

为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对其产生的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1.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权责清单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基本信息。编制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办理程序、工作时限等内容。编制并公开行政检查流程图,明确行政检查事项、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程序等内容。编制并公开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事项、处罚程序等内容。

以上内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在1个月内进行动态调整。

2.规范事中公示,做到行政执法过程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政务服务窗口要按规定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示,实现行政执法结果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应当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应当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行政执法决定的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采取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文字记录,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以行政执法文书为主要载体,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文字记录,做到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有关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的使用规范。

2.建立健全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实时音像记录。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3.严格记录归档,完善行政执法档案。执法部门应当自行政执法行为终结之日起30日内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资料,形成相应案卷。音像记录制作完成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在24小时内按要求将信息储存至本部门执法信息系统或者专用存储介质。连续工作、异地执法办案或者在偏远、交通不便地区执法办案,确实无法及时移交资料的,应当在返回单位后24小时内交存,不得自行保管。

4.发挥记录作用,提高行政执法实效。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善于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可实时调阅。

三、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组织实施领导工作。政策法规科具体承担指导协调、督促推动、情况交流等工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本部门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开展培训宣传。各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培训,提高有关人员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能力。。

3.加强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落实相关待遇政策,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

我市出台工作方案常态化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近日,我市印发《XX市校园周边环境常态化整治工作方案》,将以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商业网点、文化场所、消防隐患、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方案要求,要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火灾隐患;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设置、完善警示标志;对地处复杂路段的中小学上下学时段,安排民警和协管员在校园门口路段值守,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加强社会管控面,重点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犯罪行为;加强校车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对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抓好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加工经营行为的卫生监管工作,取缔流动摊点影响城市环境和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经营行为,清理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游戏厅和音像制品放映厅等娱乐场所,取缔校园周边50米内卷烟销售点以及体彩投注点,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

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卫生死角,重点清理商业垃圾和餐饮污染;清理和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假文凭、乱招生等内容的非法广告;加强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娱乐噪声的查处和废气、臭气等污染校园及影响师生健康的清理工作,为教学提供安静、卫生的外部环境。

云南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精神,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的办事需求,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依法监管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推行集成化办理,实行"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2022年底前,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完成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附件1、2)中的任务。2025年底前,全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重点工作

(一)组建专班,明确责任。每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组建一个由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有关责任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围绕基础清单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完成时限:2022年11月5日)

(二)优化流程,联审联办。各工作专班要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优化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整合、精简、优化申请材料和表单,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建立联办机制,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协同服务;优化整合出件环节,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实现"一端出件"。(完成时限:2022年11月15日)

(三)聚焦需求,强化支撑。各工作专班要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梳理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需求,制定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积极配合省平台建设单位推进系统建设。(完成时限:2022年11月20日)省平台建设单位要在云南政务服务网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实现"一端受理",并向"一部手机办事通"(含APP、小程序等)、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自助申办。加快"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建设,支持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集成办理,提升"一网通办"水平。(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

(四)联通系统,促进共享。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有关业务办理系统的改造、整合力度,加快推动有关独立办理业务系统与省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省平台建设单位要制定政务服务数据标准和系统对接技术规范,提升省平台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支撑能力,推进与有关业务办理系统对接打通、数据双向共享,积极推动与国家垂直管理业务办理系统深度对接,有力支撑业务流程再造、要素材料精简和审批监管协同。(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0日)

(五)统一受理,融合办理。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科学合理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依托省平台实现"一窗受理"。各工作专班要加快制定"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手册,统一受理标准和审查要点。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受理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上专栏或线下专窗提交的申请。(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依托线上专栏和线下专窗,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三、推进机制

(一)统筹协调机制。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在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下设立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附件3,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组织、协调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专项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技术支撑组,负责"一件事一次办"具体工作推进落实和系统支撑能力建设,跟踪督促指导各工作专班加快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二)会商协作机制。专项工作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组织集中会商,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按照每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由一个责任单位牵头、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一个工作专班推进、一个实施方案落实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联动审批、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专班针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重点难点问题,逐一会商研判,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配合单位要与牵头单位密切协作,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三)督办通报机制。工作专班坚持目标倒逼、工期倒排、挂图作战、任务销号,建立"一件事一次办"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每周向专项工作组报送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专项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每周通报工作进度,定期向协调小组报告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全面领导。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明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名称、涉及事项、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按照《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办发〔2022〕32号文件任务分工》(附件4),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支撑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推动本地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组织实施,确保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精简材料表单、优化业务流程、统一办理标准、整合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等工作,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严格按照"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主题式、套餐式服务。

(二)加强评价监管。各地各部门要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好差评工作,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特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审管衔接,健全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措施,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三)加强创新应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从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深入挖掘"一件事一次办"典型应用场景和业务情形,深化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总结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并在全省推广应用,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省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有关信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良好氛围。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全面改善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形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规划职业学校布局,夯实各级各类办学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持续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中央支持,地方为主。中央、地方、学校三级联动,加强指导督导和过程监测,压实省级统筹和学校举办者主体责任,强化协调配合,提升工作效率,保质保量落实目标任务。

规划先行,分类推进。统筹考虑教育发展趋势和人口规模,实事求是制定工作方案,健全标准体系,坚持高质量发展,分类实施、分步推进,强化激励考核机制。

优化存量,做优增量。推进区域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优化布局、共建共享,盘活资源,落实新增教育资源向职业教育倾斜政策,整体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

固基提质,重点突破。以服务教学为中心,硬件建设与内涵建设并重,聚焦土地、校舍、教师、设备等关键要素,优先补齐短板,提高资源投入产出效益。

(三)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持续加大政策供给,使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显著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显著增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整合资源优化布局

各地要统筹区域职业教育资源,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采取合并、集团化办学、终止办学等形式,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在教育资源投入中,优先保障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对办学质量差、社会不认可、各项指标严重不达标的学校要依法进行合并或终止办学。对拟集团化办学学校,须在校园、校舍、师资、仪器设备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共建共享,并整体考核办学条件。对拟合并学校,须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变更备案信息。对拟终止办学的学校,应关闭学籍系统账号,适时撤销组织机构,并做好师生安置。边远脱贫地区要稳定规模,城市中心区要提质扩容,建设好一批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

(二)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要全面核查职业学校基础设施,针对拟保留学校,要分类制定办学条件补齐方案。地方有关部门在制定教育用地规划时向职业教育倾斜,在用地指标达标的前提下大力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简化职业学校新建或改扩建增容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支持职业学校快速补齐土地、校舍缺口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占地和校舍建筑,学校独立产权部分应占一定比例,确需租赁的,租赁期限应与学校办学规划相匹配,并以协议或补充协议等方式加以保障,具体要求由各地自行确定。学校举办者要加大投入,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消除危房,落实学校校舍、教室和实验(实训)室标准化建设。学校要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科学制定和落实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确保学校基础设施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三)优化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各地要按照职业学校师资配备标准,用好盘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支持职业教育。在选人用人上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自主权,在教师招聘、教师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允许学校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通过"编制周转池""固定岗+流动岗""设置特聘岗位"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工作,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

(四)改善职业学校教学条件

各地要加强教育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汇聚各方资源建设一批集实习实训、社会培训、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鼓励企业以设备捐赠、场所共享等方式支持和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并在企业落实社会责任报告中反映有关投入情况,受赠设备应按要求纳入学校资产管理、计入事业统计数据。产教融合型企业享受组合式激励政策可适当与企业相关投入挂钩。职业学校要按照达标要求,配齐配足图书、计算机、实训设施等,加快设备更新和管理,及时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引入教学,提高校内校企实训基地利用率。在满足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要对照有关标准和教学条件的基本要求,逐步改善专业教学条件。

(五)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

各地补齐办学条件缺口要优化整合存量资源,共享共用公共教育资源,确需财政增加投入的,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职业学校要用足用好地方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政策资金,调整优化校内支出结构,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经费基础上,把支持学校发展的资金更多用于办学条件达标工作。鼓励各地探索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相关制度。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职业学校利用经营收入与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合作,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流向职业教育,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发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规划辖区内职业学校建设发展,建立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协调机制,成立达标工作专班,按照学校隶属关系,落实举办者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会商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对照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附件1),在全面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区域人口结构、经济发展基础和学校办学条件现状,制定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2),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举措、进度安排、资金来源等,报请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于2022年12月30日前报送教育部(各地技工学校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三)强化政策保障

财政部、教育部在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时,将各地达标工作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资金支持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各地要加快出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配套政策,有效配置土地、资金、编制等公共资源,为实现办学条件达标提供保障。各职业学校要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统筹资源,加大投入,确保按时完成办学条件达标工作。

(四)加强考核激励

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别牵头建立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调度机制,通过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和实地抽检定期调度。国家将各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激励省份考核。地方将达标情况作为对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2023年起,每年对各地各校达标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工作成效作为国家新一轮职业教育改革项目遴选的重要依据。到2025年底仍不能达标的学校,要采取调减招生计划等措施。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结合陕西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0月16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这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大会回顾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阐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重大问题,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大会批准了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批准了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习近平同志继续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

党的二十大闭幕不到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专程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并发表重要讲话,重温革命战争时期党中央在延安的峥嵘岁月,缅怀老一辈革命家的丰功伟绩,向全党宣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奋斗精神,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新的优异答卷的坚定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提前一天到达延安,深入农村、学校考察调研,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育时代新人等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饱含深情、催人奋进,为我们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奋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央《决定》,深入理解"五个牢牢把握"、在"三个全面"上下功夫、"九个深刻领会"等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重新审视省情,按照大会明确的任务充实完善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安排部署,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中国式现代化,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稳经济、促发展,战贫困、建小康,控疫情、抗大灾,应变局、化危机,攻克了一个个看似不可攻克的难关险阻,创造了一个个令人刮目相看的人间奇迹。取得这样的辉煌成就,最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新时代引领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政治保证,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最紧要的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把着力点聚焦到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重大成就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上。过去5年和新时代以来的10年,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极不寻常。新时代10年,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一是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16个方面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一是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三是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科学完整的战略部署,四是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五是提出并贯彻新发展理念,六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全面深化改革,七是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八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九是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十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十一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十二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十三是确立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十四是全面准确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十五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十六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要全面把握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志气、骨气、底气,以更加强烈的历史自觉和主动精神,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力量。

(三)把着力点聚焦到把握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上。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内国外形势新变化和实践新要求,我们党勇于进行理论探索和创新,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概括了这一思想的主要内容。党的二十大强调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这一思想,重点阐述了"两个结合",即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进而强调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要坚持和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即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要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全面准确领会其丰富内涵、思想体系和实践要求,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更加自觉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四)把着力点聚焦到中国式现代化在理论和实践的创新突破上。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申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分两步走的总的战略安排,重点部署了未来5年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进而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5个方面中国特色,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强调了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5条重大原则。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要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发扬斗争精神等重大原则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坚定不移沿着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五)把着力点聚焦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党的二十大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等作出全面部署,对教育科技人才支撑、依法治国、国家安全3个方面工作专门进行安排,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部署。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的系统观念,描绘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要紧密联系我国发展面临的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深刻认识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各项目标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努力在新征程上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六)把着力点聚焦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信赖的领导集体上。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进入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领导机构。这是一个凝聚全党意志、反映人民期待,值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赖的中央领导集体,是一个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需要的中央领导集体,是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引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中央领导集体。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要坚决拥护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七)把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上。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所罕见、史所罕见的复杂形势和风险挑战,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恢弘气魄、远见卓识、雄韬伟略,谋划国内外大局,统领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及时提出重大战略,作出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任务,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充分展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的政治智慧、战略定力、使命担当、为民情怀、领导艺术,赢得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和爱戴。习近平同志全票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凝聚了全体代表和委员的共同意愿,反映了亿万人民紧跟伟大领袖开创更加美好未来的坚定信心。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要深刻认识核心就是力量、核心就是方向、核心就是未来,更加坚定自觉地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持续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推动学习培训走深走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系列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联系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精神,确保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要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培训、"三会一课"等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教育培训,集中一段时间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分期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要把大会精神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育开班培训的第一课,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必修课,依托延安、照金、马栏、富平等红色资源,积极开展案例式、体验式、情景式等教学。要运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发挥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作用,不断增强学习培训实效。

(二)推动集中宣讲走深走实。党中央将组织宣讲团来陕西开展宣讲,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省委宣传部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宣讲团,11月上旬开始分赴各市(区)、重点行业系统开展宣讲,各市(区)党委要结合实际开展好本地区宣讲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要组织我省出席党的二十大的代表走进基层一线,以亲身经历、切身感受宣讲大会精神。要开展面向党外人士的宣讲。要深入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等一线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通过耳熟能详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普遍认可的道理、生动鲜活的事例,深入浅出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三)推动新闻宣传走深走实。要统筹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力量和资源,集中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充分反映全省党员干部群众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汲取力量,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精神风貌。要组织开展主题采访活动,推出"二十大精神在三秦"和"基层心声"等系列专栏,深层次多角度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基层干部群众学习贯彻的生动实践和典型事迹。要坚持网上网下宣传一体推进,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主要媒体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重点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新技术新应用,努力使报道有声有色、出新出彩。要持续做好对外宣传,多渠道宣介党的二十大精神,讲好中国故事、陕西故事、丝路故事。

(四)推动研究阐释走深走实。要全面深入解读,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专家学者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系统深入解读,省级主流媒体要精心策划"权威访谈"、"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等栏目,增强理论深度、实践力度、情感温度。要开展深度研究,依托省社科基金,设立重大研究项目,列出重点选题,组织召开理论研讨会,努力推出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要注重正面引导,深入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内涵、精准把握外延,防止片面性、简单化,对错误观点和歪曲解读,要及时进行辨析澄清、解疑释惑,回应群众关切。

三、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各方面,体现到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和安排好明年工作之中。

(一)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把握"两个确立"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机制,完善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推进落实、监督检查、报告情况、"回头看"的工作闭环,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总目标、总方向、总要求,立足谋划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对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实化,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步一步往前推,扎扎实实办好陕西的事情。

(二)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部署,进一步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秦创原为抓手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做强成势,加快高质量项目建设,着力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对内对外开放,更好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要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作用,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扎扎实实做好大团结、大联合工作。要统筹推进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各项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抓好文明传承、文化繁荣、文物保护。要聚焦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增加居民收入和改进公共服务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加快建设健康陕西,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守护好黄河母亲河,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同时,要坚持抓关键、补短板、防风险,把教育科技人才摆到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位置,充分发挥我省科教资源优势,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把法治建设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把防风险上升到国家安全高度,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坚持严的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实施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常态长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用好问责利器。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注重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把对党忠诚、担当尽责、一心为民、勤学善做、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好作风落实到岗位上、工作中。要深入推进清廉陕西建设,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持续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主动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要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一体谋划、一体落实、一体衡量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各项工作。要毫不动摇贯彻总策略总方针,落实好第九版防控方案,快字当头、以快制快做好应急处置,严格规范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要全力以赴稳定经济增长,落实落细一揽子政策措施,持续释放工业产能,扩大有效投资和促进消费,加大重点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努力完成全年预期目标。要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精神状态和责任担当,严密防范、有效化解政治和意识形态、经济、社会等各领域风险,坚决维护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等,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扎实做好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法检两院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有效开展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上下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

(一)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中央《决定》和省委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作出专题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落实,提前谋划主题教育准备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组织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宣传部门要组织好学习教育和媒体宣传,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宣讲活动。统战部门要认真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学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要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严格按照党中央精神全面开展宣传。要带动群众参与,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形式载体,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让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要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好经验好做法,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省委将组建督导检查组,适时对各地区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工作指导,搞好经常性督促检查。各级组织部门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职能作用,强化对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的监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陕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报告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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