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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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党支部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三年攻坚行动,提升组织力和服务水平,强化政治功能,确保全面落实。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加强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聚焦党支部建设,按照“一年一个台阶、三年全面达标”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久久为功,有效解决机关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为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推动省直机关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以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党支部为工作目标

  1.政治功能强。坚持政治引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支部班子强。党支部书记懂全局、精本行、善组织、强管理,党支部委员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确保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3.党员队伍强。守初心、担使命,走在前、作表率,出色履职尽责,在理想信念、政治素质、担当作为、业务能力、服务群众上彰显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作用发挥强。党支部组织力强,有效开展党的工作,有力推进部门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党支部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创造力,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高。

(二)按照《条例》要求,紧扣省直机关党支部工作特点,重点在以下6个方面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组织设置规范。以健全优化组织设置为着力点,按照合规、务实、管用原则,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运行高效、调整及时。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单独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按规定成立临时党支部。着力解决党支部成立、调整、撤销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以增强党支部委员会功能作用为着力点,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处室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新任职的须在任职6个月内接受集中培训。着力解决党支部委员会不健全、不规范,委员配备不齐、不强,作用发挥不好;党支部书记对党支部建设和业务工作研究不够,在深度融合上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和新任职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不及时、覆盖不到位;党支部委员会未按期换届等问题。

3.组织生活规范。以提升质量效果为着力点,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季度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所在支部或者分管领域讲1次党课。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窗口单位和与社会群众有联系的岗位,党员按照规定自觉佩戴党员徽章,树立先锋模范形象。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五个到支部”走过场;“三会一课”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召开,党员大会议事决策、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中自我批评不能触及思想,相互批评缺少辣味;谈心谈话效果不好,对党员思想困惑、家庭困难不掌握;主题党日时间不固定,“主题”不突出,“党味”不浓;窗口单位党员身份、岗位特征不明显等问题。

4.功能作用规范。以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为着力点,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党组(党委)中心任务的贯彻落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紧紧围绕党组(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党支部工作,找准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点,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履行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推动事业发展凝聚智慧力量。着力解决党支部政治功能弱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党组(党委)中心任务不能真正做到落地见效;党员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党支部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联系群众不紧密等问题。

5.党员队伍建设规范。以提升素质能力为着力点,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推动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探索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机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规范发展程序,提高发展质量。对党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做到防微杜渐。把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结合起来,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时规范到位。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着力解决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针对性不强,计划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党员日常管理宽、松、软;党员监督责任不明确、党风党纪教育不经常、过问提醒不及时;组织要求多,解决困难和关心关怀少,党员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

6.制度保障规范。以狠抓制度执行为着力点,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做到保障有力、运转有序。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请示报告、民主议事、党务公开等党支部工作制度。总结运用“党支部工作法”,推动党支部活动内容方式创新,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有效模式。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场所等保障。党支部工作应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建立党支部基础党务台账,档案资料完备、管理规范。着力解决党支部请示报告意识不强、民主议事不充分、党务事项不公开;党支部工作缺少创新意识;对党支部开展工作未给予经费保障;党员活动场所建设不规范;归档资料散、乱、缺,记录不能如实全面反映工作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2020年摸清底数、打牢基础。主要是抓好党支部建设状况调查摸底,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攻坚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落实党支部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三级四岗”责任,压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的工作责任和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的岗位责任。

2.调查摸底。摸清组织设置、党支部委员会配备、组织生活、功能作用等底数,找准问题差距,综合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对策措施。

3.科学设置党支部。健全优化党支部设置,强化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强机关基层组织体系。

4.配强党支部委员会。党组(党委)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党员和群众威信高的处室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落实党支部书记职责;配齐配强党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从思想素质好、热爱党务工作的优秀党员中选任,明确党支部委员分工。

5.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做到“五个到支部”;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支部建设的领导。

6.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贯彻《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落实省直机关工委示范培训,部门机关党委普遍培训的“两级”培训制度,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提升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7.强化组织关怀。实行岗位变动、组织处理、发生家庭变故、发现苗头性问题、退休离职“五必谈”,切实关心关爱和服务党员,做好一对一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支部的组织温度。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好与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

8.严格党支部考核。落实好三级联述联评机制,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9.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率达到50%以上。

(二)2021年重点攻坚、全面推进。主要是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攻坚,促进“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

1.选树党支部典型。以庆祝建党100周年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省直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要选树具有时代特点、机关特色、党员群众认可的“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典型,明确标准、树立导向,发挥身边典型、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2.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做到准备充分、内容规范、程序严格,增强计划性、严肃性、仪式感;高标准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保证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载体、效果有实质性提升。

3.举办“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建设论坛和交流会。省直机关工委依托省直机关学习讲坛举办“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建设论坛,各部门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探索总结做法、学习交流经验,推动比学赶超,促进党支部建设整体上水平。

4.加强重点推进。进一步攻坚解决组织设置、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组织生活、功能作用、党员队伍建设、制度保障等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两头带中间,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

5.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率达到70%以上。

(三)2022年巩固拓展、全面达标。主要是深化“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创建成果,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彰显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全面解决问题。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标对表,全面查漏补缺,推动问题解决,提升工作成效。

2.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党支部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认真总结具有时代特点、机关规律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提炼推广“党支部工作法”。

3.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对工作标准要求和措施办法再明确、再落实、再深化,切实把工作成果转化为务实管用、符合机关特点规律的党支部建设的机制、制度和措施。

4.做好评估验收。聚焦“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建设目标任务,围绕落实措施要求、工作效果质量、问题解决成效、党员群众反映等方面,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5.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落靠责任。部门党组(党委)要严格按照《落实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三级四岗”责任》要求,明确责任、认真落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省直机关工委要抓好统筹谋划、深入推进落实、严格管理考核。

(二)强化督促指导。省直机关工委要通过日常调研、年度述职等,了解情况、研判效果、加强指导。部门党组(党委)要通过调研指导、听取汇报等,掌握情况,定期研究,推动工作落实落靠。机关党委要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随机抽查等,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推动落实,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每年年底向省直机关工委报送年度总结报告。

(三)注重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党支部建设中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要力戒形式主义,力求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同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完成部门重点任务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附件:落实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

   “三级四岗”责任附件

 

 

 

 

附件

 

落实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年攻坚行动“三级四岗”责任

 

为全面推进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建强抓实“四强六规范”党支部,现制定落实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三级四岗”责任。

一、党组(党委)、党组(党委)书记责任

党组(党委)负有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1.科学设置党支部。结合部门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健全优化党支部设置,强化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强机关基层组织体系。

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前。

2.配强党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要设立党支部委员会;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增强党支部委员会功能作用。

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前。

3.提供组织保障。贯彻落实《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将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对表现突出的党支部书记在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优奖励等方面优先考虑;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场所等保障。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培养选树典型。选树具有时代特点、机关特色、党员群众认可的“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典型,明确标准、树立导向,发挥身边典型、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5.严格党支部考核。落实好三级联述联评机制,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6.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率2020年达到50%以上、2021年达到70%以上、2022年达到100%。

完成时限:每年11月底前。

二、党组(党委)成员责任

党组(党委)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1.指导推进分管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规定,经常深入分管领域党支部,了解掌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指导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落实“五个到支部”要求,保证时间、坚持质量、严格标准、注重效果,着力提升分管领域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责任

机关党委是主责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

1.调查摸底。摸清组织设置、党支部委员会配备、组织生活、功能作用等底数,找准问题差距,综合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对策措施,并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2.落实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落实省直机关工委示范培训,组织开展普遍培训,对新任职的要在任职6个月内接受集中培训,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提升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抓好抓实组织生活、党员教育、按期换届、请示报告、民主议事、党务公开等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提醒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做好与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加强“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建设学习交流。探索总结做法、学习交流经验,推动比学赶超,促进党支部建设整体上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5.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党支部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认真总结具有时代特点、机关规律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提炼推广“党支部工作法”。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加强重点推进。着力解决组织设置、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组织生活、功能作用、党员队伍建设、制度保障等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两头带中间,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7.做好质量评估。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率2020年达到50%以上、2021年达到70%以上、2022年达到100%的目标,对照“四强六规范”标准要素,认真做好质量评估验收工作。

完成时限:每年11月底前。

四、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责任

党支部对执行落实负有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1.抓实党支部工作。按照“四强”目标、“六规范”标准做好工作落实,党支部书记要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要充分彰显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完成部门重点任务和做好本职工作,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功能作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推动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履行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推动事业发展凝聚智慧力量。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做到准备充分、内容规范、程序严格,增强计划性、严肃性、仪式感;高标准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保证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载体、效果有实质性提升。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提高党支部的组织温度。实行岗位变动、组织处理、发生家庭变故、发现苗头性问题、退休离职“五必谈”,切实关心关爱和服务党员,做好一对一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组织关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5.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政治标准,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发展质量。对党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做到防微杜渐。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夯实基础工作。党支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建立党支部基础党务工作台账,档案资料完备、管理规范。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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