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方案【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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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方案【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电子信息系统和重点工程项目的防雷安全为重点,以建立防雷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杜绝特大雷电安全事故为目标,全面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集中整治,着力治本,务求实效,促进全省防雷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对防雷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防雷安全监管体系和部门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防雷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提升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国家和省里有关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雷电事故隐患整改率、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检测率、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特大雷电安全责任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对防雷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防雷安全工作作为整个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二)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气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防雷减灾监管体系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认真贯彻落实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违反防雷安全法律法规行为,要依法查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加大防雷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防雷技术规范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接受法定服务机构的检测、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新(扩、改)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防雷装置“三同时”制度,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加强对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依法规范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杜绝无资质、超资质作业。督促各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加强技术研究和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六)广泛宣传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的防雷知识,提高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雷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自觉做好各项防雷安全工作。

四、整治范围

(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场所。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石油、化工、医药、油墨造漆、涂料、电镀、粘合剂、制氢(氧)等生产场所;油库、加油(气)站、液化气储备站、液化气LNG储备站、管道燃气;大型厂房、露天生产装置等。

(二)人员密集场所。办公楼、医院、学校、大型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车站、码头、图书馆、体育场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等。

(三)电子信息系统。邮政、通讯、金融、证券、广播、电视、供电、供水等部门。

(四)在建大型工程、重点工程。

五、整治时间和步骤

(二)整治和检查阶段。从6月21日至9月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整治期间,要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防雷设施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三)总结和评比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防雷安全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表彰。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扎实、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在整治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层层落实,确保实效。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成立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情况调度。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分级负责实施”的要求,明确各自职责,认真抓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各级气象部门要搞好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各级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教育、卫生、旅游、石油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本系统防雷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和落实。对本单位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要具备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新(扩、改)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该具备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未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新(扩、改)建工程项目在投入使用前应该具备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各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要求做好防雷安全技术服务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县(市、区)的各有关部门要巩固5月份的全国防雷宣传月活动成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防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防雷安全意识。各地要设立防雷安全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受理隐患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安防方案【第二篇】

为深入推进“平安官亭”建设,全面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提升农村技防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根据市、县政法委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十户联防”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十户联防”平台是移动依托移动信息化手段对村民进行编组管理,在紧急情况下可快速实现与编组内成员的预警、联动和派出所或警务室联网,实现情况互通、互动;是我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拓展。主要特点:一是“一呼九应”的联动预警功能,在编组内如一家有紧急情况(如遭遇抢劫、偷盗、陌生人侵入、突发病症、水火灾等)时,可及时通过座机、手机等终端设备一键按钮快速进入平台,平台接警后根据事先编组情况,第一时间对同组所有人员进行语音和短信呼叫,同组人员可迅速开展紧急协助;二是随着联防发展,可将基层专业保安单位和村居值班室编入所管辖区各个“十户联防”小组,快速实现与基层派出所(警务室)或110指挥中心的联动报警机制,中心电脑接警后立即报警并将信息及时以语音、短信方式传达给民警,实现快速接警出警,及时有效处理突出事件。

通过开展“十户联防”活动建立起群众治安联防联动机制,构建一张遍布各家各户的天网,实现联防到户,技防到人,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互助意识,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时达到“一家求助,九家支援”的效果,从而实现报警救援、互帮互助,有效缓解警力不足和个体防护能力弱的问题,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社会治安防范的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11年7月—2011年9月

三、活动目标

1、2011年8月底前完成全镇所有村(居)“十户联动”活动。

四、建设步骤

1、启动阶段(2011年7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下发官亭镇农村“十户联动”活动实施方案。

2、推广阶段(2011年8月):在全镇全面开展农村“十户联防”活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村居给予1000元办公费奖励。(8月25日前上报安装家庭名单)

3、验收阶段(2011年9月):按照官亭镇农村“十户联防”活动实施方案组织验收。

五、组织保障

成立官亭镇农村“十户联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项目可行性评估、工作推进落实、工作成果验收、工作实施跟踪等。

六、工作要求

1、镇综治办是我镇“十户联动”活动的组织牵头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

安防方案【第三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开展集中整治火灾隐患行动,全力排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加强针对性灭火演练,切实提高部队战斗力,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和危害,确保世园会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圆满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年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发改委、经贸局、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文体广电局、卫生局、安监局、民宗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粮食局、沣京工业园、草堂基地协调办、草堂寺景区、渭河示范区、滨河新区、工商局、电信局、邮政局、供电分局、烟草局、人行、工行、农行、农发行、建行、中行、信用联社、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及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副局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三、工作重点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建立和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对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及时提出有效对策,落实整改;每季度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全年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

(二)明确各级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与辖区和所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级的消防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及岗位责任制。

(三)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考评。县政府将对全年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消防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小城镇建设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编制村镇消防建设规划,完成县城、中心区及秦渡镇的消防建设规划、报批、审定工作,同时按照标准,年内选择大型住宅小区新建1个志愿者消防站,以此加强我县城乡消防规划建设工作,提高我县整体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把消防建设纳入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年各乡镇要完善基层消防工作机制、组织网络和责任体系,年内建设以秦渡镇、余下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和以东韩村村委会为依托的具有预防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的志愿消防队,并逐步予以推广。年底前在全县各社区建立以社区警务室为依托,辅警、片警带领,以社区群众为主力的志愿者消防队,使其成为具有预防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的社区消防保障服务体系。

(六)建立健全消防车供水系统。县水务局负责保障城区消防供水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督促县自来水总公司对其实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消防灭火供水水量和水压充足。凡公共消火栓不足的地区,应按照年度计划落实建设资金,逐年予以增补,确保完成工作任务。距县城较远的乡镇要建立消防供水点。各乡镇要在各村机井出水口安装水帯65mm接口、在村办私营企业周围,特别是具有危险性生产的企业周围、各大中小学周围及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距县城较远的古建筑、旅游景点处建立固定的供消防队进行灭火救援的取水点,使我县灭火救援的效率得到提高。

(八)保证消防业务经费投入。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印发的《武警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陕财办教〔〕57号)的精神,我县于年已达到核定标准(年度消防官兵人均不少于万元)。县财政局要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积极改善我县消防人员的生活福利待遇。

(九)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

1.以宣传新《消防法》为主线,以消防志愿者行动和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结合“五大”工作,深入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要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将其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村镇创建内容,在城镇街道以及乡村人员流动密集场所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户外大型消防公益广告牌累计不少于2块,其中永久性的户外大型消防公益广告牌不少于1块。

2.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疏散演练活动及“五大”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活动。

3.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质制度和特种岗位消防安全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重点部位管理、经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4.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向广大群众宣传消防知识和逃生技巧,为群众提供一个广阔的学习消防安全常识的平台,在全县营造出浓厚而热烈的消防宣传氛围。

5.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并将其纳入创建平安乡镇、平安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户评选等工作的评选条件。对消防工作开展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

(十)确保世园期间消防安全。严格按照《世界园艺博览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逐级签订世园会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世园会重大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提升我县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用优质、高效的消防安全服务全面打造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为世园会成功举办提供有力的消防保障力量。

安防方案【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试点工作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消防法》为主线,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为目标,认真摸索和总结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经验。通过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强化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和“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标。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后向全市推广,以推动全市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全面开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消防安全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如下:

*

试点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抓好试点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试点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逐级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组织,分类建立保卫人员、教职工、学生三支义务消防队伍,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宣传教育、检查巡查、灭火演练等活动。

(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议事制度,及时收集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本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并落实包括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防火检查巡查、用火用电等在内的消防安全制度,做到“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依托校办刊物、广播站、校园网以及宣传栏、文化橱窗等设施进行动员发动,向广大师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定期对消防安全知识授课老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学质量,落实每学期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的规定;在当地教育、消防机构的指导下,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校区每幢建筑物出入口和公共建筑内设置《学校防火安全公约》牌,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图板和宣传标志等;每年组织一至两次灭火和逃生演习,节假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考核考评。每学期对学生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列入素质教育成绩;每年对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消防安全知识授课老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成绩作为年终评先评优依据,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不合格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于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学生也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五)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分级建立消防基本情况登记册、消防组织人员登记册、火灾情况登记册、消防设施器材登记册、消防宣传教育情况登记、防火巡(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会议、活动记录等有关档案资料,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底子清、情况明。

四、步骤和时间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市教育局、市消防局组织调研组对全市部分地区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情况进行调研,了解掌握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的重点、难点,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切合实际的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5月30日前)。在*市第二中学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由政府组织,*、教育等职能部门参加,市领导、市教育局、市消防局有关领导参加。通过各种媒介和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发动活动,努力营造关心消防、学习消防、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6月20日至7月5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各项制度和档案资料。市教育局、市消防局组织对试点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形成经验材料,供各地学习借鉴。

第五阶段:经验交流(9月16日至9月30日)。拟定于*年9月份在第二中学召开由全市各地市教育、消防和市直学校有关领导参加的现场会议。组织参观第二中学试点工作成果,互相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以此全面推进我市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开展试点工作。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部、教育部召开的全国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经验交流会精神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推动我市消防宣传“进学校”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和负责同志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试点工作中,切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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