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生产经营自建房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回头看”具体实施方案
乡村生产经营自建房需重视消防安全,完善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培训,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乡生产经营自建房消防安全”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乡生产经营自建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实施方案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广西、江苏等地自建房先后发生了较大火灾亡人事故,教训极为惨痛。为持续巩固我乡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成果,切实加强全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全面筑牢火灾防控基础,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通过开展我乡合用场所、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全面清除火灾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火灾亡人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确保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三、整治的范围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
全乡合用场所、自建房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自建房;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夹层住人等场所。
(二)整治标准
原则上,鼓励居民不在生产、经营类自建房内居住。存在住与生产、经营合用或租用性质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治理。
居住人员3人以下的,按照"十个一律"要求整治:一律配备灭火器并学会使用(每50平方米配备一支不低于4公斤灭火器),一律配备逃生软梯(绳)或设置室外逃生楼梯,一律配备感烟探测器,一律配备应急照明灯和手电筒,一律拆除影响逃生的窗外广告牌,一律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接受一次教育培训,住宿楼层外窗防盗网一律拆除或开设逃生洞口,生产、经营区与居住区一律设置防火分隔,电气线路一律穿阻燃管保护,电动车一律不得进入店铺内。
居住人员3人(含3人)以上的,住宿区与非住宿区应完全分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出口。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应分散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应采用为不燃材料制作。
厂房、车间、仓库和商业服务用房内一律不准住人。
三、工作任务
(一)细化工作举措。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前期治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摸清治理的难点和遗留的困难问题,
(二)摸清底数实情。由乡应急办牵头,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和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回头看"。排查过程中,一方面要对照前期摸排的底数,通过全覆盖、无死角地排查,全面掌握辖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单位名称、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居住人数、消防状况等基本信息,逐单位、逐场所填写《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回头看"检查记录表》,建立工作台账,留档备查;一方面在督导整改隐患的同时,对前期排查的隐患问题,查看是否落实整改或出现"反弹"。针对排查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到期复查,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三)突出整治重点。要突出重点风险。排查中,要强化明火管理,确保明火使用区与生产、经营、居住区域进行防火分隔。要检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督促更换不燃、难燃的建筑材料。要突出电动自行车治理,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严防无人看管情况下进行充电,督促提醒不得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要把电气线路治理纳入排查范畴,整治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私自布排连接以及与大功率电器不匹配等隐患问题。要重点防范违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严禁在居住自建房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活动。要突出重点领域。结合乡村经济发展形势,把制衣、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厂(作坊)纳入重点排查范畴,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生产加工场所要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严防违规留宿、违规动火,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要一并开展独居孤寡老人、特殊群体等重点人群的"敲门行动",采取分片包点的形式,摸清辖区重点人群底数,定期上门开展提醒服务,主动帮扶清除消防隐患。
(四)动态维护监管。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家庭式商铺消防安全"三清查三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2016〕X号)要求,继续落实专项资金,在新增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鼓励把独居孤寡老人的住宿场所纳入安装范围。要建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的维保长效机制,明确维保单位,采取定期上门服务的方式,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问题,做到设备定位、管理定人、维保及时,坚决杜绝出现设备丢失、损毁等影响正常工作的问题,以智慧技防手段,不断提升社会面火灾防范的能力水平。对各场所前期配备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具、逃生软梯(绳)等设施设备,要登记定位,采取清单化管理和定期巡查、动态监管等措施,督促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更新更换损坏的设施设备,强化消防设施设备效能的发挥;同时督促新增场所自行采购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五)精准宣传教育。各村要发动消防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醒",采取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张贴提示标语等方式,结合场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专项集中排查整治期间,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合用场所、自建房组织一次应急逃生演练、接受一次教育培训。要把宣传教育与排查整治有机结合起来,边排查边宣传,让群众深刻认识合用场所、自建房火灾危险性,知晓正确的逃生路径和方法,提升安全自救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与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同步推进。确保整治成效,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
(二)健全责任体系。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场所自查整改,并组织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到谁发证、谁负责,谁执法、谁查处。
(四)严格责任追究。乡应急办将成立督导组,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于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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