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度安全检查方案【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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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度安全检查方案【第一篇】

为做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分工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组织落实,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时间安排、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即以矿山井下通风、采掘、民爆、提升、机电设备等重点作业场所,尾矿库排放、监控措施、通讯及安全设施运行等为重点。要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四)严格排查确保效果。

要进一步规范排查方法,强化现场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工作进展缓慢、敷衍了事、自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单位,要在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确保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公司年度安全检查方案【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弥勒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据我局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事件的高发期,各科室、队、乡镇所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一)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生产监管

1.突出重点。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为重点对象;以白酒、配制酒、葡萄酒、食用酒精、豆制品、小米辣、饮料、白沙糖、大米、面粉、面条、肉制品等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品种;以生产车间、包装间、成品库、原辅料库为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排查企业生产环境安全情况。检查内容为:检查粉尘较多的生产车间是否具有良好的通排风系统;原材料和产品为易燃物质的,检查企业是否具有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消防设施;检查企业生产用电线路是否采取防护措施;检查企业在用锅炉、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符合相应管理制度要求,检查使用易燃、易爆、高腐蚀性等产品安全管理情况;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是否制定了相应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电及燃气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有效防止因存储、使用不当造成事故灾难。

(二)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生产监管。

1.检查食品经营者持证持照情况;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情况;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退市;食品经营者经销的食品,其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者经销食品的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等。

2.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建强消防应急力量,是否强化培训演练,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等。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1.加强节日期间餐饮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企业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情况;餐饮企业主要食品原料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与台账登记制度;是否与长期供货商签定质量协议;餐饮企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加工操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餐饮企业是否在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或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餐饮企业是否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是否与有回收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签定收购协议,并留存收购方有关证照,是否有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餐饮企业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等。

2.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防控工作。切实提升与食品安全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能力。做好《预警公告》发布工作,尤其做好边远地区和有食用习惯地区群众宣传教育工作。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景区景点供餐单位、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性聚餐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早宣传、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

3.对餐饮服务企业经营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切实加强用电用油用气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有效防止因存储、使用不当造成事故灾难。

(四)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

2.督促药械生产企业检查消防设施、配电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使用易燃、易爆、高腐蚀性、有毒化学试剂的企业,对所用易燃、易爆、高腐蚀性、有毒化学试剂的管理,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完善,排查消除隐患是否及时,措施是否有效;督促企业要重点检查贮存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被盗抢等流入非法渠道的隐患是否及时消除;仓库的消防设施运行维护是否正常,火灾隐患难是否及时消除等。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

1.检查企业持证持照情况;企业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是否生产经营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情况;企业是否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管理情况;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等。

2.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建强消防应急力量,是否强化培训演练,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等。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1.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是否检验合格;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操作;维护保养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等。

2.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特种设备及其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使用单位消防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建强消防应急力量,是否强化培训演练,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等。

(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危险化学品出厂检验是否合格等。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是否到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设施是否按要求实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扎实组织开展好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

(八)商场、超市、市场安全监管

1.市场(商场、超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市场消防通道、设施是否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经营户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等,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市场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市场消防交通通道是否通畅,对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市场、商场、超市进行商品促销时,要督促遵守有关规定,不应造成堵塞交通。

3.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检查商场、超市、市场安全消防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建强消防应急力量,是否强化培训演练,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等。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队、乡镇所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及时组织专题研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此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抓落实。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重点区域一线和企业生产一线进行检查。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采取强制措施立即停产撤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杜绝安全生产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科室、队、乡镇所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严禁缺岗、脱岗、顶岗。随时保持联系和信息畅通,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要组织有针对性预案演练并予以完善,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司年度安全检查方案【第三篇】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深刻吸取全国城镇燃气、兰州化工厂污水处理车间爆炸等市政安生事故教训,确保全县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结合实际,现制定我县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如下: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v^、^v^、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靠实生产经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全县水、气、暖以及道路桥梁、污水垃圾处理、防汛、防疫等市政公用行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及时排查和消除市政设施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v^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城镇燃气。

一是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安委办发〔2022〕3号)确定的燃气企业、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及配件、燃气管道设施、其他等七个重点方面排查整治落实情况。二是燃气排查整治安全宣传情况。

(二)城市供水。

(二)污水处理设施。

(四)城镇供热。

公司年度安全检查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以下简称《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__〕8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__〕6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民勤县人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民政发〔20__〕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切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x《通知》、省政府《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实施方案》、县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安全监管,为全县“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使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更加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作业达到标准要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健全,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武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民勤县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监督责任体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配备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应不少于2人。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不少于1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按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按照《民勤县人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涵盖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和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记录、台帐等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4、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要依法予以关闭。

5、不断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矿山企业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管理严格实行五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民政办发〔20__〕160号)的要求,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下井带班制度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离矿请假制度;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等相关负责人要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企业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管理混乱的,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监管不力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凡是发现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检查、维护、更新不及时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2、不断强化企业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井工开采非煤矿山、化工企业停产复工、开停车、检维修、试生产(运行)等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复工、试生产(运行)的,企业要制定方案,申请备案,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具备复工、试车条件的,一律不允许复工、试车。

3、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两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存在国家首批公布重点监管的15类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企业,必须在2020__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改造。

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的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在两年内完成。尾矿库要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推进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4、大力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适时向社会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的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予以强制性淘汰。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1、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武威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民勤县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当地企业包括盛市驻民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3、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要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切实加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6、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水利、农机、铁路、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下达整改指令和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并在主要媒体公告。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治理情况及时跟踪督促整改。

7、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安监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发改、国土、住建、工信、人社、工商、质监、电力、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8、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承担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安监队伍的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监控体系建设。

1、认真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制度。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环节、敏感时段和区域要进行专项风险分析,无安全可靠保障措施不准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2、全面实行安全生产指标控制预警监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季考核、全年综合评价”的考核方式,落实奖惩措施。各乡镇、部门、单位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所属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指标控制情况,并结合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

3、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要坚持预防为主,针对生产工艺和装置特点,认真进行风险辨识,确定危险源点,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1、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各类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推进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

积极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大力推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新闻、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企业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2、切实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企业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要切实加强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师资建设,确保培训质量。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矿山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3、认真落实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企业新上岗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经济保障体系建设。

1、加大安全专项投入。把安全监管经费纳入预算,加大支持应急救援体系、执法装备、安全生产信息化和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建立专项资金,加快重大安全建设项目的实施。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

2、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及保险政策。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

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责任保险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扩大安全生产保险范围。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__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按不低于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4、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投入。企业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维护以及工艺更新、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职业卫生条件改善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科技开发、奖励等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生产投入必须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体系建设。

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强化源头管理,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严格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卫生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__),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

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经验,继续扩大推行范围,积极开展达标评定,深入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使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4、加强企业班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车间、班组、工段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长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和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在企业、车间、班组、工段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5、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责任。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建设、违规生产、违规经营等行为。

6、严格规范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凡是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企业,要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对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发生事故的,追究发包或者出租单位的相应责任。

公司年度安全检查方案【第五篇】

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做好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制定20xx年春节前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构建和谐深圳的大局出发,树立燃气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的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抓好抓实燃气安全工作,认真开展春节前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好春节期间值班保卫工作,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春节期间的安全供应。

成立全市燃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市建设局梁小群副局长任组长,市建设局燃气处马遥之处长、张敏调研员、各区建设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成立七个检查小组,分别是市建设局检查小组、六区建设局各组成一个检查小组。全市统一部署,遵循属地监管的原则,有组织、有领导的对全市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严肃、认真、全面、细致的检查。

各燃气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明确各项检查负责人及检查责任,全面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以我局编制的《深圳市燃气经营企业现场抽查记录表》为基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市燃气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依法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项目:

(三)岗位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持证上岗和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四)用户安全检查、安全用气宣传工作;

(六)隐患整改的落实及违规违章行为查处的落实情况。

(七)市政燃气管网安全保护、定期巡查、巡检工作。

(八)春节期间领导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20xx年1月15日前,各燃气企业检查组完成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检查。

1月16日至1月31日,市燃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分组对全市的燃气企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月1日至2月10日,市燃气安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会同各检查小组,对存在问题多、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企业进行复查,对燃气企业春节值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燃气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检查分工,精心组织检查队伍,周密部署检查工作,达到检查目的,完成检查任务。

(二)严格检查,整改隐患。严格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按照“够威、够硬、够严、够细”的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负责跟踪落实,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坚决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彻底、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停产整顿仍不符合安全生产的,依法予以关闭。

公司年度安全检查方案【第六篇】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小院的和谐稳定,经党委政府同意,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保持高度警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为确保此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不走过场,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尹修富、镇人民政府镇长陈晓波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经发办、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治办、供销社、运输社、教育管理组、供电所、畜牧站、行政执法办、中心卫生院等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有关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分设8个检查小组赴场镇、各村居及各企事业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具体分工详见附表2。

此次检查由镇安委办牵头负责,各村居、各部门配合。8个检查组的负责同志在2月9日下午6:00前将此次安全检查的记录及隐患台账交镇安委办周建华处。镇安委办汇总后将隐患台账交办给相应行业部门,由相应部门负责整改,并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镇安委办销号。

20xx年2月8-9日。由各组负责人自行组织。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及全镇辖区、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森林防灭火工作、烟花爆竹零售店、液化气及天然气、供销社、商超、道路交通、农业机械、建筑施工、危房危楼、水库水域、船舶、特殊困难群体、居住类综合楼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主要检查各村委、镇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及中央、省、市、区近期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机制的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的情况;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以及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工作是否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取得实效。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宣传、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二)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主要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职业卫生、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的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到位”。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宣传、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情况。

1、消防。检查超市、客运车站、宾馆饭店、网吧、ktv、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以及火源、电源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情况;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建设、综合楼消防安全、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2、道路交通。检查道路客运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各类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对运输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情况;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情况。

3、建筑施工。检查施工现场,“洞口临边”等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点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按施工要求设置防护栏、防护网情况;严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情况;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防雷、防大风等工作情况;防止火灾、有害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地下建筑等密闭环境的作业防护,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合理组织生产作业情况。

4、危险化学品。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管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工作开展情况。

5、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检查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炸药等民爆器材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零售店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6、农业农村安全。对全镇辖区各类水库、水域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形成台账,制定清单式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对所有船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运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采取强制措施、严格管理。对农业机械进行排查,对存在隐患要立即停用,对不明生产来源的要严肃查处。

7、森林防灭火。重点检查落实上级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扑火队伍建设情况,物资储备情况,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值班值守情况,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四禁止、十不准、一封信的张贴宣传情况。

8、危房危楼排查。全面排查辖区内老旧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房屋,“烂尾楼”,特殊困难群众居住房屋等情况,禁止一切人员在危房危楼内进行生产生活行为,强化隐患排查与治理,建立清单,逐个销号。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隐患整改行动迟缓、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通报。

(三)认真负责,务求实效。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细致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中,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顺利完成。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被检查单位要做到,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四)标本兼治,构建机制。各单位要通过大检查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公司年度安全检查方案【第七篇】

深入贯彻xxx、xxx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xxx中央xxx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安全法规、事故防范等内容,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推动落实安全责任,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区文教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为把集聚区创成平安开发区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区文教体工作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人事处、综合处、计财处、基教处、研训处、文体处、民办处、文管处、安监处等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及早制订活动方案,尽快落实活动经费,组织、指导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从20__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

6月份的第一周(6月2日至6月8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各单位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以及观看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片和警示教育片(教育系统主要观看防溺水资料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做到“用别人的教训,让我们自已受教育”。

6月份的第二周(6月9日至6月15日)为安全宣传周。要在文化周期间,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场所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利用广播、电子屏播、条幅等播放、悬挂安全标语和安全知识,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6月份的第三周(6月16日至22日)为应急管理“五个一”建设周。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校园应急管理“五个一”建设的通知》(温开教〔20__〕192号)文件,落实校园应急管理“五个一”制度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维护我区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各文化经营单位、体育产业、文保单位应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管理“五个一”制度,并于6月30日前报局文化管理处。

6月份的第四周(6月23日至2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完善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于此同时,教育系统还要在暑假前落实“平安千万家”的家访方案并予以落实,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形式。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根据安全工作实际,结合行业特点特点,运用各种形式,认真开展好“五个一”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学生、群众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各幼儿园可适当创设情景,开展一些安全教育游戏,寓教于乐,培养幼儿安全的生活习惯。

(一)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各单位在门口醒目位置悬挂一幅以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标语,使全体师生知晓今年“安全生产月”主题,营造浓厚的氛围。

公司年度安全检查方案【第八篇】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雄安新区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决定开展全县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深刻认识抓好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筑牢安全底线,下大力抓好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惩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一)规范燃气行业管理。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重点整治燃气企业特别是农村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等行为,管道燃气企业经营区域交叉重叠等问题。二是认真组织监督人员、技术人员、驻村安全员和协管员开展全面巡查巡护,排查所有燃气管道、储气罐、气化站、阀门、燃气表、液化气罐、燃器具、连接管等设施,做到逐一检查、留档备查。三是对隐蔽工程、地下工程开展泄漏探测,对气代煤工程质量、壁挂炉设备质量、安装标准等开展专业检查。四是加强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全面整治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五是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整治,组织精干力量对所有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含驻村安全员及协管员)实行互查。

(二)规范液化石油气行业管理。一是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贯彻落实《河北省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冀建城建[20xx]8号),排查过期未检钢瓶、达到报废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排查不合格燃器具、超期使用燃器具、软管;排查超期服役胶管、减压阀、钢瓶阀门跑冒滴漏等安全隐患。

(四)进一步完善燃气供热行业培训制度。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员重点开展行业及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教育;对燃气供热运营单位负责人员重点开展安全规章、规范教育;对行业重要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运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一)燃气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检查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安全风险和隐患的科学研判、预判和有效应对,组建专业队伍进行宣传培训,自查自改,形成管理闭环,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无死角。主动沟通协调部门、乡镇,主动接受部门、乡镇、群众举报和监督,畅通维修电话。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二)住建局: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将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发挥围绕燃气供热行业安全协调各方的牵头抓总作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督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状况,督促燃气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提出工作建议。严肃执法,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各种风险隐患。

(三)应急管理局:全面落实综合监管责任,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开展联合检查,对整改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对多次整改不到位且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

(四)改发局:负责长输油气输送管道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公安局:负责对重要燃气设施沿线村庄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对农村燃气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恶意干扰、阻工以及盗接、破坏天然气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查处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和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偷盗燃气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六)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生产、供应、使用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燃气企业,特别是防火间距不足的lng站点,依法责令整改。

(七)市场^v^:负责整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等行为。督导燃气特种设备的定期监管工作,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流通领域壁挂炉、灶具等燃气用具进行质量监管,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负责燃气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对工商业用户的燃气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八)供电公司:负责对燃气工程施工中的电力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会同燃气公司对燃气管线与电线和计量箱距离过近、搭挂、交叉缠绕等问题进行整改。

(九)各乡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设立常态化安全检查机构,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制定本级检查方案、应急预案,建立检查台账,做到有方案、有行动、有记录。配合企业做好安全宣传、排除双气源、更换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等工作。要主动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巡查,主动维护燃气设施安全。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用气宣传。各村要建立燃气安全运营体系,做好村庄管线和燃气设施日常巡查工作,督促配合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对用户的户内管线、燃气器具安全性、胶管完好程度进行全面检查,配合燃气企业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安全隐患汇总、整改,并督查企业整改效果,确保管理有效。

(十)其他相关单位: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抓好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安全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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