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所春节工作方案样例【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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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所春节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对教职工困难帮扶和送温暖工作的要求,校工会将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双节”慰问送温暖工作,请各基层工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慰问对象:优先考虑在职教职工本人在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患重大疾病的情况,根据重庆市医保所涵盖的疾病种类以及其他重大、特殊疾病情况进行慰问。适当考虑教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的情况以及家庭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况。

(二)经费来源:送温暖慰问费用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三)慰问名单及慰问标准的确定:召开教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两节”送温暖人员名单及慰问金额,经校工会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执行。

(一)20xx年01月05日前,请校属各工会认真做好本单位困难教职工的摸底、调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在职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病历医疗诊断等)报送校工会。(《在职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二)20xx年1月10日前,校工会对《申请表》进行汇总整理,提交教代会教职工福利委员会讨论,报校工会委员会审定,最后确定困难补助名单,并由校工会组织慰问。

(一)教职工本人根据要求填写《登记表》,并需提交下列相关证明:

1、户口本复印件。

2、患重病、大病者须提供病历证明复印件。

3、如困难家庭是我校双职工,由其中一方所在单位工会申报。

(二)教职工因患重病已连续五年、或因直系亲属患重病已连续三年、或本年度因生病住院已两次享受慰问的,原则上不纳入本次慰问范围。

(三)各工会要借助此次慰问活动,扎实做好本工会的困难教职工走访工作,了解困难教职工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倾听他们所思所想所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各工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请者的材料严格把关,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分党委(或党总支)公章后报校工会。

各工会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政领导汇报,从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的利益出发,认真做好本单位职工困难教职工慰问工作。

运管所春节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与善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按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方针,以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为原则,强化和规范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安全事故和风险的能力。

发生紧急情况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立即按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镇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监所,负责日常工作,主任:杨光生(兼),值班电话:xxx。

事故发生所在的行政村或有关单位、部门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损失情况向110、119、120报警求救,并如实报镇政府值班室(电话:xxx)。要求第一时间报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随后必须在1小时内书面上报镇政府,并由镇政府报市委、市政府、市安监局。

发生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指挥部,事故现场紧急救援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负责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组织事故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1、抢险组:由事故单位人员、镇政府和所在单位工作者组成,配合消防部门,做好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

2、伤员救护组:由事故单位人员、镇政府和所在社区工作者组成,配合医疗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3、现场秩序维护组:由台头镇派出所民警负责安全警戒治安保卫,事故单位配合台头镇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

4、侦察追捕组:由台头镇派出所责任区负责对事故责任人的控制,事故取证。

5、善后处理:由事故单位和镇民政部门、所在社区组成,负责妥善处理伤亡及善后工作。

6、事故调查组:由台头镇安监所配合各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处。

1、各相关单位、部门及各行动小组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按照工作预案,进入角色。

2、要对工作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闻警必动,服从指挥,听从调动,围绕一个总目标,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3、要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上传下达报告及时。

4、各种应急保障器材,平时完好无损,应急时接得出,用得上。

5、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期间,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人员在岗履职的效能督查工作由寇增林(镇纪工委书记)负责。

运管所春节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运管所春节工作方案【第四篇】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在万家欢度新春佳节之际,有一些弱势群体期待着社会的`关心,期待着我们在冬日里为他们送去一片温暖,让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为此,绿城公益社将在春节前开展一次向弱势群体送温暖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南宁市区的孤寡老人、独居老人、特困家庭、贫困学子家庭,暂定对象30—50户,视经费情况决定。

1、上门慰问,赠送慰问品、慰问金。通过谈心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以便今后更好地提供帮助。慰问方式为集中慰问和分组慰问。

2、帮助孤寡老人搞清洁卫生。

每位对象慰问金若干,慰问品一批(花生油、大米、面条、糖饼、日用品等)(数量视活动经费而定)。

1、1月1—15日筹集资金,确定慰问对象。

2、1月16—25日采购物品,上门慰问。

2、1月30日前将慰问情况总结公布。

1、以现金捐助为主,有意愿捐助本次活动的请与组织者联系收取。专用帐号是:xx户名:xx中国工商银行。

2、以实物捐助为辅,可捐献花生油、大米、日用品,请向组织者报数统计,慰问前集中收取。

大家可推荐活动对象,请与组织者联系。如被定为慰问对象,由提供信息者负责带队慰问。

xx电话号码:

运管所春节工作方案【第五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法律法规为指导,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局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场(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救援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信息组:

组长:

组员:

作业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马上报告林场调度室由调度通知应急小组。由信息组组长马上向林业局报告并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应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事故人数。

急救组:

组长:

组员:

接到事故应急报告后,马上出动备用救应急救援车辆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实施营救。备用车辆司机电话24小时开机,一但有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马上出发林场卫生所常备医疗急救用品,每个队、段、组设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工队主要队员担任由林场安全组织领导负责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应急组组织机构的所有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的应对事故迅速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使林场的安全生产的事故为零。

运管所春节工作方案【第六篇】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扑火应急处置效率,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

(一)火源管理

1、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遇晴天镇干部要深入村组开展宣传,护林员要全部上山巡查。

2、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野外用火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野外用火。

(二)应急准备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物资储备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添置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专业、半专业队全面进入高度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3、半专业扑火队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开机。

4、各村实行火灾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迟报火灾,贻误扑火时机。

5、镇防火指挥部每天下午16:30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

(一)森林火灾处置机构

成立2个工作组:

1、综合调度组

镇政府每天由1名班子带班,安排5名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负责对全镇森林火情进行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及时了解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进展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委会必须立即报告镇防火指挥部,镇防火指挥部立即报告县防火办,并要求每小时报送一次火情。

2、火场指导组

对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威胁居民区、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县防火办派出火场指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协助和指导地方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火场指导一组:

火场指导二组:

火场指导组携带应急通信设备,及时将火场扑救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二)扑火原则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调派半专业森林扑火队等力量到达火场进行扑救,需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或其它扑火队增援扑救的,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主要领导或包片、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靠前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在扑火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保护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居民点、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立足于“快、狠”,快速出击,一次性调足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3、在扑火战术上,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结合,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等多种战术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应急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任务到人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后勤保障、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责任制。

(三)扑火力量的组成

1、扑火力量的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火灾发生的当地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以火灾发生乡镇的其余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二梯队。

2、县内跨乡镇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

如扑火力量不足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请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救及火灾发生地周边的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救。

火灾扑灭后,由镇政府和森林派出所、林业工作站对火灾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将火灾肇事人、起火原因、火灾面积及森林损失情况一一查清,对火灾肇事者进行经济处罚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责任人要按照《龙安镇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运管所春节工作方案【第七篇】

春节期间,门头沟区园林局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履行公园绿地管护责任,按照“群众过节干部在岗”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看护和疫情防控值守工作,切实保障了节日期间全区森林、林地、绿地的安全平稳运行。

一是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分片包镇制度,由主要领导带队,带班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开展重点区域防火检查,累计派出10个检查组共72人次参与实地检查、电话抽查,共抽查生态林管护员88人次,均在岗在位。二是强化值班值守制度。局机关共35人次24小时负责应急值守,全区4260余名专职护林员在岗在位,累计劝阻烧地边、烧纸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百余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累计发送森林防火提示短信46万条,50余个防火语音提示杆均正常运行,随时提醒游客已进入林区,切实履行好公民森林防火责任。

春节期间,一是每天安排193名养护、保洁及疫情防控人员,76名巡查工作人员,保障车辆12辆,在全区各公园绿地开展疫情防控、垃圾分类、日常养护等工作。二是在6个公园入口配备体温检测仪器、划定“一米间隔线”,对入园游人检测体温并查看游人健康码,严格执行绿码通行。三是严格执行75%限流措施,提醒游人不扎堆、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春节期间,全区各公园共接待游客26447人次。截至目前,各公园均运行平稳,未出现异常突发情况。

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要求,除夕晚上和初五早上,我局共有65名领导干部下沉到永定镇33个点位,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看护工作,累计劝离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200余人次。

春节期间,我局共派出56名领导干部,下沉到城子街道4个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值守工作,进一步充实社区疫情防控力量,保障社区安全。

运管所春节工作方案【第八篇】

春节将近,扎实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迫在眉睫。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和区委区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和遏制事故发生。按照局领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把开展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以防为主、防管结合”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督导,立足于查隐患,抓整改,防事故,全面推进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区局成立内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继江局长任组长,刘玉恩、刘存本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五个技术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检查、验收。

(一)用电安全。

检查是否有用电线路老化、负荷大现象;是否存在部分干部用电安全意识淡漠,单位用电安全资金投入少,对用电设备不能及时保养维修;是否存在下班不断电,电脑和用电设备人走不关机和常明灯等现象。

(二)消防安全。

是否存在随地扔烟头、烟头不掐灭等隐患;是否存在消防设施“缺而不买、买而不全、用而不会”的现象;安全责任制落实是否明确到人,对安全设施能否达到会使用会操作;是否存在消防通道不畅通,人防与物防结合不紧。

(三)用气安全。

食堂和取暖用气安全要指定专人管理,特别是食堂使用液化气罐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使用气罐单位,有条件的要更新为使用固体燃料装置。使用天然气的要加强对用气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特种设备和危化品安全。

1、建立电梯、锅炉、压力管道、变压器供电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检验,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2、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现有从事用电、锅炉、电梯、电气焊维修等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严禁无证、违规、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3、有存放使用危化品的技术机构,要进行独立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消防安全预防措施到位。

(五)车辆管理。

严格机动车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管理安排。加强车辆检查保养,车内严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节假日期间,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封存,机关有公务任务的部门,需要动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局主管领导批准,并经门卫登记后方能使用。局属其他单位需要动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使用。严禁公车私用。

(六)内部安保。

认真落实安保工作有关要求,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门卫要对进入机关办公区域的非本单位人员进行询问、登记,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七)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在岗值班和联络畅通。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值班等现象。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无故迟到。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自查摸底(即日起至1月22日)。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责任分工,认真自查摸底。要摸清现存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隐患底数,建立台账,逐个确定整治计划。

(二)全面整治(1月23日至1月29日)。局属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手段逐个落实整改计划和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各市场监管所、各技术机构于1月29日前将内部安全自查及整治工作情况的电子版通过oa或邮箱发送至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1月30日至2月5日)。区局内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问题突出、隐患重重的单位将进行集中督办,对履责不力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凡有重大安全隐患而不整治的,发生事故一律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将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严格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内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内部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内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五个到位”,严格落实。一是基本设施配置到位。对自查中发现基本安全设施缺少的单位,要限时补齐并加强使用培训,确保安全设施发挥功效。二是岗位责任明确到位。对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为安全员,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内部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三是维修保养落实到位。对老旧、损坏、失效的设施,及时维修、更换。特别是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和防汛设施随时巡检,定期保养。建立维保台账,确定专人负责。四是安全知识培训到位。采取多种载体大力宣传内部安全工作,普及安全文化,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安全意识。五是问题整改解决到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解决一条销账一条,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春节、两会前及时进行内部安全工作检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市场监管所、技术机构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内部安全检查和排查情况,周报要于每周一下班前上报上周检查情况周报表;月报要于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检查情况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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