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方案(案例)【精彩4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导言】此例“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方案(案例)【精彩4篇】”的范文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质量提升活动方案【第一篇】

海南省乐东质量技术监督局

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巩固和扩大“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质检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线,高举质量兴县旗帜,推动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监文化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解决履行质监职能和服务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质监工作水平,夯实质量基础,确保安全底线,为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乐东经济强县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深化质量兴县战略的各项措施,努力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增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性;努力提升科学监管的水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提升基础保障和基层建设的水平,提高全市系统履行职能的综合能力。进一步促进广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 1

体责任,进一步促进部门、行业组织加强支持、指导和服务的力度,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把我县产品质量提高到新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推进质量兴县战略,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

进一步完善质量兴县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实施质量兴县工作考核机制和奖励机制。将质量兴县纳入地方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推动质量兴市、兴业活动。大力推动品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县产品特色,加快培育一批有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名优企业打假扶优协作机制,坚持打假扶优的工作方针,实施“精细监管”,推行“精益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动员广大企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切实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企业制定提升质量、打造品牌、增强竞争力的具体措施。加强全面质量管理,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推广六西格玛管理法、5S现场管理、零缺陷质量管理、精益生产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加大对企业服务力度,指导和帮助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全力为大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加快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和推广力度;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继续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鼓励和帮助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提升采标率;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争创力度,力争实现零突破。

深入推进“关注民生、计量惠民”工程。广泛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深化计量惠民工作。建立健全加油机、大型衡器公众诉求服务机制。

加强产品质量示范区建设。围绕服务我县优势产业集群,积极开展争创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活动,帮助企业做强做大,努力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围绕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科学监管的水平。

1、切实落实质量和安全监管责任。推进地方政府健全质量安全考核机制,全面落实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要求。要在当地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认真履行质量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大力推行、完善区域综合监管和执法责任制。

2、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格实施重点产品生产准入制度,加强证后监管,通过证后监管的建档管理、年度审查和巡查回访等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完善质量安全监管环节各项措施,确保源头产品质量安全。

3、建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定期发布和分析报告制度。每半年一次对本辖区的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进行分析,并将质量状况向省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4、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专项治理的有效性。加大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深入开展农资、家电下乡、清新居室、节能减排、民生计量、特种设备等专项治理。针对广大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组织打假集中行动,加大大案要案曝光力度。按照“四查、四建、四落实”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坚决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健全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5、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实施执法打假信息化,制订完善质监行政执法规章制度,推行综合执法、阳光执法,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加强执法保障能力建设,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6、创新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按照大质量的观念,加快建立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新工作机制。在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执法打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监系统检测机构改革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探索新方法,建立新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三)加强质监能力建设,提升技术保障的水平。

1、深入推进“关注民生、计量惠民”工程。广泛开展“推

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深化计量惠民工作。建立健全加油机、大型衡器公众诉求服务机制。

2、增强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加快建立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加大基础性、突破性、带动性强的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机构的检验检测水平。按照技术机构发展规划的要求,完成基础设备和技术装备配置。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区域配合,形成“质量提升”活动的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围绕“质量提升”活动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一批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重要活动,全面推进质监各项工作。要深入查找本单位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履行职能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集中力量加以解决。“质量提升”的各项活动都要明确目标、工作内容、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任务清楚、责任落实、效果显著。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继续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以正面宣传为重点,精心策划宣传主题,积极组织多层次、立体化、系列化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继续开展质量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主题活动,加强群众质量知识普及和教育,不断浓厚全社会的质量氛围。

(四)加强工作交流,保障信息畅通。及时向省局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掌握情况、加强指导。

五、“质量提升”活动组织机构

成立“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黄泽聪

副组长:陈毅雄 赵冠

成员:邢福豪 吴学 陈俞余 李振国 韦家宏 林雄 罗仕月 邢增智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第二篇】

戚氏供电所供电质量大提升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电监供电„2011‟38号)和集团公司《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12月12日集团公司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电视电话启动、部署会会议精神和要求,根据县公司对该活动的文件精神要求和专题会议安排、明确我所为该活动的示范所。结合我所实际情况,为确保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现将相关内容及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并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保民生、促和谐的总体要求,落实民生优先原则,突出供电工作中确保人民生活用电的重要性,以诠释“从客户满意的地方做起,从客户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服务理念,为确保人民群众享受电力能源的清洁、高效和电力服务的真诚、优质,切实履行好电力普遍服务社会的责任,建立起公司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

二、成立戚氏供电所专项活动机构

为确保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小组长:吴文东

成 员:庞小军 程萌 闫新虎 卢汉佰 史海民

刘刚 全文奇 周文军 闫建波 卢宝成王秉乾 陈前民 李跃青

三、人员分工

一、吴文东

1.作为该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和组织安排工作。

2.做好有关专项行动中的协调和联系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3.对各成员、专责人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供电服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程萌

1.做好各类营业指标和优质服务工作的资料统计和归档。

2、对该项活动中涌现的好人好事以及工作现场进行图像、视频记录,并做好归档。

三、各成员、台区专责人

1、做好电网维护和停送电管理工作。

2、根据县公司下达电网改造计划完成好提升电能质量的电网改造工作。

3、做好电网运行管理及相关要求的信息报送等工作。工程进行跟踪、督促和实施。

四、明确专项活动的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按照电监部门及省、市、县公司安排,主要落实的工作内容:“四项重点”、“一个维护”、“四个保障”、“六个落实”和“六个必须”。各专责人做好与自身工作相关的工作。

(一)“四项重点”

1.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一是按照省市公司有关电力市场深度分析与预测的文件要求,各相关专责人做好电力市场分析和负荷预测工作。二是按照《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编制并报批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完善节假日或其他应急保电预案,完善预案中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规范应急事件处置程序,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三是合理做好日用电量平衡工作,力争做到限电不拉路;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停电区域、线路和时间,不随意拉限居民生活用电。四是进一步加强故障抢修队伍管理,做好每次电力故障抢修,最大可能缩短居民停电时间。

2.居民生活用电合理收费。一是对电能计费表按省市公司规定及要求进行校验、轮换,确保表计准确无误;二是电价按照陕价价发[2011]169号文件所列标准执行到位;三是服务收费按照陕价价发[2011]153 号、陕价价发[2009]106号要求、标准宣传、执行到位。3.提升供电能力,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是按照本单位《电网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公司下达的年度电网建设计划,认真落实好电网建设工作。二是切实提高供电能力。三是及时消除设备、线路缺陷,优化电网结构,应用无功补偿等技术手段提高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确保达到承诺的电能质量标准。四是在对外的营业大厅公布:业扩报装流程、现行电价、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供电监管办法》、用电监督岗、96789热线电话、12398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一个维护”

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电权益。大力提升供电能力,大力提高电能质量,大力提高服务质量。

(三)“四个保障”

1.保障居民生活用电不随便拉限。在正常供电情况下,保证居民用电可靠稳定,不随意对居民生活进行停电、限电。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严格按照承诺规定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停电区域、线路和时间。在电力供需形势紧张实施有序用电时,按规定提前做好公告、报批和备案等相关工作。

2.保障居民生活用电按实计费和收费。一是按照计量规程和省市公司有关要求做好电能表校验和轮换工作,确保计量表计准确。二是加强抄核收管理。在抄表中做到不漏抄、错抄、估抄,确保实抄率100%;在电费核算上做到电价政策执行到位、计算准确无误;在收费上做到应收必收、收必合理、据实收费,回收率100%。

3.保障居民生活用电质量,及时抢修电力故障。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确保达到公司“十项供电服务承诺”要求。电力故障处置时限严格按照“十项供电服务承诺”落实执行到位,确保及时恢复供电。

(四)“六个落实”

1.落实及时报送有序用电方案。按照省市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编制好有序用电方案,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批;在启动、取消有序用电方案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2.落实有序用电有关规定,不随意拉限居民生活用电。要认真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得到保证。因电力线路、设备检修等原因停、限电,提前7天公告;对同一线路供电的企业与居民,如需停、限电,尽量保证居民正常用电。对突发事件造成的停、限电,及时按要求做好上报下传工作,并积极采取针对措施予以消除,及时以公告等形式向公众进行解释说明。

3.落实居民用电计量准确和按实收费。按规定的标准和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确保电能计量准确无误;正确执行国家电价和收费政策,正确计算并收取费用。

4.落实人民群众投诉渠道畅通。一是做到受理、传递及时,回答、回复准确。5.落实督查整改处置机制,对侵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按规定时限受理和处理客户投诉举报,进一步做好对举报投诉情况的分析调查工作,及时跟踪处理进展情况。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查,积极落实整改、完善工作。

(五)“六个必须”

1.必须有一个有序用电方案。按照规定做好有序用电方案的制定、报批和备案工作,切实保证居民用电。

2.必须有一份事前计划停电通知告示。计划停电时,按照公司承诺时限提前通知重要用户,并以适当方式公告。

3.必须有一套故障抢修制度。完善相关抢修制度,提供电力故障24小时报修服务,按承诺时限到达故障现场,及时组织故障抢修。

4.必须有一套用电报装规范。在供电营业厅公布报装接电流程,提供“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等便捷方式。

5.必须有一张明细电费单。在供电营业厅提供电量电费查询服务,公示最新电价标准;在用电台区每月公示电费明细单;对需要收取公摊用电费用的,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6.必须有一个畅通的投诉平台。在供电营业厅所公布96789电话,并做到24小时受理投诉。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整体工作时间确定为2011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31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12月12日-12月31)

(二)第二阶段:自查阶段(2012年1月1日-4月30日)

(三)第三阶段:公司迎检阶段(2012年5月1日-10月31日)。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1月1日-12月31日)

六、具体工作措施

(一)完善资料

1.按照电网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做好配电网建设工作,着重解决电网薄弱问题,优先实施提升居民用电质量的各项电网升级和改造工程,解决电网卡脖子、低电压问题,及时投运迎峰过冬、迎峰度夏的各项电网建设工程,充分满足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大力提升居民生活用电质量。

2.依据《电力市场深度分析与预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围绕电力市场环境变化、电力供需形势变化趋势、电力需求变化规律,结合本单位客户结构、负荷特性、政府产业政策变化、气候变化情况、重点行业客户用电情况,做好2011年负荷分析和2012年负荷预测工作。要特别做好冬季、夏季用电高峰期间的负荷分析和预测工作,确保电网顺利迎峰度冬、迎峰度夏。

4.要保持随时与当地政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单位部门联系,建立保障性住房档案,全面掌握当地的政府保障性住房情况,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临时用电、用电申请受理、业扩报装、装表接电等业务开通绿色通道,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

5.建立完善居民电能表运行档案,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能表,对运行的居民电能表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进行周期检定(轮换)与抽检,对检定不合格的电能表及时更换,保证居民电能表计量准确。

6.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用电投诉处理制度,保持用电投诉渠道畅通,96789客服热线24小时受理客户投诉和举报,供电营业厅公布12398投诉举报电话,实行7天工作制,开展客户投诉和举报受理业务。

(二)加强建设

1.加强抢修队伍建设,提高电力故障处置能力。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抢修服务,抢修队要严阵以待,车辆、工具及备品备件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出现电力故障,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中的时限,落实好快速响应、快速处置故障、及时恢复供电、最大限度减少客户停电次数和停电时间的供电服务工作要求。

2.强化营业厅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一是确保服务人员掌握电价政策、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技巧,准确做好客服工作、信息传递工作。二是确保客服人员能及时掌握停限电等相关信息。

3.加强供电服务队伍建设。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拓展服务人员的眼界和思维,学习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方法。二是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供电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和公司有关制度,掌握各项规定和要求,并通过“供电服务知识考试”等形式确保学习成效。三是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市公司组织培训,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

(三)强化管理

1.加强抄、核、收管理。应用交叉抄表、抽查考核等手段确保抄表到位,不估抄,不漏抄,确保居民用户电能表实抄率100%;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出现电费差错,确保居民生活用电收费公平、公正、合理。实施好电能集抄系统和预付费系统工程建设步伐。

2.对居民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按照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的相关要求与全部的居民用户签订合同,对已过期限的重新签订,对空缺、不规范、代签或错误的合同进行完善、纠正,确保居民用电合同签订率和准确率100%。具备条件的单位,应积极采用微机化管理方式,提高供用电合同的管理水平。

3.全面履行集团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切实提高供电服务水平,向广大居民用户提供优质的供电服务。在电力客服大厅和供电营业厅公布业扩报装流程、现行电价、《供电监管办法》、“供电服务十项承诺”、96789热线电话、12398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在营业场所提供电费查询服务,在用电台区每月公示电费明细单。

4.加强电网运行管理,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及时消除电网缺陷、电力故障,按要求合理配置安装电能质量监测装置,有针对性地采用无功补偿等技术手段提高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确保达到承诺的电能质量标准: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

(四)执行到位

1.严格执行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强化有序用电措施,做好负荷、用电量等相关统计工作,优先满足居民用电需求的工作,力争做到限电不拉路。

2.停电检修工作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停(限)电管理令”。在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工作时,落实好“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停电区域、线路和时间”;在供电设施临时检修时,落实好“提前24小时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在对欠费客户停电时,落实好“提前3—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3.提供优质的报装接电服务。各单位要落实客户代表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定期回访制等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做到报装接电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要建立以营销部门牵头,生计、计划等部门配合的业扩报装管理机制,公开业扩流程,简化报装手续,对客户提供优质的报装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各专责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意义,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及时提出更有特色、更重实效、更得民心的供电服务新举措,取得新成效,以实际行动展现陕西地电服务社会、服务客户的良好形象。

(二)制定切实可行、周密详尽的实施细则,根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好专项行动中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三)健全完善制度。对照专项行动和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服务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业各项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好公司对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在服务窗口和供电所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戚氏供电所

金华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第三篇】

2010金华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

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家旅游局《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的要求,积极配合省旅游局开展的“2010浙江省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切实提升我市旅游业服务质量,市旅游局结合金华市实际,制定了《2010金华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现予公布。

一、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以品质为核心,提升旅游重点领域服务质量。

1.提升旅行社服务品质。

(1)深入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一是规范旅行社门市、服务网点和出境委托代理业务等管理;二是以广告、合同和价格监管为重点,强化对旅行社的日常监管,提升旅行社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安全意识。(行管处负责,质监所、旅行社分会配合)

(2)全面推广《浙江省品质旅行社评定标准》和《金华市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标准》,强化对品质旅行社和质量信誉等级旅行社的指导和考核,不断提升旅行社的整体服务质量。强化对品质旅行社和质量信誉等级旅行社的宣传力度,在社会和行业内形成重视品质的良好氛围,优化旅行社行业品质提升的市场环境。(行管处负责,质监所、旅行社分会配合)

(3)召开以“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全市旅行社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并由各县(市、区)旅游局全面推广。11月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检查指导,并加以总结。(行管处负责,质监所、旅行社分会配合)

(4)落实《关于加快金华市旅行社行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产业集群化、行业品牌化、企业连锁化建设,加快实现从价格竞争为主向品质提升为主转变,行业结构从水平分工为主向垂直分工为主转变,经营方式从粗放经营为主向集约经营为主转变,行业组织形态从单个经济为主向现代产业集群为主转变。促进旅行社良性发展格局的形成。(行管处负责,旅行社分会配合)

(5)提升导游服务品质。积极参与省旅游局组织开展的“2010全省导游大赛”,在全市开展以“讲道德、比技能、赛服务”为主题的导游讲解员培训活动。组织金华市导游大赛,通过大赛选拔参加省导游大赛的选手,推出一批“导游之星”、技术能手,表彰一批优秀导游员和模范导游员。积极贯彻国家旅游局“统筹推进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要求,开设网上导游培训课堂与面授课堂等多种方式,加强全市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实施我市“名导进课堂”工程,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导游培训名师,提高我市导游培训的专业化水平。(行管处负责,培训中心、旅行社分会配合)

2.提升饭店业服务品质。

(1)实施人才培训工程。组织2009年全市饭店经理人大赛获奖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安排到各县(市、区)星级饭店进行巡回授课,给获奖人员更多的磨炼机会,通过这项活动,实现获奖人员从“饭店经理”向“饭店职业经理人”的转变。

(2)积极推行新版饭店星级标准,加强对星级饭店的暗访检查、动态管理,切实维护星级标准的权威性,保证星级饭店的整体水平。积极参与全省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提高旅游饭店员工的服务技能水平,展示全市饭店业的服务品质。组织饭店积极参与“中国饭店金星奖”评选活动,提升金华旅游饭店品牌影响力。(行管处负责,饭店分会配合)

(3)推广饭店“六常”管理法。即“常分类、常整理、常清洁、常维护、常规范、常教育”。“六常”管理法简单易行,注重实用,饭店实施后能提高饭店运行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的安全性,从而提升我市饭店业整体管理水平。(行管处负责,饭店分会配合)

(4)总结绿色饭店创建经验,积极探索低碳经济背景下的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推广新型节能技术,宣传环保生态理念,为消费者提供更节能、更环保、更健康的消费环境。(行管处负责,饭店分会配合)

(5)优化星级检查员结构,扩大星级检查员队伍。针对目前我市在岗星级检查员数量偏少、缺乏经验、层次偏低等问题,采取以下有力措施加以改变:一是将一批热心旅游发展事业、专业能力强的金华大专院校旅游专业骨干教师纳入到星级检查员队伍;二是通过创造锻炼机会、加强交流学习、组织研讨考察,不断提升星级检查员的业务能力。(行管处负责)

(6)全面推进全市饭店业特色文化主题建设,提升饭店业发展水平。加强对饭店业特色文化主题建设的研究和指导。根据省局出台的浙江特色文化主题酒店标准和规范,加快我市特色文化、休闲等主题酒店的建设,全面推进“合理发展高星级饭店、加快发展特色饭店、规范发展低端饭店”的发展策略,积极打造我市饭店业“最佳休闲商务饭店”的整体品牌。配合省局深入开展饭店业发展状况调查,全面掌握饭店行业发展特点,加强对饭店的分类管理和指导,推动饭店行业整体发展。(行管处负责,饭店分会配合)

3.提升旅游景区服务品质。

加强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加大对A级景区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力度。开展全市旅游景区普查,建设旅游景区在线管理系统,实施省局旅游景区提升计划。完善旅游景区配套设施,注重文化挖掘提升,开展系列特色文化魅力品质景区评选活动,打造独具金华文化魅力的复合型旅游景区集群。(规划处负责,质监所、旅游景区分会配合)

4.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品质。

加强对乡村旅游的研究和引导,按照规范、提升的要求,创新管理与服务手段,在组织推动、工作指导、服务协调、政策支持、典型推广等方面积极主动地为乡村旅游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乡村旅游品质化发展。加大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规划处负责,培训中心配合)

(二)提升旅游目的地建设品质。

1.总结近年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创建等工作的经验,制定金华市旅游目的地体系规划,积极参与国家局组织开展的优秀旅游目的地认定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旅游目的地旅游服务质量。(规划处负责、行管处配合)

2.积极推进全市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活动。指导培育一批旅游经济实力强、旅游产品吸引力强、旅游产业对区域经济拉动显著的旅游经济强县(市、区)、旅游强镇(乡、街道)和特色旅游村,切实提高全市县域旅游发展能力和旅游服务质量。(规划处负责)

(三)强化旅游服务质量日常监督,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检查。

1.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的日常监督机制。以旅游合同检查为监督重点,强化对旅游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审员建立情况、服务品质监管情况、旅游广告、旅游合同、服务流程、旅游者服务品质反馈(包括表扬和批评内容)处理等内容的日常监管。检查采取抽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进行。(质监所负责,行管处配合)

2.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检查。针对强迫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旅游合同、旅游广告等游客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赴台旅游、出境旅游等重点市场,在重点时间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损害旅游者权益和旅游业声誉的旅行社,强化企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等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质监所负责,行管处配合)

3.开展义务监督访查。建立一支由业内专业人士、普通大众及行风监督人员共同组成的服务质量访查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地指派品质访查人员、义务监督员深入企业,对全市旅游服务品质进行动态监督。(行管处负责,质监所配合)

4.开展对星级饭店的暗访检查活动。全市集中市星评委专业指导小组人员、星级检查员分组对三星级以上(含三星)饭店开展暗访检查,各县(市、区)开展一、二星级饭店的检查,对于不达标的饭店严格按照星级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行管处负责,饭店分会配合)

(四)努力抓好旅游质量保障基础建设工作。

1.提升行业品质引导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旅游行业品质提升战略》,强化对星级饭店、旅行社未来品质提升方向、目标的指引,强化对行业发展的引导。进一步深化对行业发展的调查与研究,全面分析行业发展状况,通过调查加强对饭店、旅行社的分类管理和指导,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行管处负责,饭店分会、旅行社分会配合)

2.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抓好金华市旅游推荐单位(餐饮、商店)认定标准的制定工作,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奠定基础。(行管处负责,饭店分会、旅行社分会配合)

3.加强旅游企业培训工作。继续做好各旅游饭店及旅行社总经理、部门经理等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加大培训的力度与培训的广度,大力提升我市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素质。积极探索旅游企业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与薪酬制度相衔接的旅游人才激励机制,提升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培训中心负责,饭店分会、旅行社分会配合)

4.加强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严格执行《金华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达标考核分类标准》,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试点成果。开展“出境旅游安全宣传周”和“旅游保险宣传月”活动。开展创建“平安旅行社”、“平安景区”、“旅游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安全意识,保障旅游安全。(行管处负责、质监所配合)

(五)定期发布旅游质量相关信息。

1.发布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开展游客对金华旅游满意度调查,定期发布满意度调查报告,公布旅行社、饭店、景区、交通等服务领域和以城市为主的目的地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引导、督促各行业围绕游客意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升质量。(质监所负责,办公室、规划处、行管处配合)

2.定期发布旅游投诉信息。各级旅游质量监督检查所定期向社会发布旅游投诉情况,促进旅游企业重视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引导旅游者选择有良好信誉的旅游企业提供服务。(质监所负责,办公室、规划处、行管处配合)

(六)组织开展旅游质量宣传活动。

1.积极做好国家旅游局整体宣传的配合工作。按照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进社区宣传活动周、“旅游质量万里行”等宣传活动,定期编发相关活动简报,及时反映全市活动进展情况和特点。(办公室负责,行管处、旅游协会两分会配合)

2.开展政务网专题宣传。充分发挥旅游政务信息主渠道作用,定期发布活动简报。开设活动专题网页,在“金华旅游商务网”网站上开设“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专题网页,集中报道全市开展活动的情况,促进工作交流,展示活动成果。(办公室负责,行管处配合)

3.开展新闻采访报道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深入旅游一线,开展服务质量系列宣传报道工作,为质量提升年活动营造声势。(办公室负责,行管处、旅游协会两分会配合)

(七)组织开展七个“十佳”评选活动。

开展旅游系统七个“十佳”评选活动,树立标杆,总结经验,巩固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成果。(行管处、规划处负责,其他各处室配合)

二、主要活动安排

年1月,结合金华市旅行社发展大会启动2010金华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工作方案。

年2月,按照统一安排,开展旅游公益广告宣传,同时在平面、网络媒体开展有关系列宣传活动。对全市贯彻落实《金华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达标考核分类标准》和《旅行社条例》情况进行抽查。

年3月,对金华市旅游推荐单位(宾馆)进行全面的检查指导。对申报省品质旅行社和金华市质量信誉等级旅行社的单位进行初评。结合消费者权益日组织开展“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广场宣传周咨询活动。

年4月,组织2009年全市饭店经理人大赛获奖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获奖人员进行巡讲活动。

年5月,制定金华市旅游推荐单位(餐饮、商店)认定标准。召开全市旅行社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下发七个“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和标准。

年6月,推广A级旅游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试点成果,并结合安全月广场咨询活动组织开展《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宣贯工作,举办“旅游保险宣传月”和“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月”活动,开展创建“平安旅行社”、“平安景区”、“旅游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全市导游大赛。

年7月,召开星级酒店文件资料归档工作培训会。

年8月,召开饭店“六常”管理法推广现场会,组织全市饭店观摩,推广“六常”管理法经验。

年8-11月,组织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及导游市场专项治理活动,邀请有关媒体进行专题采访,广泛宣传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

年10-11月,完成星级饭店复评复核工作。

年11-12月,在旅游系统全行业开展七个“十佳”评选活动。即十佳品质饭店、十佳品质旅行社、十佳旅游景区、十佳乡村旅游示范点、十佳优秀导游、十佳服务之星、十佳优秀旅游工作者等评选活动。

年12月,各单位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年活动总结。

2010金华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2010金华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

二、活动主题:培养人才、提升品质、提高服务质量

三、总体目标:以“2010金华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系列活动为主要载体,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和品质提升两大工程,创新行业品质管理机制,丰富行业品质管理内涵,全面提升全市旅游行业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大力推动旅游产业要素发展水平的提升,提高人民群众对旅游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树立旅游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实现全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以品质为核心,提升旅游重点领域服务质量。

1.提升旅行社服务品质。

(1)深入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一是规范旅行社门市、服务网点和出境委托代理业务等管理;二是以广告、合同和价格监管为重点,强化对旅行社的日常监管,提升旅行社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安全意识。(行管处负责,质监所、旅行社分会配合)

(2)全面推广《浙江省品质旅行社评定标准》和《金华市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标准》,强化对品质旅行社和质量信誉等级旅行社的指导和考核,不断提升品质旅行社的整体服务质量。强化对品质旅行社和质量信誉等级旅行社的宣传力度,在社会和行业内形成重视品质的良好氛围,优化旅行社行业品质提升的市场环境。(行管处负责,质监所、旅行社分会配合)

(3)组织召开以“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全市旅行社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并由各县(市、区)旅游局全面推广。11月由市局牵头,组织检查指导,并加以总结。(行管处负责,质监所、旅行社分会配合)

(4)落实《关于加快金华市旅行社行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产业集群化、行业品牌化、企业连锁化建设,加快实现从价格竞争为主向品质提升为主转变,行业结构从水平分工为主向垂直分工为主转变,经营方式从粗放经营为主向集约经营为主转变,行业组织形态从单个经济为主向现代产业集群为主转变。促进旅行社良性发展格局的建立。(行管处负责,旅行社分会配合)

(5)提升导游服务品质。积极参与省旅游局组织开展的“2010全省导游大赛”,在全市开展以“讲道德、比技能、赛服务”为主题的导游讲解员培训活动。组织金华市导游大赛,通过大赛选拔参加省导游大赛的选手,推出一批“导游之星”技术能手,表彰一批优秀导游员和模范导游员。积极贯彻国家旅游局“统筹推进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要求,开设网上导游培训课堂与面授课堂等多种方式,加强全市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实施我省“名导进课堂”工程,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导游培训名师,提高我市导游培训的专业化水平。(行管处负责,培训中心、旅行社分会配合)

2.提升饭店业服务品质。

(1)实施人才培训工程,组织2009年全市饭店经理人大赛获奖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安排到各县(市、区)星级饭店进行巡回授课,给获奖人员更多的磨练机会,通过这项活动,实现从“饭店经理”向“饭店职业经理人”的转变。

(2)积极推行新版饭店星级标准,加强对星级饭店的暗访检查、动态管理,切实维护星级标准的权威性,保证星级饭店的整体水平。积极参与全省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提高旅游饭店员工的服务技能水平,展示全市饭店业的服务品质。组织饭店积极参与“中国饭店金星奖”评选活动,提升金华旅游饭店品牌影响力。(行管处负责,饭店分会配合)

(3)推广饭店“六常”管理法。即“常分类、常整理、常清洁、常维护、常规范、常教育”。“六常”管理法简单易行,注重实用。饭店实施后能提高饭店运行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的安全性,提升我市饭店业管理水平。(行管处负责,饭店分会配合)

(4)总结绿色饭店创建经验,积极探索低碳经济背景下的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推广新型节能技术,宣传环保生态理念,推出浙江省低碳饭店实施意见,为消费者提供更节能、更环保、更健康的消费环境。(行管处负责,饭店分会配合)

(5)优化星级检查员结构,扩大星级检查员队伍。根据目前我市在岗星级检查员数量偏少、缺乏经验、层次偏低等问题,采取一是吸收一部分热心旅游发展事业、专业能力强的金华大专院校旅游专业骨干教师纳入到星级检查员队伍;二是通过创造锻炼机会、加强交流学习、组织研讨考察,不断提升星级检查员的业务能力。(行管处负责)

(6)按照省局饭店业发展思路,全面推进全市饭店业特色文化主题建设,提升饭店业发展水平。加强对饭店业特色文化主题建设的研究和指导。根据省局出台的浙江特色文化主题酒店标准和规范,加快我市特色文化、休闲等主题酒店的建设,全面推进“合理发展高星级饭店、加快发展特色饭店、规范发展低端饭店”的发展策略,积极打造我市饭店业“最佳休闲商务饭店”的整体品牌。配合省局深入开展饭店业发展状况调查,全面掌握饭店行业发展特点,加强对饭店的分类管理和指导,推动饭店行业整体发展。(行管处负责,饭店分会配合)

3.提升旅游景区服务品质。

加强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加大对A级景区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标准的权威性。开展全市旅游景区普查,建设旅游景区在线管理系统,实施省局即将制定出台的旅游景区提升计划。完善旅游景区配套设施,注重文化挖掘提升,开展系列特色文化魅力品质景区评选活动,打造独具金华文化魅力的复合型旅游景区集群。(规划处负责,质监所、旅游景区分会配合)

4.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品质。

加强对乡村旅游的研究和引导,按照规范、提升的要求,创新管理与服务手段,在组织推动、工作指导、服务协调、政策支持、典型推广等方面积极主动地为乡村旅游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乡村旅游品质化发展,提升乡村旅游的发展水平。强化与交通运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大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规划处负责,培训中心配合)

(二)提升旅游目的地建设品质。1.总结近年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浙江旅游经济强县创建等工作的经验,制定金华市旅游目的地体系规划,积极参与国家局组织开展的优秀旅游目的地认定工作,促进全市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划处负责、行管处配合)

2.积极推进全市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活动,指导培育一批旅游经济实力强、旅游产品吸引力强、旅游产业对区域经济拉动显著的旅游经济强县(市、区)、旅游强镇(乡、街道)和特色旅游村,切实提高全市县域旅游发展能力和旅游服务质量。(规划处负责)

(三)强化旅游服务质量日常监督,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检查。

1.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的日常监督机制。以旅游合同检查为监督重点,强化对旅游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审员建立情况、服务品质监管情况、旅游广告、旅游合同、服务流程、旅游者服务品质反馈(包括表扬和批评内容)处理等内容的日常监管。检查采取抽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进行。(质监所负责,行管处配合)

2.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检查。针对强迫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旅游合同、旅游广告等游客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赴台旅游、出境旅游等重点市场,在重点时间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损害旅游者权益和旅游业声誉的旅行社,强化企业守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优质服务等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质监所负责,行管处配合)

3.开展暗访义务监督访查。建立一支由业内专业人士、普通大众及行风监管人员共同组成的服务质量访查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地指派品质访查人员、义务监督员深入企业,对全市旅游服务品质进行动态监督。(行管处负责,质监所配合)

4.开展对星级饭店的暗访检查活动。全市集中市星评委专业指导小组人员、星级检查员分组对三星级以上(含三星)饭店开展暗访检查,各地开展对一至二星级饭店的检查,对于不达标的饭店严格按照星级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行管处负责,饭店分会配合)

(四)努力抓好旅游质量保障基础建设工作。

1.提升行业品质引导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旅游行业品质提升战略》,突出强化对星级饭店、旅行社未来品质提升方向、目标的指引,强化对行业发展的引导。进一步深化对行业发展的调查与研究,全面分析行业发展状况,通过调查加强对饭店、旅行社的分类管理和指导,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行管处负责,饭店分会、旅行社分会配合)

2.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抓好金华市旅游推荐单位(餐饮、商店)认定标准的制定工作,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奠定基础。(行管处负责,饭店分会、旅行社分会配合)

3.加强旅游企业培训工作。按照省局的要求继续做好各旅游饭店及旅行社总经理、部门经理等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加大培训的力度与培训的广度,大力提升我市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我市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积极探索旅游企业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与薪酬制度相衔接的旅游人才开发机制,提升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培训中心负责,饭店分会、旅行社分会配合)

4.加强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严格实行《金华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达标考核分类标准》,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试点成果。开展“出境旅游安全宣传周”和“旅游保险宣传月”活动。开展创建“平安旅行社”、“平安景区”、“旅游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安全意识,保障旅游安全。(行管处负责、质监所配合)

(五)定期发布旅游质量相关信息。1.发布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开展游客对金华旅游满意度调查,定期发布满意度调查报告,公布旅行社、饭店、景区、交通等服务领域和以城市为主的目的地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引导、督促各行业、城市围绕游客意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升质量。(质监所负责,办公室、规划处、行管处配合)

2.定期发布旅游投诉信息。各级旅游质量监督检查所定期向社会发布旅游投诉情况,促进旅游企业重视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引导旅游者选择有良好信誉的旅游企业提供服务。(质监所负责,办公室、规划处、行管处配合)

(六)组织开展旅游质量宣传活动。1.积极做好国家旅游局整体宣传的配合工作。按照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进社区宣传活动周、“旅游质量万里行”等宣传活动,定期编发相关活动简报,及时反映全市活动进展情况和特点。(办公室负责,行管处、旅游协会两分会配合)

2.开展政务网专题宣传。充分发挥旅游政务信息主渠道作用,定期发布姓名活动简报。开设活动专题网页。在“金华旅游商务网”网站上开设“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专题网页,集中报道全市开展活动的情况,促进工作交流,展示活动成果。(办公室负责,行管处配合)

3.组织姓名采访活动。组织有关新闻媒体深入旅游一线,开展服务质量系列宣传报道工作,为质量提升年活动营造声势。(办公室负责,行管处、旅游协会两分会配合)

(七)组织开展七个“十佳”评选活动。开展旅游系统各行业“十佳”评选活动,树立标杆,及时总结、巩固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成果。(行管处、规划处负责,其它各处室配合)

五、主要活动安排

年1月,结合金华市旅行社发展大会启动2010金华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工作方案。

年2月,按照统一安排,开展旅游公益广告宣传,同时组织在平面、网络媒体开展有关系列宣传活动。对全市贯彻落实《金华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达标考核分类标准》和《旅行社条例》情况进行抽查。

年3月,对金华市旅游推荐单位(宾馆)进行的全面的检查指导;对申报省品质旅行社和金华市质量信誉等级旅行社进行初评。结合消费权益日组织开展“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广场宣传周咨询活动。

年4月,组织2009年全市饭店经理人大赛获奖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获奖人员进行巡讲活动。

年5月,组织起草金华市旅游推荐单位(餐饮、商店)认定标准。召开全市旅行社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下发七个“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和标准。

年6月,推广A级旅游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试点成果,并按照省局安排结合安全月广场咨询活动组织开展《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贯彻工作,举办“旅游保障宣传周”和“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月”活动,开展创建“平安旅行社”、“平安景区”、“旅游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全市导游大赛。

年7月,召开星级酒店文件资料归档工作培训会。

8、2010年8月,召开饭店“六常”管理法现场会,组织全市饭店观摩,推广“六常”管理法经验。

年8-11月,组织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及导游市场专项治理活动,组织有关媒体专题采访活动,广泛宣传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

年10-11月,完成达到年限的星级饭店复评复核工作。

年11-12月,在旅游系统全行业开展七个“十佳”评选活动。即十佳品质饭店、十佳品质旅行社、十佳旅游景区、十佳乡村旅游示范点、十佳优秀导游、十佳服务之星、十佳优秀旅游工作者等评选活动。

年12月,各单位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年活动总结。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的领导,市旅游局专门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傅显明

副组长:钱森元、朱志德、吴兴旺、张国生、周 华、蒋天水

成 员:刘艳平、任高青、王 森、徐燕美、曹兆和

胡歧锋、赵移起、陈建国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 森

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企业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狠抓落实。

各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切实将质量提升年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根据市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地旅游的实际,抓住各地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薄弱点和关键点,精心组织实施质量提升年各项活动,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旅游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年活动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广泛发动,全面参与。

各地要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发动,组织涉旅企业积极参与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要精心策划“旅游服务质量提升”重大宣传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站及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旅游系统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所作的不懈努力,宣传一批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典型企业,曝光一些典型的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旅游服务质量、关注旅游品质的浓厚氛围。

(三)着眼长效,强化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类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索,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和服务质量信息的收集、汇总与发布,定期编发质量提升年活动简报,经常性开展信息交流工作,建立和完善旅游行业质量监管和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常态化,为今后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广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第四篇】

2010广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文章出处:广西旅游网 作者: 责任编辑:lq 关键字:发表时间:2010-1-15浏览次数:14按照《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和国家旅游局“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启动仪式”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广西的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优化我区旅游服务环境,强化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行业良好形象,促进广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旅游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日益增强,旅游全行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开展“满意在广西”系列旅游质量宣传活动

1、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宣传活动。按照国家旅游局制定工作总体方案及其制作的公益广告宣传片、编印宣传资料,结合广西实际,联合动员部署分时段集中开展媒体宣传。

2、组织举办“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进社区宣传活动周。确定把2010年4月的第二周,作为全区“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进社区宣传活动周。组织各基层旅游局和旅游企业深入社区,就如何提防旅游低价陷阱、关注文明旅游与旅游安全,以及理性维权等,向消费者进行宣传。

3、组织“旅游质量万里行”活动。以“旅游质量万里行”为主题,组织相关媒体开展旅游质量提升年系列宣传和报道,为质量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信息中心、宣传办、广西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报社驻广西记者站配合。各市旅游局、协会、旅游企业参与。

(二)定期发布旅游质量相关信息

1、发布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进一步调整完善全区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扩大样本量和调查范围,增强调查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信度,发布季度、半年和年度满意度调查报告,公布旅行社、饭店、景区、交通等服务领域和以城市为主的目的地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引导、督促各行业、地区、城市围绕游客意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升质量。

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规划财务处、信息中心负责。

2、定期发布旅游投诉信息。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定期向社会发布旅游投诉情况,促进旅游企业重视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引导旅游者选择有良好信誉的旅游企业提供服务。

质监所负责,信息中心、中国旅游报社广西记者站配合。各市旅游局、质监所参与。

(三)开展促进旅游重点领域服务质量提升活动

1、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以广告、合同和价格监管为重点,抓好旅行社的守法经营,抓好旅行社对内设部门、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有效遏制低价竞争、欺诈旅游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擅自变更行程、非法滞留等违规行为;以深化完善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为重点,抓好旅行社诚信意识、品牌意识、优质服务意识的培育,抓好旅行社的规范用工,有效降低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投诉;以保障旅游者的安全为重点,抓好旅行社委托服务行为的规范,抓好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等安全管理工作的强化,有效减少旅游交通安全等事故的发生。

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广西旅行社协会、质监所配合。各市旅游局、质监所、协会、各旅行社参与。

2、提升旅游饭店服务质量。全面宣传实施新版饭店星级标准,进一步提高星级饭店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星级饭店评定和复核工作,完善星级饭店的退出机制和星评工作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星级标准的权威性,保证星级饭店的整体水平。加大旅游星级饭店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组织举办全区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提高旅游饭店员工的服务技能水平。认真组织我区旅游饭店参加“中国饭店金星奖”评选活动,提升旅游饭店品牌影响力。

培训工作和服务技能大赛由质量规范与管理处、人教处、培训中心、广西旅游协会共同负责;星级标准的宣贯和星评工作的监督由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广西旅游饭店业协会配合;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中国饭店金星奖”评选由广西旅游饭店业协会和广西星评委负责。各市旅游局、协会、各旅游饭店参与。

3、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加强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加大对A级景区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标准的权威性。完善旅游景区解说系统,改善旅游厕所状况,提高旅游景区的软硬件水平。继续开展A级景区创建及文明景区评选活动。

规划财务处负责,广西旅游景区协会配合。各市旅游局、协会、各景区参与。

4、提升旅游车船服务质量。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旅游车船企业服务规范》、《旅游车船企业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旅游汽车租赁服务质量与规范》等,深入宣贯实施《广西旅游车船服务质量规范》,提高旅游车船企业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加大对旅游车船相关标准的实施和检查工作力度,推动旅游车船企业的经营评比与业务技术交流。加强研究和引导,提升自驾车旅游、汽车露营地、车船租赁、车船俱乐部等旅游交通新业态的服务质量。

广西旅游协会负责,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规划财务处配合。各市旅游局、协会、各旅游车船企业参与。

5、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实施“名导进课堂”工程,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导游培训名师,提高导游培训的专业化水平。在2009广西导游风采大赛基础上,组织优秀导游代表参加以“讲道德、比技能、赛服务”为主题的全国导游讲解员大赛,把导游培训贯穿于比赛活动的全过程,实行赛训结合,以赛带训,推出一批“导游之星”技术能手,表彰一批优秀导游员和模范导游员。改进导游考试考核和IC卡计分管理,研究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会同人事劳动部门制订实施导游薪酬待遇方案,完善社会导游管理机制,完善中国导游网,开设网上导游培训课堂,加强导游网络交流,全面提升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

导游培训、考试考核、“名导进课堂”和导游表彰工作由人教处负责,质量规范与管理处配合;导游大赛、导游薪酬待遇方案、导游网和IC卡由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人教处、信息中心配合。各市旅游局、各旅行社、导游服务中心和导游员参与。

(四)组织开展旅游质量专项检查

1、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治理活动。针对“一日游”、强迫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旅游合同、旅游广告等游客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赴台旅游、中越边境旅游、出境旅游等重点市场,部署、指导、支持重点地区、城市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损害旅游者权益和旅游业声誉的旅行社,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规范优质服务等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监察室、质监所配合。各市旅游局参与。

2、组织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交叉检查活动。制定旅游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建立由专业检查员和社会相关人员组成的队伍,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旅行社、饭店、景区服务质量的跨区域交叉检查行动。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并对外发布检查结果。

旅行社、饭店由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质监所配合。景区由规划财务处负责,监察室、广西旅行社协会、广西旅游饭店业协会、广西旅游景区协会配合。各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参与。

3、开展对星级饭店的暗访检查活动。配合全国集中相关专家开展对五星级饭店开展暗访检查。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一至四星级饭店的检查,对于不达标的饭店严格按照星级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监察室、广西旅游饭店业协会配合。各市旅游局、协会、各星级饭店参与。

(五)努力抓好旅游质量保障基础建设工作。

1、开展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城市创优、强县创建、旅游小城镇

建设等工作经验,会同世界旅游组织发布标准并开展优秀旅游目的地认定工作,促进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创优办负责,质量规范与管理处、法规处、广西旅游协会配合。各市旅游局参与。

2、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活动。配合国家旅游局开展旅游标准化示范省、示范市、示范县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突出抓好旅游标准的宣贯、推广工作,配合国家旅游局继续抓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制、修订,引导、支持地方、企业制定、实施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常规工作,切实发挥标准的规范、指导作用,不断增强标准意识、规范意识,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供基础和保证。

质量规范与管理处牵头负责,规划财务处、法规处、广西旅游协会配合。各市旅游局、协会参与。

3、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做好国家旅游局召开旅行社、饭店、景区等行业发展工作座谈会的相关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促进主要旅游产业领域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为提升服务质量奠定基础。

旅行社、饭店由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景区由规划财务处负责,法规处、广西旅行社协会、广西旅游饭店业协会、广西旅游景区协会院配合。各市旅游局、有关旅游企业参与。

4、加强旅游企业培训工作。制定实施旅游岗位培训标准和旅游职业经理人标准,大力推进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按照旅游企业岗位分类对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选择部分旅游企业开展旅游人才开发试点,积极探索旅游企业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与薪酬制度相衔接的旅游人才开发机制,提升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人教处负责,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广西旅行社协会、广西旅游饭店业协会、广西旅游景区协会配合。各市旅游局、协会、各旅游企业参与。

5、加强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宣贯《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旅游预案和应急演练评比”,建立完善重点地区旅游安全预警预报制度,巩固广西“平安行车旅游活动”成果,完善旅游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出境旅游安全宣传周”和“旅游保险宣传月”活动,增强安全意识,保障旅游安全。

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办公室、广西旅游协会配合。各市旅游局、协会、各旅游企业参与。

四、活动计划安排

(一)前期准备。2010年1月10日至月底前完成活动总体方案和重点专项活动方案制定。

(二)宣传发动。2010年1月,在组织做好国家旅游局召开“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的的同时,对全区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启动的各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

(三)重点活动1、2010年1月,自治区旅游局和柳州、桂林、北海等旅游局举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启动仪式。

2、2010年2月,按照国家旅游局制定“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广西相应的活动方案,配合国家旅游局做好部署自治区级、重点城市电视台同时播发旅游公益广告片,同时组织在平面、网络媒体开展系列、专题、深度宣传。

3、2010年第一季度,按照国家旅游局印发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做好我区的启动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旅游局印发全国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工作方案、全国导游讲解员大赛工作方案、全国优秀导游员和模范导游员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做好广西饭店服务技能大赛组织、准备工作启动,组织推选全国优秀导游员、模范导游员等工作。

4、2010年3月,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行业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

5、2010年4月,组织“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进社区宣传活动周,发布广西第一季度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

6、2010年5月,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召开的旅游目的地创建暨旅游景区发展工作座谈会,下发《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举办旅游保险宣传周。

7、2010年6月,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召开的旅游饭店行业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举办全区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决赛,做好选派参加全国饭店服务技能大赛选手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区各市组织开展面向游客和公众的街头旅游宣传咨询活动,迎接暑假旅游旺季。

8、2010年7月,发布第二季度及半年全区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组织开展“旅游质量万里行”活动,举办旅游预案和应急演练评比活动,深化广西平安行车旅游工作。

9、2010年8—9月,全区各市组织旅游市场检查和开展专项治理。

10、2010年10月,组织选派广西优秀导游员和模范导游员参加全国优秀导游员和模范导游员表彰大会,发布第三季度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组织开展星级饭店暗访检查活动。

11、2010年11月,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组织召开的全国导游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做好选派广西导游代表参加国家旅游局举办的全国导游讲解员大赛决赛。

12、2011年1月,发布游客满意度调查年度报告。

(四)总结1、2010年12月,各市开展质量年活动总结和报告。

2、2011年1月,自治区旅游局在全区旅游工作会议上进行质量年工作总结。

五、组织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区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的一项重要工作,全行业要统一思想,增强质量意识,树立“质量兴旅”的观念,充分认识质量对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把质量年各项活动作为各级旅游部门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按照国家旅游局和自治区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和本方案的要求,制定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质量年各项活动,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年活动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唱响质量年活动主旋律,推动质量年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质量年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开展质量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按月编发质量年简报,促进工作交流。

(四)整体推进,注重实效。各级旅游部门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尤其是旅游企业的积极性,使质量年活动形成整体一盘棋的态势。在各项活动中,各地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认真分析,找准问题,围绕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要不断总结,不断改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8 526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