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热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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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确保“五一”等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顺利,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省防疫办20xx〔166〕号文件指示精神,特制定卢村乡“五一”节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坚决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弦,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节假日期间乡、村两级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班体系,防控专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加强值班值守(值班表同时报送到乡疫情防控办),离开广德市须提前报备。

一是提前做好返(来)卢人员摸排。各村(社区)要在“五一”等节假日来临之前,提前开展防控网格内拟来返人员信息摸排,确保最大限度掌握网格内人员信息流动。

二是加强重点地区(来)返人员管理。对境外来(返)人员,坚持“14+7”政策(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严格落实入境人员核酸检测、闭环处理等一系列措施,最大限度管控隐患。从外省集中隔离来(返)对象,要及时上报到防指办。居家隔离期间,本人和共同居住的家人,第3天和第7天,分别做2次核酸检测,由120上门核酸采样。本人期间不允许外出,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外出。切实按照上级防指办要求,加强云南瑞丽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区)来(返)人员管理服务。

三是强化重点行业、场所人员管控。加强景区(景点)疫情防控。各村(社区)要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对营业(试营业)的景区,及时帮助设置安康码扫码点,督促经营业主开展健康扫码行动,按照最大承载量合理分配时间,有序科学接待,避免聚集。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开展健康宣传,提醒游客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敬老院、农家乐、农贸市场、宾馆、理发店等重点场所,要个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积极落实防控措施。加强聚集聚会等活动疫情防控。节日期间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封闭场所聚集性活动不超过50人。

四是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各村(社区)要持续做好全员接种组织工作。按照广德市新冠疫苗接种总体工作方案,利用节日人员返乡期间,全面宣传疫苗接种意义,增强群众接种意愿,不断扩大接种人群范围,降低疫情输入后的传播风险。

五是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合理社交距离,加强健康教育,强化个人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加强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做好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二是问题整改和抽查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各村(社区)要积极履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根据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督促辖区内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联合。乡疫情防控督查组要按一定比例对全乡村(社区)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履行工作不力的纳入年度考核,及时通报。

节假日期间,一旦发生疫情,按照“发现一起、扑灭一起”的原则,根据上级指挥部工作统一部署,启动我乡应急预案,采取对应措施,确保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科学、规范、有序得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幼儿园在开学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指导,提高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园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开展本次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演练活动。

一、演练目的。

1.切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认真做好监测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传染病的发生。

2.全面提高我园传染病处置的应急反应能力,熟悉应急处置过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有效阻止传染源,保障师生安全。

二、演练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安保组:。

医护组:。

疏散组:。

后勤组:。

信息组:。

四、职责分工:。

1.组长职责:。

全权负责、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演练的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自发生疫情状况起,20分钟内完成口头报告,40分钟内完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属地街道卫生科、街道教育科、区疾控和区教育局。

2.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做好现场调度、协调工作。如突发情况下,日常教学活动的应急协调、消毒处理,对与突发发烧、呕吐、咳嗽等症状的教职工与幼儿的密切接触调查统计、后续随访等工作。

3.安保组职责:。

负责幼儿园治安及警戒工作,维护秩序、保障安全。

4.医护组职责:。

对教职工进行体温检测,协助将发热教职工转送至当地社区指定发热门诊医院,并做好与该发热教职工密切接触者的暂时留置处置工作。

5.疏散组职责:。

负责突发疫情下,将幼儿疏散至无污染地方,隔断幼儿间的接触,安抚其他幼儿情绪及与家长联系等。

6.后勤组职责:。

负责应急物资保障准备及清洁消毒工作。

7.信息组职责:。

负责演练活动的摄像、拍照、报道等记录工作。

五、演练内容:。

演练一:幼儿入园时,发现有发热情况。

1.行政值班人员、保健老师、保安提前换好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和护目镜,使用额温仪对入园幼儿进行体温测量。所有幼儿进校门前-律测量体温并及时记录。(组长、副组长、保健医生、保安)。

2.保健医生发现一体温异常并伴有咳嗽症状幼儿。立即将让其转移至另外一个门口(无人区),保健医生重测体温,做好记录。询问14天内幼儿及共同居住人员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立刻劝返,由家长按要求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并按照医疗机构指引处理。(保健医生、保安)。

3.保健老师和班主任做好沟通、联系工作,班主任做好该幼儿身体情况跟踪。(保健医生)。

4.经医院检查确认为新冠病毒后,立即上报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组长。组长同时上报街道文教科、街道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和新市区教育局。(保健医生、组长)。

5.班级老师做好该名幼儿后续身体情况追踪及每日上报,直至幼儿康复。(班级老师、保健医生、组长)。

演练二:上班时间,园内教工发现发烧、咳嗽情况。

1.小一班李甜甜老师在上班时间,突发咳嗽并伴有发热症状,立刻前往保健室。(教师)。

2.保健医生帮李甜甜老师测量体温、询问身体情况。经测量,该教师第一次体温超过摄氏度,复测后,仍超过摄氏度,进入临时隔离室。保健医生做好该老师的身体情况记录,并立即上报总指挥进行应急处理。(保健医生)。

3.核查该教师近期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近期身体情况等,并做好相关记录。(保健医生)。

4.确定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通知其家人将其接回到医院检查。确定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立刻上报总指挥并拨打120,或电话联系该教师家人,通知其家人或配合120将其送到定点发热门诊及时就诊。(组长、副组长、保健)。

5.立即停止幼儿园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副组长)。

6.班级老师带领孩子撤离出教室,到室外(班级老师);后勤消毒人员穿戴防护服、口罩等进入班级进行消毒工作。(保育员)。

7.对与该教师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相关统计工作。(副组长)。

8.对与该教师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医学调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认。(保健医生)。

9.与该教师家属进行跟踪随访,如经检查确认,立刻与防疫站联系,进行终末消毒。(保健医生)。

10.立即上报街道、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长)。

11.按要求做好隔离室的消毒工作。对隔离室地面和门窗、桌椅、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以及公共走道等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消毒完30分钟后,打开门窗,可恢复正常使用。(保育员)。

12.做好该名教师后续身体情况追踪及每日上报,直至教师康复。(保健、组长等)。

演练三:幼儿在上学期间,突发咳嗽、发烧及呕吐情况。

1.小三班1幼儿在班级突发咳嗽、呕吐,班级保育老师立刻拿出呕吐理包进行处理。(班级老师)。

2.班级老师通知保健医生到现场,保健医生对幼儿进行体温检测、身体状况询问等。经测试,第一次体温超过摄氏度,复测后,仍超过摄氏度,第三次仍超过°摄氏度,立刻带领幼儿前往临时隔离室,上报总指挥并进行应急处理。(保健医生)。

3.班级老师电话联系家长,另一老师将其他幼儿带离教室,安抚其他幼儿情绪,保育员立即对教室进行消毒工作。(班级老师、保育员)。

4.班级老师联系家长。核查该幼儿近期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并做好相关记录;确定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通知其家人将其接回就医。确定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立刻上报总指挥并拨打120。(班级老师)。

5.立即停止幼儿园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组长、副组长)。

对该幼儿进行流行病医学调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认。(保健医生)。

7.对与该幼儿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医学调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认。(保健医生、班级老师)。

8.现场协调,对与该幼儿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相关统计工作。(组长、副组长)。

9.配合120转送发热门诊定点医院。(保健医生)。

11.保健医生及班级老师跟踪随访幼儿情况。(保健医生、班级老师)。

12.按要求做好隔离室的消毒工作。对隔离室地面和门窗、桌椅、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以及公共走道等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消毒完30分钟后,打开门窗,可恢复正常使用。(保育员)。

13.一旦确诊,立即上报街道、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长)。

14.班级老师做好该名幼儿后续身体情况追踪及每日上报,直至幼儿康复。(班级老师、保健、组长等)。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第三篇】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起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分类削峰控量,着力打造健康、平安、便捷、温馨、诚信、绿色春运,根据国家、省、泉州、南安市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控准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要在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客运、冷链物流、普通货物运输要严格落实行业防控措施,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长途客车、客运等交通运输工具落实实名购票、对号入座。车站候车区空间要强化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加快推动“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

(三)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所有交通运输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客运要督促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对驾驶员、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按照上级联防联控机制安排,抓紧推进交通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力争春运开始前实现“应接尽接”。

(一)研判春运形势。2023年春运我镇人口流动规模相比去年有一定的回升,但还是低于常年,客流量存在不确定性。节前客流相对分散,节后返程较为集中。在需求量缩减和运力提升双重作用下,预计营业性客运压力将减轻,小客车出行量明显增加。应对寒潮等恶劣天气,需要高度关注农村道路安全等风险。

(二)加强运力保障。客运企业要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完善组织方案,科学安排班次计划,严格控制超员率,强化客运场站、旅游景区景点、农村地区等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切实强化运输供给,提高疏运能力。积极开展定制客运等服务,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接触,提前了解各学校放假开学时间及人员流动方向,组织专车、定制公交,为学生往返学校提供便利。

(三)优化运输衔接。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加强不同运输方式相互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创新联运方式,便利旅客顺畅中转换乘。客运企业要积极跟踪铁路、民航等部门班次、客流量等到达信息,切实做好综合运输服务衔接,保障旅客便捷有序出行。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发春运信息服务产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热门目的地、交通枢纽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四)保障货物运输。2023年春运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开展,居民生活习惯依赖电商采购比重增加,统筹做好油品、粮食及肉禽、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油品供应企业要确保春运车辆燃油供应,邮政、快递企业要保证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的收寄、运输和投递服务,保障全镇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

(一)坚持落实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

(二)坚持排查整治隐患。结合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督促企业对运输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我镇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尤其是农村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等,及时排除隐患;对陡坡、弯道要备好砂石、草包等防冻防滑物料,对损坏的公路、桥梁、路标等安全设施要及时修复,并设立醒目的标志、标牌,对仍在施工的路段能在春运前完成的要抓紧完成,来不及完成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车辆的安全畅通。

(三)坚持抓好安全防范。客运站要严格执行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防止夹带“三品”进站;强化车辆动态制度,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管理,对投入春运的车辆技术状况、车站重要部位、驾驶员从业资格、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提前组织参加春运驾驶员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状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加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排查治理,严禁车辆违规挂靠经营、挂而不管、以包代管。

(四)坚持一线执法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检查,广泛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梅山派出所和梅山交通执法中队要把更多人员力量投放到路面一线,要在省道和高速出入口设置“春运安全监督服务岗”,坚持固定站点检查和道路流动巡查相结合,对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常态化的从严整治。要强化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内河水域的安全监管。要加大一线警力的投入,防止恐暴事件发生。

(一)有效应对突发疫情。针对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

(二)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加强大风、寒潮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信息。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备好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落实好应急运力。做好恶劣天气下的交通运输管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干线公路通行。车站发生大面积延误时,要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

(三)有效应对道路拥堵。充分预判公路车流高峰及易堵点,针对人流车流激增可能引发公路道路拥堵情况,细化通行保障方案措施,前置保障力量,协助引导车流。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在出行高峰期开展养护作业。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行驶路线。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协作,做到同频共振,共同抓好春运和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汽车站务必做好运力的调剂,确保旅客运输顺畅安全。市监部门牵头,联合派出所、交管等部门组成春运执法督查小组,加强春运期间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管,重点打击非法营运、非法售票、哄抬运价、甩卖旅客、欺诈旅客等损害旅客权益、扰乱春运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净化春运市场经营环境,保障旅客及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道安、执法中队、派出所等部门要及时整改危险事故路段并及时设置警示牌。派出所要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车站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排查并制定疏导绕行方案,提前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点。卫健办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推动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春运期间指导重要交通枢纽设置隔离区(留验站);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暖冬行动”;学区、工会等部门要引导学校错峰放假,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加强大中小学生春节回家、节后返校及寒假期间和外来务工往返乘车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安全。微信吧要做好春运期间天气的预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做好留水过节职工的后勤生活保障工作;各村要同时加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一)优化重点区域服务。车站要提升联网售票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电子客票优势;要增设自动检票机、安检仪,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服务区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要规范引导标志,设置急客绿色通道,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条件,增设必要的服务台和流动岗。

(二)做好重点群体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车站服务区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并落实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的有关要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

(三)精准实施志愿服务。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原则,稳妥开展“情暖泉州志愿通行”春运志愿主题活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行动、春运志愿服务行动,加强规范管理,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一)持续推进信用建设。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认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展失信惩戒。以车站等交通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深入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展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倡导诚信服务、文明出行。

(二)引导健康安全出行。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春运出行信息发布,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三)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及时宣传春运有关情况,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春运工作和进展。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第四篇】

寒假、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使师生员工安全愉快地度过假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假期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部门针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能,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在假期期间举行的各类活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加强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广大师生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上绝不放松。各单位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提醒师生出行要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要求,对跨省出行的师生做好报备工作;提醒师生加强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对校外人员按照“非必要不进入校园”的原则进行管理,确实因业务需要的,须提前预约,凭访客码经门岗核验身份及体温检测后方可入校。各单位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校外人员进行审批。

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做好安全教育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醒师生在假期中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尽量不跨省出行,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证“黑车”,不酗酒、不酒后驾车。提醒师生要自重自爱,不参与邪教、宗教的非法活动;不参与传销活动;不涉足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留校学生,尤其是留校学生(含境外留学生)、新疆和西藏等少数民族在校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做好留校学生生活保障,确保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在放假前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重点对教学楼、图书馆、会堂、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在建工程等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杜绝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线、堵占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行为。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假期期间若有师生要在校进行实验研究的,请各单位按照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发布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落实相关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强化预案管理。各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岗在位,不间断地进行巡查,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

望各单位、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在平安校园精细化管理平台中填报。平安办将组织人员对全校各单位进行检查。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第五篇】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热选(10篇)”,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中小学校:负责加强对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幼儿园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等的检查督促和管理。

社保中心:负责加强对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的检查督促和管理。

民政办:负责加强对福利彩票经营场所、养老机构、五保村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司法所:负责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加强对工地、工地食堂、工人宿舍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对市场、临街店面等场所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废弃口罩及特殊垃圾等管理。

交通站:负责加强对汽车站、渡口、码头、营运车辆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畜牧兽医站:负责加强对禽畜养殖运输屠宰场所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文广站:负责加强对全镇旅馆、文化娱乐室、网吧、ktv、体育彩票经营场所、旅游景点等场所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卫生院:负责加强对全镇各村医疗卫生机构、诊所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经营场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场所、奶茶店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财政所:负责加强对金融机构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一)强化排查工作,切实做到“排查不漏一人”。一是充实排查力量。各村、镇直各单位都要成立由政法、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的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组,形成领导力强、上下一致、无缝对接的工作机构,进一步充实相关人员,扎实做好重点人群排查服务管理工作。派出所要成立重点人群排查应急工作组,配合疾控部门在第一时间及时排查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二是加强网格化排查。各村都要成立网格化重点人群排查小组,由党员干部和村党支部、村(居)委会干部及医务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重点人群进行登记造册,住所排查跟踪随访健康监测和信息报送等相关服务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排查,确保“对内防扩散,对外防输入”。对内强化对现有重点人群排查,确保“不漏一人”,要加强县际、镇际之间各检疫检查卡口的检查工作,加强日常运转的监督,确保新输入的重点人群排查不漏一人。

(二)强化隔离监督管理工作,确实做到“隔离不漏一人”。一是强化居家医学观察监管。综治、公安部门配合村(居)委、社区做好居家观察重点人群的管控工作,确保被管理人员按照要求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员,公安机关对拒绝居家医学观察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惩处。二是强化医疗机构、观察集中区安全防控。公安部门要部署足够警力24小时值守,指导相关医疗机构、集中观察区和外来人员指定住宿旅馆强化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隔离秩序,及时受理报警救助工作。

(三)全面实施重点人员管控,确实做到“管控不漏一人”。综治、公安机关要主动配合辖区网格化重点人群排查小组,按居住地实施排查疫情重点人群,同时发动志愿者对排查出的重点人群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四)积极主动做好工厂企业开工疫情防控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认真大湾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号令规定,积极主动做好工厂企业开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切实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疫情扩散。

(五)做好区外返浔人员的管控工作。对从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区外返浔人员加强管控,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其本人在返回当日主动向居住地村(居)委、社区报告,并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得外出,所在村(居)委、社区要登记造册;公安机关对隐瞒报告、拒绝医学观察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负责医学观察的村(居)委、社区应当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六)认真落实农村、社区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各村、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农村、社区疫情防控“十严格”得到严格执行。

(一)疫情社会面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各村、镇直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力服从镇党委、政府及其指挥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建立基层防控工作组织体系。由乡镇牵头,以村屯为单元、社区网络为依托,发挥乡镇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作用,乡镇分片包管到社区和村屯、社区和村干部包干到户。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落实专人,每天梳理本村、本单位联防联控社会面防控工作情况,每天上午12:00前报送镇新冠肺炎联防联控组办公室,重要工作随时上报,以便汇总上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带头深入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地,不走过场。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纠正,存在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对工作中落实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要坚决倒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按照国家、省、市、区、镇相关部署,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导、落实和规范社会面疫情预防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会面管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社会面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惰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一)加强人员社会管控,严防输入和扩散风险。

1.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按照国务院印发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对十六类重点人群按防控技术指南操作规范执行。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人员,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高风险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学观察机构或居家实施严格的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相关部门和社区对其进行严格管控。中风险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2.有效落实“四早”措施。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做好新冠肺炎病例、聚集性疫情、社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报告相关病例和疫情。要综合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

3.实行动态健康认证。推广个人健康码等信息平台,居民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电子健康码或通过社区申领纸质版健康码(健康通行卡)。严格落实“一码通行”,积极推进住宿、洗浴、文化娱乐场所、体育游乐场所、医疗场所、交通场所、银行等重点公共场所、人群聚焦场所使用“吉祥码”,全面提高扫码覆盖率和使用率,切实提升疫情联防联控水平。

4.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怀爱护。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众的帮扶和救助力度,加强心理慰藉、抓好政策落实、简化工作程序,切实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

(二)分析研判、做好重点场所防控,严防扩散风险。

按照国务院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对二十类重点场所、十四类重点单位,按防控技术指南操作规范执行。

2.落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对于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但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经检测筛查排除感染,可适当缩短隔离时间,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提前返岗。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3.落实院校防控责任。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开学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院校开学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等工作。开学后学校医务室加强监测,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人有过接触以及有相应症状的学生,采取单独隔离措施。开展“晨午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病例的院校,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上报,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接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4.加强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根据全镇疫情形势对全镇公共服务类场所采取临时停业、分时限流、扫码测温、一米线等制度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对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按要求设立留验站,置备必要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登乘,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

5.加强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对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要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全面排查干部、职工、相关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要密切关注服刑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当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要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出现确诊、疑似病例,应对其可能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集市等人群聚集活动,做好出外打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对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发现病例的村,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和环境卫生清理,除有病例村组外,允许其他村组村民有序出行。具备条件且防控措施到位的乡村旅游场所,可逐步有序对外开放,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一)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预案。

各相关部门要精准加强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形成疫情防控合力,针对本部门行管范围作出疫情防控预案,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责任、个人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推动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有效的领导指挥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

(三)强化数据报送。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认真收集当前责任范围内疫情情况,实行“日报制”“零报制”制度,并于每日下午三点前将动态数据汇总后报送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面管控组。

(四)强化分析研判动态评估。

动态评估防控成效,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全面提高建章立制规范性、风险识别合理性、措施落实精准性。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社会面管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形势、社会面管控态势以及人员流动走势。沁县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工作部署会议。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郭爱斌,副县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丽萍出席并讲话。

会后,郭爱斌于第一时间随机检查了定昌镇北关社区漳河桥检查站卡口、西苑社区党群活动中心、西良基南湛环西湖路检查站卡口以及松村入境检查站卡口值守情况,对一线人员舍小家顾大家、不畏严寒冷冻、严格值守检查的精神风貌予以充分肯定,并要求大家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持续发扬优良作风,在严格落实消毒措施、体温检测等工作举措的同时切实注重自身身体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第六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国家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__〕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__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__〕1号)精神,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和普通高考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__年高考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高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目标。

二、考前准备。

(一)考区准备。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普通高考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机构等高招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建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制定高考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参加考试和工作人员参与组考工作的防疫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防疫评估)。

4、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经费、必要的防疫和考务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实考务环节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车辆、保密室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考区要联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四是要完善重大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各考区要按照高考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五是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落实陪考、送考家长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陪考考生家长的管理,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7、落实考试期间属地宾馆、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文旅、交通、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点准备。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

2、落实考点学校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校长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增设一名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指派的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负责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

3、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期间,各考点学校要主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4、各考区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考点学校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对考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对风扇等降温设施、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考场、考务办公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等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做好隔离考场的.设置和启用准备。

(三)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考点学校,出现发热等异常疑似感染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防疫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考试防疫措施、安检程序、防疫要求等。

3、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对异地交叉监考人员的防疫管理,要强化派出地责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提前做好派出人员监测工作,由派出地领队负责汇总派出人员的考前身体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报派出地考试机构。

5、各中学或报名点在考前3天核发准考证时,要逐一检测考生体温,通过“赣通码”等健康码查询考生在5月23日以后的行程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做好检测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从5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2、在省外学习、工作的考生,须于5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3、考生在考试期间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考生在考试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5、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三、考中管理。

(一)考点管理要求。

1、考点学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出入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2、尽量控制和减少校内人员聚集,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

3、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明确完成标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考试期间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5、重点加强对隔离考场的管控。单独隔离考生的考场工作人员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并按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6、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员管理。

1、每场考试开考前,在考点的入口处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送医疗组诊断。

2、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穿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进入考场时,在接受安检后,先经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再进行指纹比对验证身份。指纹比对不成功的,进行人脸识别。

四、入闱命题。

1、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掌握入闱命题人员入闱前的健康状况、近14天旅居史、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所有入闱命题人员需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入闱。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入闱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入闱人员的防病能力。

3、加强闱内日常健康管理。入闱人员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做好健康检测,建立健康台账,及时上报。入闱人员在公共区域或与人交流时须自觉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员接触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强后勤防护。加强对食宿、办公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处理,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采用分时段供应、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饮食安全管理。

5、加强异常应急处置。规范设置隔离观察室,发现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带至观察室进行留观处理,并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序接至当地医院就诊排查,同时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应急处置。

1、6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2、考前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前往医院途中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区考务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3、6月6—9日期间,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考点办公室,并及时送医护组诊断,考试工作人员停止考务工作。考生经防疫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应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的家人取得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考点做好隔离考场的防护和消杀工作。

4、各考区应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施考的理念,突出人性关怀和个性化的考试服务,有序安排特殊考生规范化应考,特别是加强对困难考生群体的关爱帮扶,注重对考生的心理疏导,缓解备考焦虑情绪,加强防疫工作的宣传解读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第七篇】

深刻认识国内疫情防控成果的来之不易和国际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中的“四方责任”,抓早抓小,抓实抓细,过节不忘防控。要及时发现各自领域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完善防控措施和防控方案,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

(一)公职人员。各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表率作用,国庆、中秋“两节”长假期间原则上不赴省外旅游出行,如需出行须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和村委登记报告,汇总后报县疫情防控办备案。

(二)社区(村)。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以小区、村庄为具体单元,严格落实境外、省外入晋中人员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措施,特别是对进入小区、村庄和各类公共场所的外来陌生人员要严密关注,及时掌握来往人员情况,对出现体温异常、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的要立即报告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去边境旅游人员做好登记。

(三)学校。各学校要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国庆、中秋“两节”假期内行程追踪,及时掌握师生出行情况及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县教育局,并报县疫情防控办。

(四)工企业。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全镇各类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员工假期“回乡-返厂”健康管理,认真落实假期期间值班值守,厂区、车间消毒,对外来人员询问、测温、登记、验码等管理措施。企业食堂和宿舍要严格落实消毒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

(五)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制定和完善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院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患者全程佩戴口罩、减少陪诊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一米以上间隔候诊、“一医一患一诊室”管理等措施,强化消毒、隔离、预防职业暴露、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

(六)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馆。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各场所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制度,对场所内外来流动人员开展入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主管单位并报县疫情防控办,采取必要措施。要积极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购物排队等候时间。

(七)防控物资储备。村(社区)做好秋冬季特别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的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等方面的储备,加强个人防护、消杀、药品、试剂等物资储备,实行动态补充,确保“两节”期间的自我保障能力。

(八)其他。其他行业的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由各单位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各村(社区)秋冬季特别国庆、中秋“两节”假期期间严格执行动态信息、隐患苗头报告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制度。要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加强对境外人员、国内重点地区等来(返)祁人员的动态排查工作,出现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各包片领导并报镇疫情防控办。

各村(社区)要强化秋冬季特别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全镇人民假期期间减少外出,减少聚集活动。各群团组织要引导倡议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不信谣不传谣,对可疑线索要主动上报。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秋冬季特别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强化预案培训和演练,积极做好应急值守,有效提高各项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秋冬季特别“两节”期间疫情反弹,严防疫情“新燃点”。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第八篇】

各定点医药机构: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确保群众充分享受医保政策待遇,按照我中心工作职责,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我市救治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医疗保险系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工作,我中心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包括沟通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收集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领导组执行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尽职尽责,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要立即上报并及时快速协调处理。

三、工作任务。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和蔓延,充分发挥医保在联防联控的作用,共筑抗击疫情新堡垒,中心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防治工作。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享受特殊报销政策,让患者放心就医。

1、对于新型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救助,实施综合保障。

2、对于异地就医新型肺炎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3、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__市新型肺炎定点医院要及时将药品和诊疗项目分组录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压力,让其放心救治。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预算。中心预付__市医疗集团人民医院100万元,用于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治疗。

2、暂停对长期护理人员上门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远程方式做好长护人员医疗指导工作。

3、暂停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审批登记工作,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住院病人由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暂时实行网上审批,原审批管理办法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暂停门诊大额疾病转院审批。疫情期间门诊大额疾病患者需转院的取消转出单位及转入单位盖章环节,需转院的提供相关资料直接在医保业务窗口办理。

5、暂停门诊大额疾病外检查审批。疫情期间如需要外出检查的门诊大额疾病患者可直接持定点机构外检申请表外出检查,检查结束后持发票在医保中心报销。

(三)做好基础防控,让工作人员安心上班,让市民安心预防。

1、取消春节休假,全员到岗履职,为应对疫情的突发性,防范性,医保中心全体人员于1月26日全员上班,主动作为,履职履责。

2、加强基础防控工作,工作人员严格佩戴口罩上班,每日监测体温,对来办事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免费口罩配发,并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

3、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实行24小时购药机制,保障市民做好疫情预防,不可趁机哄抬防护口罩及与疫情相关药品的价格,扰乱医药价格,如有违反,将实行责任追究。

4、加大医保智能监控力度。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按照协议规范购药及医疗服务行为,两定机构监察室要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管系统,严格落实严控、严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之名、报销便利之机实施欺诈骗保行为。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提高政治站位,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扛起责任,科学应对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强化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疫情救治保障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横向沟通和纵向联系,确保救治保障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各定点医药机构、领导组人员要高度重视、统筹部署,确保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要切实做好精准统计、及时上报工作,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日上午9点前报送疫情情况电子版,由中心两定机构监察室负责汇总定点机构数据,汇总后按时间节点每日上报临市医保中心及市医保局。

(三)加强政策解释,强化舆论引导。要利用多种渠道加强此次疫情医疗保障临时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强化舆情监测和风险防范,紧扣当前疫情救治保障工作中群众关心关注的医疗保障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应对,合理引导社会舆论,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第九篇】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保障广大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区人社局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社保申报征缴业务方面(责任科室:统筹科)。

1、企业参保登记。新企业首次申报时可拨打经办业务电话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维护完基本信息后通过服务网自行办理人员新增业务。

2、参保单位人员增减。目前区已为参保单位开通了网上社保业务权限,网上申报用户名为参保单位的社保编号,参保单位可登陆服务网办理人员增减业务。单位可在服务网单位网上服务页面常用下载中下载《单位网上服务使用手册》,具体操作方法可参照手册进行。

3、申报缴费。参保单位办理完人员增减后,拨打前台业务电话核对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确定缴费金额后与社保处基金管理科联系缴费、领取发票业务。

4、单位及个人参保情况查询及证明打印。个人及单位可通过服务网查询缴费情况、打印缴费证明,如需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可拨打前台电话预约办理。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业务,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放宽时限,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

二、工伤保险待遇方面(责任科室:工伤保险待遇科)。

1、《工伤事故报告表》实行网上报告。发生工伤事故,24小时内发送社保处工伤保险科邮箱,并拨打电话告知,职工住院照片发至邮箱,并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同时,用人单位按规定向区人社局工伤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推行精减相关审核材料,优先办理相关业务。对于需要到服务窗口现场递交材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邮寄递交或者容缺递交、告知承诺等方式灵活处理。业务经办所需要的材料,待疫情解除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提供材料原件。同时,加大诚信力度,对于借机弄虚做假、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由救治医疗机构直接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不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可由用人单位通过扫描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住院发票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所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公共邮箱,由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拨付到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户,确保工伤职工尽快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与救治医疗机构结算。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非定点工伤医疗机构救治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4、工伤职工需二次住院治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填写《工伤职工继续治疗申请表》后即可住院治疗,工伤保险科暂不审批,待今后申报待遇时再递交该表补办审批。

三、退休待遇核定和死亡人员待遇核定方面(责任科室:保险福利科)。

1、对于维护完缴费信息并已通过退休确认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资格确认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报保险福利科,通过系统进行待遇审核。对于2月3日以后维护完缴费信息并通过退休确认的人员,由退休审批科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资格确认表》在系统内推送到我科核定退休待遇。

2、用人单位将死亡人员信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报保险福利科,通过系统内民政部门共享信息核实死亡人员相关情况,进行死亡待遇核定。

如还未拿到社保卡的人员请到代发银行新开卡,由代发银行通过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领取社保卡。

四、基金管理方面(责任科室:基金管理科)。

1、鉴于当前形势,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根据省人社厅通知精神延长社保费征收期,2020年1月、2月应缴社保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3月底前缴纳第一季度社保费即可享受相关社保待遇及权益。

2、企业和统筹科核算出需缴纳的社保费后以电汇的方式缴费(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此账户不接收医疗和生育保险),等疫情结束后前来领取纸质发票。如确实急需发票的企业请把收件人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地址)发送至基金科邮箱,我处会尽快进行邮寄。

3、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减少疾病交叉传染,这次疫情过去之前,凡到人社征缴大厅缴纳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请把现金存入银行卡刷卡缴费,暂不收取现金。

五、审计工作方面(责任科室:审计科)。

1、认真学习领会省人社厅、市、区人社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解读政策,合理妥善处理好举报投诉等问题,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投诉有门、维权有路,妥善化解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掌握应对疫情中人社领域的任务,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政治责任,坚决抓稳抓牢,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扩散。

2、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规定,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六、个体退休审批方面(责任科室:个体参保科)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推行电话、邮箱等途径开展工作,尽量减少群众来访。确有灵活就业者、个体工商户到达退休年龄因疫情无法前来办理退休申报的人员可以通过邮箱、电话告知形式进行申报(须将退休人员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退休。

申请书。

两个手机号码发送至指定邮箱),纳入统筹时间为退休申报审批后的次月执行。

七、社保转移方面(责任科室:个人账户科)。

1、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保企业或个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来办理业务的,请提前电话咨询业务经办流程。

对于市内养老转移业务,报请市处精简手续,不再办理转移手续,减少服务对象在大厅的逗留时间,降低服务对象感染风险。

3、退休人员缴费记录维护业务及个人帐户清单打印业务由退休申请受理科室收集后集中办理,减少服务对象大厅等待时间,避免人员集中逗留。

八、综合管理方面(责任科室:办公室)。

1、配合政府做好联防联控,在经办大厅明显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科普海报、标语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企业群、公开咨询电话等多渠道,倡导“不见面”办理,并及时答疑解惑,回应群众关切。

2、加强对干部职工疫情防护知识的宣传,增强干部职工的个人防护意识。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医用口罩和手套办公。定时对办公区域进行保洁消毒,避免交叉感染,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者进行劝离。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敏感事项,要及时请示上报。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第十篇】

根据《xxx县国庆中秋长假期间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县疫情防控办[20xx]56号)精神、秋冬季疫情防控和新冠肺炎常态化有关要求,科学谋划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愉快、和谐、安全的假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针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庆中秋长假人员流动加大的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对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及时防范和有效处置,压实各方责任,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切实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

(一)健全完善指挥体系。

1、坚持防控指挥体系不变。抓紧完善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重点疫情返乡人员检测、重点场所防控、旅游景区防控、防控物资储备、宣传教育、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针对疫情不同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和方案,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

2、调整充实防控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合理调整充实防控队伍,保持防控力量,做到防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队伍不散,督促指导各行业各单位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推进常态化防控机制有效运转。

(二)强化监测预警报告。

1、医疗机构监测报告:乡卫生院要积极发挥监督检测作用,针对外来人员强化医疗监测,实现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核实与报告、实时预警。

2、重点单位监测报告:学校机构、餐馆和农贸市场、企业、农家乐等重点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每天检测体温,观察询问,及时发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及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

3、农村监测报告:各村明确责任人,组织卫生服务人员、网格员等,主动开展巡查搜索,要汇总分析疫情线索,及时分类信息,对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将其规范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断排查。

4、流动人员监测报告:各村、各单位要加强流动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健康码等运行制度,并做好相关场所、交通工具卫生消毒等工作。

5、零售药店监测报告:零售药店对每日购买退热、止咳等相关药物的人员,要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并及时报告辖区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

(三)强化核酸检测检测:切实发挥核酸检测支撑作用,落实属地责任,用人单位(含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对重点地区返乡人员落实“应检尽检”措施,严格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继续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措施7天的措施。

(四)强化村级精准防控: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充分发动群众对辖区新进人员实施精准摸排,确保不漏一人。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相关人员及时发放健康告知书,开展健康状况问询,查验健康码等。

(五)强化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各类公共场所尤其是景区、农家乐要加强“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防控措施。除此之外,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督促商店、农家乐等生活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维护等措施。

(六)做好应对疫情准备。要继续坚持前期有效经验做法,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立足秋冬疫情防控需求,做好核酸检测、专业队伍、备用医院、隔离场所、医疗物资各项准备,在9月底前做到秋冬季疫情防控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一)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谋划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物资储备到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物资保障: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统筹应急物资分配,优化疫情物资采购,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间,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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