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方案例子格式(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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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案格式1

1.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培训基地确定后,由基地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简章,按照就地就近方便农民培训的原则,以公示的形式,将通过严格审核确定的培训单位、培训计划、收费标准及资金补助等情况在公共场所张贴,并公布阳光工程办公室监督电话和培训基地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认真实行“三堂课”制度 各基地在开班前一周,必须将学时计划和课时计划报市阳光办,由市阳光办派员到培训现场讲“第一堂课”,让受训农民了解阳光工程培训的意义、目的等相关政策;培训中间抽查一堂课,与培训农民座谈,核实培训人数及培训实效;培训结束时检查验收一堂课,市阳光办和各个培训基地必须存留影像资料。验收合格后,由市阳光办验收人员出具“三堂课”报告单,并有参检人员签字确认。

3.严格执行验收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市阳光办在上好“三堂课”的基础上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培训班次进行逐班检查验收。主要通过检查培训档案、核实培训台账、走访或电话访问培训学员等方式进行,其中走访或电话访问的人数比例超过了参训学员总数的20%。验收合格后,由市阳光办出具阳光工程培训检查验收报告单,参检人员签字确认。

4.强化系统监管制度 为认真落实 “阳光工程”学员管理透明化的要求,要明确专职监管系统管理人员,对各培训机构学员上网逐一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充分发挥网络系统监管功能,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管理网络化水平,接受社会监督。

5.强化督导监管制度 定期深入培训基地,检查核实项目落实情况,召开培训工作督导会,总结、交流培训中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检查指导培训单位网上监管系统情况,按要求及时把培训农民上网登记;检查培训单位是否按照培训档案规范建档。

6.规范培训档案 2010年9月18日组织培训基地的信息员、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档案管理培训。通过有效的培训,规范了培训档案。在年终检查验收时还组织了各个培训基地的档案管理人员对培训档案进行了逐一的相互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从新整理,直到完全符合规定的档案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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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案格式2

GCP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培训。”第七章第四十六条规定:“监查员应有适当的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并经过必要的训练,熟悉药品管理有关法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附件2《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规定:“组织管理机构负责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主任及秘书、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负责人及研究人员、药物临床试验专业负责人及专业研究人员都要经过临床试验技术和GCP培训”,同时规定要建立人员培训制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第五章规定:“明确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应制定培训的标准操作规程,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培训记录等,定期对药物临床试验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包括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临床试验技术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培训方式可以包括专业进修、培训班、研讨会、网络培训等。”总之,与药物临床试验相关的法规都明确规定了与药物临床试验相关人员要经过药物临床试验技术与法规的培训、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要建立人员培训制度的要求。

2临床试验培训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与临床试验相关的研究者、研究护士、机构管理人员、监查员、统计人员等的专业背景涉及到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统计学等多个学科,然而当前没有任何一个学科将临床试验纳入到教育体系。调查显示,我国临床医师对临床试验的认知水平较低,基本上未获系统培训,培训缺乏规范性和系统性。以我院为例,目前我院研究者和临床试验管理人员参加临床试验培训的模式主要有外出参加GCP培训班、临床试验专题培训班、GCP网络培训、医院内部的临床试验知识与技能培训、与临床试验项目相关的会议如方案讨论会等。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笔者也发现各种培训模式均存在着种种问题。

临床试验培训的模式

以取得GCP证书为目的的培训。GCP培训的组织情况以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人员对临床试验知识的掌握是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现场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规定,要建立培训制度,组织进行GCP培训。骨干人员如机构管理人员、专业负责人等要参加部级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并获得培训证书,培训形式可以是现场培训班或者网络培训。其他相关人员可以参加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组织的院内培训。因此,在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或复核之前,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会大批组织人员参加GCP培训,并取得GCP培训证书。

临床试验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培训。临床试验项目运行过程中进行的培训包括GCP培训、试验方案设计讨论会、临床试验启动会、专项临床试验技术研讨会与培训班等。首先,与临床试验相关的研究者和监查员要经过GCP培训并获得证书;其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要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第三,主要研究者或研究骨干参加试验方案设计讨论会、阶段总结会与总结会等,全体临床试验有关人员参加临床试验启动会,会议内容以临床试验方案为主同时涉及相关临床试验知识与GCP的内容。

现有模式存在的问题

以取证为目的的培训与临床试验工作需求有落差。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相关人员多数在接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之前没有接触或规范地开展过药物临床试验,对临床试验没有直观认识,在反复多次接受GCP培训后,普遍感觉培训内容枯燥繁杂,好多内容需要“死记硬背”。最后导致大部分人现场检查中虽能够流利地回答出检查专家提出的有关GCP基本知识的问题,但是对有关临床试验运行管理流程以及试验方案设计等方面的问题不能顺利地答复。对于资格认定标准要求制订的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SOP),多数按照其他现有的模式照搬,从制定人到执行人都不能深刻理解其内涵,很难做到“写所做的,做所写的”。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组织机构缺少监督监管机制,基本上是报名后都能取得培训证书。

研究者对临床试验进行过程中的培训不够重视。部分科室在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之前开展过临床试验,但是科室研究者对临床试验进行过程中的培训不够重视,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首先,研究者不能充分认识组织各种临床试验会议的意义。由于试验方案讨论会多由申办者在中心城市组织进行,所以有研究者将参加该类会议当成福利,甚至会安排与临床试验无关的人员参加。其次,药物临床试验启动会流于形式。启动会的培训材料多由申办方准备,部分主要研究者不考虑启动会培训内容,甚至要求尽量压缩启动会培训时间,且不能保证参加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所以监查员只是简单讲解一下试验用药品和试验方案的入选、排除标准,其主要精力和时间多用于收集各种试验表格的研究者的签字,使启动会流于形式。

申办者或合同研究组织(CRO)和监查员的水平参差不齐。为保证研究者按照试验方案和GCP的规定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申办者或CRO应该组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与临床试验相关的所有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试验方案、临床试验的实施流程及注意事项、GCP相关知识等。CRO和监查员的水平差别很大,专业技术水平较差的监查员不仅很难保证临床试验质量,而且甚至会对研究者进行误导。如知名的跨国CRO昆泰(Quintiles)和科文斯(Covance)具备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团队和国际操作标准,对临床试验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有严格规范的标准,监查员会结合临床试验的进展情况对研究者进行不同形式的培训,对于提高研究者的临床试验水平、规范研究者的行为能发挥积极作用。中国本土的CRO水平差异较大,由于没有CRO准入制度,很多CRO的规模较小、水平偏低。而制药企业的医学部或者临床部多数不是该企业的重点部门,人员不够充足,制度不够健全,组织开展临床试验的水平也较低。甚至有企业的监查员不能理解和掌握试验方案,在开项目启动会时不能讲解明白试验方案的内容。另外,大部分监查员都会同时管理多个临床试验项目,工作强度很大,如果机构没有特别的规定,多数监查员在保证申办者基本要求的情况下也会尽力减少自身的工作。

3对策建议

结合临床试验需求组织培训在准备申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之前,医院成立临床试验管理部门,按照GCP要求开展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管理部门制订培训计划、设计培训内容,结合临床试验对组织研究者进行GCP培训。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每年制订培训计划,对各专业结合项目开展情况分别组织培训,分别由机构办公室工作人员讲解药物临床试验基础知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运行管理流程及注意事项、药品管理及资料档案管理等内容,由专业研究骨干讲解专业药物临床试验控制、专业人员职责等内容;逐步培养建立临床试验团队,积累临床试验经验,为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做准备,避免在接收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现场检查时发生机构人员经验不足、对临床试验认识不够深入等问题。

在临床试验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和监督首先,加大对研究者资格审核力度,要持证上岗,杜绝未经过任何培训的研究人员进行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确保临床试验项目组成员经过GCP培训,熟悉临床试验制度和流程。机构或专业组在临床试验启动前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培训,明确临床试验相关人员职责,讲解临床试验流程,强调在临床试验进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在临床试验进行过程中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对研究者有针对性地进行反馈和培训。选派研究骨干外出参加临床试验专项培训。其次,督促主要研究者亲自或安排项目骨干研究者参加试验方案设计讨论会,确保研究者从试验开始时即熟悉试验方案的主要内容。第三,督促主要研究者组织召开临床试验启动会并确保临床试验相关人员参会,机构人员审核启动会培训资料并派代表参加会议,保证启动会的效果。第四,培训工作要注意方式,要从简单地灌输一些临床试验法规(如GCP、《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转变为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实施这些法规,增加临床试验工作要点和难点的讨论与交流;在临床试验进行过程中针对人员职责制定不同的培训教材,分别进行培训。如组织科室药品管理员进行试验用药品管理的培训,组织专业质控人员进行质控制度与SOP的制定与学习。

加强监查员管理将“监查员获得GCP证书”作为其独立完成临床试验监查工作的准入资格;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将对监查员的审核纳入项目审核标准,制定监查员工作指南,规范其在机构的行为;机构办公室对监查员组织的培训资料进行审核。

4结语

培训方案格式3

一、建立档案工作者专业教育培训网是基于档案干部队伍现状提出的迫切要求

根据对1991年至2008年北京市档案事业发展统计年报的有关数据分析,可以得出北京市档案干部队伍呈现以下“三多一少”的特点:

(一)兼职人员多

18年来,北京市兼职档案人员占全市档案工作者总数的比例不断上升,由78%上升至%,而专职档案人员占全市档案工作者总数的比例逐步下降,由22%下降至%。

(二)高学历人员多

18年来,档案人员中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占全市档案工作者总数的比例快速上升,由%上升至%。

(三)中青年人员多

18年来,50岁以下的档案人员占全市档案工作者总数的比例都在80%以上。2008年,35至50岁的档案人员占全市档案工作者总数的比例为%,小于35岁的档案人员占全市档案工作者总数的比例为%,两者合计达%。

(四)具有档案专业学历和技术职称人员少

18年来,专职档案人员中具有档案专业学历的比例由%下降至%,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比例由%下降至%。

针对北京市档案干部队伍兼职人员多、高学历人员多、中青年人员多和具有档案专业背景人员少等现状,充分利用现有档案部门的网络资源,建立档案工作者专业教育培训网,可以有效地发挥网络教育培训覆盖面广、共享性好、自主性高、灵活性强等优势,从而达到节约集中面授学习的时间成本、提高档案工作者在职教育的培训率及迅速提升广大档案工作者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的目的。

二、开展档案专业网络教育培训是大规模培训档案工作者的有效方式

1991年至2008年北京市档案事业发展统计年报的有关数据表明,在职教育已成为档案工作者接受档案专业教育培训的主要方式,而推进网络教育培训则是大规模拓展档案工作者受教育面的有效方式。

据对国内31个档案部门网站有关档案专业教育培训栏目的浏览,了解到国内一些档案部门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档案专业网络教育培训实践,但目前还没有一个档案部门网站完全具备网上报名、在线学习和考试功能。其中广州市档案局在广州档案信息网主页设置了“广州市档案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系统”登录入口,该系统具备学员网上报名(注册和登录)、打印报名表与准考证、模拟考试、查询成绩以及信息统计功能,但档案工作者的专业学习采取集中面授方式,系统不具备网络远程在线学习功能;中国档案学会建立的“文件与档案工作者继续教育园地”网具备网上报名与学习功能,但不能在网上考试,学员在网上登记、注册并交费后可以在线学习,考试采取审核作业或文章的形式。此外,天津市、重庆市、湖南省档案局建立的档案信息网也仅具备网上报名功能。

鉴于目前互联网在档案部门应用的普及和深入,以及档案工作者踊跃参加网络教育培训的旺盛需求,北京市档案局探索建立档案专业网络教育培训系统,通过该系统的建设建立起全市档案工作者基本信息的动态采集制度,完善档案工作者网上报名、在线学习及考试功能,充分发挥档案专业网络教育培训系统在教育培训管理中的作用,对于加大全市档案工作者在职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档案专业教育培训管理水平,以及推进全国档案部门网络教育培训工作都将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北京市档案工作者专业教育培训网的建设思路

北京市档案工作者专业教育培训网应是“北京市档案信息网”的子网站,它将以方便全市广大档案工作者自主学习为主要目的,以开展档案专业网上基础知识和继续教育专题培训、考核为主体,同时兼具学习交流、知识传播、问题咨询等功能。

建立北京市档案工作者专业教育培训网应本着统筹规划、组织协调、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的结合:

(一)将教育培训管理权的集中与分级相结合

(二)将教育培训本市档案工作者与非本市档案工作者相结合

北京市档案工作者专业教育培训网应是依托于“北京市档案信息网”面向社会公众的开放系统。无论是本市人员还是非本市人员,无论是本市档案人员还是非档案人员,都可以登录北京市档案工作者专业教育培训网进行学习,但该网服务的重点受训对象是北京市专兼职档案工作者。由于本市档案工作者与非档案工作者或非本市人员的身份不同,因此该网对登录人员的学习要求也会不同,即只需要求本市档案工作者注册身份信息、在网上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课程学习,并参加相应考试;而对非档案工作者或非本市人员不作具体身份认证,其可以自由浏览教育培训网开设的业务研究、成果交流、政策法规及专业词典等栏目内容。

(三)将网络教育培训与面授教育培训相结合

由于网络教育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是面授教育培训的补充,在培训对象上是面授教育培训的延伸,所以,要做好两者的衔接与结合。

对于新上岗或转岗人员的档案专业知识培训,要做好网上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和面授实操内容培训的衔接。在整编档案专业基础知识网上培训内容的同时,做好面授课程案例式、体验式教学的教材或学习资料的编制。

对于已在岗人员的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要做好面授专题讲座内容在网上的传播。每年应有选择地将普通继续教育班或高级研修班的重点讲座内容挂上网,延伸面授讲座的影响面。

(四)将教育培训网的功能需求与资金投入相结合

在制定档案专业教育培训网建设规划时,要考虑全面和可持续发展,而在系统建设的具体实施时,则要注重循序渐进,处理好现实需求与成本投入之间的关系。要在规划的框架下,根据教育培训的现实需要,确定网络系统应具备的功能,并依据功能需求进行系统平台软、硬件设备的配置。系统建设切记脱离现实需要的贪大求全,避免造成资金投入与实际效果的比例失衡。

四、北京市档案工作者专业教育培训网应设置的主要栏目

北京市档案工作者专业教育培训网作为面向社会提供档案专业知识、业务交流、学术前沿及答疑解惑的平台,应具备方便本市档案工作者网上报名、自主学习、考试和社会公众查阅浏览,以及提升档案专业教育培训组织管理与服务水平的功能。

北京市档案工作者专业教育培训网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可以开设考核性、浏览性、辅导性及管理性等栏目。

针对本市档案人员开设考核性栏目:考核性栏目可分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栏目为新上岗或转岗的档案人员开设,主要内容为档案专业基础知识。本市新上岗或转岗的档案人员经身份认证进入“岗位培训栏目”进行档案专业基础知识学习,并在考试合格后,进行面授报名和培训。档案人员只有在通过面授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由市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栏目为已在岗的档案人员开设,主要内容为每年选取面授普通继续教育班或高研班开办的重点课程课件。档案人员经身份认证进入“继续教育栏目”学习并通过考试后,由市档案局颁发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针对登录网站的所有人员开设浏览性栏目:浏览性栏目包括专业研究、成果交流、政策法规及专业词典等。浏览性栏目为登录“北京市档案信息网”的本市和非本市所有人员(包括档案人员和非档案人员)开设,主要登载《北京档案》刊发的部分专业文章、北京市档案系统历年获奖科研成果和获奖论著(文)简介、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档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档案专业知识解答等。

针对本市申报档案系列职称的人员开设辅导性栏目:辅导性栏目可分为考试服务和评审服务。考试服务为参加档案系列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的人员开设。自2005年开始,北京市档案系列初、中级职称资格的取得,采取以考代评的形式。至2008年,本市申报档案专业初级职称人员的考试年平均通过率仅为45%(全市职称考试四年平均通过率为%);申报档案专业中级职称人员的考试年平均通过率为68%(全市职称考试四年平均通过率为%)。设置该栏目旨在提高本市参加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人员的通过率,加大具备档案专业职称资格人员在全市档案工作者中的比例。鉴于该栏目内容的组织需要一定的成本投入,且职称考试是部分档案人员的自愿行为,所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收取一定费用。评审服务为申报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的人员开设,主要内容为介绍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政策、程序,以及申报者应具备的条件、报送材料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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