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划案格式(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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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划案格式【第一篇】
(一)利于企业减轻税负,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房地产成本主要由建安成本、地价、税收成本构成。近年来,随着宏观调控力度的逐渐加大,房地产行业的市场竞争也变得更加激烈,企业降低内部的各种成本费用已越来越难,此时企业的外部成本——税收,其大小将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控制和节约税收成本支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许多企业只将注意力集中于取得和销售环节的税务筹划上,面对目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日益紧缩,企业销售量逐步萎缩的现状,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空置房处置的税务筹划,以减轻税负,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利于企业盘活资金,缓解楼盘滞销带来的资金压力 随着楼市调控措施“国八条”的出台及限购令的推广,买卖双方陆续陷入观望,楼盘普遍性滞销。一方面,房企无法通过销售加速资金的回笼,另一方面,在银根收紧的境遇下,房企面临难以从银行贷款的尴尬,融资困难,使企业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在目前无法“开源”的情况下,通过对空置房处置进行税务筹划,为企业“节流”,适当缓解资金压力,非常必要。
(三)利于企业资源合理配置,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般而言,房地产行业都存在适当的空置率,可是空置率一定不能太高。因为积压时间越长,空置房存在的问题就越多,比如户型过时、土地可使用年限减少,累计折旧不断增加,因此,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合法合理的税务筹划方式进行空置房的处置,引导企业资源的充分利用、合理配置,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也是大有裨益的。
二、空置房处置税务筹划具体操作分析
(一)不同促销方式的税务筹划 商品房的大量空置,是由许多因素造成的,但不可否认价格过高是其中的主要因素。房价远远超过了社会大众的基本承受能力,消费者买房的积极性被抑制,造成潜在的市场需求无法转化成实际的市场需求。开发商应在政府与银行各方面支持下,适当降低房价,以消化空置房,盘活资金。但实际操作中,由于直接降低房价过于敏感,房地产企业更乐于采用形式多样的促销手段卖房。从实践来看,促销可以扩大销售数量、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盈利能力,同时它也是合理的进行税务筹划所需的一种重要手段。房地产开发商可通过多种促销的方式,比如可通过现金折扣促销,在财务报表当中冲减公司当期的房屋销售额度,进而减少征收税基。根据我国营业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将销售价款与折扣数额分开在不同的发票上,则无论该企业的会计怎样处理,都必须以全部营业额(包括折扣额)缴纳营业税。只有将销售价款与折扣数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才可扣除折扣额缴纳营业税。基于此,笔者建议在房地产开发商折扣促销过程中,一定要将价款与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之上;此外,还可以许诺为客户赠送装修、家私等支出,对于发生于竣工验收日后的装修、家私等支出的税务核算方法可采用:“以支抵收,屏蔽支出”的方法,即先由售房方依据合同的约定,将拟投入的装修、家私等支出作为售价的抵减,降低售房价格以少营业税支出,而且不必外购商品,索取发票和组织施工,买方掌握装修自,从而减少公司所涉及到的营业税费和土地增值税负;同时,也可以采用赠送房屋购置后的一体化劳务服务,将这部分的支出冲抵部分房屋销售收入。进而争取到税务筹划的最佳效果。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税务方案。
[案例1]H房地产企业现有一批共10000平方米空置房,该小区的地产费用总支付金额为5000万人民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区房地产价格最高可达8000元每平方米,其中的营业税率为5%、城市建设税率为7%、企业所得税率为25%以及3%的教育费附加。现该企业可有两种方案销售该批空置房。方案一:如果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对其进行装修后再出售,则其售价可达9000元/平方米;方案二:可按每平方米让利1000元/销售,则合同签订时的价格应当是8000元每平方米,同时公司协助购房者和某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按1000元/平方米进行装修的委托装修合同。
[税务筹划分析]
方案一:使用1000万元对所有房屋进行装修,这笔费用由房地产开发商来出,可作为开发成本。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按照20%加成扣除的方法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金额。方案一的各种纳税情况:销售额=9000×10000=9000(万元),营业税=9000×5%=4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450×10%=45(万元),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总额=(5000+1000)×(1+20%)+450+45=7695(万元),增值额=9000-7695=1305(万元),增值额率=1305/7695=%。从以上数据可知,虽然土地增值额率﹤20%,可房屋售价9000元/平方米超过了政府规定最高售价8000元/平方米,因此公司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1305×30%=(万元),所得税=()×25%=(万元),应交税金总额=450+45++=(万元),企业税后利润==(万元)。
方案二: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8000元,没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因此可将房屋看作是普通的居民住宅,同时该房地产的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金额的比值小于20%,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可免征土地增值税。则方案二的纳税情况为:营业税及附加=8000×5%×(1+7%+3%)=440(万元),企业所得税为=(8000-5000-440)×25%=640(万元),税后利润=8000-5000-440-640=1920(万元)。
[筹划方案总结]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如果选择方案一,公司可按照20%加成扣除的税收优惠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金额。如果选择方案二,则可以有效的调整房地产促销表现形式,通过中间协调,可使购房者和一些装修公司订立装修合同,这样一来房屋的销售价格就会下降到普通的住宅标准水平,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的税务筹划可节约税款=(万元)。因此,方案二的税务筹划方案比方案一更有效。
(二)出租业务与投资业务的税务筹划 房地产企业可以采用租赁或者投资的方式对公司尚未销售完的房屋进行处理,增加公司的盈利水平,防止房地产资源的浪费。但如何选择才可以更好地实现空置房的存在价值,给企业带来最大的效益。根据相关规定,若是将暂时没有销售完的房产进行出租,则房地产公司要缴纳结构复杂的多种税负,如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等;如果将没有售出的房产作为投资,参与利润分配,那么公司只需缴纳一项税费,即企业所得税,而无需缴纳营业税、房产税等税负,另外,如果公司得到的投资利润是税后利润,那么企业所得税也无需再缴纳,通过这种投资方式,房地产公司不仅可以获得投资项目带来的投资利润,而且可以减少税负。
[案例2]某房地产企业2010年在市区开发了一栋价值12000万元的房产,公司只销售了部分房产,考虑到目前房地产面临的大环境,公司准备将未售出房产进行处置,现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直接出租,公司每年可获得租金收入3000万元;方案二:对外投资,协议为与被投资方共担风险,预期每年可分得税后利润2000万元。房地产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均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
[税务筹划分析]
方案一:采取出租方式的纳税情况:
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00×5%×(1+7%+3%)=165(万元);房产税=3000×12%=360(万元);印花税=3000×%=3(万元);所得税=(3000-165-360-3)×25%=618(万元);则,该房地产公司税后净利润=3000-165-360-3-618=1854(万元)。
方案二:采取对外投资方式情况:
根据规定,该房地产企业的投资行为暂不缴纳土地增值税,且无需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即该公司投资业务每年带来的净收益为700万元。
[筹划方案总结]采取投资联营方式,不用缴纳房产税、营业税等,加之方案二中房地产企业获得的是税后利润700万元,且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一样,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的税务筹划可使企业的税后净利润提高146万元(2000-1854)。因此,方案二的税务筹划方案要比方案一更为有效。
(三)出租与承包经营的税务筹划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出租的,采用从租计征法,税率为12%;房产自营的,采用从价计征法,税率为%。这样造成了两种计税方法下的房产税负水平不公平。另外,房屋租赁还要按租金收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针对这一情况,如何从税收筹划的角度选择合适的业务方式,以获得较大的收益,对房地产公司是不可忽视的。
[案例3]某公司准备处置市区一栋价值2000万元的空置房,根据房产所在市的规定,以房产余值计算房产税时,一次可减除的比例为30%,现有两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直接出租,则每年的租金收入为400万元。方案二: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将该房产作为一个营业部,自负盈亏,营业部经理由承租人承担,只每年向公司缴纳400万元的承包费。
[税务筹划分析]
方案一:直接出租应缴纳的税款: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00×5%×(1+7%+3%)=22(万元);房产税=400×12%=48(万元);印花税=400×%=(万元);税负总额=22+48+=(万元);净收益==(万元)。
方案二:承包经营应缴税款:房产税=2000×(1-30%)×%=(万元),净收益==(万元)。
[筹划方案总结]方案二的经营方式,采用从价计征法,税率低,税种较简单,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的净收益大于方案一,这是因为税务筹划节约出=(万元)税款,此时,该公司对该项房产宜采用自营方式处置。
(四)分解租金的税务筹划 一般而言,房产税额的多少由租金的多少决定。而实际操作中,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关注到这一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租赁价格除房屋租金,还包括水电费,这样就得多交房产税。基于此,公司应当将水电费从租金中扣除,由承租人缴纳;即使约定由出租人缴纳水电费,在租赁合同中也应明确为代扣代缴方式,以减少公司承担的房产税金额。
[案例4]某公司将空置的房产出租,签订租赁合同时,有两套方案可选择。方案一:每年包括水电费及物业费等40万元在内的的租金收入为300万元;方案二:每年的租金收入为260万元,另外在合同中将水电费、物业费列为代收代缴费用,与租金收入分项目在合同中载明。
[税务筹划分析]
方案一:按300万元的租金订立合同,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0×5%×(1+7%+3%)=(万元);房产税=300×12%=36(万元);印花税=300×%=(万元);税负总额=+36+=(万元)。
方案二:按260万的租金、40万的代收代缴费用订立合同,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60×5%×(1+7%+3%)=(万元);房产税=260×12%=(万元);印花税=260×%=(万元);税负总额=++=(万元);共节约税款=(万元)。
[筹划方案总结]方案二将租金中的水电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等收费项目,进行分解,针对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费用进行分别收取。与方案一相比,在不影响企业收入的基础上共节约税款万元,该项房产租赁合同宜采用方案二。
综上所述,在当前国家对房地产业的政策调控日益紧缩的背景下,开发商应看清空置房积压的严峻形势,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借助于税务筹划,进一步挖掘其内部潜力,合理处置空置房,才能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参考文献:
企划方案格式【第二篇】
企划书的种类,因提出的对象与内容不同,而在形式和体裁上有很大的差别。但是,任何一种企划书的构成都必须有5W2H1E,共8个基本要素:
What(什么)——企划的目的、内容。
Who( 谁)——企划相关人员。
Where( 何处)——企划实施场所。
When(何时)——企划的时间。
Why(为什么)——企划缘由、前景。
How(如何)——企划的方法和运转实施。
How much(多少)——企划预算。
Effect(效果)——预测企划结果、效
任何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企划书必须具备上述8个基本要素。值得一提的是,要注意How much和Effect对整个企划案的重要意义。如果忽视企划的成本投入,不注意企划书实施效果的预测,那么,这种企划就不是一种成功的企划。只有5W1H的企划书不能称之为企划书,只能算是计划书。
二、企划书的一般格式。
企划书的一般格式大致如下:
1.企划书名称
2.企划者的姓名
企划者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均应一一写明。如果是集体企划的话,所有相关的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均应写出。
3.企划书完成时间
依照企划书完成的年月日据实填写。如果企划书经过修正之后才定案的话,除了填写“某年某月某日完成”之处,还要加上“某年某月某日修正定案。”
4.企划目标
5.企划的内容
这是企划书中最重要的部分。包括企划缘由、前景资料、问题点,创意关键等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因企划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但必须以让读者一目了然为原则。切忌过分详尽、拉杂,否则会令读者感到枯燥无味。此外,还要注意避免强词夺理的内容。
6.预算表和进度表
企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化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必须进行周密的预算,使各种花费时,最好绘出表格,列出总目和分目的支出内容,既方便核算,又便于以后查对。
企划过度表则是把企划活动的全部过程似成时间表,何月何日要做什么,加以标示清楚,以便日后检查。
7.企划实施所需场地
在企划案实施过程中,需要提供哪些场地、何种场地,需提供何种方式的协助等,均要加以说明。
8.预测效果
根据掌握的情报,预测企划案实施后的效果。一个好的企划案,其效果是可期待的、可预测的,而且结果经常与事先预测的效果相当接近。
企划方案格式【第三篇】
关键词:商业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3月14日
一、税务筹划
所谓税务筹划,是指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前提下,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对经营活动进行事前的筹划和安排,优化选择纳税方案,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争取税后利润最大化或现金流量最大化综合方案的纳税优化选择。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税收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值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根据不同的纳税人设定了不同的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客观的条件。特别是商业企业增值税占企业整体税负的50%~60%以上,对增值税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意义非常重大。
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效果
1、增值税纳税人类别的税务筹划。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同的类别纳税人适用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征收方法,这就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就商业企业而言,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之间作出选择。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重,但如果销售的商品毛利率较高或购进的货物较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则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相对较低。
在具体的筹划中可以采用不含税增值率判别法、可抵扣进项占不含税销售额的比重判别法、含税进货金额占含税销售比重等方法进行测算,决定何种纳税人身份对企业有利。下面主要阐述不含税增值率的判别法:
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取得进项税额的多少或增值率的高低,增值率与进项税额成反比,与应纳税额成正比。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进项金额)/不含税销售额
如果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时,则纳税平衡点为增值率为%,此时两种纳税人税负相等;当增值率低于%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反之,则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
在企业设立之初通过税务筹划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好纳税人准备。
2、进项税额抵扣的税务筹划。增值税实行的是凭票抵扣制度,作为一般纳税人只有取得合法、可用于抵扣的票据,才可以在纳税申报时进行抵扣。对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企业来说,进项税额的税务筹划主要是供货方的选择。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供货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如果购进的是农产品,凭普通发票可以计算进项税进行抵扣;如果购进的是一般货物,小规模纳税人委托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专用发票上列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否则,供货方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开具的普通发票,不能作为一般纳税人抵扣税款的凭据。因此,企业进货时,必须考虑进货发票抵扣的不同情况,谨慎选择供应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不能进行税款抵扣,或只能抵扣3%,为了弥补因不能抵扣进项税款而产生的损失,就需要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作为抵补,这样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才有利,否则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税负可能会加重。
作为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在采购货物的时候,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都要计算比较销售价格以及增值税的影响,以从哪些单位采购能更多地获得税后利润作为选择的总体原则。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业企业因不存在抵扣进项税的情况,在选择供应商时也需要注意,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当供应商报价为不含税的情况下,报价相同时小规模纳税人从小规纳税人购进货物税负较轻。
3、采购结算方式的税务筹划。对于商业企业采购时所采用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现金采购,另一种是赊销。无论采用那种结算方式,作为采购方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都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采取有利于本企业的结算方式,延迟付款,为企业赢得无息贷款。
增值税相关法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未在规定时间认证和申报抵扣进项税款以后不允许抵扣。因此,商业企业可以按如下方法进行税务筹划,第一:在采购合同签订时,与供货商协议采用赊购的方式或分期付款的方式,以尽可能延缓货币资金流出的时间,取得货币资金时间价值;第二:与供应商协商尽可能早地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提前,减少当期增值税义务。企业可以在减少当期现金流出的前提下,达到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4、销售方式的税务筹划。商业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为了达到增加销售额、吸收消费者的目的,可以采用多种促销方式,如返还现金、礼卷、积分卡、打折等等,不同促销方式下,企业取得的销售额不同,相关的税负有差异,企业获取的利润也不一样。所以,企业在策划促销方案时必须结合税务筹划一并进行,否则可能达不到预期促销的目的。
如A百货商场准备十一黄金周开展促销活动,商品毛利率35%,现有三个方案:方案一,让利25%销售,即折销售;方案二,满100元赠送25元购物券;方案三,返还25%现金。假如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价值为100元的商品,成本为65元,在不同的促销方式下商场的税负和利润水平如下:
方案一:让利25%销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让利销售这种促销方式,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可以按折扣后的净额计算增值税。企业应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应纳增值税=100×75%/×17%-65/×17%=元
城建税及附加=×(7%+3%)=元
会计利润=100×75%//=元
税后利润=×(1-25%)=元
方案二:满100元赠送25元购物券。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销售货物按照全额计算增值税,赠送购物券方式销售的赠送部分视同销售,也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应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应纳增值税=(100+25)/×17%-(65+13)/×17%=元
城建税及附加=×(7%+3%)=元
会计利润=(100+25)/(65+13)/=元
税后利润=×(1-25%)=元
方案三:返还25%现金。对于返还的现金的促销方式,返还部分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范畴,只需要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企业应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应纳增值税=100/×17%-65/×17%=元
城建税及附加=×(7%+3%)=元
应替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25/(1-20%)×20%=元
会计利润=100//=元
税后利润=×(1-25%)-=-元
从上面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方案三最不可取,方案一或方案二都可以选择,具体要根据商场促销的最终目的进行选择。对于不同商业企业可能促销的目标不同,各种促销方案也就没有最优方案,只有选择最适合的方案才是最好的方案。
5、销售价格的税务筹划。商品的销售价格的制定对商业企业至关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有自由定价的权利。纳税人可以利用定价的自由权,制定“合理”的价格,获得更大的销量,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在销售价格的税务筹划中,需要特别注意价格的高低对商业企业税负可能造成的影响,同时还要结合当地消费水平及购物对象承受能力,否则可能销售价格提高了,销售量却减少了,有可能导致总收入水平下降,使企业的利润受到影响。
三、结论
税务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项重要的涉税行为和理财活动,越来越受到重视,是企业战略管理活动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贯穿于企业设立、经营、投资等的全过程。商业企业的税务筹划思路的成功实现必须通过企业领导层面统筹安排,企业内部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并且在税务筹划的设计及操作过程中要谨慎注意规避涉税风险,要多与税务相关部门沟通,熟悉税收法律法规及细则规定,了解税务政策的导向,最大限度地合理节税避税。
主要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筹划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企划案格式【第四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计税依据;利润;税负
引言
消费税是白酒行业的重点税种,其所占总税负比重大,极大地增加了企业成本,压缩了利润空间。对于很多白酒企业来说,缺乏纳税管理的经验,财务管理人员对于消费税纳税筹划意识不够,同时也欠缺专业系统的纳税筹划知识,导致企业消费税率居高不下,经营状况不够理想。因此,白酒企业如何进行合理有效的税收筹划是十分重要的。白酒企业应该在遵循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加强纳税管理,切实可行地减少企业的纳税支出,提高企业利润。本文依据安徽迎驾贡酒公司实际的财务报表数据和具体的生产经营情况,围绕白酒行业的消费税特征,从四个方面为其设计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为其实现节税增利提供基本思路和决策参考。
一、纳税筹划相关理论及行业状况
(一)纳税筹划概念
我们可以发现,在国内外的税收筹划文献之中,不同学者对不同的主体进行研究,对于纳税筹划的概念各不相同。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是核心关键都是最终要减轻税收负担,达到节税的目的。本文认为,纳税筹划是指利用专业的财务和会计知识,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以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为基础,通过对企业具体业务的梳理,制定多个科学详细的筹划方案对具体涉税事项进行提前测算,对利润进行正确预测,并且从中选择最优方案实现税负最低,从而增加企业利润,提高企业整体利益
(二)白酒行业消费税概况
从2015年至今,之前走势低迷的白酒行业状态回暖,在白酒价格和销售数量两个方面都呈现出了连续几年的上升趋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完成酿酒总产量119万升,同比增长%;主营业务收入5654亿元,同比增长%;利润总额1028亿元,同比增长%。白酒作为历史悠久的产业,自古以来在国家税收之中充当了十分重要的角色,税法对于白酒行业的限制也较多。在我国,来自于白酒行业的税收收入中除了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征收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等以外,另外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消费税税收。相关数据显示,仅在2017年一年内,19家白酒上市公司缴纳税费共计亿元,同比增长%,这充分说明白酒行业为国家税收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根据税法规定,我国白酒行业从生产到最终零售都实行单一环节征税。白酒适用于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相结合的复合计征方式,包括按照销售价格以20%的从价税率征税,以及按照1元/1公斤的标准缴纳从量税。白酒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销售量×定额税率。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是计征消费税的两个关键因素,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应该紧紧围绕这两个因素展开。
二、消费税筹划方案设计
1.优化生产结构,生产多功能酒类。白酒是缴纳消费税最高的行业,优化其生产结构,不仅能帮助企业在同行业之中脱颖而出,建立竞争优势,获取更为广大的消费群体,同时还有助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降低高额的消费税,减轻税负扩大利润。从年报之中可以看到,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其中酒类销售收入为亿元,2017年的销售量为,生产量为,库存量为。那么2017年应缴纳消费税为×20%+×1000×1/100000000≈亿元。假设采取方案二,公司将这批白酒的1/5再加工为养生药酒,其消费税率为10%,假定其销售价格不变,那么药酒所实现的销售收入为×1/5≈亿元,药酒所对应销售量为×1/5≈;则其他白酒销售收入为亿元,对应的白酒销量为。加工的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为×10%=亿元,剩余白酒应纳消费税为亿元。根据方案二将2017年的白酒产量按照4∶1的比例分为白酒和药酒进行生产,会比方案一单一生产白酒节税亿元。这样看来,生产多品种其他消费税率较低的酒类,在保证销售收入的情况下,是可以达到节税效果的。
2.设立销售子公司单独核算环节。显而易见的是,消费税的计税依据越小,计算出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也越少。从这方面入手,迎驾贡酒公司可以考虑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子公司。白酒行业实行单一环节缴纳消费税,即只在生产销售商品的时候计算缴纳消费税,在其他环节一般只需缴纳增值税。迎驾贡酒公司若是另设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子公司),那么就可以将生产出来的酒品以一个相对较低的价格销售给该子公司,在此环节以较低的应税销售额即计税依据来缴纳消费税,而子公司再以较高的价格对外出售,在此环节只需缴纳增值税而无须再次缴消费税,如此便可合理避税,实现利润最大化。但是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注意一点,公司销售给子公司的酒品价格不得低于子公司对外销售价格的70%,否则税务机关要对最低计税价格进行核定。那么此时有两种销售方案可供选择:一是直接对外销售;二是先以70%的最低标准计算出最优价格亿元,并以此价格销售给下设的销售机构,由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再以亿元的价格对外出售。两种方案对比情况,计算如下:方案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20%+×1000×1/100000000≈亿元方案二,通过设立单独核算的销售机构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20%+×1000×1/100000000≈亿元采用方案二设立单独核算的销售子公司可以比方案一直接对外出售节税亿元,因此方案二是十分可取的
3.选择“先销售后包装”的包装方式。企业在销售的时候,可以选取不同的包装方式,对于白酒企业来说采取不同的包装方式所缴纳的消费税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包装后销售”,另一种是“先销售后包装”。包装和销售的先后顺序不同,其计税方式就不一样。税法规定,将不同税率产品成套进行销售的时候,如果会计部门没有分别核算其销售金额和数量,则依据从高计征原则按照这些产品的最高税率来计征消费税。在成套销售之中,企业先包装好后直接销售给经销商,并没有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商品,只能从高计征消费税。下面对这两种包装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假设安徽迎驾贡酒公司向经销商销售15000套白酒与药酒的套装礼盒,成套酒销售价格为200元/套,一个套装礼盒之中包括粮食白酒和药酒各1瓶,其每瓶酒都为1斤装的规格(若是单独进行销售,粮食白酒价格为120元/瓶,药酒价格为80元/瓶)。若是选取方案一“先包装后销售”,则无法分别进行核算,依据从高税率计征原则,药酒需要按照白酒的复合计征的计税方法来缴纳消费税,势必会多交税。而在方案二“先销售后包装”的情况下,对白酒与药酒分别核算,药酒只需按照10%的低税率进行从价计征,与方案一相比自然会少交税。方案一,“先包装后销售”。应纳消费税=200×15000×20%+15000×2×1×=615000元方案二,“先销售后包装”。应纳消费税=120×15000×20%+15000×1×+80×15000×10%=487500元通过上述比较可以看到,方案一成套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615000元,若采取方案二则能够节税127500(615000-487500)元。
4.通过委托加工生产节税。在我国,对于不同的加工方式有不同的计税标准,目前的加工方式主要有企业自行加工和委托加工两种。自行加工生产的,以企业的实际销售收入作为应纳税销售额;委托加工生产的企业,应以受托方同期同类产品的公允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如果没有上述价格,则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一般来说,白酒的实际销售价格会比受托加工方同期同类产品的公允价格高。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委托加工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在委托加工费用高于自行加工生产成本的情况下,企业还是应当选择自行生产。其酒类销售收入为亿元,酒类营业成本为亿元。公司可以自行生产,或者委托其他酒厂加工生产。下面,对不同方案需要缴纳的消费税进行计算分析。方案一,自行生产。应纳消费税=×20%+×1000×1/100000000≈亿元方案二,委托其他酒厂生产,收回后直接销售。委托加工费无差别点=×(1-20%)-≈亿元从上述的计算可以得出结论,在委托加工费小于亿元的情况下,委托加工生产的组成计税价格就会小于自行生产的计税依据亿元,委托加工生产的应纳消费税就会小于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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