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青年学习小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组建青年学习小组,促进知识分享与交流,增强团队合作能力,提升青年综合素质,推动共同成长与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组建青年学习小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组建青年学习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破除"不会为、不愿为、不真为"问题,充分激发调动年轻干部创新创造能力,加强干部队伍锻炼和后备干部储备,经县委同意,组建XXX县青年学习小组(以下简称"青年学习小组"),制定本方案。
一、青年学习小组组建目的
通过集聚一批思想政治素养好、专业素质过硬、调查研究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全县中心工作,采取考察调研、学习研讨等方式,研究提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项目化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学习小组也为年轻干部搭建常态化学习交流、建言献策和实践锻炼的工作平台,不断培育常学常思的研究型干部,打造朝气蓬勃的学习型机关,营造比学赶超火热氛围,引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和自我提升热情,为实现XX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储备。
二、青年学习小组组建方式
(一)小组成员来源
青年学习小组成员突出年轻化原则,根据干部所处岗位、专业特长、兴趣爱好等,采取自荐法、举荐法和点将法等方式,从全县各单位集聚一批年轻干部,组建青年学习小组。其中,自荐法,即年轻干部自愿报名;举荐法,即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点将法,即根据课题需要,由县领导或联席会议、青学办点名推荐。青年学习小组实行优者纳、劣者汰的动态管理机制,保持学习小组成员数量动态平衡。
(二)议事协调机制
成立县青年学习小组工作办公室(简称"青学办"),办公室设在团县委,负责青年学习小组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青年学习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联席会议牵头召集人,团县委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成员单位为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研室、县人社局、团县委、县政府政研室。联席会议由青学办负责组织,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单位参加,主要议定课题筛选、青年学习小组专题报告会筹备等事项。
三、青年学习小组工作方法
(一)常态化组织小组学习会
青学办原则上每月组织青年学习小组成员召开一次小组学习会,并探索根据就近原则,组织开展以乡镇、行业部门、片区为单位的学习会,灵活采取"青年干部上讲台"、"青年观点面对面"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研讨。小组学习会交流讨论的课题,主要来源于县领导建议课题、联席会议和青学办拟定课题、成员自选课题等,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小组学习会务求会议质量,杜绝形式主义,不能占用工作时间,小组成员须处理好工学关系,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二)常态化开展学习研究
学习小组成员要积极围绕课题深入开展调研和总结提炼,要加强政策研究和行业部门资料信息收集,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措施。要注重专业引领,建立"师带徒"机制,由县领导不定期分不同专题开展"青年大讲堂",青学办还可不定期邀请省级专家、县级部门以"小课堂"方式进行专题辅导授课,必要时可提请县委指定相关分管县领导带队外出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展学习小组成员的知识结构和思维眼界,提高选题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入职不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及事业单位人员,每年XX月XX日前至少向青学办提交一份研究课题成果。
(三)常态化编发工作专报
联席会议定期筛选小组成员的高质量研究课题,形成《青年学习小组工作建议专报》,由学习小组课题组成员共同署名,青学办原则上每月至少编发一期专报,以清单式将工作建议推送县"四套班子"领导和有关单位研阅,优秀的学习研究成果可推荐到上级媒体、报刊发表,促进新思想新理念活跃在各级党委和政府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各领域各环节。
(四)"揭榜挂帅"集中大会战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需在短期内见到成果的重大课题或实操性项目,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由青学办在全县范围内以"揭榜挂帅"形式进行公榜,鼓励全县干部以团队方式主动揭榜。揭榜人不限职务职级,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作为课题组或项目组带头人,牵头组建专项工作组集中力量进行攻关大会战。课题组或项目组成员在原有团队成员的基础上,还可从全县机关干部或学习小组成员中以定向招募方式进行补充,县委指定相关县处级领导负责领衔。
(五)适时提请召开专题报告会
强化学习研究成果的转化与运用,由联席会议适时提请县委以专题报告会形式,听取"揭榜挂帅"集中大会战成果、学习小组相关课题组研究成果等汇报,力争每年形成2-3个高质量课题成果,并推动项目化成果落地。
四、青年学习小组成员培养使用
县委组织部将采取多种方式对青年学习小组表现优秀的成员进行跟踪培养,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考察考核。适时根据课题和项目建设需要,选拔推荐合适人选到相关单位交流挂职或跟班学习,并结合跟踪培养表现、日常工作实绩和学习研究成果推进落地等情况,提出学习小组成员优秀人选建议,向县委推荐提拔或进一步使用。
五、保障措施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及事业单位人员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保障;活动阵地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协调保障;"小课堂"、外出调研等涉及费用问题,由县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学习小组成员学习研究所需资料数据,由乡镇和行业部门负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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