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区第五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区第五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将通过广泛宣传、严格评选、隆重表彰等环节,树立榜样,激励奋进。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区第五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区第五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XX区第五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XX函〔XXX〕17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XX区第五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确保我区评选表彰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全区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的社会氛围,激励和鼓舞全区人民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为推进XX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评选表彰范围
这次评选表彰XX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范围是:20XX年以来,在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区属国有和非公企业一线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人员。
三、评选表彰名额
这次评选表彰XX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名。其中,职工劳动模范10名(含农民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10名。候选人的推荐比例为1:2。在劳动模范中,一线职工、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分别占70%、20%、10%的比例,进城务工人员要有一定的名额。女性劳动模范不少于表彰总名额的20%。
四、时间安排
1、20XX年11月下旬,召开XX区第五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筹备会,明确任务职责,分解工作指标,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2、20XX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将推荐的对象填写"XX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加盖公章后,交至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表一式3份),事迹文字控制在1000字以内。
3、20XX年1月下旬,由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将候选人名单、事迹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举报线索。
4、20XX年3月15日前,由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情况确定初步人选,报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
5、20XX年3月下旬,对拟授予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填报《XX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及相关资料,报至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2019年4月下旬,召开XX区第五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会。
五、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接受群众的监督。推荐人选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后,再报区总工会进行审查,并在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强化工作力度。按质按量完成本次评选表彰工作,将评选表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把握时间节点。推荐人选应由各个牵头单位自下而上推荐,各单位上报的事迹等资料要严格审核。另外,报送推选人时要注意排名先后,明确差额人员。
3、严肃推选纪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级审查,层层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的,不得作为推荐评选对象,确保推荐人选名副其实,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步骤及时完成推荐、评选和上报工作。
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