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职责 乙类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点(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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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点【第一篇】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国家人防办烟台培训中心的职能作用,根据烟台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烟台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举办指南》、《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举办展览活动的通知》,结合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根据烟台培训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要求:
每一期培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明确专人负责。因参会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培训中心特成立专班负责,由主管局分管主任挂帅,烟台培训中心主要领导作为专班成员,具体分工进行常态化检查、巡逻,全面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举办方及承办方的主体责任,统一调度应急处置所需人员、物资、场所,研究解决疫情处置中的突发问题,做好人员带离、转诊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培训期间疫情防控规范。
1、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擦拭消毒,消毒后进行封闭管理。
2、加强会场通风。会议室使用前后通风,正确使用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维持室内适宜温度。
3、会场门口放置免洗手消毒液或医用酒精。
4、定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
5、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证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和下水道畅通。
6、所有会议人员在进入烟台培训中心门卫处,需提交健康码,持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置,总服务台做好人员实名登记,便于必要时开展追踪检测。
7、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会: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治疗期间及确诊后3个月内的;疑似病例及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未痊愈者,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近21天有国内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的。
8、所有参会人员要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保持科学距离。
9、参会人员如有条件的,宜提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并随身携带相关证明。
10、合理安排就餐,提高就餐人员分散度,保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入口处放置消毒酒精和洗手提示牌,保持餐厅通风,合理使用空调。
11、加强餐厅和食品加工制作区环境清洁消毒,严格餐饮器具消毒,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12、做好客房通风消毒,以开启门窗方式进行客房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定时进行常规清洁消毒。
13、做好交通工具的防护管理。
14、预留两间客房,作为临时处置点,对突发性发热人员进行临时隔离、转诊。
乙类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点【第二篇】
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学校师生可能发生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疫情加重,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以尽最大努力避免、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学校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在校学生、教职员工。
2.在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疫情发生之前,针对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的各个环节,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和疫情的发生。
3.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疫情,要做到对安全事故和疫情的紧急响应,对可能的食品中毒者和感染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并对安全事故和疫\\情作出快速、科学的应对。
1.严格落实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疫情防控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防控指导员(镇卫生室指派)
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
主任:
成员:
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信息管理组
组长:(疫情报告人)
成员:
应急处置组
组长:
成员:防控指导员
校园消毒组
组长:
成员:防控指导员
食堂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
组长:
成员:防控指导员
2.职责分工:
(1)疫情防控领导组:及时和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管理组: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后勤保障组: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加强校园巡查营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乙类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点【第三篇】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须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通知属地卫生疾控部门,120转运至定点医院,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和《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浙江省疫点(疫区)消毒管理工作规范》(浙卫发〔2009〕119号),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泌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环境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同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相关校外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乙类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点【第四篇】
1.学生放假时间:1月23日(星期六)起。
2.学生开学时间: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和实际,2月25日(星期四)-28日(星期日)学生分批、有序返校报到,3月1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
寒假期间离沪学生须事先向辅导员报告,同时在“建桥i健康”中如实填报当前所在地和计划行程,并加强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返校前14天内(即2月13日起)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详见本通知第二部分,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全体师生关注学校网站主页)。
(二)教职工寒假时间。
1.教职工寒假时间:
教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学院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常规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其中教师必须认真完成期末试卷批阅、登分、考核资料归档工作;认真完成实践成绩处理、资料汇总、工作量上报等工作),可从1月25日(星期一)起开始放假或轮休。放假前,各学院、部门应妥善做好假期前检查和假期值班编排,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行政、后勤服务及教学保障人员等在保证假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由各相关部门自行安排人员轮休事宜。
2.寒假期间,教师应当认真备课,并关注疫情形势,积极为下学期线上线下教学工作做好全面的预案和准备。行政、后勤服务及教学保障人员应当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假期学校正常运行。教职工班车自1月25日起停运。
3.新学期上班时间:2月25日(星期四)起全体机关和行政人员正常上班,当日起教职工班车恢复照常;2月26日(星期五)全体教师上班,并举行各学院教研活动。
4.寒假期间离沪教职工须事先向所在部门报告(具体报备要求继续执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离沪事项申报和管理的通知》(校办发_2号)),同时在“建桥i健康”中如实填报当前所在地和计划行程,并加强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返校前14天内(即2月11日起)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详见本通知第二部分,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全体师生关注学校网站主页)。
二、离沪师生员工疫情防控要求。
(一)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全体师生必须深刻认识疫情防控严峻性复杂性,在思想上行动上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务必加强寒假离校返乡途中防护,随身携带足量口罩等必要防疫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保持个人卫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减少与他人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
(二)离沪师生员工应当如实、准确向学校报告个人行程和健康事项,包括离沪时间、返沪时间、目的地、所乘交通工具如航班号、列车班次等具体信息。
(三)全体师生员工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应出境,因特殊情况出境的师生员工,严格执行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返校;原则上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四)离沪师生寒假期间发生各类异常和新的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报告,若当前行程所在地发生疫情或被新增为中高风险地区,按以下原则处理:
2.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沪返校的师生员工实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申请返校。
3.师生员工的同住家人有2月1日起到过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的,返校前应向学校报备,并做好返校后7天的自我健康管理。
三、留校师生管理及防疫要求。
1.寒假留校生活的师生必须提前向学校有关部门进行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留校生活。留校师生应当接受统一管理,并服从学校各项疫情防控临时措施。离校前须向学校报备,返校后应及时报告行程信息。
2.严格校门管理,严控无关人员进校,实行进校审批、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制度。做好健康观察,如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隔离观察并及时就医。
3.严格学生公寓管理,学生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坚决杜绝留宿、借宿等情况。
4.加强个人防护,假期进出校门和校内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不举行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学生在实习、见习、社会实践、外出活动期间应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避免到人群密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群密集的封闭场所应佩戴口罩。
5.假期因工作等需要进校的教职工,管理要求同留校师生,若进校前有离沪情况,相关要求同“离沪师生员工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