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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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第一篇】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教[2011]60号)精神,我市2011年中职招生实行市、县“统一编制学校及专业代码、统一填报志愿、统一交收档案、统一录取时间和统一录取程序”等“五个统一”中职招生录取新机制。中职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县区上报《志愿表》和相关信息。

1、各区、县教育局组织考生填写《志愿表》,估分填写,6月20日前报送市、县教育局职成科。

2、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填写《2011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6月20日前报送市、县教育局职成科。

二、录取。

1、7月16-20日,市、县教育局职成科整理《志愿表》,将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的《志愿表》整理出来。县区报考本县中职学校的,由县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县区考生报考市区中职学校的,由县区将《志愿表》送市教育局职成科,由市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市区考生报考县区中职学校的也由市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

2、录取通知书由相关的中职学校统一到市、县教育局领取,由学校发送。

3、录取的中专学籍的学生,由招生学校按规定连同五年制高职的自主录取的学生统一办理学籍的申报;录取职业高中的学生,由招生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职成科办理学籍的申报。

三、动员追踪未参加中考学生。

1、对县区《2011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上的学生,先由县区安排中职学校负责追踪,动员他们返回校园(应代表教育局,向他们推荐市内所有23所学校),县区放弃追踪动员的花名册于7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职成科,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再安排学校追踪动员。

2、对市区《2011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上的学生,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安排学校从8月份开始进行追踪动员。

各中职学校在市县教育局统一录取结束后,仍然要加强宣传,热情服务,安排值班,加强自主招生,在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重点的同时,积极拓宽招生面和招生渠道,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士兵、农民工、农村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群体招生。保证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第二篇】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xx]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第三篇】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院,提高研究生的生源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组长:刘波。

副组长:王勇、聂贞萍。

成员:系主任、全体硕导、毕业班班主任。

1、学院概况: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办学规模、办学特色。

2、学科、专业介绍: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专业学习内容、课程设置等。

3、优秀导师介绍:导师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

4、招生及奖助体系政策:学校、学院的。政策及形势、研究生奖助体系等。

9月15日确定初审名单并上报。

9月26日召开学院考研动员大会。

10月8-14日推免生报考的落实。

10月8-14日地市州的二本学校宣传。

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第四篇】

一、成立园内领导招生小组:

总组长:

a组组长:

b组组长:

二、招生对象:2-6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幼儿。

三、招生区域范围:以星光村,化肥厂,五四,红光,美丽,金星,明生,九间屋,烟墩包,民主,新华等自然村为主,其它地方附带宣传。

四、招生办法:

一阶段:6月1日-7月1日。

向家长进行排查摸底家长身边资源,向身边的亲戚朋友介绍宣传,扩大知名度。

二阶段:7月2-8月24日。

1、发传单、发放宣传资料并向家长介绍幼儿园办园特色,有意者留下家长资料电话,以便取得联系。

组纷织我校年轻教师及幼儿园教师下乡加强宣传。宣传内容将我校幼儿园即将升级为北郊第二幼儿园,校园将进行全面改造升级这方面大力宣传。

三阶段:

1、统计整理家长和幼儿的资料并进行信息跟踪回访。

2、巩固老生,对于流失的幼儿,我们一定要做到调查清楚流失的原因,尽量做到即使幼儿转园了,也还要留恋我们的幼儿园。

四阶段:9月1-9月10日开学初期。

再次筛查统计整理家长和幼儿的资料并进行信息跟踪回访。

五、招生准备工作:

1、统一招生口径:明确办园宗旨、目标、教学理念及收费标准和优惠措施。

招生话术:入园适应、半开放日、多元智能、主题课程、感觉统合课程、生活常规培养。无论是在幼儿园还是在外宣传招生时,只要有家长向我们咨询幼儿园的问题,我们都要认真对待,并灵活的运用专业术来解答家长的疑问(解疑对答如流)。在解答时要注意从师资力量和硬件设备的优势上入手,全面的推介我们的幼儿园。当我们在宣传我们幼儿园时,会遇到一些家长带着批评的语气来评论其它的幼儿园,我们不能趁机就势去贬低别人,而是灵活的肯定别人再用我们的优势来感染别人。让别人感受到我们幼儿园教师的素质和教养,才能突出我们幼儿园。

2、招生礼仪:教师形象,普通话,

七、教师招生奖励办法教师完成招生指标人数奖励办法(组长招生奖励为组员平均值)。

统一招生:园内安排另算起加班费10元/天,幼儿园提供车辆,集体招生宣传时间以外自行出行。

1、每位教师完成3人以上(含3人)奖励200元加每生100元补贴。

2、每位教师完成5人以上(含5人)奖励300加每生100元补贴。

3、每位教师完成8(含8人)人以上奖励500元加提每生100元补贴。

4、每位教师完成10人以上(含10人)奖励800元,加每生100元提成。

处罚办法:

1、在登记过程中有造假现象,一经发现处罚该教师和组长50元/人次。

2、小学教师每人最低招一名学生,未完成者每人扣50元。

3、年底绩效考核在招生方面作为重点考量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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