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评选活动方案(案例)(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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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评选活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遵守道 德规范、做好文明示范、争先守法模范”为主题,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实践活动,鼓励全镇人民在社会上争做一名遵纪守法好公民。坚持典型引路,以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教育和鼓舞人,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社会风气,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和法制文明的建设 。
二、评选范围
镇所有城乡居民,工作年限满三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均可参加“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镇“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身体力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并具备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勇于和xx组织作坚决斗争的。
2、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我镇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增进邻里团结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雷锋、做好事、讲文明、树新风、扶贫帮困、热爱公益、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我镇文明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我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卓越贡献的。
5、坦诚做人,诚信做事,为建设诚信汤汇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遵纪守法。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一)推荐上报候选人(9月10日—9月20日)
各村、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向活动评选组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2名,并同时上报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简历。
(二)确定正式候选人(9月21日—9月22日)
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听取纪检、综治办、计生、公安、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评委会审议投票后,最后确定15名正式候选人,并同时向社会公示。
(三)投票评选(9月23日—9月24日)
以村为单位,(镇直单位投票在党政办)进行公开投票,按得票高低最后确定镇十名“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获得者名单。
(四)宣传表彰(9月26日—30日)
举行镇“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待定),并进行宣传表彰。
五、几点要求
佳评选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次大学生艺术节的主题为“民族魂•中国梦”。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三、组织单位
主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承办:台州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四、项目和组别
本次艺术节活动内容主要为艺术表演类项目,以合唱、合奏为主,同时继续举办校园十佳歌手评选,各项目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艺术节各项目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2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五、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节活动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4月至6月下旬)为各高校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与普及面。各高校要成立艺术节活动组委会,在符合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制订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部署有关工作。以院、系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可组织合唱、合奏、校园十佳歌手等专场展演,举办专题讲座、文艺汇演、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让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1项艺术活动。各高校应在符合学校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举办形式多样化的艺术节,通过开展上述活动,评选出本校优秀节目和选手参加省级活动。
第二阶段(2021年7月至8月)为省级录像评比阶段,省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节目进行录像评比选拔并公布优秀节目参加省级现场展演活动。
第三阶段(2021年9月至10月下旬)为省级现场评比展示阶段。省组委会选拔优秀节目参加省级现场展示活动,举行艺术节闭幕颁奖晚会,现场展示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在艺术节活动期间,将结合相关工作,对各高校艺术教育成果进行考核,加强省大学生艺术团建设。
六、评选办法
本次大学生艺术节根据比赛项目设置相关奖项,各奖项均由省组委会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一)组织贡献奖:承办艺术节活动做出贡献的单位可获评。
(二)优秀组织奖:根据各高校艺术节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高校发动和参与面广,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并有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等书面和音像材料等。
(三)艺术表演奖:视上报节目数量、质量、现场展演水平、评审意见等情况,由评委专家分别评选各项目一、二、三等奖;校园十佳歌手分设校园十佳歌手奖(包括最佳男歌手奖、最佳女歌手奖、最佳组合奖)、优秀歌手奖。
(四)指导教师奖:获合唱、合奏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节目表演人数5人以下限1名,其他限3名),获校园十佳歌手的指导教师(限1名)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组织管理
佳评选活动方案3
由上海市青年联合会、上海市金融青年联合会、《理财周刊》社共同主办的上海“十佳理财之星”评选活动已走过了三个年头。9月5日,第四届上海“十佳理财之星”评选,经过主办方单位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公正而严格的评审,30名“十佳理财之星”候选人、20个“十佳理财团队”候选团队隆重揭晓。
根据评选活动安排,参评选手必须首先参加第一阶段的网上理财基础知识测试。通过网上基础知识测试后,进入第二阶段的方案赛。参评选手须从组委会提供的8个理财需求案例中任选一个,根据案例的要求为该类个人家庭制订理财规划方案,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组委会递交参评方案作品。
据统计,共有1500余名选手参加并通过了第一阶段的网上理财基础知识测试,560多名选手提交了参评方案。评委会通过对提交方案的内容、质量、格式、亲民性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和评审,评选出了30名入围“十佳理财之星”候选个人和20个入围“十佳理财团队”候选团队。
与前几届相比,本届上海“十佳理财之星”评选活动显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机构对参加上海“十佳理财之星”评选活动的积极性明显增加。本届上海“十佳理财之星”的评选得到了各大金融机构和理财从业人员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浦发银行、上海银行、汇丰银行、恒生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东亚银行、上海证券等机构积极组织选手踊跃报名。与往年相比,上投摩根基金、汇丰晋信基金等基金公司也首次派出了代表参加理财之星评选活动。此外,一些来自房产公司、咨询公司和外资企业等机构的人员也提交了内容相当不错的理财方案,体现了社会整体理财理念的提高。浦发银行、上海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保证方案的质量,还在行业内部预先作了选拔,让优秀的选手拿高质量的方案来参与评选活动。
二是外资金融机构也积极参与。本次上海“十佳理财之星”评选活动吸引了近20家外资金融机构参加,几乎在上海有个人理财业务的机构都安排了选手参加,参评选手数量占总量的42%,体现了外资金融机构对于目前国内理财市场的重视程度有了大幅提高。
三是参评方案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本次参评方案的数量和质量较前几届有了很大进步,框架明晰、分析精准、综合全面的方案数量大幅提高,反映了理财从业人员总体素质的提高。与此同时,本届评选中多了很多优秀的个性化方案,体现了选手对于方案的研究透彻,这让评委们在众多格式化的方案中眼前一亮。此外,今年团队的理财方案明显比个人方案胜出一筹,显示出了团队协作在个人理财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是参评人员的综合理财意识增强。本次参评者中,资深理财从业人数大幅提高。就方案本身来看,很少出现单纯推荐本机构代销产品的方案,而银行从业人员对于银行之外的产品的认识和了解也比去年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
佳评选活动方案4
一年一度的上海“十佳理财之星”评选活动由上海市青联、上海市金融青联和《理财周刊》共同主办,至今已成功举办六届,评选方式的公开性、评选标准的专业性、评选范围的广泛性让“十佳理财之星”评选活动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也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今年的评选活动自今年7月开赛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沪上各金融单位的广泛关注。共有1000余名个人通过了资格赛,并以个人或团队的名义递交了参赛方案。
今年的评选活动在流程上与往届相仿,分为资格赛、方案评选、网上路演、南京路公益活动、专家面试和群众投票几个环节。今年10月,组委会通过方案初步评选30名个人和20个团队成为了第六届上海“十佳理财之星”的候选人和候选团队。按照流程,这些候选人和候选团队随后参加了在第一理财网上举办的网上路演活动,与广大市民进行了互动交流。11月5日,在进行完专家面试之后,由上海《理财周刊》社与共青团黄浦区委联合举办的“迎世博・比服务・树形象――2009上海理财之星南京路服务日活动”在南京路世纪,“场隆重举行,候选团队及个人走上街头为市民提供理财咨询服务,既为百姓理财提供了切实的帮助,也展示了自己的风采和实际操作能力。最终,根据各环节的结果,10名个人和10个团队从众多候选选手中脱颖而出,成为了新一届的“十佳理财之星”。
由于今年的评选活动对选手的资质、从业资格认证等提出了资质门槛要求,今年的选手较之往年在专业水平上更为优秀,工作经验也更为丰富。在评选过程中,评委们也一致称赞今年选手们提交的理财方案、选手在面试中所体现的专业水平较往年又有了很大的提高,不切实际的数据少了,过于冒险激进的金融工具少了,尤其是在实际服务中,选手的服务更为贴近百姓实际需求,风险控制意识和风险揭示能力又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在南京路服务过程中,不少市民也对理财之星候选人的服务予以褒奖。
评选组委会也惊喜地发现,市民理财意识、风险意识正与金融理财人员的服务质量同步提高,相互促进。
佳评选活动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黄琪玉书记提出的“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的要求,不断加强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激情海西显活力,融入主轴争先锋”上来,经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和省、市属驻沙的服务窗口单位中开展争创“作风建设十佳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着力查找解决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服务性窗口单位工作效能,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为沙县的科学发展,“显活力、争先锋”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活动范围
本次活动开展的范围主要以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和省、市属驻沙服务窗口单位为主(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作风建设十佳单位”创建标准
1、学风浓厚,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创建学习型单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科技知识,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记录。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学以致用,学习成效显著。
2、联系群众,服务人民。领导带头经常深入基层,关心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积极探索密切联系群众的途径和方法,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民情、解民忧、帮民难、助民富;办事方便快捷,服务态度好,没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3、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勇于改革创新,把工作部署和决策建立在客观实际和群众真正需求的基础上,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不搞形象、政绩工程,察实情、讲实话,认真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工作成绩突出。
4、艰苦奋斗,勤俭办事。领导干部能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奉公守法、爱惜公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风气浓厚,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没有公费旅游和公款大吃大喝现象;在财务管理、公款接待、车辆配置和使用、物质采购等方面制度健全,严格把关,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
5、服从大局,政策落实。自觉与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全局观念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政策及工作部署,善于把上级精神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
6、发扬民主,团结和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健全党内集体领导制度,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心齐气顺,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乐于听取各种意见包括不同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效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7、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秩序、服务程序;坚持深化内部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承诺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领导干部不、为所欲为;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严格自律,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近两年没有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8、倡导文明,弘扬新风。积极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建设,工作人员诚实守信,举止文明。
四、方法步骤
争创活动按照四个步骤进行,结合学习实践活动,从6月初开始,至8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推荐初选(6月1日至22日)
1、单位呈报(6月1日至8日)。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结合本单位近三年来的实际情况,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并填写《沙县“作风建设十佳单位”候选单位申报表》(附件2)。事迹材料要求实事求是,事迹突出,内容翔实,字数在2000字以内,统一使用十六开纸打印,于6月8日前把事迹材料和《申报表》报送县效能办。
2、民主推荐(6月9日至12日)。县委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委会,组织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行风监督员和服务对象,召开民主推荐会,根据申报单位的事迹材料,由与会人员按百分制逐个评分。按照评委会成员60%和邀请代表40%的权重统计总分,根据分数的高低确定20个初步候选单位。
3、资格审查(6月13日至15日)。评委会将把20个初步候选单位的材料,报送纪委、组织部、政法委、文明办、检察院、计生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凡在党风廉政建设、计生、综治年度考评中被“一票否决”的或未获得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的均取消候选单位资格。因资格审查后造成的缺额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4、社会公示(6月16日至22日)。通过公开栏、电视和网络将20个初步候选单位及其事迹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评委会将通过评选意见专线电话(5820032)或组成明查暗访小组等形式,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对初步候选单位有异议的,评委会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经核实确定不符合评选条件和标准的,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单位的参评资格。经公示后符合评选条件和标准的,由评委会研究,确定为正式候选单位。如经公示后,正式候选单位不足20个的,不再递补。
第二阶段:投票评选(6月16日至27日)
2、公众投票(6月16日至25日)。公众可通过短信投票(占总评选分数的25%)、固定电话声讯投票(占总评选分数的5%)、“沙县学习实践专题网”在线投票三种方式参与(占总评选分数的10%),三种方式共占总评选分数的40%。为调动公众参与投票的积极性,评委会将组织投票抽奖活动。
3、评委投票(6月25日至26日)。评委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反馈的基础上,组织评委员会成员对候选单位进行投票选举,该项方式占总评选分数的60%。
第三阶段:表彰宣传(6月28日至7月10日)
1、表彰奖励。“七一”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对“作风建设十佳单位”进行宣传表彰,并对获得作风建设十佳的单位,在2009年“六查五比四不让,提升绩效促发展”效能建设工作考评(沙委办〔2009〕24号)中予以加分。
2、典型宣传。利用县有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和学习实践专题网等媒体,结合纪念建党88周年活动,对“作风建设十佳单位”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展示“作风建设十佳单位”的风采。同时,邀请“作风建设十佳单位”的一把手到电视台谈加强作风建设的感想和体会,纵深推进我县作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推动我县科学发展上新水平。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7月11日至8月31日)
1、制定整改方案(7月11日至21日)。各有关单位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争创“作风建设十佳单位”活动为载体,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主要依据,针对查摆出来的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主客观原因,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制定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形成整改落实方案。
2、解决突出问题(7月22日至8月10日)。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立说立行,尽力而为,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着重解决工作执行不利、服务态度生硬、工作效率不高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推进效能建设,优化服务环境,以良好的服务带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3、健全规章制度(8月11日至31日)。从建设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政务环境的角度出发,认真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借鉴“作风建设十佳单位”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建立长效机制,把争创“作风建设十佳单位”活动转化为各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争创活动由县效能办牵头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学习实践办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争创“作风建设十佳单位”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次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抓好活动各环节的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争创活动的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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