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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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策划方案(完整版【第一篇】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确保圆满完成20__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任务,必须不断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根据华北科技学院4月14日研究生工作专题座谈会会议精神和本学期工作安排,结合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提升研究生整体生源质量,全面完成20__年校研究生招生计划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不断加大研究生招生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和整合学校的各种宣传平台,构建学校、二级学院和导师等多层面的研究生招生宣传体系。改进招生宣传方法,创新招生宣传模式,切实提高研究生招生宣传效果。

二、招生工作主体职责及分工

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研究生报考招生宣传,动员我校和其它高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第二阶段是研究生复试调剂阶段,主要是动员考分满足国家线要求但不满足一志愿高校的考生调剂到我校。如果经第一阶段动员,报考并达到我校招生线的考生有足够数量,就不必开展第二阶段动员。

(一)校级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研究生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的统筹和组织工作。

(二)研究生处与相关处室

研究生处是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机构,相关处室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应职责。

研究生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宣传的组织、校际宣传工作的协调、相关政策的制定、研究生招生宣传资料的准备,负责编制招生计划、招生指标分流、实际宣传效果的评价等工作。行政办公室负责文件发布,现代教育中心负责网络和网站维护,宣传部负责宣传材料审核。

(三)二级学院

我校涉及到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二级学院有安全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和建筑工程学院等六个二级学院。(以下统称“各相关二级学院”)

各相关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导师是招生工作的主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宣传的组织和落实,包括宣传计划的制定、宣传人员的选派、具体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宣传工作的建议与总结等工作。

三、招生工作实施

(一)第一阶段招生宣传工作

以各相关二级学院为单位,建立由学院领导、导师和管理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宣传队伍。导师宣传队伍应选择熟悉全院工作,学术水平较高,有热情,有责任心,有精力的导师担任。管理人员宣传队伍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导师的研究生招生报名宣传工作,按照学校下发的名额,动员本二级学院学生报考。

(二)校外考生招生宣传工作

研究生处负责联系相关高校并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和导师代表现场走访相关高校,召开招生宣讲会、发放招生宣传材料,动员外校考生报考我校。倡导我校领导、全体教职工,特别是部门和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导师指导小组要主动与知名校友、可合作的高校相应院(系)的负责人、合作导师、毕业班辅导员和教学秘书等确立相对稳定的联系,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宣传协作队伍,以利于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四、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扩大招生宣传工作范围和效果

研究生处加快设计和制定招生宣传资料清单和模板,组织制作风格统一规范、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图文并茂的招生宣传材料。校行政办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纸质及电子信息材料准确无误。

(一)网上宣传活动

1、委托中国教育在线建立我校手机APP网络招生宣传系统,使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由网站转移到手机移动端,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对外的校级网上宣传活动主要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二级学院(部)的网上宣传和通知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此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

2、与_网合作,在该网站和_网站适时推出“华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专题”,全面介绍我校的`各相关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导师科研、研究生就业等情况。积极参与_网等网络媒体组织的在线访谈和在线咨询活动。不断改进我校研究生处和各相关二级学院网站,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我校研究生导师主页,加强其对外宣传的功能。此项工作9月21日前完成。

(二)校内宣传活动

为努力挖掘本校优质生源,各相关二级学院在本通知下发后立即组织召开应届学生考研动员会,邀请有关硕士生导师参加,动员本校学生报考研究生,了解本学院考研学生的有关情况,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动员会内容包括:学校招生政策介绍,学科优势与研究方向介绍,指导小组组成及各个导师业绩及特色、毕业研究生介绍,本校学生考研经验等。重点对指导小组成员的学术水平、在相关领域同行所处地位成就和指导方式、所指导研究生的主要研究方向、毕业生的择业优势等予以客观展示。此项工作9月22日前完成。要求在学生报考前各个单位领导组织考生集中动员一次,有校领导、单位领导或学科带头人、导师指导组组长宣讲;此外,按照专业方向,由学科带头人及指导小组成员针对考生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的诸如专题宣讲、考生到实验室、课题组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导师们的研究环境、研究成果等,吸引更多的本专业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

(三)校外宣传活动

为吸引优秀外校学生报考我校,必须加大力度赴外校进行招生宣传,并将现场咨询与优秀生源提前选拔结合起来。由校领导或学位委员会委员带队,研究生处根据历年外校考生分布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赴相关高校进行动员,由各相关二级学院根据业务情况赴相关高校进行动员。

五、招生工作相关说明

1、学校根据各相关二级学院导师人数、招生计划和历年一志愿上线人数与报考总人数比作为参考,进行各二级学院考生报考名额任务分配。

2、学校根据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动员考生人数,按照一定比例从研究生招生宣传费用中划拨部分经费给二级学院作为招生专用费用。费用包含招生差旅费、差旅补助、招待费、宣传材料印刷费和邮电费等,费用支出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3、研究生处或各相关二级学院组织本校教师去外校进行招生宣传时,宣传队伍中成员必须以学校导师组长为主,其他导师成员不得多于1人。

招生活动的方案【第二篇】

各学院团委: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增强爱校热情;同时,为适应建设多科性重庆交通大学的需要,进一步拓展生源渠道,打造稳定的生源基地,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报考我校。经校团委、招生就业处研究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20xx年寒假继续组织我校部分优秀大学生深入母校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为使本次实践活动更加顺利地开展,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要求

招募对象:全校大一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原则上为公布的生源地中学毕业学生,若学生意向宣传的中学未在公布的宣传中学名单中,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招募要求:

1.关注学校发展,热心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2.有吃苦和奉献精神,志愿从事招生宣传公益活动。

3.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能力和宣讲能力。

4.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5.学生需回到母校或者生源所在地的中学进行宣传。

二、报名及选拔方式

有意向参与此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请于20xx年12月29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可在校团委网站、招生就业信息网站上下载)交至所在学院分团委。经学院分团委筛选后(原则上每个学院不超过50名),于20xx年1月4日前将确定的汇总名单交至招生就业处招生科,由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共同确定最终名单。

三、有关说明

1.本次活动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活动的学生需认真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寒假深入中学开展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见附件二)。

2.参加“大学生寒假深入中学开展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将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评比和表彰。

招生方案【第三篇】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本施教区内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学。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姚爱萍范国文 严秋明

成 员: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韩 英

下设办公室 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本施教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我校施教区: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验核报名。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办发〔20xx〕11号)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报名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5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6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7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8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实小、花园、镇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4)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

1、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2、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本施教区内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100%安排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严格控制班级数量和班额,禁止出现大班额现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材料)。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协调安排就读。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安排入学。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3、施教区学生录取结束后,如在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各招生学校学额余缺情况和生源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先后次序是: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④学生具有江都区内户口、学生父母在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两批(施教区和补充批次)学生录取后如仍有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和随机派位(如电脑摇号等)的方式作补充录取。录取过程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扬发〔20xx〕25号)要求,按“信息公布、分类实施、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程序规范操作。

未参加补充录取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江都城区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安排学校,其他的由相关镇教办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由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按时做好初中新生证件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凡属城区回迁就读的我校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到仙女镇教办室或中教科登记后凭打印的学位通知卡,复核后方可接受入学。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中教科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分班,分班时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4、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实行小班化教育,切实解决“大轨制”、“大班额”问题,按省规定班额(55人以内)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

5、招生完毕后,将招收的施教区内学生和非施教区学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在校内公示并于一周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开始,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适应中考改革,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xx〕3号)要求,推进中考改革,调整体育中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xx年及以后招收的初一新生中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按照《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扬教发〔20xx〕88号)文件要求,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大力宣传今年初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宣传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热点高中7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小学六年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的意义,充分宣传指标生政策、均衡编班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举措。

(三)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巩固率100%,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在每年度、中考毕业考试中控辍保学检查工作。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意见》(扬教发(〔20xx〕32号)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招生期间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初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招生方案【第四篇】

数量

严控学校大班额

20xx年是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今年,长沙市将研制出台中考中招实施方案,完善等第制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中自主招生等制度。

按照“没有最严、只会更严”要求,继续实行“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招生政策。发挥“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作用,确保小学、初中一二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50人以内,高中起始年级力控在55人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0人。

此外,今年还将试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快建立教师编制统筹管理平台,同时完成教育精准扶贫目标,确保省定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建成标准化学校,结对帮扶的15个中心镇学校、49所怀化市学校办学品质得到提升,贫困教职工基本脱贫。逐步推进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工作,力争实现城市低保家庭普高学生免学杂费。

活动

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

长沙市将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建设并推动使用长沙市综合实践服务管理平台,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启动实施对中小学(中职)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同时,推动建立学生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干预机制,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此外,长沙市还将常态开展体育大课间、校园足球等校园文化活动,鼓励学校设置个性化课程,推进体育艺术“2+1”的有效实施。支持9所现代教育实验学校开展相关实验,支持8所普高继续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实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交流。支持学校加强课程建设和社团建设,为推进“走班制”探索经验。全面落实小学生“减负六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召开新高考研讨会,研制适应高考新政、提升高中教学质量的有效举措。

教育

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今年开始,长沙市将实施第二个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设30所公办幼儿园,积极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举办公办园或民办普惠园工作,发展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同时,引导普通高中在学科领域建设、创新人才培养、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创建特色,以点带面推进高中多样化发展。

加快商贸旅游职院、财经学校等5所院校省卓越职业院校建设步伐,支持长沙职院、湖南信息职院等创建省卓越职业院校,支持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支持浏阳经开区新建一所职业学校,支持卫生职院宁乡校区和长沙县职教中心建设。深入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出台校企合作实施意见,探索校企在人才培养、师资培训、课程建设等方面合作的新模式。

提高特殊教育发展质量。启动长沙培智学校建设,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模式,建立覆盖所有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

此外,还将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推进全国首批学习型城市建设测评试点项目,建好“终身教育”,新建20个社区学习中心,整合各类教育资源,构建全民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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