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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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厅字201627号)、陕西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59号)等文件精神及中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统战工作,明确统战工作责任,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统战工作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以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导为主线,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重点,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工作,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引导学校港澳台侨学生增进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意识。
第三条 加强党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第四条 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报告制度。学校党委把统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向上级报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把统战工作作为抓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向党委作年度考核述职评议报告。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把统战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报告内容。
第二章 工作责任与内容。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全校统战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落实“四个纳入”,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和教师培训教学内容,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作。
(二)把培养选拔党外后备干部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按要求配备党外干部,加大培养力度,为统一战线各领域输送优秀人才。
(三)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学习,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四)积极支持海外留学,充分发挥归国留学人员的作用。
(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加大对统战工作支持保障力度。
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四个亲自”,亲自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亲自推动解决重要问题,亲自参加重要活动,亲自联系重要党外人士。校党委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校领导班子成员要重视和关心支持统战工作,落实“三个带头”,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第六条 学校党委统战部是负责全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指示、决定,向校党委全面反映学校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通报情况和反映意见建议。
(三)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经常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学、治教和治校中的重要作用。
(四)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参事安排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推荐、党外干部选拔培养举荐及党外后备干部考察培养选拔工作。组织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参加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五)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加强引导,协调关系,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加强与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注意研究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助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校工作学习的港澳台侨教师和学生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华文化、中国国情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战理论与政策研究工作,积极开展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
(九)协助省级党派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联系沟通。
(十)协调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承担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成立西安财经大学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办、组织、宣传、统战、学工、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组成。主要职责是:
(二)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研究分析学校统战工作新情况、新问题;
(五)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大统战”格局,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战工作。
第八条 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党委办公室(稳定办):综合联络协调,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党委宣传部:将统战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
党委统战部:统战工作统筹规划,牵头抓总。
学生工作部: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学生信息库,加强学生民族宗教教育,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保卫工作部: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科研处:将统战成员参政议政成果纳入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哲学社会科学评奖项目。
第九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统战工作,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设统战委员,认真贯彻落实统战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外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信息库。
(二)定期向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通报情况,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听取并征求他们对学校及本单位工作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学校党委推荐党外后备人才。
(三)建立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与党外知识分子交朋友,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四)积极支持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统一战线考察调研、建言献策、社会服务等活动。积极支持本单位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发展考察新成员。
(五)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本单位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学习,营造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氛围,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六)做好海外留学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联系、管理和服务工作。掌握本单位归侨、侨眷基本信息。
第十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要求,负责本单位统战工作日常事务。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统战对象信息库。
(三)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学校统战工作有关任务部署与工作要求,向本单位党员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方针和政策,不断增强党员统战意识。
(四)加强与本单位统战对象的联系,听取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统战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宣传报道工作。
(六)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做好统一战线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统战工作考核评选及奖惩。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基层统战工作指标体系,开展工作检查考核及评优表彰,推动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一)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
校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优条件是:
1.重视统战工作,把统战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委高教工委及学校党委统战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四纳入”,“三带头”,定期研究落实本单位统战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信息库;注重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教育引导;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谊;注重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本单位重要活动,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积极作用。
3.支持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开展活动,为其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支持党外人士参加学习培训和组织活动并提供便利。
4.建立健全本单位少数民族师生信息库,加强民族宗教教育;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
(二)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
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优条件是:
1.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带头参加学校统战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带头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
2.认真做好党外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联系、资料收集上报及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
3.积极支持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团体)开展活动,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第十二条 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统战工作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视情节轻重,严肃问责。
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我校2014年的统一战线工作在校党委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和市委统战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以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为抓手,围绕北京市和全国人大、政协换届,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团结带领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立足本职,自觉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为首都和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做贡献。
一、加强指导使民主党派工作更加规范化。
校党委一向重视民主党派工作,今年年初召开了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会议,指导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党派基层组织有选择地组织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工作,民主党派的工作日益规范化、制度化;指导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本着注重政治素质和有计划稳步发展的原则搞好组织建设,协助各民主党派把好组织发展的质量关,协调发展对象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做好发展前的考察工作;支持民主党派组织加强班子建设,协助选拔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协助九三学社市委积极筹备我校九三学社支部成立的筹备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组织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通过教育引导,提高我校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继续深入走访学校各学院或单位,了解党外后备干部人选情况,了解新进教工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统战对象信息库,为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和统一战线工作打好基础。
二、密切联谊交友创新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方法。
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是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心,联谊交友是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重要方法。今年年初中共中央下发了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指导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4〕4号)。文件下发后,校党委书记带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学,指导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系统学、多渠道学,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深入研究文件的创新内容。校党委依据文件要求,全面审视学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拟定了《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全面推进。
校党委把联谊交友作为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切入点,把联谊交友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各个环节,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对列入学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名单的人员,建立校、院两级联系人制度。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经常主动与所联系的党外代表人士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党委统战部每学期深入各学院、各单位了解党外人士的一手信息。在教师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统战部领导走访慰问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和资深党外人士;每当党外代表人士有重大事情,统战部领导及时赶往;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培训学习,统战部领导前往慰问;党外代表人士过生日,统战部领导发信息祝贺;除常规的座谈会、信息通报会,统战部领导经常以朋友的身份宴请党外代表人士,与他们深交朋友;定期组织共事协商委员、党外代表人士赴京郊参观考察,使大家在放松心情的联谊中,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也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感情基础。当前我们正根据上级党委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并在党外人士中开展中共十八大精神的宣传学习活动,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各项工作、创新工作局面。
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校党委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围绕国计民生热点问题开展社会考察,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我校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成立无疑搭建了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施展才华的新平台。我们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学校知识分子联谊会成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利用暑期组织他们赴东北进行社会调查。我们在组织知联会活动时,邀请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参加,通过活动加强了解,增进友谊,增强知联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调动了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校发展改革稳定和首都经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四、统筹协调多方联动有效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
校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切实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协调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情况,沟通信息、研究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根据要求及时向市委教育工委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定期召开少数民族学生座谈会,了解和解决少数民族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广大师生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11月中旬聘请后勤指挥学院教授给辅导员、班主任专题讲宗教与世界局势;一如既往组织少数民族重大节日的庆典活动。今年10月29日组织古尔邦节少数民族节日的庆典活动,让少数民族学生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由统战部牵头,以所涉人员单位为主,保卫部(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科学、有效地开展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今年10月,在有关校领导的指导下,校党委统战部、保卫处和有关学院多方联动,密切协作,成功阻止了一起校园传教活动,有效维护了校园稳定。
五、围绕党的十八大,做好信息工作。
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大会,是高举旗帜、继往开来的历史盛会。大会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是各个领域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我校党委十分重视对十八大盛会的收看和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党委统战部根据校党委的要求,在中共十八大召开前即通告党外人士通过各种方式认真收看;在十八大举行期间,党委统战部在深入研读大会报告、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方面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在大会闭幕的第一时间,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联系广大统战人士,请各位统战信息员和党外代表人士就中共十八的主题、十八大的重要意义、十八大提出的重要理论创新等,结合各自专业,撰写体会、上报建议;我们还专门将整理归纳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创新理论观点和大会亮点列出,供大家参考,同时将信息建议的撰写要求一并放在告知里。我校党外人士根据要求,结合自己的专业积极撰写对中共十八大的感受,上报信息建议,信息员们共向中央统战部和市委统战部上报了12条信息。我们在校党委的统一安排下,党委统战部带领党外人士通过多种形式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举办了党外人士学习中共中共十八大精神座谈会,特聘党史理论专家做专题报告,学校共事协商委员会中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校知联会理事参加了报告会。通过学习,大家对中共十八大精神、对中共十八确立的政治路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有了深刻的认识。
大家对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等七项任务感同身受。大家认为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和基层协商,不仅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拓宽了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渠道,也为今后的统一战线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20xx年的统战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高举团结、发展、奋进的旗帜,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推动我乡统战工作上台阶,团结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推进我乡实现跨越发展目标而奠定环境基础。
重抓招商引资工作。2015年是我乡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推进的一年,我乡统战部门应在招商引资这个大战略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主动介入,积极跟进,从侧面推波助澜,积极拓宽国内外统战渠道,引导和发动更多有识之士投资。主要做到:
提高服务质量,重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保持和发展现有非公经济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我乡经济建设。定期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协助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发展的跟踪服务。
重抓石关商会工作。充分发挥石关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吸引更多新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入商会,发展和壮大商会力量,进一步规范商会工作制度。根据企业各自发展特点发挥其在商会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商会中介组织的职能,拓展信息网络,扩大营销网点,提高我乡各种农经产品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让更多客商投资。
重抓治理乱滥建工作。认真执行土地、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我乡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在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巩固整顿成果。建章立制,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乱滥建现象出现反弹,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从乡、村、组三个层面把好关口,形成联动的宗教管理网络。正面宣传,定期跟踪,对已登记的宗教寺庙加强指导,防止滑坡。
加大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增加收入。
建立、健全党委同党外人士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挂钩制度。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积极做好党外干部工作情况的调查了解,定期组织党外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等重要文件以及党的发展史等理论;在平时的工作中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在工作中学习、磨练、总结提高,在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给予倾斜,大力推荐有能力的年轻干部尽早走上领导岗位,让他们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才能,为国家的发展、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调研,多方搜集社情民意,努力提高全乡干群的统战意识。二要积极做好统战信息的整理报送工作,宣传和推介石关的统战工作经验和统战工作成绩。三要努力收集资料,删选有价值的统战信息,为上级统战、部门和乡党委做好参谋。四要做好统战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对全乡的统战工作动态做到了然于胸。
一是继续探索如何更好发挥村级统战宗教信息员作用这一课题。进一步做好村级信息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二是积极组织统一战线中的新成员、党外代表人士及党外年轻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积极组织乡统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校的重要政治任务。为进一步学习宣传《条例》精神,增强我校统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通知》(豫高发〔2021〕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坚持推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着力提高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作出贡献。
1.坚持目标导向、科学统筹推进。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学校“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相结合,统筹抓好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学生的学习教育工作,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确保《条例》精神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2.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针对薄弱环节,着力研究解决统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把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转化为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自身建设的过程,找准服务学校事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进一步彰显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
3.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积极发挥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逐句逐条深学细研,领会丰富内涵,掌握核心要义。
学习宣传《条例》面向广大师生,针对统战干部、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广大教职工及学生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学习研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等。今年的学习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条例》的学习宣传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时间:三月中旬——四月底)。
第二阶段: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相结合,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精心组织统一战线相关庆祝纪念活动(时间:五月初——六月底)。
第三阶段: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对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的认识(时间:七月初——十九届六中全会前)。
第四阶段: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时间: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二月底)。
(一)开展学习培训,深刻领会《条例》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跟进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
党委统战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担负起推动、协调、落实的责任,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对照《条例》各项规定,逐项抓好落实。组织召开学习《条例》精神动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分层次、分批次举办统战干部培训班、党外人士培训班,组织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组建“《条例》学习教育宣讲团”,深入院(部)、深入师生开展面对面宣讲,让广大师生听得懂、可领会、可掌握。积极邀请专家、学者到校作宣讲报告,引导我校统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党委组织部要牵头组织开展好全校中层领导干部、科级干部、全体党员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把《条例》列入中层干部培训、党支部书记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内容。党委宣传部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第一议题”学习研讨,同时将《条例》学习纳入学校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广大教职工跟进学习,做到学深悟透。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将学习《条例》情况纳入校内巡察内容,确保《条例》精神落地生效。党委学工部要把《条例》内容纳入辅导员专题培训课程,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班会、“课前十分钟”、知识竞赛等活动,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校团委要把《条例》内容纳入团校培训课程,通过“青马班”、团学干部培训班的示范引领作用,厚植广大青年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积极推动学习《条例》精神进课堂、进头脑,积极探索将《条例》精神有效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
各单位要通过专题学习、座谈、党课等形式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特别要立足本单位实际,着眼站位新阶段、着眼新发展,积极探索符合统战工作实际和规律的新思路新办法,推进统战工作思路理念、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的创新。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的浓厚氛围。
党委统战部要创新宣传形式,运用各类宣传载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工作,综合运用图解图说、网络视频等接地气、通俗化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扩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党委宣传部要依托学校官方微信、微博以及融媒体中心等传播载体,充分运用校园网主页、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条例》精神。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党总支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在党总支委员会、支部大会、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开展学习研讨,同时要在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专版宣传《条例》精神,综合运用动漫动画、视频等形式,推动宣传落地落实。
(三)加强思想引领,用好建党100周年的重大契机。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要紧扣主题抓引领。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精心组织统一战线相关庆祝纪念活动,大力营造坚定不移跟党走、同心共进谋出彩的浓厚氛围。要创新载体抓引领。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各类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在统一战线开展中共党史、统一战线史、多党合作史学习活动,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丰功伟绩、多党合作成果。组织开展“学五史、守初心、迎百年”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外人士前往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引导广大统战成员继承和弘扬风雨同舟、肝胆相照的好传统。
(四)凝聚智慧力量,把《条例》精神落实到学校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中。
全校中心工作指向哪里,统一战线就聚焦到哪里。领导干部要立足本职岗位,深入思考学校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深入思考学校的发展优势、发展软肋以及发展方位、发展策略,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与学校“十四五”规划、本科合格评估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自觉行动,共同解决好事关新时代学校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党外知识分子作用独特,要把他们紧密团结起来,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在研究涉及学校民主管理、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科技创新等重大工作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支持他们针对学校事业发展及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选准发力点、创新点,小切口选题、深层次调研、多角度论证,集众智、聚合力、贡献力量。
1.明确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学习《条例》精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注重学习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计划,从严做好“规定动作”,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学习《条例》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学校“十四五”规划和落实首次党代会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同各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发展成就。
3.加强工作督导。学校将采取巡听旁听、调研访谈等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将适时检查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学习宣传不及时、不深入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篇】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厅字201627号)、陕西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59号)等文件精神及中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统战工作,明确统战工作责任,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统战工作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以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导为主线,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重点,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工作,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引导学校港澳台侨学生增进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意识。
第三条加强党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第四条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报告制度。学校党委把统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向上级报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把统战工作作为抓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向党委作年度考核述职评议报告。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把统战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报告内容。
第二章工作责任与内容。
第五条学校党委对全校统战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落实“四个纳入”,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和教师培训教学内容,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作。
(二)把培养选拔党外后备干部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按要求配备党外干部,加大培养力度,为统一战线各领域输送优秀人才。
(三)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学习,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四)积极支持海外留学,充分发挥归国留学人员的作用。
(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加大对统战工作支持保障力度。
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四个亲自”,亲自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亲自推动解决重要问题,亲自参加重要活动,亲自联系重要党外人士。校党委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校领导班子成员要重视和关心支持统战工作,落实“三个带头”,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第六条学校党委统战部是负责全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指示、决定,向校党委全面反映学校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通报情况和反映意见建议。
(三)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经常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学、治教和治校中的重要作用。
(四)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参事安排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推荐、党外干部选拔培养举荐及党外后备干部考察培养选拔工作。组织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参加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五)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加强引导,协调关系,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加强与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注意研究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助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校工作学习的港澳台侨教师和学生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华文化、中国国情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战理论与政策研究工作,积极开展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
(九)协助省级党派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联系沟通。
(十)协调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承担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成立西安财经大学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办、组织、宣传、统战、学工、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组成。主要职责是:
(五)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大统战”格局,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战工作。
第八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党委办公室(稳定办):综合联络协调,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党委宣传部:将统战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
党委统战部:统战工作统筹规划,牵头抓总。
保卫工作部: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科研处:将统战成员参政议政成果纳入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哲学社会科学评奖项目。
第九条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统战工作,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设统战委员,认真贯彻落实统战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外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信息库。
(二)定期向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通报情况,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听取并征求他们对学校及本单位工作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学校党委推荐党外后备人才。
(三)建立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与党外知识分子交朋友,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四)积极支持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统一战线考察调研、建言献策、社会服务等活动。积极支持本单位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发展考察新成员。
(五)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本单位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学习,营造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氛围,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六)做好海外留学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联系、管理和服务工作。掌握本单位归侨、侨眷基本信息。
第十条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要求,负责本单位统战工作日常事务。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统战对象信息库。
(三)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学校统战工作有关任务部署与工作要求,向本单位党员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方针和政策,不断增强党员统战意识。
(四)加强与本单位统战对象的联系,听取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统战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宣传报道工作。
(六)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做好统一战线其他工作。
第三章统战工作考核评选及奖惩。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基层统战工作指标体系,开展工作检查考核及评优表彰,推动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一)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
校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优条件是:
1.重视统战工作,把统战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委高教工委及学校党委统战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四纳入”,“三带头”,定期研究落实本单位统战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信息库;注重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教育引导;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谊;注重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本单位重要活动,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积极作用。
3.支持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开展活动,为其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支持党外人士参加学习培训和组织活动并提供便利。
4.建立健全本单位少数民族师生信息库,加强民族宗教教育;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
(二)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
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优条件是:
1.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带头参加学校统战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带头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
2.认真做好党外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联系、资料收集上报及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
3.积极支持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团体)开展活动,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第十二条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统战工作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视情节轻重,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