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服务方案(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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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

一、公司现有情况概述

1、公司定位:中小规模自主经营企业。

2、主要客户群体:一定规模的企业及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属于中高端消费群体。

3、主要营销手段:目前为与当地医院合作营销,利润按比例分成。

4、公司现有财务状况与支出比率:年利润在400万左右。总体与支出持平。

5、公司现有人员比率: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之比约为4:1。

二、目前营销状况

1、市场及竞争状况:公司目前服务区域为广州地区。主要竞争对手为:(1)一部分初具规模的健康管理公司。(2)各医院独立设立的健康管理科室。

2、产品状况:公司目前提供:(1)企业健康管理服务;(2)个人健康管理服务;(3)附带体检服务。

3、宏观环境状况:作为经济及健康意识较为发达的省份,潜在客户群较多,采用直营模式的利润空间较大。

三、SWOT问题分析

四、未来五年目标

阶段推广目标预计利润收入

第一年与广州本地大部分三以消费者每人每年300元,目标受众4000,甲医疗机构建立合作人计,预计80万左右。关系。并初步形成独立营销模式。

第二年深化独立营销模式,总公司利润+分公司利润(总公司x60%)分,同时在珠三角几个重公司数量—推广支出点地区初步建立连锁基本与上年持平。

第三年将各连锁机构规模化

公司数量x独立销售额。约为300万。

产业化,形成统一运营模式。

第四年在珠三角其它地域建

公司数量x独立销售额—推广成本。约为500

立连锁机构万

第五年各地区统一深化推1000万广,做出初步的品牌效应

五、具体营销战略

(一)营销方法:(以下为销售模板的构建,所有推广的连锁企业都统一此营销模式)

1、由医疗网点职工引荐(渠道)(新增)

(1)概述:以各医疗网点职工为中介,公司为在该医疗网点体检后的客户提供健康评测等服务。医疗网点职工从中获取提成。

(2)具体方法:公司直接派出人员与各医疗网点职工沟通,达成协议后即签署合同,视所推荐人消费的具体情况给予提成(消费额x10%左右)

(3)、销售达成政策:公司新增一批专门执行此项的`员工,负责包括合同的签署。对合作职工业绩的统计。将从合作职工处收集的客户情况及时整理上报公司,将公司信息及时反馈给合作职工。

2、与医疗网点共同开发(合作)(重点)

(1)、概述:深化与现有医疗机构的合作。争取将公司的项目和医院自带的健康项目连接为整体。为客户提供全程化一体化服务。

(2)、办法:和医院协商,将体医院检与公司健康评估健康干预等服务项目连为整体,共同推出“健康A套餐”,“健康B”套餐”,分别针对企业客户群和个人客户。客户选择套餐可以得到部分优惠,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双方的总利润都将会增加。公司固定承担套餐计划里2/3的成本费用,而不再按比例向医院交提成。这样可以节省很大一笔开支。扭转目前的经济状况。

(3)、销售达成政策:首先,必须加大广告的宣传力度。尤其在合作医院的显着位置,需要展示两种套餐的醒目标示。其次,加强培训驻点人员,使其能系统的宣传和介绍套餐计划。最后,利用医院提供的场地建立专门的工作室,形成系统化的健康服务。

3、自主营销(新增重点)

(1)、概述:前期,公司直接与企业及白领及以上阶层的人士联系,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尊贵服务模式。在连锁经营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开展面向社区和学校的贴心式大众化服务。

(2)办法:前期,推出“VIP健康卡”,为高端客户提供一对一上门服务,还可以在能力范围内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个性化附加服务。VIP的价格高于现有服务价格的30%左右,需要先预付30%的金额。后期,在前期的基础上,推出“贴心健康卡”。与社区和学校负责人沟通合作,以“方便,贴心”作为突破口,吸引社区居民和学生教师群体性消费。“贴心卡”实行消费金额满x元以上折扣制。并且设定积分奖励。“贴心卡”累计消费满x元可以转为VIP卡。

(3)销售达成政策:前期,必须加大公司广告宣传力度,主要资金应投入在电视广告传媒中。如果资金允许,可以在电视台做宣传。公司的网站,LOGO,VI,广告语都需要全面优化和设计。其次,对于员工必须加大培训力度,使其专业性以及言谈举止得到全面提高,以适应VIP会员的要求。

后期,需要增加大量人员,各个学社区校网点全面铺开,利益合作为主,宣传讲解为辅。在价格无法提升的前提下,通过消费人数的增多增加总利润。模板大体组成可以从下图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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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服务方案2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以“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为主体、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计划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DC、健康教育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中建立“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实施健康管理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实践研究,切实推进我国社区健康管理事业快速健康的发展。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将紧紧围绕“健康”主题,以“维护健康”为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立足社区,开展针对民众的科学健康指导与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干预等健康教育,触发其自我健康管理意识,防病于未然,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由“诊疗卫生中心”向“健康管理中心”过渡的角色转变,使其真正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与此同时,“基地”还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不断“开发引进、调查反馈、研究分析、总结完善”,逐步形成一整套的科学运行机制和高效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包括相关投入运营制度、信息服务模式、考核评估体系、项目筹资与推进、人才培养计划等。最终的试点成果,将归纳提炼为可复制的模式教案,组织邀请专家团队进行审核评估,通过培训、会议、论坛等形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交流,争取一两年内把实验基地创建为有代表性的“全国示范基地”,为中国健康管理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

一、指导思想

依照我国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初级诊疗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二、发展目标

通过基地建设发展的探索创新、不断完善一整套可在全国范围推广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依托社区,全面整合资源,构筑一个“政府支持、科技引领、社区参与、企业进入、多方支持”的社区健康管理发展平台;转变人才培养思路,打造一支扎根社区的专业化健康管理队伍;集思广益,开发一批优势项目,如:慢性病控制、行为干预、中医保健养生等,真正做到“中心有特色、基地有特点、个人有特长”;完成一个工程,既“十、百、千工程”——三年内要在上海建立十个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在长三角建立一百个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在全国建立一千个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

三、申建基地流程及要求

1、申报流程:

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作为接收基地建设申请的唯一组织机构,全权负责基地申报工作。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可提出申请。所有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由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签送,中心所属街道及主管部门须在申报表内填写意见。基地管委会将整理汇总所有的报送材料,定期安排专家团队进行考察,公开评审,择优略汰;最终通过评审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将与基地管委会正式签订,待中华医学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办公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协议生效日期依据会议发文内容为准。

2、申报条件:

1)提出申请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设置,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并积极开展科研课题或特色服务项目。

2)申请建设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需承担市科委课题、项目或市、区卫生局重点研究课题。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3)申请建立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需筹备前期启动资金5-10万元,后续所需资金可以引入街道社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企业参与投入。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人口下限,视当地社会人口密度决定,一般设定在5万人之上。

5)要有与开展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相适应的业务用房,房屋及设施布局合理、环境温馨,体现人性化服务,符合卫生学标准。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诊疗科目及设备配置。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办公室),办公室要有办公地点(可联合办公)。

6)社区健康基地30%以上的医护人员应(或者准备)接受健康管理师培训并取得健康管理师培训合格证书。不仅要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熟练、准确的专业技巧,还必须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社会学知识和沟通技巧,以满足不同患者和辖区居民的健康需求。每年应该在省市级医学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3篇。

四、主要任务及要求

1、建设服务新模式,不断升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要把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方面的职能加强。对社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一方面对慢性病进行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做好慢性病体检和防治管理工作,关键是“基地的评估”(一年时限为准);另一方面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对本社区已确诊的五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进行控制管理。联合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部门进行指导,把一些工作从预防控制中心移交到社区做。

2、建立健全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人员培训制度。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要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健康管理师培训、全科医师培训、心理咨询师、中心主任等培训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3、全面贯彻落实基地发展规划,多出成果,多做实事,争取成为示范基地。各基地在健康管理分会的指导下,要结合自身的技术实力,建立起独具特色的健康实验基地;即:创建特色科室、特色项目,如: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健康饮食等。要大胆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康管理的新理念,不断完善社区健康管理工作。

4、坚持理论实践相结合,制定科学的验收、评估机制。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组织专家团队每季度、年终定期检查评价项目执行情况,监督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会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考核。中华医学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组织专家对完成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对优秀的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进行表彰及奖励,研究并在实验基地进行推广试点,并对试点经验与成果及时总结改进。对不合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通报并摘牌,四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优胜劣汰,建立竞争机制。

5、合理利用资源,加快社区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基地要建立和医疗服务对接的用社区卫生服务整体信息管理系统(GIMS).,建立信息报送平台,为医疗服务提供信息支持。要完善信息统计内容,通过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对服务进行个性化分析评价。规范制定内部信息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建立覆盖到户的服务信息网络。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远程视频会诊等医疗卫生服务。

6、积极参加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社区专业委员会的一切活动。

五、资金筹集及管理

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的项目资金,应本着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支持与捐赠。前期启动费用为5-10万元,项目应包含:组织专家项目评审及评估的相关费用(人员劳务费、邮寄费、交通食宿费、会务费用)及管理费等。管理实验基地的资金要设立帐户,实行量入为出、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六、基地人员安排及其他。

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办公室)一般设专(兼)职管理人员2名,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主任一职由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兼任,主要负责基地的常规运作和日常管理,重点落实“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慢性病防治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试验基地的前沿优势,积极探索健康管理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基地办公室另设副主任一职(异地兼任),原则上依照“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由各地社区卫生服务直接聘用上岗,主要负责与总部及和其他基地联络,汇总并编制培训计划,统筹策划参与各基地科研立项、评估等相关事宜。

世界卫生组织(WHO)针对全人类的健康问题提出了响亮的口号:“健康新地平线,从理想到实践。”它要求卫生工作由传统的以疾病治疗为中心转移到以人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以人类发展为中心上来,其核心概念是维护健康和促进健康。中国的健康管理既处于重要转轨期,又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正是要抓住这一重要契机,以高科技、高起点、高效益作为支撑,尝试建立一套规范化、国际化、人性化的社区运营体系,制定清晰可见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真正实现健拥有健康的根本目标。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3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智慧养老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xx〕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皖政办〔20xx〕16号)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推进我省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不低于60%;完成不少于10000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每市不少于100张(不含合肥、马鞍山2个国家试点市);县(区域)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完成率达到100%;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800个,覆盖面不低于30%;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52%以上;建成64家智慧养老机构。

二、实施内容

(一)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

补助范围。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具体标准。

补助方式及标准。高龄津贴,按月发放至个人;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补助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补助标准。

实施程序。高龄津贴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养老服务补贴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提供。

(二)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

1、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补助范围。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高龄、失能老年人。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老年人中的高龄、失能家庭。

补助方式及标准。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逐步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内容参考《安徽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给予补贴的改造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基本项目范围,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由各地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发展实际确定。

实施程序。按照自愿原则本人或委托亲属、居(村)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社区(村)对评估初审、街道(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需求评估,提出改造方案,经老年人或亲属签字确认后,由社区(村)初审并逐级报街道(乡镇)、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县级民政部门实地验收。

2、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

建设标准。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标准按照《安徽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方案》执行。

补助标准。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每张床位给予不超过3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实施步骤。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试点任务计划,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安徽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方案》相关要求和程序执行。

(三)优化城乡“三级中心”运营

补助范围。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县级养老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

补助方式及标准。按照设施规模、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各级政府依托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补助标准。

实施程序。三级中心的运营机构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商财政部门确定后实施。

(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1、推进县(区域)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和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

建设标准。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xx-20__年)》《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等执行。

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管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实施步骤。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排定项目实施年度和建设规划,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遵守和履行工程建设相关要求和程序。

2、施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3项制度。

3、补助范围。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养老服务主体。

补助方式。对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养老服务主体(社会组织、企业等),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五)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补助范围。对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对新建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的养老机构给予适当上浮。居家式、产权式、会员制项目不在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的人数给予运营补贴(不含自理老人)。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不低于300元、400元和600元。

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给予一定一次性补助。

(六)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

补助范围。对通过验收的智慧养老机构给予补助。

补助方式。各地按照标准对创建情况评估后给予一次性奖补。

实施步骤。各地根据年度任务安排开展创建工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制定经费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验收合格的智慧养老机构按照办法进行申领。

三、资金筹措

(一)资金来源。各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省、市、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不得低于当年本级留存公益金的55%;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补齐。

(二)资金管理。各地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制度的统筹衔接。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贷款贴息补助可用于养老机构房屋建设、设备、设施添置更新费用等。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运营补贴可用于设备添置、人员工资、人员培训、综合责任保险费用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省民政厅负责编制规划、制定标准、项目实施督导;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落实省级财政资金,督促市、县级财政部门落实补助资金。

(二)部门协作,严格检查。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建立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三)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各市、县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和经费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4

为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2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xx〕8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1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基础

朝阳区是中心城区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区常住人口约为345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约70、9万人,约占20、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约49、3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数的14、3%。与20xx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8、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7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我区坚持科学谋划,高位推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深化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在强化基本保障,完善服务体系,发动社会力量,扩大资源供给等方面创新试点,推出系列举措,打出多套组合拳,建成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最多、养老服务市场最大、老年消费最活跃”的区,在全市率先探索形成多个“第一”(第一家区级指导中心、第一家街乡照料中心、第一家社区养老驿站、第一家老年用品展示中心、第一家PPP模式养老机构、第一家集中式养老社区),并在全市予以推广,全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十三五”期间,朝阳区先后被评为“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优秀地区”。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深化养老服务改革,通“堵点”,除“痛点”,破“难点”,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高效养老服务,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全区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居家社区机构更加协调,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养老服务模式多元化发展,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供给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均等化服务基本实现,全民孝亲敬老氛围日益浓厚,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具体为:

聚焦便捷普惠,推动养老服务“四全”发展。全参与,即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以及家庭和个人协调推进、协力驱动的养老服务多元参与机制;全联通,即整合区、街乡、社区(村)等各种设施和各种资源,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供需双方深度融合的全联通养老服务模式;全覆盖,即推动基本养老服务的制度全覆盖和人群全覆盖,推动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等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周期,即推动实现对自理老年人、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全周期照护服务与管理。

聚焦提升质量,引导养老服务“五化”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率达85%,社会投入和兴办的养老机构比重不低于75%;推动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化,持续推进“精准帮扶”和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分类分级提供精准服务,有意愿的兜底保障对象实现100%集中供养;增强养老服务技能专业化,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率不低于95%,满意度不低于85%;加快养老服务技术智能化,全面打造“四库、六平台”养老服务新模式;鼓励养老服务经营品牌化,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品牌影响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率不低于75%。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养老服务基本保障

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制度,完善巡视探访制度。持续推进老年人“精准帮扶”需求滚动调查工作,健全经济困难、计生困难、失能、失智、独居、高龄(80岁以上)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现状和服务需求数据库。整合居家养老“四进”“五个一”服务政策资源,提升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指导性收费标准及补贴标准,提升基本服务供给适配性、准确性。(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各街乡)

2、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落实基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资助政策,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兜底线”功能。按照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的原则,研究制定公办养老机构社会性床位收费指导标准。完善公办(建)民营程序,规范委托、运营和监管工作,在不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途的前提下,委托运营期限最高可达10年。采取PPP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最高可达30年。到20xx年,实现全区90%公办养老机构公办(建)民营。(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3、强化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中长期规划,结合街区指引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试点编制工作,推动落实养老设施规划用地。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全过程管理。推进集中式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试点。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疏解腾退的用地、用房,符合条件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或补贴等措施补上养老设施“欠账”。建立新建小区养老配套设施使用管理规范。支持社会力量整体承接和连锁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到20xx年,社会投入和兴办的养老机构比重不低于75%。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到20xx年底,备案运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不少于200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4、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养老服务的消防、食品、资金的`安全监管。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估和跟踪审计。强化信用监管,完善养老服务行业自律的诚信管理体系。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养老服务的综合评价结果定期公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朝阳消防救援支队、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5、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抵御欺诈销售等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征集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线索,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发布风险提示并依法稳妥处置。(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朝阳分局、各街乡)

(二)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

6、推进养老服务品牌建设。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鼓励新成立的养老机构注册工商企业法人。研究制定品牌机构评价标准,发布养老服务行业品牌机构目录,加强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保护。支持品牌机构连锁化、普惠型发展,推动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模式。(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7、探索异地养老合作模式。按照“养老扶持政策随户籍老年人向户籍地和居住地以外延伸”的思路,推动京津冀蒙地区养老服务政策异地通关、市场要素流动,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品牌输出、资源输出,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格局,实现“资质互认,标准互通,监管协同”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朝阳区与国内外有关对口合作城市的优势,创新异地养老和老年旅游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异地养老城市合作关系,支持建设旅居养老生态合作基地,打造旅居养老新业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8、推进医养康养服务深度融合。为本区常住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养老联合体。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托管机制,对有50张以上床位的机构,可由所在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集中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医保局)

9、丰富老年产品用品市场。支持和鼓励企业研发日常辅助、康复辅具、保健器材、保健食品等老年产品用品,以及老年人乐于接受和方便使用的智能科技产品。支持老年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鼓励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支持符合认定条件的老年用品研发及生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街乡老年用品展示中心建设,持续推进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免费租赁或低价租赁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10、拓宽适老金融服务渠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部署要求,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提供风险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开辟为老服务绿色通道,支持保险机构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旅游险等符合老年人特点的商业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各街乡)

11、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制定朝阳区养老数据库建设标准,整合市级、区级、街乡级养老相关平台涉老数据,全面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开展智慧养老院(社区)建设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搭建养老服务共享和综合评价平台。持续推进“一键呼”智慧养老服务项目,不断强化服务支撑,实现有需求的高龄老年人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三)扩大社会参与,加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12、完善养老服务社会动员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的多元参与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与社区服务、医疗服务、社会组织服务融合发展,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面向社区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养老服务。研究建立社区互助养老制度,鼓励更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为老助老活动。支持养老行业协会发展,提升基层老年协会的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各街乡)

13、打造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引导并鼓励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扩大养老护理专业生源,合作推进养老护理专业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支持社区依托驿站配置养老工作专干。规范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专业化的评估队伍。探索推进“孝亲顾问”队伍建设,提高老年人照护水平。发展养老服务社工、志愿者,培育壮大为老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各街乡)

14、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探索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代理服务试点,为无子女或子女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医、养老、旅游、理财等提供担保或代理服务。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试点项目,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开展失智照护服务试点,提升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加强百岁老人优待服务,完善慰问制度,为百岁老人配置健康助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15、构建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制定实施街乡区域养老联合体建设行动计划,支持引导街乡建设区域养老联合体,探索开展跨街乡、跨行业的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试点,组建包含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便民服务商在内的养老服务联合体,引入各种为老服务资源,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搭建区域养老服务共享平台。到20xx年底,实现街乡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四)推进家庭养老,构建居家就近服务体系

16、支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宣贯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系列规范》,健全完善基本服务功能和服务标准。支持和鼓励街乡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开展老年人监护服务,全面推进老年人巡视探访,精准解决特殊困难老人日常生活需求问题。拓宽社会资本参与老年助餐体系建设渠道,完善老年助餐配餐管理制度和规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17、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创新居家照护模式,推进“机构养老家庭化,居家养老标准化”。制定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管理办法,将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纳入养老床位指标,完善服务规范和评价机制。针对申请设立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失能老年人,参照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提供床位建设和运营服务补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18、推进适老化设施改造。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改造补贴等方式,对高龄、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标准,试点推进老年宜居环境示范社区建设,为老年人走出家门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各街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建引领。坚持高位推动,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区委、区委深改委研究推进民生保障重要内容,推动相关部门、各街乡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巩固完善区、街乡、社区三级联动养老服务新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增强社会动员能力,带领村(居)委会、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老年协会、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队伍等,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等关爱机制。

(二)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区政府主导、区民政局牵头、其他部门参与的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集中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统筹推动养老服务各项任务指标落地。不断完善养老智库建设,为全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优化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打造成为全区养老服务的创新基地、示范基地、试验基地、孵化基地。建立养老服务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定期监测,科学评估实施情况和效果。将“七有”“五性”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及养老服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街乡绩效考评范围。

(三)加强政策保障。由民政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认定,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财税支持政策以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用电、用水、用气等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任何单位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四)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养老服务的财政资金投入,拓宽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资金渠道,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规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完善购买服务清单,细化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和重点内容。各部门、各街乡要健全资金安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有效。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5

为全面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我市各地广泛有效地开展,充分调动社区积极性,广泛普及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提高其健康意识和维护自身健康的技能,促进社区行动,改善居民健康。特开展宁波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的概念范畴

社区的范畴:即生活社区,创建初期社区特指以常住居民为对象,以家庭为单元的居民生活和居住的行政区划。

二、创建示范社区的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和倡导,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创造支持环境。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有机融合,以科学为依据,从日常生活和工作入手,结合爱国卫生、全民健身等活动,在社区范围内倡导和推进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促进全民健康。

三、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的策略和措施

(一)组织管理

1.管理网络

当地爱卫办牵头创建示范社区的活动。在爱卫办的组织和协调下,社区/居委会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实施主体,联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控机构、健康教育部门、综合医院等技术人员和专家组建创建活动的行动组。

行动组同时吸纳社区积极分子,形成社区工作团队,广泛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2.工作网络

在爱卫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以社区(居委会)为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主体,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支持和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以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技术支持机构,健康教育部门和综合医院提供专家和信息支持,动员协调社区内相关单位和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吸纳有积极性的社会优质资源,逐步形成多领域多级别的工作网络,如下:

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管主任——社区站站长、居委会主任——社区工作团队(楼门长)——积极分子(志愿者)——社区居民等组成社区健康促进工作网络。

3.工作职责和任务

(1)爱卫办

爱卫办是当地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主要承担与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等沟通、协调工作;制定基层创建活动的计划和考核,并推动落实,通过媒体对创建活动的各个重要事件进行报道。

(2)社区(居委会)

街道(居委会)是创建示范社区行动的实施主体。主要承担规划、监督和提供必要保障的责任。在爱卫办的组织协调下,通过联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工商部门和其他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和完成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社区居民参与活动提供服务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扮演重要技术支撑作用。配合社区/居委会在制定社区发展规划中完善社区健康发展内容,开展示范社区创建的基础性工作,并进行不同形式的健康干预。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创建示范社区行动的技术指导机构和支持体系。主要在制定规划,形成计划,参与设计和组织群众性活动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在活动评估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帮助社区提高活动的科学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和充实活动内容,总结经验和模式等方面发挥专业特长。

(二)支持性环境

创建示范社区需要在不同时期,围绕工作机制,日常管理等环节建章立制,制订必要的支持性政策和环境。

1.政策环境

将创建工作计划纳入社区发展规划,提供必要的组织、人事和经费支持;

对创建工作进度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

将创建工作考核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年度考核指标;

支持开拓性地发展和积累社区健康资源,促进资源引进,加强管理,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策文件加以肯定。

2.资源环境

健身场所:创建与“健康一二一”行动相对应的社区健身场地。例如健康步道、健康楼梯、健康广场等。

健康宣传设施:设置宣传栏(板),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开发健康教育材料,印刷包括健康教育处方在内的各种宣教读物。定期检查、组织健康教育活动。

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标语:如电梯口、楼梯、楼道、单位食堂、社区网络平台等处设立运动与膳食宣传标语。

3.舆论环境

爱卫办、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参与创建工作的单位分别在明显位置公告示范社区承诺,即为促进社区成员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和目标。

加强媒体宣传,与各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报道示范社区的活动情况,发挥示范作用;

努力营造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环境氛围,利用健康教育活动场所和健康教育宣传栏、板等宣传阵地,加强健康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内容应该有年度计划。

(三)具体行动

通过基线调查,掌握社区健康优先问题,明确社区主要健康问题,按照健康问题将居民分类为目标人群,提供科学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并加强社区动员,争取多部门参与。行动时鼓励示范社区主动开展典型和特色活动。

四、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应包括创建示范社区的组织管理、支持性环境、社区(居民)行动、效果评估等四大类指标。至少要有以下方面指标:

社区居民健康发展规划,实施计划,支持性政策颁布时间和数量(含规章制度和规范性系统文件和相关实证资料),管理组织、工作网络的组建和工作状况,经费状况;

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进行经常性身体活动的'人数比例(百分率);

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的比例;

社区居民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一二一”行动的内涵知晓率;

社区居民对于该社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一二一”行动满意度;

社区居民慢性病控制相关膳食关键指标合格率;

社区拥有的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数;

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的健康活动次数以及每次参与的人数;

组织开展的健康讲座次数以及每次参加的人数;

发布的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相关知识橱窗,图片展览等活动次数;

发放健康教育材料种类数和次数,每种每次的覆盖率;

社区居民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知晓率;

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进行经常性身体活动的人数以及前后不同时期的变化;

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人数的比例等。

为了便于各单位在创建过程中形成自评机制,提高自评寻找差距,激励社区创建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提供下列《创建示范社区自查自评量表》供各单位参照使用。该表使用时应该按照社区创建工作所开展的实际活动情况,对表中内容加以适宜性调整。评分标准应考虑以下要素:

①创建初期:有关组织与管理,建章立制,保障措施的分值应该比较高,甚至举行专项考评;

②创建中期:有关开展活动、培训、社区动员等能代表社区工作团队绩效的指标分值应该比较高;

③创建后期:有关体育场所,硬软件设施,体育人口数、健康家庭数等,能代表社区创建成果的指标分值应该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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