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住建领域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关于在住建领域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按照县纪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国之大者”,站稳人民立场,围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精准选题、靶向施治,一体查纠腐败和不正之风,一体贯通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治,以高质量监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富强、美丽、平安幸福于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肃清我县住建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确保我县房地产和建筑业良好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在施工许可、燃气特殊经营、建筑企业资质等行政审批中存在的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等问题。
(二)在办理工程招标挂网、质量监督备案、城建档案查询、消防人防方案审查及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群众来信来访等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在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侵害企业利益的问题。
(四)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故意拖延、不及时跟进监督验收,要求工地接送等不正之风。
(五)在本单位承建或管理的项目工程进度款拨付和竣工验收工作中故意找茬、拖延时间、损害施工单位切实利益的问题。
三、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以股室为单位,分管领导参与其中,认真查摆股室及个人存在或可能发生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做到自我警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涉及有违法违纪问题主动交代,争取宽大处理。时间安排:2021年11月2日-11月5日。
(二)下发方案接受举报。将本方案下发至全县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本县建筑企业,监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泛征求意见,收集问题线索,接受社会监督,在局门口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07976333000(局办公室)07976338671(局纪检监察督查室)。时间安排:2021年11月5日-11月30日。
(三)走访企业开展座谈。将结合局作风建设整治方案由局领导挂点开展企业走访,深入一线收集问题线索,召开企业和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时间安排:2021年12月1日-12月20日。
(四)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对主动交代问题的,将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将提请纪检监察派驻组一同一查到底,并及时与县纪委监察委沟通,及时上报案件,做到严查快办,严肃问责,确保有案必查,查有结果。时间安排:长效。
四、工作举措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谢文婓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盛、郭忠、黄金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纪检监察督查室和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全局干部要从事关巩固党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和维护于都来之不易的发展机遇,充分认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大意义,并作为落实“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确保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三)用好“四种形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开展中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问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甚至犯罪。
(四)一体推进“三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民生痛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精神深化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