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优推14篇)
通过优化治理结构、提升服务能力、强化社会参与,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下面是可爱的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优秀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 篇1
市域社会治理,是指以地级市的行政区域为范围,依靠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主体,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对辖区内的人民、事务、组织等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总和或过程。市域社会治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枢纽角色和作用。以xx市为例,当前正处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要在既有基础上寻找深化之路、实现在新时代市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面临诸多挑战,亟需深入研究并予以破解。
(一)坚持党建引领。xx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力量和资源统筹。一方面,以“五星达标、3a争创”“五星达标、和美家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引领市域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基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集中培训、基地跟学、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其能力。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底线管理标准、党员干部面对群众“十条忌语”等,促进党组织书记作表率、守规矩、履好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一是以保民安赢民心。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危化物品、敏感物资、寄递物流、网吧、民宿等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以集民智聚民力。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体制机制,激发、调动“红枫义警”“五邻社”“越乡村嫂”等一大批基层群众,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增长点。三是以纳民言重民意。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暴、“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安全侵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三)坚持防范化解矛盾。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及早防范,严把矛盾风险源头关。推广应用寄递实名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寄递信息实时采集、实时比对、实时预警。加强民宿行业治安监管,全市291家提供住宿服务的民宿(农家乐)实现“民宿移动采集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决策前。二是及早发现,严把矛盾风险化解关。建成市、县两级大调解平台7个,乡镇平台118个,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主体互动的矛盾化解体系。在交通、医疗、社保等13个行业设立69个专业调委会、157个调解工作室。注重培养专业调解人才,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三是及早处置,严把矛盾风险管控关。全面整合各类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大巡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事解教人员、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管控,再犯罪率和脱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标准。
(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市域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一是做强乡镇(街道)治理单元。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乡镇(街道)治理中枢,按照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规范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改善运行模式,推动行政资源、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二是做细市域社会治理细胞——“全科网格”。以农村80—120户、城市300户以下为标准,彻底整合原先的“七网八网”为一张“全科网”。切实发挥好网格员的信息员、服务员、宣传员作用。三是做专市域社会治理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广大乡贤及其组织在反哺家乡、奖教助学、扶危济困、道德示范、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发展1832个村级乡贤参事会(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72%),会员20918名。
(一)公共安全风险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高度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是现代公共安全风险的最大特征。比如极端个人事件、生态环境危机、债务危机等,可能导致大规模社会恐慌传导。当前群众对环保、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风险的“燃点”和耐受度不断降低,一些以往的“普通事件”容易通过传播发酵引发公众负面情绪,甚至触发恐慌。
2.风险的易触发性和复杂多变性。当前自然和人为的致灾因素相互联系、互相影响,一些“天灾”受到“人祸”而放大影响。社会流动加剧,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动,违法犯罪空间扩大、链条拉长、机动性增强,既有社会矛盾和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潜在风险源不断增多。
3.风险的监管缺位和机制不健全。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反恐防暴斗争复杂严峻,人员管控压力逐步增大,重点场所目标防范漏洞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执法代替管理的现象广泛存在。同时新兴行业领域不断出现,导致安全监管盲区随之而来,安全监管责任难于落实。
(二)社会结构调整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增多。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短期内由于政策调整及配套措施不能及时跟进,各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且相互交织,城乡利益调整面将更大、更深刻,各方利益博弈冲突更为激烈,既对大局稳定、社会安定、公共安全等提出更高要求,又使社会治理难度增大、隐患增多。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问题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及参与人数不断攀升。
2.信访压力和金融案依然严峻。当前由利益问题引起的矛盾和冲突不少,涉及的群体多、领域宽、诉求多,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维仍根深蒂固。总体信访维稳形势仍较严峻,越级上访居高不下,信访案件逐年增加。与此同时,一些全国性、全省性的非法集资风险扩散到外地,外地输入型非法集资风险急剧上升,致使部分投资人经济损失较大,维稳压力增加。
3.心理问题和价值取向的错位。当前,新旧观念激烈碰撞,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学业、竞争等心理压力加剧,导致儿童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精神疾患、抑郁自杀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扭曲的心态、变异的心理,情感、理智和行为上的“错位”,使得报复社会、应激恶性案件等风险增加。
(三)网络技术革命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网络犯罪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利用网络谣言、舆情炒作等使社会热点发酵,进而带来群聚事件屡见不鲜。传统违法犯罪借助网络蔓延,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黄赌毒、盗窃、诈骗、传销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快速增多。因网络漏洞造成秘密失泄、基础数据改变蒸发,进而引发金融紊乱、供电中断、交通瘫痪等公共安全事件将进一步增多。
2.网络空间治理缺乏有效的手段。以手机为基本平台的网络社会,使社会舆论、社会情绪甚至社会行为以新的机制形成,传统的社会管理已难以奏效。具体表现为:手段不适应,现有的新闻管理方式手段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管理缺乏支撑,对一些网站的查处存在处置效率低甚至无法处置等问题;治理缺乏震慑,查封的处置权限、约谈等措施没有震慑力;风险缺乏评估,缺乏网络舆情风险的评估意识和工作机制,容易导致舆情的发酵和事件的复杂化。
3.平台整合数据共享进程有差距。网络技术与社会的全方位融合,数据信息炸裂式增长,但操作平台分散,大部分不能互通,还存在不断新增的趋势。部门数据鸿沟、数据壁垒依然存在,重要信息无法共享,多头采集、更新不快、利用不足等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如一些村级网格员要熟练掌握十来个app采集信息方式,一些镇级指挥室有七八种系统接入,并要分别受理、处置各个平台的事件和信息。
(四)履职能力不足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部分工作理念不够适应。市域社会治理涉及众多主体与对象,需要统筹全局、系统治理、整体发力。但在现行条块分割的体制下,不少地方和部门,仍存有老观念、运用老方法,在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中,仍存在“做自己会做的,而不做自己应当做的”,有时出现治理“真空”,有时又存在交叉治理,甚至存在“文件打架”。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老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
2.社会参与程度不够深入。培育、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办法和措施仍然不足,群众自治队伍相对缺乏,对社会组织的引导不够,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应有作用未充分发挥。一些地方社会组织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管理水平不高,在社区教育、社区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基层治理方面存在参与领域不广、不深,发挥作用及社会影响力十分有限。
3.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新时代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有待完善,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多元化参与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还未形成。统筹衔接机制尚不完备,资源共享共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需要继续打通卡口。人才保障机制有待加强,社会治理人才还有一定的缺口,特别是需要大量素质高、能力强、热心肠的网格员、调解员、村官、社区社会工作者等。
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夯实基层基础等前提下,在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丰富市域社会治理主体、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1.提升党组织统筹能力。加强党对市域社会治理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始终坚持党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好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各级党委统筹谋划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研究确定本地市域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制定出台政策意见。深化完善“堡垒指数”星级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倒排一批软弱落后党组织,加快整转提升。深化“亮旗”行动,全面推进“五星”系列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亮剑,带头示范,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法润xx”行动,使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理念深深扎根广大市民的内心,融入到血液。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亮牌提升工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网络立体化的法律服务模式。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农村党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命名表彰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
3.提升文化引领能力。健全“最美xx人”挖掘培育、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实施“千村万户文明示范工程”,设立“新风榜”“功德榜”“和谐榜”等文明榜单,实现德润人心。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依托其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法治小品、法治汇演、法治晚会等乡土气息较强的活动,发挥其中心集聚效应,成为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加强身边好人选树培育和学习宣传,组织先进典型“晒、比、读、讲、演”等活动,用好典型示范,汇聚社会善行。挖掘乡土文化,厚植文明乡风,弘扬乡贤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引领。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 篇2
根据市县农机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县安排给我镇1000亩。在我镇部分村适宜区域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为实施好今年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机械化土地深松作业,是提高土地蓄水保墒能力和抗旱防涝能力,有效提升粮食增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机械化深松在不翻土和不打乱原有土层结构的情况下,打破坚硬的犁底层,加厚松土层,不仅可有效提高土壤的透水,透气性能,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还因松土层的加厚,吸水能力的增强实现涝情的有效缓解。与深耕作业深翻土地相比较,深松作业工作阻力小,工作效率高,作业成本低。同时深松时不反动土壤,不仅防止了破坏土壤团粒结构,土层分布,保证作物及时从土壤正常吸收水分和养料,还可以保持地表的秸秆,残茬覆盖,有效防止土壤的风蚀与水土流失。
实践证明,机械深松可使雨水,雪水下渗,形成巨大的土壤水库,减少水土径流,减少水分蒸发,使伏雨、冬雪春用、旱用确保墒情。一般说,深松地块比不深松地块在0-100厘米土层中可多蓄-2毫米的水分,0-20厘米的土壤平均含水量比传统耕作一般增加24-718%。可有效实现天旱地不旱,减少灌溉次数。机械化深松适应各种土质,对中低产田作业效果更为明显。
今年我镇计划在xx社区和鞠家窑社区部分村和发牛社区部分村土地地块较好的,以粮食生产为主,平整耕地为重点的地方,确保我镇实施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区域。重点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的区域结合实施,尽量集中成片。
(一)规范作业模式,保证作业质量。
我镇土地适宜深松作业加旋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应达到2厘米以上,要求基本无漏松、深浅基本一致。联合深松作业模式要求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腻,基本没漏松,深浅基本一致。
(二)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程序。
农机深松补助对象为合作社,是定额补助,补助为每亩元,三年内同一地块只能补助一次。程序为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
我镇开展深松作业的拖拉机必须为四驱100马力以上。明确作业任务,根据下达的任务,分到社区村。
(三)明确质量监督。
明确地块,在镇政府、村领导协助下,农机合作社与各村签订合同报上级部门备案。作业合同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合同中明确作业地块作业面积、作业模式、作业时间、作业质量、收费方式、作业价格、个人支付、作业确认及兑现。
(四)有关保障措施。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农机站和各社区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农机站加强技术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宣传引导。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乐安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湖溪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解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以传承红色基因、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具有湖溪特点、乐安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湖溪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湖溪篇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全面发展。
2.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民生民安、联防联治,检视补齐社会治理工作短板弱项,充分汲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以问题倒逼各项措施落实,有针对性加强社会治理工作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建设的能力水平,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3.坚持创新驱动。着力平安建设、社会治理一体推进、并驾齐驱,把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激活全域全员主观能动性和现实创造性,在社会治理体制优化、平台贯通、要素融合、能力建设、科技运用等方面创新突破,推动试点工作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加快形成具有乐安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径。
4.坚持协调共进。着力系统融合、开放共治,一手抓工作任务的逐项落实,一手抓目标要求的辩证把握,打造以“五治融合”为出发点,平安建设为落脚点,体制保障为支撑点的试点工作格局,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制度设计、机制运行、实践操作各方面协调一致,有机统一。
5.坚持群策群力。着力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固本强基、村(社区)落细落实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基层首创精神,转变治理方式,细化治理单元,凝聚政府、社会、公众各类治理资源和工作合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向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精细治理发展。
(三)工作目标。
用六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试点工作要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湖溪经验”,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湖溪经验”,使湖溪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乡镇,为推进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湖溪贡献。
整个试点工作从20-年3月开始,至20-年底结束。总体分六年、三个阶段完成:。
-为巩固提升阶段,确保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在达标基础上巩固提升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更高,社会治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布局进一步优化、社会治理方式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市域社会稳定、公共安全、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围绕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列入党委重要日程,研究解决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问题,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落实党委定期议稳机制和涉稳突出问题分类归口处理机制,切实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于规划、决策、执行、监管各领域、各环节。成立乡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调机制,健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责任分担机制,优化社会治理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统筹好政法系统和有关部门资源力量,形成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2.完善政府负责体制。围绕联动融合、集约高效,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市域社会治理规划,明确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每年推进落实一批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加强社会治理基础性制度、平台建设,破解制约社会治理的关键性、保障性难题。运用绩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手段,推动乡、村行政职能单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推动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完善条块协同、工作联动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协调机制,实现市域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
3.完善民主协商体制。围绕程序科学、环节完整,统筹兼顾市域不同阶层群体的多样性、差异性诉求,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加强市域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围绕市域内发展、改革、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广泛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制定乡协商事项清单,全面落实乡协商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4.完善社会协同体制。围绕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明确各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能力,创新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机制,提升乡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乡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扩大群众参与、丰富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让社会组织有效承接社会治理具体事务。深入推进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5.完善公众参与体制。围绕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创新社会力量组织和发动方式,巩固推广“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个人调解室、法律法学工作者咨询服务站等经验做法,为更多有能力的社会公众搭建参与平台。广泛开展平安乐安志愿者行动,成立志愿者服务管理中心,持续壮大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壮大专职治安巡防员队伍。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能量在网上聚合,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
1.健全国家政治安全体系。围绕提升市域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加强市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机制体系建设,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增强对敌斗争组织领导和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统筹市域公安、安全、宣传等资源,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西方媒体在市域内活动的管理。把防控邪教和天主教地下势力等非法宗教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网格化管理,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机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切断境外渗透渠道。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深挖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涉邪教风险预警与处置,积极开展邪教收人员教育转化,加强基层反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教宣传教育。和据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不发生危事国家政治设和管理,爱和能理会大局稳定的重大学事件,不发生宗教极塔活动和暴力想相活动,不发生重大影响的那牧滋事用事事件。
2.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坚持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统一。提高社会治安防控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对突突出违法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深化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开展打击“套路贷”“校园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传销“清网”行动、出租汽车客运秩序专项整治、河道采砂联合整治等行动。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强铁路护路、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健全完善网络社会防控体系,有效抵御意识形态网络渗透,精准高效防范化解新型网络安全风险。健全完善市域政法网宣铁军和政法网络新媒体矩阵建设,全面落实依法处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精准引导、稳妥处置各类舆情。
3.健全矛盾风险化解体系。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广运用“三老理事会”“夕阳红”“法通村”“警调对接”“刘莹姐姐工作室”等乡土特色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法律服务站与综治中心融合,诉调对接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有效对接,提供“一站式”纠纷调解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建成覆盖全县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网络化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优势,夯实基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量,防早防小,打早打小,切实降低非法集资风险。
4.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把好公共安全风险源头关,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为重点,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把好公共安全风险监测关,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把好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关,依托综治中心等体系,建成县乡两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
5.健全市域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市域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精准化。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广“最多跑一次”、村(社区)“一门式”综合服务站点、代缴代办代理等做法,努力提高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时把握群众公共服务游水,精准提供个佳化服务。建立完善公共服务评价机制,格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评价渠道。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使其成为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指南。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完善机关党员“社区报到”等制度,探索建立完善党建引领城乡基层网格治理体系。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更好地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新风尚。加强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防政法领域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
2.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建设科学完备的市域法规规范体系,针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本地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和监督体系,全面落实县乡两级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建设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全面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域、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市域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育用工程,在村(社区)培养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全面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3.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市域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崇廉尚德.好家风润乐安”“孝满才乡”等系列活动,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传递社会正能量。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细化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政策,及时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在县级层面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在基层开展信用社区、诚信居民等活动,增加守信红利、提高失信代价。在农村全面推广运用道德“红黑榜”做法,提高村民道德涵养,促进乡村治理。
4.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依法厘清基层自治权责边界,明确村(社区)工作事项。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用好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让群众的事情群众办。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把村(社区)党组织打造成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创新基层自治的实现形式,因地制宜建立议事协商载体,推动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100%的村(居)委会下设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健全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100%的村(居)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100%的村(居)建立民情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
5.发挥智治支撑作用。突出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功能,建优建强“城市大脑”,拓展应用场景,织密织细城市运行“感知网”,让城市更聪明,治理更精致,群众更方便。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把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作为基础工程来抓。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着力提升农村地区覆盖面,全力打造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分级运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推进视频数据信息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建立平安建设报告制度,完善情报搜集、分析预警、协调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增强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全面推进“五区”(社区、校区、园区、小区、景区)智慧平安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依托大数据服务平台,推进全县市域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及时跟踪应用抚州社会治理app。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等建设,建设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
1.做优市域红色治理文章凸显传承力。积极探索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和载体,推动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嵌入各类基层社会组织,大力实施“旗帜+网格”工程,在党组织领导下,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调、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依托乐安红色资源优势,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苏区精神,推动红色文化开发传播,为构建富有乐安特色的新时代社会治理模式提供不竭红色基因滋养。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创新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方式,完善推广民情访谈、民情夜话、民情日记等做法,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
2.更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增强引领力。树立政策制度创新贯穿于社会治理的理念。注重从制度层面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以地方法规和政策制度创新推动市域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社会治理制度法规建设,增强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耦合性和“共生效应”,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坚持“五治”融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从治理主体、结构、对象、功能等要素加强顶层设计、综合施策,在党组织领导下,推动实现政府、社会、市场三大主体的协同性治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系统性治理,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的全过程治理,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的全方位治理,最终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3.加强市城治理队伍建设提升战斗力。大力营造市域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浓厚氛围,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专兼职队伍建设,形成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政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干警在防控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完善司法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政策,大力发展社会治理工作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推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治理人才队伍融合发展,使其成为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组织开展社会治理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4.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础强化保障力。推进乡村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平台、村级综治中心实体化操作平台作用,分级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力量。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整合基层党建、综治、城管、社保、环保、民政等网格,实现人财物统筹管理,每个网格按照“1+n+n”模式充实网格力量,即1名网格长、若干名网格员和志愿者,落实网格员报酬补贴和志愿者激励机制,打造全县统一、多网合一、全科网格的社会治理网格。优化完善综治信息系统实战功能,构建贯通县乡村、联通相关领域的市域社会治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
(一)调研规划,动员部署。
1.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社会治理现状,厘清短板弱项,明确试点方向。成立湖溪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明确试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2.通过召开专门会议、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系统《试点实施细则》,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
(二)组织实施,督导评价。
1.参照全省第一期试点工作和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同步启动、同步推动、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本地本系统试点工作。要按照《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社会治理布局现代化、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任务举措落实,统筹制度机制建设,抓实内部考核调度,确保试点目标落地见效。同时,切实建立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常态化请示汇报机制,及时掌握上级最新精神,争取政策支持、业务指导,确保试点有方、推进有力、落实有效。
2.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试点办)根据《工作指引》确定重点村进行重点指导,推动责任主体明晰试点路径,把准目标方向,压实工作责任,拓展创新思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外出考察和交流学习活动,加强乡镇之间、村社区之间的横向沟通。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简报、专报,定期印发,推介典型经验。
3.乡试点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解决乡级层面机制性、保障性、政策性事项,为高质量试点成果竞相涌现提供坚强保障。
(三)整改提高,验收达标。
1.组织业务骨干和权威专家对各地各有关单位试点工作开展集中性审核,通过交叉检查、问卷(访谈)调查、资料清查、数据核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帮助查摆问题差距和薄弱环节,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充分运用督查、评估成果,加强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特色总结、资料归集、成果展示等系列审核工作,确保圆满通过省市县考核初审及中央复审验收。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第一副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乡纪检书记及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村各单位支部书记等为成员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公室,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专项组、社会治安专项组、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专项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组、社会心理服务专项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护路护线专项组、多元化解专项组、“三项建设”(综治中心实体化、综治信息化、网格化建设)专项组等10个专项组,由相关部门牵头成立,统筹抓好平安建设重点工作。
(二)强化项目推进。根据县委政法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乡《实施细则》,要坚持项目化推进,按年度设置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内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权责职能、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推行清单化整治,防风险、堵漏洞、补短板,织密织牢风险综合防控网络,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范转型。
(三)强化以点带面。要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计,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各方力量支持参与试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形成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跃.上新台阶。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进行挂图作战,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建立8+x清单制度,由8长和相关责任单位领导每月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各村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督查考核奖惩问责“一条龙”机制,真督、实查、严考,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组建工作指导组、工作督查组,建立工作周报制度,加强动态督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强势推进。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 篇4
治理是政府的治理工具,是指政府的行为以及通过某种方式调节政府行为的机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区委平安王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单位能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建设平安陕西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积极抓好平安创建工作,根据《铜川市王益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2)》的文件精神,组织部高度重视,立足组织部门实际,迅速成立区委组织部平安王益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夯实措施,多点发力,有效维护全区政治社会稳定,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挥职能作用。一是率先完成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推动落实全省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王益区迅速开展1镇、6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由各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员,负责本辖区政法及综治维稳工作,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将综治维稳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考量标准。在干部酝酿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领导干部第一政治品质来要求,将“干净干事”作为干部立身之本、创业之基,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综治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治各项举措落实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做到“一票否决”。同时,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要求,在职级晋升考察环节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同时核查信访举报,对发现有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晋升职级,有效防止“带病提拔”。三是纳入目标年度考核体系。区考核办已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年度任务两项指标纳入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二)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构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一是强化保障落实。按照《关于印发铜川市加强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落实每个社区每年万元党建工作经费,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和标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主导作用,防止党建工作经费“不乱用”,用得其所。二是全面推行网格党小组建设。充分借鉴红旗社区经验,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党小组建设工作的通知》(铜王组发〔2020〕49号),在全区推进“党建网格”建设,以现有社区网格为基础,依托辖区单位、居民小区、商务楼宇、社会组织等,以单建或共建形式,在每个网格中建立党小组。将20个社区划分为261个责任网格,形成了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网格党小组为主体、网格党员为支撑的三级网格组织管理体系,并将党建工作、民意征集、服务代办、矛盾化解等工作全部下沉到网格,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区20个社区261个网格,单建网格党小组77个,联建53个,辖区单位在职党员、社会组织党员和党员志愿者等共1400余名参与社区网格服务。
三是全面实行“兼职委员”。聚焦破解城市基层党建统筹协调难、资源整合难、工作推进难的问题,在全区推行驻区单位负责人担任社区“兼职委员制”,通过签订共建协议、交叉任职、人才结对培养等加强组织共建,通过共同开展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等推进活动共联,通过整合盘活信息、阵地、文化、服务等实现资源共享,构建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党建共同体,做到组织融入、工作融入、感情融入,真正变“两家人”为“一家亲”。目前,全区已有48家驻区单位到社区担任兼职委员,共同研讨党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重大事项。
(三)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一是持续抓好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发展。紧紧围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在年初制定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细化任务目标,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社会组织党员队伍。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人士、党员参加各类党建主题活动。坚持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双提升、双融入、双服务”为抓手,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在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的同时,开展“党建指导员选派”、“党员微课”、“评星晋级、争创双强”和“党建引领强堡垒、争当先锋作表率”书记讲堂竞赛等主题活动8次。三是制定社会组织党组织“梯形进阶”动态考核管理制度。以“梯形进阶”分级管理制度为着力点,按照党组织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开展、党员队伍发展、党组织作用发挥、典型培树等重点内容,对每个星级党组织实施梯形动态分级管理,切实抓实抓细党组织各项工作,使每项工作看得见、推进稳、有成效。
(四)持续深化“六联六送六必看”行动。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为保障全区离退休老干部“学有组织、乐有场所、养有保障、为有平台”,区委老干局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持续深化“六联六送六必看”行动,以社区资源为依托,在云梦堤社区开展“四就近”服务试点工作,成立离退休支部及老年大学分校,为离退休老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照顾、就近发挥作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积极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自觉自愿为平安建设献计献策,引导参加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周边小区的平安建设义务宣传服务,切实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平安建设参与率、满意率、知晓率。
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保障机制落实还不到位。目前,全区20个社区都根据网格分布和各自工作实际建立了网格党小组,但在落实保障党小组活动经费和阵地建设方面还不到位。二是单位行业系统党建融入属地工作成效不明显。各街道在推进此项工作中缺乏思路,可复制、可借鉴的办法不多,党建联席会议质效不高,兼职委员推行不力,共驻共建活动缺乏载体,双向融入互动格局未有效形成。
一是全面发挥好网格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织密为民服务网络,延伸党建工作触角,真正变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网兜。同时,推进智慧化体系建设,切实整合现有信息化服务平台,打通壁垒,让管理服务更智慧更有效更便捷,真正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大力推动单位行业系统党建融入属地工作。针对联建共享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落实好社区“兼职委员”制,完善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与驻区单位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服务共做、活动共联,着力构建融入式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是加强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着眼明年换届,加强社区“两委”班子研判,培养接班人,为提升“红旗经验”提供人才保证。着力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结合示范点打造同步推进讲解员队伍建设,为全面提升“红旗经验”注入生机和活力。
四是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强化对社会组织党员群众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不断优化党建工作环境。扎实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培育党建工作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带动效应,以点带面,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为了进一步深化浩饶山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中小学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的融合,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现定于20xx年11月—12月举办浩饶山学校首届中小学任课教师微课和一师一课教学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浩饶山学校在职在岗的全体任课教师。
学校本着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素质,打造高效课堂为目的,以创新性课堂教学为载体,全体任课教师都参与的新的课堂教学形式。
“微视频”、“微课程”和教学观摩相融合的教学形式(须附相关教学设计和课件)。
小学、初中分别进行活动。活动的微视频和微课程的内容应以现行教材为依据,准确把握课标的前提下用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突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以及教学的新思路、新方法。
1、教学观摩课堂全程录制,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剪辑选材,录像采用dvd格式录制,或转化成可在线播放的视频媒体格式。
2、相关材料要求。(在学校具体活动方案中有,不详细介绍)。
(一)活动组织。
1、以程校长为组长,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全体任课教师参加全与的全校性的大型活动。
2、本次活动实施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各教研组组织微视频及微课程作品观摩研讨活动。
3、活动教师的具体活动安排:
(1)四月份制定方案、宣传阶段;
(2)五月份中小学文科组;
(3)六月份中小学理科组;
(4)七月份中小学英语组;
(5)八月份中小学综合科组;
(6)九月份,组织参加市局举办的评选活动。
(二)活动要求。
1、活动程序。以教研组为单位参加微视频和微课程的教研观摩活动,必须按照学校制定方案的具体时间将活动完成。
2、活动评比。各个教研组最少参加3节微课视频和微教学案例,学校选出两节优秀的参加市局举办的微课活动。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将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承德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今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到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五个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构建市级统筹主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好落实、村(社区)源头治理的工作架构。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使议事协商有序化、制度化,以共商促共治。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
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心理服务疏解干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防控保障“五项工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注重防范化解非法吸储、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风险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次生风险。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好信访问题,力促案结事了“减存量”,压实首接首办信访责任“控增量”,坚决遏制越级信访“防变量”,推行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降总量”。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机制,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着力治乱点、补短板、消隐患,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
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的合力;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的定力;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内力;发挥“自治”强基作用,激发市域社会治理的活力;发挥“智治”支撑作用,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动力。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九次会议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不断完善科学化管理、网格化服务、多元化参与、法制化运转、精细化治理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为建设集绿色发展、阳光康养、旅游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牛背山生态康养小镇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达目标”的工作步骤,2020年全面部署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工作,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工作布局、治理方式现代化。2021年积极开展具有地域特色和示范典型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全镇社会治理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到2022年,建成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治理成效明显提高,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优良的社会环境全面形成。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工作措施:1、11月10日前,制定《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细化方案》,完善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任务清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2、11月30日前,成立镇基层治理委员会,制定我镇社会治理规划,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和考评体系,制定我镇平安建设考评考评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镇、村两级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责任人员:。每半月召开一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党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全镇社会稳定形势和平安建设推进情况。
(二)进一步巩固国家安全,建立反应敏捷、管控有力处置及时安全体系工作措施:1、深化情报预警体系建设。整合村两委、网格员、综治维稳员队伍,建立完善情报预警网络;深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落实每日研判、每周会商、每月汇总和重大敏感情报线索及时落实核查、跟踪反馈预警制度。2、深化重点人员管控。全面落实普通护照依法办理和分级分类集中管理制度,彻底排查辖区办理的各类护照,实行集中管理,使用备案批准制度,并建立台账;落实自焚高危、“法会”回流、非法出境等人员滚动筛查制度,完善动态梳理评估,精准管控,形成台账。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到镇内活动排查,及时上报,依法管控。3、建立维稳应急处突机制。完善我镇维稳应急处突工作预案,梳理我镇维稳应急队伍、强化管理物资、机具,做好应急准备。4、全面夯实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宗教极端活动、邪教活动排查,对全镇2个依法登记和6个依法保留寺庙开展密切监控。严格落实宗教活动依法审批制度,对外来人员严格排查、建立台账,严防一切形式宗教渗透、民族分裂等活动;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教育,提高识别力和警惕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 篇5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
1、坚持党政统揽、部门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部门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3、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
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尚村镇特色的工作平台。
相比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期待,我们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这些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地方,究其根源,部分在于我们在社会治理制度设计和制度执行中缺乏对现实社会问题的准确研判,为进一步巩固现有优势、补齐短板、提升增量、盘活存量、实现转型升级。
1、扩大服装加工群体规模。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黄金机遇期,充分发挥尚村交通便利、市场辐射力强、交易品种全、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大等优势,对接京津地区的服装加工企业,加快建设裘皮服装服饰加工园区,把尚村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裘皮服装加工制作中心和批发零售中心。
2、优化养殖、改良品种。通过“科技+龙头企业+养殖户”的方式,
引进国际优良品种,进一步改进养殖技术,提高皮毛品质,增加养殖收入。同时,大力推行国际标准化养殖、规范化取皮屠宰,正确引导养殖场、养殖户的对动物致死、取皮、胴体利用行为。目前,华斯公司正在积极运作,引进丹麦优种貂种事宜,宝来金康公司正在从事动物胴体中提取甾醇的研发。
3、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统筹市场功能分区、治安和物业管理;进一步完善毛皮产业信息中心功能,及时发布最新皮毛资讯;对接中国皮革协会和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编制并发布毛皮价格指数,引导企业、养殖户规避风险,增加收入;加大城管中队执法力度,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增强尚村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l、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尚村镇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积极推进基层社区建设,培育和扶持人民调解、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完善村民自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增强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加强道路、给排水、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尚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达到小城市标准,为尚村镇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城建设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尚村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建立和健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支持尚村镇社会保障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办法。
改进服务方式。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采取政府采购、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健全服务代理网络,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三)深化农村社会治理“四个覆盖”:把继续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四个覆盖”,擦亮“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县”品牌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创新载体和制度化平台,秉持“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创新理念,实现“四个覆盖”和“四级服务平台”的高效对接和有机融合,推进“四个覆盖”农村社会治理的紧密型、服务型、主动型、多元化、常态化“三型两化”建设,全面创新“党组织、民主组织、经合组织、群众性平安组织”四位一体的乡村治理机制,为省市乃至全国农村社会治理探新路、做典范。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 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 篇7
为加快推进我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县202x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市、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施方案和工作指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县市域社会治理基础年的工作任务,以全面对标推进、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在全面启动试点工作的同时,着力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着力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层基础,着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社绝发生负面清单情形,推动试点工作各项指标取得阶段性、实质性进展,为三年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紧扣年度工作目标,国绕“一个全面,三个着力,一个杜绝”推进年度试点工作。
(一)全面对标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对标《实施方案》,全面认领与乡镇相关的各项任务,确保今年应完成的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内应启动的工作全面启动,为明年全面完成打牢基础。
1、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指定工作机制和配套的实施细则,协助县公安部门做好反奸防谍工作。
(2)建立健全反那教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各村组的职责任务,建立调查研究、督查请示报告、会商研判等制度。
2、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定期议稳机制。建立乡党委会议定期研究维稳工作机制,全面建立社会治安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制度。
(2)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应评尽评,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佔向各系统各领城延伸、向基层延伸,切实把评估结果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
(3)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乡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和包案化解等制度,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乡村范围内。
(4)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跨区域矛盾风险联动处置机制、综合治理机制“民转刑”案件预防等工作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多调联动对接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第三方常态参与矛盾化解的机制,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方式司法效力保障机制。
3、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体制机制。
(2)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综治督导机制。健全市域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差异化考核方式,严格落实综治督导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3)建立健全综治中心实战工作机制。县综治中心建立组团式服务机制,健全综治中心民安、民生事项的收集、流转、交办、督办和工作调度、通报、约谈、考核等制度。乡村综治中心建立健全多元受理、首问责任制、分流办理、分级上报、反馈核验、台账管理等制度。
4、建立健全民主协商、公众参与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市域协商民主制度。建立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及社会组织协商工作机制,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2)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机制。全面落实乡村协商,制定乡村协商事项清单;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100%的村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3)建立健全基层和行业自治制度。全面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和奖惩机制。指导群团组织、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弘扬公序良俗。(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4)建立健全社会治理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健全完善诚信激励约東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创新社会组织解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5)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建设政务(政法)网络新媒体,做好政务(司法)公开、信息发布、與论引导、公共服务借鉴“网上枫桥经验”探索网民诉求处理程序及反愦机制,推进社区、网格、群众工作微信群全覆盖,建立相应的诉求搜集、解决、回应机制。(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5、建立健全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问题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完成时限:年内启动并长期坚持)。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防控机制。优化防控力量布局,健全公安、联防队巡逻等社会治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动态监测与实时预警能力,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3)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6、建立健全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成时限:202x年底前)。
(2)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法治宣传相关国家规划,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7、建立健全红色基因融入社会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党建引领机制。推行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和社区党员分类管理,推动相关机制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紧密融合。(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2)建立红色治理研究机制。依托红色资源优势,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苏区精神,加强苏区治国理政经验总结研究,以项目或课题形式,开展红色治理研究,全面探索运用,推动理论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8、建立健全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的推进机制。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建立专班运行、投入保障、调度通报、督査督导、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有关工作落地落实。建立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工作有机接融合的市域社会治理考核机制,同时将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列为全乡改革创新的特色品牌,进行集成打造。(完成时限:202x年底前)。
2、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工程。整合党建、综治、消防、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等现有网格,建设统一的社会治理网格,统一网格编码,实现“多网合一”,民安民生深度融合。完善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保障、激励机制,提升网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并推动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年内,各地基本完成社会治理网格力量整合、职责整合,构建“全科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兼)职网格员,日均网格巡查至少2小时,每名网格员月均上报事项不少于10件。(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完成)。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程。年内完成农村“雪亮工程”(含“天网”六期)建设,每个行政村不少于5个监控点,每个自然村不少于2个监控点,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任务。
4、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工程。依托县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平安社区(村)”“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园区”“平安市场”等区域、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平安创建精品亮点。(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完成)。
5、矛盾纠纷调处平合建设工程。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点抓好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建设,村重点抓好调解室建设,乡、村平台建设均达到100%。同时,要大力推进网上调解平台建设,培育一支经验丰富、本领高超,数量充足的调解员队伍。
6、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属地负责、逐级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省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要求和标准》,加大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推进力度,压实部门和辖区主体责任,推进具体任务落实。
7、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持续改进和优化便民服务,建设并打通政务服务app、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快“贛服通”版、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年内,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90%以上的村可直接办理或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动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建设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统一的社会治理智能化系统,建设社会治理线上协同指挥通道,实现对各类民安、民生事件及时采集、实时监测、分流处置和跟踪问效。(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底前全面完成)。
8、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全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初步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体系,搭建县乡村三级心理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全方面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推动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建立健全特殊人群等重点群体危机干预工作机制。(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底前全面完成)。
9、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工程。(1)切实加强政法系统入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共市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具体实施意见》,完善政法系统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强化政法干部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等能力培养,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大力培育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创新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积极培育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枢组型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人才队伍,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底前全面完成)。
10、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工程。在村探索以党建为引领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动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和载体,切实解决群众信访相对突出、民生诉求不能安全保障等基层社会治理问题,深化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完成时限:202x年底前完成)。
(四)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底线任务,着力推进“六大”专项行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整治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夯实社会稳定根基。
1、社会治安领域专项打击行动。坚持以打开路,深化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领域的违法犯罪和各类经济犯罪。集中组织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昆仑202x等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完成时限:202x年底前)。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一是“线索清仓”。对全国扫黑办12337平合和省扫黑办下发的、尚未有查处结论的举报线索,加快核查进度,精准作出结论。二是“逃犯清零”,组建抓捕专班,穷尽一切资源、力量、手段,全力开展追逃行动。三是“案件清结”。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如期高质量办结。四是“伞网清除”全面回湖深挖“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绕黑恶犯罪组织发迹史,抓住关键节点,逐条梳理研判,推动一査到底。五是“黑财清底”、坚持抓捕涉案人员和查清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査清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六是“行业清源”强化重点行业领城的突出问题整治,促进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行业乱象根治到位。
3、重点行业领城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管稳定”的职责要求,聚焦社会治安、金融放货、工程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黑恶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乱点乱象,有效整治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坚决铲除苛症顽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寄递物流、旅馆业、机动车修理业、娱乐服务业、出租房屋等行业治安管理和专项治理,补齐监管漏洞。(完成时限:年内实施并长期坚持)。
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尤其是聚焦矛盾突出的地区、领域和人群,重点排查涉稳问题、涉军、涉众、涉企经营、房地产、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以及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法律规范、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與论引导等多元化解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做到95%以上的矛盾纠纷实现就地有效化解,短期不能化解的做到100%稳控。(完成时限:202x年底前)。
5、平安建设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市202x年度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双提升”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大打击、大整治、大防控、大化解、大服务、大宣传“六大”行动,着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挑心事、操心事,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6、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紧扣《市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意见》三年工作部署,大力实施共建共治提升、基础设施提升、隐患清零提升和文明交通提升等四大提升工程建设。今年以打造“高马”公路示范路为基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活动,重点开展示范创建,示范带动提升全县农村道路管理水平。
(五)杜绝负面清单情形。
1、杜绝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事件。(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2、杜绝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故。(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3、杜绝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5、杜绝发生其他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特别重大、重大案事件。(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6、十万人命案发案率不得高于。(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第1、2项负面清单情形的标准按《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有关分级标准确定;第3、45项标准另行发布,相关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须及时主动处置。
(一)提高思想认识。相关村委会和各有关职能站所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为己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竭力维护我乡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二)落实领导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建立工作台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台帐由乡综治办落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村要按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进展情况和有关数据,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x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区委办发[x]xx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 篇9
方案,汉语词语,一般是指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的规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省市扫黑办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治超秩序扫黑除恶管理办法。
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治理超限执法工作,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统筹做好对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治超人员在超限治理领域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收集扫黑除恶好的经验做法,使大家对扫黑除恶工作更加了解,清晰明了。
二是广泛采取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如: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超限站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是发动群众,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于人民群众中去,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凡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一律摸排调查。
(二)以“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一是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坚决斩断黑势力伸向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手。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在超限治理领域中,针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击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线索逐级上报。
二是在各超限检测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以各站站长为组长,各班班长为成员,形成领导带头,职工奋进,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待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整风纪,提素质,促形象”为主题,规范执法行为,肃清思想,全员签订“清理职工从事与职权相关经营活动承诺书”。
(三)采取多部门联合治理,深入打击重要黑恶行为。
1.联合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重点打击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经营的违法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超限运输充当“保护伞”的行为、“黄牛”带车过超限站干扰执法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2.联合公安交警,继续深入开展路面执法活动。以固定超限站为依托,流动执法为辅,深入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活动,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3.联合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重点打击长期盘踞某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涉黑涉恶势力。
4.配合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立位,将治理单位内部充当“保护伞”,参与涉黑涉恶问题、腐败问题等等,作为党风廉政、扫黑除恶斗争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之中。
(四)加强执纪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夯实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2.继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要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凡是对举报线索排查不力、推诿扯皮、瞒报、虚报的,一经查处,严肃问责。
边的“保护伞”、“黄牛”彻底打掉。
4.做好配合。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工作,要做到扫黑除恶与执法工作两不误,对涉及到违法案件,要和纪检、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超限治理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各执法大队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双市域组发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区域行业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组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系统同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进一步完善党组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组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全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党政统揽、各单位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单位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单位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三)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农村农业特色的工作平台。
(一)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全局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等制度,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全系统和谐稳定。
(二)增强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加强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改进服务方式。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采取政府采购、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全程制,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三)健全基层协商议事制度。加强基层协商民主的统筹协调,围绕工程项目、重大公益事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加强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协商,推进企事业单位协商共议涉及企事业发展和员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事项,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和城市治理。
(四)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积极性。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六)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升全员文明素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推进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倡导社区自治理念,发挥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在基层治理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
(七)加强诚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信用平台建设,实施强化标准建设、细化数据归集、优化业务流程、深化应用挖掘、实化信用奖惩等举措,大力营造崇尚诚信的法治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生态。推进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加强与公共信用平台的数据融合与共享交换,形成执法信息电子化长效机制,实现全面有效的联合监管预警奖惩机制。
市域社会治理,是指以地级市的行政区域为范围,依靠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主体,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对辖区内的人民、事务、组织等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总和或过程。市域社会治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枢纽角色和作用。以xx市为例,当前正处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要在既有基础上寻找深化之路、实现在新时代市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面临诸多挑战,亟需深入研究并予以破解。
(一)坚持党建引领。xx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力量和资源统筹。一方面,以“五星达标、3a争创”“五星达标、和美家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引领市域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基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集中培训、基地跟学、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其能力。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底线管理标准、党员干部面对群众“十条忌语”等,促进党组织书记作表率、守规矩、履好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一是以保民安赢民心。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危化物品、敏感物资、寄递物流、网吧、民宿等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以集民智聚民力。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体制机制,激发、调动“红枫义警”“五邻社”“越乡村嫂”等一大批基层群众,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增长点。三是以纳民言重民意。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暴、“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安全侵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三)坚持防范化解矛盾。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及早防范,严把矛盾风险源头关。推广应用寄递实名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寄递信息实时采集、实时比对、实时预警。加强民宿行业治安监管,全市291家提供住宿服务的民宿(农家乐)实现“民宿移动采集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决策前。二是及早发现,严把矛盾风险化解关。建成市、县两级大调解平台7个,乡镇平台118个,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主体互动的矛盾化解体系。在交通、医疗、社保等13个行业设立69个专业调委会、157个调解工作室。注重培养专业调解人才,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三是及早处置,严把矛盾风险管控关。全面整合各类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大巡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事解教人员、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管控,再犯罪率和脱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标准。
(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市域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一是做强乡镇(街道)治理单元。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乡镇(街道)治理中枢,按照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规范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改善运行模式,推动行政资源、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二是做细市域社会治理细胞——“全科网格”。以农村80—120户、城市300户以下为标准,彻底整合原先的“七网八网”为一张“全科网”。切实发挥好网格员的信息员、服务员、宣传员作用。三是做专市域社会治理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广大乡贤及其组织在反哺家乡、奖教助学、扶危济困、道德示范、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发展1832个村级乡贤参事会(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72%),会员20918名。
(一)公共安全风险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高度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是现代公共安全风险的最大特征。比如极端个人事件、生态环境危机、债务危机等,可能导致大规模社会恐慌传导。当前群众对环保、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风险的“燃点”和耐受度不断降低,一些以往的“普通事件”容易通过传播发酵引发公众负面情绪,甚至触发恐慌。
2.风险的易触发性和复杂多变性。当前自然和人为的致灾因素相互联系、互相影响,一些“天灾”受到“人祸”而放大影响。社会流动加剧,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动,违法犯罪空间扩大、链条拉长、机动性增强,既有社会矛盾和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潜在风险源不断增多。
3.风险的监管缺位和机制不健全。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反恐防暴斗争复杂严峻,人员管控压力逐步增大,重点场所目标防范漏洞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执法代替管理的现象广泛存在。同时新兴行业领域不断出现,导致安全监管盲区随之而来,安全监管责任难于落实。
(二)社会结构调整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增多。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短期内由于政策调整及配套措施不能及时跟进,各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且相互交织,城乡利益调整面将更大、更深刻,各方利益博弈冲突更为激烈,既对大局稳定、社会安定、公共安全等提出更高要求,又使社会治理难度增大、隐患增多。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问题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及参与人数不断攀升。
2.信访压力和金融案依然严峻。当前由利益问题引起的矛盾和冲突不少,涉及的群体多、领域宽、诉求多,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维仍根深蒂固。总体信访维稳形势仍较严峻,越级上访居高不下,信访案件逐年增加。与此同时,一些全国性、全省性的非法集资风险扩散到外地,外地输入型非法集资风险急剧上升,致使部分投资人经济损失较大,维稳压力增加。
3.心理问题和价值取向的错位。当前,新旧观念激烈碰撞,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学业、竞争等心理压力加剧,导致儿童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精神疾患、抑郁自杀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扭曲的心态、变异的心理,情感、理智和行为上的“错位”,使得报复社会、应激恶性案件等风险增加。
(三)网络技术革命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网络犯罪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利用网络谣言、舆情炒作等使社会热点发酵,进而带来群聚事件屡见不鲜。传统违法犯罪借助网络蔓延,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黄赌毒、盗窃、诈骗、传销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快速增多。因网络漏洞造成秘密失泄、基础数据改变蒸发,进而引发金融紊乱、供电中断、交通瘫痪等公共安全事件将进一步增多。
2.网络空间治理缺乏有效的手段。以手机为基本平台的网络社会,使社会舆论、社会情绪甚至社会行为以新的机制形成,传统的社会管理已难以奏效。具体表现为:手段不适应,现有的新闻管理方式手段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管理缺乏支撑,对一些网站的查处存在处置效率低甚至无法处置等问题;治理缺乏震慑,查封的处置权限、约谈等措施没有震慑力;风险缺乏评估,缺乏网络舆情风险的评估意识和工作机制,容易导致舆情的发酵和事件的复杂化。
3.平台整合数据共享进程有差距。网络技术与社会的全方位融合,数据信息炸裂式增长,但操作平台分散,大部分不能互通,还存在不断新增的趋势。部门数据鸿沟、数据壁垒依然存在,重要信息无法共享,多头采集、更新不快、利用不足等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如一些村级网格员要熟练掌握十来个app采集信息方式,一些镇级指挥室有七八种系统接入,并要分别受理、处置各个平台的事件和信息。
(四)履职能力不足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部分工作理念不够适应。市域社会治理涉及众多主体与对象,需要统筹全局、系统治理、整体发力。但在现行条块分割的体制下,不少地方和部门,仍存有老观念、运用老方法,在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中,仍存在“做自己会做的,而不做自己应当做的”,有时出现治理“真空”,有时又存在交叉治理,甚至存在“文件打架”。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老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
2.社会参与程度不够深入。培育、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办法和措施仍然不足,群众自治队伍相对缺乏,对社会组织的引导不够,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应有作用未充分发挥。一些地方社会组织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管理水平不高,在社区教育、社区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基层治理方面存在参与领域不广、不深,发挥作用及社会影响力十分有限。
3.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新时代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有待完善,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多元化参与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还未形成。统筹衔接机制尚不完备,资源共享共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需要继续打通卡口。人才保障机制有待加强,社会治理人才还有一定的缺口,特别是需要大量素质高、能力强、热心肠的网格员、调解员、村官、社区社会工作者等。
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夯实基层基础等前提下,在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丰富市域社会治理主体、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1.提升党组织统筹能力。加强党对市域社会治理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始终坚持党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好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各级党委统筹谋划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研究确定本地市域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制定出台政策意见。深化完善“堡垒指数”星级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倒排一批软弱落后党组织,加快整转提升。深化“亮旗”行动,全面推进“五星”系列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亮剑,带头示范,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法润xx”行动,使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理念深深扎根广大市民的内心,融入到血液。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亮牌提升工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网络立体化的法律服务模式。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农村党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命名表彰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
3.提升文化引领能力。健全“最美xx人”挖掘培育、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实施“千村万户文明示范工程”,设立“新风榜”“功德榜”“和谐榜”等文明榜单,实现德润人心。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依托其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法治小品、法治汇演、法治晚会等乡土气息较强的活动,发挥其中心集聚效应,成为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加强身边好人选树培育和学习宣传,组织先进典型“晒、比、读、讲、演”等活动,用好典型示范,汇聚社会善行。挖掘乡土文化,厚植文明乡风,弘扬乡贤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引领。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确保承担的试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按照沧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沧字〔2020〕14号)的要求,结合沧州市科协工作职能,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沧州。2020年,根据全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协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科协系统职能定位,完善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进一批重点任务,实现试点工作良好顺利开局。2021年,全力推动科协系统承担的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年底前,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2022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科协系统社会治理现代水平的明显提升。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沧州市科协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集中推进任务落实,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据沧州市科协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21年底,承担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对未完成的试点建设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测评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1、市、县、乡三级科协组织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
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市、县、乡三级科协成立由科协主席任组长的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0年底)。
2、发挥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全市科协系统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指导、积极推进所属市级心理、卫生类学会的建设工作,把条件成熟的学会做到应建尽建。充分发挥相关学会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热点政策方针宣传讲座等,有针对性的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风险。学习贯彻《民法典》,邀请法律专家以举办《民法典》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全市科协系统网站、公众号等网络手段,宣传相关政策信息,加强正确政治舆论导向的引导,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协成立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谷文华同志任组长,市科协副主席韦士兴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普及部部长李会岩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科协要参照市科协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抓好推进落实。各县(市、区)科协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三)推进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协系统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x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xx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于都县委、县政府着眼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推动该县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于都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把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中,聚焦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大力推动,确保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更加自觉地把做好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将各项具体责任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把各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民政主责主业相结合。结合民政主责主业,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重点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发展志愿服务、关爱困难儿童等方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推动民政系统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联创共建相结合。积极加强与县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工作方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为工作开展献计出力。
一是突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逐步理顺基层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制定事项清单,建立准入机制,使基层组织逐步回归服务群众的自治本位,切实帮助基层组织“减负增效”。全县391个村(居)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落实了村(居)“三务”信息公开,将公开事项分为三类34项,建立了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聚合力。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力度,通过“以奖代补”措施落实,促进红白理事会在扭转“攀比之风”、抵制“高价彩礼”、树立“婚丧新风”等方面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发挥。指导对达到条件的思源安置小区、城南新建小区群、盘古山钨矿、银坑移民安置点、葛坳圩镇设立社区居委会,推进城镇规划区域内“村改居”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突出社会组织管理。适度降低登记门槛,对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型社会组织采取备案制,以提高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覆盖率,目前,全县社会组织登记注册350家,其中社会团体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9家,社会组织在村(居)覆盖率达%,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3‰;组织开展社工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今年“牵手计划”广州北斗星社会工作中心来该县开展社工培训78人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强化线索摸排和行政执法,公布了该县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对12家长期活动不正常、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执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助学、关爱留守儿童、健康义诊等社会治理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26余万元,禾丰商会在2020年“百社解百难”行动中受到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的表彰,被评为“积极单位”。三是突出志愿服务队伍壮大。合力在于都微爱公益发展中心、于都义工联、于都长征应急救援协会、于都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于都“打铁佬”平安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比3‰。积极开展婚姻危机干预和婚姻家庭疏导服务,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一是关爱儿童到位。落实总书记的“要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管理和服。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 篇10
为贯彻落实党的。
四中全会。
精神,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
四中全会。
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以解决县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持的社会治理体系。
在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确保我县城市公共环境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以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为中心,开创“城市守护者”党建品牌,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党建引领市域社会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公平公正、务实高效进行城市管理。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提高城市发展质量,优化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聚焦全面小康城市品质,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
三是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制定权力清单,落实执法责任。
四是坚持科学管理。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的领域,具体实施范围,增强城市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坚持创新发展。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优化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原则,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六是坚持社会共治。制定相关公共政策和管理服务政策,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开展城镇居民卫生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文明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
七是坚持科技创新。为城市治理和决策提供支持,加快推动云、网、端等数字基础科技方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结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推动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和智慧化,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管理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有效的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在城市管理方面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通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到2022年,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布局、体制、方式、政策、能力现代化。顿利通过中央、省委审核验收,获得“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称号。
创建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包括“共性、区域特色、特色和负面清单”四个方面,其中,城建中心共涉及共性工作任务中3个板块、8项重点任务、15项分解任务、23项基本要求:
1.治理体制现代化板块:4项重点任务、6项分解任务、16项基本要求。
2.工作布局现代化板块:2项重点任务、3项分解任务、3项基本要求。
3.治理方式现代化板块:2项重点任务、3项分解任务、4项基本要求。
创建试点城市历时三年时间(2020年—2022年),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小组。
(二)是根据《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任务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特点对实施范围明确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的梳理,围绕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流程。
(三)是按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实施创建,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相应机构或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政策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为全面创建试点城市提供助力。
(四)是严把工作进程,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任务分解阶段制定的落实措施和思路,全面实施创建,针对创建遇到的问题开展专项调研,遇到难以解决问题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映,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积极配合上级创建试点城市考核办法、工作月调度季通报等制度,根据时间节点形成汇报材料,进行工作汇报;根据上级部门督查检查意见,针对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六)要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委验收办法、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就创建试点城市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我考评、材料归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自评得分情况,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科室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创建试点城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细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开设创建试点城市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市域创建的方针、政策和基层先进典型经验,促进工作成果进一步转化。各科室在创建试点城市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及时上报创建成果,培树先进典型。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 篇11
计划,在中文中,一般是指具体的工作计划或某一问题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把唱歌镇建设成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繁荣发展、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彰显、社会文明和谐、发展活力迸发的现代化新一代乡镇,按照《巴中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普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市城风险为着力点,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以传承红色基因、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巴中特点的市城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平安巴中、法制巴中建设贡献唱歌力量。
(一)坚持党政统揽、部门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部门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三)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唱歌镇特色的工作平台。
(一)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责任单位:党群办、各村(居)委会。
进一步强化社区党委在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社区党委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动员群众的群众工作能力。持续优化以党委为核心,村委会、居委会、镇直机构及企业党组织等有序发挥作用的“一核多元”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机制,形成社区党委核心引领、群众全员参与的社区基层治理格局。
(二)健全基层协商议事制度。
责任单位:人大办。
加强对本辖区协商民主的统筹协调,围绕本辖区规划、工程项目、重大公益事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加强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协商,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和城市治理。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应急办、安监站。
以天网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为牵引,以基层综治中心为依托,完善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加强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科学完善的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和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政府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群防群治参与治安防控力度,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平安创建中的作用。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责任单位: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
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建设,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五)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责任单位:综治办、妇联、老龄办。
培育激发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的政府转移职能。整合政府扶持资源,高标准建设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培育一批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专业社会组织。
(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责任单位:司法所、综治办。
健全党委和村、社区共治的制度架构和权责清单,确保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三联同创”,深入推进法治村、社区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重视社会领域的普法宣传,聚焦社会治理的突出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事项,把法律政策宣传到基层群众。
(七)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综治办。
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推进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倡导村、社区自治理念,发挥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在社区治理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
(八)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
责任单位:综治办。
深化“综治中心+信息化+网格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以基础网格为基本单位,以人口、法人、房屋、通讯和事件“五码关联”的块数据智能底板为支撑,应用社会管理要素统一地址标准,构建覆盖镇、村、社区的智能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监控摄像头等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大数据建设,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和高效化。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为突破口,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把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正一方风气,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江城建设,为浦北建设“北部湾美丽后花园”和“国际康养胜地”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市域治理中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系统思维,将社会治理放到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城乡社会治理、统筹各项任务,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
——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善于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
2020年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2022年5月,通过3年试点工作,实现社会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平安江城建设跃上新台阶,为钦州市全面建成全区一流、全国优秀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 篇12
2020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明显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布局更加合理,治理能力大幅提升;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巩固,治理机制更加成熟,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实施“五项工程”
1.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政治安全风险。
2.实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程。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战略主动仗。
3.实施心理服务疏解干预工程。完善心理健康、专业社会工作等领域专门人才培养机制。在市县两级建立“心理人才库”,建设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和专业化队伍、志愿者队伍,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健康咨询、精神抚慰等专业服务,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4.实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强化重点领域、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
5.实施公共安全防控保障工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处突队伍建设,强化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构建“五大机制”
1.完善党委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把党组织嵌入各类社会基层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组织的服务管理延伸到社会治理末梢。
2.完善政府负责机制。进一步理顺市县乡村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措施落地,健全公共服务评价机制,畅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渠道。
3.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兼顾不同阶层群体诉求。创新协商机制,推广设立“百姓说事网”“群众说事点”等做法,搭建信息化议事平台,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作用,以共商促共治。
4.完善社会协同机制。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每栋楼宇、每户家庭,让“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救助帮扶、化解矛盾、预防违法犯罪等公益事务。
5.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搭建网络问政等平台,拓宽公民参与工作渠道,调动社会治理基层力量的积极性,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发挥“五治作用”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政治建设贯穿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构建责权利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引导党员当先锋做表率。
2.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精神审视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保障权益、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破解治理难题,推动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3.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弘扬“抗疫精神”,传承弘扬塞罕坝精神、红色文化和英雄人物先进事迹。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厚植基层社会治理的道德根基。
4.发挥“自治”强基作用。建强自治组织,完善自治机制。在农村,鼓励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在社区,推广被民政部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的我市“四小服务”和“四抓四创”等基层社会治理新方式。
5.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5g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打通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任务清单。
加快智慧平安社区、智慧交管建设,培树“金牌调解室”“金牌调解员”,实现“一社区(村)一警(辅警)”全覆盖等77项共性工作。
推行重大扶贫产业项目风险评估,以“法官进社区”“民主法治示范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和改进城市快递三轮车统一规范管理等9项特色工作。
背景。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2020年3月,中共河北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市结合本地实际,经数月筹划、反复修改、多次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65个市直部门意见,最终于2020年5月制定出台此实施意见。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 篇13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社区、各组办、辖区各相关单位:
城市社区处在社会治理的最末梢,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市域社会治理的根本和关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关于城乡社区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有针对性地解决社区治理中的现实问题,有效弥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社区管理不足和短板,打通基层治理的每一个“神经末梢”,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秦都区关于新时代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大力实施“大党建统领、大融合推进、大联动治理、大数据支撑、大和谐共享”五大举措,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创新工作模式,强化社区服务,提升治理服务水平,满足居民需求,努力将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建设团结、奋进、活力、创新、务实的大美渭滨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党的核心领导。牢固树立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理念,全面提升社区党组织政治引领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服务群众能力、组织共治能力,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社区治理的最末梢、全过程。
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挥居民群众主体作用作为创新基层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力量源泉,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
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
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注重各领域建设与治理协同发展,统筹谋划社会治理工作,使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实事求是,分步实施,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到2022年底,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关系更加清晰顺畅;街道和社区权责边界明确清晰,社区协商、社区减负和社区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区域资源统筹整合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上对下互联互通,数字化、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基本建成;智慧社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升级,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再通过3至5年,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平安建设迈上更高台阶,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1.发挥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突出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增强社区统筹协调能力,稳妥推进社区“大党委”试点工作,成立以辖区内机关、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为成员的社区“大党委”。着力构建社区“1+5”组织架构和联动体系,即以社区“大党委”为核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推行社区“两委”成员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人员通过法定程序双向兼职。严格落实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制度,鼓励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2.巩固社区居委会自治主导地位。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依法有序提高本社区居民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比例。准确定位社区居委会职能职责,坚持依法依规、规范精准原则,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明确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和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充分发挥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扩大群众自治范围,丰富自治内容,拓宽参与渠道,保障和促进居民群众在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完善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协商能力、规范决策程序,提高自治能力。
3.着力加强社区德治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抓好居民群众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强社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个人征信系统,强化居民的社会责任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大力推进新时代家风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家庭”“优良家风”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好家风、道德模范人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弘扬社会正能量。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契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崇德包容、尚法创新”咸阳精神,增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社区文化、社区教育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深化科普进社区,广泛开展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倡导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4.深化基层平安建设。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渭滨为目标,树立社区治理“全周期管理”意识,提高社区治理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完善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机制;夯实社区综治基层基础,加强规范化建设,配强配齐人员力量,推动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应急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实体化运行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无黑无恶无乱”社区创建活动,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平安社区创建,加强常态化治安巡逻网、智能化技术防控网、精准化风险预警网、多元化矛盾调解网“四网”建设。壮大治安中心户长、楼栋长、“红袖章”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提升辖区居民平安建设参与度。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服务管理。
5.拓展“三三制”源头治理。以打造“党建引领、五链共治、法在基层”咸阳品牌为契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拓展党建引领、源头治理、多元解纷“三三制”工作机制。探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鼓励代表、委员个人开设工作室调处矛盾纠纷。以诉讼源、案件源、纠纷源治理为抓手,完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无缝隙、全覆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模式,依托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社区法官工作室平台,发挥法律服务工作队(派驻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干警、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心心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心理服务志愿队伍、“六老”(老党员、老劳模、老政法、老专家、老干部、老教师)队伍的作用,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社区法治水平。
6.切实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厘清基层行政事务和社区自治事务职能边界,按照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的要求,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构建政社互动新模式。完善社区服务事项清单,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社区出具的证明,方可由社区提供。不得将社区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城市管理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须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规范社区机构板牌,社区服务阵地外部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服务站牌匾及“中国社区”标识,对其他各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或加挂的牌匾进行整合或取消。压缩上级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精减整合社区工作台账报表。全面清理规范社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
7.强力推进“心心秦家”提档升级。精心绘制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秦都党建“红色地图”。对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和社区党群服务工作站进行全面升级,创新“7+x”服务,推行公益服务为主、低偿服务为辅的服务模式,做实做细各项服务清单,拓展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心心秦家”便民爱心驿站,整合辖区的餐饮店、药店、蔬菜店、家政服务、房屋中介公司等商家资源,全力打造有“城市味”的市民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建立健全工作运行和考核机制,真正让“心心秦家”成为机制运行好、作用发挥好、群众反响好的“温馨港湾”,让党心民心真正心心相印。
8.全力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坚持“就近办、方便办”的原则,整合下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方便群众办事。整合服务网点资源,鼓励金融、电信、医疗、快递、连锁便利店、餐饮店、果蔬店等在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点。重点加大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点对点服务力度,保障居民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协调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部门进社区,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途径参与社区服务,大力发展医疗、健康、托幼、养老等普惠性服务机构,支持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贴心服务。
9.着力推进智慧养老服务。抢抓“国家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历史机遇,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居家服务和走出家门的社区服务。加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力度,发挥互联互通互享信息平台、社区“云医院”作用,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推进“民建公助”“民办公助”等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
10.大力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专业化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在职党员”的志愿服务联动体系,通过共驻共建、合作联谊等形式,有效提升志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项目化运行机制,以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导向,建立联系服务群众项目库,由社区有偿委托社会组织实施,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培养以社区党员、团员青年、居民代表、楼栋长、退休干部职工等为主体的骨干带头力量,不断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推行志愿者线上线下服务和积分制管理机制,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司法调解党员服务队、优化营商环境党员服务队等作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
11.加强物业企业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示范带动、循序渐进”的原则,建立健全物业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采取“红黑榜”、企业征信、公益诉讼等方式,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规范运行。
12.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积极探索“红色物业”管理模式,创新物业服务,让党员在小区亮身份,发挥自身特长,有针对性地为居民提供服务,促进社区治理良性互动。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建立“星级”物业服务评选制度,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质量、社会信用、居民满意度、社区党组织评价等内容进行星级综合评定,动态监管。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通过采取引进优秀物业企业、成立物业孵化中心、原单位管理、政府托管、居民自管等多种形式,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同时,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和租房备案制度,夯实出租户、租赁户、物业“三位一体”的外来流动人口管理责任。
13.加强业主委员会的领导。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精心指导业主委员会在筹建、选举、运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稳步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社区党组织要严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提名推荐关、审查考察关和选举程序关,抓好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真正把组织认可、业主信任、公道正派、热心尽责的人选进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正确行使权力。积极引导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党政机关退休人员、小区普通党员通过选举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
14.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职数配备。社区工作人员配备一般按照所属社区管理区域、人口数量等因素确定,每个社区原则上按10—15人配备工作人员。其中,党组织设置3人,居委会设置5—9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设置2—3人。提倡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委员交叉任职。拓宽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岗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群团组织负责人按照相关程序担任社区“两委会”成员。
15.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社区党组织带头人的选拔培养,严把政治关口,严格选任标准,选拔一批党性强、能力强、创新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年轻干部(职工)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有条件的社区可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制定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发展专项规划,修订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群众能力。将社区工作人员纳入“社会工作者”职业序列,实行职业化和专业化管理。
16.建立完善鼓励激励机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对于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优先考虑予以提拔或进行物质奖励。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人员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大符合条件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通过依法选举担任社区“两委会”成员力度。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社区实行年度星级评定考核,并按街道社区总数60%的比例依据星级评定结果予以奖励。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人员评价体系,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全面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17.充实社区兼职人员队伍。建立完善社区兼职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和服务力量。鼓励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职(离退休)党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两代表一委员”、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兴趣链党建联盟成员、“六老”、志愿者、热心群众等群体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有效提升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8.加强统筹规划。统筹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将其纳入街道社区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逐步建设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办公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
19.加大建设力度。结合社区区域环境实际,通过采取配建、新建、联建、改造、购买、租赁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解决社区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通过改建、扩建、租赁等方式,加强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国有企业移交的单位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无偿划转。
20.搭建网格“三级”联动治理体系。健全“街道+社区+网格”三级联动治理体系,建立街道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站。加强网格党组织建设,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下沉到网格,实现需求在网格发现、信息在网格采集、隐患在网格排查、矛盾在网格化解、服务在网格开展、问题在网格解决。
21.合理划分社区管理网格。按照“界定清晰、规模适度、无缝相接、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辖区路段、小区、企业、工地、商业、楼栋等区域环境,充分考虑区域的整体性、居民的认同度、工作人员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分网格,网格划分要实现无缝对接,确保“全覆盖、全领域、无盲区”。坚持因地制宜,灵活机动配备网格长、网格员,整合资源,充实力量,组建常态化网格服务治理团队,按照“1+1+n”或“1+n”模式健全网格队伍。
22.完善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协调各方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建立街道、社区层面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问题协调处置工作机制。优化网格治理功能,完善网格运行流程,将网格服务的“公益理念”与“商业智慧”有效结合,激发网格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增进社区造血功能,建立健全信息采集、便民服务互动、快速联动、三级流转处置、巡查通报、教育培训等制度,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3.构建街道、社区、网格三级大数据平台。依托街道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站和网格三级平台,对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加工、分析和应用,实现区域治理“一网通治”、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数据赋能“一网通智”。依托渭滨智慧管理平台,建设一个涵盖政务服务、社会管理、便民服务等模块的大数据中心,内容涵盖网格内的“人、事、数、物”,通过智慧平台搭建“电子商城”,实行群众“点单”,格格“跑单”,真正做到“智慧”为民、“智慧”便民。
24.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秉承“党建引领、精准惠民、共建和谐”的服务理念,通过落实相关政策及资金补助措施,设立街道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开展“一对一”培育,组建由专业老师、公益领军人物、志愿者、优秀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组成的导师团队,为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供全方位支持,孵化培育更多的社团组织。同时,培育和搭建以党员、团员为带头人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议事协商平台,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25.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积极鼓励各类组织进行登记备案,开展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建联盟作用,社区党组织重点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向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内部管理、指导、培训、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议事和星级评定制度,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6.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鼓励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关爱、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和社会事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社区提供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公益慈善、邻里互助、纠纷调解中发挥作用,真正使社会组织成为承接社区服务项目的有效载体。
27.构建街道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强化街道党工委“龙头”带动作用,统筹协调区域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资源,构建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为“动力主轴”的基层治理三级领导体系。落实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区域内党组织共驻共建,融合推动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着力构建区域统筹、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建立完善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促进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其他各类党员作用发挥,进一步激活“红色细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领域、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加大商圈党支部、楼宇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党支部、物业党支部组建力度,打造一批“红色物业”“红色楼宇”“红色综合体”,不断延伸党的工作触角,扩大“两个覆盖”,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8.构筑街道共建共治共享平台。打造多元化参与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群众团体(兴趣党建联盟)、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化治理平台。聚焦加强社区党建、统筹社区发展(老旧小区改造等)、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驻区企业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整合资源,协调各方,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风险、防灾救灾、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
29.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渭滨街道新时代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工作,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30.坚持示范带动。以区域化党建平台为引领,以实施网格化管理服务为抓手,以社会组织协同参与为路径,着力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供给能力。按照“一支部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的要求,精心打造一批服务型、智慧型社区,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基层治理示范社区,不断提升街道社会治理水平和效能。
31.加强考核评估。将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明显、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目标。
2020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明显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布局更加合理,治理能力大幅提升;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巩固,治理机制更加成熟,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实施“五项工程”
1.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政治安全风险。
2.实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程。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战略主动仗。
3.实施心理服务疏解干预工程。完善心理健康、专业社会工作等领域专门人才培养机制。在市县两级建立“心理人才库”,建设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和专业化队伍、志愿者队伍,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健康咨询、精神抚慰等专业服务,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4.实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强化重点领域、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
5.实施公共安全防控保障工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处突队伍建设,强化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构建“五大机制”
1.完善党委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把党组织嵌入各类社会基层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组织的服务管理延伸到社会治理末梢。
2.完善政府负责机制。进一步理顺市县乡村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措施落地,健全公共服务评价机制,畅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渠道。
3.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兼顾不同阶层群体诉求。创新协商机制,推广设立“百姓说事网”“群众说事点”等做法,搭建信息化议事平台,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作用,以共商促共治。
4.完善社会协同机制。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每栋楼宇、每户家庭,让“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救助帮扶、化解矛盾、预防违法犯罪等公益事务。
5.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搭建网络问政等平台,拓宽公民参与工作渠道,调动社会治理基层力量的积极性,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发挥“五治作用”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政治建设贯穿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构建责权利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引导党员当先锋做表率。
2.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精神审视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保障权益、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破解治理难题,推动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3.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弘扬“抗疫精神”,传承弘扬塞罕坝精神、红色文化和英雄人物先进事迹。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厚植基层社会治理的道德根基。
4.发挥“自治”强基作用。建强自治组织,完善自治机制。在农村,鼓励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在社区,推广被民政部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的我市“四小服务”和“四抓四创”等基层社会治理新方式。
5.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5g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打通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任务清单。
加快智慧平安社区、智慧交管建设,培树“金牌调解室”“金牌调解员”,实现“一社区(村)一警(辅警)”全覆盖等77项共性工作。
推行重大扶贫产业项目风险评估,以“法官进社区”“民主法治示范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和改进城市快递三轮车统一规范管理等9项特色工作。
背景。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2020年3月,中共河北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市结合本地实际,经数月筹划、反复修改、多次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65个市直部门意见,最终于2020年5月制定出台此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市域社会治理,是指以地级市的行政区域为范围,依靠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主体,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对辖区内的人民、事务、组织等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总和或过程。市域社会治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枢纽角色和作用。以xx市为例,当前正处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要在既有基础上寻找深化之路、实现在新时代市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面临诸多挑战,亟需深入研究并予以破解。
(一)坚持党建引领。xx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力量和资源统筹。一方面,以“五星达标、3a争创”“五星达标、和美家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引领市域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基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集中培训、基地跟学、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其能力。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底线管理标准、党员干部面对群众“十条忌语”等,促进党组织书记作表率、守规矩、履好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一是以保民安赢民心。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危化物品、敏感物资、寄递物流、网吧、民宿等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以集民智聚民力。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体制机制,激发、调动“红枫义警”“五邻社”“越乡村嫂”等一大批基层群众,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增长点。三是以纳民言重民意。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暴、“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安全侵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三)坚持防范化解矛盾。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及早防范,严把矛盾风险源头关。推广应用寄递实名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寄递信息实时采集、实时比对、实时预警。加强民宿行业治安监管,全市291家提供住宿服务的民宿(农家乐)实现“民宿移动采集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决策前。二是及早发现,严把矛盾风险化解关。建成市、县两级大调解平台7个,乡镇平台118个,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主体互动的矛盾化解体系。在交通、医疗、社保等13个行业设立69个专业调委会、157个调解工作室。注重培养专业调解人才,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三是及早处置,严把矛盾风险管控关。全面整合各类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大巡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事解教人员、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管控,再犯罪率和脱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标准。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设计 篇14
一、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二、工作措施(一)建设组织架构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三、具体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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