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周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范例8篇】
针对市场周边环境问题,实施整治行动,明确整治目标,优化市容,提升卫生,强化管理,确保市场秩序良好,营造安全、文明的经营环境。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市场周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范例8篇】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市场周边整治行动方案【第一篇】
按照市《市公用事业服务质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出租车市场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改善市巡游出租车市场秩序,构建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出行方便的`省级文明城为目标,深入持久的抓好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经营者及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正的运输市场环境,为提升我市城区环境质量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城市交通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
一是重点打击火车站、客运站、商城等重要部位的非法营运的出租汽车;
二是重点打击市区内未取得出租汽车运营许可,擅自喷涂出租车标志标识、安装出租车顶灯及车内安装出租车“空车”标牌的出租汽车。
(二)对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要价、宰客、未喷涂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等违规行为依规进行处罚。
(三)查处出租车拒载、甩客、绕道行驶、强行拼客、欺诈乘客、暴力揽客等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对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未喷涂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等违规行为依规进行处罚。
(五)出租车车容车貌、车辆安全设施和服务设施、经营者维护、检测的情况进行检查,如不合格,立即令其停运整改。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首先要加强组织机构,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进行具体分工,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分兵把口,全线出击,坚持打好这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力调动和发挥交通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合理运用执法权力,认真执法,规范执法,坚定力场,拒绝腐败,纯洁队伍,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素质。
(三)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整治工作,利用宣传车、发放传单等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以达到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效果。
(四)组建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稽查队,采取定点与流动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稽查队要按时上报整治车辆台数、处理结果,并形成资料,定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10月9日―10月15日)。
成立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并将整治方案报上级部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对于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三)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10日)。
本次整治行动完成后,要对整治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整顿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报告材料。
市场周边整治行动方案【第二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市场周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范例8篇】”,根据《全市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亮剑斩棘”专项行动方案》(平安组明电〔2022〕1号)文件要求,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县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亮剑斩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内开展校园周边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全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迅速向校园周边各类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亮剑”,坚决斩断学生健康成长之路“荆棘”,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全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任务。
1、整治校园周边市场环境。重点对校园周边百货零售、杂货摊点、饭馆、出租屋、托管培训等场所违法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乱搭乱建行为进行整治,规范校园周边市场环境。完善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校园秩序。
2、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重点整治校园周边违规开设游戏室、棋牌室等场所,严厉查处渉赌游戏机、渉黄书刊和影像作品,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查处校园周边渉校渉生苗头性、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有关渉校渉生的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及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清剿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纠纷排查化解,摸排管控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严防漏管失管,造成现实危害,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稳定。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筑牢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防护网。
3、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全面开展校车排查整治,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查处超员、超速等违规现象,严厉整治“黑车”“病车”等接送学生现象,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置警告、限速慢行、让行、施划人行横道等交通标志。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执法大队协助维持交通秩序,重要路段、放学时间安排教师值班。开展对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的联合执法,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无阻,环境整洁。
4、整治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强化学校饮食管理,提升学生餐饮质量和安全。对校园周边的餐饮店、食杂店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小饭桌,规范校园周边的饮食卫生行为和疾病防控,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严格学校食堂、校内饮食店食品卫生监管,严格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
5、整治学校周边文化环境。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
治,对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版物经营场所等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严厉查处侵权盗版行为,查缴违法、违规出版物。
6、强化校园内部法治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等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学生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
四、整治措施。
(一)深入排查隐患阶段(2022年3月19至3月22日)。全方位、多层次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情况进行拉网式的调查摸排。切实把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不留盲点和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跟踪督办,分清类别、找出对策,实施台帐管理,并建立“一校一策”方案。
对情况复杂、长期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强力整治,杜绝推诿扯皮、敷衍了事。
(三)强化综合防控。加大学校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力度,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室等重点部位和水、电等基础设施的防控以及学校和周边重点人员的管控。要加强校园网、社会网的管理和引导,跟踪分析网上舆情,及时封堵有害信息。要制定和完善各类工作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开展防火灾、防爆炸、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群体性事件的专门演练。
(四)注重教育引导。完善并落实定期联系学校、联系师生的工作制度,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使师生提出的诉求能够通畅表达,师生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要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从实际出发,妥善解决问题。要提高师生的守法自律意识,有效预防违法乱纪行为。
五、工作要求。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从维护稳定的角度出发,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积极预防、依法打击、齐抓共管、确保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形成和完善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照工作职责(附件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巩固整治成果。要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日常管理,坚持集中整治与巩固提高并举,建立健全长效、常态化管理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
2、职责分工。
×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附件1。
组长:×乡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乡平安办,陈绍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晏九郡、吕捍东同志负责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2:
职责分工。
1、乡平安办、司法所。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筹安排、统一考核,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平台作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增强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合力,与县法宣办共同负责对全乡法治副校长的选聘和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人:×。
2、乡实验学校。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推进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落实防控措施。负责全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完善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有效化解校园及周边矛盾问题。指导各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法治教育、×教育,加强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队伍培训,完善各种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督促指导学校留守儿童关爱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学校重大安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3、梅山派出所。加强学校周边巡逻守护,切实发挥“安全岗”护校安园作用,对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坚决果敢处置,予以严厉打击,会同相关部门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及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科学规划设置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和设施,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认真开展校园交通秩序及运送学生车辆整治。加大对学校和幼儿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校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建设,织密“四位一体”校园安全网。
4、乡司法所。发挥普法主管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及“法律进校园”活动,做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涉及师生利益的矛盾排查化解,努力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责任领导:×,责任人:×。
在学校周边道路,根据需要设置减速带等设施。加强接送学生车辆日常营运的规范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师生出行方便和安全。采取延时执法与错时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加大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巡查力度。执法队员每天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提前到岗,严格控制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乱摆乱放、沿街叫卖等行为,重点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清理整治。针对人流量大、散发小广告、乱扔果皮纸屑等现象,及时增加清扫保洁人员、保洁车辆,进行巡回清扫保洁、冲洗压尘,保证学校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定期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检查,规范经营活动。定期检查学校及周边地区出版物市场,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摊点。加强对学校消防通道、消防设施配备数量、规范安装及周边消防情况进行监管和指导,及时帮助排除火灾隐患,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逃生演练活动。
6、乡卫生院。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学校周边公共场所、村卫生室的监管,加强相关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管和指导。配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认真落实公共卫生联络员、疫情防控指导员制度。强化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学校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控、教学及生活环境安全的管理能力。
依法严把学校周边网吧、娱乐场所的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对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监管和指导。
责任领导:×;
责任人:×。
责任领导:×;
责任人:各村书记、主任。
市场周边整治行动方案【第三篇】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
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
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
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
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
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
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
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
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
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
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
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
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
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市场周边整治行动方案【第四篇】
因马路市场在我乡长期存在,占路经营既影响交通秩序,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繁荣农村交易市场,根据《_公路法》、《_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情况,乡人民政府决定对我乡公路(老1801线)集镇路段开展马路市场整治行动,为确保这次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使此项工作有序平稳的推进,特成立乡马路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工会主席办公室,由乡工会主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目的。
通过整治行动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取缔马路市场,消除占道经营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规范农贸市场秩序,更加便利群众的生产、生活,进一步活跃和繁荣农村集贸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整治范围。
公路(老1801线)集镇路段的乡卫生院至加油站段,长度约为200米。
四、整治的主要内容。
1.将集镇路段所有的“棚外棚”予以拆除,亮化集镇街道环境。对“棚外棚”经营户进行劝导、宣传,要求各经营户在限定时间内对自搭自建的“棚外棚”进行拆除。
2.对限期整改未到位的“棚外棚”经营户,乡领导小组将联合县相关部门,组织人员予以强制拆除。拆除后在集镇主干道两旁划设控制线与警示线,两线间隔为3米,间隔区内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摆摊搭棚。
3.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在我乡阳坪一组(教堂对面)新建一座占地约100亩的集市场、车站于一体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扩充现有市场容量,改善市场经营条件,彻底清除马路市场。
4.组建马路市场清理小队,由乡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人员参加,主要负责规范集镇市场及马路经营秩序,在新市场未建成使用之前,对场期地摊户进行劝导与规范,要求各地摊户在划设的控制线内进行摆摊。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30日到7月10日)。
搞好调查摸底,确定马路市场取缔范围和规划临时经营场所。制订方案,召开动员会、工作协调会,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印发《整治通告》,向马路市场经营户、村民等分发告知书,悬挂横幅、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村民和经营户宣传整治马路市场的意义,做好经营户的劝导工作,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摊贩、菜农及其他经营户的支持,营造整治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0日到10月10日)。
7月10日至8月10日下发“门前三包”责任书及集镇马路市场整改告知书;
9月10日至10月10日联合县直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采取强制措施。
(三)巩固强化阶段(10月20日到12月10日)。
建立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措施,定期对马路市场开展乡级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乡政府干部职工及各村主干要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通力合作,抓好落实。
(二)按照分组和时间安排,参加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指定地点集合,不得无故推脱、迟到、缺席等。
(三)所有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服从各带队组长的指挥;严格执行整治方案要求,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市场周边整治行动方案【第五篇】
为认真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大会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我县成品油市场现状,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全面整治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无证无照无牌加油车、仿冒他人合法标识等不法行为,着力打击生产、储运、销售劣质油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国六标准汽、柴油普及工作,加强车用尿素的监督管理,狠抓油品质量整治提升,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经营行为更加规范、网点布局更加合理、油品质量更加可靠。
(一)未经许可违规建设成品油储油库和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无证无照或过期、超许可范围(站、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三)假冒他人标识从事非法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四)销售假冒伪劣油品、变质油品的行为;
(五)安全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行为;
(六)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
(七)未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计量不合格加油站(点)的经营行为;
(八)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加油站(点)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九)非法运输成品油和运输不合格成品油的行为;
(十)未按规定购销散装汽油的行为;
(十一)未按规定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及监测的行为;
(十二)未按规定时间销售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和相关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的行为。
(一)对违规加油站(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情况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工作。对违规建设的储油库、加油站(点),依法依规终止其建设并予以取缔。(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镇)。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营业。对未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该取缔的要予以取缔,确保加油站(点)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运营合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商食药监局、县安监局)。
(三)对发现的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取缔、关闭。(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24。
小时值守,对所有油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杜绝劣质或低标号汽、柴油进入我县。(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工商食药监局、县质监局)。
(五)对私自购进非标油品并在市场上销售的,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市场油品规范销售。(责任单位:县工商食药监局、县公安局)。
(六)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35。
号)第五条规定的,由质检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对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的防火距离不足的加油站,要加装阻隔防爆装置;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责任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消防大队)。
(八)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已不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6。
年第。
23。
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相应规定条件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且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九)对成品油经营主体抽检全覆盖,着力提升全县成品油合格率。对中石油、中石化中字头油品经营企业,每半年抽检一次;对民营加油站(点),每季度抽检一次;对主城区内各类加油站,每月抽检一次。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质量不合格或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油品的,以及未按规定购销散装汽油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查。(责任单位:县工商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县质监局、县公安局)。
(十)由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停电通知单后,对无证无照无牌、须取缔关停的加油站(点),采取断电限制措施。(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十一)对加油站(点)用地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违法占地加油站(点)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十二)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加油站(点)进行检查,并对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住建局)。
(十三)对未按时完成推行车用尿素销售、未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仍然销售普通柴油的以及未落实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及监测的加油站,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各乡(镇)以及县商务、工商食药监、安监、质监、公安、交通运输、消防等部门,对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参与,设立举报电话:
2380017。
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加以整治。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联合执法。
整治行动结束后,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进行全面总结,推广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并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
10。
月
10。
2380017。
)
开展此次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是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管理和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抓紧部署,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为加强此次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领导,县决定成立磁县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能,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此次集中整治行动。
商务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储油库、加油站(点)有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按规定时间内完成车用尿素销售及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工商食药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假冒他人合法标识、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负责车用油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重点负责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安全监管部门重点负责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的安全监管,检查企业在安全管理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质监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负责车用油品生产、储存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对违法购销散装汽油行为予以严查。
交警部门配合工商食药监、交通运输等部门,查处非法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消防部门负责对储油库,加油站是否通过消防验收等进行检查。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确定的整治重点,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好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要重点强化对城乡结合部、交通主干道和农村地区进行明察暗访,适时调度,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期间,要广泛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执法宣传和正面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有利于集中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
市场周边整治行动方案【第六篇】
此次专项行动以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是依法整治不合理低价、欺客宰客、强迫消费、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团款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行为;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的行为;导游和领队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二)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经许可经营出境、边境旅游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三)通过网上发布虚假旅游信息,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四)旅游经营者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以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方式或标价方式诱骗游客消费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物价监管局)。
(五)无滑雪、漂流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滑雪场、漂流点和旅游景区(点)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设施不完善、无安全管理制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市体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旅游经营者虚构原价、虚假特价、数量和质量与价格不符、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市物价监管局)。
(七)旅游中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等行为。(市公安局)。
(八)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九)旅行社与旅游者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十)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车辆擅自从事旅游客运,为旅行社提供运输服务或在机场、车站等人群集聚场所非法拉客,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旅游客运车辆超速、超员,驾驶员酒驾、疲劳驾驶,驾驶员不提醒游客系安全带的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十一)旅游景区(点)乱涨价和未经审批随意收费以及设置。
“园中园”门票、强行销售联票、强行代收保险费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市物价监管局)。
(十二)旅游景区(点)、购物、餐饮、娱乐等场所的经营者强迫消费、欺诈消费或通过向旅行社、导游、司机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等方式非法获利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十三)旅游经营者销售不合格商品或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旅游中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旅游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五)涉旅食品经营场所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六)旅行社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与聘用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向所聘用导游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市人社局)。
专项行动按照。
“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五个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上下联动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专项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科学预防与有效应对相结合)。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
科学制定方案。各县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以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明确任务目标、整治重点、责任分工、方式方法和时间节点,确保专项行动有章可循、有序实施。
2.
3
a
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及导游(领队)出现上述情况的,所在属地旅游部门主要负责人也要按时限及时约谈。要利用消费者评价大数据,建立高风险商户预警机制,第一时间锁定问题商户并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
3.
〕
5
(
黑政办发〔。
〕
68。
号
)
文件,尽快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公开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旅游部门、相关部门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研究细化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处置流程,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舆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最快速度、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4.
加强执法培训。要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落实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办公经费。组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法程序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法治水平。
1.
统一投诉受理。旅游投诉热线并入。
12345。
市长热线,工作时间由。
12345。
市长热线负责接听受理,并转给旅游部门分解、处理。待市政府智慧城市系统运行再将旅游投诉热线纳入全市一号通统一受理。
对那些消极作为、办理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严格的问责追责制度。要进一步强化县、区属地主体责任,做好涉旅投诉的处理工作。要开通旅游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进一步畅通旅游投诉举报渠道。中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相关业务科室形成微信工作群,做到信息共享、有效沟通、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各地应建立旅游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对查处涉旅重特大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做出重要贡献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2.
强化日常监管。各县区、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对涉旅经营者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通过全覆盖、无死角的拉网式排查、暗访检查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就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重处罚一起,并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权力痕迹管理,留案备查。建立并完善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全面公开监管信息,以此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各有关部门之间案件移送转办制度,及时处理在市场监管中相互移送转办的案件。对既涉及本部门职责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应及时移送相关材料,以同步分别处理或联合处理的方式办结案件。案件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其他有关部门和旅游部门。加强执法与司法衔接,建立旅游市场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机制,及时查处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协调人民法院在客流量持续较大、旅游纠纷发生较频繁的地区、旅游景区增设相应的派出法庭或设立巡回审判点,引导旅游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及时解决纠纷,依法维权。
3.
开展集中整治。各地要围绕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在全面自我排查的基础上,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对照台账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在加强属地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采取超常措施、超常力度,在旅游旺季、小长假、旅游高峰时段,对重点旅游景区内外、涉旅餐饮、旅游交通、旅游宾馆、旅游购物及其他旅游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组织开展多批次的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综合监管、齐抓共管的合力,保持整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市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
个督导组,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牵头,对各县区、各单位进行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开会座谈、实地检查等方法,复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抓好常态化监管。
1.
倡导行业自律。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发布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鼓励行业协会对涉旅企业实行诚信等级制度,向社会公示涉旅企业的诚信等级。
2.
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创新执法形式和管理机制,要细化一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的暗访、举报、督办等长效机制,变“被动治”为“主动管”。针对在线旅游、自驾旅游、养老旅游等新情况,加快制定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管理服务标准,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管理规范。探索建立综合监管机构法律顾问、第三方评价等制度。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旅游志愿者的监督作用,提醒旅游者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为指南,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3.
全面进行总结。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常态化监管的成绩和效果、做法和经验、差距和不足、对策和措施、意见和建议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前报送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汇总形成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期间取得的成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薄弱环节,毫不松懈地打好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持久战。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
〕
5
(
黑政办发〔。
〕
68。
号
)
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加快改变地方政府公共管理、服务、执法水平不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现状,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把旅游市场监管、提升服务质量放到与提升产品供给和营销推广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属地领导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坚持履职尽责,依法办事。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游客、媒体和社会监督。
市政府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公安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侨旅游局、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物价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外侨旅游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外侨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组成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遇到不同类型的问题和事件时,按照行动方案明确的职责,由相关部门、单位组成临时工作指导协调小组。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
“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的原则,认真履行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责任,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旅游市场联合执法与投诉处理情况,协调重大联合执法行动,研究解决联合执法和投诉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切实管好管住本地旅游市场秩序。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中工作推诿、互相扯皮、措施不力的,接到旅游投诉举报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旅游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在履行监管职责中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监管缺失、官商勾结、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综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广泛宣传、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和整治成效,形成强大声势;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旅游消费提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正确维权。
年
9
12。
20。
日前,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行业开展专项行动和强化日常监管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市外侨旅游局汇总、整理,报送市政府领导,通报各县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在本方案印发后。
10。
日内将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分管领导、责任部门(科室)负责人联络方式,连同具体实施方案一并报市外侨旅游局(联系人:于洋,联系电话:
8292089。
传真:
8292218。
手机:
15946429666。
电子邮箱:
83337816@。
)。
市场周边整治行动方案【第七篇】
根据《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xx〕180号)和《市区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进一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1、市场沿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市场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篷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2、路见本色,无垃圾杂物。道路、公共场所、公共绿地及绿化带无积水、痰迹、油污等污痕,无烟头、纸屑、果皮、废土等垃圾。
3、市场周边道路不允许出现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其他占道,临街店铺不得出店占道经营。
4、市场周边道路及两侧的公共设施、建筑物、行道树上不得设置条幅彩旗、空飘物、充气物及户外悬挂物;道路及两侧、店铺前不得擅自设置活动式招牌、铁皮屋、遮阳伞等户外设置。
5、市场周边道路两侧电线杆、建筑物立面、临街铺面等户外设置物和建筑物及树木上不得出现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违法小广告。
为确保此次市场市场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1、针对市场内部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为要求市场管理处购买2个垃圾桶放在过道拐弯角,每个摊位自己购置一个垃圾临时收集桶。对市场内部乱悬挂物品统一清理。对摊主临时堆放的物品、包裹箱限期搬离。每天收市后冲洗市场内部地面两次。责任人:黄子率。
2、市场门口设置的临时单车停放点,工作小组划线规范管理。责任人:马中驹。
3、协调区“双创”和商务局列出市场周边环境秩序及门前三包的整治标准。责任人:马中驹。
4、协调市场管理方制定市场处罚管理制度。责任人:陈奕刚。
5、调查市场清扫保洁力度,由街道外聘人员清扫保洁。责任人:张鲁敏。
6、打造“双创”宣传氛围,制作一批“双创”宣传牌。责任人:谢永东。
7、清理市场周边的散落建筑垃圾并清理水沟堵塞物。责任人:陈奕刚。
8、对市场内部及周边环境秩序定人定岗巡查,每日对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人:陈奕刚,巡查人员:郑修全、邢诒斌、黄玉晶、李石影、侯开胜、林于军和4名社区成员。
9、成立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督导小组,对市场及周边环境和巡查情况进行每日督导。责任人:庄开由。
10、规范市场及周边车辆乱停放。责任人:赵茂良。
11、加大管理处罚力度,每日开展一次执法整治.责任人:陈亚再。
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街道协调城管、联防、环卫、工商、药监等部门主动监管。
市场周边整治行动方案【第八篇】
近年来,各级渔业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进健康养殖,加强质量监测,强化监督执法,特别是经过2007年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和2008年助奥特殊监管两大行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是,由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一些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矛盾和隐患仍然存在,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为促进渔业健康发展,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特制定2009年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行动,切实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继续强化执法监管,认真排查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措施,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严格许可制度,确保依法应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场领证率达到100%;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行为。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四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监管率达到100%。
――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规范化、公开化改革全面推进,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基本确立,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查工作有效推进,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能力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突出整治对虾、贝类、罗非鱼、鳗鱼、大黄鱼和斑点叉尾t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鳜鱼、多宝鱼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
(二)重点单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
(三)重点区域。沿海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5000吨、中部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3000吨、西部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1000吨的重点渔业县。
四、整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渔业科技入户和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方法,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积极推进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科学指导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二)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加强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全面摸清水产苗种生产基本情况。严格许可制度,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尚未领取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按非法生产处理;对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规范未建立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生产。向天然水域增殖放流渔业资源的苗种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有禁药检测不良记录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不得参与增殖放流。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建立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制订《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制定并完善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改革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组织方式,实行异地检测、抽查结果公开制度。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国内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为重点,以苗种生产和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为主要监测指标,加强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四)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要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档案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督促生产单位加强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要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度、执法监管台帐制度、整改复查制度和查结案件公开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做到“程序合理、处罚公正、高效利民”。
(五)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以对虾、鳗鱼、罗非鱼、贝类等主要出口品种,四大家鱼、鳜鱼、多宝鱼、海藻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为重点,对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性问题进行摸查,对风险可能暴发的程度,危害情况以及对产业、市场、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派出督导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行动实施。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要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对个别地区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带来严重后果的,以及专项整治实施不力、存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动员渔业系统内行政、科研、技术推广、质检、执法等单位的力量,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分工,相互合作,搞好衔接,积极开展工作,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农业系统内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合作,配合搞好渔药、饲料等重点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对属于工商、质检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协调沟通,妥善做好案件交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标本兼治。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继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执法,完善引导、服务、监管、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水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六、工作安排。
(一)2月中旬:下发《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发布《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明确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查工作中抽样、检测和监督执法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2-3月:建立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出台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制定2009年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部署主要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查工作。
(三)4月上旬:召开会议对2009年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和执法工作进行部署。
(四)4-8月: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生产检查,严格生产许可,督促不规范的苗种场按要求进行整改。
(五)4-11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开展产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抽查中发现阳性样品的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整改。
(六)6月和10月:组织开展2009年第1次和第2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七)9月,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中期形势分析会,对水产品、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查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八)12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于2009年11月底前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报我部渔业局市场与加工处。
联系人:朱亚平、郭云峰。
联系电话:(010)59192925,59192927。
电子信箱:fish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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